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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辅导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1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初级会计实务辅导,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初级会计实务辅导

篇1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较大调整。为了落实财政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关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6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

*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继续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在各区、县,详见《南京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

四、考试时间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1、22日举行。

五、考试课目调整

从*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将以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调整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按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六、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年度,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考试按下列进行:

1、在*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3、参加*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七、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报名条件

详见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文件和《报名条件一览表》。

九、报名方法

1、南京地区的报名工作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数较多的主管部门可事前与区、县财政局联系上门服务。*年度报考中级并已有一门以上成绩合格的考生,今年继续在原报名点报名。各主管部门集中报名。报名前可就近到所在区、县的财政局联系报名事宜,统一领取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报名手册,由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要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一张,连同填好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一并交单位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没有主管部门的,可由各单位集中直接报名或个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须带上各类证书的原件。

十、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复函》([*]港办交字第170号)精神,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含复印件)。

十一、认真做好*年度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并用于*年度的考试。*年度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原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考生可自愿征订考试用书。需要征订有关用书的考生可到报名点或于11月10号前直接到南京市会计用品公司预订考试用书。

十二、要求

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有较大的调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财政部、人事部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试科目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和组织考试报名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让广大会计人员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报名条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组织报名。

2、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要选调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人员负责报名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篇2

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变化情况、题型及题量分析

(一)考试大纲变化情况

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46号中规定,**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年度考试大纲,即教材基本上没有变化。对于已经参加过**年度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年考试用书进行复习,但需要注意新修订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内容,待**年度考试用书出版后,及时将新教材的主要变化之处予以更正。

(二)题型

从近几年考试情况分析,**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仍然是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其中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1分,总分20分;多项选择题15道题,每题2分,总分30分;判断题道,每题1分,总分10分,答对得1分,答错倒扣0.5分。主观题包括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计算分析题有4道,每题5分,总分分;综合题共2道,总分20分。考试题型仍然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五种。

(三)题量

客观题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主观题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全部业务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融会贯通能力和紧密联系实际的实务操作能力。从题型分值来看,单选题在五种考试题型中难度最小,考生能否在单选题中尽可能高地拿到分数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而多选题是分值最高、难度最大的题型,同时也是考生能否通过考试的最大障碍。

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复习要点分析

(一)《初级会计实务》

根据已公布的**年度考试大纲,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教材内容仍为7章。初级会计实务内容不多,而且重点突出,每年的考试重分值的题目主要集中在第2~3章中。分析近三年考试试题,笔者将教材中的章节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非常重要),第二章资产、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以及第六章财务报表,这三章的考试分值一般占全书的70%左右;第二层次(重要),第一章总论、第三章负债和第七章成本核算;第三层次(比较重要),第四章所有者权益。教材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六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是历年考试命题的重点,考生应重点掌握该部分内容。考生还应认真分析以前年度的考题,因为综合题部分一般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出现,而且都是与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相结合。如**年同时考到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具体项目的计算,题型都是先做日常业务,然后计算具体项目的金额,这较以前是个重要变化,应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视。

(二)《经济法基础》

根据已公布的**年度考试大纲,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料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内容仍为章。经济法基础分为税法和经济法(含会计法)两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经济法内容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八章,第二部分税法内容包括第三章至第七章。从近几年考试情况分析,2007年及年税法内容所占分数为70%左右,经济法知识所占分数为左右,这和以前相比是个很大的变化。教材内容虽然比较多,但主要侧重于基础知识的考核,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流转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般都是主观题的考核内容。

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策略分析

(一)明确学习目的

参加会计职称考试目的就是要考试合格,要建立一种强有力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态度决定一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学习目的,而不是部分考生所考虑的只是尝试着去体验考试。

(二)讲究学习方法

建议考生积极参加培训辅导,或选择相关知名会计网校的网上课堂,或选择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面授,参加辅导的好处是能掌握重点、理解难点、熟悉答题技巧、提高学习效率。而且关键是由于参加了考前培训,对一部份自制力不强的考生能起到约束作用。

篇3

1、初级会计考试需要两份资料,《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建议使用考试当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制。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必须在考试当年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 您可以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资格标准:每个科目60分。

3、会计专业资格定期注册。 资格证书每三年注册一次。 持票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人事和财务部门指定的办公室。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本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

(来源:文章屋网 )

篇4

关键词:修理费;增值税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车间修理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厂部和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计入“管理费用”账户;销售部门发生的修理费计入“销售费用”账户。在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中,有三处提到车间修理费的问题。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举例如下:2007年6月1日,甲公司对现有的一台管理用设备进行日常修理,修理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100,000元,应支付的维修人员工资为20,000元。甲公司做如下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120,000元,贷:原材料100,000元,应付职工薪酬20,000元。

对于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发生于车间的,计入了“管理费用”科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要求。

2、应交增值税。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举例如下:D企业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对方开来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D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1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贷:银行存款11,700元。

在本例中,《初级会计实务》将生产车间发生的修理费计入了“制造费用”科目,这不仅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相悖,而且就本教材而言,前后处理方法也不一致。因此,对于上述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应更正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因修理修配发生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上述例题的会计分录应为:借:管理费用1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贷:银行存款11,700元。

3、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提供修理劳务所发生的辅助生产成本,通常按受益单位耗用的劳务数量在各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时,借记“制造费用”,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举例分别采用直接分配法和一次交互分配法分配机修车间归集的费用,如直接分配法:通过计算,一车间、二车间负担的机修费用分别为256,000元和224,000元,《初级会计实务》中所编写的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一车间256,000元,――二车间224,000元,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480,000元。

以上对辅助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仍旧将车间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了“制造费用”科目,这一点不仅《初级会计实务》没有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进行会计调整,还有很多《成本会计》教材对其会计核算也出现同样的问题。上例机修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应改为:借:管理费用――修理费480,000元,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480,000元。

