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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整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0: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初级会计实务整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初级会计实务整理

篇1

【关键词】 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纳税调整;财务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所有权等。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新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了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本文试就其存在的差异分析探讨,并进行纳税调整。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通常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外购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投资人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等。初始确认时,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主要产生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和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两种情况。

(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在信用期内计入当期损益。

所得税法规定,外购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由此产生两项差异需要调整:

1. 由于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形成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的差异;

2. 实际支付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异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形成的差异。

(二)内部开发产生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无形资产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满足条件的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纳税调整:

1.税法规定的税前加计扣除金额只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体现,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调整,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也即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为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实际支出的150%。无形资产的成本小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该项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同时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应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后续计量时的摊销额产生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在估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摊销方法有直线法、产量法,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新所得税实施细则规定,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由于税法的摊销方法和年限与会计规定不同,使无形资产的摊销对损益和所得税的影响不同而产生差异,导致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例1:某企业2008年1月从外购买一项非专利技术,共支付各种费用45万元,该项无形资产预计可使用5年。由于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前期会使企业收入多,后期收入少,因此企业决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进行摊销。该企业所得税税率25%。

2008年摊销额=45×5÷15=15万元

借:管理费用150 000

贷:累计摊销150 000

以2008年为例,会计规定摊销额为15万元,税法规定摊销额为45÷10=4.5万元,会计上比税法上要多摊销10.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6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 250

(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时,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准转回。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由此看出,会计上所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上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例2:某企业2008年1月从外购买一项无形资产,共支付各种费用50万元,该企业无法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2008年年末,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对该无形资产不利的经济因素,使其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则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25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50 000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只有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额准予扣除,且摊销期为10年。2008年会计确认的25万元减值损失税法不允许扣除,2008年税法确认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为5万元,纳税调整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 000(200 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 000

三、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对外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或者是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予转销并终止确认。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处理一般不会产生差异。只有利用无形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可能会产生差异。准则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时,按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转让损益。税法规定将这类业务分为两步:第一步卖出无形资产,应确认收益;第二步买入资产,与一般交易一样。因此,需进行纳税调整。

四、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研发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选择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部分的顺序为:先抵扣技术开发费,再抵扣加计扣除部分,如技术开发费在当年没有足额抵扣,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延续抵扣。而加计扣除部分没有足额抵扣的,无论当年还是以后年度均不得抵扣。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摊销期不低于10年。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内部研发费用资本化是对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并且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资本化。但由于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在具体实施中较难掌握,需要较多的主观判断,资本化金额大小的确定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加之对资本化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给企业留下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如果企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选择费用化研发支出可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选择资本化研发支出,可在未来的不低于10年的时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注意区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与摊销是无形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形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互为补充,共同反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但是它们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如不加以区别,容易导致实务中对两者的关系认识不清。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准则的区别

无形资产的摊销在无形资产准则第四章后续计量中作了具体规定,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而对无形资产如何计提减值准备,第二十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集中体现了资产减值的共同性和系统性。

2.确认范围的区别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并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要进行摊销,而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应摊销。对计提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时,才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可见,计提摊销的无形资产范围不包括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而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范围不仅包括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还包括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因此,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范围比计提摊销的无形资产范围要广一些。

3.计提基数的区别

无形资产摊销是以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作为摊销基数,并在估计确定的使用寿命年限内计提摊销。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则是针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8.

[3] 杨崇春,高金平.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及纳税调整[J].中国总会计师,2009(3).

篇2

【关键词】存货 非正常损失 会计处理

一、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基本会计处理分析

(一)税法关于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基本界定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的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相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以上表述中可以看出,税法强调的存货非正常损失的范围仅限于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小于普通意义上的非正常损失,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损失就不属于税法范围内的非正常损失。由于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的存货损失是被认定为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对企业的意义重大。

(二)税法对存货非正常损失定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对管理不善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企业广义的管理活动基本上涵盖了企业的每一项经济事项,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各类存货损失都可以归咎于企业管理不善。例如,企业由于错误的估计了产品销售趋势、市场行情或者国家经济政策等内、外部因素,而导致存货积压、变质。对于这种存货损失既可以理解为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而不同的理解方式对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但税法并未对其作出统一的规定。因此,为了减轻增值税纳税负担,企业应当积极争取将存货的损失界定为非管理原因引起的损耗,以避免将损失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2.没有给出非正常损失与合理损耗的区分标准。企业的存货在运输、仓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定的损耗。按照税法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货物运输与产品制造加工中,因自然原因或者非人为因素的损耗,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技术和程序下无法避免的损耗,属于合理损耗。企业发生的合理损耗,应当计入相关存货的成本之中,而不必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回。但税法并没有给出非正常损失与合理损耗的具体区分标准,而即使是同类企业,由于生产技术、保管条件等原因不同也会使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存货损耗产生较大差异。一般来说,生产技术先进的企业,存货损耗会小一些;反之,则可能大一些。如果税法不能够分行业对合理损耗作出明确的规定,企业很可能通过将非正常损失申报为合理损耗的方式,偷逃税款。

(三)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处理

例1:甲企业价值10万元,用于进一步加工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而全部损毁,不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会计人员和仓储人员共同盘点后,确认了存货的损失。假设甲企业在购入该批存货时,缴纳了1.7万元的增值税。甲企业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1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

原材料 100 000

甲企业进行该笔事项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注意两点。

1.因为存货的成本中可能含有不属于增值税计税范围的部分,因此转出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为非正常损失存货实际负担的增值税,而不能直接用存货的成本乘以增值税率计算得出。如果非正常损失的存货为产成品,那么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为企业为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原材料价款中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例如,企业当期非正常损坏一批存货,该批存货价值10万元,其中,材料价款8万元,运输费用0.93万元,人工成本1.07万元。该批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应为:8×0.17+0.93/(1-7%)×7%=1.43万元,而不能简单计算为10×0.17=1.7万元。

2.由于企业的存货是按照批次购入,每一批次的购入成本很可能并不相同,甚至相差很大。因此对于发出存货,会计假设了加权平均、先进先出、个别认定三种成本流转方法。虽然税法并没有对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流转方法作出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为了保持与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对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可以采取与企业发出存货成本流转相同的方法进行。例如,企业当期对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成本,那么企业当期非正常损失存货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转出的进项税额=(非正产损失的存货成本/同类存货成本的期末余额)×同类存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

二、存货非正常损失涉及变价收入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在处理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过程中,收取到了一定的变价收入,那么该笔业务的会计处理会相对复杂一些。

例2:乙企业由于管理不善,使一批价值20万元的钢材生锈无法使用(假设该批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为3.4万元)。乙企业将生锈的钢材对外出售,取得变价净收入5万元(含税)。乙企业决定由仓储人员赔偿剩余损失的20%,共计3万元。对于乙企业的该笔经济业务,一般的会计处理方式下认为乙企业的非正常损失金额为20万元,应将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转出。当乙企业处置存货,取得变价收入时,需要按照5万元的变价收入款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0.17)]×0.17=0.73万元。

1.乙企业确认资产损失时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34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000

2.乙企业收到变价收入时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300

待处理财产损溢42 700

3.乙企业结转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所作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161 300

