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4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文化的背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2-0099-02
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我国又一次掀起了民间文化保护的热潮。和以往不同,这一次全面启用了一个新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英文缩写为“ICH”)。这个概念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导下,经历了一个从争议到基本达成共识的命名过程。仅从术语的使用上看,就“出现过几次明显的变化,其中既有民俗(folklore)、非物质遗产(non-physical heritage)、民间创作(cultural tradition and folklore)、口头遗产(oral heritage)、口头和非物质遗产(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一类总称性术语,也有后来在“代表作”申报条例和申报书编写指南中解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基本类型的“文化表达形式”(cultural expressive forms)和“文化空间”(cultural space)。这长达数十年的概念嬗变过程,反映出人类展开文化间对话的决心、艰辛和成就,同时也昭示了这一框架性的综合概念在国际语境中的相对明确的内涵。
在2011年,我国出台了一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的法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部法律把口头文学,传统的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传统的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的礼仪、节庆等民俗以及传统体育和游艺等都列为了保护对象,并将它们统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这个称呼毕竟不是中国人自己习惯的称呼。它是随着昆曲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才“开始进入了中国的公共阅读空间”,但这个概念的中国含义和它的“国际来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独立出来将无法理解。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它在国际交往语境中被定义和被使用的历史,透过术语频繁更迭的表象,才能厘清这一概念稳定且融贯的内涵。而这正是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政策保护、数字化保护的前提。1与“民俗”有关的术语的使用
195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一次政府间会议通过了《世界版权公约》。但该公约没有覆盖到“民俗”(folklore)所指称的范畴。“首创民俗一词的英国民俗学家汤姆斯认为,民俗是在普通人们中流传的传统信仰、传说及风俗,即‘民间古旧习俗或民间文学’、‘民众的知识学问’以及‘古时候的举止、风俗习惯、仪式、迷信、歌谣、寓言等’”。而这些正是后来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主要属于“非西方”的文化形态,因难以得到“西方”主导的国际版权法的保护,而遭受着严重的破坏包括被肆意掠夺和歪曲。到了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一些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已经开始利用国内版权法来保护其“民俗”。例如1967年,突尼斯率先将民间文学列入版权法保护范围,此后有玻利维亚(1968,仅限于民间音乐)、智利(1970)、摩洛哥(1970)、阿尔及利亚(1973)、塞内加尔(1973)、肯尼亚(1975)……1973年玻利维亚政府建议为《世界版权公约》增加一项关于保护民俗(folklore)的《议定书》。正是在这些国家的影响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关注从国际法的角度来保护“民俗”,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力协作。自此,在国际社会拉开了一场围绕着“民俗”与版权保护问题的历时久远、争执不断的认同过程。
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召开了专家会议,并通过了后来颁布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表达、禁止不正当利用和其他破坏的国家法律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示范条款》使用了“Expressions of Folklore”这一术语,并将其定义为:指由传统艺术遗产的特有因素构成的、由某国的某居民团体(或民营该团体的传统艺术发展的个人)所发展和保持的产品。
这一文件虽然得到了部分中东欧、非洲、拉美和亚太地区国家积极回应,但由于在世界范围内分歧太大,当198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试图根据《示范条款》出台一个同名公约时,终因难以引起广泛共鸣而不得不作罢。
198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这个文件完成了一个重要的转向,即把“民俗”和“知识产权”这两种从一开始就捆绑在一起却相互责难的理念分开来处理,萨曼塔·谢尔金女士在工作回顾报告中引述了杭柯教授的客观评价:《建议案》明智地强调了民俗保护的积极方面,比如以适当的方法维护和传播民俗;同时避开了消极方面,如“知识产权”及其运用中的棘手问题。与知识产权问题加以分别对待的取向日益清晰起来,以期绕开长期的困扰和最后出现的僵局,在将来的行动计划中从方法上改善工作途径,在理论基石与预期的操作结果之间厘清观念上的认识,形成内在统一的解决方案。同时也指示了两个组织在未来更加明晰的分工合作的方向。那就是在UNESCO框架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朝着鉴别、保存、保护、传播、维护以及国际合作这些容易达成共识的方面努力。这一方向最显著的成果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另一方面则由WIPO采取特别立法来建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特别权利体系,UNESCO积极配合。这一转向给国际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在脱离民俗和版权主导的两难语境后,朝着可操作性方面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建议案》采用的术语是“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该定义和《示范条款》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是却用“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替换了《示范条款》使用的术语“Expressions of Folklore”。因为人们已经认识到,民俗一词带有西方人居高临下的“轻蔑”含义,故将“传统文化”置于“民俗”之前。术语的替换已经反映出教科文组织框架内一种谨慎使用“Folklore”一词的共识,这为它将来的“退出”埋下了伏笔。
2“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一词的使用
1997年6月在马拉喀什举行了“国际保护民间文化空间专家磋商会”,在会议辩论期间产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就是“人类口头遗产”(the oral heritage of humanity)。后来UNESCO执行局第155届会议指出,由于“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因此在以后的鉴别中,在“口头遗产”的后面加上“非物质”的限定。至于为什么要这样限定,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根据向云驹教授的看法,这是由于口头遗产在某种意义上契合了另一种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传统,例如欧洲的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国的大型有形文化遗产、小型有形文化遗产、小型可移动文物等历史悠久的遗产保护传统和法律法规用语。又如,日本、韩国、美国等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开展的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民俗文化遗产、无形民俗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保护等保护传统和法律法规用语。所以,在民间文化变性为口头遗产时,许多参加教科文组织制定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的国家代表要求补充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口头遗产并列和连缀。
在本次会议随后通过的“代表作条例”中,“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成为了这一时期的法定用语,它被定义为“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的使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法定用语,一般认为是直接从“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这一术语演变而来,但其根源却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1972年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但保护的范围仅限于纪念物、建筑群和遗址等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不能涵括非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此类遗产则面临着更易受到破坏乃至消亡的严峻形势。为了完善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作为与物质性、遗址性、建筑性文化遗产相对应的概念被提了出来。这个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日本对无形文化财产(intangible cultural properties)保护的前瞻性立法的影响。
1992年,UNESCO启动遗产保护项目的子项目,保护对象就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实际是一个与日本政府合作的项目,当时设立了“日本保护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托基金”。这里要注意的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个术语,它应该就是1998年“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英文“intangible”一词的来源。
UNESCO于2002年1月22日至24日在里约热内卢召开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项国际公约应包括的优先领域”为主题的国际专家会议。会议期间,专家们建议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取代“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此后,“非物质文化遗产”(ICH)成为了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法定用语,并被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根据上述定义,进一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以下五个领域:①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表演艺术;③社会风俗、礼仪、节庆;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同时《公约》还对“保护”作了以下说明:“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该《公约》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即“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所以我们可以说,在国际社会由“民俗”演绎成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外来概念整合了我国对民间文学、民间风俗、传统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等对民间文化进行分类描述的概念。这将为我国民间文化的保护提供一种整体的,统一的价值追求。
参考文献:
[1]巴莫曲布嫫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概念到实践[J].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08(1):6-17
[2]向云驹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若干哲学问题之一[J].文化遗产,2009(3):1-10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EB/OL].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inc/detailjsp?info_id=30872012-2-8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EB/OL].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inc/detailjsp?info_id=30882012-2-8
[5]向云驹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概念与范畴[J].民间文化论坛,2004(3):69-73
关键词 淮北花鼓戏 非物质文化遗产 境遇 保护
Abstract China's traditional folk art of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has a distinctive artistic characteristics, left a brilliant pace in the Chinese cultural histor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ulture, inheritance and interpretation of Huaibei Flower Drum has been cold. In order to protect and inherit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some protective measures were conducted. And the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included in the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protection work, to the national spirit and cultural value into the protection work, so as to better the inheritanc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Keywords Huaibei Flower Drum Oper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1 淮北花鼓戏
1.1 淮北花鼓戏的发展和特点
淮北花鼓戏是起源于明初,发源于淮北地区的一种当地艺术表演形式,通过花鼓作为主要伴奏工具,男角在上场时使用花鼓作为表演道具,因此得名淮北花鼓戏。淮北花鼓戏起初是农业劳动人民在闲暇时进行娱乐的小型歌舞,后来经过逐渐发展,表演场地从农田搬到了舞台,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其他艺术表演形式的特技或动作,其中甚至还包含民间杂技中所含的“顶碗”和“垫子功”等。淮北花鼓戏不仅舞蹈和表演受到其他艺术形式的影响,在唱词方面也融合了许多民族曲艺的精华,淮北花鼓戏有着丰富的唱腔曲调,通过将当地的方言与其他艺术唱腔和唱词的融合,形成了淮北花鼓戏独特的唱词系统和丰富的剧本目录。由于淮北花鼓戏发迹于农田,有着较为原始的唱腔和唱调,女角唱腔低回婉转、如泣如诉,跌宕起伏、哀伤缠绵,男角唱腔原始洪亮、沧桑嘶哑,不失为我国传统民间曲艺艺术的一朵奇葩,表演别具一格,富有个性。同时,淮北花鼓戏在舞台表演时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当初在农田时自由、原始的状态,对演员性别要求十分宽松,男女演员可以自由改变表演行当,甚至可以进行反串表演。并运用当地居民方言进行唱词,使表演更加深入人心,更受大众喜爱,同时表演内容取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反映淳朴劳动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饱含着浓郁的乡土气息,有着其特有的魅力,因此成为全国闻名的曲艺艺术形式。
1.2 淮北花鼓戏的现状和时代境遇
二十世纪中叶,淮北花鼓戏的发展达到其顶峰时期,由周钦全老先生所开创的淮北花鼓戏表现形式已深入人心,成为当时盛极一时的曲艺艺术形式。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二十世纪末,淮北花鼓戏由于不能很好地跟随时代的脚步,对传统的表现形式和剧目过于依赖,导致其渐渐被时代抛弃。直到2005年,老艺术家周钦全先生所带领的淮北花鼓戏剧团被迫解散,从此以后淮北花鼓戏渐渐被人们所淡忘。淮北花鼓戏在2006年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虽然在国家的大力保护下,淮北花鼓戏不至于被人遗忘和抛弃,但淮北花鼓戏逐渐被人淡忘的原因是由于其本身的不足。淮北花鼓戏的传授方式大多是由口传心授,没有系统的教学方式和课程,而很多优秀的剧目由于不受大众喜爱,从而导致这类剧目长期没有进行演出,而老艺术家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此类较为冷门的剧目的教授也有所疏忽,随着对淮北花鼓戏有着颇深研究的诸多老艺术家相继辞世,导致这类剧目和唱腔面临失传的危险。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大众对于艺术的审美口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新兴艺术形式的涌现和民间通俗音乐的流行,使我国传统曲艺表演形式受到冲击,淮北花鼓戏也位列其中。同时,淮北花鼓戏由于采用方言作为唱词,进行演出的对象有很大的局限性,导致观众日渐稀少,失去了与现代艺术形竞争的资本。面临目前淮北花鼓戏面临失传的衰败景象,无论是淮北花鼓戏演员还是文化传承部门,甚至是整个中国曲艺界,都应该承担起保护、传承淮北花鼓戏的重任。
2 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西北音乐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困境 对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与研究——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2012.01…2015.06课题批准号:12ED1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00年7月,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先生在兰州参加“第六届人类学、社会学高级研讨班”时提出:“在西部大开发的事业中,我们不应当忘记对人文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对民俗文化内涵丰富但又极其容易遗失的传统音乐作品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①这一见解充分指出西北地区传统音乐作品的重要价值及其保护的难度。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据统计,2010年西北地区(含陕、甘、宁、青、新)有28项传统音乐进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其中包括甘肃、青海一带的“花儿会”、满族民歌、兰州鼓子、陕西信天游、西安鼓乐、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等。政府不仅通过行政手段为民间音乐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而且也通过资金扶持,实现民间音乐的自我造血。除此之外,不少专家和学者也积极加入到了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的队伍中来,一方面组建起众多民俗学会、民间音乐学会、民歌协会、传统曲艺协会等,进行传统音乐作品的研究、保护与传承活动。
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十分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结合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西北地区传统音乐在传承方面呈现出后继乏人的现象。一方面包括眉户、陇剧、敦煌曲子戏、满族民歌在内的传统音乐样式,都是通过方言进行演唱的,对演唱者的方言习惯、嗓音条件、演唱技巧有着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年轻人不愿学或者根本学不会传统音乐艺术。
其次,当前西北地区在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轻保护、重开发”思想,甚至出现把音乐非遗项目作为“摇钱树”的现象,比如为了增强传统音乐的视听效果,吸引观众的注意,很多传统音乐表演从演出服饰到舞蹈、配乐,甚至是词曲内容都进行了“现代化、时尚化、流行化”的“包装”,流失了其应有的文化观念、思想内涵与情感意蕴。
再次,由于生存环境的改变,很多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被各种唱片、电影等现代技术记录下来,成为“博物馆里的艺术”。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音乐作品连最基本的纸质版的曲式旋律、歌词内容都没有,比如陇东丧俗仪式中的鼓吹乐等。
最后,从整体上来看,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即当特定的音乐艺术濒临消亡的时候,才会引起政府部门和保护组织的关注,从而采取紧急的措施。
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保护措施
针对当前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投入,一方面为民间老艺人提供传统音乐表演的舞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年轻人积极投入到传统音乐的学习与传承中来。
第二,诸多专家、学者要对传统音乐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蕴含的民俗文化价值,同时还可通过电子媒介、纸质文本的方式,对传统音乐的歌词内容与曲式旋律进行记录和保存,从而为后世的传统音乐研究、欣赏、学习活动提供充足的资料。
第三,我们在注重实现传统音乐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更要明确“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开发”、“原生态文化与次生态文化”以及“旅游经济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谨防过度“开发”导致“遗产”变色变味现象的出现,尤其要避免低俗的、劣质的传统音乐作品的出现。
第四,当前社会中的诸多音乐院校作为音乐专业高等人才的培养地,有能力而且也有责任承担起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工作。
第五,广播、电视媒体也应当加大对西北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力度,通过经典的音乐作品调动观众欣赏、了解、学习,甚至深入研究传统音乐等。
西北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与人文环境成就了诸多演唱技巧独特、风格鲜明、文化内涵深厚的传统音乐艺术。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我们既要提升对传统音乐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要采取合适的手段和发展理念,加大保护与传承的力度,由此实现西北传统音乐文化丰富多彩与兴旺发达的局面。
注释:
①接受本报独家专访[N].兰州晨报,2001-08-01(1).
