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0: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论文关键词 城乡结合部 居民 法律意识
一 、引言
近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初步形成。然而,公民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准仍有相当差距,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法制化建设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培养居民法治观念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是建立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界定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城乡结合部居民由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组成。关于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尚无权威的界定,笔者认为,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是指城乡结合部居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农民是农村社会法治化的主导力量,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村法治化进程重要的精神因素。由于深受传统的法律文化的影响,以及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现状的冲击,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之于城市居民法律意识偏低。尤其是处于城市规划区域与乡村交界的地方,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融合,社会治安混乱,法律意识较差等等,一般被认为管理难度大,所以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显著意义。
三、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及问题
(一)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样态也逐渐凸显,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的提高,但是在面临问题时候,“厌讼”思想还是明显的表露出来了。一方面政府在努力推动普法使之被动接受,另一方面居民的自主学习意识较差,法律没有成为他们心中的信仰,畏法,对法律有较大的心理距离;而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略高,所以在这个融合地带居民的法律意识没有同步。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为代表的城乡结合部,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和乡村融合的部分,其中城市居民法律意识稍强,农村居民法律意识较弱。二者的融合使得这一主体的法律意识呈现出特殊性,可将其视为山西省城乡结合部的一个缩影。此课题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方式完成,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860份,男性比例在56%,女性比例占到44%。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问题
调查走访中非常容易发现农民与居民法律意识的差异,但是也有共性,比如这些居民不知道具体法律的调整范围,不熟悉一般的诉讼程序,主观上对法律的排斥,对法律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和曲解,弱化了法律意识,具体列举如下:
1.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参政意识薄弱。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一项基本权利,正当有效行使体现了国民参政意识强烈的程度。在接近3000份调查问卷中,“行使选举权以前会去主动了解候选代表并作出独立自主的判断吗”这一问题,积极了解候选代表,作出自己独立判断仅占到38%,而不会主动去了解,选择会受别人影响竟然高达40%,其中又有小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选谁的结果都一样,了解也没用,并且认为选举权的积极行使不是很重要,这种消极的态势体现了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参政意识很弱,母法所保障的人权最直接体现——选举权,在他们眼里没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因为在传统思想的支配下,居民往往认为法律只是惩罚犯罪的一个工具,只要自己不去触犯法律,就不会和法律有任何的交集,他们忽视了法律给予他们保障自己权利的功能。当问及上兰村居民对于当地政府有无了解时候,50%受访者表示不知情,他们茫然的表现更加凸显他们对政府的不关注,这种不关注也是受到长期小农经济影响的,农民自给自足,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现如今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倡导公民作为主力推动这种建设的发展,而居民对政治法律的不关注态度会极大阻碍进程的推进。
2.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调查发现,居民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中等,行使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水平偏低,“知”与“行”产生脱节。城镇居民对于法律权利意识的模糊将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导致遇到纠纷时未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化解矛盾。不知道自己的法律权利又如何维护这些权利呢,除消费者权利为百姓熟知,其余许多重要人身财产权利并不知晓,所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想到的还是想着私了或是上访寻解决。问卷调查涉及到各个年龄段,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有46%的人会首先想到运用法律解决;一部分人选择私了或者自认倒霉;小部分会考虑通过社会舆论施加压力,例如发微博广而告之。问及原因,居民认为没有私人关系法律不会公正解决,诉讼成本又比较昂贵,所以基本不会考虑诉讼。城镇居民尽管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但长期以来受到诸如“三纲五常”等传统思想影响,在生活中真的出现了纠纷时,往往又不愿意去打官司,认为打官司是件很严重的事情还丢面子。而且现实中基层法律服务稀缺,诉讼资源的短缺致使维权成本昂贵,所以当遇到纠纷时候致使居民很少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常提要做个守法好公民,但是否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守法前提是要知法,不知法,何守法。在淡漠的法律意识下,要求严格守法有些困难。我们与上兰村派出所民警交谈了解到本区治安状况较好,偶尔会有违法情况的发生,可以看出乡规民约对于百姓的约束力还是较强的,一个人行为的底线会受到他内心潜意识里良心的质问,但是法律在不知法的百姓眼里,反倒是一种高高在上严酷规则的形象,非常有距离感,所以在基层行为约束靠道德,小部分原因也是基于居民对法律的恐惧,这是一种比较悲哀的情况,法兼具法理和清理,地位崇高自不待言,情理的一面彰显了法律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可爱,但却不为百姓熟知。
3.城乡结合部地区领导队伍法律信仰偏低。法律信任出现危机,基层居民对法律不感兴趣,尤其是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执法、司法人员的腐败现象,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在农民心中的公正威严形象。农民对法律的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更罔论信仰③。目前法律在我国基层百姓心中的地位并不崇高,在居民眼中,政府要比法院更为方便快捷,习惯了依赖政府,却不知道去监督和制约权力,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在调查走访中,我们非常容易发现接受问卷调查的居民对法律兴趣不浓,同时他们也直接地和我们聊起来他们眼中的法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所以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司法腐败现象猖獗,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公正威严形象在这些居民心中只是个美丽的中国梦。当地领导法律素质偏低,许多干部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遇到问题也没有运用法律解决的意识,以权压民,此情况也是基层法制建设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提高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加强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的繁荣,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作为前提,所以提升文化教育具有关键意义。加强对农村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只有农民法律文化素质提高,促进良好的法律氛围的形成,农民才能更好理解法律、主动利用法律、充分相信法律。而对于文化基础稍好的城市居民我们要拓宽教育模式,尝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此次调研机会,我们联系了太原市几家书店开展义务捐书活动,为上兰村捐赠1300多套法律书籍和百余份法制类报纸期刊,送达居民手中,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当初步具有了法律意识后,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身法律权利,每位公民都以主人翁心态自居,那么这个社会氛围会更加生气活力。尖草坪区政府以上兰村为基点,定期开展法律学习交流活动,培养居民法律学习热情,有的居民被周边人称赞为“法律达人”,相信将这种活动接续开展,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的建设会上一个新台阶。
(二) 大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
如今基层非常缺少法律服务工作者,所以增加基层法律人员对于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逐步建立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基层组织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帮助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向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围绕居民关心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中结合法理与情理,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建立覆盖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网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送法下乡”的活动,以讲座、家访等方式持续进行普法教育工作。从居民自身的角度出发,结合他们在生活中的实例来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价值观,这样的方法往往更能为百姓所接受,也会是百姓更加愿意主动去学习法律常识。我们应该尝试多种普法教育模式,比如在城乡结合部文艺汇演时穿插法制节目,或单独组织法治表演专项演出,使居民乐在其中,近距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在政府工作宣传栏中单独划出一片区域用于法治宣传教育,选取物权,债与合同,婚姻继承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使之学习起来更加方便。现今,城乡地带家庭网络也逐渐普及了,多向百姓介绍普法网站,法制节目,充分利用网络学习。
(三)加强基层领导法律素养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完满落幕,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党员干部是征程的带领者,所以整顿基层执法队伍,树立法律权威,要求领导模范带头守法具有重要意义。现实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信心来源于执法者的高效公正运作,人们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才会对法律产生信赖。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根本所在。试想若政府都视法律为儿戏,法律在老百姓眼中还会有什么地位,又怎会以法律为信仰?因此,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仅针对百姓,还应该大幅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包括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法律意识,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定期开展针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督导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是培育他们法律素养的基础,而后在工作中慢慢树立法律意识,最终产生法律信仰。当基层的领导干部都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之时,相信基层法治文化一片繁荣不再是一纸空谈。
