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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小常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的小常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的小常识

篇1

诚实信用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在商业经济社会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诚实信用作为一项道德准则更是得到全人类的推崇和认可。诚信除了具有这种道德上的价值引导功能以外,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中,已经成为维持社会公序良俗、公平交易的价值规范。社会对诚信的道德要求,从形而上的道德范畴发展为直接作用于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诚信,从其最浅显的含义上来讲,它应该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一种良知,这种良知直接与欺诈、欺骗相对应,体现出对真实、公正的追求。在我们将诚信的含义纳入市场经济的发展范畴时,诚信在保持其基本价值含义的基础上就有了新的,更加具体的内容。对于参与市场经济的不同主体来说,不同的角色定位意味着他们所处的角度对于诚信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诚信的价值被人们重新莺视,这种重视的原因在于在物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道德缺失已经成为每个民族都曾经或者现在正在面临的现实问题。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迫于生产,对利益的追求甚于之前任何一个时期,在这种环境下,多种手段对利益的获取成为企业的常规选择,也就是在这一过度追求利润的过程中,诚信的基本原则常常被企业所忽视。企业这种诚信原则的弱化,必然导致整个经济体系中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双方和利益出现冲突的情形下,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就必定会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通过法律的肢解,将诚实信用原则通过不同的具体权利义务细分开来,以法律的形式将市场经济中诚信原则确立下来。这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对于诚信问题拘于现实抉择。

2诚信问题在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具体表现

诚信问题贯穿于企业营销活动的始终。在营销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存在营销的诚信问题。这些诚信问题,无论对消费者的利益,企业自身的利益还是对社会整体利益均造成损害,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2.1产品策略中的诚信问题

具体表现为:(1)是假冒伪劣商品充当优质商品出售给消费者,存心欺骗消费者。(2)是操纵消费者的需求,过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造成社会成本的增加。(3)是产品的包装及标签不能提供完整真实的商品信息。企业有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披露与产品操作、使用有关的危险。(4)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给员工带来身心的伤害,给社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居民的正常生活。(5)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危害以及产品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2.2价格策略中的诚信问题

具体表现为:(1)是存在欺诈性定价。如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无知,故意抬高标价,获得高额利润,以不实的“出厂价~批发价”和“成本价”大做广告。然后声称酬宾大减价或给无货的商品故意定低价,以造成廉价的错觉行高价之实。(2)是制定掠夺性价格。即把产品的销售价格定的远远高于生产成本。(3)是实行垄断价格。有些共同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为了阻止产品价格的下降而结成价格同盟要求此类产品必须按协议价格销售。2.3促销策略中的诚信问题促销使企业从营销手段的多样性获益匪浅,但是也使部分企业得以瞒天过海,移花接木,造成许多严重的营销诚信问题。(1)是消费者知情权不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搭配销售,强制交易。(2)是促销期间制订不公正的免责条款,消费者即使知道消费者权益受损也不可能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是在欺骗性广告掩护下损害消费着利益,欺骗顾客。如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以假乱真等。(4)是促销其间刻意破坏市场价格秩序,恶意破坏竞争对手的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5)是在人员促销中诱惑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产品或不想买的产品,或推销伪劣产品和滞销产品或在交易中贿赂送礼。

2.4市场竞争中的诚信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除了产品、价格、促销活动这些内部环节以外,还必须参与开放性的市场竞争活动,也就是外部市场竞争。对于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而言,同行同业竞争已经成为他们面临的最主要的压力,在同行竞争中,越来越多的诚信问题不断暴露。(1)商业秘密侵权。对于企业而言,商业秘密往往意味着一个企业发展最核心、最优价值的部分,商业秘密侵权已经成为当前行业内部侵权的莺要现象,商业间谍已经成为当前企业在内部员工建设中的重要内容。(2)知识产权侵权。我国在加AWTO以后,企业的产权意识逐渐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可以是企业的注册商标、企业的专利,外观设计等相关内容。当前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在我国并不在少数,利用他人已经较为成功的商业品牌进行自我推销成为知识产权侵害的常规手法。

3加强企业市场营销诚信问题建设

我们在过多重视和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对于诚信的忽视导致了当前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负面效应。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已经成为—种现实需要,对于企业来说,诚信建设应该贯穿于企业发展与运作的每一个方面.在这不同的环节中诚信建设的对策也是不同的。对于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的诚信建设,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第一,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指导企业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立诚实信用的企业文化,能够使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进行。诚信,既是一个个体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根本,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同样是其发展、壮大的根本。只有诚信的企业文化,才能帮助企业打造高素质的具有诚信品质的员工,才能在对外合作中赢得良好的口碑,有更多的优秀的合作伙伴,这是企业发展壮大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市场经济的特征虽然体现为激烈的竞争,但是在竞争中合作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企业诚信文化的建设,能够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者.为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创造更加宽松的外部条件。第二,加强企业营销过程的诚信管理。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是一个系统流程的简称。要在企业的营销工作中做好诚信建设,就必须在这一流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诚信工作的控制管理。强化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的诚信管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实施。首先,将诚信标准分布到不同的工作环节,工作内容的不同决定了诚信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将市场营销工作细分成不同的环节,在每一个环节内部确立明确的诚信标准,制定严格的规章准则,从细节出发,才能保证整体工作的诚信有效。其次,加强诚信激励机制建设。激励机制是当前企业对员工,特别是销售型员工普遍采取的激励措施,对于营销人员而言,将诚信建设与员工激励结合起来,能够让他们快速有效的接受这—标准,并且能够更好的实施。鼓励员工的诚信服务,对于诚信工作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对于损害企业诚信形象的员工予以严厉的惩罚,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将诚信的重要性体现出来。第三,加强客户投诉服务机制构建。诚信不是一种单方面素质的需求,对于企业的诚信建设,除了需要企业内部的各种投入和努力以外,还必须得到企业营销活动的对象,也就是客户的认可和支持。企业诚信机制的建设,需要客户力量的参与。这种参与从形式上来看是加重企业的职责,鼓励客户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的。特别是在客户投诉、提出fbJ题以后,企业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让客户对企业的产品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这种通过矛盾的出现在彼此双方之间建立的沟通关系能够为企业获取更多的客户消费信心,帮助企业维护一批具有忠诚度的消费者。加强客户投诉服务机制的建设,既是体现企业的诚信态度,又能够通过努力将这些意见客户,问题客户转化为企业的忠实客户。

篇2

关键词:企业市场营销;法律节点;识别防范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市场营销在我国市场经济领域中的渗透。在西方营销理念引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浪潮中之后,关于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市场营销背后的风险应对及防范问题,国内外研究学者又给出新的建议及要求,如捕捉市场营销过程中的法律节点,以法律节点作为市场营销风险防范着眼点和识别点等。

一、法律风险在市场营销中的体现

企业市场营销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因各类可估量和不可估量的因素,使企业蒙受损失,或对企业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或亏损的一种因素。常态下,企业市场营销中的风险主要包含产品风险、价格风险、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合同风险。其中产品风险和价格风险主要是受到市场经济变化及消费者需求的影响而动态出现的,具有不可控性和突发性。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和合同风险,与企业市场营销的法律节点和市场营销过程中,企业对风险的识别防范意识、能力等密切相关。合同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或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而出现的风险,在此类风险出现之后,相关的合同涉及人需要蒙受具体的经济损失。导致合同风险出现的原因包括四点:(1)未能准确理解当事人对合同意见的表述;(2)未能准确认识交易双方是否为适格主体;(3)未能正确认识合同形式有效性;(4)未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制。商业秘密保护风险的出现主要是企业缺乏保护自身经营信息和技术的能力。导致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中,除企业内部管理松懈外,还包括企业领导者或员工知法犯法,目光短浅。由上可得,相比较价格风险和产品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可控性,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和合同风险,都可以作为企业市场营销中辨识企业风险和防范企业风险的法律节点。同样可以使用法律形式和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既得利益。

二、基于企业市场营销风险防范要求的法律防范策略

(一)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自上而下提升员工自律性

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对合同及商业信息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熟练掌控能力,并借此来逐步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营销人员和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是保证企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有效制定和落实的基础。只有企业决策者和营销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之后,才能以自律和他律来保障企业在面对市场营销风险时,能够应对自如,淡定自若,可借助法律法规来避免因法律风险而导致企业需要蒙受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条件。

(二)完善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法律部门联动机制

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策略以及企业内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企业市场营销过程中着手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基础。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责任空缺和内部责任重叠等问题,企业不合理的监管和决策草率,都有可能导致企业面对营销法律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加大内部组织架构的调整以及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使之与企业的标准化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融合起来,以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作为配合,将企业的营销法律风险防范转变成企业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工具和环节。因此,建议企业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的义务与责任,建立企业各个业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联动的机制,确保企业或各部门一旦出现风险问题能及时处理和应对。

三、强化企业市场营销法律风险防范的辅助方式

首先,建议建立企业营销法律风险防范专业队伍。对于企业在合同和商业信息泄密过程中所出现的经济受损问题,其背后的实质在于企业,缺乏此两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尤其是懂得法律的综合性人才。因此,建议企业招聘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成立独立的法律风险管理队伍,控制和预测企业营销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为其提供应对策略。第二,从长远角度出发,着手于企业防范营销风险,就必须建议企业有针对性的提高营销能力。作为企业营销法律防范最为关键的一环,提升执行者依法营销的能力和依法获得保护权利的能力,使其做到不知法犯法,不违法犯法,知法懂法,严格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做事。对于当前法律尚未明确限定的部分,建议企业决策者按照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合同约束作为条件来获利。一旦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企业决策者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及时处理并予以补救。

[参考文献]

[1]王海兵.关于企业市场营销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10):97.

[2]王晓东.国有电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5.

