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2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增强法律意识的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企业管理法律意识油田企业
一、关于法律意识的有关概念解读
根据相应的科学概念分析了解可知,法律意识主要指的就是,人们在日常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某些事物的一些感知上,或者情绪意识上的总和,这样的思维意识也就被称作为法律意识。但是在法律意识的概念理解当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便是,整个法律意识应当要包括人们对于一些社会活动、生产与生活所展开的交往现象,并且通过科学的法律态度来展开实际上的认知以及感官上的评价,最终形成的最终意识也就可以直接有效的支配具体的行为。总体上来讲,法律意识的概念简单可以总结为,人们将自身融入到一种法律的世界和秩序当中,最终所产生的一种自觉性。但是通过对实际的情况展开科学的分析可知,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员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相当的缺乏法律意识,存在着非常明显的法律盲目性。实际的表现也就是,欠缺基本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情感,最终养成了一种极为不正确的法律意识观念。虽然部分企业充分的意识到了这一点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法律意识的提升,但是与当前先进的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不足。因此,有关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对此报以高度重视。
二、油田企业管理当中法律意识所起到的作用
(一)奠定良好的油田企业竞争市场环境
观察当前实际的企业发展情况可知,目前我国的市场竞争当中,油田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并且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当中,还存在一部分的国外企业,它们非常明显的抢夺了我国的大量客源。针对于这样的情况来看,虽然说我国也采取了一定的科学措施来对这些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解决,但是在整体上并没有起到一定的效果,许多地方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为了获得应有的利益,仍然忘却了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最终也就采取了非法的手段展开竞争活动,更为严重的是某些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就已经相对构成了一定的犯罪。正是因为这些问题非常的突出,所以也就对我国油田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措施便是大力培养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只有在管理过程中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最终才能将整个市场竞争的环境重新的拉回到公平竞争上来。
(二)积极推动现代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
我国在漫漫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已经较为完整的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完全建立,其只是在不断的朝着完整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断的证据都在表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当中,始终都是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意识的,这一点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尤为重要。法律意识在当前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起到的是一种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当一个企业的员工以及相应的领导,都不断的加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之后,在后续的管理工作当中,才能切实的让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转变为内在的认可和价值的体现,企业在日常的管理当中才能根据法律的相应指标,正确的处理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最终使用合法的方式来有效的解决实际的问题和纷争事件。这样一来,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才算是真正得到有效建立。
(三)科学有效的解决企业的相应问题
众所周知,企业在日常的运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一定的纠纷事件,而纠纷问题当中展现最为明确的就要当属劳动事务纠纷。在劳动事务问题当中,多数情况下都是劳动合同纠纷为主,我们都清楚的明白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将法律法规作为最根本的依据的,从始至终都是按照强制性的规定展开规范。在绝大多数的企业当中,尤其是某一些小型企业并没有按照法律来实行合同制,因此劳动双方也就没有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从本质上引发了纠纷事件。而细致分析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的实质可知,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很多的,但是在众多原因当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企业管理人士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这一点再次证明了法律意识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那么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就应当切实的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企业管理除了劳动合同的问题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问题,不论是何种问题,它的最终解决办法都在于企业管理人士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四)可以较好的督促企业合法的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相对于企业管理的领导来讲,一旦整个法律意识都得到了全方面化的提升之后,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也能够较为顺利的制定出来,最终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其才能不断的依法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确保企业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当中的员工来讲,凭借着科学的法律意识,之后企业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员工自觉的根据法律的条文规定,来履行好自身的权利义务,这样反而更能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所以,在企业管理当中切实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是现实的要求,同样也是时展的需要。
三、在油田企业管理过程中科学培养法律意识的措施
就实际情况研究可知,油田企业的管理活动主体始终都是领导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所以要想科学的提升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法律意识,那么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从人员的法律意识层面入手,因为一旦相应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之后,具体的油田企业管理工作也会呈现出法律性,最终促进企业不断朝着科学长效化的方向发展。根据长期的工作经验得知,相应的措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种意识应当牢牢的树立在企业人员脑海当中
这里所描述的三种意识分别是依法办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办理事务的意识以及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这三种意识当中非常明确的体会到,其已经贯穿到了企业的日常发展过程之中。对于依法办企业的法律意识来讲,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明确的认识到,这一种法律意识的增强措施是企业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体现,在众多的企业法律事务当中,尤其要以公司的法律事务为主,虽然说已经多次进行了修改,但是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仍然还是需要自觉遵守的。第二种意识就是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合同的法律意识一直都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所在,当合同签订之后,那么此项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切实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要求,使得整个合同的执行更加的具备规范性,总之,企业管理当中按照合同法律意识处理事务,是非常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实现的,同时还能够以这种方式极好的保证整项交易的顺利开展,最终也就维护了交易的相应秩序。第三种就是公平合法竞争意识的增强,企业的发展始终都是离不开市场竞争的,但是在实际的竞争当中,企业一定不能违背相应的法律规范,而是应当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展开竞争,这样自身的商业道德才能得到极好的实现。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工作人员也应当对不合法的方式展开较为明确的规范,因为这样才能科学的划分出正当和不正当的竞争分界线,这样对于企业法律意识提升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增强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宏观调控责任意识
宏观调控责任意识对于企业的良性管理非常重要,同样它也是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所谓的宏观调控责任意识主要就是指,国家为了对市场的缺憾展开科学性的补救,规避市场出现失衡问题所采用的一种措施。企业管理过程中很好的履行这一个方面的问题,也能够很好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是因为当企业在展开这方面的调控工作时,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会严格的依照法律的准则展开相应的工作,最终自觉的遵守相应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宏观调控责任意识是一个非常大范围的概念,切实的依照这个概念来科学实现企业管理法律意识的提升,将会从本质上有效的确保整个法律意识更加的具有科学性,这也是企业管理当中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油田企业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整个企业的管理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够极好的推动油田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使得企业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虽然目前情况下,我国油田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较而言,在企业法律意识方面差距还相对明显,但是与以往的情况相比较,整体上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相信只要之后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不断的重视法律意识,采取科学的措施提升法律意识,最终一定科学的推动企业朝着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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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鲁华阳.分析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意识及其培养.科技风.2018(18).
