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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的培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5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意识的培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意识的培养

篇1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80)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进军城市的势头有增无减,人数越来越多,年龄跨度越来越大,成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面对着这些人员的农民身份挥之不去,工人身份又不易获得的现状,我们不能只从其权益保护层面来解决问题,最深层的应该解决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问题,提高其相关法律权益的认知程度,及对城市的归属感问题,建立和谐社会。

关键词 :农民工;法律意识;法的运用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143-02

一、农民工的含义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制户籍体制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的一个群体,具有中国特色,国外鲜有这样的称谓。农民工是身份和职业的综合体,指的是户籍身份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农民工群体的壮大,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可获取的力量,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也受到重视,逐渐用“进城务工人员”的称谓来代替,表示对农民工的尊重。进城务工人员的内涵比农民工范围大,包括生活在农村的城、乡两种户籍的人,显示不出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的歧视,较符合现在城市外来人员的情况。对此学者们还有一些称呼,比如“异地务工人员”、“务工人员”等。

无论称呼怎么改变,农民还是这一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一些鲜明的特征。随着老一代农民工的退去,新一代农民工代替老一代为城市的发展建成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一代又被称为“新生农民工”。本文的农民工就是指农民进城经商或务工从事非农业的生产。

二、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对法律意识是这样解读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象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①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不同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外界所反映的一种法律思想、观点或心理,而法律知识仅指对法律内容的知晓和掌握,不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法律意识是运用法律知识的前提。农民工法律意识是指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和主动合理的运用法律的心理基础。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有无

社会对农民工进行的教育和普法还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灌输阶段,并没有深入到法律意识的层面。农民工进城后,一直面临着恶意克扣、拖欠工资,工作环境恶劣、缺少劳动保护条件,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社会保险没有着落等现状。社会各界也在这些方面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农民工也开始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另一方面,农民工的犯罪率在一些大中城市中一直是居高不下,影响这些城市的安定和谐。进城农民工在面对着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迷失了自己憨厚的本性,误入犯罪的歧途。文化的冲突使得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城市中生活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由于农村的教育水平低,进城的农民无一技之长、文化知识贫乏,只能从事底层的服务行业。这一行业报酬少、不稳定、老板剥削严重等问题,使得进城农民面对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不得不选择铤而走险的犯罪。进城农民工走向犯罪的另一原因是法律知识的浅尝辄止,没有形成法律意识,更谈不是什么法律素质了。在农民工犯罪的罪名中盗窃、抢劫居多,这些人员只知道这些行为违法,但不知道到什么程度就是犯罪了,对于罪名的犯罪构成、犯罪情节等没有清晰的认识。

农民工在多年的普法教育下,民事权益的法律意识是有的,但是刑法方面的法律才意识淡薄,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农民工法律意识的高低

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促进法律的建构和运行,对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仅涉及到促进法律运行当中的守法功能,也就是法的遵守和运用。法的建构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法律专业人士应该具备的。

农民工目前具有的法律意识主要是法的遵守,是法的指引作用的体现。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憨厚的本性使得大多数农民工能够在多年的普法教育下守住法律底线,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但是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运用意识不高,社会中也时有发生暴力讨薪和开胸验肺的悲剧,这种行为不仅保护不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使他们陷入另一个纠纷当中。

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的遵守低层次的法律意识中,法律的运用意识不高。农民工法律运用意识的培养不仅更好的理解需要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还需要一些身边鲜活的法律运用成功的案例来提升他们对法律的信仰,使它们能够在遇到纠纷后能够选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纠纷,避免悲剧的发生。

三、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我国在进行普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的阶段。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进城农民工从各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学到了法律知识,但是,时至今日,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仍然不高,他们想用法律、敢用法律的、会用法律的意识提高的不多。究其原因,从这些媒体上学到的是法律知识,农民工仅仅从自己领会到的少数的零散的法律知识上知道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他们想不想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敢不敢去哪其法律的武器,会不会正确运用法律都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道鸿沟。本文并不否认普法的作用,但是这种零散的片段式的普法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作用不大。进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需要进行简单的系统化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树立这一群体的法律信仰,从想、敢、会几个角度来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社区教育就能很好地完成这一使命。

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是因为不知法律,而是因为不敢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农民工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不是敢作敢为,而是不会正确的运用法律手段,应当使他们懂得用违法的手段去惩治违法的行为,自己也会遭受刑罚的处罚。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意识淡薄。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对其自身权益的保障,形成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加快市民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进城农民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由于其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差,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城市生活更容易被迷惑,更易走进犯罪的歧途。所以在培养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时,不能只侧重于其弱者各项权益的保护法律意识的宣传和培养,也应该注重刑法法律意识的培养,对这类人群进行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使其对刑法犯罪望而生畏。不能把农民工作为弱者加以一味的保护,法律的意义在于公正,一味的保护可能会使法律有所偏颇。要让他们摒弃弱者心态,以城市主人公的姿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市民化进程。

提高进城农民的法律意识是一项全民工程,不能只依靠政府。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助于法律素质的培养,对于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整个社会的环境息息相关。国家应当从城乡二元制体制的改革做起,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工伤、子女教育、住房等多方面做起树立其城市主人翁的情感意识,使其敢于知法、用法。同时还得通过社区教育,开放大学等形式系统的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弥补其在农村教育的不足造成的法律认识的缺乏。利用现代的电子技术,做到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环境。地方政府也要保证这些措施的顺利实施。

注 释:

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法律意识”条目,第104页

参考文献:

[1] 高刃锋.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思考[J].兰州学刊,2005,(1).

[2] 张波.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演变分析[J].桂海论丛,2006.

[3] 丁志宏.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J].兰州学刊,2009,(7).