篇3

关键词:体育旅游;市场开发;功能;研究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2-0088-03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闲暇时间的持续增多,全球性的旅游活动正蓬勃兴起。特别是进入新的世纪,以脑力劳动为主要劳动形式的逐步形成,人民的消费观念及消费价值也发生着飞速的转变,传统的旅游产品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民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追求个性、趣味、健康的特殊的旅游形式必成为人们的旅游目标。在如此的背景下,世界旅游组织和国际奥委会联合组织于2001年2月22-23日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主办了“世界体育与旅游大会”,从此体育旅游逐步成为旅游界和体育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中国,随着奥运会的成功申办与举办,国家旅游局也适时推出了一系列的“体育健身游”,使作为现代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旅游正以大踏步的态势向前迈进。

1 体育旅游兴起的背景

近半个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人类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再发展到信息社会,其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人们在降低劳动强度的同时,劳动时间也大大缩短,从而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同时,社会的这种飞速发展,也使人们的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都大大加快。这种生活方式的转变造成了营养过剩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都给人类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人们对健康越来越看重,“以人为本”、“健康第一”也成为21世纪人们所普遍认同的观念。此外,人们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发生着变化,蓬勃发展着的旅游业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传统的旅游产品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变化的旅游需求,重复旅游者的增长催生着特色、个性化的旅游产品的出现。于是,人们便把代表着“健康”的体育与旅游两者结合起来,“体育旅游”便诞生了。

体育旅游是现代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关于它的概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定义。从广义上讲,体育旅游即“以各种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从事各种娱乐身心、身体锻炼、体育比赛、康复保健、体验刺激、体育欣赏及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并且与体育旅游目的地、体育旅游企业等之间产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从狭义上讲,体育旅游是指为了适应、满足体育旅游者各种专项体育活动需求,以体育自然资源和体育人为设施为基础,以体育旅游商品为形式,借助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为体育旅游者提供健身、休闲、娱乐等一体的社会服务,从而使体育旅游者的身心得到健康、和谐发展,使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促进的一种社会活动。

从上可以得知,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体育旅游,从本质上说,体育旅游都是人们以健身、休闲、娱乐为目的的,离开永久居住地,所进行的以体育资源和一定体育设施为条件的旅游消费活动。它是一种把体育融于旅游当中的专项旅游,区别于一般的参加体育赛事、体育交流等有关专业体育活动。

2 体育旅游的种类划分

体育旅游的资源十分丰富,范围也非常广泛,从资源角度的分析,我们可以把体育旅游分为以下四大类:(1)休闲参与类:是指旅游者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直接参与到体育活动中的旅游形式,如滑水、海游、垂钓、潜水等;(2)刺激参与类:是指旅游者以探险、寻求刺激为目的的,直接参与到带有较大危险性体育活动中的旅游形式,如蹦极、登山、攀岩等;(3)娱乐观赏类:是指旅游者不直接参与体育活动,而是单纯欣赏体育比赛的旅游形式,如观看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等;(4)探访观光类:是指旅游者把体育当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以探访、观光为主的旅游形式,如参观希腊奥林匹亚的宙斯庙、北京奥运村、意大利科洛塞奥竞技场等建筑以及观看有关的体育雕塑、绘画等艺术展览等。

3 体育旅游的市场开发

需求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出发点,是动力系统,是激发人们产生动机的源泉。人类的需求具有能动性、永恒性和递进性的特点,是不断变化的,永不磨灭的,这一点同样适应于旅游需求。现代旅游发展到如今,旅游者所追求的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游山玩水,而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及对自然的挑战,以达到回归自然、健身健心、休闲娱乐、冒险、寻求刺激的多种目的。而体育旅游以其特殊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以及活动效应的多样性及综合性,满足了现代旅游者的这一需求。

正是在这一需求的催促下,中国旅游资源的市场开发与保护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1991年,国家旅游局编制了249个国家旅游线路景点和14条专项旅游线路,并且确定了100项旅游活动。199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了江苏太湖、青岛石老人、三亚亚龙湾、大连金石滩等11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不仅启动了中国度假旅游产品的开发,而且也带动了诸如滑雪旅游、攀岩旅游、潜水旅游等各种专项旅游产品的兴起,使中国度假旅游进入到了一个深层次的开发、发展阶段。就在同一时期,国家重点规划开发了一些旅游项目,这些旅游项目在国内、外具有很大的资源优势,被普遍认为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此外,各个省市也积极与国家旅游局合作,利用自身的资源积极开发并推出一系列的专项旅游活动,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使专项旅游成为继观光、度假旅游之后的第三大领域。作为专项旅游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旅游市场开发也在这一大环境下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已被开发,并逐渐形成了地方专项旅游名片,吸引了众多的海内外体育旅游爱好者;一系列大型体育旅游活动的举办,如北京――巴黎汽车远征活动、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塔克拉玛干沙漠探险旅游、河南偃师县国际热气球节、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为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

4 体育旅游市场开发的功效

4.1 推动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瑞士洛桑曾对欧洲几个发达国家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体育带来的经济效益仅占一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1%-2%,对旅游业的贡献则在4%-5%之间,这不难说明体育与旅游的完美结合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2]。来自世界旅游委员会的一项统计结果显示,有“旅游王国”之称的西班牙,其全国人口总数大约为3840万左右,自从90年代以来,每年来该国的游客却高达5600万左右,在这些旅游人数中,单单体育旅游占60%以上,外汇收入稳定在170亿美元以上,占全部国民生产总值的9.6%。瑞士仅滑雪旅游一项,每年接待外国体育旅游者高达1 500万人次,创汇70亿美元左右[3]。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分别给韩国和日本创造了88亿美元和245亿美元的产值。2004年,在北京金海湖公园举行了“阿迪力挑战吉尼斯高空生存世界纪录”,吸引了很多媒体及大众的眼光,活动期间现场观看的人数达到50万人次,仅门票收入就达到1700万元。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自1994年以来,体育旅游收入每年以30%-40%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00年,体育旅游收入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10%。

4.2 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据美国经济学家R・F卡恩提出的乘数理论,认为“体育旅游业的发展不仅给本行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会拉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据有关统计,从80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地游客在进行的登山旅游活动,为带来的收益累计达1.2亿,仅上交国家的税收就达320多万;为其山峰所在地、县带来的直接收益达230多万,除此之外,当地群众也为旅游者的登山旅游活动提供导游、牦牛运输等服务,以此获取收益达800万多元。每年春节期间,到哈尔滨市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的体育旅游者都会使整个度假区的住宿设施爆满。还有一些大型的体育盛会更能为主办地带来大量的群体,包括近万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记者,还有大批的观众,这些人群的到来不仅可以带动体育咨询、体育康复医疗、体育器材、体育服装、体育建筑等产业的发展,还能带动集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一体的旅游消费链条,使相关的产业能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4.3 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体育旅游业是以提供各种各样体育旅游资源和其他多种类附加产品来进行的,主要是满足旅游者在体育旅游过程中的多方面需求的,属综合业,因此,它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世界旅游理事会的研究报告显示,在1996年,全世界范围内从事旅游业的人数达2.5亿,且在未来10年,旅游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将会增加1.3亿个。在很多国家,从事旅游业的人数要远远超过从事农业的人数,例德国为2.9倍、美国为4.7倍、日本为4.8倍。可以看出,旅游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具有很大的带动作用。

4.4 促进区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4.4.1 提高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在开发体育旅游资源之前,会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广东省的茂名市,为了举办2001年和2002年的世界女子沙滩排球公开赛,制定了“青山绿地、碧水蓝天”的环境建设计划,把茂名市建设成了四季花开的大花园,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7.7%,并获得了“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称号。此后,该市还专门花巨资采购治污设备,对整个环境进行了治理。福建省厦门市,为了举办每年一度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特对原有的道路进行了修建,形成了平整、宽敞的赛道,并对两旁的景观作了修葺,成了厦门市的一张旅游名片,为获得“最宜居城市”的称号提供了很大的助力。由此可见,体育旅游的市场开发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4.4.2 提升区域知名度

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体育比赛,可以很容易吸引媒体的关注,有助于迅速提升当地的知名度。2002年上海网球大师杯赛,吸引了全球160多家媒体,超过50亿观众的关注,其主办方出色的组织能力,以及筹办能力受到了各界人士的认同及赞扬,大师杯赛成为展示上海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4]。厦门国际马拉松赛自举办以来,不仅有网络媒体的大力宣传,以中央电视台为主的国内主流媒体也进行了全程报道,大大提升了厦门在全国,及至全世界的知名度,为后续的旅游作出了很大的贡献。2004年世界女排大奖赛在安徽合肥的举办,使合肥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一度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共同关注的焦点。还有比较典型的是湖南郴州,20多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偏远、落后的小山城,随着中国女排的辉煌战绩,郴州的知名度也随之一起直线攀升,“美国之音”甚至将其称为“中国女排神秘的训练基地”。

4.5 体育旅游的文化体验,促进人的身心全面发展

体育旅游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既有文化所具有的特征,也具有其本质特征。它的本质特征归根结底取决于其外部条件和内容本身。体育旅游的外部条件指的是它的资源,尤其是它所具有的自然资源,是区别其它一般旅游及专项旅游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吸引人们加入体育旅游的前提条件。例如海滨、沙滩、冰雪、大山、天然温泉、草原、江河、湖海、森林等,这些优美的自然环境无疑对人们的身心健康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再加上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更能舒缓人们的紧张情绪、振奋人们的精神、锻炼人们的意志,这些都是单纯的旅游或在城市生活环境下进行体育运动所不能相比拟的。所以说,体育旅游可以增进身体健康、愉悦心灵、提高意志品质、陶冶情操,从而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6 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文化遗产保护

不同国家和民族,由于政治、经济、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差异,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和独有的文化内涵。体育旅游所依托的资源,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依据其所具有的传统魅力,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的人们促进交流、增进了解、增进友谊架起了一座交流的桥梁。正是通过这种交流方式,各民族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体育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传播。如中国的武术、太极、龙舟、舞龙、舞狮、风筝、腰鼓、秧歌等,正是在体育旅游这一有效载体的推动下得到更快、更好的传播和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对体育旅游的市场开发,可以促使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重视保护现存的体育旅游资源,使当地的自然文化遗产特别是有关体育方面的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例我国政府多次拨大量资金维修“少林寺”、“武当山”等,并资助55个少数民族的近二百个传统体育项目恢复其活力。当地政府也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例陕西省安塞县也大力挖掘当地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使腰鼓这一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山沟,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同时,安塞县也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腰鼓之乡”,成为传承与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典范。