关键词: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精神科护理;品管圈管理
精神科护理工作较为复杂,所面临的患者属于较为特殊的群体,意识不清,精神功能不全,在护理期间具有潜在的护理风险。因此在精神科护理管理中,应注意加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患者护理质量。品管圈是目前护理工作中新型护理模式,将同个场所的人组成一个小团体,不断改善护理工作。本文就在精神科护理工作中采用品管圈,其效果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精神科护理部于2014年1月-12月开展品管圈管理组织工作,病区护士26名,主任护师1名,副主任护师2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6名,护士15名;女20名,女6名;年龄20-45岁,平均(30.4±2.6)岁;我院2014年全年精神科病224名,2013年患者236名。
1.2方法 我院精神科护理部于2014年1月~12月开展品管圈管理组织工作,主任护师担任圈长。①确定品管圈活动主题。成立品管圈组织,1名主任护师担任圈长,圈成员25名,将“加强精神科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作为此次品管圈活动主题,每周开展活动一次,每次时间维持90-120 min。②实施措施。a.加强安全意识的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病房安全检查知识、护理安全及护理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训工作,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学习风险管理措施、医疗事故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新进医疗成员,应对护理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护理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b.加强学习,增强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品管圈小组在开展组织活动时,鼓励护理人员不断学习,详细讲解精神科护理操作技巧、护理案例及行业进展等,提升护理人员对自身专业的认识,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水平,树立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高度法律法规,整体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③增强法律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患者在就医时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护理人员应尊重患者,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观念。任何一项治疗和护理措施需向患者和家属讲解,护理文书书写应具备高度的科学性、真性、完整性,与医疗文件同步,严格避免出现漏记、错记、涂改、删除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积极采取带教与培训工作。④加强护士的业务素质培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医护人员需具备娴熟的沟通技巧,能熟练应用沟通技巧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同时护理人员需及时掌握患者的基本信息及病情,注意患者集中活动场所、病房、卫生间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各个时间点的安全检查,贯彻落实安全交接班制度、责任制度、病区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等,增强医护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法律法规观念,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护理期间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⑤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加强护理查对制度:护理人员需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应遵守严格的护理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核心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护理操作流程,定期演练。
1.3评价指标 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制定精神病相关知识考核问卷,总分100分,优秀:分数超过90分。
法律意识:根据护理人员责任意识、综合素质、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意识、与患者间的法律关系等内容评价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共计100分,分数越高,患者法律意识越高。
1.4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运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研究中数据进行处理,在处理计量资料时,先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使用t检验,处理计数资料时,运用x2检验,当P
2.结果
2.1品管圈开展前后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比较 开展后26名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100%(26/26),开展前护士知识考核优秀率80.8%(21/26),开展前后对比,P
2.2开展前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对比 开展前护理人员法律意识(69.3±10.5)分,开展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89.6±7.1)分,开展前后比较,P
2.3开展前后护理风险事件发生 开展前236例患者,护理风险发生率11.9%(28/236),即11例护理缺陷,10例护理差错,7例护理投诉;开展后护理风险发生率1.8%(4/224),即2例护理缺陷,1例护理差错,1例护理投诉;两组对比,P
Abstract: For increasing cognition of nursing students on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cultivating legal awareness in teaching,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potential legal issues in nursing dispute prevention and car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legal and medical safety awareness, regulate their own behavior, for patients quality care to ensure patient safety, to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nurse-patient disputes.
关键词: 法律意识;现代护理;护患纠纷
Key words: legal awareness;modern nursing;nurse-patient disputes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5-0161-01
0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护理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伴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普及,护患纠纷亦呈逐渐上升的势头。从问题分析及防范对策进行深入分析,以提高护生法律意识,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行为,维护病人就医权利,杜绝今后工作中护理纠纷。
1向护生灌输培养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1.1 培养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的要求,现代社会物质文化水平日益提高,法律知识全面普及完善,公众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法律维权意识日渐凸现。护理人员如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则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1.2 培养法律意识是现代护理事业的要求,现代护理事业要求一个高素质的护理人才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操作技能及规范的护理文书书写能力外,同时应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
1.3 护生在进入临床实习前,在学校几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几家医院之前就发生多起因护生缺乏“法”的概念而与患者发生摩擦的事例。因此,护生法律知识的灌输、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培养已刻不容缓,应成为新时期护理教学的重中之重。
2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2.1 护士的资格问题护理工作必须由具备护士资格的人来承担,才能保障护理质量和公众的就医安全。护生是正在学习的学生,尚未获得职业资格。从法律上讲,她必须在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为病人实施护理。护生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要承担一定得责任外,带教老师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护生脱离带教护士的督导,擅自行事造成病人伤害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5]。
2.2 疏忽大意与渎职罪在护理工作中,在许多方面均可因疏忽大意或渎职招致法律责任。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假若该患者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2.3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时,如果护士在实际操作中为图方便、简单,不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将会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没有定时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对于粉剂药物溶解不完全、抽吸不彻底;甚至因技术不佳而在穿刺时给患者身体造成伤害,如此等等都有涉及犯法的可能。
2.4 护理文书的书写[1]护理记录书写要完整、齐全。准确、完整的护理资料是具有法律作用的文件,而临床护理文件则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工作中出现漏记、错记、擅自修改、提前记录等严重问题,都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2.5 护患间缺乏有效沟通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缺乏社会经验及与病人沟通交流的技巧,面对患者及家属的提问时,回答简单、生硬,引起病人的反感;另一方面,由于护理工作任务繁忙,护士无法与患者进行更多的沟通,也无暇顾及病人及家属的情绪与心理,使病人及家属不满而可能导致病人投诉[4]。
3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3.1 把对护生的法律意识教育贯穿于整个护理教学中言传身教,提高带教老师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生的带教,举办护理教育培训班、护理法律专题讲座、护理纠纷案例分析等使教师熟悉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护生、护士的责任及病人享有的权利。
3.2 完善护理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护理工作的严谨性要求护理管理者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要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日常的护理工作,尤其对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完善各项护理制度,对可能引起护理纠纷的现象进行分析、思考,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护士在工作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3.3 爱岗敬业,加强工作责任心制订全程岗位培训计划,按职培训,定期针对相应职称人员进行培训,如对护师及以上各级人员应按职责的要求进行培训后,并进行审核和考核,使医护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并认真履行[2]。
3.4 加强护患沟通,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增强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3]。
3.5 规范护理文书书写,并妥善保管护士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详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组织讨论、分析,规范并指导正确书写,严格把关。护理文书应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4讨论
在患者住院的过程中,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涉及各种各样潜在的法律问题,作为护生,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和医疗安全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患者生命安全,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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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红英.临床护士防范护理纠纷的研究.现代护理,2005,16(11):1303-1304.