篇2

目前,中职学校在校生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中职学校已成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多年居高不下,个别地方还呈上升趋势。中职生作为我国社会生产与建设领域的生力军和接班人,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及培养已刻不容缓,不容忽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中职生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及现状

(1)中职生身心正处在成长阶段,易误入歧途。中职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5岁~18岁之间,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期,他们思想活跃,但极不稳定,好奇心强,却易变化,对社会上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缺乏判断和抵御能力,经不住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能够辨明是非。一些学生不讲理想和信念,只讲实惠;不思进取和奉献,只图享受;不要组织和纪律,只有自我。另外,随着年龄增长,中职生独立性逐渐增强,有较强的自尊心、自信心。但有时还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容易冲动,不能实行自我监督,遇到困难容易灰心丧气,意志较脆弱,经不起挫折,常易染上一些不良习气,如吸烟、酗酒、斗殴等。由此可见中职生处于不成熟与成熟、不稳定与稳定的临界点,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中职生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影响,大多数家长认为上高中,考一个好大学是唯一的成才之路,只有无法继续升入高中的学生才会选择中职教育。因此,中职学生的素质明显不高,部分中职生的求学欲不强,来到职校就是抱着混文凭的心态,随性而为,放任自己,甚至自暴自弃。中职生中违纪、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中国法制网统计,中职生中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有违法倾向的约占28%,许多中职生强行索要、殴打他人是司空见惯的事,丝毫不以为这是种触犯法律的行为。

(3)易受社会不良现实影响,法律观念存在偏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总量上升为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社会各方面发展还很不完善,特别是法制建设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难免滋生腐败及权钱交易,,以权代法等现实问题。有部分学生认为,权可以大于法,有权有钱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法律不能够惩恶扬善,从而对其公平性和正义性不甚理解,一些学生缺乏对法律的信任感,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一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么选择沉默,要么选择暴力应对。

(4)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只重视专业课教学,法律课时一星期两节课,一个学期上完,由于课时量小,法律教学只是蜻蜓点水;而且,中职学校的法律课只是作为考查科目,考试不过是走走形式,使得学生认为法律课无关紧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使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无怪乎中职学校的老师们总是抱怨“现在的中职生素质差,特别难管”,这多少与学校对于法制教育不够重视不无关系。由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欠缺,导致中职生的法律观念模糊,相当多的中职生不能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甚至有不少中职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他们没有注意到法律时时刻刻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

(5)中职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虽然,中职生通过宣传学习,有了一些模糊的法律意识,从理论上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在现实中,不知如何真正运用或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如有的学生在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学生怀疑同学偷东西时,而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和查包,无视他人的人格尊严;有时学生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的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还有的学生毕业后找工作时却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等,不胜枚举。足见中职生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严重脱节。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1)学校应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中职生在初中阶段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中职学校后,面临一个相对较大,也相对复杂的环境,碰到一些社会现象,他们心里会感到迷惘和困惑。此时,学校除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外,还必须抓住时机,给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的任务是既要教会学生立足社会的本领,又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中职学校的学制一般是3年,学生有一个较长且比较稳定的学习时间和空间,学校应该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向法制教育倾斜,安排足够的课时。比如可规定如果法律课不及格不能毕业,同时可配备有针对性的教材,配备既懂教育又精通与中职生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专职教师。通过系统的、正规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知法才能守法,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才不至于偏离方向。

(2)加强中职生的法律基础课教学。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在学校,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基本学科。职校教师不仅要将法律知识告诉给学生,而且,还应当指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所具有的价值。比如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教学时,要让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同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特别是选取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相符,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预防和减少中职生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中职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3)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教学与实践 。一是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实践。学校可组织学生参与喜闻乐见的教学活动,如:组织学生开设模拟法庭,组织开展辩论赛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二是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实践。经常性组织学生收集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分析与讨论,并设立法制宣传园地,在校园内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让学生在实践当中学习并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学生收看法治节目。如每周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以及《经济与法》等法制类节目,并让同学根据节目中的案例写出观后体会,从而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到鲜活生动的法律知识。

(4)提高中职教师的法律意识。学校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作为教师特别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只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教育好学生。教师在教育和管理学生时不能过激,甚至是违法行为。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应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个别学生的不良心理。一些条件允许的学校可聘请法律顾问,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律讲座和法律问题大讨论,教师可以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教学管理问题,特别是与学生发生的“摩擦”,提供大家进行讨论、分析,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从而在学校里营造一个“人人守法,人人讲法”的法律氛围。

另外,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依靠学校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以及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教师可以电话、书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表现和思想动态,积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离校后,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家庭教育;同时,学校应努力改造学校周边环境,经常与当地社区、派出所等单位沟通、协调,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3

我们应该本着高效课堂的目的,摒弃以往那种教师上面念,学生下面画的“懒汉”教学模式,而应该精心编排课堂教学,尝试多样的教学方法。比如,教师可以让学生上演课本剧,来个情景再现,使学生在表演的过程中,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真与假有个直观的判断与体验,然后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其他诸如“小小辩论会”“我做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也可以引用到教学中。例如笔者在讲《公民的义务》一课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地认识权利和义务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组织学生进行了一场辩论。正方观点是:既要享受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反方观点是: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学生辩论的热情很高,争论激烈。通过辩论,学生自然就清楚了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辩论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通过辩论他们的理解更深刻了,从而切实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果。

二、多方合作“,请进来”“走出去”强化法律意识

学校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阵地,而思想品德教师是其中无可替代的主力军。但是仅仅依靠教师、依靠学校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请进来,这是普及科普文化知识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常用的、有效的形式。根据情况和需要,教师可以邀请校外的法律专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因为他们专业知识深厚,又处在法律一线,所以讲话更有说服力,更能打动学生。当然报告的主讲人,也可以是英雄模范等其他人员。这样,学生可以从不同方面理顺个人和集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树立多个层面的法律意识。

走出去,就是走出课堂,联系实际。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来看,现在的学生正处于一个长知识、长身体的重要阶段,他们的思想活跃、反应灵敏、好奇心强,但社会经验少,实践能力差。他们早已对长期在学校小课堂的封闭学习不满,迫切希望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到农村去、到企业去……我们可以顺势而为,大胆让学生走出去。这既是教学的要求,又满足了学生的愿望,能够激发学生掌握知识的自觉性,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及求知欲,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善于运用一定法律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可以组织学生调查“闯红灯”这一现象,并写出调查报告。这样学生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就会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就会深刻认识到: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通过调查活动,增加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篇4

建设现代的法治国家,不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当做根基,那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便成为了一句空洞的口号,真正法治社会的建设便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是无法成为现实的,至多成为梦中的桃花源和乌托邦。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社会中开展的广泛的普法活动,这些活动纷纷取得了成功,也取得一定的效果,它使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对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又似乎是杯水车薪。这种不能满足需要使得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