4.7 不可忽视的体育旅游市场开发的负面效应

虽然体育旅游的市场开发有诸多的利好,但在其开发的过程中,一些负面效应我们也应正视。首先是对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水上旅游项目如摩托艇、水上飞机的排泄物及游泳池中的化学制品等都会对水资源产生污染,破坏整个水的生态平衡。一个标准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及草坪的维护将会引起很大的环境污染,据有关技术统计,每年的草坪维护需要2吨以上的化学制品,而这些化学制品中,草木吸收的只有10%―20%,其中30%―40%会进入空气,另外50%―60%会进入河流,污染水资源,造成饮用水污染[5]。其次是对地质地貌的污染和破坏。开展体育旅游所必须的一些旅馆、道路、娱乐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必不可少地会改变其周围的地表面,难免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和损害,如一个天然标准滑雪场占地约100公顷,它的开发与建设会对森林植被产生破坏作用[6];登山旅游的开发会对当地自然环境产生破坏。

5 小结

21世纪是“以人为本”的世纪,在这个新世纪中,健康、休闲、娱乐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正是在这一大环境下,体育和旅游由于其本身的特性,渐渐成为时尚人士的一种时尚生活,而体育与旅游的结合(即“体育旅游”)更是一种时尚。因此,我们应大力对体育旅游市场进行开发,挖掘体育旅游资源,这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能起到推动作用,也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当地知名度;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弘扬文化及促使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当然,我们在叙述体育旅游市场开发的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其负面效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握好体育旅游迎来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体育旅游。

参考文献:

[1] 李波,车传勇. 我国体育旅游发展现状及策略研究[J]. 商业经济, 2008.3

[2] 杨培玉. 中国体育旅游开发研究[D].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

[3] 韩鲁安,崔继安等.体育旅游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00.6

[4] 陈庆熙,陈荔妮等.体育旅游对促进地区发展作用探讨与策略[J].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09.5

篇4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3、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篇5

我有一个学生,平常在班里表现很好,又是小组长,打扫卫生从不用老师操心,在班里人缘也好,就是这样的一名学生,在被其他学生敲诈后,没有寻求学校、老师、家长的帮助,而是自己在社会上叫了几个人来帮忙教训敲诈着,结果造成了对方一人肠子被刀捅伤。俩人头被打伤,多人受轻伤,给学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伤,本人自此失学在外流亡了3年之久。这个例子说明处在青春期的技校生自控能力差,遇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心理承受能力差,法制和道德意识淡薄,极易陷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如果在学校教育阶段,对广大技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自身具有健康的心理、完善的个性、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等于在每个人的心灵上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这样社会的文明与和谐才有基础,安定与团结才更有保障。第三,学校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使学生身处其中,受到熏陶,潜移默化,从而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知能力。首先,学校应利用墙报,黑板开办法制宣传栏,在其中登载和张贴一些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条文或案例启示,从正面宣传引导学生使其处在遵纪守法的氛围里,促使其提高法律意识。

其次,对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例如,当你开车把人撞伤后,当班里或宿舍同学欺负你时,看到别的同学花钱大方而你家比较困难时,你会怎么办?等等。使学生从案例讨论中真正学到知识,了解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增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加强课堂讲授法律常识的作用,这是提高技校生法律常识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左右,大多数都是法盲,例如西安某大学生,2011年10月20日23时许驾车将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一位妇女撞倒,后下车查看,发现其倒地,因怕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自己的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对受害人连捅数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本来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结果演变为触犯刑法的杀人案,类似于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事例有很多,都是不知法,不懂法的结果。因此,应加强对在校生法律常识的学习,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作为技校生,首先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认为这个法是对每个人行为的一种约束,包括技校生在内,它明确的告诉我们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否则就违了法,那么教师在讲授时应结合生活中的例子,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做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提高自身的文明程度,使我们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其次,应学习刑法常识,通过对刑法常识的学习,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犯罪,犯罪与违法的区别,什么是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以及我国刑罚的运用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等等。通过学习,使学生对《刑法》产生敬畏之心,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再次,技校生最终将离开学校走向社会,走向企业,那么他们还应该学习《劳动合同法》,为走向工作岗位做好铺垫。

保护劳动者是这部法的灵魂,作为一名技校生,将来的劳动者,当然有必要来学习这部法的全部内容,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自己能体面的劳动。对即将走上工作的技校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实用性。当然,技校生需要学习的法律方面的知识还很多,但笔者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是学习的重点,应该认真学习。总之,技校是培养广大技术人才的基地,一方面技校要向企业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另一方面技校也是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教育对于完善青少年品德和人格,防止他们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切实加强技校的法制教育,提高技校生法律意识是一项需要全社会每个人、每个教师、关心、支持和努力。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技校生真正树立唯法是从、法律至上的理念,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作者:蔡娟 单位: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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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民旅游市场的问题

市场认识不足。要搞活市场、做大市场,商品的多样性与买方市场的广泛性是不容忽视的,旅游市场同样如此。就目前状况而言,无论是旅游服务市场本身,还是由此所带动的商品市场,其买方主要是城镇居民,农民只是充当边缘角色,针对农民旅游市场的服务极少,严重的阻碍了市场的发展。

产品单一,品种缺乏。目前,旅游企业大都盯住收益高的入境游、出境游等高端旅游产品,大力宣传度假游、森林游、生态游、科考游、商务游、修学游等新兴旅游产品,很少顾及低端旅游产品。农民旅游产品有效供应严重不足,配套服务匮乏,极大地制约了农民旅游。

价格定位矛盾。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民长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据中国旅游年鉴资料,200―300元的人均旅游消费将构成近年农民旅游消费的主流,如此消费水平仅为城市居民人均旅游消费的35% 。虽然有些农民富裕了,但农民旅游一般还是能省的钱尽量省,这样就对旅游企业来讲利润率偏低,这就形成了市场潜力大和企业利润率低的矛盾。同时,各地区逐渐意识到农民旅游市场这块“大蛋糕”并纷纷加入到开发农民旅游市场的行列,地区间的竞争加剧。此外,旅游景区景点竞相涨价特别是知名度高、景色优美或历史文化价值高的景区(点)、油价上涨导致的交通成本上升,价格偏高。

宣传途径单薄。目前,农民旅游在出游方式、地点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大部分是通过亲友介绍或自行出游,特别是随着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这一不足显得更为突出。

促销力度薄弱。目前农村严重缺乏专门的旅游服务机构,即使有的农民朋友有出外旅游的想法,想要咨询了解详细情况,也没法得到及时的答复和解决,而同时旅行社企业又通常将促销的重点放在城区,忽视了向农村市场的延伸,形成了促销的“三无地带”。

二、开发农民旅游市场的营销策略

市场策略。旅游企业应对农民旅游市场细分,确定好目标市场和目标顾客。农民旅游市场可细分为农村青年、先富的个体户、专业户、乡镇企业职员和农村老年人、农村妇女等市场。旅游企业应重点对沿海、沿江农村等经济活跃地区先行开发,并作好市场渗透计划,再影响其他群体;还应对主要客源及其旅游目的、消费行为特征、消费偏好及客源流向等进行深入了解,系统地搜集与农民旅游需求相关的信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和渠道策略。

产品策略。设计适合农民的旅游商品。在设计旅游商品时要选好项目定位.开发以下适销对路的旅游商品:①都市风光游。农村居民喜好热闹.因此在选择旅游目的地时多选择省内着名景点、着名大城市等.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开发中可以设计像都市风光游、市内一日游、集市购物游等旅游项目。②农村学生求知游。学生市场在农村具有很大的市场开发空间.可利用寒暑假组织农村学生到着名中学、着名高校进行参观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对于优秀学生可奖励他们到着名学府进行“体验式”学习。③其他欢乐蜜月游、中小城镇建设模式考察游等都可以考虑。④农业科技旅游。农业科技旅游包括生态农业游、科普游等生态农业游是指农民到其他比较富裕的农村旅游。同时学习如何选种、耕种、施肥怎样可以更环保、更高效、更科学。而科普游则推出科技农业园 农业博物馆等项目,把旅游与学习生产技能、科技知识结合起来,吸引农民的注意力,从而激发他们到这些地方旅游的欲望。如农民旅游节.是把农村商贸洽谈、娱乐、趣味体育竞赛融于一体,既放松了心情又交流了农耕经验、购置了化肥甚至预定农耕机械等。免费论文参考网。⑤农民淡季旅游。由于农作物生长的自然规律,农民的大部分闲暇时间集中在冬季而冬季又恰是旅游淡季,旅行社人员闲置,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比较低.旅游景点比较冷清。此时农民正处于冬闲时节,因此农民可以在这段时间出去旅游,旅行社可以利用这一机会.适时出售旅游组合产品并适当降价销售来吸引农民。

固有的观念在短时间内是难以改变的,所以旅行社企业还是应该开发质优价廉农村旅游产品,来最大限度的吸引农民旅游。农民旅游还是选择大众化接待设施,降低旅游产品成本,必要时可为农民提供优惠措施,如季节折扣、适当降低门票价格等,从心理上使农民愿意关注旅游产品,使其出游愿望变为现实。旅游淡季时,可降低对团队人数要求,以吸引收入水平较低又有闲暇时间的农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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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盈率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投资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2-0042-04

一、引言

中国证券市场自1990年深沪两个交易所开市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06年,随着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成效,市场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市场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明显改善,市场规模稳步扩大,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上市公司各类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队伍都不断壮大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引入等,中国证券市场正在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市场的投资行为逐渐趋于理性,从过去盲从“坐庄”、“跟风”逐步过渡到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的挖掘上。在这样的环境下,讨论科学的股票投资理念、研究行之有效的投资价值评估方法显得十分必要。