参考文献:
[1]王文澜.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发展[J].兰州大学学报,2005(3),142-146.
[2]赵毅.论西北“花儿”的现状与未来[J].歌海,2011(1),31-33.
[3]李彦荣.西部传统音乐的保护及其历史意义[J].中国音乐,2010(2),38-39.
[4]王晓平.西北地区传统音乐的文化生态及发展趋势[J].甘肃社会科学,2006(5),57-60.
为做好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的准备工作,加强公费医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就进一步深化公费医疗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医疗经费由医疗机构定额管理的办法,合理确定定额指标和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奖罚措施。
二、享受人员负担医疗费用标准
1、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享受人员个人负担低于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执行:
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20%,3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10%;
年度内住院医疗费支出在1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10%,10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个人负担6%。急诊留观且收住院的病人,其住院前7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
2、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职工个人负担比例按照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比例执行,门诊血液透析、器官组织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6%。
3、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4、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离休人员、在乡二等乙级(含)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照有关规定报销,个人不负担。
三、器官移植、组织移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项目为: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其它器官移植、组织移植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器官移植、组织移植中器官源、组织源及其相关费用公费医疗不予报销,由个人负担。
近年来,设施生产中的安全和卫生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焦点和群众反映热点。随着设施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温室内落后的施肥、施药技术已成为中国设施农业生产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中国加入WTO以来,在面对国外严格绿色壁垒的新形势下,园艺产品的质量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因此,重视和加强温室安全化生产,有效控制温室生产化学生产资料的过量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事关农业增效、农产品的品质和食用安全,同时事关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蔬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设施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设施农业生产改变了传统生产的发展和经营模式。目前,多数设施农业生产区为了降低设施内的湿度,将生产中的灌溉方式由传统大水漫灌转变为滴灌,这样既减少了水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也降低了设施内病虫害的发生规模。但采取滴灌技术后,化学肥料如何合理地施入土壤中、如何科学合理地防治病害等,是设施种植管理人员面临的新问题。
目前,国外比较普遍应用的是以色列生产的温室施肥注肥系统。该注肥系统可以实现多种肥料的同时注入。但这种注肥系统的最大不足是:设备的购买及维修保养成本高,该注肥系统较适合大面积连栋温室使用,使用时要求使用纯净水,不适合在中国大面积应用。
在中国,目前设施生产的施肥方式通常采取人工方法将肥料撒在土壤的表面。也有一些是在灌溉管路中安装注肥器,使其在灌溉的同时将肥料注入到灌溉管路中。但这种方法的最大不足是:每个温室必须都安装1个注肥器,从而增加了温室生产成本,在实际生产中大面积推广很困难。另外,目前,设施生产中,仍然采用传统的背负式喷药机喷洒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但是,喷药机的压力不稳定、雾化差,造成化学农药喷施效果较差,农药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使设施作物以及土壤中有较多的化学农药残留,影响到设施生产作物的品质和销售。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开发了一款能在设施温室生产中使用的注肥施药一体化系统。该系统可以在多个温室之间移动,可以根据需要电子控制切换施肥、施药功能,能够满足设施生产科学施肥、高效施药的需求,是适合中国温室生产应用的温室专用智能设备。
系统原理
该设备的目的是解决设施作物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过量使用的问题,希望通过科学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加压滴灌系统水流的压力差驱动注肥泵进行作业,完成向滴灌系统的注肥作业:利用加压泵对需要喷洒的化学农药加压,通过喷头对温室作物进行喷药作业。系统利用安装在机架上的塑料罐容器作为注肥系统的盛肥罐,同时该罐在进行化学农药喷洒时又作为系统的盛药罐,利用安装在系统上的电子控制系统来实现系统的注肥和化学农药喷洒系统不同功能的相互转换。图1为电子控制系统原理图。
该系统是将注肥系统和化学农药喷洒系统安装在一起的组合式系统,其构成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机械结构部分,第二部分为管路系统部分,第三部分为系统电子控制部分。系统通过压力模块为注肥和农药喷洒系统提供系统各自所需的压力。当系统作为注肥系统使用时,控制系统可以设定准确的注肥量。当溶液筒的液位达到最低液位时,系统将提供报警并且切断系统电源,停止注肥作业。当作为喷药系统使用时,控制系统则可以对待喷洒农药进行加压处理,并通过压力自动调节模块和专用的喷雾喷枪实现化学农药的高效喷洒。
该系统主要应用于设施农业的精准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并可以在不同的温室之间进行移动,可供不同的温室精准注肥和农药高效喷洒之用。系统可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10%~15%,节约化学农药20%~30%,可减轻设施农业过量使用肥料和农药造成的环境污染。精准施肥高效施药一体化系统实物图见图2。
系统性能指标
系统性能指标如表1。
产品特色
操作面板醒目明了 界面设计简单使用,功能分区明显。左上方是程序输入区,在设备开始作业时用于编写自动工作的控制程序,操作键盘有7个按钮可以根据需要编写控制程序,下方的2个发光二极管用来指示设备的工作状态,右上方是手动操作区,用3个功能按钮来灵活控制设备的工作状态,施肥和施药分别使用2个不同的外接保险,可以保证路损坏后另一路还能正常工作,外置旋钮保险能方便地更换保险管,面板安装了红色醒目急停开关,以方便紧急情况下设备迅速断电,三位功能总开关能控制电路在施肥和施药2个功能之间灵活切换,模式拨打开关能进行手动模式和自动模式的选择,手动模式下不用程序控制也能使设备正常工作i左下方是简明操作须知,设备的养护和使用注意事项用四句通俗的口诀总结出来。控制箱面板见图3。
喷雾喷枪高效实用 喷枪结实耐用,扣动把手能灵活调整喷雾锥角和喷射距离,采用可以旋转的快速接头与高压管连接,操作时灵活方便,安装防滴装置,在开关间隙能有效地防止喷嘴雾滴滴漏,减少药液浪费。可以喷洒杀虫剂、杀菌剂,也可为叶径类作物喷施叶面肥。图4为高效防滴雾化喷枪实物图。
喷雾压力模块化,易于维护保养 喷雾压力模块选用电流为10 A的高效静音直流蠕动泵提供喷雾压力,泵的出液口采用螺纹密封活动接头,方便维护。该蠕动泵为静音高压泵,工作时噪音极低,长时间工作时散热良好。图5的喷雾压力模块集成了稳压模块,可以自动调整压力恒定在0.8 MPa,当喷雾开始时自动加压,喷雾暂停时停止加压,自动调节压打匣定在额定的工作压力。安装有压力表和充电蓄电池电压表可随时监测压力模块的工作状态。
绕管器灵活调整,药管伸缩自如 绕管器(见图6)安装在设备的前端,把手可收缩回去,喷雾作业时可以两人配合,灵活地收放药管。该绕管器能提高工作效率,也能避免高压药管在地面上摩擦损坏药管保护层,防止温室作业时高压药管因在地面长期摩擦引发管胀裂危险。绕管器选用铝合金材料,轻便结实,也可灵活拆卸,里外全部有防锈漆,可以适应温室湿热环境工作。
简单培训即可操作设备 针对中国目前大部分温室种植人员农机操作技术水平较低的现状,精准施肥高效施药一体化系统专门设计了手动工作模式,一般人员简单培训即可操作设备。另外,将施肥施药两种功能集于一机,这样能减少温室智能农机的购买使用成本和维护保养成本,适合中国大面积推广应用。
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时必须穿专门的防护服,带防护口罩,如图7。喷雾的雾滴直径和喷射距离、喷头锥角可通过喷枪的自动调节开关进行调节,喷射距离的调节范围为0.5 m~3.5 m,基本能满足不同高度作物的植保需求。喷药系统的喷雾压力可以手动调节,分为高、中、低3个压力档值,通过拨打开关进行调节。持续工作时间可达5h(高压力档),可以在喷药模式下推动一体化系统进行移动作业。一体化系统的外轮廓宽度为0.5 m,能够在温室内道路上灵活推动。
施肥作业配合滴灌管道,在灌溉的同时将肥料按照设定的浓度加入灌溉管路中,在每个温室中都安装了不同接头形式快速接头,接头只能和一体化系统上唯一的管路连接,将一体化系统开关切换到施肥模式,插上快速接头,打开水管阀门后,一体化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自动控制电磁阀开闭,按照设定的浓度恒定地向滴灌管路中注入肥料。
应用实例
摘 要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原地区古老而鲜活的传统文化,是地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大背景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大量蕴涵着独特民族精神和智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弱甚至悄悄消亡。因此,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关键词 体育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 研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长期以来所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力和劳动力的复合与统一的完美体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1]。
深挖本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阐释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新时期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创新工程,符合河南省建立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要求,是推动中原文化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打造鲜明地域特色、展现中原风貌、提高中原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的中原历史留下的文化印迹,体现着中原的竞争力,同时河南省的非遗文化的开展仍存在着发展缓慢的态势,为促进体育非遗文化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本文欲着重分析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研究的当代意义,以提升民众的文化认同,选定体育非遗文化的角色定位(奥运机制还是群体机制?),分析制衡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发展的因素,试图通过对现代瑜伽项目的研究为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提出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谁来传承?传承什么?如何传承?”的问题。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是对中原生态体育文化信息进行抢救、集聚和整理,研究以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综合涉及传统的人类学,快速发展的传播学和亟待完善的体育学。通过这些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不仅可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一次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尝试,而且还有可能为丰富这些学科的理论成果添砖加瓦,为满足该领域的教育和研究需求起到积极的意义。
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扩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对于其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还可以详尽的了解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问题;同时,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较深层次的文化发掘,符合河南省现阶段积极推进的把河南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建设为文化产业强省的战略决策和大力实施“中原文化崛起”的既定方针,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河南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2)实践意义
研究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武术文化遗产,对深入认识和了解河南地域武术文化,全面地认知中国武术文化版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研究一方面对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体系进行整理与挖掘,探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从而调动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引起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关注,不断加大对其保护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借鉴瑜伽的发展理论和经验,探索如何在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发展之间找到对其进行保护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其生命力,为河南省更好地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建议,以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研究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具体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政策实践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2005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国务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在河南境内,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与体育相关的且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文化,是河南人们创造的体育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综合。
(二)传承和发展的概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中明确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保护与传承、发展并重的工作要求。在现代科学体系中,“传承”一词首见于民俗学中,以20世纪30年代柳田国男《民间传承论》为标志,他提出要对普通人的日常民俗事象进行研究,从而阐释历史、文化、变迁的过程及发展特征。国际学术界形成了其他与传承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传播论学说的维也纳学派、曼彻斯持学派与傅厄斯学派等[2]。《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湖南传统武术传承研究》中提出传统武术的传承就是由传人实施的,在代际之间进行的技艺、理论、习俗等传统武术文化内容的传递和传播。
研究认为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即承袭、创新并广为传播。承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价值、文化渊源、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元素和生态环境。与时代要求相结合,在传承谱系比较明晰的武术基础上,创造理论和技术体系比较成熟的武术技艺和健身、养生功效突出的套路,使其具有生存、发展的特定空间和时间维度,植根于民间的活态的传统行为方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核心就体现在它的传承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的变异与创新。同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会随着社会特征、竞技生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发生变化,会影响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思想,因此,完善的传播方式对扩大非遗文化的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涉及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保护研究、立法研究、制度研究、现状调查等,但都侧重于本区域的研究,地域性研究体现了一定的区域特点,但从总体是显示出各地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当地文化、政治、经济相结合的传承方式。
2.国内关于体育类或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观点
国内学者多以本地区的非物资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根据对本土文化的历史追溯,相应的提出传承和发展建议。
牛爱军从全民健身和民俗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融于当地生活风俗中传承,并结合当代新农村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挥体育的健身功效,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开发,提出商业开发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式。
白晋湘从法律角度出发,指出健全法律保护机制,建立管理和保护体系,建立体育博物馆,开展文化普查工作,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
社会活动和社团的开展体育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姚应祥对湖州船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立法、加大宣传、依托学校,建立体育社团,开发旅游的传承建议。董亮在对四川少数民族体育的研究中指出要将仍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体育文化遗产发展成为大众健身娱乐项目,延长其生命周期。
张巧凤对非遗文化的软文化实力进行研究,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中指出调动传承主体的积极性是对非遗文化的可持续性延伸,提升文化吸引力和感召力是文化竞争力的优势所在,应打造河北特色的非遗文化品牌。