对于如何培养和普及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笔者有如下几点想法:

1、强化宪法观念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基础。

培养全民的法律意识,首先应当强化公民的宪法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其它法律的“母法”。因此,我们要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强调强化宪法观念、树立宪法的绝对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因此,强化宪法观念应是培养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基础。

2、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核心。国家机关是实施国家各项权力的机关。这就是说,国家权力说到底是这些机关依法行使的职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高低就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行使的正确程度。因此,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练地了解与其自身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有坚定的法律信念,同时必须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正因为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代表,因而国家机关也就成为国家法律的象征。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产生的榜样力量。因此,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其他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条件。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媒体运用

以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为基准,公民广泛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拥有正确的法律观点是需要依靠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来完成的。要坚定的实施普法活动,不断将法律意识灌输给人民群众,将最新,最基本,最平易近人的法律常识带给人民群众。不断改善法制宣传的方式和内容,用亲和力抹除法律的过分威严和疏离感,让人民深刻感受,法律就在生活之中,法律无处不在,从而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在耳濡目染中逐渐成形。

在现代社会中,舆论和媒体是一种大众化而具有相当广泛性的宣传方式,我们要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对媒体的运用。无论是纸质媒体或者电视媒体,都能对人们产生迅速而广泛的影响,只要我们善加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涵盖不同文化和经济层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人参与到法律生活中,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法律观点和判断,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和运用法律,形成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4、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长远方针。大、中、小学校的学生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从培养新一代接班人的高度出发,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既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也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切实保障。

5、开展法律研究,培养法律人才

法律研究是培养健全法律意识的重要条件,在当今社会中,还有很多领域没有完善的法律去监督,法律本身也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法律也应该随之进步,而法律进步的一大推动就是法律的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法律实践中,不断有新的问题被提出,也不断有新的经验,新思想需要被总结和推广,而不论是对新问题的解答和新经验新思想的总结,都需要法律工作者对其研究和探讨。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律意识的普及工作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正如经济上有让一部分人先富,然后先富带动后富,在法律意识的普及工作中,我们同样可以采用此种方法。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培养法律人才,由他们逐级下推,逐渐完成法律的宣传和法律意识的普及。因此,培养法律人才是我国正在进行也需要一直坚持下去的工作。无论是司法制度的改革,还是对法律职业人的高要求,都是基于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渴望,虽然有急功近利之嫌,但其初衷是值得坚持的。

人民的意识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变产生不断的变更,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变化和各种意识思想制约和影响着人们法律意识。而在我国现阶段,又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法律意识便显得复杂许多,但这就更需要我们从实践出发,不断探索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普及之路,深入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各种群体之中,倾听他们的声音,收集各方意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再通过事后的分析,总结,归纳和概括,去粗取精,辨伪存真,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将其中有用的主张看法收纳推广,运用多种手段,用更加具有亲和力的方式,到群众中去,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进步,而在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龙凯.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机理和途径[J]. 黔西南民族师专学报. 2001(01)

[2]何红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大学时代(B版). 2006(10)

[3]付建成,赵崇岩,李秀梅.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及对策[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3)

篇5

关键词:法律 思想品德 法律意识 教学方式 活动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8-0145-01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有人将其列为世界性难题。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新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因此,认真思考和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治理对策,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家庭的和睦稳固、学校的宁静、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对初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行了探讨。

1 初中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初中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也是正处于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这时候他们容易接受正确的法律意识,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中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11年的《思想品德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关于法律知识的培养目标:①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②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课堂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是课程目标的要求。

当前使用的苏教版的思想品德课本编写的很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在七、八、九三个年级都分布有关法律知识,并且都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来编写的,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教材中有许多法律的内容,如七年级的第五单元“遵纪守法”、八年级的第五单元“与法同行”,九年级的第三单元“崇尚法律”,涉及到《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继承法》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2 当前初中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对待成绩差的学生经常给予打击,或者放弃他们,而不是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结果导致这部分学生破灌破摔,厌学、辍学,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只注重课本知识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思想品德、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佳,很多学生学习了法律知识用来应付考试,而不是内化为自己的思想。例如有些学生会背什么是违法犯罪,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但在生活中,还会做出违纪违法的事件,这并不是没有学,而是没有真正的把所学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

学科教育的限制,法律知识的培养多数只在思想品德课中出现,而其他学科几乎没有涉及到法律知识,更谈不上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了。中考分数决定思想品德课在各学科中的地位不高。因此,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也得不到家长和学生的重视。

3 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在教学中选用适当的案例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习内容和学生熟悉的生活背景越贴近,跟学生的生活经验更接近,学生自觉接纳知识的程度就越高。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选择非常重要,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一方面可以充分挖掘依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内容,注重整合应用那些跟学生密切相关、学生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图片、案例、链接等素材;另外也可以根据教学主题的需要,选取一些时政性较强的素材来补充教学,时政性的素材更具吸引性和时效性,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起到强化教学主题的作用。比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选取影响全国、妇孺皆知的“三鹿奶粉”事件,生活化的素材加上时政性极强的案例,完全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完全可以把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案例引发的启示等诸多问题比较轻松地完成,达成思想品德课堂教学的目标。

在教学中设计多种教学方式来让学生感受学习法律的作用。一堂有效的思想品德课,从内容到形式的选择与预设,从教学方式到学习方式的确定,从教师主导地位到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等等各个方面都应该是为课堂的有效教学服务的。而现在的学生对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普遍不感兴趣,甚至十分反感,实践中,我们可以采用我做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小小辩论会、小品表演等形式,在不知不觉中法律知识潜入脑海、深入人心。例如在讲未成年人民事权利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时,采用知识竞赛形式,教师先要提前准备好很多典型案例,而学生先自学课本中的知识点,在课堂中进行小组PK,如果对方错了,自己方要说出错误的原因,可以加分。通过知识竞赛学生很快就掌握了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民事权利,那些事自己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做。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来扣住了孩子们的心,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自己要做一名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在课外活动中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学生的学习不仅体现在课堂中学到知识,更要在生活中去学习更多的知识。因此,针对当前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可开展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如:组织观看法制教育专题展览、法制教育片;组织改造表现好的青少年罪犯对学生进行现身讲法;开展模拟法庭;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报告;选择一些青少年劳教机构,设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让学生身临其境接受教育。