【关键词】家教;法律意识;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近年来在我国呈上升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与热点社会问题,是有许多社会矛盾引起的复杂问题。随着对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日益深入,人们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易发群体等方面都已经做了比较透彻的研究,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方法与措施方面的探讨。青少年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的特殊群体,外界对他们的影响较大,可塑性强,对家庭的依赖性强,家庭教育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结合青少年的这些特点,探讨了家庭教育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以及措施。
一、家长法律意识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在相同的社会大环境中,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一样,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环境不一样。对于未成年的青少年,接触外面的社会环境不多,主要生活在家庭和学校中,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发挥着最主要的作用,特别是家庭环境。虽然家庭环境小,但是对于人成长的影响贯穿其一生。根据很多调查显示,一个成长在不和谐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在青少年阶段,可塑性强的特点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是一把双刃剑,容易被教好,但是更容易被带环,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对于他们的行为习惯影响巨大,而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父母,他们的言行对于青少的行为习惯具有直接的影响。成长于家暴环境中的人日后也易于进行家暴虐待家人。因此,家庭环境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影响巨大,家长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也要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将法律意识运用到家庭教育中;要不断增强自身法律素养,运用合适的教育方式,结合生活实际去教育孩子,让孩子知道法律允许和禁止的事情。通过日常生活中自身的言传身教,对子女形成潜移默化的影響,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约束自己的言行,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意义重大。
二、我国家长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对于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渐渐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现实生活中,也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的家长们,在保护自己及孩子的利益时,往往忽略了法律在孩子教育上的作用。有些家长崇尚以牙还牙的模式,并且将以牙还牙的模式贯彻到孩子的教育中,这种宣扬仇恨的教育方式是不好的,很多“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小事情,在“以牙还牙”后就会激化得不可控制,当然紧急情况下正当防卫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不分情形就使用以牙还牙的教育方式,将教会孩子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变得狡诈,不利于孩子培育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法律意识,不遵守法律规范。现代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爱子心切,过分溺爱孩子,容不得孩子的利益有半点侵犯,因此孩子教育的内容缺失,教育方式有些偏颇。目前,家长都强调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注重素质教育,岂不知对于孩子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滞后了。所以家长在不断为孩子创造物质条件和教育条件时,做好孩子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前提和基础,引导孩子走上一条正当的成长做人的道路。俗语云“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心术不正、不遵守法律的人越有能力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
三、提高家长法律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最重要的作用,家长的法律意识对于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家长自身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用自己的言行为孩子树立榜样,教会孩子做人做事,而且还有充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力度
由于家长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和意识不够,因此要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力度,让家长意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也意识到家庭法律教育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使得家长自觉将法律教育贯彻于家庭教育中。过去几十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宣传优生优育,全国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而近几年,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由于生活压力大,国民素质提高,大家都追求优生优育,所以独生子女家庭并未有很大改观。家长们更注重孩子的培养和教育,从营养到胎教,从小在家就进行启蒙教育,选择好的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父母陪读购买学区房都体现出他们的用心良苦。国家可以利用家长们期盼孩子成人成才的心理,成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这样就大大加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宣传,介绍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介绍家庭教育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让家长意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多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明白家长们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自身的责任重大,在日后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有意识地将法律教育贯穿于家庭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另外,还可以和学校一起努力,制作法制宣传资料,发给家长看,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法律教育的方法。如果青少年成长于法律意识浓厚的家教环境中,将会充分认识到犯罪的后果和遵纪守法的好处,约束自己的言行,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二)家长的表率作用
在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不仅要求家长具备法律意识,还应该约束自己的言行,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作用去影响青少年的言行,起到表率作用。人的是非观念并非先天而有,而是后天学习所得,我国有很多关于环境对于人的影响的名言和故事,如“性相近,习相远”等名言,古有孟母三迁的故事,今有学区房的案例,都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提时代,最亲近和最信赖的人就是家长,大部分行为习惯都是学习于父母。父母的言行、习惯、生活态度和性格都是孩子学习模仿的内容,父母的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所以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尤其是在孩子面前,要做好榜样的作用。如果家长在孩子面前没有约束自己的言行,不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将会导致“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将难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关注青少年的成长环境,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
孩子在不同的年龄段喜欢教育的方式和内容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孩子的年龄特征,采用合适的教育方式和内容,让孩子易于接受,特别是处于叛逆阶段的青少年时期,寓理于事,采用孩子熟悉的事例作为教导内容,增加孩子的认同感,在好的时机时用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家庭之外,青少年的朋友圈对他们的影响最大,要融入朋友圈,就要和圈子保持一致。孟子曰:“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如果朋友圈的言行不好,将会带领孩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帮他融入一个好的朋友圈,远离不良群体。
四、结束语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国家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青少年的本质都不坏,主要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着最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让孩子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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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云腾.认真落实“青年发展规划”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兼论家庭、家教、家风与青少年犯罪[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7(4):96-103.
关键词:法律意识;德育渗透;职业院校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的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职业院校对于提升学生的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也逐渐重视起来。渗透式教育主要是在逐渐渗透的过程中达到对于学生的行为、思想影响的教育方式,对于传统教育过程中的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能够实现有效的弥补,因而职业院校需要将这一教育的方法实现更为积极的应用,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进一步优化的渗透性措施,将教育的有效性显著提升。
一、职业院校中学生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的主要表现
(一)职业院校中的部分学生对于法律意识的认识不足
现在的职业院校中学生对于法律的态度既具有积极性,也具有消极性。在各类生活实践中,学生能够实现对于法律的作用的正确认识,同时也能够使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另一个方面,很多职业院校学生往往存在着消极的心理。其中一部分学生对于法律赋予的控告、检举等方面的权利往往选择忽略,甚至选择避而远之的态度,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的情况,不愿意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甚至只是采取容忍的措施,希望能够保证以后的平安生活,自认为能够消除后顾之忧。存在这种消极的心理,导致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建设的步伐被减慢了,对于普法教育过程中的进一步完善有阻碍的作用。
(二)一些职业院校学对于法律的依赖感和信任感缺乏
现在,我国绝大多数职业院校都实现了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课程来实现的。学习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学习的不规范以及不系统的情况,同时学校也存在对于这门课程不能够足够重视的情况,甚至一些学生在触犯了法律后仍然浑然不知。一些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不懂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正义、公平、公正、等法价值原理等方面,具有非常浅薄的认识。同时,职业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缺乏。因而职业院校中学生缺乏对于法律基本知识的正确认识,另外现在社会上还存在着诸多利用各种方法实现法律责任逃避的现象,监管不严、司法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职业院校学生存在着不信任法律的思想倾向。最后,针对法律的信仰不足。目前,职业院校学生没有清晰的对于法律的神圣感的概念以及依赖的感觉,在行为上则表现出参与法律的过程不够积极的状态。
(三)一些职业院校学生的义务和权利观念较为淡薄
目前,很多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而义务的观念则较为淡薄。如今,很大一部分学生只对自身的权利进行关注,如奖学金、资助以及毕业证等的获得,而对于学习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违纪处分则具有较低的关注度,甚至缺乏认同。最为典型的事例如学费的缴纳问题,这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所必须尽到的义务,在高等教育的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仍有一些学生因为其本身淡薄的法律意识以及义务履行的观念,对学费进行故意不缴纳或者拖欠的情况。职业院校中的学费是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缴纳的相关费用,不缴纳学费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也会导致教师的一部分权益不能够得到保证。另外,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代表了对于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的不公平。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对于这些内容没有足够的认识,一些学生在认识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导致其浅薄的法制观念。
二、实现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水平渗透的主要原则
要想将渗透职业院校中的德育水平和法律意识的程度提升,职业院校就需要对渗透的相应教育过程的原则进行遵守:
(一)职业院校教学过程需要增加趣味性