居民普遍具有法律知识基础和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一局部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社区法制建设仍呈现出一系列问题:社区规章制度不完整,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懂法、用法的实际能力欠缺;辖区单位经营守法中存在问题,有些抱着侥幸心理与现有规章打球,只图眼前、不顾久远;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工作中存在无头绪现象;特殊群体及弱势群体得不到针对性的和及时的协助;缺乏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二、自身专业特点及优势
我在大学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类、法律类、管理类、行政类、社会类、经济类、心理类和操作类等。这些知识的学习是我大致了解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及具体问题,具有了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让我从更广范围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为建设特色社区出力献策。
三、构建法制化社区的整体思路
通过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对象及内容,不断努力丰富活动载体,时刻铭记具体要求,从而构建生动活泼的法制化社区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法制化社区,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辖区单位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工作对象及内容
1.社区居委会
学法、懂法、用法应从自身做起,包括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等,以便使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社区居民
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普遍上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年龄、知识结构的不同使得知法守法形成不同层次的局面,应加大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居民法律素质;针对特殊领域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注,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帮助。
3.社区单位
辖区单位呈现多样化特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众多经营性门店,有的依法经营,有的无证无照,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经常沟通、了解法制化建设情况,对经营性的企业及门店要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将其纳入法律宣传教育体系中,有需要法律服务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工作方式、方法
1.开设法制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网络平台或另外开设宣传专栏,有步骤、有计划的将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学法内容、优秀事迹刊出,加强正面引导和学习教育,提高全社区法律素质及社区法制化水平。
2.搞好宣传活动,让法律深入社区。采取临街宣传活动或邀请专家学者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上法制课,将新出台的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时事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民众,让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小区,从而让法律真正走进社区,最终提高社区法制化水平。
【关键词】大学生;社区服务;和谐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可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在校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是很大的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帮助他人,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良,综合素质过硬,竞争能力强等的优秀人才。
一、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认识
(一)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的意义
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是以大学生为集体而展开的法律实践活动,进社区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在校园里、在课堂上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而如何去实践,将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学校的环境和社会的环境有很大的区别各自的运行规则不同,这种不同的环境,使得在校大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过于简单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所以通过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让大学生既学习书本知识,又与实际相结合,不仅提高学校效率和兴趣,还提高了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法律思维能力。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的纠纷越来越多寻求法律法的途径,可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不平衡或法律的需求之间达不到要求时,就容易产生社会的不协调。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但由于人们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各种压力下,人们之间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正因为这样,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起到一种调控作用,在解决各种社区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学生法律进社区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着重普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对学生意义
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学是与社会实际问题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它需要熟练、准确的法律将运作于社会之中。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但是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实践中不是对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操作来培养。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一个团队,每个人所拥有的技能和知识不尽相同,在解决问题时要求一个团队去相互配合、交流,现代社会注重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同时要求每个体都能融入到团体中,为团队的展筹谋划策,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务。对于法律服进社区这一法律实践活动,法律的合作性决定了法学学生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时,成员之间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精诚协作,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法律践活动,无疑会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团队合精神,对其将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二、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具体做法
(一)法律宣传
我院法学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带领法学专业的学生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关心居民利益,并提供法律建议,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区依法加强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重要一环。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在专任法学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下,以学生为主体建立的非赢利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和学习锻炼自己的好机会。到法律援助中心任职的学生都是在我院里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拨付一定的经费,并在老师的知道下 ,免费向市民提供法律援助。仅在近年,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为多项民事和社区矛盾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当前社区法律服务的缺陷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不仅化解纠纷矛盾,并在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相互关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社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少,在社区进行法律工作,会缺乏群众的参与互动。大部分社区群众认为法律对自己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没有关系到自身的利益,需要法律来维护的话,一般有着一种“明哲保身”的意识,甚至部分群众会将矛盾激化也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
第二,尚未搭建社区的法律服务的平台,而且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司法所、居民委员会在保证基层稳定,保证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中人员少,而且他们的公正任务繁重,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行政任务上,对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及管理有待提高。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构建教育矫正、化解矛盾、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四大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加强对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指导力度,加大宣传,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满足老百姓对法律方面的需求。
2、采取各种方式,加大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好不同时期的法制宣传和经济合同把关工作,当好各领导干部的参谋助手,完成法治街道阶段性实施的创建工作。