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对待品性较差的学生应该以预防为主,因为品行较差的学生如果放松法律教育,更易成为犯罪苗子。教师要对差生从思想上诱导、情绪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行为上督导。可以建立档案实施跟踪教育,实行目标管理,重视过程管理。对其他学生,则要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教育,让他们能够做到明辨是非,能严格的控制自己,管理自己。

总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掌握社会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是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奠基工程,也是作为思想品德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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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学生 培养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建构法治国家的灵魂,是人们综合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中职生而言,法律意识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

一、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第一,中职学校以技术教育为主,法律教育只是作为公共课程来开设,且课时量小,决定了对学生的法律教育无法深入。因此,中职学校法律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第二,中职学校学生守法的自觉性低。此类学生虽然对法律也有一些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但他们不愿自觉遵守法律。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社会教育的缺失。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了中职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他们会模仿一些不自觉守法的行为,加上学校法律教育的不到位,他们的那点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对违法犯罪存在侥幸心理。

基于以上分析,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学校法律教育的缺失,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堪忧。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

第一,中职生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他们有其特殊性,如年龄小、阅历浅、经历不丰富,加之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法制教育,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到位,不仅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观察,有些学生在毕业时甚至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还有的学生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凭证。基于此,笔者认为更需要加强对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二,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中职学生就业早,因此他们的法律思想和意识必定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必将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但如果中职生经过系统科学的法律知识教育,在步入工作岗位后给社会带来的必定是正面的影响。因此,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三、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1.完善中职生法律课程的设置

虽然职业院校均开设有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但是课程安排的课时非常少,而且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察局限于开卷考试。结果是学生只注重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课程的学习流于形式。学生因缺乏法律意识而走上歧途的事件屡屡发生。因此,学校教育作为学生接受知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最主要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把法律课程作为一门必修课来进行教学。除此之外,对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可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考察,如调查法、问卷法、抽查法等。

2.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

对法律课程而言,采用生动具体的案例教学法比起传统的讲解法也许更有效果。第一,案例应该选取有代表性且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一些典型事例。这样更能够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第二,模拟法庭训练,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原告”“被告”“证人”等这些对学生来说是很遥远、很陌生的词语。学生自己扮演这些角色,亲自体验法律程序,能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和公正。

3.教师与家长应共同努力

一方面,教师的话语和行为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德育课教师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法律知识和思想的灌输,让学生从内心深处意识到一旦触犯了法律就要为此承担责任,并接受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家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另一个重要场所,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家长往往溺爱或者放纵不管。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家庭教育在学生的青少年期其实可以起到法律潜意识的导向作用。因此,家长应该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其以积极的心态和极强的法律意识迎接人生的挑战。

4.开设心理咨询室

中职校学生年龄偏小,模仿性、好奇心强,易冲动,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极易误入歧途。因此,学校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在学生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通过黑板报等宣传媒介向学生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在宣传中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一些主要心理障碍及心理疾病的症状、心理咨询的作用与意义等知识。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全体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知识,认识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职能;另一方面,便于有心理障碍者被及时发现、识别自己的问题,主动前来咨询,间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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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

2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2.2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骗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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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养 法律意识 研究

当前中职生的违法犯罪已成为社会治安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学校教育的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根据中职生犯罪的特点,找出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有效地遏制其犯罪行为。

中职生违法犯罪的特点:①年龄渐趋低龄化。 ②暴力化、贪财化倾向明显③犯罪方式以团伙作案为主。一般在课余闲暇时间作案。④犯罪主体呈多样化。⑤犯罪手段呈智能化、成人化。

中职生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是:①贪图享乐的思想和超前消费的物质需求,这是其走上犯罪的直接动因;②没落的人生哲学,信仰的缺失是其犯罪的精神内因;③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 ④中职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自控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差。

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主要有:①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②青少年之间相互交叉熏染,一些成人罪犯对其施以不良影响或教唆;③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中职生教育不够,管理不严,挽救不力。要解决中职生违法犯罪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中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内因决定外因,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想办法知道其思想状况,建立其自信心,改变学生的不良习惯,提高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遏制其犯罪有重要作用。笔者认为以下方法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利用身边的案例,创设生活化情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立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生活经验,以案例教学为主,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而正确思想的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陶冶教育法。科学家劳厄说过,教育所给予人的无非是当一切已学过的东西都忘记时,所剩下来的东西。所以,通过情境的创设,发挥种种教育诱因作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影响。人的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学生的生活往往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教育的背景。首先,教师可以提供一些案例,用以警示学生。例如说起酒文化与犯罪,学生的话题就很多。教师可以适时的提出为何会犯罪?你是如何想的?遇到这样的事你怎样处理?教师举一些案例,学生听了,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喝酒会让他们心有余悸。这样增强了学生的免疫力。其次,学生可以提供一些案例,用以现身说法。由于笔者所教学生大多是农村来的,案例也多是为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的。中职生违法犯罪大多是在冲动下出现的,是“忍让” 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笔者会让学生讨论得出自己的结论。最后大家互相补充总结出: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天地宽无边。对于邻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小节等非原则性的问题,相互之间应该忍为贵,让为高,和睦相处,创造一个宽松友好的生活环境,对人对己对社会都大有裨益。是忍让还是寸步不让,由问题的性质所决定,该让的就大大方方的让,不该让的,就坚决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亦无妨。总之在忍让与不忍之间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各种教学手段,创设生活化的教学情境,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善于利用乡土资源,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教学实效性