李荣芝、虞重干从传播学角度出发,指出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传承途径、竞技化途径、社会教育途径、生活化途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也针对民众缺乏民族传统知识认知现状,提出加强政府管理、加大媒体宣传、维持文化“原生”的生存环境和发挥院校优势及赛事促进等建议。王林在《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应营造适宜传承的文化生态,加强传承人的名人效应,加强传承梯队的建设。徐旭对岭南醒狮文化的研究中,指出要推动武术与醒狮相结合的影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安剑群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人龙舞”的文化传承研究》提出要进行广泛地区的横向传承,和不断创新的纵向传承相结合,加强群体性传承和学校传承、社会传承的方式相结合;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陈关于发展的研究,从政治、经济、立法、教育学、传播学、民俗、社团、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非遗文化的传承奠定了一定基础。
3.关于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在传承管理机构的研究中,王志高的硕士论文《嵩山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强调法治机制的建立,建立有制度的组织运行方式,提出以发展武术文化产业的方式传承和发展。
在传承主体的研究中,王玉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及挖掘保护对策》提出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将非遗保护工程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本人在《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中提出通过对健身团队的管理和扶持,推广和传承非遗文化的技艺推广。
在传承内容的研究中,李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民族传统-以河南少林武术、陈氏太极拳为例》指出要加速多种方式的宣传,挖掘民俗文化的体育娱乐审美价值;王伟红《河南省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提出开发非遗文化的器物层产品,做大做强非遗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省及地市“非遗展示中心”。
在传承方式的研究中,任丽萍《传承・创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体育研究》中提出将其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倪同《基于JSP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硕士论文中提出建立数据库,有效提高非遗文化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可视化信息,用网络模式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宣传和保护非遗文化;赖学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思考》提出政府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是推动其传播和发展的保证,形成主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科研之路,利用商业开发实现体育文化传承和弘扬,建设体育加旅游的产业机制,构建教育为中心的传承机制;王静的硕士论文《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资源开发研究》中提出通过培养专业的出版人才,开发高质量的传统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郭鹏飞《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强调要加大普及力度,调动民众文化自觉性,在政府主导下,依托学校教育资源,提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加强非遗文化的长远规划和管理。
综上所述,对于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管理有了专题的研究,但为数不多,对传承主体还仅限与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对传承团队建设的研究基本没有,传承内容上提出了对体育健身价值的延伸和器物层面的开发,传承方式聚集了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晶,大多数认为多种形式及层次的广泛传播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精髓的传承,是承载民族思想、生活、艺术的载体,这些非贵文化的形成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地质构造有密切的联系。发展非遗文化旅游是发掘、保护和利用非遗文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繁荣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经济产业。由于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因此根据地方特色和实际,构建适用的旅游服务体系是非遗文化旅游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环塔非遗文化的概述
1.环塔非遗文化概况
新疆有4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数量居全国第二,且多散居于环塔区域。环塔里木位于新疆南部,面积100余平方公里,人口1080余万,历史上曾是著名的丝绸之路的核心路段,又是集河流、沙漠、盆地多样自然景观。在新疆64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环塔地区占58.4%。在2013年新疆的3份总计239项非遗名录中,环塔地区占50.6%,超过了新疆总数的一半,是新疆非物质文化的聚集地[1]。
2.环塔非遗文化特点
环塔地区的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决定了其文化旅游资源方面的特点。
一是多样性。历史上,满、匈奴、羌、蒙古、汉、维吾尔、突厥、哈萨克等几十个民族文化交汇于此,拥有梵、汉、吐火罗、回鹘、粟特、怯卢等多语言文化,珍贵的口头诗《江格尔》《阔布兰特》,民间故事《阿凡提的故事》,以及维吾尔的手工艺,塔吉克的吻手礼等民俗礼仪[2]。多样化的艺术、音乐、乐器等,环塔地区的文化资源丰富多样,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基础。
二是非聚集性。新疆地广人稀,塔里木面积大,加上沙漠环境恶劣,文化资源较分散,很难形成聚集效应。周边县、乡镇等行政单位、自然村落距离较远。
三是民族性、艺术性。众多少数民族的诗歌、音乐、舞蹈均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如“刀朗舞”等。
二、环塔非遗文化旅游发展不足与需求
有实证研究显示,民族文化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而游客对环塔旅游的整体评价是比较满意的。但与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环塔地区旅游数量只有新疆全区的20%[3]。无论是与中东部比较还是与新疆省内其他地区相比,环塔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其中有诸多原因。
1.基础环境较差
一是经济基础较关。环塔地区周围市县均相比落后,经济实力影响旅游业的水平,承载非物质文化技艺的民间艺人生活困苦。二是自然环境较差,塔里木深处内陆,中高纬度,高海拔,形成了干燥少雨,温差大,风大尘多的气候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游客选择和出游。三是安全问题,民族习惯差异、宗教禁忌及各种媒体上的恐怖事件报道让游客不得不考虑安全问题。
2.非遗文化损失严重
从根本上说,经济发展是文化没落的根本原因,现代科技产业让许多生活习惯、生产方式、风俗礼仪都发生了变化,民间技艺、文化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用途。其次是保护力度不够。从法律依据、财政金额、执法力度到人员配备上都与环塔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不相匹配。如楼兰古城的盗采、文物贩卖、传承人离世、建筑拆迁等都在侵蚀着文化资源[4]。
3.非遗文化外界获知率低
游客通常是先闻其名,然后慕名而来。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将信息开发成APP,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但环塔地区尚没有全国范围内知名景点,有关方面的信息(文字、图片)较少,电视宣传片更少,展示的质量也有待提升。
4.旅游发展资源不足
有调查显示,在环塔旅游方面,游客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交通问题。塔里木盆地尚无高铁,公路铁路多经沙漠戈壁等地区,只有巴州和阿克苏等少数市县游客数量较多。周边旅游企业整体实力偏弱,经验丰富或高端旅游人才不足,旅游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其他如酒店、公共交通、饭店等均不能满足大量游客需要。
发展环塔地区非遗文化旅游,既是开发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契机。
三、环塔非遗文化旅游服务体系构建
要从根本上使环塔地区旅游状况有所改善,就要旅游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建筑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灵活机制,增强当地旅游业的竞争活力。
1.环塔非遗文化挖掘与保护是首要任务
鉴于环塔地区非遗文化的处境,首先要挖掘并保护好这些旅游资源,这是旅游业务开发的前提。
①统计环塔非遗文化。通过现代信息化处理手段,存储、监控和分析环塔非遗文化的数量、种类和状态,通过数据媒体保存文化资源的海量信息,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库。②完善地方法规,加大文化保护力度,建立政企、公益多元合作保护机制。③进一步充实文化资源保护组织力量,引进、培养专业化人员。④切实保证民间技艺传承人政策性资助、津贴落实到位,保障民间技艺传承人的生活水平,给予专项财政支持,鼓励文化遗产师徒传承。⑤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宣传保护政策,提高民众保护认识,引导外界甚至国外相关组织的关注。
2.环塔旅游基础设施体系
旅游基础设施体系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没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将严重影响旅游质量,同时使旅游企业发展受限。政府主导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传统模式,也是证明切实有效的成功经验。环塔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政府树立“环塔大旅游圈”观念,全局谋划、整体布局,加大环塔道路修整力度,开通贯穿核心非遗项目、著名景点的主干道;平整子路、村路、小路,使通行更加舒适、快捷。在资金上,可以走出去,去一线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向大中小企业、各投资企业寻求合作。政府主导,不意味着政府包揽,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大到建筑工程,小到旅馆饭店,宣传名片,在一切可以市场化的部分积极推进市场化,让企业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建设成果,政企合作,公私分明。
环塔游客多数来源于中东部发达地区,他们旅游的形式、观念比较先进,泛旅游、自由行、家庭游、背包客等等,因此,环塔旅游建设不能再仅仅针对团队游,而要满足多样化的游客需要。五地州建立协调响应的旅游咨询、指导中心,帮助中心,对非团游客提供及时服务。
3.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在口口相传的时代,人口稠密的中东部地区景点知名度较高。而偏远、深处高原沙漠的环塔文化,由于难进难出,不为外人所知。而在网络时代,发达地区网络普及,影响知名度更高,环塔地区网络普及率低,景点知晓率依然较低,这可看作是旅游上的马太效应。网络既拉大了发展差距,也带来了发展机遇。环塔地区应抓住时机,构建“大塔圈”景区网络。搭建Web2.0“环塔在线平台”,吃、住、行、门票等均可实现网络预订。直接开展自媒体营销策略,通过微博、微信、Blog、BBS等平台实现环塔信息推送、传播、分享等。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团购、电销、促销等营销活动,鼓励游客分享、评论旅游经历。开通旅游服务热线平台,通过语音、留言等多种形式提供咨询、指导、路线设计。在车站、旅店等设立咨询点、触屏台,发放旅游地图、安全提示、提供自动导航租赁服务等。
整合各路网络数据,建立统一的环塔旅游大数据库,通过现代云计算、大数据分析进行深入挖掘,将统计结果反馈给政府、旅游企业、宾馆、饭店等产业链条单位,供其调整政策、业务或经营策略。
4.建环塔非遗文化资源宣传体系
建立城市旅游标识系统。五地州政府充分合作,与国内著名旅游设计企业、中科院、文化创意机构、主流媒体等智力机构合作,请知名CIS设计企业规划环塔旅游形像识别系统,包括LOGO、语言、文化、组织等多方面的形象设计,树立与南部沿海沙滩旅游、东北冰雪旅游、江南园林旅游以及黑色旅游、红色旅游不同的西域文化旅游形象,让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游客都能为独特的西域环塔文化景象所吸引。
政府有责任宣传环塔旅游资源,在高收视率的电视台、知名门户网站、高速公路巨型广告牌等投放广告。环塔企业也要改变营销方式,通过微信、微商,在淘宝、美团等电子商务平台上下功夫。有调查显示,有46.2%的人是通过朋友获知旅游信息的[5]。要充分利用网络点平、社交网站如人人网、大众点评等宣传环塔文化项目,让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欢环塔文化。要改变过去宣传资料以文字为主的局面,通过百度搜索、优酷视频等让更多的图片、视频传播。
5.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服务模式
政府顶层规划。请旅游专家、文化专家组成环塔旅游圈规划小组,召开论证会,针对环塔旅游项目设立3-5个大主题,20-30个次主题,发掘100个以上的非遗文化项目,包罗环塔300-500个景点或项目。环塔文化特点是项目小、单体优势不突出,甚至难成项目,但资源却很丰富,项目间整体规划和组合将显示出巨大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
除了顶层设计,要突出非遗文化特色,增强体验和交流,不能再照抄山水风景旅游模式。旅行社还要对非遗文化项目进行精心的包装、规划、与当前已有的休闲游、观光游等结合,形成“沙漠+民俗+非遗文化+娱乐”的综合性模式,改变环塔一直以来“一流的资源”“三流的旅游”的状况。
由于环塔地区旅游企业竞争力弱,因此,先期可以与中东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发达地区旅游企业的大规模定制、快速响应、延迟服务等先进的旅游服务模式,分流目标客户[6]。环塔旅游企业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与外部企业形成供应链,实现优势互补。
从游客特点来看,环塔游客中70%以上为自助游。要满足国外、中东部、一线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定制服务、延迟服务等方式改变单一标准化服务模式,建立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照顾家庭游的特点,提供定票、指导、路线规划和车辆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服务。这些都要求环塔五地的旅游企业进深化旅游服务模式改革,适应当前游客的需要。
6.公共安全服务体系
[关键词]新媒体;民族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119
[中图分类号]G26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1
新媒体时代,民族博物馆的功能、价值、服务范畴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仅延续传统的陈列、展示、收藏功能,对民族博物馆而言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借助新技术,创新思路,丰富途径,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已然是当前民族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必要选择。
1 突出展示功能,弘扬民族文化
民族博物馆最基本的功能是展示和陈列,充分利用这些功能展出与民族文化相关的物件、资料等,能够使广大群众接触民族文化,了解民族文化。由于部分民族文化具备无形文化属性,因此在展示活动中不应仅展出作品、成果等,而是应采用多媒体技术实现音像、图片、场景的全面展示,使传统艺术、手工艺等生动逼真、活灵活现地展现于参观者的眼前。另外,还可定期举办专题表演活动,将每个民族所独有的非遗文化,以民俗表演的形式展示出来,实现直接、生动的非遗文化展示,以传承与弘扬非遗文化。
2 善用官方网站,培育文化自信
信息化背景下,国家和各级文化部门对民族博物馆的信息化建设均给予了支持,目前,许多民族博物馆已具备相当数量的信息化馆藏资源,已建成或正在筹建官方“网上博物馆”网上博物馆,其较之传统的博物馆具有更大的活动空间,通过网络可以为不能到现场参观的人们展示民族文化的魅力,进而有效扩大受众范围,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地浏览民族文化信息,增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推广的实效性。例如:广西民族博物馆将铜鼓的制作过程、侗族芦笙舞蹈的表演等上传到网上博物馆,利用网络向广大群众传播民族文化,借此增进群众对广西地区民族文化的了解,从而起到宣传文化的作用。借鉴此类做法,利用网络途径开展宣传、推广、文化传播活动,进而唤醒当地居民的文化自信,并吸引不同地域群众对民族文化的注意力。
3 关注移动互联,丰富服务途径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全面兴起,人们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并善于运用微信、QQ、微博等APP进行娱乐、交流,新媒体背景下,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无疑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途径的必然趋势。利用多种常用APP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宣传活动,能够使各个年龄段、各种身份的群众主动参与公共文化交流、传播、创新活动中。对此,民族博物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方式推送民族文化常识、历史故事、名人轶事等,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弘扬民族文化。除此之外,民族博物馆还可通过社交软件、官方微博等推送民族博物馆的活动信息,如:民族文化夏令营、主体民族文化展览、民族艺术表演活动等,以提升各年龄、各阶层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博物馆应有的作用。
4 支持非遗保护,传承地域文脉
新媒体时代,多元文化在社会中不断碰撞和发展,多元文化背景下,一些靠言传身教流传下来的传统技艺、民间艺术不断被淡忘乃至遗失,现代文明的强力冲击使不少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绝迹的危险,进一步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势在必行,而民族博物馆,更是被赋予了明确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研究和展示职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域文化息息相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地域文化,完善民族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途径。对此,民族博物馆应积极承办、组织学术研讨活动,联合各级文化主管部门、高等院校、教育部门等,积极举办非遗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使非遗保护得到学术层面的支持,并组织专家学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制订科学的指导计划和方案。此外,民族博物馆可向非遗产业方向拓展业务,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传承、弘扬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此,在产品或服务的设计与研发中,应有意识地突显非遗文化魅力,遵循民族文化传统,以提升利益参与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适应中得到保护与传承。
5 结 语
新媒体背景下,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已经全面融入公共文化领域,在大众文化传播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机构之一,应审时度势,借助新技术创新文化服务途径、服务方式,拓展文化服务内容,以真正承担起现代民族博物馆的文化服务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沫华,陈大元.民族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现状、需求及对策研究[J].文化遗产,2015(2).