对于股票价值的评估方法,国内外的学者和研究人员作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先后根据需要建立了许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这些方法各有所长。然而由于公司的内在价值是客观的、动态的值,现实中并不存在一个能够精确计算公司内在价值的公式。目前比较成熟的股票价值的评估方法有两种:贴现现金流法和相对价值法(比率法)。鉴于贴现现金流的方法评估公司时,需要一系列假设,缺乏可操作性,且波动性较大,因而投资者和定价人一般不采用贴现现金流估价法,而采用相对估值法(比率法)来评估公司的价值。市盈率和市销率的比率估值法就是常用的相对估值法,投资人及研究者对这些投资分析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和实践应用,证明能够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

二、文献综述

在国外,投资者和研究人员普遍的采用相对估值法(比率法)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现代证券分析理论奠基人本杰明・格雷厄姆最早在《证券分析》一书中对市盈率做过较为正式的表述,他综合其数十年的投资经验认为,一般好的股票的市盈率在15倍左右,那些高成长股票的市盈率可以高一些,大约在25-40倍之间。Basu(1977)首次研究了股票收益率、风险与市盈率之间的关系,他的研究表明,低市盈率的股票组合平均年收益率为16.3%,而高市盈率的股票组合平均年收益率只有9.34%,两者具有明显的差异。而且发现,用CAPM测算期望收益率进行风险调整后,超额收益率与该公司的P/E比率呈负相关关系,并称之为市盈率效应,它是“市场异象”的一种。森凯克(Senchack)和马丁(Martin)(1987)比较了低市销率与低市盈率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得出的结论是,低市销率的投资组合业绩超过市场平均水平,但并没有超过低市盈率的投资组合。

我国的研究人员也对相对估值法作了研究,杜江、赵昌文和谢志超用中国上市公司2001年度的销售收入、资产账面价值和市值等财务数据,基于各种比率工具评估公司价值时所产生的偏差,对各种比率工具在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实用性及局限性进行了研究。他们研究发现:1、在包含非流通股的公司总价值的评估中,基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率准确性较高,而基于主营业务利润和营业利润的比率准确性最低,运用各种比率对公司总价值进行评估比单纯地对只含流通股的公司价值进行评估更准确;2、一般来说,所有比率工具所产生误差的正负是不明确的,用均值衡量偏差比用中位数衡量偏差要准确的多;3、采用预期收益要比当期收益可以使市盈率定价更准确,净利润的正负不会影响基于收入和利润的比率工具定价的准确性。

三、市盈率估值法和市销率估值法

市盈率(PE)是证券投资最常用的估值指标,它把外在的市场价值和内在的收益加以对比,反映了两种价值对比状况,既体现了风险性,也反映了收益性,是衡量股价高低和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从经济内涵意义上讲,市盈率反映的是投资者为获得未来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静态的投资回收期。市盈率越高,表明为获得这种权利所支付的成本越高;静态投资回收期也越长,投资者每年获得的投资收益越低;反之则成本越低,回收期越短,投资者每年获得的投资收益就越高。市销率(PS)指标等于每股市价除以每股的销售收入(一般以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它能够告诉投资者每股收入能够支撑多少股价,或者说单位销售收入反映的股价水平。市销率是通过计算企业的股价除以每股销售收入或企业市值除以公司销售收入来判断企业的估值是偏高或偏低。因此,该项指标既有助于考察公司收益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又能有效把握其收益的质量水平。其作为股票价值评估的另外一种指标成为投资者判断股票的投资价值获取投资收益的参考依据。

单纯使用市盈率的高低判断股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来获得投资收益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公司可能通过会计手段对盈利进行合法的控制,使市盈率指标难以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处于亏损,或者是新兴公司暂时未获盈利,利用净收益指标难以对其进行合理估价。综合考虑上述两点原因,市盈率指标不能作为一个绝对的指标。而以客观收入为基础的市销率指标更能体现公司的经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状况,因为主营业务收入不能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人为美化,有利于投资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但是,对于任何公司,快速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公司的价值最终还要落实到净利润上,所以,市销率指标在这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们的这些局限性都有可能造成投资判断的失误,影响投资收益。因此,笔者认为以市盈率和市销率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共同体现上市公司的相对价值,更加有利于投资者对股票的投资价值作出正确的判断。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很低,但是市销率很高,投资者应注意该公司所获得的高收益可能是由某些非经常性的收入获得,具有很大的风险,即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对于市盈率与市销率都低的公司,投资者基本上可以认为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收益基本都是由主业贡献,业绩波动性较小。由于具有转轨经济和新兴市场的双重特性,我国股市可能与国外股市,特别是西方成熟市场具有一定的差异。我国经济的发展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我国的上市公司比国外成熟市场的上市公司更具成长性,成长性体现了一家优质上市公司的潜力,也决定了其股价的上涨空间。而现在较为普遍的选股指标中,无论是市盈率指标还是市销率指标,都是静态数据,无法充分体现上市公司的成长因素。笔者根据市盈率估值法和市销率估值法的特点、应用的局限性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并结合实证研究的结论,提出以市盈率和市销率相结合并加入成长因素的综合价值评价方法进行股票价值评估。

四、实证分析

本文选择我国2002-2006年在沪深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其会计数据及股份变动数据主要源自于Wind资讯、湘财圆网等,对其中一些有差异的数据根据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国上市公司基本分析》系列书籍进行了修正。对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或H股的公司,其财务数据以面向A股投资者公布的年报数据为准,不考虑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对报表财务数据的调整。上市公司的股价数据也来自于Wind资讯,选用了每年12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当日未进行交易的股票收盘价沿用前一个发生交易日的该股票收盘价。另外,本文还从以上公开资料中选取了研究对象在分析期内所有的股本变动数据,包括发行新股比率、送股及转增股比率、配股比率、现金股利(含税),以及发生的时间。

1、单一指标选股的实证分析

本文所有的投资组合都分别由每年市盈率和市销率指标以升序的方式进行排名的前30只股票构成。考察期为:2002-2006年五个年度。各个指标的计算以上年年报数据为准,每到新的一年,我们就根据新的排序来调整各组合的样本。统计和分析结果如表1:

本文对低市盈率和低市销率在不同年度的构成的投资组合的计算和统计结果进行了比较,结果如表1显示:低市销率的投资组合业绩虽然超过了市场平均水平,但市场上涨时的涨幅远低于低市盈率的投资组合所获得的超额收益,这个结论与森凯克(Senchaek)和马丁(Martin)(1987)得出的结论一致。低市盈率的投资组合和低市销率的投资组合均获得了高于平均收益的超额收益说明市盈率指标和市销率指标在投资价值评估中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他们都是解释超额收益的重要因素。但2003年低市销率的投资组合的年收益率低于上证综指,表明单纯以低市销率指标作为投资依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综合指标应用的实证分析

PEG与PSG指标是在市盈率(PE)、市销率(PS)指标的基础上加上了成长因素G而得到的综合指标。两个指标中G的意义不同,PEG中的G代表净利润增长率,PSG中的G代表销售收入增长率,一般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他们的计算公式为:

PEG比率=PE比率/净利润增长率*100

PSG比率=PS比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00

本文以样本期内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所有的股票为样本,通过计算所有样本的PEG和PSG指标并对其以升序的方式进行排名,选择PEG和PSG排名都居前的股票构成双低组合,以综合排名在前30只的股票构成投资组合并计算其收益率。考察期为:2002-2006年五个年度。各个指标的计算以上年年报数据为准,每到新的一年,我们就根据新的排序来调整各组合的样本。统计和分析结果如表2:

通过计算相对超额涨幅可以得出,应用综合指标的方法所获得的样本平均涨幅数据全部超越了同期上证A股涨幅,最大超额涨幅达到了27.30%,其年均涨幅为39.29%,而同期低市盈率和低市销率投资组合的年均涨幅分别为30.74%和25.83%,可见低PEG―低PSG的综合指标选股策略的效果明显好于单纯的PE和PS指标选股,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与投资价值密切相关。

综合指标选股策略之所以能够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这是因为其涵盖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最主要方面,前者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后者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而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是决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的两个重要的因素。由于具有转轨经济和新兴市场的双重特性,我国的上市公司比国外成熟市场的上市公司更具成长性。可见,在我国证券市场成长性是一个选股的主要考察因素。

五、结论与引申思考

通过对市盈率估值法和市销率估值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在股票的投资价值评估中应用低市盈率和低市销率的相对估值法进行投资组合能够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的超额收益。

2、低市销率的投资组合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虽然能够获得超额收益,但其年均收益率只略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率且远低于低市盈率的投资组合所获得的年均收益率。

3、依据综合价值评价指标组成的投资组合获得的收益明显高于依据单一的市盈率指标和市销率指标构成的投资组合。这种方法简单、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个便利且实用的股票投资参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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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直销 传销 企业运营 法律处理

直销是指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现阶段开展直销的产品只能包括5大类: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

一、直销与传销的法律界限

1.直销的定义及特点

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是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的销售行为。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统称为直销。

2.传销的定义及特点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的明显特征:(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3.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1)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2)企业运营的根本目的是否合法。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3)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为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用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4)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 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5)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6)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7)是否有依托的优质产品。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物有所值,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而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质次价高的商品。

二、直销市场竞争中企业运营存在的问题

1.不能较好理解政府意图

自直销条例的出台,面对地域限制、产品范围、服务网点建设、直销员招募、教育培训等方面问题,直销界很多企业不能较好理解政府意图和政策目的,以致于企业不能清晰理解政府职能部门的下一步方针和行动,对法规执行起来比较茫然、无从下手。

目前,在直销行业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并存的时期,掌握政府意图尤为重要,而政府的意图主要含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当企业与政府意图相背离或不能很好地执行政府对行业的要求时,企业的生存将会受到挑战,发展将会受到阻碍,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直销企业现在和未来,将面临着如何通过公司再造即面向全球化竞争,构建企业经营系统和竞争优势,通过企业经营系统的构建,建立起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的竞争战略,快捷的业务流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战略绩效管理系统,依靠公司经营系统参与市场竞争,以便从战略上确保自己能够长大,并且能健康地成长。而前提就在于能够较好地理解政府意图,不能触犯法规底线。