3、加强对我街道辖区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与各相关职能站办所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针对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特点,根据街道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__街道“守法律、讲诚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一是普法宣讲团为保伏桥村、南苑社区开展普法讲座各一次,向失地农民、城市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讲解了“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街道机关干部是普法重点对象,依据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考核制度,街道制定了机关政策理论、法律学习计划,每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内容有党的十报告、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自治区法制宣传条例等内容,止目前组织考试3次,学习考核情况记录在“六五”普法登记手册。三是构建法治宣传平台、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照片、电话、工作职责在各村居宣传平台上全部公开,及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内部和街道两旁的宣传栏,以及新华购物广场、银凤市场、保伏桥新村、西门早市等法律宣传点,结合综治宣传月、土地日、禁毒日、法律宣
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7场次,累计编印和散发宣传材料近2万余份,主要宣传了《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紫园社区和园丁家园社区还利用学生寒、暑假,请交警队、良田工商所领导到社区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场次,各村居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了“我是普法宣传员”主体教育活动,主要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收到良好效果;针对辖区失地农民较多的实际,采取电影、黑板报、标语等形式,集中在各村村直接向失地农民宣
传拆迁安置条例、《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政策法规;为了使广大居民在接受法律知识普及过程中,更广泛、更直接的取得效果,我们采取了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今年共悬挂横幅70条,制作展板21块宣传8场次,播放法律题材电影3场次,开展中小学生法制讲座、演讲比赛2场次,自办法制宣传文艺节目在五里台新村、保伏桥、6个社区文化广场巡回演出2场次;与法制新报合作开设五里湖畔社区法律宣传点,揭牌仪式上,市司法局、法治新报、辅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与街道共同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向居民和学生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并慰问困难群众。结合美丽银川和法治区创建活动,在长城路两侧制作普法漫画专栏,在辖区主干道路两侧刷写标语30副。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任务,积极参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等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 共排查矛盾纠纷181起,调解民事纠纷152起,成功调解纠纷149起,成功率98%。重点针对今年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挡工、上访事件,实施三调联动,进行排查处理,成功调处拆迁,以及家庭、邻里土地、房屋纠纷110起,处理案件19件,通过耐心的说服和调处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本辖区现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4人,__年新增刑释解教人员9人,已对刑释解人员进行回访5次。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密切联系要求各居(村)相互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两头包、双列管”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到位,管理到位,争取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共有社区矫正对象58人,今年新增27人,解除矫正9人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室,不定期的回访8次,组织公益活动7次,组织村居干部、社区矫正、刑事解教人员32人到市劳教所进行警示教育活动2次,与市劳教所签订互相帮教协议书1份。
【关键词】社会工作专业化;社区;社区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10-052-02
一、社区法治建设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社区建设是社区居民自己寻找资源,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需求的社会管理模式。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些原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逐步移交社会,社区承担起社会稳定、社会整合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另外城镇化建设和城区旧城的拆改,外来务工增多,某些社区流动人员集中、人员复杂。同时一些社区也伴随出现老龄人口、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常住比例不断增加,这些群体更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因而需要社区具备相应的功能。在城区建设过程中引起的拆迁、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问题将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新特点,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一重大变化,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功能。
这就意味着社区建设越来越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那么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势在必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社区现在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等过百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社区已成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各方利益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
为此,要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并且在社会工作走向专业化的背景下,把社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民主、法治化促进社区建设和管理,才能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保障社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
二、国外的社区建设经验借鉴
(一)政府财力支持,如澳大利亚
发达国家早期的社区发展带有较强的自发性质,随着社区地位在应对社会问题和社会挑战中作用的日益提升,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发展。尽管政府将大量具体事务交给非营利组织和社区承担,并鼓励企业参与,但政府在规划指导、法律环境、项目组织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澳大利亚政府从1983年开始先后实施了“地方政府社区发展”、“家庭和社区护理”、“农村社区”等一系列项目。2000年由联邦家庭与社区发展部组织实施“强化家庭和社区战略”,项目前四年投入2,2亿澳元,其中包括对儿童的照料,让儿童和青少年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
(二)社区建设内容全面,如美国、加拿大
社区建设主要有:一、社区服务。对老弱病残提供生活照顾,对幼儿提供保育,为失业者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为无家可归者、单亲家庭提供临时住房,为妇女儿童提供保护,为低收入个人或家庭提供资助,帮助移民或难民迅速融入本地社会、实现本地化。二、社区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帮助恢复人们的活力,培养人们的自尊,从而创造祥和的气氛,塑造社区的形象,改变自己,修补和完善社区的社会结构。形式多样比如,文艺、教育、科普、体育、娱乐等活动。美国的社区学院是开展社区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它兴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以满足战后出生者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需求。三、社区治安。良好的社区治安,不仅有利于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商业投资。在美、加两国,社区治安是一种新的警务,通过加强社区治安,实行群防群治,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以消除社区内各种不稳定因素。
(三)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社区服务的发展是依靠社区服务工作者的实务活动来推动的,社区问题的多样性和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决定了社区服务工作者所承担的角色也不可能是单一的,因此他们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波勒(Boyle,1973)指出,社区工作者从事的工作不是单纯的服务提供,而且他们还是组织者、规划者、行政者和管理者,他们的服务领域包括教育、住房、社会服务、城市规划、健康服务、社区发展和其他社会组织。
经过多年的发展,欧美国家社区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也已形成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格局。国外丰富的研究成果对于我国当前社区建设都极具借鉴价值。
三、赣州市社区法治建设现状(以章贡区为例)
经过走访调查,以及近两年法律咨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把章贡区社区法治建设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法制知识讲解
市检察院、法院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讲课、座谈会、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调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两年来,共举行法律宣讲20余次,提高法律咨询和服务300余人次。
(二)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
为群众特别是社区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众依法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处与困惑主动热情地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建立代表委员联系点
定期召集社区群众开展对检察工作评议活动,听取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征求意见和建议IO余条。
(四)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
从社区中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社区情况的同志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五)成立社区矫正帮教站
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两劳”回籍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的监外执行对象,“两劳”回籍人员,检察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依法予以监督。2010年以来,共帮教“两劳”回籍人员11名。
总结上述社区法治建设情况良好,体现了政府法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共进,而且还与时俱进设立社区矫正帮教站,这是法治建设的进步,但是我们还要进一步扩大社区法治建设的内容,真正把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纳入社区法治建设轨道,构建社区法治建设体系。