[2]周婷婷.民族博物馆与青少年教育功能之辨析[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5).
关键词: “非遗”文化 微博环境 推广路径
一、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徐州市作为华夏九州之一,两汉文化发源地,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孕育与成长,源远流长。相比其他地区的“非遗”,徐州市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繁多,覆盖面广。
徐州市非遗资源丰富,项目众多,属于保护范围的语言文字、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十余大类,共计101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43项。从数量与种类讲,在江苏各地区中名列前茅。
(二)植根乡土,深入人心。
我市申报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无论在价值观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大众有密切联系。它蕴含着深刻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征。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邳州等地,“非遗”项目数量众多,并多以传统手工技艺的形式存在,而在某些偏远的山村,“非遗”多以民俗文化、民间音乐等为主。
(三)知名度高,特色鲜明。
经过长期的传承与发展,徐州已经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非遗”项目,如徐州剪纸、徐州柳琴戏、徐州香包、沛县鼋汁狗肉制作技艺等。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徐州古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列入史书记载的大大小小的战役有几百次,这种地理环境形成本地独有的尚武、粗犷、豪迈又重情重义的徐州地方文化形象。这一切在徐州市的“非遗”资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徐州市的“非遗”文化与其他地区相比,多表现出本地特有的热情奔放、不拘小节,如邳州跑竹马,表现金人在受到宋军追击时,迷惑宋军,布阵逃跑的情形,属于战争文化融入百姓自娱自乐的舞蹈活动,它节奏欢快,明亮高亢,队形变换多样,动作夸张,这在江苏的其他地区是不多见的。
徐州市“非遗”资源在新时期的传承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非遗”资源的推广度不够,人们的认同度不高,对于本地的“非遗”文化不感兴趣。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保护过程中的错误观念,如功利主义倾向,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冲击,市场需求严重不足,政府缺乏保护热情,等等。我们调查发现,尽管我市在徐州市民俗博物馆集中设置了非物质文化展示专厅,但是,展示内容较单一,局限为剪纸、风筝、纸塑狮子头等几个品种;而几次以推广民俗文化为目的的“非遗”项目的集中展示,到最后往往演变为纯粹的商业贸易,如徐州香包变身为批量生产的流水线制品,剪纸技艺完全为各种简单而廉价的剪纸产品所取代,而徐州剪纸与其他地区剪纸技艺的区别之处被完全忽略。这种“非遗”资源推广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非但无益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反而会泯灭“非遗”文化本身的特点,导致其日趋衰落。
其二,表现形式已日趋落伍,文化内蕴挖掘严重不足。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丰县糖人贡为例。丰县糖人贡是以白糖为原料,用模具注塑的糖塑艺术品,是传统丧葬祭祀礼仪的重要载体。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延续下来的丧葬习俗也慢慢开始变化,程序越来越简单。再加上制作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较低,而且手艺往往不传外人,高门槛、低收入,造成糖人贡从业人员锐减,现在糖人贡艺人已为数不多,目前从艺者仅有10余人,糖人贡也几乎成了一种象征,面临濒危和湮灭。出现这种濒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指出,丰县糖人贡能被列为国家级非遗名录,绝不仅因为其独特的制作技艺,而是由于它反映出四省交界地区在祭祀方面的独特风俗,而这种非常独特的祭祀风俗正是儒家孝道的民间表现形式,同时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相关思想,其中的“抢贡”风俗体现了人们对生命传承的看重,我们甚至可
挖掘出其内蕴深厚的人文关怀的思想。遗憾的是,近年来虽然市政府对糖人贡进行了抢救性的保护,但是其相应的文化底蕴还发掘得不够,如果我们将眼光完全停驻在其制作技艺与民风民俗的表象上,则随着新时期丧葬礼仪的日益简化,丰县糖人贡也将彻底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其三,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网络载体的传播模式。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与活态性传承的非遗文化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两种事物,非遗的延续手段被称为“动态传承”。它首先需要传承者从主观上学习相应的技艺,通过主体的演化,成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谈得上传承和延续。但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在不断变迁,作为历史和社会的人,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因素也在不停变化。当一个社会的大背景发生变化的时候,“非遗”是无法置身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非遗”是一种受制于人的主观倾向的文化模式,这种独特的传承方式跟网络的确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彻底转变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模式,那么它在网络化全球化为生的今天只会日益没落。
二、挑战与机遇:微博为“非遗”的推广提供新思路
微博时代的来临,深刻影响社会生活,非遗文化身处其中,也难免受其影响,我们认为,尽管微博与非遗文化之间存在某种隔阂,但它仍然为非遗文化的推广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负面影响:“微”文化对非遗文化的解构。
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形式对于包含传统文化在内的社会主流文化存在解构现象。传统的媒介文化,由于传播者和受传者彼此的局限性,很难实现公众之间信息探讨的互动性。微博则为大众的参与提供了平等性和开放性,社会公众在共建主题过程中实现言语的狂欢。全部的发言者从“文化批判的大众”转化成了“文化消费的大众”,广大公众以参与的姿态对个人利益进行大胆表达,实现言语的狂欢。正是由于微博在根本上扭转了我国长期存在的话语体系的单向化、正统化倾向,所以微博在诞生之后短短几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覆盖。但是与此同时,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也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媚俗主义的倾向,一些恶俗的网络语言充斥其间,这种话语体系的庸俗化潮流对于社会主流的话语体系存在严重的解构主义可能。而非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正是社会主流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微博在不经意间对于“非遗”文化构成了某种不利的因素。 另外,微博乐于传播新鲜社会现象,这就与反映传统民风民俗内容的“非遗”文化存在隔阂。“非遗”资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以物质形式固化,只能依靠口传心授,因此“非遗”的传统制作技艺都是靠师徒之间的教授完成传承的,而微博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它所承载的样式通常表现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可固化的信息,要让非遗文化依托微博得以推广,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困难。
(二)正面效应:利用微博载体推广非遗文化。
微博传播形成微博事件的放大效应,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为“非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机遇。微博的影响力惊人,而徐州市作为一个公认的慢热型城市,群众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性不够,在这种境遇中,微博的小中见大即迅速放大社会事件的影响度的功能,使得它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社会新闻进行广泛传播,甚至可以影响大众心理,引导社会舆论。在徐州市非遗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情况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年龄层次的群众使用微博的情况都非常常见,在“您多久登陆微博一次”的问题中,有92%的人回答:每天登陆。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天24小时登陆其微博账号。微博的广泛使用及其形成热点聚集效应的特点,为我们利用微博来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注意到:在“若微博等一些媒体方面对‘非遗’进行宣传,你是否会去关注”的问题中,有接近79%的人给予了肯定回答。联系到每年的“非遗”保护日,政府进行的宣传工作不可谓不多,然而,由于他们选择的载体多为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介,而这种传统平媒阅读的受众是远远无法与微博相比的,政府忽略的恰恰是微博这一载体,以至于市民缺乏关注度。如果我们在政府的官方政务微博或是“非遗”宣传专项微博推介各种非遗资源,那么其受众必然是呈几何状上升的。
三、微博环境中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的实践路径
(一)借鉴微博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适应“微”时代,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体系。
微博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微”,新浪微博只允许不超过140字的内容,迫使微博的传播者只能将全部思想凝练在100多字中,这就直接形成了微博内容的微型化与简明性特点,它不适合过于深刻的思想表达,而这种语录体式、碎片化的即时表达形式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同时,微博表达形式的简单明了符合百姓的“草根文化”的价值认同,微博的草根性必然带来大众性文化传播,而这些文化的表达方式更贴近人性表达与人文关怀。因此,老百姓热爱微博,热爱的正是微博所适合传播的那部分大众性流行文化。
非遗文化所凝聚的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文化本身的内容与外在表现形式是相对确定的,不适宜过多调整,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微博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简洁化与草根性的话语表达方式,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表达体系,以符合社会要求,适应时代变化。在话语表述上,要更加简洁明了,摒弃那些琐碎的、长篇大论式的话语模式,而关注最能体现其精髓的那部分内容;在内容上,要展现出其大众化、草根性的一面。“非遗”是来自民间的智慧,很难进入“庙堂之高”,它本身是完全贴近生活、贴近草根的,但是在长期的流转过程中,为了对“非遗”资源进行保护与推广,总是需要先进行整理与归纳,在这一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在于其学术性的一面,在话语体系的创建上,也偏学术性的表达方式。因此,我们认为,要在微博上推广“非遗”资源,应完成学术语言到生活语言的转换,因为生活语言更符合大众认知水平,更多地遴选那些能体现“智”、“意”、“情感”类的话语。
(二)挖掘徐州市“非遗”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剖析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并适当地赋予其新的涵义。
“非遗”文化能传承至今,除因为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蕴之外,还在于它凝结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很多情形中表现为一种朴素但合理的价值观与伦理观,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某些表现形式已逐渐落伍,其适用范围慢慢缩小,然而其内蕴的合理的价值观念与浓厚的人文关怀却使得它能够历久弥新。诸如民间口头文学、曲艺、音乐等传统表演艺术及大量的民间礼俗、庙会、节日活动等仪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朴素的人生道理,无论时展到何种地步,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永远不会消失,而这也就是非遗文化能够一直传承的最根本原因。在全球化、网络化的今天,也许包括非遗在内的某些传统文化样式已经显得如此不合时宜,但是如果我们能揭示其最本源的涵义,则很可能会被其蕴含的朴素而科学的价值观念感动,因此,要赋予非遗文化新时期的特征,就必须保持其本源内容的确定性,同时要挖掘出其最能反映劳动人民美好、善良、智慧的一面,这就是韩国的泡菜制作技艺及中国的珠算技艺可以成功申遗的秘诀所在。
“非遗”文化在产生和发展之初,往往与人们的民间信仰、祭祀占卜、祈福避灾相关,而在之后的流转过程中又往往会发展出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并且不同的地区和民族,操作仪式的流程也有较大区别,发展到现代社会,可能其原初的意义已经少有人知晓,而人们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仪式本身。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国家级“非遗”——端午节,多年来人们对于端午的记忆仅限于吃粽子、赛龙舟和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事实上端午最初是以祛病消灾、祝福祝寿、企盼吉祥的美好节日形象出现的,吃粽子主要是时令需要,而赛龙舟的竞技意义已经超越端午本身的纪念意义,至于纪念屈原大夫只是湖南部分地区的局部风俗,从整体上讲,端午的祈福祝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初意义已经荡然无存,端午整体的文化形象遭到损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探寻隐藏于种种繁琐仪式后的非遗原初的意义,并以此为契机,赋予传统的文化内蕴新的涵义,进行全新的诠释,文化的表现形式可能会过时,而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却可以超越时空具有永恒的价值。因此,我们对端午节的节庆意义重新进行诠释,就应强调其祈求健康长寿、防病祛病、顺应时令的一面,并且可以结合近年来世界各国防治非典、禽流感等大规模的防疫活动,赋予其崭新的时代涵义。
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存在同样的问题,在文化内蕴的开发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微博固然不可能对非遗文化进行全景式展现,但是如果发掘出其合理的人文价值,则可以利用自己的特点展现精髓,让其焕发生机。 (三)结合时代特征,赋予其适合新时期的表现形式。
工业化时代
人们对于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品反而产生了厌恶情绪,出现返璞归真的心理倾向,这为我们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契机。我们注意到,窑湾古镇的绿豆烧、甜油制作工坊总能吸引大量游客,人们对于纯手工制作的绿豆烧酒与甜油有特殊的好感,设想如若我们抛弃绿豆烧的核心竞争力“纯手工制作、传统技艺打造”,那么游客对其新鲜感将荡然无存。因此,针对传统的手工技艺、民风民俗、节庆活动等传统文化,我们绝不能擅自更改,而应保留其流传下来的最原生态的那一部分。