其他应收款 3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91 300

通过以上三步会计分录的处理,乙企业最终确认了16.13万元的营业外支出,考虑到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后,不能再抵扣销项税额,乙企业实际增加的增值税纳税负担为4.13万元(3.4+0.73)。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变价收入5万元不确认为企业处理原材料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也不结转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而是将其视为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正常损失的抵减。

以上会计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在于,如果企业从非正常损失的存货中可以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就可以认为存货并没有完全发生价值减损,因此对于没有损失的这部分存货不应当按照非正常损失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当预估未来可取得变价收入,从而将存货的价值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可通过变价收入取得的弥补部分,另一部分为实际损失部分。企业应当只就实际发生的价值减损部分,确认待处理资产损溢,并将与之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因此,乙企业转让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存货价值应为:(20-5)/(1+0.17)=15.73万元。乙企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73×0.17=2.67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1)乙企业确认资产损失时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84 000

贷:原材料 157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 700

(2)乙企业收到变价收入时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300

其他业务收入42 700

(3)乙企业结转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所作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154 000

其他应收款 3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84 000

(4)企业结转出售原材料的成本时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42 700

贷:原材料42 700

如果企业在存货实际发生损失时,无法恰当的预估未来可能取得的变价收入,企业也可以先将全部存货的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之中,待实际取得变价收入时,再做调整。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乙企业最终确认了15.4万元的营业外支出和4.27万元的其他业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成本。乙企业实际增加的增值税纳税负担为3.4万元(2.67+0.73)。同前一种会计处理方式相比,采用该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减少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金额,并实际降低企业的税负。我国税法目前并没有明确禁止企业采用后一种方式对涉及变价收入的存货非正常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并计算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笔者认为,考虑到优化会计报表以及降低税负的作用,企业应当积极与税务部门进项磋商,争取采用后一种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篇3

关键词: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扣除;免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涉及的政策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 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财政性资金的含义

1、财政方面对财政性资金内涵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目前财政性资金基本包括五大类:1.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资金;2.项目投资补助资金;3.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资金;4.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资金;5.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取得的五大类财政资金从性质来看基本上分为三种情况:(一)第1、2两项属于国家投资性质,即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应增加企业权益。(二)第3、5两项属于补贴性质,企业取得后应作为收益处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可分为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三)第4项属于负债性质,即政府的信贷资金支持,需要归还。

2、税法方面对财政性资金内涵的规定。根据(财税[2008]151号),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财税[2009]87号规定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三个条件是:(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若缺少任意条件的不允许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尤其注意对该项资金单独进行核算,以备税务检查。

二、财政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有关规定根据财务通则的指导意见,五大类财政性资金在财务处理时可以简单划分为权益性与收益性两种,在具体会计处理问题上,对收益性的财政资金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有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对“政府补助”外的财政资金只有零星的规定,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有拆迁款性质财政资金的规定,但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在会计处理上,区分权益性与收益性两种资金时主要看资金的性质,资金的给予是否是双向的、互惠的交易,即政府是否要求得到回报,不要求回报的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收益性资金范畴。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补贴性质的财政性资金,一定要符合两个原则,即无偿性和直接取得,无偿性是政府不因为对企业进行补助而享有所有权,企业也不需要偿还资金,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政府采购、借贷等互惠的经济活动不同。直接取得资产是直接从政府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从而形成企业的收益,如税收返还、先征后返的税收等都是直接取得,而直接减免税款、抵免、出口退税因为没有涉及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就不属于直接取得资产,实践中要把握好同为税收补助但形式不同因而规范的会计处理不同。政府补助实质上是国家对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非市场因素等可能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财政『生资金补偿。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会计核算要求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要区分与收益有关和与资产有关的补助区别,实际都是与企业的损益有关,只是收益的确认时点不同而已。直接与收益有关的补助在收到当期或项目期间计入损益,与资产有关的补助按公允价值先计入递延收益,从资产可供使用开始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取得公允价值的,按名义金额1元入账。对于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主要是应计入权益类的资金,虽然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规定如何进行核算,但企业在收到的重要、大额、非经常性的财政性资金时一般都会在批复文件中规定如何进行处理,通常先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对资本金投入按企业章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增加实收资本,或对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部分予以核销,节余资金按国家规定退回或留作企业发展资金使用。

分不同类型,会计分录如下: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它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在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三、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拨款是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不是补贴),与企业无关。对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以及《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

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4、《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篇4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已运行十多年,它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同时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空间,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单位违规的,中心将予以拒绝办理;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中心也不予报销。中心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从运作机制上也有效的遏制了许多单位的违规行为。但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结合本人在这十多年的审核和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如何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个人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对于2003年进入集中核算之前的帐务存在的问题,很多单位没有进行清理,进入中心后,由于种种原因更加难以清理。首先是往来帐混乱:(1)个别单位的工程预付款及代垫工程各项费用均从基本户中支付,没有设立基建帐户单独核算,房屋资产完工验收,与财务脱节,未按规定进行资产价值结转,长期挂在往来帐中。(2)一些预付款项在业务结束时没有及时清理,差旅费借款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销(甚至出差人员早已调离工作单位),长期挂帐;少数单位还存在同一往来单位多头挂帐现象(同一科目和不同科目下同时设置同一子目录核算)。其次是固定资产、家俱用俱等资产,很多单位存在帐实不符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支付的工程款和代垫的各项基建费用长期挂在往来帐中不及时结转。如某单位办公大楼已经处于使用状态十多年,但固定资产帐上却没有该办公大楼的资产价值。二是一些本应该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在支付款项时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直接从费用中列支。三是已经破损废弃的资产,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手续报批下帐。单位只注重资产需求,不注重效益管理;资产的验收、保管、维修维护,违章处罚不严;资产入帐、销帐不及时,造成资产帐实不符。

2.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偏低。许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是兼职,有的甚至连从事财务工作的资格证书都没有,这些单位的财务人员许多都是由领导安排,非自己所愿从事该工作,有的还身兼数职,所以对该业务的学习积极性不够高,依赖性强,认为有中心的会计会负责,自己只要不把钱搞错就行,所以,虽然中心每年都对报帐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但收效不大。

3.预、决算的编制不够科学、细致、全面,通常都是单独由财务部门采用传统方法编制,许多单位甚至都是临时聘请外单位的财务人员根据报表等相关数据进行拼凑,缺少相关的技术模型分析及项目管理研究。

二、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个人的建议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的预算、资产、收支、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等实行全面的管理。

(1)对预算,由财务结合各业务部门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预算,使所有预算执行主体都知道自己的目标,应如何去完成,预算完成与否如何与自身利益挂钩,从而起到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作用。

(2)对资产建立日常管理和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管理措施;

(3)对债权债务,可以从几个方面分析采取相应的办法:一是预付的基建款和代垫各项费用,可以进行核实、归集,报经领导班子审批报进行调整,转入固定资产帐中。二是对于职工个人欠款,可以进行电话或当面核实,该收回的督促限时收回。三是对代垫的各项费用(水电费、五险一金等),应及时进行收回。四是对于预付或由上级单位统一代购业务的各种款项,在业务完毕后及时核对清理余款,特别是多头挂帐的单位,应专门派人进行核对确认,对由于各种原因经确认后确实无法收回,并超过规定年限的呆帐,死帐,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下帐。