四、专业化社会工作引导构建赣州市社区法治
(一)完善社区建设
1、实现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制度
(1)实行居民自治,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社区通过居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民主自治的作用。社区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以及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结合街道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开展更多的适应居民需要的工作。
(2)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社区民主管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人翁地位。完善社务公开制度,提高社区社务透明度。成立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加强对街道、社区工作的社会监督,社区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听取社区的 工作汇报和明察暗访,勇于对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社区工作始终根据居民的要求和意愿来开展。
2、把专业化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建立专门的社区社会工作站资源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塞拉蒙教授认为,作为公民社会组织主要形式的非营利组织应该具有六项基本特征:一是正规性,二是民间性,三是非营利性,四是自治性,五是志愿性,六是公益性。
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站,它具有4项功能:A传达行政事务功能。居民需要找政府反映和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这个“一站式”窗口得到“一条龙”服务,密切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B社区社会服务功能。可为居民代请保姆、家庭教师,可代收水、电、煤、电话费,养老金及提供家庭应急服务;c劳动社会保障功能。社区再就业登记、下岗人员生活费发放、职业介绍与指导等事务;D社区经济服务功能。为新经济组织代办相关行政性事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二)构建社区法治体系
1、科学规范设置法治工作站机构。建立从区法治领导小组、乡镇(处)领导小组到村(社区)法治工作站、法治工作站站长四级法治工作网络,法治工作站尽职尽责、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法治工作站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悬挂法治工作站牌子,统一业务培训指导内容,统一制作服务联系卡片,统一内务管理模式,统一工作台账样本,统一考评考核细则。
2、创新法律服务载体,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民间纠纷求助;实行司法调解与公安“110”联动,提高纠纷的监控率和快速反应能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 the privacy of the residents gradually attracted people's attention. However, this problem does not lead to community health workers' adequate attention. With the growing legal awareness in society and people's popular awareness of rights safeguarding today, protection of residents' privacy is no longer a dream. Fully understanding the residents' privacy and related issues,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and treating residents' privacy, both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safeguard legal rights of both doctors and patients and improve residents' satisfaction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居民;隐私权
Key words: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residents;privacy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3-0296-02
1 居民隐私权概述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与人民权利意识的提高,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现代社会公众的普遍需求。所谓隐私,是指纯粹是个人的,不愿意为他人所知和干涉的个人秘密,它与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无关。隐私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侵犯,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居民的隐私权又有其特殊性,在其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时,很大程度上涉及到居民的疾病隐私,如:血型、过敏药物、对疾病的诊断与处置、对器官的接触与检查、对心理的探询与追究等,这些问题是居民不愿为他人所知的。而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由于服务对象同在一个社区,相互之间比较熟悉,患者对病情隐私的保密要求更高,如果医护人员缺乏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可能会导致患者疾病隐私的泄漏,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因此,尊重、保护居民的隐私不仅是广大社区卫生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义务,而且也是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日益发展的今天,对于如何保护居民的隐私还是没有引起广大社区卫生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2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对居民隐私权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潍坊市城区所辖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居民对其隐私权保护的满意度所作的调查显示,非常满意的约占7.6%;满意的约占61.4%;一般的约占27.3%;不满意的约占3.2%;非常不满意的约占0.6%。总的来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对其隐私权的保护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缺乏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环境
2.1.1 缺乏相对独立的问诊空间 俗话说:大病到医院,小病到社区。也就是说,居民有普通的感冒发烧、肠胃不适等病状,不是非要到大医院不可,可以到社区卫生机构看病。目前,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并没有顾虑到居民隐私的问题。一是,很多机构并没有设立单人的问诊空间,有的是一间房内两三个医生一起看病,有的是看病的地方采取开放式,病人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人看病,多人围观的现象,医生在询问病情与病人在回答问题时,他人在旁边关注,这样不利于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二是,医生在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人的身体进行检查,使其身体暴露在他人目光之下,同样不利于保护病人的隐私。
2.1.2 缺乏对居民所使用的药物的保护 在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注射药物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业务。有些病人对自己所用的药物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这类人主要是患有一些被人们视为隐私性疾病而不愿让别人知晓。他们认为,如果别人知道了他们所用的药物,就可能知道他们所患的疾病。[1]因此,对于居民所使用的药物,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也应给予保密。但是,在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于治疗处的设置采用开放式,任人参观,即使设置了相对独立的治疗处,也是可以任人进出的。
2.2 在建立和管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时造成对居民个人信息的泄漏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是对在该社区内每一个居民健康状况的一个真实记载,也是居民个人发病后就医的一个依据,其中很多的内容涉及到了居民的个人信息,如:身高、血型、家庭状况、月经史、生育史、过敏药物、身体状况、健康重视程度、既往病史等。这些信息特别是疾病信息,是公民最核心的隐私之一,他们不愿意让他人知晓,有些疾病信息(相当严重的乙肝、艾滋病)一旦被公开,个人可能会受到社会或他人的歧视,甚至在社会生活中寸步难行。因此,应当对社区健康档案加强管理,避免居民隐私权的泄漏。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从信息的采集到管理使用,仍然存在很多漏洞,居民的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大量存在。
2.2.1 健康档案在采集过程中造成居民信息的泄露 在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中,为该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表示,从2009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将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健康档案的建立需要对社区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健康信息进行采集,而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了居民的隐私,特别是居民个人的疾病信息。社区工作人员在采集居民信息的时候,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如在填写信息表时,将他人已填好的表格借给他人参考,或者将居民已填整完毕的健康档案丢失,从而造成居民健康信息的泄漏。
2.2.2 健康档案在管理过程中造成居民信息的泄漏 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居民比较在意的一个环节,很多信息就是在这一环节泄漏的。如随便借阅、复制、篡改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甚至有的地方的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被非法的倒卖,如在深圳曾经有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有10万孕产妇个人信息被刻录成光盘,以每张1.2万元的“一口价”公开销售,严重的侵犯了这些孕产妇的个人隐私。
3 居民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3.1 加强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
3.1.1 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关于居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隐私权提供专门保护的法律,而是将隐私权在部门法律中间接地予以规定,具体内容体现在《宪法》、《刑法》、2009年刑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部门法律法规中。可见我国还没有对在社区卫生工作中,侵犯居民隐私权的行为做出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需要制定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3.1.2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刑法》、《职业医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其中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提高其法律意识,明白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不得任意侵犯。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3.1.3 加强思想教育,恪守职业道德 作为医护人员来说,尊重病人隐私权,依法行医,为病人保守秘密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只有真正的尊重和关心病人,才能得到病人充分的信赖,确保就诊工作顺利进行。[2]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对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特别是一些疾病隐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任意张扬,到处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3.2 实施管理制度化,切实保护居民隐私权