但是仅仅这样还不够,因为微博受众的年龄层次偏低,年轻人容易对新鲜事物感兴趣,而类似徐州柳琴戏、徐州梆子、徐州琴书等这些多以方言表述的民间艺术及多展现喜字、窗花、古典传说的徐州剪纸,如果通过微博传播的仅仅是这些内容,就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解决的办法在于让传统技艺制作出新产品,让民间声乐艺术展现新生活。近年来,全国各地非遗传承人对于非遗表现形式的创新进行了各种尝试,也取得理想的效果,如三名大学生以珠江三角洲沙门地区的国家级非遗沙门民歌搭配街舞,让民俗专家都拍手叫绝;荆楚文化的代表之一,楚式漆器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精美的纹饰闻名于世,楚式漆器的传人们把传统技艺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创新制作了灯具、名片夹、笔筒等文化用品,受到了市场欢迎,在传承、推广非遗的同时还增加了收入。徐州市的非遗资源在创新形式方面还有多种可努力的方向,以徐州剪纸为例,表现内容不能仅限于喜鹊登枝、双喜字等题材,可以从水乡风情到壁画、从静物到人物,将画所题材大大拓宽。又如徐州香包,它之所以能从全国种类繁多的香包制作技艺中脱颖而出,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本身就是创新的结果:将刺绣文化、养生中药、中国十字结文化融为一体,具有相当的独创性,目前在表达形式上既可以从香包的刺绣题材入手,展现现代生活,又可以从香包的实际用途出发,将香包用于钥匙链、汽车挂件、钱包、项链、摆件等物品上。一方面把传统技艺完整地保护下来,延续民族的血脉,另一方面紧跟时代步伐进行创新,在坚守传统技艺的基础上进行形式、载体的创新,使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更适合微博受众的心理需求。
(四)整合多种传播载体资源,构建以微博为平台的新兴媒介与传统媒介相结合的立体化的徐州市“非遗”文化推广新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义
原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曾经这样说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根和源,越是在社会发展快的时期,人们越不应该失去记忆,更不应该忘记回家的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让我们认识历史,激发文化创新能力,为新的文化样态的诞生和发展提供厚实的土壤。保护好、传承好和发扬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从而建立更深厚的文化同源性、文化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就我们杭州而言,依托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不仅仅可以充分发挥这些遗产的文化价值,而且对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及申遗工作的开展,对杭州打造“东方品质之城”都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彰显杭州“东方品质之城”魅力的重要手段。2012年2月,杭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能代表一座城市传统记忆的载体,也是一个城市的根和魂。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使运河沿线分布着许多代表东方传统生产、生活文化精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为核心,以京杭大运河为串联,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对杭州留存城市记忆和历史文脉,进一步凸显城市东方文化精神品格,彰显东方特色和魅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运河综合保护的应有之义。京杭大运河不仅是“国之瑰宝”,更是杭州的“城之命脉”。桥西区域是杭州运河综合保护工程的核心地块,也是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保存历史遗存较为集中的主要区域。馆群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在桥西历史街区打造以怀旧文化和传统非物质文化为重点的特色街区,丰富街区文化内容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以馆群为核心来带动桥西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对保护大运河原真性和完整性、进而推动运河申遗意义重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的核心定位。馆群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必须立足自身发展特色,也就是依托运河、桥西街区依河而居的浓厚生活文化氛围,通过工美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实现杭州传统文化的活态展示与传承。目前,馆群最显著的特色是张小泉剪刀、王星记扇业、西湖绸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并实现了“老厂房”、“老字号”、“老遗产”和“老手工艺人”的有机结合,是全国首家以刀、剪、剑、伞、扇为展示主题的国字号博物馆群落。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馆群最为核心的定位与内涵。
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
非遗保护传承创新实践及经验
博物馆对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博物馆传统的藏品征集、整理和收藏功能,对已经灭绝或无抢救可能的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二是以生态博物馆为代表的现代博物馆做法,通过保护理念的“进化”,实现对还“存活”的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与以往“博物馆化”帮助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摆脱文化危机、成为暂时延续生命途径的定位不同,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定位更高,就是要依托运河桥西区块得天独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生活文化氛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继承人,有创新性,有产业链,重新走入大众生活,实现文化生态的修复与传承。因此,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生态式博物馆群”模式。这个模式的具体创新,可以用“生活、活态、活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
生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到生活。作为民俗文化的精粹,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来自生活。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由于工业化、标准化浪潮的冲击,传统工美文化受到冲击,逐渐淡出大众生活。只有和社会大众日常生活进行紧密结合,把工艺作为一种文化和习惯渗透进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这些传统的艺术形式才可以重新焕发市场活力。一是依托运河桥西街区,打造非遗保护传承的生活空间。京杭大运河,经历了2500多年的沧桑变迁,是至今仍然活着的、流动着的、重要的人类文明遗产。横跨在运河上的拱宸桥,是大运河最南端的标志。桥西历史街区是杭州目前为数不多的集中反映大运河历史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2010年,桥西历史街区顺利开街,在“保护第一、生态优先、品质至上”等七大理念的指导下,保留了大批历史建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桥西历史街区完美呈现出“倚河而居、倚河而业、倚河而游”的生态人文特色街区,成为人们了解运河文化、杭州历史与桥西历史文化的活态读本。作为桥西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以打造“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老百姓自己的博物馆”为目标,在博物馆建设中始终秉承“保护第一”理念,将“老字号”、“老遗产”和“老厂房”有机结合,让整个博物馆群与整个运河和桥西街区相互融合,营造了人与河、传统与现代、时间与空间彼此交融、相互滋养的生活空间,实现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活态体现与传承。二是创新展示形式,让非遗贴近日常生活。在展陈示计上,博物馆群通过多元化、现代化和动态演示等手段,揭示出展品背后的智慧和情感。在馆群展品陈列中,打破了传统的器物定位展示模式,既有系统全面的展品历史背景介绍和传统工艺的场景展示,也有利用现代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对传统的现代解读,使参观者可以全面了解展品所包含的材料、工艺、形制、艺术风格与人类社会生活的关系,及其所承载的人类精神活动等丰富内涵。在场景设置和互动环节的安排上,也从“非物质文化展览”的本质出发,为更好地理解非物质文化而设置,比如通过张小泉作坊的场景复制、现场刻花表演、西湖绸伞现场制作等,让游客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三是打造“流动的博物馆”,让非遗文化走入学校和社区。博物馆群还积极开展“流动的博物馆”活动,把博物馆的相关展览、活动、工美技艺送到社区和学校。2010年,活动走进福利中心等4个社区(中心)和拱宸桥小学等9所学校。2011年,活动又走进沈塘桥社区6个社区,杭州聋人学校等15所小学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2012年,“流动的博物馆”走进学校共计12次,如浙大城院、文澜中学、明珠实验学校、保俶塔实验学校、市聋人学校、中国美术学院、源清中学等都进行活动展览。
活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得到传承,最重要的不是让它成为历史,而是要让它活着,而要活着,就必须有活态的展示,必须得到传承和发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一是打造手工艺活态展示馆。手工艺活态展示馆一期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筹建,2011年5月开馆,建筑面积1538?郾86平方米,其内部结构保存完整、民国特色鲜明。手工艺活态馆二期将于2012年底启动,计划于2013年9月建成开放,届时将实现扩容1300平方米。展馆现有入驻厂家12个,近30位艺人长期进行现场表演,展示销售的手工艺品近百余种。目前已成为集工艺表演、体验、教学、销售“四位一体”的非遗亮点,其中手工艺现场制作包括王星记制扇及民间扇面绘画、张小泉制剪、西湖绸伞和四川泸州油纸伞制作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紫砂、陶艺、手工旗袍4个传统类手工项目,以及手绘、手工皮具、软陶捏塑3个现代创意手工种类。到2012年10月底,活态馆累计共接待游客50?郾3万人次,团队291个,广受社会各界欢迎。展示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价值,主要体现在内容的代表性和综合性、展示的真实性、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组建方式的社会性。二是国大师带徒。“国大师带徒”是全国工美行业传承发展史上的首创项目,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次创新,它由杭州市文创办、杭州市经信委、杭州市运河综保委主办,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承办。项目旨在弘扬传承国家级杭州工艺美术大师的艺术精神和精湛技艺,进而带动杭州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建设和发展,促进师承模式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使杭州工艺技艺和工艺产业规模与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力争5—8年培养出10名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的工艺高端人才。
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走进生活,除了机制的设计和推进之外,还需要通过一系列感性的活动,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市民的持久互动,激发市民对非遗的文化需求,从而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关注。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社会反响十分热烈。一是非遗文化创意集市。2010年国庆期间,博物馆首次推出了刀剪市、扇市、伞市三大文化创意集市活动,特别邀请张小泉、王星记、浦江麦秆扇厂、西湖绸伞等厂家参与,展现刀剪、伞、扇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鲜明生动的生活特色。2012年端午节期间,开展了以“曲艺大观、非遗技艺、民俗展卖、手工游园”四大特色活动为主的“非遗集市”主题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技艺,共邀请到全国47家非遗项目参展。2012年青春创意集市集大学生和社会手工达人的力量,不仅手工作品有创意,活动内容和形式更是推陈出新,互动性强,参与面广,宣传效果好,既传播和推广了传统的非遗文化,又搭建了各类现代创意手工的交流平台,更传递和宣扬了环保创意生活的新理念。经过几年的发展,以非遗为特色的文化集市已逐步成为馆群的品牌活动。二是举办非遗文化系列展览。围绕非遗主题,馆群举办了系列展览活动。具体包括“纸剪传奇”——桐庐剪纸胡家芝、谢玉霞、朱维桢、王德林四人展,“伞行天下”——休闲、军事航空伞具展,“纸剪传奇”民间剪纸作品系列展之吴素莲剪纸作品展,“扇动风发”系列展——袖里翰香·百年藏书楼的风雅,“纸剪传奇”之富春撷英——桐庐剪纸作品展,“感悟非遗”系列展“来自田间的守望”——浦江麦秆剪贴作品展,“扇动风发”系列展——澄怀博雅·孤山南麓的民国风,“感悟非遗”系列展之光影传奇——海宁皮影展,“扇上清风”——高甬春书画艺术展,传承与弘扬——浙江民间文艺十大特聘专家师生精品展等。三是举办节假日非遗主题活动。2011年6月,博物馆成功承办了“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广场活动,并现场进行了油纸伞糊伞面、西湖绸伞贴青、张小泉刀剪刻花、现场剪纸、彩绘表演等手工艺活态演示,同时在四大馆区分别开展剪纸现场体验、剪纸大赛提升班、运河历史人文风情图片展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受到市民和游客的欢迎。
进一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逐渐探索出了一条“发展性保护、生活化传承”的路子,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下一步,馆群应继续立足“生活、活态、活动”理念,继续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生态式博物馆群模式,从产业园区打造、体验旅游线路设计、演艺项目开发等方面做好优化提升工作。
规划打造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单一的博物馆往往只能实现留存的功能,而无法做到传承和发扬。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创造出非遗传承的生态空间,就必须打破博物馆的单一功能,以博物馆为核心,整合研究、创新、生产、展示、体验、销售、传承等各个环节,打造出一个非遗保护的文化生态空间。建议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为核心,整合桥西街区,联动京杭运河杭州段沿岸各点,打造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吸引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企业或传承人入驻,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渐打造形成一个“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以非遗为线索进行相互贯通、串珠成链,并做好功能、业态、旅游体验等专项规划,真正把这些空间有机融合起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创新、发展、传承,以及社会大众进行非遗体验、交流、学习,具有浓厚文化底蕴和生活特色的文化生态空间和创业产业园区。
打造非遗文化特色演艺项目。重点突出运河文化,打造一批非遗文化主题演艺项目,可以以博物馆为核心,扩展到整个桥西街区,进行节目的设计和表演。同时,邀请各地非遗项目及老艺人参与,支持已有的演艺表演项目及节庆活动入驻博物馆及街区,形成非遗及民间演艺的集聚中心,进而吸引市民和游客的参与,增强整个区域的趣味性、文化性,提升非遗氛围。
强化体验旅游设计。紧紧抓住运河这个金字招牌,充分发挥“非遗”特色,打造运河非遗文化的集聚点,力争成为运河非遗这串珍珠上最大、最亮的一颗明珠。在针对游客的旅游路线安排上,可将以博物馆群为核心的桥西街区作为运河旅游必来、运河游船必停的一个点,并通过丰富多彩的非遗活动吸引游客,让游客能够真正领略运河非遗文化特色。同时,打造以非遗为特色的住宿、餐饮住家项目,让游客能够停留下来感受独特的运河人家生活氛围和非遗文化。可以设计“住一天运河、当一天徒弟、做一件工艺品、当一天老杭州人”的特色住宿旅游项目。
关键词:档案机构;非遗保护;边缘化;重要参与力量
一、新《档案法》实施给非遗保护带来的机遇