(4)对于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同时办理竣工决算;实际已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从相关帐户中归集,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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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会计工作运行缺失的主要方面

1.专项资金核算会计处理的缺失。专项资金一般是指预算单位收到的具有特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项目资金,对其已完工项目的余额,按规定上缴或留归本单位使用。会计处理实务中,有些地方的一级或基层预算部门和单位,对财政和上级的拨入专款设置往来科目账户进行核算,平时的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直接从往来账户冲销;或虽然设置了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分别进行核算,但对于当年末未完工项目的支出也进行年终结转处理。导致跨年度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往来账户或拨入专款的年初余额仅反映上年末未完工项目资金使用后的结余数。

2.往来账户资金核算会计处理的缺失。预算会计往来账户核算的内容,是特指一定范围和含义的暂存、暂付或应收、应付资金款项。而有不少的预算部门或单位由于主、客观因素并存等历史原因,在会计往来账户中形成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费用,长期挂账不作处理。从会计主体单位的内部来看,无论是领导升迁岗位调整或财务人员变动与否,对收入、费用往来挂账不管不问,接任工作的人员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会计主体外部的监督管理部门来看,无论是地方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银行部门和财政部门等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行政事业预算部门或单位的收入、费用往来长期挂账不作清理等问题,不会如对企业税收那么敏感或关注,也不会如对企业那样应用一整套的科学方法来讲究经济效益或考核经营业绩。最终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反映的政府资产、债务不实,造成虚增虚列虚报。

3.资产管理核算监督会计处理的缺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资源,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从委派形式改革为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职责意识相对弱化,预算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缺位问题日益显现。如有的地方卫生部门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作会计入账处理,形成极易流失的账外资产;有的地方基层教育部门长期以来未进行实物对账,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还有不少预算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和财产清查制度建立执行不力家底不清,如应报废资产持续挂账不作处理等,导致预算会计信息失实失真。

4.结转和结余资金核算会计处理的缺失。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相对于中央部门而言,地方预算部门或单位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会计核算有所欠缺。对于结转资金,预算会计制度未要求地方预算部门或单位统一设置结转资金科目账户,因此无从分别反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的实际情况;而对于结余资金,地方不少预算部门或单位均未按规定分别设置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明细科目,该科目反映的是包含所有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项目支出结余情况不仅无从反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5.决算编制与调整审定会计处理的缺失。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预算部门或单位的决算编制应当以真实的会计核算结果为依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决算纠正或调整应当以财政部门核准的业务事项和数额为依据,逐单位编制、逐部门归集、逐级次汇总编报。而有些地方相关部门或单位在决算编制与调整审定实践过程中,存在会计核算处理业务衔接的缺失,例如:由于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因预算部门或单位未进行衔接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缺失导致与财政决算编报数的差异;又如:预算部门或单位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下年度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部门已列支但未下拨的按规定应列入年度决算的结余资金,因预算部门或单位未进行衔接相关的会计处理导致与财政决算编报数的差异等。这些决算编报差异在未进行相关的后续衔接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必然导致预算部门或单位决算编报账表不符的结果。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与运行的缺失。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工作规范相对而言,预算会计准则和预算会计工作规范的设立和运行情况相对不足和偏弱,尤其是运行成效不尽如人意。预算会计工作相对比较简单,而越是简单的事项就越易于被忽略或不足重视,有些预算部门或单位,包括一般性的会计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往往也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岗位设置、业务流程、权限授予、集体决策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缺失,如近年来有的预算单位对报账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任意指定无证人员上岗从事会计工作,又如有的单位会计档案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管等。这些内部会计控制缺失都可能导致潜在的舞弊或错弊隐患。

二、提高预算会计工作运行质量的措施建议

财政财务管理必需以真实的不含虚假成份的会计工作成果为基础。在现代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下,无论是预算会计或是企业会计,不能仅为单纯的核算而核算,还更应从战略、管理、决策等财务管理和微观细节实务各方面充分发挥服务单位的参谋助手作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会计法律规章制度是会计工作的行为规范准则,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制度的遵照执行到位是会计工作运行的关键,两者密不可分,否则再好的规章制度也是形同虚设。提高会计工作运行质量要从多方面着手。

1.要着力加强会计制度建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一项最起码的会计工作要求,长期以来在应用和推广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近几年来在执行力上有所松懈。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需在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并进一步强化实施力度,同时,应抓紧制定和完善预算会计内部控制、预算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报告等领域可操作性强的政府预算会计实务规范准则。如:制度建设中考虑预算部门或单位对债权债务采取实行函证对账办法等,明确至少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前,必需取得债权债务对方单位确认的相关业务内容和结余数额的书面材料支持证据,以确保资产和权益数据和会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在相关制度建设中建议考虑严格规定和明确,在会计工作中未履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职责或违反会计实务规范准则,致使会计工作运行缺失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单位和会计岗位人员分别细化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承担制约等,进而从制度建设上科学有效地最大限度防范会计工作错弊现象的发生。

2.要着力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会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会计工作水平,提升会计工作水平就要着力提高会计队伍素质。一要着力贯彻财会法规制度。预算单位领导要自觉加强会计法和相关规章的学习贯彻,对会计岗位从业人员要严把准入关,为会计队伍建设提供强力保证,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行、执法必严。二要着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会计专业技术从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应着重增加有针对性的提升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技能课程,同时还要进一步测重于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并重的方式,强化会计工作的时代感和责任感,自觉增强深入浅出、学以致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三要着力开展会计工作考核。建立开展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的政府预算会计实务规范准则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工作考核机制,会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要以会计工作实务越位或缺位、作为或不作为等管理要求为主的量化考评目标,按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并举的方式,会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劣汰的主要依据,从而促进全面提高会计实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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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是一定要拿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无奈从业停考,越来越多会计专业学生选择转战初级会计考试。相对于非会计专业的考生而言,会计专业考生具有三大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一是每天耳濡目染,有着相对深厚的会计基础知识;其二是有着规律的学习、作息时间及相对氛围浓厚的备考环境;其三是有学识渊博的会计老师专业的指导。

2、按性别划分,分男性考生和女性考生

每天关注初级会计考试的人群中男性考生约占30%的比例,女性考生占70%左右,这一点可能出于会计行业稳定的工作性质所以吸引了更多的女性考生报名。就历年初级会计考试经验来说男性考生表现出备考计划清晰、实操能力更强的优势,尤其是对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学习中,他们表现出更多的框架梳理能力和计算能力,很多考生都选择考前突击学习,当然这种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而女性考生则在《经济法基础》科目表现出突出的笔记整理能力和扎实的记忆力,多数考生都采用细水长流,提早备考。希望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能够互帮互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3、按年龄区间划分,分青年考生、中年考生和大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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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辽宁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

2006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2014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教育部等六部门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示,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接受相应的动手和实践课程,并根据培养目标同步深化文化、技术和技能学习与训练,逐步实现就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因此,高职院校应结合实际,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的模式。