3.2.1 建立相对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环境 一是,在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时,为了有效地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避免围观现象的出现,“一医一患诊室”的建立就非常的必要。该诊室建立后,可以由护士控制就诊病人顺序,每位医生只向一位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在不具备设立“一医一患诊室”的条件下,可以设立挂帘式诊室,同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居民隐私权的泄露。二是,医生在检查病人身体时要回避其他病人和家属。因为有的病人身体上有一定的缺陷(如巨大疤痕、白癜风等),他们不愿意让他人看见,所以,在做检查时应该刻意回避所有的人,甚至是其家属。三是,对居民所使用的药物加强管理,建立相对独立的治疗处,禁止闲杂人等进出,有效地保护居民的隐私权。
3.2.2 加强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监督 对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是保护居民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中记载了大量的居民个人信息,特别是健康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居民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的,属于居民的个人隐私。然而在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到管理和使用,这一过程中是泄漏居民个人信息的重要途径,应对这一过程加强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首先,在采集制作健康档案时,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防止档案丢失,造成居民个人健康信息的泄露。其次,加强对健康档案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借阅档案,对于使用完毕后的档案及时归位以免丢失。对于已经实行信息化管理的社区,要做好电子档案的保管和备份,对有密级的信息内容要加密处理,同时要非常重视网络安全方面的防范工作。[3]
3.2.3 建立电话回访密码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 在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中,有些机构建立了电话回访制度,以便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有效地掌控,这一过程也是泄露居民个人隐私的一条途径。如有些居民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患有某些疾病的时候,不愿意让他人甚至家人知晓,而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的是家庭电话,然而在进行电话回访时,接听电话的并不一定是其本人在接听,这样就可能造成其个人隐私的泄露。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设立一个回访密码,在居民就诊完毕时给其本人一个回访密码,进行电话回访时核对该密码,以确保是其本人再进行回访。同时电话回访以及居民回访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这样就确保了居民隐私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王宏珍.病人隐私权探讨.家庭护士,2008,6(01):259.
2011年光熙门北里南社区在香河园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广大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1年的社区法律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为重点,以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为依托。广义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包括人民内部矛盾调解、法律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以及重点人员帮教几个方面。社区2011年在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首先,社区总体上继续保持和谐稳定,没有发生破坏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第二,社区开展了多常法律宣传活动,法制化氛围进一步形成;第三,在法律服务室的硬件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第四,“律师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社区律师服务已经成为常态化机制;第五,社区两类人员情况继续保持平稳,没有出现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成绩是来之不易的,这里面凝结着街道领导的心血,也凝结着社区居干们的劳动。具体而言,社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第一,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与2011年相比,2011年是法律工作常态化的一年。2011年为配合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政治活动,社区在矛盾调解、维护稳定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进入2011年以后,法律服务、人民矛盾调解等工作进入了常态化状态,不再有重大政治活动等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心理,而这正是工作中的大忌。
为此,在2011年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 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2011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2011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 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2011年,社区在上海世
博会召开前、国庆节前夕,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等重点时期开展了临时性排查。截至2011年11月,社区共排查和调处矛盾22起,调解成功19起,调解成功率86%。同时,今年以来,社区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签署的重视,在调解成功的19起矛盾中,有16起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为协议的履行奠定了基础,也增强了社区人民调解的威信。
2011年比较突出,牵扯社区精力较大的矛盾有两起。一起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3门402居民孙丽华反映楼上502家漏水的纠纷,以及柳芳北街九号院4号楼1704居民夏哲反映隔壁1705居民曹长增家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到自己家窗户下的纠纷。在调解这两起纠纷时,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好双方的牵线搭桥工作。为了照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满峰和赵洋还利用周六日的休息时间约双方座谈,为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辛勤工作,这两期矛盾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当事人也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截止到目前为止,社区还有一些未能完全解决的矛盾。矛盾未能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因为作为居民自治性支部,居委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对纠纷当事人只能以说服和教育为主,当单纯的说服教育不能解决问题时,社区在解决纠纷时就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比较突出,需要社区关注的问题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5门203居民刘桂清反映103居民张淑珍私自盖房,影响到自己家生活的纠纷。针对这起纠纷,社区在第一时间请双方当事人和香河园城管队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协商,当时城管队要求张淑珍停工并去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天,张淑珍从城管队办理完手续后继续施工,并于一周后搭建完成。针对此事,社区一方面向司法所和矛盾调处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另一方面做好刘桂清的思想工作。目前事态比较平稳,社区将继续关注此事。
第四, 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2011年,社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次,平均每月一次。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之年,同时也是文明城区的创建年。结合这两个主题,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这种法律法规。同时,今年我社区注重探索法律宣传的新形式,力争突破以往的单传以橱窗式宣传为主的居民,积极动员居民参与到宣传活动中。今年3月,社区支部居民收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关于《侵权责任法》的专题系列节目,并支部居民进行了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社区还举办了“五五”普法正文活动,收到居民普法征文五篇。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 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2011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社区法律服务室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区司法所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脑,实现了法律服务室的信息化。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等实现了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服务室的建设。今年5月份,在街道司法所的主持下,社区与鑫泰洋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服务协议,继续由该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11年,律师共在社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7月,律师徐春江在社区接待一来访居民后,又在后来抽时间去居民家中与居民详谈,而这一些都是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人的电话提供给需要咨询的居民,让他们随时能够找到律师。从内容上看,咨询的主要问题涉及房产纠纷、劳务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其中尤以房产纠纷最为突出,占整个咨询量的80%以上。
除律师进社区外,2011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第一,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与XX年相比,XX年是法律工作常态化的一年。XX年为配合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政治活动,社区在矛盾调解、维护稳定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进入XX年以后,法律服务、人民矛盾调解等工作进入了常态化状态,不再有重大政治活动等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心理,而这正是工作中的大忌。