职业院校大多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新奇感,有很强的探究新事物的欲望。这些学生进行学习过程最为重要的动力就是兴趣,因此就需要在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实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将其趣味性增强,达到教学过程与学生实际兴趣爱好进行充分的结合,实现对于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相应兴趣的提升,让学生更为主动的去接受德育的过程,并积极的学习法律相关的知识。
(二)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是目标性很强的教学类活动。教师应该提前明确渗透教育的相关目标,将德育以及法律的内容有效的融入到教学的过程中去,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教学活动的过程,对针对教材以及教学活动的情况将德育、法律因素中的运用和开发工作进行加强。
(三)职业院校教学过程应该具备灵活性
教育的过程不应该只是照搬以前的教育方法,要更加灵活的将各种知识渗透到学校的不同的教学过程中去。如在“母亲节”时,举办相应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对“赡养方面”的德育知识中的“义务”以及“权利”进行对等性的渗透,实现其在活动过程中的传授过程,将“孝道”的思想向学生传授,让学生能够明白,父母对其养育的过程是父母的“义务”,而长大之后,子女也有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义务”,这也是父母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在不断规范学生道德各方面意识的过程中,将其法律的知识进行不断的增强。
三、职业院校实现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优化的方法
为了将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进行提升,就需要在渗透教育中进行各种方法的优化,在渗透教育进行的不同方向,实现改善教育渗透过程中的整体效果。
(一)职业院校需要在教学的过程中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渗透过程
在现在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德育和法律意识渗透的课程基本上就是只有法律课程以及思想政治课程,在其他学科中,教师一般只是进行本学科的教学活动,极少进行相关知识的渗透的过程,因此就需要职业院校对所有教师提出要求,在其教学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相关的知识,让其认识到,在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缺乏渗透德育和法律相关知识,都因为其教学的过程中是缺少目的性的。比如,在进行计算机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在进行文明上网的教学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的过程,让学生对于网路垃圾的危害性进行更清晰的了解,将学生良好的网路道德培养起来。另外,在将法律意识渗透于网路完全的教育过程中,能够让学生对于各种由法律实现制裁的方法以及对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了解,将更为良好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二)职业院校需要将学生职业的发展过程与教学过程相结合,实现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
与本科教育相比,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与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职业定位的问题。在将学生的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理想等方面与渗透教育的开展相结合的过程中,能够将更好的教学效果体现出来。例如,可以依据学生不同的年级、性别、专业的情况进行职业规划辅导工作的开展,并把相应行业中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在辅导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并可以实现信息化手段的借助,将相应的职业规划网站建立起来,实现职业与法律、职业与道德、行业动态、名人轶事等相关板块的设计,并在各个板块中将核实的德育内容以及法律知识添加其中,实现对学生德育以及法律教育潜移默化的渗透的过程。
(三)职业院校要创建更多学生喜欢的活动,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相关知识的过程
比如,在进行传统文化节活动的举办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在文化节上的活动进行鼓励,将自己制造的传统手工文化作品向学生进行出售,并将其他学生吸引到其中,积极的参与互动的过程。在对传统道德文化魅力进行亲身体会的过程中,实现诚信、孝道、尊老爱幼等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品质向更多的人进行宣传,以达到有效渗透德育的过程。同时也能够进行情景剧创作大赛的组织和参与,对学生进行日常法律知识情景剧的创作过程进行鼓励,学生在参与表演以及观看表演的过程中实现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情景剧中的获取过程,在得到愉悦感的同时,也能够将情景剧中相关的法律类知识实现印象的加深,让其对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知识进行熟知,以实现法律知识有效渗透的主旨。另外,职业院校中,还能够举办辩论比赛、爱心类活以及相应知识和作品展览等学生喜爱的活动,实现有效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目的。
(四)职业院校需要对学生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的能力培养出来
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基本要求就是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需要将这项教育放入到课程安排以及教育计划的正常过程中去,实现推广、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包含,这是现在职业院校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知识的一项重要途径。学习兴趣的培养,法律知识的学习、具体案例的讨论的过程,应该是职业院校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所应该具有的相关内容。对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守法、懂法、知法的能力进行培养,是实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发展过程的主要前提。针对职业院校的法律类基础课程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是实现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的教育过程的改进的主要方法。这个培养的过程,不是对法学家进行培养,也不是对未来的司法工作者的培养,是要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让学生将牢固的法律信仰、稳定的法律修养以及高水平的德育素质培养出来。
四、结语
总而言之,“德”是治国之道、“法”是治国之本。因此,职业院校需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知识加强培养。但是在目前的职业院校中相关的教育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学生具有较为薄弱的道德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学校需要对相关的原则进行遵守,在教育活动、职业规划指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有效的渗透德育和法律知识,将教学效果增强,帮助学生将良好的道德观念以及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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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农民法律意识的意义
依法治国在党的十八届四中被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它能够促进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城镇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新农村发展需要法制予以保障,而法制需要农民理解与运用,然而当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低。因此,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会促进新农村发展和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近些年关于三农的法律越来越多,然而也需要完善和改进,这些新颁布和修改的法规需要农民认知。知晓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农民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民主法制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只有在农村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农民的民主积极性、法制应用性,促进新农村发展。总之,新农村的发展、三农法律的运用、民主法制的实施和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农民具有法律意识,应加强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
二、农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农民缺乏法律认知力
应用任何事物,需要对它认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健全,涉及农民的法律也越来越多,农民对新颁布的法规和涉及农村的法律也有了一定认识,但认识程度还是很低,应用困难。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民不能准确地说出法律适应的范围,甚至对一些法律根本就没听说过,如《行政复议法》《侵权责任法》等。很多农民之间产生纠纷,若不能双方解决,不是寻求法律解决,而是请家族长辈或村干部予以解决。随着经济发展,农民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但还是片面,他们知晓的是跟自己利益相关的法规,即使知道也是肤浅的。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 一是在农村法制宣传较少,使农民不能充分认知法律,即使有些地区进行了法制宣传也只是表面而已; 二是不能充分认识到法律权威,因为很多事情解决不是应用法律,而是利用权力,通过人情关系解决,这样使他们认为法律并无权威性; 再有,农民没有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只是把它看做是一种文件,一种政策,逼迫他们去遵守,同时经常听到一些司法腐败的实例,也使他们更加对法律不予认可。总之,农民对法律认知欠缺,致使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2. 缺乏以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守法的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每个公民具有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农民知法、懂是付出的劳动者,应该履行各种义务,他们在履行各种莫名其妙的义务时,不能判断是否是自己该尽的义务,是否法规这么规定,并且不知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外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虽然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还是不多,在发生纠纷时不是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而是找单位领导解决或罢工,即使他们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但往往不知道如何进入诉讼程序,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往往缺乏足够证据,这样往往会造成他们委曲求全。在现实中也有很多农民实施违法行为,然而他们确认为这是对的、合法的,如包办婚姻、遗产继承、在耕地上任建房屋等。存在这些情形是因为: 一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着农民法制理念的形成,他们的心中始终存在着封建主义,这样致使他们忽视自己的权利; 二是农村法制教育效果不明,致使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很多地区在农村进行了法制教育,但缺乏实效性; 三是农民文化偏低,不能接受法律知识,农民大部分是初中文化,这样他们在接受法律知识时比较困难。
3. 农民行为意识匮乏导致法律意识淡薄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具有权利和义务。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在农村选举中注重行使选举权的很少,往往是派出代表去参加,即使参加也倾向自己家族的被选人。有些人参加选举是为了获取利益,没有正确的参与意识,因为一些人为了当选村干部做一些赠与行为。可见,农民政治参与意识甚微。农民纠纷很多,然而经诉讼解决的很少,因为他们缺乏运用法律武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需要公民树立民主平等的观念,但农民的平等、民主意识缺乏,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以实际行动予以体现。造成他们行为意识匮乏的缘由如下: 第一,农村经济落后致使他们参与意识较低。农民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在劳动,没有时间和情趣参加各种行为意识的活动。第二,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并不突出,致使他们缺乏政治意识。对农村一直在强调解放思想,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效果不明显,还需加强。第三,不良现象影响着他们行为意识的形成,甚至出现厌弃心理。如黑势力操纵选举、金钱贿选等,这也使他们没有真正体会到村民自治。
4.三农立法落后和司法不公、执法不正,影响农民法律意识的形成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有很多法规与农村发展不相适应,相对滞后。三农立法应注重农村发展,体现农业特色,注重农民权益,然而很多涉及三农的法规很不完善,与农民的期望值相差甚远。有些法规在制定时,不注重农村实际,对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根本不予考虑,对农民的一些做法全盘否定,这样致使颁布的三农法规没有基础,丧失法律的权威性。关于三农立法比较注重行政权力,忽视农民权利,这样使农民的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这种立法方式,使农民不能感受到法律保障性,压抑了他们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的积极性。法律颁布和实施,需要司法公正、执法合法,然而在农村司法不公、执法不正屡有发生。有些执法者执法能力较低、素质不高,致使执法不公现象频频出现。公正、公平是对司法的要求,然而在司法中有很多纠纷是通过不良关系、途径解决,使司法难以体现公正、公平,这样使农民难以体会法律的价值功能。
三、培养农民法律意识的策略
1. 加强法制宣传,使他们受到法制教育