二、辽宁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总体情况

2014年,辽宁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共116所,其中本科院校65所,专科院校51所,具有会计专业的专科学院有31所。这说明高职院校在辽宁省高校中占一半以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会计专业在高职院校中占60%的比重,这说明会计专业很受市场和学生的欢迎。见图1、图2。

三、辽宁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

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在于教师,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也在于教师[1]。因此,辽宁省高职院校应重视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从理论角度来看,既可以请其他高校会计方面知名的专家就"会计当前的热点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沿问题"等方面的主题来校讲座,又可以请校外的行业专家、企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就实际业务来校培训,还可以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一步深造,考取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及到知名院校进修学习;不仅要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考取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等证书,还要鼓励教师结合本专业学生的特点,编著切实可行的教材、讲义、习题,评选出校级精品课、省级精品课、甚至全国精品课;从实践角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不仅派学生到企业去实习,还要派教师去实习。另一方面,要支持教师利用寒暑假时间、课余时间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类似机构做兼职,深入到实践中去。

(二)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上岗证)、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初级、中级)、技能大赛为突破口,根据各学科的前后衔接性合理安排开设的课程比如:大一:上学期,主修的专业课有基础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法,相关专业课有财经道德与法规、计算机基础、大学生涯规划、英语;下学期,主修的专业课有初级会计实务、电算化会计、管理会计,相关专业课有经济法、管理学。大二:上学期,主修的专业课有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课有数理统计、市场营销;下学期,主修的专业课有仿真模拟实训(手工、上机),审计,财务报表分析,、相关专业课有就业指导、社交礼仪。大三:上学期,分流,参加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下学期,社会实践。

从课时安排来看,主要的课、内容多的课每周可以安排6学时,特别要注重对实践课程的安排。非主要的课、选修课可以安排4学时、2学时。比如:基础会计理论与实务、初级会计实务、电算化会计、中级会计实务、仿真模拟实训(手工、上机)、审计等每周可以安排6学时;税法、财经道德与法规、管理会计、经济法、成本会计、财务管理、数理统计、财务报表分析、英语等每周可以安排4学时;计算机基础、大学生涯规划、管理学、市场营销、就业指导、社交礼仪等每周可以安排2学时。

当然,教材的选定也很重要,各学校应选择适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的教材,最好能选用本校老师编的切实可行的教材。如果采用分层教学的学校,对同一专业,不同层次的班级也可以选用不同的教材。

(三)分层次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辽宁省高职院校学生整体水平偏低,学生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绝大多数学生理论基础知识不够扎实,学习能力比较差,学习意愿比较低,学习氛围不浓厚。有些高职院校有补录学生的情况,有些甚至还面向本地生源招收三升本、初中的学生,这给管理和教学都带来了很大难度。因此,应根据学生的总体成绩、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在大一下学期重新进行分班,

分为A班、B班、C班,A班以培养初、中级会计人才为主,B班以培养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为主,C班以培养基本的实际操作能力人员为主;个别对本专业不感兴趣或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以在相关专业进行调整。

传统的教学方法,老师总是处于一种主导地位,学生总是处于被动学习状态、被动地去接受专业理论知识,这样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改变以教师为主导的观念,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鼓励学生多思考问题、多提出问题,也要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采用PPT演示;也可以边讲理论边与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还可以采用启发示、研讨示、现场教学以及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2]。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互联网+”给教育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徽课、幕课、翻转课堂在教学应用中已悄然兴起。高职院校教师应与时俱进,有条件的,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这些教学方法,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可以在课前对本节主要内容,尤其是重点、难点问题制作成短片,让学生课前在网上学习,然后在课上针对学生不懂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就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练习、操作。

(四)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课堂教学环节,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这种教学方式严重阻碍了学生主动性的发挥,难以激发学生思维的活跃性,也难以培养出开拓创新型会计人才[3]。因此,应加强对会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方面,建立校企合作,增加学生实习、实训的机会。可以分期、分批派大三学生到合作单位顶岗实习。合作的单位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银行等机构。对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组织研讨小组进行讨论,以便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另一方面,建立产学研基地,组织校内外专家、企业专家、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各别突出的学生共同合作开发仿真模拟实训教程,将企业实际遇到的问题、实际发生的常见经济业务,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汇总、分类、筛选,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的、全面的、系统的经济业务体系,比如工业企业的经济业务、服务业的经济业务等等,然后制作成原始凭证,经过进一步的整理,编制成仿真模拟实训教程的初稿,再经过这些专家探讨,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仿真模拟实训教程。教程内容涉及到填制审核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价、决策及审计。这样既可以让学生了解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也可以增加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还可以让学生很快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

(五)改革教学考核评价方式

从教师层面看,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将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定性占30%,定量占70%。定性考核包括师德、师风、爱岗敬业等方面。定量考核包括教学(担任课时量)、科研(论文、教材、讲义)、实践(实习)、荣誉(技能大赛、教学成果等)等方面,其中教学担任的课时量占20%,科研成果占30%,实践水平占40%,荣誉占10%。教学、科研、实践采取超额累进,超过一定的额度,给矛一定的加分。

从学生层面看,分层次、分阶段进行考核。A班、B班,应注重"平时+实训+理论+证书"相结合的考核模式。A班:大一,平时占20%,实训占30%,理论占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30%。大二,平时占20%,实训占30%,理论占15%,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占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15%。大三,上学期,平时占10%,实训占5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占3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10%。B班:大一,平时占20%,实训占30%,理论占3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20%。大二,平时占20%,实训占30%,理论占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占10%。大三,上学期,平时占10%,实训占5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3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占10%。C班:应注重"平时+实训"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平时占30%,实训占6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10%。

参考文献

[1]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困境与对策.王国强.[J].铜陵学院学报.2010,9(6).

[2] 会计人才培养和会计教育改革问题研究.刘爱英.[J].财会教育.20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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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适合会计初学者及在校的会计类相关专业学生,报考指南包括:(1)报名条件。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4)考试形式。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全国范围内将有序推广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考试管理模式。(5)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适合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的会计初学者,报考指南包括:(1)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5)成绩管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适合具备一定会计基础的相关人士,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发展方向为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1)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考试科目。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13日。(5)成绩及证书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发展方向为: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投行分析师等,注册会计师可以依法进行鉴证业务,并有权出具鉴证报告。(1)报名条件。一是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二是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省略.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cpaexam.省略.cn)进行网上预报名。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2)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方式。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3)报名时间。境内考生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4月份,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4月份。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境外考生(即欧洲考区)专业阶段报名时间一般为3~8月份。(4)考试时间。境内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欧洲考区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份。 (5)成绩管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效答卷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集中评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确认后,由财政部考办向地方考办,并开通网络查询功能;考试成绩向地方考办后,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通知单。对考生提出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地方考办应及时汇总,并在规定日期内按规定格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按照成绩核查工作有关规程及时组织成绩核查工作。成绩核查结果由财政部考办向地方考办,并开通网络查询功能。地方考办应向考生制发成绩核查结果回复单。(6)合格标准: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应持有效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免试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成绩核查回复单),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地方考办应对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地方考办应当汇总本地区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人相关资料,制作上报文件。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7)全科合格证管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内,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应持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凭证向参加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A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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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认证体系 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和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这种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在我国,全国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企业会计职业资格认定和职业准入的前提,它不仅是对考生接受职业教育和专业知识水平的考核,而且是对会计发展趋势和职业技术要求的导向。因此,这一准入制度是确认会计人才的门槛。