目前企业不能理解政府的意图,主要表现在企业的反应迟钝、对直销相关法规认识的不充分性、对地方方案出台的不敏感性,以及对职能部门行动的麻木性上。

2.对政府监管、管制的认识模糊

监管是指制定游戏规则,并通过对违规者进行处罚确保游戏规则得到遵守。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管制是指以行政的力量行使基本的资源配置职能,最典型的行为就是对市场准入和业务准入实施严格的审批,形象地说就是“橡皮图章”体制。现阶段我国直销市场呈现出三个特点:政府监管与管制并存,法制与人治并存,规范与混乱并存。具体分析还可以发现,在此规范的初期,政府管制明显重于监管。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核心问题上不能打马虎眼,认真按规履行好企业的职责,尤其是尚未拿到牌照的企业,一不小心就会以违法论处。

借鉴其他行业的发展规律,例如保险行业、金融业进入中国的历程就能得到结论:随着一个行业的成熟和被认同,行业主导力量将不是政府,而是市场,即行政许可被市场竞争所自然取代,那时政府才会放松管制而强化监管。直销行业也是如此。因此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寻找合法合规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契合点,在保障生存的前提下谋发展。

3.普遍存在的“驼鸟”心态

历览直销市场企业应对法规风险的态度,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驼鸟”心态。驼鸟心态,指的是驼鸟遇到危险时,会把头埋入草堆里,以为自己眼睛看不见就是安全的心态。“驼鸟”心态形容的是在危机时刻的一种逃避现实、不敢面对问题的懦弱行为。

毋庸置疑,企业在直销运作中会遭遇很多风险:政策风险、制度风险、产品风险、教育风险、市场风险、人事风险、财务风险等等,目前政策风险和制度风险为主要风险。当企业遭遇风险时其驼鸟心态将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政府的打击、社会的不认同、民众的不支持将让企业前途如履薄冰。

目前企业的驼鸟心态有以下几个方面:(1)商业模式的不创新;(2)团队计酬方式的不禁止;(3)规章制度的不调整;(4)教育培训方式的不改进;(5)广告宣传的不规范等等,它存在于企业直销运营的各个方面,当危机来临事情触发激化后,企业前途将不堪设想。

三、解决直销企业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法律途径

1.法律式管理

首先,从内治理,健全机制:健全机制,就是要按照“公司法”的标准,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制度。并按照此机制制定和施行操作程序和规则,用集体的智慧、科学的流程决策,避免出现决策失误的问题。

其次,合法运营:所有相关决策和运作,都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法》等,杜绝因此出现的法律纠纷。这里,笔者也提醒直销企业,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涉及到内部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涉及到直销员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有书面的措施,要在涉及到此类信息的文件中,标明“密”级。

2.法律式公关

第一,要处理好与直销员之间的关系。直销员是代表企业出去的,直销员的行为就会被认为是企业的行为。所以,企业要对直销员作资格评审,要求直销员品德兼优。一旦录用了直销员,就要对其进行有关直销技能、素质、法律知识等的培训,并严格签订与直销员之间的合同,将责、权、利明晰。这里提醒企业注意的是,个别直销员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也要引起公司重视。

对直销员的法律普及培训,除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外,还应涉及到《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要处理好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讲,政府是一个行政法人,企业是法人,两者关系是平等。但从行政行为角度来讲,政府部门与企业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又属于不平等关系。

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企业服务。行政机关的义务就是企业的权利,企业的义务就是行政机关的权利。总的来讲,行政法律关系,就是一种行政执法服务。企业在了解了这种关系后,也就知道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更能准确的维护,达到企业的目的――盈利。以申报许可的例子来说,企业要严格按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申报和报批。申报与报批的过程,受《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调整。按此程序,企业如果按申报条件报批,行政主管部门就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应行为。如果超过期限,企业可控告行政部门,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处理好与媒体之间的关系。企业与媒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关系,企业与媒体之间应保持真实透明的状态。“直销条例”的出台,让媒体的监管能力加强,所以企业也要处理好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媒体的报道要真实、合法;企业的运作也不例外,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企业在了解了媒体真实合法报道的责任和义务后,可通过媒体来展示企业的形象、品质。这能推进产品的销售进度、扩大企业影响。而媒体也要注意不能损害企业的名誉权、商誉权、知识产权等,作好真实报道。企业如果与媒体间发生法律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行,便可通过诉讼以法律手段解决。如果企业权利受到伤害,一定要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企业要处理好与消费者的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法人与自然人的关系。因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所以,国家颁布法律以加强对其的保护。而在直销行业中,直销员代表着企业,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是直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而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人格尊重权、退换货权利等。那么,企业也要告知消费者他应该知道的信息,比如,产品的功能、说明、禁止等。

3.法律式危机处理

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危机事件,而这些事件,表面上看是运作问题,而实质是法律问题,此处列举两例。

企业要做好清算准备:直销员与企业产生纠纷时,过去直销员是受《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因为直销员拥有多重属性: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投资者。而法律禁止多层直销后,双方签订合同即应解除。这是因为,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签订的如果是多层直销合同是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按《合同法》规定应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必然产生清算,涉及到产品、报酬、网络资源的评估等,企业要提前做好清算的准备。

针对举报的反应:《禁止传销条例》中,提出对传销行为举报有奖的措施。因为直销员队伍的良莠不齐,也因为大众对传销的认识不清,直销企业被举报有传销行为的案例越来越多。行政处罚是依据企业的纠错态度及社会影响来处理,是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因为,处罚不是目的,重在教育。所以,对直销企业而言,首先要按照相关法规运营,提前与法律、法规对照,清理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行为。如果行为被以传销行业举报,要主动将情况如实报告执法部门,按公司产品、制度等方面内容向执法部门陈述,让行业执法部门了解认可,如有不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自觉尽快纠正。

参考文献:

[1]《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日颁布实施

[2]《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3]《直销人员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4]《直销法规知识解读》:中国工商出版社,2006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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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教学现状

在目前高校教学环节中,基本上主要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导,甚至有些学校在课程设置当中,把旅游市场营销全部设置为理论教学,我认为,这是十分不妥当的。从学生的学习习惯来讲,理论教学可能还是比较适合,但是就高职学生来说课程实践教学应该被提到一个相对较紧迫的一个事情上来,毕竟实践教学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我院关于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下,进行《旅游市场营销》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

目前高职院校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与高等职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学理念

旅游市场营销作为本学院特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课程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一直由于实践教学环节中缺乏实训操作条件,而导致在课程教学中,多讲纯理论知识,少安排实践教学,即使安排了,也仅安排类似参观之类的象征性活动,其结果是培养的学生,只懂理论,不懂实践操作,更不会从事具体的营销实践活动,基本上无法达到让学生既懂理论又会操作的目标,最终导致课程学习达不到教学目的。

2.学生对课程内容缺乏了解,缺乏参与,不感兴趣

目前看,在国内应试教育体制下的学生,普遍都是理论知识养大的,学习理论知识得心应手,但提到实践操作就敬而远之了,这主要是因为在受教育过程中没有参与过实践课程的操作学习,而且学生也缺乏对实践操作课程的认识和了解,就一味的以为难,排斥,不感兴趣,这都造成了实践教学环节的重重困难。

3.缺乏适应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的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受传统影响比较大,课程教学设置当中重知识,轻能力,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也不够。而且在课程的实践操作培训中会出现操作方法的选择与学生的适应性之间的差距,导致无法实施。

二、课程改革思路

在总结了目前的教学现状之后,我们都看到了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高职教师,我提出了以下几种方法,希望在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实践操作的应用。

(一)案例分析法。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其创新思维并能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旅游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在高职旅游市场营销教学中通过合理地选择案例,使学生积极缜密地对案例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市场营销策略,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并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案例分析法的应用中,采用分组讨论,积极发言的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互动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是现今教育方式中的民主化在教学方法实践改革方面的重要体现。 在教学方式的运用上,传统教学往往是教师满堂灌,而互动式教学中强调师生与学生互相之间互换位置;在师生关系上,互动式教学也区别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关系,不再是单向的,而是多向互动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从之前的单纯接受者的角色转变为在学习过程中积极主动的主体,从“要我学”到“我愿学”,从被动接受式学习改变为主动探究式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产生新认识、新思想和创新事物的创新能力。让学生站上讲台,体会教学与听课的区别,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三)实地调研法。实地调研法不仅是在实践教学环节我们大力推广的一种方法,让学生通过实地调查掌握资料与信息,同时,实地调研法也是大多数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的一种方法,所以,可以说,这样一种方法的实践操作对于学生以后走上工作岗位都是有着一定实践意义的。通过这种方法的使用,希望达到让学生能够充分掌握操作步骤与程序,并且可以独立操作的目的。让学生们走出教室,自己动手,增强操作能力。

三、课程改革成果

通过以上三种方法在课堂实践操作方面的应用,现总结成果如下:

(一)加快促进教学课程设置环节的改革。通过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教师,在课堂授课过程中加入新的诸如案例讨论,互动教学等新晋环节,对于丰富教学手段有着很大的帮助,也通过良好的效果,说明这种方法的优越性,进而融入课程设计环节,丰富了教学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实际操作,作为教师,最大的感受莫过于学生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提高,发挥出极大地能动性和主动性,在这一点上是我作为教师感受颇深的。在以往的理论授课环节,学生上课开小差,玩手机,看课外书比比皆是,但在这学期的实践课程环节,尤其是互动教学和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学生及其主动,比如,在互动教学环节,能够结合书本知识进行拓展,发挥,并且表现出了很浓厚的兴趣。再比如,案例分析环节,我们一改往日的我问你答得方式,让学生分组讨论,再加入辩论,这都有效的提高了学生自己动手的兴趣。实地考察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个跃跃欲试,这都是我们在理论教学环节看不到的。

(三)丰富了教学手段。通过这次的课程实践操作,为我们的教学环节丰富教学手段,开辟新的教学方法,丰富课堂趣味性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本身由于学校在实践操作基地设备配置方面有,所欠缺,那么通过在校园内外寻找一些更为灵活的方式,解决课程中无法实践的遗憾,这些方法都是作为我们的探讨,希望在以后的教学环节中加以利用。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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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项目 任务驱动 旅游市场营销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a)-0058-01