法律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需要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应加大在农村的投入,大力发展经济,农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必会影响他们的行为意识、价值理念,这时他们会对法律处于一种所求心理。农业的发展需要法律予以保障,因此应转变观念把农业发展放在需要法律的保障上。近些年,我国颁布了很多三农的法律,加强这些法律宣传使农民认识到法律对于他们生活的重要性,渴求了解、知晓法律。由于受传统文化影响,农民的法制观念不予确定。因此,应营造积极有益的文化环境,这样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帮助农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加强文化宣传,促进农村法制教育,以使农民具有法律意识,需要在农村文化建设上加大投入。因此,农村文化发展要大幅度投入,使文化事业的发展无形中推动农民具有法律意识,以增加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农村进行法制宣传需要加强农村教育,在农民整体素质提高后,法律才能被农民真正接受、认可,因此,在农村应大力发展教育,为法制宣传提供条件,从而使法制教育顺利开展,将会使农民增强法律意识。在农村进行法制宣传,要使农民树立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同时,也注重农民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培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增强他们法律信仰。当今是网络信息化的时代,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应充分地利用网络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如计算机、手机等,进而拓展教育途径。总之,从各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拓展教育途径,促进农村法制宣传,进而使农民具有法律意识。
2. 规范农村执法,有效利用法律,体现法律森严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执法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发挥法律的威严性。在法执行时公正能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提升人们利用法律的热情,若是在执法中公平正义做不到,依法治国将会得不到认可,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以,在农村应规范执法,使法律有效运行,从外在因素上使农民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为他们具有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涉及三农的案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监督机制,充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涉及农民的案件,诉讼程序在不违反诉讼法的情形下能简化就简化,同时在农村要建立法律服务组织,为农民法律答疑,进行援助,使他们在公平正义的司法活动中充分维护自己的权利。调解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体现,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农村应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它的优势发挥其作用,要保证调解的合法、规范,体现法律的作用,这样会使农民在无形中接受法律、认可法律,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公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使农民更加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总之,农村法制健全,执法规范,有效监督,程序简化等,会更加体现法律的威严,使农民认识到具有法律意识非常重要。
3. 加强农民行为意识的培养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加速了城镇一体化的进程,农民的身份在不断转变,这要求他们具有强烈的行为意识,使其在行为意识中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使其在农村积极地行使自己权利,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以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提供基础。农民普遍缺乏参政议政意识,在农村要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教育,不断完善农民参与意识教育,积极提升他们的公民意识性。在农村各个方面要加强管理,为农民的行为参与创造一个有效的平台,增强他们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农民参与和监督农村事务,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以人为本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农村要切实认识到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使其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这样会使农民具有强烈的行为意识,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加强行为意识教育要多样化,内容要跟随社会发展,教育要从小抓起,这样会使农民的行为意识得到增强。一句话,积极培养农民行为意识,将会加速农民意识形态的形成,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4. 加强三农立法,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摘要】 目的 探讨近年来我科护患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预防和减少护患纠纷的对策。 方法 采用回顾性统计学方法对我科4年来31例护患纠纷原因进行分析。 结果 31例护患纠纷原因主要是服务态度、业务素质、沟通障碍、法律意识等方面的问题。 结论 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法律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护患沟通是减少护患纠纷的关键。
【关键词】患儿家属;护患纠纷;原因;防范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凝聚点,当发生疾病时,家长和患儿情绪都比较烦躁,在就医和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不经意的一句话或常规护理不到位是产生护患纠纷的导火索。加上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家属对护士的职业道德、技术操作水平及服务质量等要求不断提高,一旦达不到要求就容易发生纠纷。
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 2006-2010年护患纠纷31起
结果
服务态度10例,占32.26%
业务素质12例,占38.72%
沟通障碍6例,占19.35%
法律意识3例,占9.68%
讨论
1 护患纠纷原因
(1) 服务方面 门诊患儿输液时,由于门诊环境条件的限制,环境比较噪杂,再加上患儿多,护士比较少,护士工作量大,负荷超重,护士与患儿及家属交流沟通的时间较少,家长对治疗环境不满意的情况下,若产生疑问而不能得到及时满意的解答和沟通,常会导致纠纷。另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患儿家属希望自己选择业务素质高、技术一流的护士为孩子做治疗,如果不能满足家长的要求,则会有意或无意造成他们对治疗过程的不满情绪。还有,医疗服务和行风建设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但有些护士依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服务态度生硬、冷漠、解释不仔细、缺乏同情心。
(2) 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新诊疗仪器不断问世,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技能跟不上医疗发展的需要。患儿及家属怀着极大的希望来到医院就治,希望药到病除,解除痛苦,希望护士技术高超,穿刺一次成功,希望护理人员给予更多关于疾病护理方面的知识,使患儿早日康复。但是由于医疗护理水平的局限,同患儿家属的期望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患儿家属不理解从而诱发纠纷。
(3) 个别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制度执行不严甚至有章不循,在治疗和护理中产生医疗差错,造成患儿家属的不信任,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2 减少护患纠纷发生的防范措施
(1) 做好解除病人疑虑和担心工作。门诊注射室工作是患儿临时治疗的场所,家属从药房拿药后,护理人员要与家长当面检查数量、质量以释家长担心搞错的现象,同时避免使患儿及家长等候时间过长,造成家长不满情绪而诱发纠纷。
(2) 加强教育,提高护士素质:加强医德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良好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仪表大方、言语规范、礼貌用语、主动与患儿及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重视患儿及家长的心理护理、帮助家长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在遇到家属对我们工作有误解和偏见时,学会换位思考,理解家属。
增强责任心,提高技术水平。目前招聘护士多,处理问题及操作技术能力差,个别护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应加强护理法律知识学习和强化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工作中加强“三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静脉穿刺技术成功率,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可防止发生差错,提高护理质量。
加强沟通技巧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沟通水平,消除纠纷隐患。沟通贯通于治疗的全过程,在治疗和护理中护士向患儿及家长做好告知工作,告知患儿输液时的注意事项、液体滴速、药物的作用及不良反应、患儿病情及护理。治疗过程中,护士多巡视、多观察、耐心解答家属提出的疑问。当穿刺失败或输液过程中出现肿胀,需要重新穿刺时,应向患儿家属表示歉意,以取得患儿及家属的谅解。通过有效的沟通,对患儿及家长给予更多的关爱,取得家属的信任,避免发生护患纠纷。
儿科门诊输液室的工作有它的特殊性,在语言、行为、接待、时间、环节等方面,稍有疏忽怠慢的现象,就会发生纠纷与差错。通过我们有意识、有目标的引导,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引导护士准确定位,既要“微笑服务”,更要“知识服务”。这些引导,能够激发护士们的内在素质,自觉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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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途径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法律认知是人们关于社会法律现象科学认识活动的结果,它是人们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发生、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知识的总和。法律情感是指社会主体对法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应,是社会主体主张权利,为权利和法律而斗争的内在心理动力,是一个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法律意志是社会主体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主观心理基础,表现为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畏、不畏诱惑和胁迫的坚强的守法精神和护法品格。[1]法律价值观,包括法律评价、法律理想和对法律价值(如公平、正义、自由等)的理解与接受,它是可能对立法、政策适用和司法判决等行为产生影响的超法律因素。它们是一些观念或普遍原则,体现对事物之价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进行的判断。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的法律意识如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有很大影响。所以,很有必要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给以关注。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2]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分析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当代大学生有着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随着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第二,法制心理状态呈现出多样化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第三,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第四,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转贴于
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调查表明,28.49%的大学生表示愿意接受“法制教育”,其中有11.34%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内容选定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学生已明确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认为自己必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3]这表明,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比较高,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1、精选内容,扩充课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完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首先,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宪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其次,通过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再次,在扩充课时的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增加“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提高教学效果。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第二课堂。
走出课堂,旁听审判,让案例事实说话,会比老师在课堂上的泛泛讲解更有震撼力。庭审过程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案情辩论,法庭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会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法的神圣与威严。此外,参观监狱、指导学生自己成立各种法律协会、法律社团,进行普法宣传。同时,还可以广泛关注“今日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4、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必须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通过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好的法治环境,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高级建设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抑制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提高其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完善,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12-13:73.