一、现行会计从业资格认证体系

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的认证是依据《会计法》规定进行的。它主要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特别是目前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

目前运行的会计从业资格制度解决了会计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从无到时有的问题,它在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上岗人员的专业素质等一系列的建设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的法律保障

鉴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市场经济运行的深远影响,我国运用法律体系保障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范运行。我国以《会计法》为依据,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并规定参加各级会计资格证书考试,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的统一性和流通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有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本证书可在全国流通并是会计上岗人员的唯一准入证。

(三)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考核体系

一套科学、完善的职业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的根本。我国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是比较严格的,特别是每年的低合格率对想要进入会计岗位的人员来说还是很有压力的。

但是我们也发现职业能力应包含多种维度。现在的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认证中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两门课程主要是会计理论的考试内容;而会计电算化是以基本会计软件的操作为主,并未考虑到现在执行会计电算化企业实际使用的软件。我们在正视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发现其存在一定的缺陷。

1.会计职业资格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不统一。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办法中会计从业资格参考人员的门槛较低,这就使大批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证书上岗的会计人员学历与专业学习路径不同,许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却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合格初级会计人员,无法胜任出纳等基层岗位的工作。会计人才培养的内涵与企业的需求之间存在偏差。

2.会计职业资格评估方式单一。

虽然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模式发生了改变,已采用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但会计从业资格认证目前更多追求的是表面上的考试成绩,以理论测试为主。这些对考生进行的测验或考查,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考查应考者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但不能如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更不能充分证明考生已具备未来从事会计工作的岗位能力。这一考试方式,容易造成应考者虽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无法胜任会计岗位的问题。

二、国际会计职业资格评价的因素

会计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不但有统一的执业标准,而且有严格的行业准入规则。目前各国均制定了严格的职业准入标准。职业准入标准一方面通过国家的法规予以规范,另一方面借助于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加以实施。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提出了评价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三个因素:(1)教育――准入标准/知识结构;(2)考试――职业胜任能力测试;(3)经验――与职业有关的经验。其认定考核在工作现场或模拟真实场景中进行,充分有效地对考生以往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验进行评定,并将之作为考生取证的依据之一。

比较国际会计职业资格因素,我们发现现在江苏的从业资格认定制度主要体现知识结构方面的考核,还未全面地考虑职业胜任能力的测试。所以,我们建议在未来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中应通过增设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模块来真正考查未来会计从业者的职业技能。

三、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

(一)会计技能鉴定项目

结合会计岗位的工作特性,我们认为会计技能鉴定项目主要包括:收银员技能鉴定、点钞技能鉴定、小键盘技能鉴定、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其中初级记账员技能认定应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内容。

(二)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内容

1.原始凭证的填制:主要是企业的常用凭证,以银行结算为主。

2.编制和装订会计凭证:企业常用的经济业务为主。

3.编制账簿:现金或存款日记账,各种资产明细账,部分总账。

4.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项目和损益表。

(三)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具体建设步骤

1.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专家与企业会计实务专家组成初级记账员技能技能鉴定项目小组。

2.专家组广泛调研,进行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命题理论、技术方法和题库质量保障指示体系的研究和探索,制定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制度和流程,提高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命题质量。

3.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实际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初级记账员技能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案。

4.完成初级记账员鉴定项目题库建设工作,并不断更新。组织编制的试题,要重点考核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公示初级记账员技能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案,广泛征集建议,完善并公布。

江苏各地区经济状况与会计核算设备存在差异,手工账和财务软件双轨并行。现在中小型私营企业主要利用手工账来完成账务处理,规模较大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用财务软件来完成账务处理工作。虽然两者在形式上不同,但是两者的账务处理程序和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据此,我们认为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模块应分为两个项目:手工记账项目、会计电算化项目,由参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一项参加考试。

(四)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项目。

1.手工记账项目:鉴定时间2 小时。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两项技能:凭证处理技能、账表处理技能。

(1)凭证处理技能:考核应试者对原始凭证的认知、辨析、理解和处理能力。

①审核与填制原始凭证;

②根据给出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

③将提供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整理装订成册。

(2)帐表处理技能:考核应试者对各种账簿格式的认知和规范性登记账薄以及错账更正方法的运用。根据提供的记账凭证和相关原始凭证登记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2.会计电算化项目:鉴定时间2 小时。

(1)依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启用总账、财务报表、工资、固定资产、进销存等模块,业务处理须在相应的模块中完成。基本的操作内容:根据题目要求进行初始设置;根据提供的资料完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审核凭证;记账;对账并结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2)评分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提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初级记账员技能的培训更为紧迫,特别是各院校及培训机构对会计基层岗位的一线实务的研究并不多,也不深。应该说增设初级记账员技能鉴定对规范、提高会计实务教学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一项目的增设能让更多有志向的会计学习者受益,让每一位会计从业的上岗者形成理性的职业判断,完成原始凭证的采集与判析,掌握记账工具的选择与方法,实现企业形态的模拟与生成。

参考文献:

[1]吴雪萍,汪鑫.发达国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经验及启示.职教论坛,2010,(13):85-89.

[2]许娟.会计行业发展与会计高职教育.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05.3.VOL17,(1):82-84.

[3]许萍.企业会计人员准入标准的国际比较.首届海峡两岸管理科学论坛:1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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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学生专业兴趣调查

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会计专业一到四年级500名学生的专业兴趣做相关研究,共发放问卷600份,收回562份,回收率93.7%,其中男生254份,女生308份。

从调查对比结果可以看出:女生对会计专业很感兴趣的程度高于男生,男生对会计专业不感兴趣的程度高达21.9%。这种结果应该与学校课程设置、知识体系、学生个体特征及男女思维方式差别有关。根据研究显示男生更擅长逻辑思维,在会计领域应该有广阔的用武之地,但是对专业兴趣的丧失使我们失去了很多潜在人才。

二、会计人员能力需求调查

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社会部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需求调查,调查结果为:用人单位认为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并具备解决问题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一)会计人员具备会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会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包括:逻辑、数学、语文、计算机、外语、写作等能力,以适应工作中的分析、语言、思维等能力的需求,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财经应用文写作有一定要求,要求能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审计报告等。专业知识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信息系统、会计职业等有关知识,较多用人单位在录用会计人员时,需要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会进行纳税筹划。

(二)会计人员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用人单位一般希望会计人员一走上工作岗位就能上手工作,能解决单位实际问题,因此,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小键盘数字录入速度,成为会计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备的岗位技能。由于会计电算化及金税工程的实施,会计软件、ERP软件、电子报税的具体操作也成为会计人员上岗的必备技能。

(三)会计人员具有的一定社会适应能力

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之一,会计工作处理的是单位、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一种群体工作岗位,协调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的工作关系,这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具备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建设高职会计专业特色的路径