高职旅游市场营销课程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方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目标。项目教学与任务驱动教学作为适用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在旅游市场营销课程的教学中通过合理的教学设计能够充分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旅游企业营销工作的相关工作能力。

1 课程教学内容选择

高职教学中课程的设置是基于职业岗位分析,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也就是课程教学的目标。对于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应该是基于职业岗位对于工作能力的要求为基础来进行选择。通过对旅游企业对于基层营销人员岗位能力要求的调研,将其划分岗位核心能力与岗位辅助能力两个部分,其中岗位核心能力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旅游市场调研能力;二是旅游市场分析能力;三是旅游营销策划能力。岗位辅助能力则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主要以培养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为主,在学生完成项目教学任务的过程中穿插培养学生的岗位辅助能力。

2 教学设计

2.1 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在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中逐步掌握知识、形成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在使用这种教学法时最主要的环节就是对于课程教学任务的设计。

通过分析职业岗位要求并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对于课程的任务包含了总任务设计、子任务分解与学习情景创设、任务评价等内容。结合旅游市场营销工作要求,我们将总任务设定为为某家旅游企业制定营销策划书,学生通过制定营销策划方案来培养旅游市场调研能力、旅游市场分析能力和旅游营销策划能力,从而涵盖营销岗位核心能力。

总任务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将其分解为若干子任务。主要依据营销策划方案的内容。然后根据不同的子任务按照企业营销工作流程来设定相应的学习情境。一般来讲,主要涵盖旅游市场调研与企业内部营销环境调研调研数据分析企业营销战略决策企业产品策划与选择产品价格确定企业营销渠道选择确定企业促销策略等几个方面。

任务评价主要是建立评价体系、确定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导评、企业评价四个方面,从而保证评价的合理、公平。评价标准则是根据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一个子任务中包含的评价要点以及评分比例并在课程之初公布给学生,让每个同学明确评价的内容,从而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2.2 项目选择

职业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对于旅游市场营销课程的教学来说,学生真正能够为企业开展旅游营销策划与实施才算是完成了课程的培养目标。让学生选择工作项目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在指导学生开展项目选择时主要从二个方面考虑。首先是项目对应的旅游企业类型。旅游业作为综合型产业,涵盖了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产业构成要素,每一个要素都对应了一种企业类型。学生所要实施的项目不可能包含旅游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构成要素,必然是以某一种类型的企业作为实施载体。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就业意向方面来引导,这样使学生的学习内容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有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其次是项目是否具备可实施性。对于学生所选择的项目要进行评估,充分考虑项目能否得以顺利开展。评价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项目所依托企业是否有合作意愿。项目必须是企业真实工作内容,项目完成后能够为企业所用,这样的项目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因为营销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因此,企业的配合是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基础;二是项目所在的地域范围是否方便学生实施学习任务。一般来讲学生的项目实施应在学校所在地区,不然势必会影响学生的日常学习,增加学生经济负担;三是项目内容是否在学生的能力范围以内。一般来讲企业的营销工作需要大量的智力、财力、物力作为支撑。而作为学生在这三个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教师必须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使其在学生的能力与承受范围以内。

3 教学实施

3.1 分组实施

在学生解决任务的过程中采用分组的方式来完成学习任务。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人际沟通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每个小组以4~6人为宜,在小组中设立领导者、发言者、联络协调者三个角色。领导者负责工作任务分配和小组事务管理;发言者负责将任务完成情况在课堂上进行公布;联络协调者负责与企业之间进行沟通协调。每一个子任务完成后从新进行角色分配,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在承担不同的角色中进行学习,从而保障对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

采用分组实施的方式还可以更好的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解决问题的技巧方法。学生通过小组协作讨论,能激发他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发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而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每个人的思维过程都得以展现,使学生相互之间形成知识上的互补。

3.2 理论讲授与实践指导相结合

教学过程中教师承担的教学职责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理论教授。采用任务驱动并不是要摒弃理论知识的讲解。首先,在课程之初教师要对旅游市场营销进行整体概述,使学生对营销工作形成正确的认识,树立初步的营销意识,这样才有利于后面任务驱动教学的开展。其次,教师在每一个子任务实施前要对实施要点进行讲授,这样学生才能够更加顺利的完成任务;另一方面,在实施任务的过程中教师要时刻了解每个小组的工作进度和情况,并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实践指导并进行过程控制,保障任务的顺利实施。

4 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4.1 加强对任务实施过程的控制

在任务实施过程中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控制。因为多数时候教师能看到的只是任务的结果,但对于每位同学在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知之甚少,因此,在团队中时常会出现“南郭先生”,从而影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加强对任务实施过程的控制,调动每个学生学习积极性,保证每名学生都真正的参与其中才能真正的实现分组完成任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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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辛伐他汀;心律失常;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54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3-0268-01

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病,多为缺血、缺氧引起心肌能量代谢出现障碍以及离子泵功能异常,致使细胞膜的通透性发生改变,电生理也因此出现异常导致[1]。主要表现为早搏、心房纤颤等,临床症状主要有心悸、头晕、胸闷等,严重者还会出现血流动力学异常现象,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目前临床治疗心律失常的药物较多,辛伐他汀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药物之一,为探究其治疗心律失常的功效,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7月~2013年7月我院收治的100例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经临床综合检查确诊,左心室射血分数均低于45%,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大于55mm。排除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的内科基础性疾病、血液型疾病、近期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史以及主要器官功能障碍或严重受损的患者[2]。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50例,男21例、男29例;年龄41~76岁,平均年龄(53.9±6.4)岁;其中,31例室上性心律失常、19例室性心律失常。对照组50例,男20例、男30例;年龄40~77岁,平均年龄(54.2±6.5)岁;其中,32例室上性心律失常、18例室性心律失常。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研究。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情等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给予所有患者美托洛尔治疗,2次/d,13~25mg/次。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再使用辛伐他汀治疗,1次/晚,20mg/次。两组均连续治疗3个月,在治疗期间不使用其他药物治疗。比较两组的临床治疗效果,不良反应情况以及期前收缩情况。

1.3疗效评定 显效:患者的体征及临床症状消失,进行心电图检查,显示期前收缩减少≥90%或基本消失。有效:患者的体征及临床症状得到一定改善,进行心电图检查,显示期前收缩减少大于50%,但低于90%。无效:患者的体征及临床症状未见任何改善。进行心电图检查,期前收缩无任何变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

1.4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的统计分析使用SPSS13.0软件,用x±s表示计数资料,并用t检验。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P

2结果

2.1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8%,对照组为72%,观察组的临床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且差异较大,存在统计学意义(P

2.2期前收缩情况比较 观察组室性期前收缩次数为1506±1043,房性期前收缩次数为1125±427;对照组相对应的依次为2945±2148,1928±1047。观察组的期前收缩次数明显少于对照组,且差异较大,存在统计学意义(P

2.3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两组均出现不良反应情况,其中,观察组3例头晕、2例腹泻、1例腹胀,不良反应率为12%;对照组中2例头晕、3例腹泻、2例腹胀,不良反应率为14%,两组比较差异不大,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心律失常是比较常见的心脏疾病,中老年是高发人群。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患心律失常的患者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当前,临床常使用的治疗方式有消融、点刺激以及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等,其主要的治疗目的是促使心肌细胞电特性恢复,从而达到抗心律失常的效果[3]。

临床比较常见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有胺碘酮、辛伐他汀、美托洛尔等。其中,胺碘酮是应用比较广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其临床效果也得到广泛认可。但由于其易出现QT间期延长、肺纤维化、传导阻滞等不良反应[4],在一定程度会提高心律失常的致死率,受到临床应用限制。辛伐他汀则属于他汀类药物,发现辛伐他汀在预防不良心脏事件方面有显著疗效,对减轻心率失常症状有很大作用,研究还发现,辛伐他汀与美托洛尔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本研究,观察组在美托洛尔的基础上采用辛伐他汀治疗,临床治疗总有效率达到88%,明显优于单独使用美托洛尔的对照组(72%),且观察组期前收缩次数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在美托洛尔的基础上再采用辛伐他汀治疗心律失常,效果显著,、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郑劲松,李群笑,吴群英.辛伐他汀治疗心律失常临床疗效分析[J].当代医学,2013,19(12):152-153.

[2] 廖晓东.辛伐他汀联合美托洛尔治疗心律失常的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医学工程,2014,22(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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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倾销;非市场经济;替代

[作者简介]刘利平,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教师,法律硕士,江苏盐城224051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6―0100―03

一、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的国内法依据

按照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71节(18)段以及美国《1974年贸易法》的相关规定,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由商务部确定的那些不按成本和价格结构的市场原则运作,商品在该国的销售不能反映其公平价值的国家。通常情况下,商务部在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时所考虑的因素包括:第一。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可兑换程度;第二,企业与劳工通过自由谈判确定工资率的程度;第三,外国公司举办合营企业或进行其他投资被允许的程度;第四,政府对生产资料所有或控制的程度;第五,政府对资源配置以及对企业价格、产量决定权的控制程度;第六,商务部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

尽管从形式上看,美国的上述规定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是,由于认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销售价格是被扭曲的,不能反映产品的正常价值,因而在反倾销的过程中通常采用一个“替代国”的类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不过,其正常价值有时也采取生产要素价值方法来确定。然而,从实质上看,生产要素价值方法并没有脱离传统替代国制度的窠臼,只不过是改用替代国价格给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生产要素分别定价而已。虽然美国反倾销实践中强调在例外情况下,也就是商务部发现现有材料不足以用来依生产要素方法确定正常价值时,可以用一个或多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可比产品。在其他国家包括美国的销售价格来确定正常价值。但是,作为生产要素价值方法例外的市场取向产业测试法(以下称MOI)在实践中往往只是走过场而已。更为主要的是,美国商务部并未将MOI测试编入其反倾销细则。另外,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实践中采用的数量限制协议中止反倾销调查,以及单独税率测试等方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要求要比对市场经济国家要求严格得多。