1.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济南 250102;2.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济南 250013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康复医学技术是医疗技术中比较特殊的一个门类,以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改善和提高人体各种功能为目标的医学学科。由于康复医学技术专业的医护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患者相处,造成医疗差错、形成医疗纠纷的机会相对较对,所以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意识的康复医学技术人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
关键词 ] 康复医学;卫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 R4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0(b)-0054-02
康复医学是关于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一门学科,是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称第三医学。在现代医学体系中,已把预防、医疗、康复相互联系,组成一个统一体。康复医疗技术是运用物理疗法、言语疗法、针灸、推拿等进行康复治疗,实现人的整体功能恢复到尽可能高的水平,在社会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随着人们对康复医学及技术的认识不断增强,对整个人康复意识的不断提高,康复医学及技术必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1 康复医学学科及其实习学生的卫生法律知识现状
临床实习是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工作有机结合的连接点,是医学生走向临床工作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阶段。在这一个阶段中,学生要将自己在学校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真实的医疗环境中去,在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处理好与患者的关系,特别是康复医学科这种与患者接触机会和时间较多的科室。由于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开设的卫生法律及相关课程较少,不能很好地进行医患沟通和处理医患矛盾,导致实习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这样既不利于学生的临床实习,也可能给医院造成一定的医疗隐患。
通过近几年对康复医学技术专业实习生的调查,我们发现大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学校在康复医学技术专业中不开设卫生法律课程或开设学时较少,学生掌握的卫生法律知识较少。
在传统意义上,我们大都认为涉及手术较多的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科室及与患者和家属接触时间较多的儿科、内科等科室容易出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因此,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中开设卫生法律课程并且学时较多。但对于康复医学技术等专业,因对其工作的范围及特殊性了解不多,不开设卫生法律课程或开始学时数较少,学生没有掌握应有的卫生法律知识,导致在为患者服务的过程中产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性增大。
②康复医学技术专业的实习生比较注重自己康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培养,认为在康复医疗工作中专业知识优于一切,忽视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
的确,在康复医疗中,很多患者的病情都要求医护人员具有多方面的医护知识,比如,一个心脑康复的病人可能同事具有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等相关疾病,对于康复技术人员来讲,既要有过硬的心脑疾病方面知识,也要懂得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的急救措施。
但是,在对患者进行康复治疗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作为康复治疗技术人员,是否应该及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实施哪些紧急救治措施,实施的紧急救治措施是否适当,能否引起医患纠纷,产生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等等,实习学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认识,遇到问题不知怎么办。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学习和掌握卫生法律知识对康复医学技术专业的学生来讲更显得至关重要。
③值得我们为之振奋的是,超过90%的实习生表示,愿意在实习过程中接受更多的卫生法律知识。
有一部分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看见过或者经历了医疗纠纷,面对这样的经历,更多的医学生意识到,提高自身的卫生法律意识非常必要,并且也是迫在眉睫的。
2 康复医学学科及其实习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现状的原因分析
2.1 医学的学科建设上,对于医生的卫生法律意识培养观念淡薄
医学作为传统学科,培养目标是向医疗机构输送高素质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由于医生需有非常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所以人们对于医学传统的认识认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大于一切,其次才是对医学生的医德、卫生法律知识等教育与培养。因而,在医学教育方面,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于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相应比较缺失。
我国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面对方方面面的医患行为,都有了处理纠纷的应急办法。法律制度在完善,传统医学教育尚且没有完善教育机制,是造成目前医护人员卫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原因。
2.2 医疗体系的完善,对于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行业要求
在社会高速发展、法制不断完善、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新的医疗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的职责已经从简单的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发展成为具有社会公益代表性、衡量城市基础服务建设的重要标志。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的觉醒,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在血多方面都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方败诉也屡见不鲜。不断攀升的医疗纠纷,使得医院对于康复医疗的医护人员的要求就从掌握康复专业知识,转变为既掌握康复专业知识又懂卫生法律知识的全面人才,加强康复医学技术专业学生的卫生法律意识也变得十分重要。
3 改进建议
3.1 加强医学类院校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的教育
随着科学技术大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医学类院校应该抓住改革的机遇,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兼俱的复合型人才。
首先,在前期医学知识的教学中,开设卫生法律课程,保证学生对于医疗卫生法律的知识性需求的满足。在临床实习之前,就有了相关的知识,在相关知识的引领下了解相关法规,按照法律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有效地从根源上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规范自己,处理医患关系,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
其次,在临床实习过程中,学生们会接触到各种实践操作,包含但不仅限于医疗器械的操作、病例的建立、患者的接触和观摩治疗等,要注意避免一些错误行为带来的医患纠纷,在正确的执行法律规定时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而达到实习过程中临床医疗专业知识和医护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双重提高。
3.2 在临床实习过程中,实质性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
医疗是一种有别于其他社会工作的一项以人为本的服务工作,既有专业知识运用强的技术类工作特征,又有要以病人为服务主体,以病人康复为目的的服务性行业的特征。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能够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尊重病人的隐私和人身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根本利益,以合适的、能够接受的语言解释医疗行为,劝说患者进行相关的医疗救治,并且解释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客观的说明医疗行为的益处、目的以及可能带来的损害,最大程度地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在临床实习上,很多学生重视临床病例、相关病症的表现、引发原因等,但是对于文字记录的书写并不重视,认为只是一种机械的程序,其实并不尽然,原始病例资料的填写与现场实物的保存确认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双方各执一词的医疗纠纷中,文字资料就成为了最重要的认定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验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因此,要教育实习学生,在临床上,医疗病历是医疗行为的唯一载体,在司法审判中是证明医疗行为正确与否的主要依据,要培养学生依法行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严格书写病历,病历的基本项目填写要准确完整,纪录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前后一致等。定期检查考核病历书写,将医学法律知识贯穿于实习过程中,增强实习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是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临床医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培养他们在诊疗过程中依法诊疗和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法律运用能力。
4 结语
当人们不只记得自己专业知识的获得,还能在其他行为上留下学校的痕迹时,那就是教育,也是人们真正学到的东西。康复医学技术的发展不仅需要更多的专业医护知识,也需要每一位康复医学技术人员,把卫生法律相关知识当做自己的一种常识,一种行为习惯,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这种常识和行为习惯的得来,也需要一代一代医学教育工作者们,不断地完善自身,完善临床医学教学,从而全面均衡地推进康复医疗技术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合格的康复医学技术专业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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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
要提高教师尤其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这是有效实施法律教育的必备条件。很难想象一个自身对法律毫无感知的教师如何传授学生法律知识,更何至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可通过组织教师开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自学或参加法院旁听等形式来达到。
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在教学中,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法律课的实效