乡土资源主要指学校所在社区的自然生态和文化方面的资源;包括乡土地理、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生产和生活经验等。学生对家乡有着特殊的深厚的情感,使用乡土资源,容易激发起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乐于学习努力学习。笔者所居之地是劳务输出大县,在教学中就利用此资源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有关劳动合同的产生与使用情况及如何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在教学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教师应该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巧用乡土资源,构建富有乡土特色的教学模式,对课堂教学进行合理调整,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有效提高教学实效。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积极开展生活实践活动,提高修养和能力,使学生获得的法律知识得到应用和巩固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指出 :“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作用并真正成为教育。”政治课是一门生活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在讲自我防卫这节课的内容时,在课前我查看了学生的家庭住址,了解了学生的家庭背景。然后有目的选择当地发生的三种有关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的案例。并且让学生走访了涉及的有些当事人。然后在教学过程中,本人以学生已有的经验为基础,让他们对三个案例自己思考,进行分析,指出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再给他们留一定的空间,让学生自己先去探讨,因为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个个个性张扬,见多识广的个体,他们渴望彰显自我,赢得别人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有了对自我以及自我与所处的环境关系的初步认识。他们的思维需要相互碰撞,教师要给他们制造一个争辩、启迪、否定、肯定的学习氛围,这比传统的老师讲学生更易理解和掌握。并使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锻炼。增强了学生的免疫力。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巩固了所学知识,提高了其应用能力。法律课是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首先,要考虑学生的需要和感受,不能让学生做老师的应声虫,而使教学对象游离与教学之外。其次,要善于开展生活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参加实践活动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和能力。法律教学的生活实践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社会调查、模拟听证会等,教师可根据实际教学内容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形式开展生活实践活动。

总之,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多方面着手,政治课教学无疑是最有效,学生受益最好的方法,中职生违法犯罪最根本的是无知,对社会、对知识的无知,对法律的无知,甚至于是对自己的无知。教师只有利用各种教学方法,使他们变为有知,走好人生最关键的一步,使他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快乐。这就是教育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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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意识;公民;普及

Abstract: It is now legal awareness of citizens in continuous improvement, especially in maintaining awareness of their rights continues to strengthen, and it has become a kind of intuition. However, not only to claim their rights away to weaken or dilut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s of consciousness, through the cultivation of practical legal awareness to enhance citizens' legal literacy.Key words: awareness of the law; citizens; popularity of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简单的对法律制度的记忆,而是需要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达及人的内心、嵌入人的观念、形成人的信仰的;法制教育不是一堂课或几次讲座就能实现教育目的的,它更需要贯穿始终、潜移默化地隐形培养,即达到“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的效果。法律意识作为在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和下,表现在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现在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尤其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加强,已成为了一种直觉,但是,法律意识也是一种全面意识,你不能只要求自己的权利,而去削弱或淡化你的责任意识、义务意识,这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法律意识,就是对法律的忠诚、信仰,人们信仰法律和法律所建立的规则。

一、法律意识在社会中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于人们的任何行为都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主体,其法律行为外化的方式则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法律意识在不同的群体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首先,法律意识有预测的作用。我们知道,法律规范一般都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那么法律意识制定了立法者如何去假定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决定了如果出现了这种问题应如何处理即立法的价值取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偏离了这一价值取向则又如何制裁。比如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使立法机关必然要在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发生之前在法律中加以规定,以免使危害社会的人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法律意识对执法者正确评价行为人的行为起了重要作用。不同的执法者对于同一个案件的认识以及同一个法律规定的认识可能不同,这些都是由于执法者的法律意识不同造成的。第三,法律意识影响着人们的诉讼观念。法律意识好的人会认为诉讼是保护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法律意识不好的人则会认为“好人不为讼”,“屈死不打官司”。

二、影响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因素。

传统文化对制度和现实的影响,是利益冲突因素的影响。除了传统文化中非理性和非人性因素的影响外,制度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十分重大。首先是在人们心目中的法律、书本上的法律、文字上的法律和他本身经历的法律之间有时会有碰撞与冲突,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与制度之间、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协调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们之间存在一个磨合的问题,有着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冲突。第二,法律制度设计,不仅形式,还应该有符合实质的公平与正义。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整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包括其他制度,应该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法律制度不能反映公平与正义,不能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就会出现深层次的问题。甚至会起到一种相反的作用,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应该考虑到公平和正义的原理。第三,法制建设在规范公共权利方面应当做一些改进。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情况就暴露出现行财政制度对我们法制建设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法院独立行使权力,但法院的钱是财政给的。当一个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遇到有利害关系的情形他应当回避,但是当一个部门在执法时有利害关系时就可以不回避。许可审批要收费,年检审核要收费,罚款要下达指标,警察拖车成为了有偿执法,等等,这些现状,既便管住了一个小的不合理,却容忍了一个大的不合理。

三、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法律意识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既可呈现为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也可以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在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主要依靠政府推进实现法治的国家,要培植法律意识,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随着我国国民教育和素质的普及提高和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对全体社会成员要全面进行更深层面的法律意识教育。要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懂得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必须依法行为。强化民主与法制、依法治国的法律宣传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传播于全社会。要经常不断地运用各种典型实例,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有益的实例,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升华于这种法治氛围之中。要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体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独立于政府及其它权力机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努力建成一个健康发展的公民社会,使公民在自治中培养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对古希腊罗马法治精神起源的考察之后,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建立了自由、平等、契约的新格局,从而孕育和催化了人们对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精神追求。

四、 共同努力普及法律常识。

首先,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其次,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希望能打造一些高质量的法律影片来刷新我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最后,建议我们现在的中小学都应该开设法律课程,其内容应该是实用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有关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内容,可以以案例形式把有关法律理念零零碎碎地慢慢传授给他们。不能把法律课程只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法律课程也应该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中,甚至要作为中考高考的内容之一,让大家充分重视法律。大学才开设法律课程太晚了,要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法律意识,这是普法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共同提高我们社会的民众法律意识。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对法律的遵守是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信仰法律、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地守法、用法、护法才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点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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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的法治国家,不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当做根基,那所谓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便成为了一句空洞的口号,真正法治社会的建设便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是无法成为现实的,至多成为梦中的桃花源和乌托邦。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社会中开展的广泛的普法活动,这些活动纷纷取得了成功,也取得一定的效果,它使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对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又似乎是杯水车薪。这种不能满足需要使得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

对于如何培养和普及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笔者有如下几点想法:

1、强化宪法观念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基础。培养全民的法律意识,首先应当强化公民的宪法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其它法律的“母法”。因此,我们要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强调强化宪法观念、树立宪法的绝对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因此,强化宪法观念应是培养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基础。

2、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核心。

国家机关是实施国家各项权力的机关。这就是说,国家权力说到底是这些机关依法行使的职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高低就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行使的正确程度。因此,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练地了解与其自身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有坚定的法律信念,同时必须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

正因为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代表,因而国家机关也就成为国家法律的象征。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产生的榜样力量。因此,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其他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条件。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媒体运用