欧共体于1968年制定的802/68号条例是其第一部反倾销法,其后的2176/84号条例、1761/87号条、2193/92号条例、3283/94号条例、384/96号条例、905/99号条例以及最近的461/2004号条例对反倾销法的内容有了新的发展。按照欧盟的反倾销法的规定,在进行反倾销确定正常价值时,首先必须确定出口国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与美国确立的衡量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不同,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列举的办法。凡被列举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国,欧委会就会认为其国内价格不能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可靠依据,而会采取其他的办法。

从欧盟1998年第905/99号条例第2条第7款涉及中国的有关反倾销法的补充规定中看,生产商只有在满足了下列条件时,方可被认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第一,受调查的企业在决定价格、成本和投入,比如原材料、技术和劳动力成本、产出销售和投资实施按照市场供求情况来作出决定,并且在决定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重要的政府的干预,而且主要的投入成本反映了市场价值;第二,受调查的企业具有清楚的基本会计记录,该记录是根据国际会计标准独立审计的,且使用于所有的目的;第三,受调查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特别是与财产折旧、其他的抵消、货物贸易和债务偿还有关的情况,不受此前实施的非市场经济体制的扭曲;第四,有关的企业适用破产和财产法律,这些法律可以保证企业经营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第五,汇率是按照市场汇率确定的。

欧美对待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的反倾销立法及其实践几乎成为其他国家的样板,不少国家纷纷效法,在其国内立法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作出规定。例如,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界定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是:(1)该国政府垄断或大体上垄断该国的出口贸易;(2)国内价格大体上由该国政府确定,并且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这种价格与在竞争性市场中形成的价格有很大的不同。澳大利亚、日本的规定与此相类似,都比较原则。

二、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的国际法依据

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的国际法依据主要见之于《GATrl947》《WTO反倾销协议》以及《中国入世议定书》等相关文件中。从历史上看,由于认为“GATr是由市场经济创造,并为之服务的”,1947年GATr第6条也因此在非市场经济问题方面留下空白。肯尼迪回合与东京回合谈判结束,GATY及其反倾销协议更为明确地提出了非市场经济问题,1979年《关于解释和适用关贸总协定第5条、第16条和第23条的协议》第15条还规定了其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GATrl994第6条和《WTO反倾销协议》(以下际ADA)在非市场经济问题上沿袭了GATr的规定。在中国入世谈判及其结果性文件中,这个问题又有了突破性发展。

从内容上看,ADA第2.2条规定:“如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特殊市场情况销售量较低,不允许对此类销售进行适当比较,则倾销幅度应通过比较同类产品出口至一适当第三国的可比价格确定,只要该价格具有代表性,或通过比较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金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确定。”该条款指出“不存在正常贸易过程销售”和“特定的市场条件”可导致“不允许恰当比较”,此种表述实质上涵盖了“国家贸易国家倾销”,从而将非市场经济问题事实上纳入反倾销协议。

从方法上看,ADA相关条款仍然采取不禁止的事实授权做法,因为GATrl994第6条和1994年反倾销协议并未划定“非市场经济国家”和指明对其调查的具体方法,WTO各成员方方有权自主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并由反倾销当局在实践中采用特定的调查方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允许各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时采用替代国价格,但附加了明确的限制条件,即第三国必须是适当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必须具有代表性,而且,按各成员在采取WTO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2款行动时必须符合ADA第2.7条的规定,即“不损害GATrl994附件1中对第6条第1款的第2项补充规定”。

对于中国而言,《中国入世议定书》对非市场经济问题的突破在于,《议定书》第15条关于“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在中国人世后的15年内,其他成员方可以对中国出口产品采用替代国价格来确定倾销的存在和幅度。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要求,

在反倾销问题上,中国除了要遵守《GATr1947》第6条、《WTO反倾销协定》外,还必须遵守《议定书》第15条的特殊规定。即该条第(a)、(c)、(d)项涉及反倾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实质在于中国入世后的15年内WTO其他成员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符合国际法。

三、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法律依据的启示

从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的国内法律依据与国际法律依据间的关系看,由于GATr/WTO框架下事实上建立了反倾销中的替代国制度,使得欧美等国的国内反倾销立法对待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有了国际法依据,由于GATr/WTO都未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作出明确界定,这又为欧美等国对待非市场经济问题留足了国内立法的空间。对于中国而言,由于《中国入世议定书》是WTO体系下的国际法律,其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就成了其他WTO成员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国际法依据。概括地讲,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中的法律依据的历程和实质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第一,反倾销一直是西方国家常用的一个贸易保护的武器,西方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决定了在非市场经济问题国际规则制定上的话语权。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我国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提高国际地位,不仅让反倾销非市场经济问题中的替代国制度无适用的可能,而且要积极参与WTO规则的修改和制定,能够在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据理力争,阐述替代国的不合理性和过时性,期以在新的谈判中改造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的替代国制度。

篇13

周春林1,赵辉2(1.云南财贸学院成教院,云南昆明650101;2.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学院,云南昆明650223)

收稿日期:2000—05—18作者简介:周春林(1965—),男,云南财贸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

摘要:西部大开发作为一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已定,资金是西部经济发展最基本的要素,由于中央财政所能给予西部开发的资金,与需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这就注定完全依赖中央财政扶持是行不通的。如何通过市场方式来为西部经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通过市场机制、利用资本市场来为西部经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不失为一种良好的选择。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资金;资本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585(2000)03—0043—04

一、西部资本市场发展概况西部地区上市公司作为主要经济支柱,为当地经济腾飞作出巨大的贡献。西部地区共有上市公司166家,占沪深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7.80%,其中甘肃11家、贵州9家、宁夏9家、青海7家、陕西20家、四川54家、西藏6家、新疆14家、云南16家、重庆20家,总股本共计3447370.20万股,平均总股本为21020.55万股,低于全国平均总股本30015.8万股的水平。1999年西部九省一市新上市公司17家,通过一级市场共筹资115.76亿元,占当年一级市场筹资总额的14.11%,其中发行新股融资67.41亿元,配股融资48.35亿元。由于受新股发行向西部地区倾斜等国家优惠政策的影响,西部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上市公司中的比重从1994年的12.03%上升到1999年底的17.19%,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绝对数量仍然偏低,除四川省上市公司数目较多外(54家),其余各省、市、自治区平均仅有10家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家)。由于股本规模偏小,直接影响到西部上市公司的筹资能力,同西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有较大的差距。随着政策面对西部地区的倾斜,西部上市公司必然成为含金量极高的融资投资载体,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受资源状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呈现出以下特点:

(1)西部上市公司主要以工业、商业、农业等传统行业为主,占西部上市公司的73.78%,而全国平均水平为65.51%。从行业分布来看,又多偏重于化工、冶金、机械、建材、钢铁、汽车、配件、医药、旅游等行业,并且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而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计算机、网络等所占比例较小,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主导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较少。这主要是由于西部地区资源丰富,资源加工型企业在当地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产业比较单一,公用事业类和综合类上市公司的相对数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 5个百分点。同时西部地区的高科技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因此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从而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开放。

(2)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西部上市公司规模较小。从股本结构来看,西部上市公司股本规模适度,总股本为335.99亿股,平均总股本为2.09亿元,流通股110.95亿股,平均流通盘为6891.25万股。西部上市公司的平均流通股本、平均总股本和平均总资产三项指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 70%。其中总股本大于5亿股的上市公司只有新钢钒(0629)、川投长刚(0569)、四川长虹(600839)、长安汽车(0625)、西宁特钢(600117)、云南铜业(0878)和云天化(600096)等七家,主要位于四川、重庆、云南等省市,而其余省区基本上没有。

(3)西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参差不一,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比较明显。以省为统计单位,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来看,1998年西部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23元,每股收益在0.50元以上的公司有17家,占西部上市公司总数的10.6%,亏损公司有16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由于受国外经济环境的影响,1999年企业经营状况不太理想,经营业绩有所下滑。1999年中期平均每股收益仅为0.084元,每股收益在0.50元以上的只有五粮液和英豪科教两家,每股收益在0.25元以上的只有12家,仅占7.5%,亏损企业则有27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7%,PT公司有渝钛白1家,ST公司有渝万里、中川、红光等8家,后三项占到了上市公司总数的22.6%。也就是说,有近四分之一的公司进入了绩劣公司的行列。可见,西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普遍不佳,盈利能力较低。

二、西部资本证券市场效率分析

(一)西部证券经营机构效率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主要体现在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资产的增长率、机构本身的盈利能力及新兴业务的开拓能力等方面。中西部地区拥有25家证券公司,占全国总数的27.8%;拥有资本金24.85亿元,占总额的12.58%,不及沪深券商的1 4;拥有资产总额131.50亿元,占总额的6.4%;实现利润12.89亿元,占总额的15.2%,与沪深两地的券商有天壤之别。1999年中国券商新的一轮增资扩股浪潮中,中部及东部沿海地区的券商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前后不到5个月时间内,东中部10家券商净增注册资本近100亿元,注册资本总额达136.5亿元,加上国泰君安(注册资本37.3亿),西部地区的券商与东中部地区差距越来越大了。虽然从5月份起西部地区从重庆开始组建“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到9月份西藏地区被批准组建“西藏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但西部券商规模仍然很小,比如西藏证券注册资本金只有6000万元,还远不及97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从西部券商的经营状况来看,截止到1999年底,整个西部券商在99年新股承销中仅充当了7次承销角色,占全国93家上市公司的7.53%,其中宁夏证券主承销了东方钽业,而重庆国投则担当了2次副主承销商。在目前组建成立的17家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发起人中,没有一家西部的券商参与了发起组建工作。西部券商规模小、数量少、资金不足和市场占有率低的劣势,极大地削弱了其促进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西部经济的作用。西部券商亟需进行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同时也需对之进行制度和文化的整合,以期达到管理和形象的优化。

(二)金融市场的效率

  金融市场的效率包括金融市场自身的运作能力和金融市场动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力。在金融商品数量和创新能力方面,西部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1998年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基金热中,西部券商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设立便是例证。除云天化回购国有股,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实施国有股配售外,我国资本市场其他创新方式如增发新股、超比率配股、购并借壳等方面都没有大动作。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表现在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两个方面。在一国既定的金融体制、历史传统下,随着市场效率的提高,进入市场的资金量和交易规模就大,市场融资的比重就应越高。包括四川省在内的整个西部1998年12月31日的证券化率为24.92%,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52%。如果考虑四川省的特殊情况(股份制改造较早,上市公司较多;有四川长虹和五粮液两只超级绩优大盘股,市值占了较大的权重)而不将其作为样本,西部证券比例只有20.6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个百分点。