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法律概念具有抽象性,这就要求法律教师应在教学中,适当地引进案例进行教学,选用生动有趣,符合中学生特点的典型案例,给学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变成了活生生的实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教师假定的情景中,让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并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例如:在讲授“隐私权”内容时,可以列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父母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的事情,想一想:(1)父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3)你认为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教师要尽可能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中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五、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1 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潜在性法律问题
1.1 护理文件的法律效应 护理文件既是抢救处理过程的真实写照,又是处理纠纷事故的法律依据,对病人到院时间、接诊时间、生命体征记录应写明具体数据,不能含糊其辞,因为入院的时间常常反映入院时病人状况与医务人员抢救是否及时,是医疗纠纷的焦点。对各种医嘱、病情记录、会诊、病人离院或死亡时间也应准确记录,保持与医疗文件的同步一致性。如抢救时来不及记录,允许补记,但补记内容必须真实,并在6 h内完成。
1.2 护理管理制度欠缺引起的潜在性问题①护理人员应急能力低,安全意识不够O常由于低年资护理人员缺乏急救经验,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应用于临床,对危重病人评估能力差,不能熟练使用抢救设备,救护技术不娴熟,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
② 口头医嘱多: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没有复述或没有听清就执行,有时因听不清而用错药或重复用药。③抢救仪器发生故障。由于平时疏于检查维护,抢救时出现仪器故障,如中心吸引无吸力,监护仪出现黑屏,测不出生命体征等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④意外事件,如意识不清者如疏于防范易发生坠床、撞伤,呕吐、咯血可导致窒息,急危重病人在运送途中可能发生心跳骤停。⑤语言沟通不足。未能急病人所急,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未能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也有因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护理纠纷。⑥ 物品的保管。病人死亡后若无家属,应由两名护士同时清点病人的财产,对贵重物品要列出清单,交给护士长保管,不能一人去整理病人的遗物,单独值班时请医生见证,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2 防范措施
2.1 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法律意识的前提是知法、懂法,护理部要经常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把普法工作与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2.2 加大对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力度从法律角度审视日常工作,加强护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强调时间观念,保持急诊器械设备的完好率,急救药品配备数量、质量符合要求,重视技术培训,做好语言沟通。护理管理者还应重视引起差错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如工作量大、危重病人多,应及时采取增加人员、合理排班等措施加以改进。
[关键词] 产科; 纠纷;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3.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11-199-01
产科医疗护理纠纷是医患双方对治疗、护理过程及其后果所产生的分歧。随着时代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出现医疗护理纠纷增多,如何正确处理好医疗护理纠纷,将成为医院管理者及每一位医护人员关注和认真探讨的问题。现针对我院产科护理工作中发生的医疗护理纠纷原因进行分析,同时针对所发原因给予及时的对策。
1 临床资料 我院2010年1月―2010年12月共发生护理投诉事件68次,就68次护理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其中因服务态度差30次占44.1%,护士沟通不到位17次占25.2%,法律意识淡薄8次占11.7%,护理技术操作不熟练8次占11.7%,其他如责任心不强和管理不善5次占7.3%。
2 原因分析
2.1 服务态度差 由于我院产科护士人数少,工作量大,面对的护理对象又是孕产妇,她们的身体虚弱、现代的产妇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很娇气,病人家属多而烦琐,人多嘴杂,护士往往不能主动服务病人,久而久之造成护士主动服务意识缺乏,造成孕产妇和家属感到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而产生不满情绪,孕妇临产时处于极度疼痛状态,怕出血,怕难产等紧张情绪中心情难免急燥,恐惧,紧张。此时护士服务工作不到位,可能成为以后纠纷的隐患。在分娩过程中,产妇或胎儿出现突变事情,更是引发纠纷的直接理由。
2.2 护士沟通不到位 产妇入院后,护士未能热情接待,入院宣教不到位,尤其是对入院数天仍未分娩者,护士未能与其沟通,及时做好心理护理。从而诱发纠纷。能否正常分娩很难预料,有些产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产前检查胎位正、胎心好,就一定能顺利分娩,对各种意外情况可能在瞬间发生没有思想准备。产妇及家属对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不了解,对很多医疗干预措施知识之甚少,对医生和护士产生误解,在不同的心里作用下产生纠纷。往往产妇病情的突发就是形成重大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2.3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护士缺乏法律意识,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在工作中,没有法律意识或是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在护理文书书写时不够认真,观察病情不能及时记录,当病情突然变化时,护理记录不够完整,引起病人及家属对病历的复印不全面,提供法律依据不够有力,造成事实不足,无法举证。
2.4 护士责任心不强,产程观察不仔细 产程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护士需要严密观察病人的产程进展及各项情况,如血压、脉博、膀胱是否充盈、心理需求等,特别是静点催产素引产及有妊娠合并症的产妇,切不可马虎大意,以免引起后患。
2.5 接产技术不过关、无菌操作不严格 1)保护会阴方法不当,造成会阴裂伤;2)会阴侧切角度不恰当,造成产妇出血增加,切口愈合不良;3)侧切时麻醉效果不满意,增加病人痛苦,而且会因病人配合不好增加感染机会;4)无菌观念不强,从而增加产妇感染率及新生儿患病率。
2.6 护理管理不善 护理管理者由于工作太忙,对各护士督促不够,监管不力,造成护士的防备心里差。
3 护理防范措施
3.1 转变护理服务理念 转变护理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增强护理服务意识,是降低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直接减少投诉次数。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提高患者满意率,奖优罚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重罚和批评指导,一达到改善服务水平的目的。
3.2 建立尊重、关爱的护患关系 据有关部门统计,40%以上的医疗纠纷与医护人员缺少爱心、同情心、责任心以及法律意识有关。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增强对病人的爱心、同情心、责任心,充分尊重病人的权利,满足病人入院后希望被接纳、被尊重的心理需求,主动与病人沟通,做好宣教、解释工作,与家属交谈时,态度要诚恳、服务要热情,不说似是而非,不负责任的话,从而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合作。为建立良好的护患沟通搭建温馨的平台。
3.3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医疗护理行为人命关天,从事护理工作更应慎重,护理人员要学法、懂法、遵法,守法,让一切护理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
3.4 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护理常规进行各项操作,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对技术精益求精,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技术水平,这是防范护理纠纷的技术保证。
3.5 强化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 每个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都必须明确自己的任务、责任,做到人在岗位上、谁在岗位谁负责、工作作风要严谨、不要凭主观和经验办事,按分级护理标准严格巡视病人病情,在巡视过程中,要多问、多看、多查,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重视每一个阳性体征,对观察到的病情变化,要及时反映并真实记录,坚持床旁交接班,责任到人,当班者对病区病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
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是紧密相关的,但是我国高校的大学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由于近年就业的压力,我国大学生大都关注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认为可有可无,只是为了学分,考前突击应付及格就行的态度去学习。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对法律知识有充分的理解并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另一方面,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相当于《法律概论》的内容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让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去获得的法律知识自然也是有限的。
2、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欠缺法律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依据。而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又决定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方式。正是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薄弱,才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不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实现,对法律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甚至放弃法律武器,采用过激的方式来讨回自己的“公道”,从而加大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高等院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
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近些年较为典型的就是马加爵事件,马加爵为了报复同学中那些伤害他尊严的人,选择报复杀人的犯罪道路。还有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倾倒在北京动物园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造成极恶劣地社会影响。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但是伤害动物他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我们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基础上,更要对法律的原理,法律的精神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因此,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