以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为基准,公民广泛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拥有正确的法律观点是需要依靠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来完成的。要坚定的实施普法活动,不断将法律意识灌输给人民群众,将最新,最基本,最平易近人的法律常识带给人民群众。不断改善法制宣传的方式和内容,用亲和力抹除法律的过分威严和疏离感,让人民深刻感受,法律就在生活之中,法律无处不在,从而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在耳濡目染中逐渐成形。

在现代社会中,舆论和媒体是一种大众化而具有相当广泛性的宣传方式,我们要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对媒体的运用。无论是纸质媒体或者电视媒体,都能对人们产生迅速而广泛的影响,只要我们善加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涵盖不同文化和经济层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人参与到法律生活中,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法律观点和判断,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和运用法律,形成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4、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长远方针。大、中、小学校的学生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从培养新一代接班人的高度出发,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既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也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切实保障。

5、开展法律研究,培养法律人才。法律研究是培养健全法律意识的重要条件,在当今社会中,还有很多领域没有完善的法律去监督,法律本身也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法律也应该随之进步,而法律进步的一大推动就是法律的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法律实践中,不断有新的问题被提出,也不断有新的经验,新思想需要被总结和推广,而不论是对新问题的解答和新经验新思想的总结,都需要法律工作者对其研究和探讨。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律意识的普及工作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正如经济上有让一部分人先富,然后先富带动后富,在法律意识的普及工作中,我们同样可以采用此种方法。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培养法律人才,由他们逐级下推,逐渐完成法律的宣传和法律意识的普及。因此,培养法律人才是我国正在进行也需要一直坚持下去的工作。无论是司法制度的改革,还是对法律职业人的高要求,都是基于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渴望,虽然有急功近利之嫌,但其初衷是值得坚持的。

人民的意识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变产生不断的变更,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变化和各种意识思想制约和影响着人们法律意识。而在我国现阶段,又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法律意识便显得复杂许多,但这就更需要我们从实践出发,不断探索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普及之路,深入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各种群体之中,倾听他们的声音,收集各方意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再通过事后的分析,总结,归纳和概括,去粗取精,辨伪存真,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将其中有用的主张看法收纳推广,运用多种手段,用更加具有亲和力的方式,到群众中去,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进步,而在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龙凯.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机理和途径[J]. 黔西南民族师专学报. 2001(01)

[2]何红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 大学时代(B版). 2006(10)

[3]付建成,赵崇岩,李秀梅.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及对策[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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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运行之中,公民被看成根本的要素,公民推动着各时段的社会进展。现代社会有着凸显的法治特性,法规被看成依循的主体规范。随着社会进展,法治渐渐完善,公民获取了这样的益处[1]。但与此同时,平日行为应被调控在准许的范畴内,不可超越法规。若要长治久安,就要着力去创设最为完备的法规体系,培育法治的必备意识。

一、认知进展的现状

社会进展之中,若要构建最为优良的法规体系,并不是简单的。生成法治社会,社会之内的主体都应接纳这一认知,树立法规意识。我国拥有着庞大人口数目,培育出全民拥有的这种认识,会是更艰难的。社会在建设中,一直都应注重去创设适宜的法治氛围,培育公民意识。从现有状态看,法律意识的培育状态如下:

1.旧的认知仍占有位置

很长时段以来,法制建设凸显了快速进展的态势。依循社会主义特有的法制机理,塑造并培育优良的这种新认识。日常生活之中,也更为注重这样的培育。但现实生活中,非法律这样的认知仍占有偏大的比值,没能予以根除。公民拥有着的法治认知显现了片面的弊病,有着科学因素,也含有并不科学的多重成分。面对法律事件,很多人仍没能给出最为适宜的认知[2]。

法规是外在的,它显出了外在范畴的约束价值,归属外在规范。从客观视角看,外部范畴的这种助推力并非完全吻合了主体的认知。为此,传统观念仍没能被除去,仍旧占有地位。

2.认知逐渐被深化

从总体上看,公民倾向于肯定构建起来的现有法规体系,总体态度积极。精神文明延展的历程中,法治应被设定成必备的根基。观念渐渐深化,多数公民都接纳并认同了这一法规体系,持有肯定心态。公民的心目中,法律应能占有凸显的主导位置,平日行为都应依循法规予以进行。针对法律问题,设定出来的评价也融汇着理性要素。从概要来看,公民还是认同法治的。

3.部门法没能平衡进展

各个的部门法,它们关联着的法律认知并没能平衡进展。例如:宪法这一根本大法被设定成其他部门法依循的根基,是根本的法规。在法律体系内,宪法占有本源的位置,显现关键地位。然而,相比其他法规,公民并没能真正明晰宪法的一切内涵,认知反而较低。

从细分出来的部门法看,针对刑法类别,公民显现出来的认知更为强烈。一旦谈及刑法,则会联想到被判处某一刑罚,或者触犯刑律[3]。相比来看,民商法覆盖着的范畴更为广泛,但公民却没能完全去接纳它们;对于自身权益,没能充分予以保护。

二、摸索适宜的培养途径

生成法治社会,不仅要拟定最适宜的法规框架,还要培育出对应着的意识。唯有增加认识,公民才会守法、自觉运用法规。促进文明提升,就要侧重去培育更为根本的认知基础。从多视角来看,法治社会都紧密关联着公民的意识。培育法律意识,就要经由如下的途径:

1.尊重本源的市场规则

培育法治认知,不可脱离新时段内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态势下,公民才会延展固有的主体认识、权利及职责认识。市场经济密切衔接着法治,唯有自觉予以转变,法治才会被看成认知的根基,助推社会进步。在全社会范畴内,形成法治氛围。

例如:市场进展之中,促进政企分离。政府调配平日的经济,应采纳法规的途径来调整,不可直接干涉。与此同时,经济权力应被变更为法规。唯有在限度内,才可履行职权。这样做,延展了法治应有的内涵,弘扬法治精神。现代社会中,人们更为注重本体的权益,关心社会秩序。市场背景之下,法规扮演着的角色日渐重要,成分必要部分。自觉接纳法律,运用法规来维权,这种认知也应随之强化。