为此,在XX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 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XX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XX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 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XX年,社区在上海世
博会召开前、国庆节前夕,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等重点时期开展了临时性排查。截至XX年11月,社区共排查和调处矛盾22起,调解成功19起,调解成功率86%。同时,今年以来,社区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签署的重视,在调解成功的19起矛盾中,有16起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为协议的履行奠定了基础,也增强了社区人民调解的威信。
XX年比较突出,牵扯社区精力较大的矛盾有两起。一起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3门402居民孙丽华反映楼上502家漏水的纠纷,以及柳芳北街九号院4号楼1704居民夏哲反映隔壁1705居民曹长增家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到自己家窗户下的纠纷。在调解这两起纠纷时,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好双方的牵线搭桥工作。为了照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满峰和赵洋还利用周六日的休息时间约双方座谈,为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辛勤工作,这两期矛盾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当事人也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截止到目前为止,社区还有一些未能完全解决的矛盾。矛盾未能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因为作为居民自治性支部,居委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对纠纷当事人只能以说服和教育为主,当单纯的说服教育不能解决问题时,社区在解决纠纷时就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比较突出,需要社区关注的问题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5门203居民刘桂清反映103居民张淑珍私自盖房,影响到自己家生活的纠纷。针对这起纠纷,社区在第一时间请双方当事人和香河园城管队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协商,当时城管队要求张淑珍停工并去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天,张淑珍从城管队办理完手续后继续施工,并于一周后搭建完成。针对此事,社区一方面向司法所和矛盾调处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另一方面做好刘桂清的思想工作。目前事态比较平稳,社区将继续关注此事。
第四, 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XX年,社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次,平均每月一次。今年是“xx”普法的验收之年,同时也是文明城区的创建年。结合这两个主题,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这种法律法规。同时,今年我社区注重探索法律宣传的新形式,力争突破以往的单传以橱窗式宣传为主的居民,积极动员居民参与到宣传活动中。今年3月,社区支部居民收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关于《侵权责任法》的专题系列节目,并支部居民进行了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社区还举办了“xx”普法正文活动,收到居民普法征文五篇。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 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XX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社区法律服务室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区司法所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脑,实现了法律服务室的信息化。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等实现了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服务室的建设。今年5月份,在街道司法所的主持下,社区与鑫泰洋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服务协议,继续由该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XX年,律师共在社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7月,律师徐春江在社区接待一来访居民后,又在后来抽时间去居民家中与居民详谈,而这一些都是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人的电话提供给需要咨询的居民,让他们随时能够找到律师。从内容上看,咨询的主要问题涉及房产纠纷、劳务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其中尤以房产纠纷最为突出,占整个咨询量的80%以上。
除律师进社区外,XX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服务社区居民,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以与社区结对共建为主要方式,进一步深化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二、共建内容
(一)抓教育,建设文明社区。紧紧围绕“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这一主题,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营造健康向上、文明进步、团结协作的社区教育氛围。以“树立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大队要立足社区和单位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社区内建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新型人际关系;要大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的宣传教育,在社区内形成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好创业技能培训教育活动,倡导居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自主就业能力;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与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居民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建议,提高社区居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二)抓帮扶,建设和谐社区。大队要帮助社区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单位、社区志愿者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以及对社区鳏寡孤独人员的志愿帮扶活动,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密切与社区群众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满意度,共同创建和谐社区。
(三)抓文化,建设文化社区。依托大队和社区的资源和人才优势,组织单位文体骨干和社区文艺队伍,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丰富职工、居民文化生活,增强社区文化的凝聚力,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抓环境,建设洁净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活动,教育居民、干部职工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责任意识,引导居民、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大队要在带头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建立环境卫生保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帮助社区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植树绿化活动,搞好绿色庭院、绿色小区建设,清除卫生死角及楼宇内外小广告,大力改善辖区人居环境,共同建设绿色家园。
(四)抓治安,建设平安社区。积极开展建设“平安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增强职工、居民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局机关要帮助社区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2月底前为准备阶段。局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结对双方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对“结对共建”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2012年3月底前为对接阶段。共建双方见面对接,一起研究协商共建活动方案。
第三阶段2012年4月至12月为全面开展阶段。共建双方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达成的意见,分步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共建工作合力。
充分认识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共建活动的领导,把结对共建和谐文明社区融入到机关精神文明创建中去,充分运用这一共建活动载体,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和谐文明社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齐心共创的工作局面。
(二)立足实际,真抓实干,注重共建活动的实效。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开展共建活动,从具体事情抓起,从解决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和困难入手,为社区办实事、办好事,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结对共建带来的新变化。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最高标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为了开展好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我协高度重视,由江兴枝主席亲自把关,按照今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立足迎江区科普工作“大科普”的实际,部门间相互配合,突出社区和青少年科普特色,制定了“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明确了以创新引领新常态和创新成就梦想为活动载体,全面部署了活动安排,将各种活动部署安排的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认真组织,为开展好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二、全面动员,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科普氛围
我协以创新创业为指导,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开展公众参与的创新科普活动为抓手,围绕“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居民的科普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科普氛围。
一是营造科普社会氛围。集中展示我区在创新创业、科学普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突破,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各类主题科普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在南水回族社区举行迎江区2016年度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暨 “同谱民族团结曲,共建美好新家园”文艺汇演,展示全民共同参与创新、拥抱文明生活的良好科普氛围;区人武部开展“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为主题的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宜城路街道组织社区党员、群众和工作人员观看《反优秀文艺节目展播》,增强抵制的意识;滨江街道各社区通过举办科普讲座、电子滚动显示屏、设置咨询台解答居民疑问、发放科普资料和科普志愿者在行动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科普知识。