二、增值税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并规定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其中有两项: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如房屋)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二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笔者认为,《初级会计实务》是会计人员技术资格晋升应达到相应知识水平的学习内容。在2009年,会计人员已经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有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而他们学习的知识点却是旧的、老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对于和增值税相关的内容应及时更新。

比如,甲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另支付运杂费300元,包装费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原为:借:固定资产35,800元,贷:银行存款35,800元。应改记为:借:固定资产30,7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元,贷:银行存款35,800元。

篇5

[关键词] 辅助生产费用;代数分配法;错误辨析;修正意见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3. 024

[中图分类号] F2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23- 0044- 02

辅助生产费用的代数分配法是许多大中专院校成本会计或其他相关教材所介绍的多种分配方法之一,并被这些教材称为最准确的分配方法。然而,笔者经过研究发现,这些教材介绍的所谓代数分配法在理论上是存在错误的,当然在实务中是否为最准确的分配方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1 相关教材的错误论述

下面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11月出版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一书第260-261页(承第254页[例8-5]的案例资料)所介绍的代数分配法为例,分析其错误所在。现摘录该书对代数分配法阐述的相关内容如下:

[例8-5]假定甲工厂设有机修和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2×12年5月在分配辅助生产费用以前,机修车间发生费用1 200万元,按修理工时分配费用,提供修理工时500小时,其中,供电车间20小时,其他车间耗用工时如表8-4(该表介绍的系直接分配法,所以本文略)所示;供电车间发生费用2 400万元,按耗电度数分配费用,提供供电度数20万度,其中,机修车间耗用4万度,其他车间耗电度数如表8-4所示。该企业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

5.代数分配法

代数分配法的特点是先根据解联立方程的原理,计算辅助生产劳务或产品的单位成本,然后根据各受益单位耗用的数量和单位成本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此方法有关费用的分配结果最正确,但在辅助生产车间较多的情况下,未知数也较多,计算起来比较复杂,因此,本方法适用于已经实现电算化的企业。

[例8-9] 承[例8-5],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如表8-9所示。假设X=每小时修理成本,Y=每万度电耗用成本,设立联立方程如下:

1 200+4Y=500X2 400+20X=20Y

解得:X=3.39,Y=123.39

根据表8-9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4 935 500

――供电车间 677 400

制造费用――第一车间 2 126 610

――第二车间 9 000 000

管理费用 3 822 500

销售费用 1 911 300

贷: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16 935 400

――供电车间 24 677 400

观察以上处理,不难发现问题:辅助生产车间月末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之和(41 612 800元)大于辅助生产车间平时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之和(36 000 000元)。

2 对错误观点的辩析

对于上述问题,初级会计实务作者也认识到,作者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辅助生产费用交互分配而相互转账引起的。但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最终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大于平时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的现象,根源在于初级会计实务所列方程组有明显的错误:机修车间当月的总费用只考虑了平时归集的费用和供电车间分配进来的费用,而忽略了本车间分配出去的费用;同理,供电车间当月的总费用只考虑了平时归集的费用和机修车间分配进来的费用,而忽略本车间分配出去的费用。

何况,辅助生产车间期末还可能在产品、辅助生产车间所生产的成品也可能作为存货储存、辅助生产车间也许直接向其他企业提供劳务或者辅助生产车间自身还有可能接受本车间提供的服务。所以,辅助生产车间月末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之和不可能大于辅助生产车间平时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之和。

3 对错误的修正意见

仍以上文例题给出的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机修车间的单位成本设为X,供电车间的单位成本设为Y。则从两个车间提供的服务量的角度计算的总成本分别是5 000 000X和200 000Y,而从费用的来源的角度归集的总成本分别为12 000 000+40 000 Y -200 000X和24 000 000+200 000X -40 000 Y。不难理解:(12 000 000+40 000 Y -200 000X)+(24 000 000+200 000X -40 000 Y)=36 000 000。当然,两种方法计算的总成本应当是相等的,据此建立以下方程组(为便于表述,将实务中所列方程组称为A,下面的称为B):

12 000 000+40 000Y-200 000X=5 000 000X24 000 000+200 000X-40 000Y=200 000Y

解得:X=3.096 8,Y=102.580 6(比交互分配法准确)

这里所指两种服务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均已把从对方分配的费用考虑了进去,已是理论上较准确的成本了。事实上,不论是方程组A还是B,要解决的问题都是两个辅助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的问题,还并未触及辅助生产费用向外分配的问题。因此,通过上述联立方程的过程,实质就是两个辅助车间的交互分配费用的过程。对外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很难再去考虑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的相互分配,否则会造成辅助车间之间分配的无限循环。当然,此时应当如同交互分配法一样编制会计分录:

借: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4 103 224

――供电车间 619 360

贷: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619 360

――供电车间 4 103 224

这样交互分配后,机修车间的辅助生产成本为:

12 000 000+4 103 224-619 360=15 483 864元。供电车间的辅助生产成本为:24 000 000+619 360-4 103 224=20 516 136(元),两个辅助车间归集的生产成本为仍为36 000 000元。之后两个车间再如同交互分配法一样对外分配。

因为辅助生产车间是为其他部门服务的,辅助生产费用最终要全部分配到辅助生产车间以外的其他受益对象(除辅助生产车间期末有在产品、辅助生产车间所生产的产成品作为存货储存、辅助生产车间直接向其他企业提供劳务等情况外),所以对外分配的单位成本要以各辅助车间当期归集的总成本和它们各自对外提供的劳务量进行计算。

总之,相关教材所介绍的代数分配法有其局限性,经过改进并和交互分配法相结合,才是科学可行的。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