2.塑造更为平等的总氛围

法治意识不断递增,但若缺失了外在范畴的平等氛围,也很难去生成。创设出来的司法氛围凸显了必要价值,是不可忽视的。司法有着公开及权威这样的特性,公平即为灵魂。从生成根基看,司法调节了多样的平日纠纷,侧重维护权益,它被划归为最后防线。培育法治认知、提升这种意识,都要侧重去变更偏旧的教育机理,让公民快速去接纳现代时段内的新意识。适应法治氛围,接纳民主及文明[4]。

塑造平等氛围,协助公民来确认最适宜的心态,注重法规传授。这样做,增添了法律范畴的根本常识,锻炼法治思维。公民要明晰现有的法规架构、深入解析法规,拓展接纳教育的范畴。

3.民主政治的必要位置

完善民主政治、创设民主氛围,都影响着法律认知的提升。依循民主政治,公民拥有着参政、表述自身见解这样的必要机会。公民应被看成主体,自主参政议政。在参政过程中,公民应能明晰自身的职责,激发了责任心,激发创造热情。民主氛围之内,拟定任一决策都应经由参政,符合民主流程。培育这种认识,不可脱离更广范畴的法规保障。

此外,还要延展日常的宣传范畴,切实宣传法规。提快民主政治的进展速率,就要拓展宣传,让公民都能接纳法律,认真遵循法规,不去为了某一利益而违背法规,树立优良的守法认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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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它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结果。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全民尤其是大学生中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造就一批懂法、守法、能正确适用法律的知识分子,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具有高素养高技能的实用性人才,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高职学生在满足社会需求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高职学生中表现出的法律意识淡漠现象比较严重,如何正确地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和合理引导,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具有正确的法律信仰但法律知识严重缺乏。高职院校学生作为接受过10多年教育的青年,他们认同法律的公正公平,认同法律对生活的重要影响,能看到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绝大多数同学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愿意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但由于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成绩不佳、分数不高、知识面窄的问题,进而影响了法律知识在高职学生中的普及。根据笔者在高职院校内的调查,高职学生熟谙法律的比例不足20%,学生了解法律的途径仅限于从电视电脑上接触到的法律案件,对其新奇性的关注多过于对法律知识的关注;对具体部门法的了解,80%以上的学生表示知道宪法、刑法、民法,而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等则是一片空白;学生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较多,但对涉及到公民息息相关的很多事务受哪些法律调整并不清楚。例如,关于你是否知道《物权法》、《侵权责任法》,100%的学生不知道;问及行政法是调整什么法律关系的,95%的学生不知道;在问及明知是偷来的手机还购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时,55%的学生选择不属于违法。其次是法律认识有偏颇,直接将法律问题与违法乱纪等同起来,将法律与诉讼、与刑法直接等同,不能认识到生活中处处有法律,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一些高职学生毕业后被骗去传销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事件层出不穷。

2.关注法律事件但忽视法律课程学习。近年来网络或者电视媒介上作为热点报道的诸多法律案件,诸如药家鑫案、李刚案等,以及各式各样的法律节目都受到了学生的关注,但学生对其新奇性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法律适用的思考,对案件本身的关注没有带来对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尤其是对于更注重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高职院校来说,法律课安排在公共课领域,在整个三年的教学中比重不大,只有一个学期左右,相对于专业课,其重要性容易被学生忽视。其次很多法律课缺乏实际的法律运用,变成了为学习而学习,为考试而应付。大家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一时背下来应付考试,却没能消化,没能运用到实际中去,没能深入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法律精神,长此以往大大影响了法律课的学习热情。

3.有法律需求但维权意识不强。高职学生的社会实践需求很高,笔者所在的学校每年寒暑假外出打工、实习的学生比例高达80%以上,他们在实践中,接触到的法律问题不少,但面对社会阴暗面的冲击,很多学生没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了自认倒霉默不作声或者感情用事赌气行事。笔者在教学中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学生小陈在暑期打工时老板扣押了她的身份证,没有做满三个月则不退回,暑假结束后小陈只能选择继续向学校请假来干足月份,领回身份证,却没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笔者进行法律教学时,不少学生会来咨询社会实践维权的知识,可以看出,他们法律知识有限,对法律的理解不透彻,导致光有需求而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的能力。

二、加强法律引导,培养法律意识

1.加大法律教学比重,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课堂是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第一阵地。首先要加大对学生的法律教学力度,除了正常的课程安排外,增加法律公选课的比例。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灌输正确的法律常识,宣传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其次要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的兴趣,在教学中充分运用多媒体等手段,以案例入手,将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融入各项法律案例中;第三将法律课与就业求职、专业学习结合起来,增强法律的实用性。结合专业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文秘专业开设《文秘实用法律》、建筑专业开设《建筑法规》;第四是在职业生涯培训课中增加法律知识,在求职培训中加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密切联系的内容,让学生感到法律切实可用,能够在校外遇到具体问题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课堂外,充分利用社团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等机会,组织进行法律模拟法庭、法律实训等活动,将课堂延伸到学生寝室、法院,邀请法律专家来院进行法律咨询、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律接触度,如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院的公审,亲身体会庭审现场;或者与司法机关建立共建关系,定期组织学生去司法机关听讲座,看现场;还可以组织学生自己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在特定的环境下强化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提高法律意识。

2.营造校园法律氛围,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格。校园文化环境对学生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气质性格、行为习惯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校园内营造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文化环境,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可以对其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校园文化环境的塑造上应体现法的基本精神、法治的基本态度,具体说来应做到:首先,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各种办学和管理行为;其次高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要按规定程序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做出合法合理的处理决定,使学生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使学生能根据校纪校规预测某种行为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从而更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如申诉权等程序权利,绝不因学生违纪而受到歧视,从而起到更好的教育和惩戒作用;第三,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塑造遵纪守法的形象。要带头学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尤其是面对学生有法律诉求时,教师能够担当起法律导师和调解员的作用;第四要加强校风学风的塑造,利用各式各样的活动、讲座、竞赛加强高职学生德育和审美情操的培养,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培养学生自律严谨的习惯,这些都有助于学生法律性格的形成。

3.融网络手段入法律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兴趣。随着高科技的突飞猛进,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网络信息极其丰富,导致高职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如何利用网络手段来对高职学生进行培养,是一个崭新的尝试。第一,在法律教学中引入网络案例。目前网上的社会热点很多,跟学生有关的,如药家鑫案、李刚案等等,都牵涉到法律问题,将这些案例引入进来会对学生的学法兴趣有提升。其次,运用博客、微博等方式,加强学生的沟通。设立法律维权微博、与学生在微博上交流法律知识。当学生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有法律需求的时候,学校可以通过法律微博即时为学生提供指导,这是减少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上当受骗案件的有力举措。