二是营造科普长效氛围。结合“互联网+”、健康科普、校园科普等主题,面向周围各单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学校及社区的职能和作用。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一系列活动,致力于打造“创新创业、科技惠民”的理念,营造了有利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及大众创业的长效氛围。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平台作用,成立安庆市社区科普大学迎江区分校“科普讲师团”并开展相关课程、发放相关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更新迎江区科协网络平台,传播科普知识;炮营山社区举行“促和谐,光明进万家”公益活动,进行眼睛测试和免费配眼睛,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三是营造科普舆论氛围。在辖区内悬挂标语,设立科普宣传牌,纷发宣传单页,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营造了有利于科普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光荣社区开展以“科普教育、寓教于乐”的科普宣传活动;程家墩社区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观科技馆,大大增强了他们的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南水回族社区开展科普大讲堂活动,由科普志愿者向居民群众对科普知识进行生动详细的讲解,扩大了科普工作在居民中的影响,增强了居民对科普事业的关注度;双莲寺社区党委携手双莲寺小学组织开展国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展板、举办课程和开展演练,进一步激发社区群众和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强化了国防观念;秦潭湖社区在碧桂园山水云间小区开展科普知识现场宣传,组织碧桂园物业公司、大发物业公司及滨江街道卫生服务站等多家单位的科普志愿者参与活动,同时号召居民通过微信扫描参加安庆市电视台举办的“一站到底”有奖科普问答活动。
三、紧扣主题,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多层面的科普活动
(一)华二小开启“互联网+教育”环境下教师成长新模式:随着“互联网+教育”的广泛深入应用,华二小多媒体教室上演首届新时期教师基本功大赛在,传统的“三字一画”(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被电子备课、课件制作、模拟上课、白板运用、日志写作和超级演说等“信息新元素”所替代,“电子备课+课件”突显教师信息化水平,“模拟上课+白板”彰显教师专业化技能、“超级演说+表演”尽显教师综合化素养。此外,人民路小学新建成的录播教室9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使学校的校本“研、训、教”活动如虎添翼。
(二)举办新型职业农民禽类养殖专业培训班:全区从事禽类养殖产业的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及部分龙头企业的代表等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本期培训班。培训教学计划邀请省农科院、安农大、上海穗农科技等禽类生产方面的权威专家和知名企业家开展集中讲座5天,另组织现场实训10天。通过这次培训,着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禽类养殖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能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进一步壮大自己,示范并带动周边养殖户共同致富,为打造具有迎江特色的现代畜禽养殖板块经济作出积极贡献。此外,迎江区顺利通过2016年部级棉花万亩高产示范片创建项目测产验收。
(三)举办SYB创业培训班:团区委、区就业局联合举办SYB创业培训班,吸引了辖区30人报名参加。本次培训为期10天,通过系统学习帮助学员进一步认清市场形势和创业环境,掌握企业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创业知识,从而造就一批创业主体,以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号召,给有创业意向的青年提供服务,帮助更多的有志青年实现创业梦想。
(四)迎江区掀起第13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热潮:在市、区文明办和区教育局、区科协的精心准备下,在懒悟艺术馆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美德好少年”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画展,孩子们以饱满的激情,将自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及创新成就梦想的理解作了精彩的诠释,小中见大,充满童趣;在华中路一小开展了2016年“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暨“1584政风行风热线走基层”活动。活动旨在积极培育、践行和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区干群道德素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
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街道共接收了××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贪污贿赂罪2人。到日前为止,××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法》、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
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10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街道共接收了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贪污贿赂罪2人。到日前为止,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法》、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一、牢固树立两种基本意识,努力促进干警思想境界和业务能力双提高
首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服务、服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检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检察权本身就具有鲜明的社会管理属性,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时,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优化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站在促进干警队伍建设和自身发展的角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此作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各项工作上档升级的大好契机。基层检察机关要正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的关系,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服务、服从大局和促进自身发展的有机统一。力促干警思想境界和业务能力双提高,一是要以政治思想建设为根本,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价值认同感和政治使命感,为创新社会管理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激发工作活力,拓宽工作渠道,扩大工作影响。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以完善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为抓手,明晰责权分配,理顺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局为重,以“大我”带动“小我”,以“小我”成就“大我”的工作思路,探索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机关凝聚力,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要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心,着力提高检察干警驾驭工作的能力,统筹抓好各类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要搭建学习平台,创造学习条件。大力培养专门人才和业务骨干,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优质的人才保障。
二、坚决摒弃两种错误观念,准确把握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尺度和边界
首先要摒弃纯业务观念。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将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完全割裂开来,认为只要认真办案,社会效果如何不必操心,这样的观念与检察机关社会公益原则的要求大相径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其次要摒弃包打天下。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观念。一是要明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因时因地制宜,防止脱离本地实际盲目延伸职能:二是要严格遵循法定原则,不能脱离法律办事,或者违反法治原则去一味追求所谓“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要立足职能、紧扣职能。离开检察职能,脱离执法办案,检察触角延伸就会失去重点和方向。
三、始终坚持两个参与方向。努力做到夯实基础与拓宽渠道相结合
(一)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夯实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一是要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加强配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诈骗等多发财犯罪,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对执法机关公信力的认可度。充分发挥侦监、公诉职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一些重、特大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要适时介入案件侦查活动,快捕快诉,及时消除广大群众的恐慌心理,深刻认识用刑事法律手段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以及侵犯农民工、农村留守老弱妇幼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人身权利的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松劲儿,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将预防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角落,编织严密的预防网络,形成大预防格局。要在重大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摸底调查、预防动员、以案释法、整章建制的预防工作,以此增强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
三是要突出做好民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多渠道化解民事纠纷导致的社会矛盾。当前,社会矛盾越来越呈现出范围广、触点低、调解难等特点,要充分发挥民行、控申两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涉检涉法工作,采取领导接访、定期约访、主动下访、接访包案等措施,通过息诉和解、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在不能否定原裁判的情况下,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在息诉工作中,选择适当的方式,把工作做细、道理说清,理顺申诉人情绪,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反复申诉、多级申诉的案件,主动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增强息诉服判工作的实效。
(二)延伸监督触角,以做好群众工作和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为依托,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