(一)调整课程体系,培养职业综合能力

我们应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重组,在保持专业主体框架的基础上拓宽学生知识面,做到专业技能与专业素养的同步提高,目前高职课程体系与本科、中职课程体系差异不大,所用课时、涉及内容与中职相当,比本科略多。高专与中职课程在内容设置相似率很高,课时分配略差异,与本科相比,除实训课程较为突出外,没有更多特色,这显然不符合高职层次工作岗位群,不符合人才培养的错位发展要求。笔者认为高职会计专业课体系应简化,有针对性面向岗位,兼顾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二)优化教学内容,扎实专业基础

对一些课程内容有些宜深入挖掘,例如:企业经营管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以基础会计课程为例,可以将该课程分解为多个项目课程,例如:会计专业知识技术、会计处理技术、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术、会计记账技术、会计报表编制技术、财产物资管理与清查技术、会计档案整理与归档技术,按项目设置内容,按项目学习、考核,把这些技术的着眼点适当前移到经济业务领域,以经济业务发生、原始凭证的填制与传递为学习基础,这种课程知识体系的设置有一举两得的作用,一方面能使学生掌握会计技术,另一方面学生的这种知识体系能使工作岗位群扩展出纳、仓库管理、企业内勤、文档管理等岗位。又如财务会计课程,可以重组为:出纳岗位实务、存货核算与管理实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实务、涉税会计岗位实务、主管会计岗位实务等,课程讲解以小型企业常用业务为主,对小型企业不常用经济业务可以删除,把常用业务牢固掌握。总体原则是实用、简洁,不宜贪全、贪大,那样反而造成在有限的学时中学了全部知识,但是又全部学得不深。

(三)弹性学分制度,让兴趣引导学习

在高职从第二年开始,开设以选修课为主的选课制度,在学生掌握基本会计技能的基础上,让学生按照学习兴趣,向不同方向拓展,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学生选课的方向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方向:会计从业资格证类课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特殊会计事项课程(学习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

(2)涉税实务方向:纳税申报实务课程、税收筹划实务。

(3)会计电算化方向:计算机会计类课程(取得用友会计电算化资格认证)、ERP项目实施。

(4)办公自动化方向:计算机在财务管理上的应用、EXCEL在财务上的应用、WORD在财务岗位上的应用等。

(四)研发配套校(院)本教材,突出层次特色

目前的会计专业教材百花齐放,各有特色,高职教材也进行了更新,在虚心汲取他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校的高职教材建设也应与时俱进,教师团队应着力开发与现有院本教材配套的教材,突出高职教材理论与实践结合,贴近实践,贴近岗位的特征,避免教材内容重叠或遗漏,力争教材内容覆盖高职岗位群。同时与教材配套的教辅书籍也应一并研发,因为高职学生年龄较小,理解能力有限,教辅书籍的编写应力求与教材内容同步,有先难后易的梯度,不宜综合性过高,便于课堂授课和课后自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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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人事厅《关于一九九七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问题通知》(粤人薪[199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广州市劳动模范”的工作人员,根据穗工[1995]173号文件规定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的,与本单位1997年度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同时办理。其中,1996年、1997年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只能提前或越级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今后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年限重新计算。

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的,由单位填写《广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审批表》(附后)一式三份,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998年7月底前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增资标准批复后,个人增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市局各有关业务处所:

为适应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房改售房权属审查、买卖过户、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权属审查

售房单位所售房屋的产权,房地权属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后,出具确权证明。确权证明要按统一格式(见附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凡与现状相符未发生权属纠纷的,不再进行产权确认。

(二)新建、翻建、扩建的房屋,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确认产权;1984年4月10日以前建设但手续不全的,单位出具书面具结后,可以确认产权。

(三)合建、联建的房屋,有关各方提交计委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合建、联建协议,可以分别确认产权。出地方在计委立项的,可以先确认其相应部分的产权;出资方应当以出资额为限,办理交易手续后,可以确认其产权。

(四)集资建设的房屋,提交集资建房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资建房协议书,可以确认产权。

本规定第(二)、(三)、(四)条在房屋产权审查确认时,申请人在1991年5月31日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无权属纠纷、又无法提交土地来源证明文件的,可以由申请人出具书面具结;1991年6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交土地来源证明文件。

(五)调拨及单位合并、分立沿用的房屋,应提交调拨或单位合并、分立的文件,可以确认产权;证件不全、确无权属纠纷的,由申请人出具书面具结后,可以确认产权。

(六)交换的房屋,提交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可以确认产权。

(七)企业改组、改制、重组发生产权转移的房屋,提交企业改组、改制、重组的批准文件以及房屋产权移交文件,可以确认产权。

(八)1988年10月1日以前购买的商品房,提交买卖合同;1988年10月1日至1995年4月18日期间购买的商品房,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买卖合同、买卖契证;1995年4月18日以后购买的商品房,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买卖合同、买卖契证、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可以确认产权。

(九)198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公有住房,提交买卖合同;1987年10月1日以后购买的公有住房,提交买卖合同、买卖契证,可以确认产权。

(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纠纷各方同意先向职工出售公有房屋再解决权属纠纷并达成书面协议(包括售房价款的管理)的,有关各方提交协议后,由房地权属管理部门书面向房改售房方案审批部门说明纠纷各方达成协议的有关情况,并附协议书。售房方案审批后,可以为购房人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发证手续。

(十一)以上规定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986年12月31日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购买、受赠等房屋产权的确认,凡符合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可以确认产权。

1987年1月1日以后,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购买的房屋,提交依法补办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的证明文件,以及房屋建设、买卖的证明文件,可以确认产权。

二、房屋面积测算

(一)房改售房方案经批准后,售房单位可以自行测算或委托专业测绘部门对所售房屋的面积进行测算。

(二)房改售房面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算,并出具房改售房面积测算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房屋面积测算方法,整幢楼房的建筑面积,各单元(套)建筑面积清单。采用实测方法的,应当按照市房地局市房政字〔1989〕第030号文规定进行,各单元(套)的建筑面积之和应当与减去应扣除公用部位建筑面积后的整幢楼房的面积相等;采用1.333系数测算的,应当按照市房改办、市房地局京房管改字(1992)第480号文规定进行,各单元(套)的建筑面积之和应当与用该系数测算的整幢楼房的建筑面积相等。

多产权楼房中的各产权单位可以分别采用1.333系数单独进行房屋面积测算,只提供所测算的各单元(套)的建筑面积清单。

(三)房改售房面积测算后,只须填写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不再绘制房地平面图。

三、房屋买卖过户

(一)办理房改售房买卖过户手续,售房单位须提交房改售房方案批复、北京市房屋登记表、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当提交确权证明。

(二)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均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为准,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加盖房改售房鉴证章。

四、房屋登记发证

(一)售房单位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须提交房改售房方案批复、北京市房屋登记表、经鉴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当提交确权证明,到房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二)登记部门审查确认后,填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证中只须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不再附房地平面图。

五、办理时限

自售房单位按本规定提交全部证明文件之日起,各部门应当按以下规定时限办结:

(一)交易部门: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买卖过户手续。

(二)登记部门:自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售房单位出具房屋确权证明;3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六、其他事项