2004年的《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未提及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中没有明确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主体地位,也无非遗档案必须向各级档案机构移交的相关条款。新《档案法》在第四章的第三十四条提出“鼓励档案机构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此可见,新《档案法》是鼓励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1.参与非遗保护有法可依。非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档案法》由以前的“只字未提”到“鼓励”,肯定了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做出的重大贡献。虽然“鼓励”看起来变化不大,但是对档案机构能够积极借助档案馆藏资源参与到非遗保护意义重大,是有法可依的。2.有利于提升档案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新时代档案机构尤其是档案馆利用馆藏和现有的平台来实现宣传非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的档案式保护让非遗的文献资源保存得更久,且档案机构利用参与非遗保护,来重塑档案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形象,提升档案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我国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现状
(一)调查概述
1.调研方式。为明确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现状,采取直接访问省市级档案机构网站的形式,具体调研中是采取对省级档案网站和百度以“非遗”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对检索结果的文献进行统计。2.调研内容。明确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形式。赵跃博士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表示:截至2019年8月,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主要形式为收集、征集、采集建档、建数据库、展览传播、申报支持、业务指导共7种。结合档案机构实际工作,在结合赵跃博士的分类基础上,稍做调整,保留征集、采集建档、建数据库、展览传播、申报支持5种,将收集更改为接收(含捐赠),增加移交、修志2种形式,共计9种参与形式(见表1)。
(二)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参与数量少且比率低。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国家综合档案馆3337个。调查中发现仅有107家不同级别档案机构参与到非遗保护,占比3.2%,比例低;参与的107家机构中,按照档案机构的级别划分,有13家省级(直辖市)档案机构,36家地市级档案机构,58家县区级档案机构。可见,档案机构整体参与的数量较少,参与比例低(见图1)。2.参与形式呈现被动性。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9种形式中,征集、编史修志、建数据库、采集建档被归入主动参与形式,而接收、展览传播、业务指导、申报支持、移交则归入被动参与形式。调查发现,对107家档案机构涉及的9种形式统计后共得到总参与数为145次,排名前三的依次是接收34家、采集建档29家、展览传播28家,后三名的依次是移交3家、修志4家和建数据库5家;主动和被动形式分别占比为40.69%和59.31%。对接收非遗保护中心移交的非遗档案的档案机构仅有3家统计,分别为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常州市和河北省固安县的档案机构。调查发现,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还以接收、展览传播等浅层次的被动参与形式为主,而编史修志、建数据库的主动参与形式占比不高。3.参与类型单一。为掌握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形式的丰富度,对档案机构参与类型进行统计。统计发现,有81家档案机构仅有1种参与形式,占比高达75.7%;而参与形式在3种、4种和5种的档案机构分别有1家(云南省)、2家(湖北省和张家港市)、2家(武汉市和扬州市),占比均不足2%。由此可见,档案机构参与类型单一、不丰富。
三、我国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现状原因分析
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实践存在数量不多、参与形式单一等问题,这与学界期望存在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身份未得到“官方确认”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管机构是文化部门。自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后,国家层面就非遗保护已出台《非遗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等9部政策法规文件,其中《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列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的主体机构;文化部牵头的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9个成员单位,也没有国家档案局身影。官方确认的非遗保护主体机构中并没有提及档案机构。《档案法》规定,档案馆具有接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定期移交档案的职能。但早在全国部署非遗普查工作时,文化部就指出:“在普查中搜集的非遗实物资料所有权归国家,由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保护机构保管。”《非遗法》中也未有非遗档案必须移交到档案机构保管的相关条款。新修订《档案法》特别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这意味着非遗保护中心等主体机构产生的非遗档案不一定得向档案馆进行移交。文化界和档案界相关法规政策均未将档案机构列入非遗保护的主体机构,这意味着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只能充当“社会参与”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地位也很难得到其他相关主体的认可,这也是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数量少的原因。
(二)档案机构工作机制不适应非遗保护
档案机构改革后,档案馆属于文化事业机构。一直以来,档案机构保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移交的档案,是一种基于传统档案形式的服务官方机构的工作机制;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公开性和广泛的包容性,两类型机构存在本质区别。具体到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中,由于很多非遗项目是植根于民间,属于非官方机构的工作,档案的官方机构身份与非遗植根民间存在天然的不适应。档案具有保密性,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25年向社会开放;而非遗传承在保障非遗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的前提下,是以传播和传承、振兴为目的,需要更多人了解非遗、使用非遗,甚至是融入日常生活中的活态传承。档案的保密性与非遗的社会参与性存在矛盾。
(三)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主动性不高
在官方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情况下,档案机构主动参与非遗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一定的魄力。但很多地方档案机构对档案馆职能的理解十分狭隘,认为只需做好本职工作即可,不愿主动介入,也不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竞争,更不愿“越位”参与非遗保护。目前,仅有江苏省、云南省、湖北省的档案机构主动与文化部门联系洽谈非遗档案移交事宜并付诸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不主动参与非遗保护势必会造成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弱。
(四)保存类措施相较保护类措施处于“弱势地位”
《意见》明确非遗建档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由此可见,非遗建档仅被窄化理解为“收集、整理”,和档案界界定的建档是“收集、整理并保存下来”相比,唯独少了“保存”。可能从语义上理解,非遗的建档“保存”本身就是一种“保护”。但是无论是《公约》《“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都将非遗保护措施分为保存类措施和保护类措施,其中认定、记录、建档保存类措施针对所有非遗项目,而特别优秀的且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容易造成保护优于保存的印象。而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多为认定、记录、建档的保存类工作,保存类措施的“弱势地位”可能导致档案部门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中被边缘化。
四、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我国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档案特色化出路
(一)充分发挥档案机构专业优势,筑牢非遗档案式保护
1.保持“前端”业务指导优势。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应主动与文化部门加强联系,协助完成非遗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介入并指导非遗中心对非遗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对非遗档案规范完整等方面的“前端”业务的指导,利用业务优势积极参与非遗保护。2.利用档案技术延长非遗档案保存时间。档案修复技术是档案保护技术的一项重要内容,能提高档案耐久性。在开展非遗保护过程中,会重点关注传承人的实物档案、纸质档案以及声像档案,而在保护过程中又形成不少的纸质档案,利用先进的档案修复技术进行杀虫、除菌、脱酸等服务,延长非遗档案的保存时间;还可以主动向采用家庭式保管非遗的传承人提供免费的档案修复、加固、装裱等修复服务,以解决非遗家庭式保护条件局限造成非遗档案保管不规范的问题。3.通过编史修志来开展非遗保护。档案机构利用编史修志的优势,联合地方志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编写全面反映地区非遗项目规模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志书,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志》,用档案机构独有的编史修志方式,记录非遗保护的脉络的形式来开展非遗保护。4.档案记忆工程延续非遗传承脉络。国家档案局于2000年正式启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乡村记忆工程”是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具有本土地域特色、完善的乡村记忆档案信息资源库,有效提升档案部门的公众文化形象。档案机构在开展乡村传统村落档案建设工作时,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文化特色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结合起来,在抢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过程中,尤其重点收集含有非遗项目的资料,创编成文字、视频资料形式,并按照故事、技艺、习俗等分类整理成专项档案数据库。通过乡村传统村落档案的建档工作,将档案资源数字化,建设资源库,在保障传统村落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的同时,保障非遗等传统文化的延续,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
(二)借助特殊档案建档契机,丰富非遗保护的多元化形式
1.将家庭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档案机构抓住为非遗传承人建立家庭档案和非遗传承人个人档案契机,全面、客观、真实记录非遗传承人表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的艺术内涵,并借助文字、声像、实物及口述等载体形式实施非遗保护。例如张家港市已经为48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全部建立家庭档案,并完成档案的数字化。2.口述档案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口述档案将历史“原音再现”,可以很好记录那些濒临失传的老记忆、老手艺。档案机构合理筹划、多方联系,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人口述档案建档工作,逐一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对象实地走访,并进行口述档案视频采集、现场录制,待后期加工制作完成后,将资料存档于档案馆永久保存。3.方言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地方方言承载着乡愁、乡情,其中不乏许多优秀的非遗项目,如南京的吆喝、南京白话和南京白局。档案机构在开展方言建档工作中,要善于抓住方言中的优秀非遗项目,比如传统方言戏曲、方言童谣、方言故事、方言说唱等,通过方言建档的形式更好地保存方言、留住乡愁,并传承优秀非遗文化。如陕西省档案局的《传承非遗文明,纪录方言文化》就是以方言建档的形式开展非遗保护。4.精准扶贫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2018年的《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就对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开发利用做出明确规定。“非遗+扶贫”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很多精准扶贫档案,档案部门要注意收集非遗扶贫过程中这部分特色形态的档案,将其归入“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两类中,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地记录和保存精准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是对非遗的保护。
(三)遵循非遗保护趋势,加强非遗文化传播
1.关注非遗传播工程,加强非遗文化知识传播。档案机构作为我国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应积极关注文化传播工作的新动态,加强非遗文化知识的传播。首先,利用档案馆建成的档案网站开展非遗知识传播,可以在档案展览下设立非遗文化传播专栏,开展非遗文化的图片、视频形式的传播。其次,利用档案机构已经建成的官微官博进行非遗文化的传播,通过撰写推送非遗小知识等相关推文的方式传播非遗文化。再者,可以借助抖音、快手、微视等短视频平台,通过制作非遗短视频等方式来推进非遗文化的传播,促进社会共享。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活态传承的文化服务、文化教育、文化传承等方面继续把握新机遇。第四,拍摄专题片进行非遗传播。档案机构可以拍摄以“传承地方优秀文化”为主题的宣传片开展非遗保护。如浙江省档案馆面向全省档案馆启动电视系列节目“跟着档案去旅行”,传承以浙江历史为依托的优秀传统文化,主要包括传统古城古镇古村文化,运河、钱塘江等世界文化遗产,地方传统曲艺、传统手工艺、饮食等非遗文化,乡贤文化、浙商文化等乡土文化,诗书画文化等。2.重视文化传承服务,开展档案非遗知识服务。非遗传承是非遗保护永恒的话题,尤其是教育、培训是非遗传承的重要方式。因此,档案机构除了提供非遗档案借阅等服务外,还可利用现有的非遗档案资源,与其他部门合作,通过引入传统编研的成品、VR等先进技术的视频形式来构建非遗教育资源库,为教育和培训的传承提供知识服务。3.寻求多方互动合作,集中优势资源保护非遗。档案机构利用现有的非遗档案资源,并积极与文化部门、文化产业等主体机构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广社会化合作模式来打造档案特色的非遗文化产品。利用新媒体形式加强非遗档案资源宣传,如采取举办展览、编辑书籍、录制声像作品等形式进行传播,助推非遗走出国门,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非遗。档案机构应把握非遗保护的前沿趋势,提升参与非遗保护的主动性,发挥专业优势,“有为才有位”,做历史的守护者、记忆的传承者和文化的传播者,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参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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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插画设计;文创产品;课程改革