1.下沉检力,把群众工作平台向基层延伸。借助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站),可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径,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情民意给予更多关注,使群众对检察工作增进了解:可以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可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邻里纠纷,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还可以通过受理群众申诉和,进一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2.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坚持以检察监督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开发、服务管理与协调发展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运用检察手段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高度重视网络犯罪打击、预防工作,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
3.服务民营经济,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一要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和扰乱市场秩序罪等几种类型的犯罪。二要严厉打击侵占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犯罪活动,民行检察部门要通过抗诉程序,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反贪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要查处向民营企业索贿、对民营企业等职务犯罪案件。
4.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一要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检察机关会同人民调解组织对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办理的案件,定期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协调联络制度。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定期通报检调对接的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检调对接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共同推动检调对接工作的健康发展,以期取得扎实成效。
关键字: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水土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人们对自然界水土资源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为了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进步,改善人类生产生活条件,人们必须依赖于水土资源并视之为基本的物质基础,在土地上大量投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大自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水土资源的有限性和特殊性。人口在增加,经济要发展,有限的水土资源负担越来越重;但由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预防保护意识谈薄,“掠夺”式的经营造成了大量难以恢复的水土流失,局部地域因土壤侵蚀加剧诱发灾害,危及人类的生存;导致当今世界的土壤侵蚀、生态破坏及资源沽竭,对人类构成严重的威胁。
一、在水土保持中预防监督的原因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就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现发展观,采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控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使经济发展中的开发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协调好开发建设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保障生态建设与修复实现预期目标,从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及环境可持续维护” 这两个可持续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和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水土保持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国家关于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对我们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据相关资料统计分析,我国每年搬动和转运土石方量达到了 382 亿 t 左右,占全世界总搬运量的28 %。近年来的沙尘暴、 洪涝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加剧,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频繁发生,与人为破坏植被、生态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每年因人为活动新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到 1 万多 km2, 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是一般情况下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而且后果严重;在山区修建 1 km2公路或铁路,如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流失几万吨的弃土弃渣。在生态脆弱地区大规模的油气田和矿产开发,导致植被破坏,土地沙化,很难恢复。因此,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预防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政府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思路和重点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立足自身生态的脆弱性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重点生态区位治理为依托,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载体,以重点生态项目实施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水土保持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大预防保护力度,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此,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找准主攻方向,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那些影响全局、关系水保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
( 1) 坚持一个方针,即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新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把预防保护放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位置。贯彻好“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关键在执法。地方政府和水土保持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执法工作,一定要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高度认识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 2) 强化两项能力,即机构建设和制度保障能力。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区、乡、村三级水保预防监督管理网络,完善管理机构,充实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办公场所,切实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履职能力。水保部门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把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精通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真正建立起一支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运行顺畅的执法队伍。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综合执法效率。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保证监督执法活动有稳定、充足的经费来源,并配备必要的执法专用勘查设备、监测仪器、通讯器材和交通工具等。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力地保障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在法规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面向群众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具体工作
预防监督是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要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宁可少投入治理也要加强预防监督工作,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预防,反之,待形成水土保持后再被动治理,必然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危及人类的生存。水土保持包括预防和治理两大部分,二者缺一不可,只重视其中一方面,就不是完整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是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手段。预防监督是综合防治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预防监督是巩固和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唯一途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形势,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或单位,以开展水保法颁布周年纪念日和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借助“3·22 世界水日”、“环保世纪行”、“普法宣传”“、中小学水土保持普及宣传教育”等宣传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普法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宣传普法工作重点要面向领导、面向业主、面向生产建设一线人员,面向中小学生。要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案例,宣法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全社会对水土保持的关注程度和认知程度,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及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居民及各行各业珍惜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结束语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是一项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工作,其工作任务繁重,量大且涉及面广,在具体工作中一定存在不少困难。 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了解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的观念认真加以分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氛围,提高全民法律规定意识,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及环境可持续维护这两个可持续为目标,推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