三、培育西部资本证券市场的若干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西部大开发终于被作为一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下来。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各方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对于我国新兴的证券市场来说,西部大开发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利用资本证券市场,推动西部大开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强化证券市场的特殊功能,这有助于解决西部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西部经济发展遇到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如果完全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经济建设将出现巨大的投资缺口。投资银行同商业银行一样,是驱动经济发展的两只车轮,依托投资银行业的证券市场以全新的模式来有效解决资金问题。一是通过改制上市,实现直接融资。西部有丰富的资源,相当一部分军工企业还拥有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本,很多企业包装上市的潜力很大,这些企业一旦上市,将有效解决西部经济发展巨大的资本需求问题,同时增加西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容量,一定程度上改善证券市场的结构,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二是利用风险投资机制,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筹资。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便成功后获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机制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区域开发能够起到巨大的、积极的作用。目前,风险投资机制已经被引入到我国,西部应抓住机会,借助证券市场,充分利用这种投融资机制,开创西部地区投融资结合的新局面,推动投融资体制的创新;这不但可以有效地将民间资本吸引到开发和生产领域,而且可以实现民间资本与政府资本的有效结合;不但可以有效地实现投融资的结合,使融资当中有投资、投资当中有融资,而且可能有效地对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第二,加快券商队伍建设,强化为西部大开发服务意识,从而赢得无限商机。西部大开发是国家区域倾斜政策和产业政策的体现,从经济学基本规律出发,国家产业政策一般都蕴含着无限商机,为证券市场重要主体之一的券商提供了重大机遇:一是拟上市公司数量增大,为券商的业务扩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二是随着国家各种倾斜政策的实施,外地企业进入西部的壁垒将逐渐降低,可以预见企业买亮上市、公司购并、财务顾问等业务将会增多,这为券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造了现实的市场条件;三是西部上市公司对外发展的需求将增大,券商可以在提供上市后的后续服务、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和人才培训等方面为这些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服务。

第三,积极培育西部资本市场。西部资本市场的落后不仅是数量方面的落后,更有质的方面的落后;不仅在数量上还有极大的扩容空间,还需要在市场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另辟蹊径。在我国证券市场由注重投资场所转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转机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现阶段,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要在量上有较大增加,而且在质的方面也要有较大的提高,西部资本市场不能重复东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只有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和券商队伍的素质有了提高,实现了持续的发展,资金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入西部,股市的扩容才能持续,西部大开发才能成为现实。另一方面,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家适当的政策倾斜。国家对西部资本市场的扶持主要是帮助西部上市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具体政策有:税收返还、实行公共投资倾斜、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增加专项补贴、引导外资流向等。

第四,西部要积极做好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工作。通过资本市场推动西部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是加强产业之间联系效应、骨干企业的扩散带动效应以及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扩大经济增长规模的重要手段。针对西部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但要重视把企业推上市,更要重视企业上市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主要优势是具有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再融资功能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机制。要在构筑好这些主体的基础上发挥放大效应,达到上市一个带动一批的目的。上市公司越大越强,它募集的资金就越多,越能带动更多的企业发展。不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以及区内外上市公司之间,都可通过兼并、收购、置换等各种灵活方式实现资产重组,以市场方式克服经济增长过程中遇到的产业缺乏联系效应、净溢出效应太小、外部经济效果差、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与区域外市场的联系等种种困难和障碍,使优质资产、优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倾斜,加快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真正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腾飞。

第五,打破经济技术梯度推移理论的束缚,实现证券市场和经济的跳跃式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着梯度推移观念,认为经济、技术的发展只能从东到西,一步步推移。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地区经济的发展,完全靠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只能按国家既定计划梯度推移。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地区不必“等”和“靠”,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力量,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凡是能够抓住机遇,发挥自己优势的地区,就能比其他地区更快发展起来,甚至可以超过原来经济发达的地区,实现跳跃式发展。要做到这一点,西部各级政府、上市公司和券商机构必须克服原有的思维障碍,敞开门户,最大限度地吸收外地资源,大胆吸收沿海和国外的先进发展理念,立足于在高层次、高起点上图发展,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通过证券市场,把西部的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同全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联系起来,使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产生应有的政策效应。

第六,加快西部企业尤其中央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是加快西部经济发展,发挥骨干企业扩散作用的重要途径。建国以来,国家先后在西部地区建立了一大批现代大中型企业,建成了一批工业密集、实力较强的工业基地,由此奠定了西部地区工业化的雏形。然而由于这些现代大中型工业企业大多是采取“单株移植”的方式,在自然经济还占统治地位的不发达地区建立起来的,不仅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且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也仅限于厂区一片,经济辐射和扩散效应弱化。因此应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服务社会化。并且要尽量减持非流通股,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挥其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为西部上市公司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上市公司必须抓住这一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倾斜政策,切实发挥地区优势,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产品的竞争实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构筑比较竞争优势。在资本向西部开发集中的过程中,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将有显著增加,西部上市公司有可能通过增加研发费用提高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水平,大大提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包括网络信息产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将作为领先产业挺立于西部上市公司的“潮头”。而一旦目前影响西部经济发展的信息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不再成为障碍,西部地区独有的资源优势就会很快凸现出来,西部上市公司中一大批资源优势型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一些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包括农业、商业、制造业,也将由于市场扩大、内需的增加而焕发生机。

用发展的观点看,西部上市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虽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那只能说明过去,而不能说明未来,如果说80年代看深圳,90年代看浦东,那么,21世纪就得看西部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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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慢性肺心病;心律失常;临床特点;治疗方法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6940-01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是呼吸系统的常见病,是由肺组织、肺动脉血管或胸廓的慢性病变引起肺组织结构和功能异常,产生肺血管阻力增加,肺动脉压力增高,使右心扩张、肥大,伴或不伴有心衰竭的心脏病[1];以中老年人为多发,发病率高且并发症多,常可引起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而心律失常是慢性肺心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其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若诊治不及时或治疗不当可危及患者生命。本文笔者回顾性分析2011年9月――2012年9月在我院诊治的115例肺心病并发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资料,以探讨其临床特征,为临床治疗提供可靠的依据,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本组115例患者均符合全国第3次肺心病专业会议制定的慢性肺心病诊断标准。其中男69例、女46例,年龄38-87岁,平均年龄62.5岁。病程最短5年,最长41年。原发疾病:慢性并阻塞性肺气肿65例、支气管哮喘28例、肺结核11例、支气管扩张9例、矽肺2例。所有患者均有咳嗽、咳痰伴喘息、气急、口唇发绀、肺部湿音等临床症状,均有不同程度的心衰,31例患者出现电解质紊乱,12例患者发生失代偿性酸中毒;115例患者中发生心律失常131例次,其中房性早搏57次、窦性心动过速19次、心房纤颤15次、室性早搏23次、右束支完全性传导阻滞13次、房室传导阻滞4次。

1.2治疗方法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进行肝肾功能、血电解质、血气、胸片检查等,必要时进行心脏B超及心功能测定;心律有变化者给予心电监护,同时给予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以及时检测其所属心律失常类型。首先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给予持续低流量吸氧,积极控制呼吸道感染、止咳祛痰、解痉平喘、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应用利尿剂、强心以及扩血管药物等综合治疗措施;心律失常则视患者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本组除23例患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外,其余均未应用。所有患者治疗前后均进行心电图及24h动态心电图检查。

1.3统计学处理本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本组115例患者经综合治疗后112例患者心律失常消失,心律失常消失率为97.4%。

3讨论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在我国较为常见的呼吸-循环系统疾病,心律失常是肺心病常见的并发症。根据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患者的临床特点,心律失常的发生与年龄、低氧血症、肺部感染、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及心功能衰竭等因素有关,本组所有患者均有肺部感染和低氧血症表现,由此说明感染是诱发和加重心律失常的主要因素,因感染可加重肺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加重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症状,而重度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又依次引发肺动脉压增高,右室舒张压和右房压增高刺激右室压力感受器产生心律失常,低氧血症和高碳酸症还可使儿茶酚胺释放增加,促进细胞内钾丢失,提高心肌细胞的兴奋性和自律性而致心律失常[2]。

肺心病心律失常患者的预后与心律失常类型、频度及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如何积极改善肺心病患者心肌损害及代谢异常是缓解其症状的关键,及时发现并发症,并给予及时的纠正和控制是治疗本病的重要环节。故临床治疗方面对肺心脏病诱因和病因的治疗比抗心律失常更为重要,而抗心律失常药物并不是肺心病合并心律失常的主要治疗手段。首先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给予低流量吸氧,积极控制感染、纠正低氧血症、电解质紊乱、高碳酸血症和稳定内环境作为治疗的基本原则,故临床上必须采用综合治疗措施,其中以控制感染为主,另外,改善通气、合理氧疗、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也十分重要。本组对115例肺心病并发心律失常的患者进行系统的病因、诱因及并发症的治疗,结果大部分患者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或明显的好转,只有少数患者需要配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是因在治疗病因和诱因后心律失常仍不能缓解才考虑选用抗心律失常的药物,但用药时间也不宜过长,剂量不宜过大,待病情好转后应立即减量或停药[3],115例患者中有23例患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洋地黄仍然是肺源性心脏病快速房颤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首选药物;频发、多源、联律性室性早搏者静脉滴注利多卡因或胺碘酮;持续性房颤可长期口服负荷量胺碘酮转复律较安全[4]。

综上所述,肺心病并发心律失常病因和诱因的综合治疗比抗心律失常治疗更重要,而使用抗心律失常药并不是首选治疗方案;早期诊断并给予正确的治疗对改善患者预后、降低病死率极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叶任高.陆再英.《内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2002:23.

[2]周鼎.肺心病并发心律失常45例临床分析.咸宁学院学报,2009.23,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