一、中国文创产业的发展
文创产业是一种以创造力为核心,通过对创意、技能、个人才能与知识产权的开发,从而产生经济效益的新兴产业。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转型进入新常态,人民对物质生活品质与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不断增强,国家提出了文化强国战略,并在十报告中提出要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一系列鼓励性政策的扶持和推动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使得众多优秀文创产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其种类涵盖了旅游纪念品、生活用品、影视动画作品、书籍刊物、软件与游戏等多个方面,深受大众的喜爱。插画以其优美的构图,绚丽的色彩一直以来在视觉传达艺术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文创产业快速发展的当下,插画作为沟通产品与消费者的最直接有效途径之一,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类型的文创产品设计之中。
二、插画设计在文创产品的价值体现
1.生动展示产品信息
插画作为一种极富感染力的图像表现艺术形式,可以更有效的传达产品的信息与属性。相较于单一的文字描述,插画设计可以通过色彩、图案、布局等多种类的视觉元素,更生动直观的对产品进行展示,更准确的对消费者加以引导。如故宫文创产品《天然多福》系列红包,该系列红包主题分别取意自“事事如意”“多福多寿”以及“福禄连绵”等传统吉祥寓意词语。红包巧妙的从古代画作与宫廷用具中提取柿子、灵芝、寿桃、石榴、莲藕与葫芦等与主题寓意相关元素,通过大胆时尚的撞色运用与活泼可爱的手绘图形对主题进行了生动的诠释,将抽象的文字语言转换为直观的视觉图形,营造出喜庆热烈的气氛,强烈的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取得了不俗的销量。
2.增强产品的情感性
文创产品要打动消费者不光需要美观的外型与实用的功能,还要能以情动人,用产品背后故事及文化内涵形成与消费者内心的共鸣,达成情感上的共识从而提升对产品的认可度。插画设计便是连接消费者内心情感与产品的桥梁。由国内插画师设计的这本《妙手回春之手撕老黄历》,便是运用充满乡土气息的插画,通过中国农村常见的花布、代表百姓生计的铜钱等元素勾起消费者对过去农村质朴生活的回忆,打动了无数消费者。消费者通过日历上感受到的是对一去不复返的美好时光的珍惜,从而在情感形成了对农历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习俗的认可,完美契合了产品以时间去纪念时间的主题。
3.促进非遗文化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乃至国家传统文化的精髓。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样式面临着文化传统遭受冲击、加速消失的现实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创产品设计需要在保持非遗文化历史传统的同时,越来越多地融入现代生活的内容,从而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非遗文化以插画的形式应用于文创产品之中可以让大众以更为直观、更为亲切的方式对非遗文化重新审视。也为非物质的文化以实体的形式进行保存提供了可能,这不仅能让相关的人群体验到共同秉承的传统,同时也能够让人们持续地感受到文化多样性仍在丰富。例如,黄河鼓乐是一种流传于山西临汾的独特民族文化艺术,四千年来常被用于庆典,祭祀,战事等各种场合,表演时场面壮观,气势非凡。如今除了现场观摩领略外,游客也可以通过一系列以插画为表现形式的文创产品感受其独特魅力。
三、插画设计课程改革
高校作为孕育高素质创意人才的摇篮,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文创产业发展的方向。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将文创产品设计融入到插画设计课程教学之中,这样不仅可以促进高校产教结合发展,还可以增进学生对中国文化内涵的理解,并提前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就业打好基础。
1.项目式教学
文创产品作为一种特定的商品形式,其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商业。与传统插画教学不同,教师不能仅偏向于技能与理论知识的传授,还需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与商业思维,避免造成文化创意知识在社会和高校之间的脱节。在插画设计的教学实践中应加强校企合作,将社会中的文创设计需求以项目案列的方式引入到课程之中。由教师带领组建项目团队,根据团队中每一位学生的特点指定相应的设计任务,增强学生的积极性与团队合作意识。通过让学生参与企业对接、实地调研、项目分析、绘画制作等环节,让学生真正融入到社会性的商业活动之中。
2.跨学科合作教学
文创产品的形式丰富多彩,品类繁多,因此插画设计的应用也并不局限于传统平面印刷制品。居家用品,茶具瓷器,服装饰品等都是市场上常见的文创插画载体。近年来随着文创IP热潮来袭,多媒体及影视动画作品中也能见到各类插画作品的身影。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插画设计的教学不能局限于本专业之内,应当充分考虑行业特点打破专业界限,与产品设计、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动画等专业相结合。以实际商业项目为依托组成跨专业教学团队,通过联合项目小组形式,合作探索社会需求与各专业学科的交汇点,形成跨学科合作教学,共同搭建教学平台。
3.培养创新能力
高校在教授学生传统手绘插画技巧之余,应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与独特的创作技巧,以增进插画设计的创作空间。考虑到文创产品市场的社会需求,教师应鼓励学生使用多种材料进行创新设计。除了丙烯、水粉、水彩等传统绘画颜料的综合运用,还可以将盐、沙、布料、植物等材料通过手工制作的方式与绘画相结合。并将社会上相关行业的非遗继承人请入课堂,指导传授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如雕版印刷、金箔画、剪纸、刺绣等。将传统非遗文化的制作工艺融入到插画设计之中,以现代的商业眼光对传统艺术进行创作,制造出独特的视觉艺术效果。
4.应用互联网技术
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今天,插画课程从内容到教学方法都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随着网站、手机app的新兴插画载体的不断涌现,以传统手绘线稿结合电脑软件上色,或完全以数字手绘板进行创作的插画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在教学内容上需要对数字插画内容进行补充,增强学生的软件及手绘板的应用能力。从教学方法来看,传统的插画课程教学缺乏资源共享及交流的途径。如今由于手机的普及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教师可以利用qq、微信等app作为平台搭建微学习空间。将绘画技法、优秀作品以及资源素材等与学生进行共享,也可以将学生的作品数字化进行展示,为插画的商业性推广需找空间。
5.完善评价机制
结合项目式教学法,对现有的课程评分机制进行补充完善。首先由学生团队互评的方式,让学生以消费者的角度的对完成作品进行分析,加强对作品的切身体验感受。再由教师对项目进行点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做好准备。教师可以根据项目的实践性商业成果以及设计过程中学生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来自企业的实践评价与社会竞赛获奖状况纳入考核标准作为补充,让学生作品接受到来自商业市场与社会大众的综合评价。最终通过不断调整分析,形成一套更为全面合理的评价标准与考核体系。
一、校本课程开发要和当地社区资源相结合
社区作为一定地域内的人群共同体,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基地,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每个社区自然条件、人口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及历史文化传统等不同,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文化。社区文化既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要,也为他们之间的共同活动提供了规则和约束。这为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了文化背景和课程资源。
作为传统渔区,坎门有着丰富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渔区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的涤荡、沉淀和传承,留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级非遗坎门花龙、省级非遗坎门鳌龙鱼灯舞和坎门渔民号子、市级非遗坎门贝雕和船模等108项。坎门海洋非遗文化作为重要的资源,具有内涵的丰富性、利用上的便捷性、资源形态的多样性等特点。丰富的非遗文化既是过去坎门的一个缩影和沉淀,更是今后坎门发展的一笔财富。无论是学校的德育工作还是学科教学,无论是技能的培养还是育人氛围的营造,均可从中获得资源的支持。坎门二中是玉环县一所偏僻的海岛农村初中,所在的坎门钓艚社区为玉环著名的渔业社区,渔区文化浓厚且具特色,拥有国家级非遗“坎门花龙”、著名的渔家女俱乐部、“鱼龙灯舞”传承人曾焕祥师傅等。学校与浙江海岛特色村――东沙,仅一村之隔,所在社区的百姓长期从事渔业生产,拥有丰富的渔业技能技术,过着独特的海洋民俗生活。历史的积淀,使学校所在渔区和周边社区有着厚重而多彩的海洋文化。借助海洋非遗的载体,联合船模馆、海洋气象站、浙江省文化村东沙海岛村等,挖掘多种地方资源,为学校进行海洋文化特色校园创建和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二、校本课程开发要和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建构什么样的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办学理念的核心内容。学校的办学理念是通过课程来实施的。而校本课程建设是学校发展的着力点。校本课程的实施,可以彰显学校的文化品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为了传承当地的海洋文化,坎门二中在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培育海洋文化意识方面有着独树一帜的特点。学校围绕“以素质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思路,从学校实际状况出发,结合学校所在社区、渔区文化和本校学生的身心特点,积极响应“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号召,深入挖掘坎门渔区的地方文化,开发校本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学习和传承坎门地方文化,开展传承具有海洋特色的民俗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加校园艺术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进一步落实课改精神和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学校成功申报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传承教学基地”和中国教育学会“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首批试点学校,以此为平台,提高学校品牌影响力,扩大海洋民俗文化及相关海洋知识的普及面。
三、校本课程开发要和学校教育科研相结合
教育科研是探索和认识教育本质及规律的重要途径。教育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只有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去了解、分析、研究各种教育现象和问题,逐步探索、揭示、掌握教育规律,才能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益。教育科研是提升学校品质的关键,同时,也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教师只有在工作中边实践,边反思,边总结,边提升,才能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坎门二中用科研来促进学校的海洋文化特色发展,已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科研管理机制,明确了以校长、副校长、非遗传承办公室和教科室主任为首的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专人统一管理科研工作,并确定了每个课题的负责人与核心组成员。学校承担的课题有浙江省规划课题《鱼龙舞动青春――坎门海洋非遗文化进校园的实践研究》,台州市重点课题《“坎门鱼龙灯舞”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探索》,台州市规划课题《以坎门渔民画为载体的初中美术地方课程开发的探索》,玉环县规划课题《以玉环渔民号子为题材开发初中音乐地方课程的实践研究》。学校的科研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有行政管理和科研经费保障,档案齐全。学校力求在课题的引领下,以科研带动校本课程的开发,获得更高水平的发展。
四、校本课程开发要和特色社团创建相结合
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关注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对课程的需求,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构建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是课程建设的出发点。学生社团是在自愿基础上自发组织而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社团活动课程化,既深化了学校社团的内涵,又丰富了课程,彰显学生的个性,使学生的兴趣得到引导和升华。
坎门二中通过社团活动、特色课程双轨并行,带动学科的渗透,开发出相应的校本课程,实现海洋非遗文化的教育价值。学校自2012年起创建了非遗传承特色社团,传承海洋非遗文化。主要的非遗传承社团有鱼龙灯社团、海乐社团和美技社团。学校教导处结合丰富的坎门海洋非遗资源和地方传统文化,制订了校本课程开设计划和社团活动时间安排表,一学期按18周进行。每学期,每个社团都有相应的主要传承的非遗项目,开展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社团活动,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坎门二中实施的校本课程有“坎门鱼龙灯舞”“坎门渔民画”和“玉环渔民号子”,其中“坎门鱼龙灯舞”被评为浙江省第二批精品课程。学校还编写了海洋读本《海洋防灾》《韵味坎门――坎门乡土文化及海洋知识读本》和乡土非遗传承宣传册等。
“非遗进校园”校本课程的授课有相应的教学内容和进程,比如鱼龙灯舞主要有五大单元组成:“鱼龙出宫”“串游四海”“激流勇进”“蛟龙戏珠”“鱼跃龙门”。每一单元又分龙灯舞和鱼灯舞的动作要领和来源说明,集历史与动作为一体;每节课前,指导教师都认真准备,保证教学有序进行。学校还聘请有多年“鱼龙灯舞”、渔民号子排练经验的民间艺人曾焕祥作为课程指导顾问,确保“非遗进校园”的有效开展。
五、校本课程开发要和师生实际情况相结合
学校文化是课程,教育活动是课程,教师行为也是课程,学校的一切因素都应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一部分。从教师角度看,课程是专业化发展的内、外部动力的统一体。钟启泉教授说:教师即课程。从学生角度来说,课程是机会――全面发展与个性成长的机会。有什么样的课程,就有什么样的机会。校本课程开发要满足学生的需求,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基本任务,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学生的特长和个性。
坎门二中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依托地方资源和师资优势,结合学校所在社区、渔区文化和本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培养学生的体艺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学校开发和实施的“坎门鱼龙灯舞”校本课程,与体育特性相结合,在传承具有海洋特色的民俗文化的同时发挥其强健身体之功能;开发与实施的“玉环渔民画”校本课程,与美术特性相结合,在传承具有海洋特色的民俗文化的同时发挥其审美绘画之功能;开发与实施的“玉环渔民号子”校本课程,与音乐特性相结合,在传承具有海洋特色的民俗文化的同时发挥其欣赏歌唱之功能。
【关键词】非遗文化;传统传承;媒介融合;黄酒技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240-03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同时也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术热点与前沿课题。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及其对内对外传播过程中,在口头传承、实物展示、亲身实践和传统的媒介传播方式之外,由于新的传播技术与媒介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了媒介互相融合、互相协同的传播效应。为此,本文将选取典型案例来深入探讨非遗文化传播中的传统传承与媒介融合的理论问题。