二、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我们知道曾经轰动一时的“药家鑫”事件,本来就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原来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是一名大三学生。当记者问他杀人理由时,他却说,撞得是个农民,怕以后难缠,才杀人灭口。可见,药家鑫自以为知法懂法,而实际上是一个法盲。就如他撞人后如果及时救人的话,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可是,他的行凶施暴触犯的是刑法,这是两个质的变化。高校用优质的教学条件为国家培养了一个“高级”犯罪分子,这不得不让我们引起反思。因此,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以培养具有法律修养的人才是高等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应注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这样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同时也可以克服“内容多、课时少”的矛盾,有利于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教师在教学手段上
应积极适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指由教师选用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司法判案成例,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及教师的讲解和指导,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根本制度。这一教学方法的适用,使原来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方式变成了师生互动交流,学生充分参与的平等对话。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举案说法、案理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或开展法律常识知识竞赛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大学生达到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3、高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来提高大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
从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修养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是因为法律意识的缺乏,二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而高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会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培养稳定的情绪、坚强的意志力,乐观向上的精神,从而能抵制各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4、高等院校应积极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术环境
首先,从高校的管理上应“依法治校”,学校治学是否“法治”的状况会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在日常教学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应做到“有法可依”,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从而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总结
【关键词】 急诊护士;法律与服务意识;护理纠纷
作者单位:264200 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急诊科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缺乏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长期以来的传统理念使护士习惯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护士更多的考虑是如何尽快解决影响患者健康的主要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对一些可能引发的护理纠纷认识不足。急诊科作为抢救之地,因患者病情紧急,在来不及相互沟通的情况下,易引发纠纷。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1 提高思想认识
1.1.1 强化服务意识 我院急诊护士大多为5年以下的年轻护士,主动服务意识差,缺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技巧,在急诊工作中易引起护患矛盾,针对护理队伍年轻化的现状,坚持对每年新上岗的护士,上岗前请急诊工作经验丰富、处理护患关系有技巧的老护士上课,以自己亲身工作经验,讲解良好的服务态度在急诊工作中的重要性,言传身教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技巧,使年轻护士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做到处处为患者着想,使他们能够从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患者及其家属就诊时焦急的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首要环节[1]。
1.1.2 强化风险意识 急诊医疗行为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病人群,多是突然患病或意外伤害所致,其病情变化交织着多种因素,医疗行为具有高风险性,应使每一位护士认识到这一点。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相应措施,使全体护士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将急诊医疗护理活动中高风险因素降至最低限度。
1.2 落实服务措施 急诊患者的就医过程是由多环节组成,而护理措施的到位是保证患者最终得到治疗目的的重要手段。目前来急诊就医的患者中,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分级护理的要求较高,认为交了等级护理费用,就应享有相应的护理措施,如有疏忽,或患者病情变化时,往往会引起护理纠纷。在护理措施落实的过程中,按规范操作,特别是一些基础操作不能忽视。在工作中要求各护士做好文明礼貌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要求预检护士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判断,及时分流各科患者,使患者消除紧张情绪,达到积极配合治疗、护理的目的。
2 加强安全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学习
2.1 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护理安全 医疗护理安全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基础,是医疗护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院举办了多次安全医疗护理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来提高我院护士的护理安全防范意识,使护理人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够认真、自觉地对待每一次护理操作,处理好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治疗护理过程中的每一项环节。
2.2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随着我国法制法规的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已广泛开展,这就要求我们护士要不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懂得在护理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保护[2]。
3 加强工作能力培训,预防护理纠纷
3.1 加强服务方法的培训 急诊患者因其来院时间短,病情危重,要求高,易产生护患矛盾。患者到急诊第一个接触的是护士,因而护士必须要有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意识,要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和方法。在分析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护理问题中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患者缺少应有的疾病知识,不了解治疗和护理方法,对病情变化不理解而造成的,除了强调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外,还强调了做耐心细致解释工作,要求做每一项治疗、护理操作前,都应给患者讲清治疗的目的,药物的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使患者对自己疾病治疗、护理过程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有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服务方法,不仅取得患者家属的配合、理解,并使之产生安全依赖感。
3.2 加强急救物品器材管理 急诊室是抢救危重患者的场所,急救物品器材时刻都处于备用状态,随时可用。为了保证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必须做到“四定一保持”即定位放置,专柜放置,标签明显,定人保管,抢救班护士每天清洁并给仪器充电,班班清点药品器材,定期消毒,定期检查,保持完好。要求各班护士下班前及时补充本班消耗的药品器材,对损坏的器材,及时报修,以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3 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 护士在繁琐的护理活动中,服务态度不好,在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时态度生硬,缺乏与患者沟通交流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因此,护理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这是减少护理纠纷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护士在为患者进行护理工作中,要做到文明礼貌、举止文雅、语言亲切,同时积极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把为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同热情的服务态度结合起来,从每一件小事上做起,提供人文关怀,感化患者,同时在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为患者着想,围绕着满足患者的需要,主动自觉的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以提高患者及家属对护士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这就是要求我们每位护士在工作中都要重视细节、关注细节,充分认识细节服务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和领会从安全管理上把握细节,是事关患者生命利益、护患关系和谐的大事[3]。
4 结果
通过对急诊护士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预防医疗纠纷的教育,全体护士不断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提高了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自觉的将文明礼仪服务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服务措施到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得以提高,获得患者及家属的好评。因此,只有加强法律和服务意识,才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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