参 考 文 献

[1]王军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2]黄洁.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再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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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法治文明是治理国家的最佳制度选择。高校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精英群体,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不管他们以后在哪个领域工作,遵纪守法都是从业人员的最基本要求,其法律意识之状态是衡量该国和该民族法治文明的尺度,其法律意识之养成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教育家曾经说过:“要知道明天的社会,先看看今日之校园。”在校大学生犯罪率逐年攀升是高校管理和社会治安面临的一个难题。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从侧面也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学生法律意识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的内在需要

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是大学生素质表现的三个方面。其中,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己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国家的栋梁之才,应具有与法治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做人做事,处处都应将其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

(三)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人们的衣食住行与法律联系越来越紧密。若想适应现代社会,做一个现代公民,就必须要做到基本的知法、懂法和用法。如果不具备基本的法律观念,就不能依法办事,不能根据法律常识判断是非曲折甚至误入歧途而酿成大错。法治社会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如此,对大学生公民的要求更高。由此可见,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健康成长中必不可少的。努力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其对违法犯罪有更深刻的认识,做到自觉守法、自觉用法,自觉让自己的行为合法。

二、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通过高校开设的“两课”,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这种对法律的理解水平是很低的,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哪怕是对于我国母法宪法的认知,认真通读的大学生达不到三分之一,有超过三分之二学生对民法不了解或仅仅略知一二。至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则了解的人更少,这种情形下,大部分大学生在自身权利遭到侵害时,没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有一部分大学生虽然有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但不知如何下手,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维权意识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曾经的《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因为要上课,时间、精力有限,维权经费不足等原因,“大学生维权率低于全国平均数,维权率只有10%”,“在投诉渠道选择上,被侵权大学生48%自认倒霉,24%到网站论坛上,5%向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二是权利义务认知的片面性。对于自己的基本权益要么不了解,要么过分强调自身权益而忽视对他人权益的基本尊重。不关心也知道自己有哪些义务,权利义务发生严重偏差。三是不相信法律。对法律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认为很多情况下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两相权衡而被迫选择私了或忍受;也有极少数大学生法律意识近乎空白,认为法律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解决问题就要“以牙还牙”,放弃法律武器,而去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四是误解法律。有部分同学虽然也认识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也知道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但仅仅把法看成是一种神圣威严而远离自己的东西,认为它纯粹是一种统治工具,只要不杀人放火,就与自己没关系。

(三)法律观念比较落后

有媒体公布了一组有关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数据,权大于法的思想在大学生中依然存在,例如在回答“您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什么?”这一问题时,53.4%的学生认为主要靠关系好,学不学法无所谓,认为有理有据的占32.4%,认同有好律师的占15.2%。不难看出,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没有摆正“法”的位置,将其置于“关系”、“背景”之下。这种扭曲的观念若不加以矫正,其社会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

三、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

(一)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

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我国高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由于学时有限,而包括内容相对较多,学生们的法律基础知识又很薄弱,在此种情况下,不可能对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的讲解,学生们能从中学到的法律知识也是非常有限的,更别说法律意识的构建了。笔者认为,根据已有的条件,高校应从两方面下手:一应加强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需对目前高校“两课”教学课时结构进行调整,要适当压缩思想道德修养内容所占课时比例,相应增加法律基础课的课时;二应增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课程。增加一些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等在大学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法律课程供学生们选修。

(二)通过校园法治环境的熏陶来拓展大学生的法律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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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调查

(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

大学生群体属于高素质群体,受教育水平影响,其法律意识要普遍强于整个被调查群体的平均值。在日常生活中,在解决纠纷时,绝大多数大学生会选择采取法律途径帮助解决。此外,大学生群体的守法、维权行为及意识也要明显较其他群体高。因此,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越来越强,当其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尽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但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仍然较低。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多数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大学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据某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多数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并且也能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校在校期间也开展了《法律基础》课程,但是由于课时数量受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部分教师受专业限制,很难深入开展,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影响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获取,导致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的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存在许多法律盲点。

2.法制观念淡薄。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强调权利和义务,在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中,权利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就要求对方能够正确认识并尊重这一价值主体,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3.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一个个体基于对法的认识理解而产生的对法的一种认同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然而,在现实世界里,由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此外,一些关于执法部门监管、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事情时有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的威严,削弱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这其中也包括了大学生群体,因此,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也产生了动摇,甚至缺失。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的固有缺陷所致

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高校普遍开设,在这二十多年里也对这门课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其教学宗旨却一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过分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播,却忽视了法律教学的专业针对性,不管是什么专业、学科性质如何,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并没有任何区别,导致大学生对法律知识只是略知一二,法律意识、信仰较差。

(二)来自于学生家庭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的培养具有重大影响。过于严厉的教育可能会造成个人心理意识差,甚至产生对规则的叛逆心理;而过于宠溺的教育方式则会导致个体对规则的藐视,因此,家庭教育方式也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社会环境因素,如执法部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甚至、对法律的轻视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大学生自身因素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承载着家庭、亲友、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的期望,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升和完善自己。然而,在社会竞争目益激烈的情况下,大学生同样也承受着学习、竞争、经济、情感、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加之在校大学生大多数又正处在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如若不能妥善处理生理心理问题,则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意识的建立。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提倡法律至上、强调人权、强调自由平等,而现代法制观念则更突出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与传统法律观念是有冲突的,因此,在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中,要将传统的法律观念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这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个人较强的法律意识的表现。法律思维方式也即按照法律的原理来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多数问题涉及到道德、经济等方面,但如果遇到的问题一旦涉及到法律,就应该从法律角度来思考与处理,换个角度思考,也许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因此,在对大学的教育中,在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培养其法律思维,帮助其学会使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三)加强基础课程建设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知识结构不够完善,身心素质仍有待提高,因此,我们在对大学生传授科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意教会他们正确的思维方式、客观的态度,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基础》课程的作用就被显现出来了。一支精干的师资队伍是高质量教学水平的根本保证,为此,教师首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要注意努力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只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才能让学生信服、佩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