一、黄酒技艺:作为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活体媒介,中国凭借其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文化,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浙江省人杰地灵,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在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的项目数量位居榜首。近年来,浙江省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也走在前列。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酒文化无疑具有较高的世界公共认可度,而产自中国的黄酒堪称世界上最古老的酒之一,它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世界三大古酒。在黄酒当中,以绍兴产的黄酒最为悠久有名,不仅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完整精湛的工艺,还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持续的技艺传承。其中,“绍兴黄酒酿制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绍兴花雕制作工艺”则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前者系黄酒本身的酿造技艺,而后者主要表现在黄酒外包装上的绘画雕刻设计等工艺,这表明绍兴黄酒不仅有内涵之质,也有外在之美,是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传统传承:非遗文化传播中的日常形态与媒介影响
在国内外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绍兴黄酒文化得以传承传播,其实与其嵌套在日常生活中的传播方式息息相关,也与传统媒介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绍兴黄酒技艺能够得以保护、流传和不断优化改进,不仅由于它的产品本身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还与黄酒传统的广泛的传播方式有着深切的联系。与黄酒技艺有关的宣传、普及融合了各种传播媒介,形成隐性传播与显性宣传互相作用的传播模式,使得黄酒为中国百姓所熟知,黄酒文化、黄酒技艺也借此得以传承传播。经过考察分析,其传播主要有以下重要方式。
(一)借助传统酒俗与日常生活消费进行传播。绍兴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老城市,它的风俗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而酒俗正是这种地方特色的重要内容。在绍兴,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与酒发生联系,寄托着当地百姓的美好愿望。例如,剃头酒的传统习俗。当孩子满月时,要剃头,要在家中祀神祭祖,摆酒宴请,还要向邻里亲友分送染成红色的“红鸡蛋”等。在拜过天地祖宗之后,就有理发师用一盅酒代水,给婴孩润发,然后剃“瓦片头”。接着就是亲友轮流抱过小孩,最后坐在一起同喝“剃头酒”。与此类似的,还有所谓的“得周酒”,即孩子长到一周岁,同样得办酒席,以款待亲朋好友。还有寿酒、白事酒、忌日酒等等。在绍兴酒俗当中,最为著名的是“女儿酒”,又名“花雕酒”。晋代嵇含《南方草木状》记载:“女儿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一般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风俗。到后来,生男孩子时,也照样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又叫“状元红”。可见,在绍兴,酒俗渗透在日常生活当中,黄酒成为当地人的日常消费品,其传播的主要方式为人际传播、口碑传播和群体传播。
(二)借助言传身教的知识传承与亲身实践。“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主要是借助师傅带徒弟式的言传身教进行知识传承。根据2010年中央电视台《人物》栏目专访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省级传承人潘兴祥的解说介绍,尽管目前已经有了现代化的机器设备,但是在酿制过程中,还需要有经验的师傅把关,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即所谓的“开耙”,他反复演示和操作,初看起来很轻松,但是经由潘师傅现场讲解起来,开耙里面的手法技巧特别细腻,不仅有操作工具上的若干注意要点,还有手感温度、抓握起来的粘度等,都需要师傅的准确把握,一个酒厂里面,往往仅有少数人能完全把控其中的要诀。另据2011年12月9日《绍兴县报》头版报道,当年87岁高龄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被誉为中国“黄酒博士”的王阿牛在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的酿酒车间,为新酿手工黄酒开耙,并向酿酒师傅们传授开耙技艺。这说明传统的手把手传授,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传统价值。学徒要掌握其中的技巧,不能脱离长期的亲身实践和持续的熏陶训练。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隐秘的传播方式,还是心口相传和体验学习过程。当然,现代的传播媒介已经可以将影像完整记录下来,但可记录的形态并不一定都可复制、可实用,内在的精髓难以仅仅借助媒介传播而完全传承到下一代。
(三)借助传统媒介的信息传递与文化传播。在新媒体和融合媒体出现之前,黄酒文化必然借助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在当今,这种传统媒介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借助书籍对酒文化的传播。由于酒文化在中国有着独特的地位,得益于中国人对酒的热爱与讲究,各种与酒相关的书籍、书中与酒相关的桥段不胜枚举,黄酒文化得以在各类书籍中散发魅力,而其背后的黄酒酿造技艺、花雕制作工艺也得到无形的传播。对酒文化的介绍比较有意趣的书如北京大学中文系夏晓虹教授携杨早博士编选的《酒人酒事》[1],书中有多篇涉及黄酒文化的记录,多为文人轶事,具有故事性,容易引发二级传播,从而形成较好的口碑效应和文化影响,同时此类作品适于对黄酒品牌进行二次传播和文化形象塑造。
此外,对于黄酒文化传播起到重要影响的是报刊,作为传统的大众媒介,报刊的文字图片传播具有便于阅读检索和便于携带投送等特点,是酒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载体。例如,《钱江晚报》《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华夏酒报》等报纸长期以来持续关注绍兴黄酒文化的各类活动,关于绍兴黄酒本身的介绍有文章《持蟹饮酒,绍兴黄酒是绝配》等;关于黄酒文化活动介绍方面则涵盖黄酒节开幕、黄酒博物馆开放等;关于黄酒产销方面则有《绍兴黄酒恋上“创新营销”》等。除此之外,这些传统媒体还致力于保护黄酒品牌,澄清舆论,在黄酒酿造用水遭受公众质疑时,《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文《绍兴黄酒可放心饮用》以抚人心。再如,一些黄酒生产企业也办有自己的企业报刊,具有传播黄酒文化和提升黄酒制作技艺的潜移默化作用,以及重要的文献文档价值。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古越龙山)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家黄酒生产经营企业,该公司定期出版酒品文化期刊,周期为一个月,发放方式为在固定的高消费酒店进行免费发放;该公司还出版《古越龙山报》和《古越龙山》电子杂志,该杂志的封面口号即“让世人了解黄酒,让黄酒走向世界”,这恰恰体现了一种传承传播黄酒文化的使命与责任。
三、媒介融合:非遗文化传播中的数字化、参与性及产业化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过程中,当前已经越来越多地运用了数字化的新媒体传播手段,例如运用新的互联网技术可以获取与传播相关的历史资料和数据信息,运用影像技术、动漫艺术可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细节和工艺过程等,可以给人以惟妙惟肖、身临其境的感觉。有研究者在借鉴国内外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从“产业化、数字化、规范化、传承化”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出科学、可行性较强的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传承与发展模式”[2],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的媒介融合及其发展趋势。
所谓媒介融合,其实它作为新闻传播学和媒介研究的一个学术术语,主要是指“在数字技术推动下,不同媒介生产者、内容、渠道、接受终端之间,传统边界日渐模糊、趋于融合的轨迹日益清晰的现象和过程。”[3](P5)媒介融合的主要类型包括:“媒介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4](P5-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过程当中,由于越来越多地采纳新技术,事实上也呈现出媒介融合传播的趋势,为了便于讨论,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互相关联的三个层面。
(一)数字化与影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基础。数字化,实际上将各种信息资料都变成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在计算机中进行制作交换的基础信息,不论是文字、图片、符号还是影像、音响、音乐、动漫等都可以混合在一起。这其实也是媒介内容融合的一个基础。数字化传播技术意味着传受双方可以清晰地传递各类精准信息,在内容平台上达到了某种融合共通。对于黄酒技艺方面的信息,数字化记录可以做到将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各种动作、形象、语言及姿态等都保留下来,还可以通过动漫化,形成更易于理解的知识点,让人们易学易记,获得直观印象。
对于黄酒文化的各种仪式和相关酿制活动,也可以通过数字化、影像化的方式,加以记录保护,或者制作成纪录片,拍摄成电视剧、电影引起大众的关注、了解、喜爱乃至吸引后继者的努力学习传承。例如,《舌尖上的中国》中就有拍摄到黄酒酿制技艺在食物转化过程中的情形,其中解说辞写道:“立冬的清晨,绍兴的天空开始下起小雨,这对酿酒师傅们来说是个好征兆。酵母菌喜欢江南冬季,这种绵长而又不剧烈的冷……每一年的仪式都是酿酒师们对自然表达的一种尊重。绍兴的黄酒冬酿即将开始。”这里面就有种文字之美与影像之美的内在融合。此外,还有浙江电视台拍摄的专题片《千年陈酒》,著名编导刘郎在片中根据绍兴黄酒的酿造工艺流程,精心设置一条明晰的主线:原料糯米经过筛选、浸米、蒸饭、摊冷、落作(加麦曲、淋饭、鉴湖水)、主发酵、开耙、灌坛后发酵、榨酒、澄清、勾兑、煎酒、灌坛陈酿(3年以上),即为成品酒;同时他又将绍兴黄酒文化作为一条副线,依次展开叙述绍兴千年的历史文化,其中有酒祭的大禹,有用酒激励军士的越王,有兰亭的“曲水流觞”,有沈园的借酒浇愁,还有当地酒俗、绍剧风韵,以及鲁迅、秋瑾、徐锡麟等人的典故。这也是在内容层面的传播融合,即将工艺技艺与历史文化的贯穿融合。
(二)参与性与仪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动力。参与性是指在内容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要让广大的受众、消费者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在互联网上有着大量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原创内容,就体现了广大网民的参与性,这种自主自在的表达,所创造出来的内容,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融合传播创造价值。第一,用户可以将其参与(包括饮酒、自酿酒、学习体验酿酒技艺、学习体验花雕工艺)的内在体验进行充分的表达,这样,就能有助于文化的理解与文化的传承传播,让更多的人获取切身感受;第二,可以允许更多的人对具有某种隐秘性和神秘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大开放度的接触,或者有更大的展示空间得以亲自体验。例如,在中国黄酒博物馆中,据笔者访谈,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已经在博物馆中展示绍兴花雕制作工艺过程,游客可以近距离亲身感触到工人在绘制雕刻的细节,看到灰坛、沥粉、油泥堆塑、彩绘装饰等工艺环节。同时,黄酒博物馆还将增加具有吸纳游客体验参与的传统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的生产作坊,游客可以在其中感受到酒香扑鼻,感受到原汁原味的生产过程;第三,营造仪式化的传播空间,形成更为鲜活生动的传播场域,从而形成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感和价值感。例如,2015年11月8日立冬之际,15家绍兴黄酒企业代表举行盛大仪式共庆冬酿,按传统之仪恭请酒神,诵读祭文,上香祭拜,其辞曰:“……稽山青青,朝晖夕映,三十六源,万壑归流。良心酿酒,神灵昭鉴,团结携手,黄土变金……”在这个过程中,媒介内容的生产与消费也产生了互通融合,隆重抽象的文化仪式与盛大集聚的户外场景在更高层面和更大空间形成了文化意义的融合升华。
(三)产业化与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当然,最为重要的且能将技术技艺完全落到实处的是产业化,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当作一项可以赢利、可以创造新价值的产业活动,将其纳入到健康有序的经济轨道当中,使其通过商业化运作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电视剧《女儿红》2015年9月在绍兴开机拍摄,希望或许能带来如同韩剧带动韩国饮食文化流行的溢出效应,带动酒文化和黄酒饮品在世界的流行。目前,最为火热的“互联网+”概念也将助力黄酒文化产业化。例如,可以通过“众筹”和互联网金融的方式,获得民间资本的青睐,从而投入到更多有益的可操作性项目当中。浙江省政府在2015年初提出建设“特色小镇”的战略规划,“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第一批37个小镇名单已于6月,其中就有“越城黄酒小镇”,即绍兴东浦镇。这将为黄酒文化产业化带来新的契机,不仅包括黄酒酒业本身的发展,还有以黄酒文化为引领的旅游、休闲、养生、健康、创意、设计等多方位的协同发展创新,这就可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即绿色、生态、共享、融合的文化传播与社会创新。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黄酒技艺的传承传播案例研究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传统与现代的深刻辩证关系,即一方面传统文化礼俗、日常生活生产方式和传统媒介传播依然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数字化、影像化、动漫化等新技术又不断渗透到非遗文化传播过程当中,在内容生产、渠道建设和终端呈现中形成不断的媒介融合趋势,并且在文化产业化过程中推陈出新,不断创造出新的文化传承传播形态,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从而在更大的社会空间中创造出更丰富的文化内涵。黄酒文化和黄酒技艺的传承保护,一旦能够在浙江省政府引领的特色小镇或者创意文化小镇的建设中,得到落地开花,则有可能形成新的传播媒介空间形态和创意文化产业形态,这一点还有待未来进一步的观察研究。无论如何,在非遗文化传播中,多种媒介的融合发展,传统传承与时代创新密切结合,必将开辟出越来越宽广的发展道路和美好前景。
参考文献:
[1]夏晓虹.酒人酒事[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2]郑燕飞,沈磊,李博,孙东芳.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模式――以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为例[J].现代商业,2014(36).
[3]邵鹏.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
[4]蔡雯.媒体融合与融合新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廖卫民(1971-),男,浙江平阳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传播理论、新媒体、网络传播、文化产业等;
高 晶,张泽茜,景 歌,均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传播系本科学生。
基金项目: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非遗文化传承保护中的媒介融合及其传播影响:以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为例”(编号:2014R40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