(一)房改售房应当由售房单位为购房人统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及登记手续。

(二)房改售房所需房屋所有权证,由市房地局加印公章及“成本价出售住宅”专用章或“标准价出售住宅”专用章后,由各区县房地局领取使用。

(三)售房单位在房改售房后,批余部分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批余部分需继续出售,登记部门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中注记已售出房屋情况。出具确权证明后,房屋全部售出的,不再向售房单位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四)本通知中有关测量技术问题,由市房地局勘察测绘所解释,其他问题由市房地局权属管理处解释。

 附件:确权证明

     确权证明

________市/区/县房改办:

    座落于____区(县)____号的房

屋________幢,建筑面积__平方米,

正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经审查房屋所有

权属于______所有。请贵办公室办理该

单位房改售房方案审批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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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写作应该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登记表1500字自我鉴定,以供大家参考。

会计专业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一:忙碌的大学生活就在悄然中过去了,但她已成为我人生美好记忆的一部分。 四年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几年的会计专业知识学习和丰富的课余社会实践经历,培养了我对会计职业的兴趣,也使我在专业技能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思想上,本人积极要求进步,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较好处理人际关际,处事冷静稳健,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经过党课的学习让我认识到为社会为学校为同学为身边的人做事不是一种负担,相反,在帮助他人的时候自己能够得到满足和快乐,同时自己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更加注重自己的品行。

在专业学习方面,大学期间我从没有放松过学习,每年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中名列前茅,并且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而且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证书,通过CPA会计、税法、财务管理考试,以及,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但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毕业以后,我还要面临更实质更高深的学习,所以应当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

在生活上,我崇尚简单质朴的生活,不铺张不浪费,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多年的校园集体生活培养了我很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责任感和集体精神。同样也让我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建立在理解与沟通基础之上的,我与同学关系相处融洽。四年来,我不断的自我反省,努力使自己不断地进步。

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使我不仅在思想境界、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且培养了我一定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团体合作精神。在这将挥手告别学校的

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更好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发挥财务会计在经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将来的工作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适应工作的需要,增加阅历和社会经验。

会计专业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二:我叫xx,生于1988年2月,是一个性格有些偏内向但又有些活泼的女生,我出生在美丽的***,我个人比较爱好看书来丰富自己的生活,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下来沉思,想我的生活,想我的学习,所以我认为我与别人与从不同,我拥有更加成熟的想法。

我在**劳动技工学校接受着教育,为将来步入社会铺垫基石我认为一个人的辉煌是靠自己创造出来的,所以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我每天都在沉思,在努力,在进步。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需要很多新型的人才,需要具有创新的技术,专业的知识和富有团队作业的能力的人才。

两年多的会计电算化专业知识学习和丰富的课余社会实践经历,使我在会计方面收益匪浅.我从坎坷曲折中一步步走过,脱离了幼稚;浮躁和不切实际,心理上更加成熟;坚定,专业功底更加扎实。

专业:掌握了大量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同时使其他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学习上,我本着对知识的热切追求,认真努力地学好各门学科,例如有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实训、财务管理实务、管理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预算会计实务、税法、审计、企业涉外会计等,获得**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已较全面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了基本的问题分析及判断能力,并有了大学三年的英语水平,懂得office软件操作,同时,还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 ,积极参加学生科协及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项活动。这便是我的学习自我鉴定。 素质: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能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勤奋诚实,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可适应高强度工作。

两年多的高中生活和半年的岗位见习工作磨练,培养了我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团队意识。

我的生活准则是: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我的最大特点是:勇于拚搏,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在实际工作中,更重要的是牢固树立了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朝夕耕耘,图春华秋实;十年寒窗,求学有所用。相信在贵司的培养和自我的奋斗下,我定会胜任本职工作。

20岁,也就是20年,这20年我都在接受不同的学习,可能遇到不少坎坷,但我想爱拼才会赢,我会不断拼,闯出我自己的辉煌。

会计专业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三:大学三年中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刻苦,认真,努力,不断充实自我,为我踏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校学习成绩虽然不是非常好,但我能够端正学习的态度,认真地对待学习。通过大学三年努力学习《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税法》等各门课程,我熟悉掌握了本专业所必修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了会计、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锻炼,能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用友软件,并能熟练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如word、excel)。

在思想品德上,我能和同学友好相处,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在工作上,我时刻保持一颗热情的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事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最好,事后认真总结。大学期间,平常会参加一些课外活动,例如打打羽毛球,爬山等等。

假期期间,我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这些锻炼使我的社会适应能力、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也让我在处理事情问题的方式方法更加灵活。例如在好又多商场实习期间担当前台收银课,与同事合作愉快,并且虚心向前辈学习,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认同,给与我了鼓励更是肯定

我的性格:亲和力强、谦虚、细心、开朗,由于性格特点,我不能是孤胆英雄,而是团队的小兵。我相信个人的力量远不如团队力量,一个人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在团队里,才能发挥无限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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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要求,包括政治思想水平,这里不再敷述。另外还需要达到学历的基本要求,各地方的要求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一般定为本科以上学历。如为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学历,甚至更低学历,申报评审会比较困难,除非在从业资历和工作实绩方面特别突出,才有机会获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附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由推荐单位填报,要求统一使用“A3”复印纸并打印;(3)破格晋升人员要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4)获得中级职称之后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5)学历、专业工龄证明、资格证书及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及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6)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如职称外语考试不及格,应填写《外语成绩审定表》一式2份,并附准考证原件;如属计算机免试者,应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7)获中级职称以来的专业论著、译作、论文和反映工作业绩的总结、调研报告、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复核报告、起草的规章制度等原件或复印件各l份。(8)近三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历年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9)二寸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注明姓名。(10)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一)外语(也包括日语等小语种) 主要考核语种是英语――职称综合英语B级。其考试内容难易程度相当于四级,但不考听力,也不考写作,只有选择题。考题大多为阅读题,只有少量的语法题。如果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经过较好的准备,通过该测试一般不太困难。试卷上有一定比例的考题是辅导教材曾出现过的内容(约40%左右),考试的时候还可以查字典。考试及格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合格率将近70%。

(二)计算机(A级) 计算机能力测试共可选考三个内容(模块),大部分考生选择《Word》,《网络基础知识》和《会计电算化》(用友软件),其中《会计电算化》是必选模块。该项考试只要充分准备就可以通过,可以说比较简单,通过率较高。

(三)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该考试是新设考试科目,主要是针对高级会计师评审中,主观评判的份量过重,而考试考核的内容占比较轻,受到大量的质疑而采取一项举措。2003年在浙江和湖北两省试点,2004年扩大至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已全面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从考试的内容看,难度适中。对于平时重视学习,尤其是参加过CPA考试的人员相对而言比较容易通过。

三、其他形式考试

各地也可以组织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进行一些相关的测试,如上海进行人机对话测试,该测试没有规定范围,所以也无法专门准备。评高级会计师除了各个科目考试外,更重要的是论文和资质。可以说,考试、论文和资质是评判高级会计师的三大要素。

(一)论文要求 高级会计师评审有一项重要标准就是学术水平。学术水平主要参考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对于平时不做研究,很少动笔写文章的人而言,这的确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即便是写出文章,也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发表。全国财会类核心刊物有限,其不仅要满足财经院校研究生毕业的需要,还需刊登其他财务执业人员的文章。对一般的财会人员而言,要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并刊登是不容易的。

如果要写出高质量的高级会计师论文,平时应做“有心人”,至少提前五年开始准备。多看所在工作单位订阅的财会杂志,了解其他人发表的文章所探讨的内容。积极参加会计学会这一类的协会,与会计学术界的人士多沟通交流。经常选择一些当前财务会计方面的热点研究思考,学习撰文分析热点问题并向财经杂志投稿。尽量不要涉及理论性过强的内容,以日常的工作实践作为论题比较好。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特点,写有自己企业特色的东西比较容易,也比较熟悉。而对于一些普遍性和理论性的热点,高校的教授和研究生关注较多,学术性较强,难以超越。应从考完会计师后就开始做论文的准备工作,即使论文被杂志录用,等待刊的时间也接近一年。同时,各地对论文的要求不太一样,但最低要求至少刊发两篇。确定了论文题目后,要利用网络和各方面的资源,尽量将内容相关的资料收集齐全,研究透彻,并进行深入思考,即使所写论文不被录用,对学术水平的提高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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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综合实训;教学设计;反思

0.引言

高职会计综合实训是以培养具有会计基本技能、会计核算技能、会计分析技能为主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为目标,这就决定对学生的实训教学要不断的更新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教学设计是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确定合适的教学起点与终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优化地安排,形成教学方案的过程,并以教学效果最优化为目的,以解决教学问题为宗旨。教学反思是指教师为实现有效教学,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教学活动进行积极的自我调节性的思考,积极寻求方法来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种有益的思维和再学习活动,是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也是教师提高个人业务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1.实训的教学设计

1.1实训教学内容及方式

1.1.1实训教学内容

(1)会计的书写技能:阿拉伯数字书写;文字及大小写金额书写。

(2)复式记账:试算平衡;平行登记。

(3)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制和审核。

(4)登记账簿:登记日记账、总账、明细账;错账更正;对账与结账。

(5)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记账、科目汇总账务处理程序。

(6)财产清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及往来款项的清查。

(7)编制会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实训综合训练:熟悉企业概况;开设账簿;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9)电算化模拟:系统管理模块及账务核算模块的应用;会计核算流程。

1.1.2实训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第一项至第八项为手工做账、Office软件;第九项为财务软件。

1.2教学过程

1.2.1上课前十分钟

首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然后师生互动复习回顾上次课所学的知识:主要是会计理论知识、实训要点,最后提问学生两至三个问题。主要是教师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复习、巩固、唤醒。

1.2.2实训教学步骤

(1)带领学生回顾与本次实训内容相关会计理论知识,了解学生对其掌握情况;(2)根据学生掌握情况调整对学生会计理论知识进行补充;(3)由理论知识转向实务知识,进行讲解以及账务处理和操作;(4)学生按实训教材要求进行任务操作完成项目任务,教师指导、纠错、提示注意事项。主要是让学生对所学会计理论知识与会计实务知识融会贯通。

1.2.3最后五分钟

总结课堂所学知识,强调重点内容,布置课后作业,作业是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对课堂实训内容进行的整理。主要是让学生学结、归纳所学知识。

1.2.4调查问卷

该环节主要了解学生对财务会计知识掌握情况,如:对会计的第一印象;选择会计工作的原因;认为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等。主要通过对学生学习心理、知识需求及看法的了解,对以后实训教学进行改进,调查时间安排在实训的最后一节课。

1.2.5实训考核

通过设置一定数量、形式多样的会计实务题,考核学生手工操作和会计业务处理能力。

1.3教学实施结果

教师能够主导整个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按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引领学生进行复习、学习、练习、实务操作,课堂气氛融洽,师生互动效果较好。教师通过以上环节的教学基本达成预期的教学效果,学生关注的程度很高,领悟力强。

2.实训教学反思

2.1成功之处

(1)学生学会运用OFFICE对财簿、报表设置公式。既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也煅炼其会计思维能力及账务处理能力。

(2)引入实务案例教学,学生兴趣浓厚。通过案例讲解会计处理的方法,增强其感性和理性的认识,有利于提高学生账务处理能力。

(3)运用会计用品及多媒体进行演示教学,学生的关注程度很高。多媒体提供的声音、图像、影像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有利于学生将会计理论与实务联系起来掌握和理解,也使教师的讲授更为直观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2.2不足之处

(1)重手工轻财务软件。在教学中,教师花一次到两次课进行财务软件教学,教一些软件操作流程,其余软件知识让学生课后自学。

对此,学生有两种反映:课堂所学的手工实训知识能满足进入企业做会计的初学阶段,但对财务软件学习深度还不够;财务软件的操作和运用未能以一个公司会计实务为例,把项目任务串联起来进行账务处理。

(2)未能关注到少数基础知识薄弱的学生。在教学中,没能及时对学生的会计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解:少数基础知识薄弱的学生在后期已经很难听懂会计实训,从而放弃学习。

2.3教学反思

2.3.1教学内容方面

现选用的会计实训教材基本满足教学的需求,但偏重于会计理论,不能满足于企业会计实务的发展变化。因此有必要在教学内容做补充,满足对初级会计人员培养的需求。补充知识如下:

(1)会计的书写技能:人民币的识别;点钞知识;币别符号;支票的填写。

(2)复式记账:会计账户;会计分录;试算平衡公式的设置。

(3)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

(4)登记账簿:会计岗位职责;多栏式明细账。

(5)账务处理程序:会计账务处理在EXCEL中的应用。

(6)财产清查:库存现金、原材料及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7)编制会计报表: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的转换;报表公式在EXCEL中的应用。

(8)会计核算综合训练:企业做账流程。

(9)税法: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营业税。

(10)会计电算化模拟:帮助、日积月累、查找。

2.3.2教学过程方面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调整,实训教材中的实务知识更新滞后。在教学中,教师实时添加一些新的实务知识:如财政法规、税法知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等,使学生多加关注积累。

(2)教学方法或手段的采用应考虑以达成教学效果为目标。在课堂上,教师综合采用教授法、演示法、发现法等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以后还需运用讨论法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课后,教师除通过批改学生作业检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还可以询问或是通过QQ与学生交流来了解其学习心理。

(3)问卷调查不拘时间、形式。做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据此了解教学过程中需要修整、改进的地方。但这种调查一般是事后调查,效果不佳。教师在后续的教学中,可以考虑采用事前调查:调查放在第一次课,在第一时间掌握学生会计学习和心理情况,便于教学内容的安排及教学进度安排。同时后续更进,采用事中、事后以及其他(如询问、QQ聊天)形式的调查。

3.改进措施

3.1财务软件贯穿实训教学

教师应在教学的第一次课强调软件做账的重要性,强调其在以后的实习及工作中的必要性,同时在每次课循序渐进练习财务软件,全面推进并让其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这样学生对财务软件的学习会很重视,在实习时对软件做账才不会一头雾水。

3.2对学生进行分组

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基础知识情况,对其进行分组并进行合理搭配:便于学生之间团结协作,也便于教师对学生进行分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同时,在分组的基础上搭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学生能将所学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训联系起来进行交流,取长补短,能将遇到的问题提出来讨论;教师给予指导指出进一步思考的路径,提供查找资料的方法。 [科]

【参考文献】

[1]黄乐光.会计核算技能与实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