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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履职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1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廉政履职,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廉政履职

篇1

*县为较好掌握领导干部和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及履职效能情况,教育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作为的干部队伍,近日出台了《*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廉政履职效能考察暂行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廉政履职效能考察制度。

一是细化考察内容。《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的内容,突出了一个“细”字,将廉政考察和履职效能考察分为10项内容,这10项内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和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服务高效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考核中监督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

二是考察方法和步骤程序化。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按认真自查、及时公示、民主测评、谈话考察、收信信息、征求意见、澄清事实、综合评价8个步骤进行。首先在各级党政机关民主推荐出拟提拔人选或后备干部人选后,由被推荐人填写《*县领导干部廉政和履职效能自评表》,对个人的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在本机关单位公示,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其次,发放《*县领导干部廉政和履职效能测评表》,对考察对象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拟提拔为正科级干部的满意率一般在80%以上,拟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满意率一般应在70%以上,后备干部的满意率应在50%以上。再次采取收集信息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收集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重点考察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后,经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意见后,形成考察材料,并复函组织部门。考察别注重干部的廉政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及时查处,对于诬告陷害的问题将予以澄清,还干部清白,并对诬告陷害他人者视情查处。

三是实行考察人员问责制。为保证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的公正、公平,防止考察中的不正之风,《办法》要求考察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对于不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或通风报信及影响公正考察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干部考察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可向上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检举、申诉,受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实处理。

篇2

我自2003年担任xx镇党委书记以来,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一定要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始终坚持“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年来,我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坚持自警自省,以身作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忍得住清苦,保得住清廉,耐得住寂寞。在边远乡镇领导干部岗位上,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报告如下:

一、工作上勤,率身垂范,剪挑重担致力发展。xx镇是xx县的南大门,一个边远的较贫困的边贸重镇。由于区位因素,地理条件,在这个负债重,基础设施较差的乡镇主政,我深感责任重大。为了这方热土的人民致富,为了给我成长和成熟的培养地的回报,我没有丝毫的怠慢,只有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做到脑勤、手勤、脚勤、眼勤,勇担这副大家庭“家长”的重任。我经常下乡调研,为村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对特困群众送衣送物,掌握第一手乡情民网资料。并且在冬修水利,防洪渡汛,森林防火,支援双抢等活动中身心士率,亲自参与。对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亲临一线,坐阵指挥给予解决。通过调研,运用所学知识,形成富民强镇的计谋,提交党政人大领导集体研究,形成党委、政府的决策,使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们安居乐业,经济逐步发展。

二、生活上严,艰苦奋斗,勤俭持家改善环境。乡镇是基层,基层就是基础,乡镇与机关相比要清贫得多,而对于xx来说又格外突出。我在xx近七年了,从镇长到书记,我深知xx财政的尴尬和xx机关的辛酸。我们没有大手笔去消费的资本,也没有打肿脸充胖子的豪言。我是一名农家子弟,我深深懂得农村的艰辛,我始终把艰苦奋斗作为“护身”“健身”的法宝。因此,我要当好这个大家长,只有与党委、政府一班子人带着全镇镇、村干部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就连带领村支书和养大户代表到xx、xx等地参观学习,也是省吃俭用,决不超标。外出招商引资选最便宜的宾馆住,不进营业性的娱乐场所。为了节约,在“车子、杯子、机子、面子”上依章办事,履行节约,我从未报过一分差旅费和出车补助,来客原则上在政府机关食堂招待,电话手机话费不超标,所住房子做到简朴整洁干净。家庭生活夫妻和睦,夫妻俩都是外地人,爱人在教育战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小孩在一小读书,家教严格,妻子要被县纪委、县妇联评为“廉内助”。

三、作风上硬,公正清明团结同志取信于民。“打铁还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我是外地来xx工作的,深知“五湖四海皆兄弟”的滋味,我团结党班一班人,当好班长,慎权慎利,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同志,通过交心、谈心解决心里疙瘩,民主生活会解决相互矛盾,从不行贿受贿,不跑官要官。在今年5月至7月党委党校学习期间,遵守学员规则,利用学习期间到省有关部门为政府争取资金和项目,成功引进xx市xx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我镇带家村落户。我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与女同胞交往讲究分寸,从不越雷池一步,在全镇干群中取信于民,受到良好的评价。

四、经济上廉,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树立形象。当官为民,是各级干部的最高准则。作为书记,手中是有点权力,但我深知权力是人民给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今年在修客运中心站,新农村建设兴修水泥与路等工程项目中,我从不接受投标、中标人的请吃,从不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坚持原则,从不收受各种贿赂。家庭经济节俭,将近六旬的父母双亲还在深圳务工支持我的工作,接济我的家庭经济。我将永保清廉本色,树立良好形象。

篇3

一、主要问题                 

(一).述责方面

1.是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落实主体责任仅仅满足参加会议、签订责任状,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对学校及个别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未能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未能及时提醒和纠正错误的苗头,总认为自己工作忙,头绪多,也认为个别同志是初犯,对一两次迟到早退和在会场交头接耳的现象可以理解,没有及时加以批评教育。

3.强化行业监管情况。对部分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诉求未能及时解决。

4.推进作风建设情况。未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在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未能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

5.防控廉政风险情况。能定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优化业务管理流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健全预防腐败制度。但检查防控制度多,落实少。

(二)述廉内容

1.个人从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

2.个人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情况,但偶尔有在微信圈里发发小红包和抢红包的现象。

3.个人没有利用职权职务打招呼、写条子,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4.个人无违规兼职、从事经营性活动、移居国(境)外等方面的情况。

5.配偶在家中待业,儿子在是教师,无违纪违规投资。

6.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的原因是学校老师少,个人花在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较多,个人在党风廉政方面理论学习时间较少。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学校小,老师少,在党风廉政方面不会出问题,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的时间就少。

在微信圈里发小红包和抢红包有时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礼貌,觉得抢了人家的红包就要发出去,不能只抢不发。

三、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学习等形式,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学校尽管人少,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监“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学校党小组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

二是完善教育监管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教育方式,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人要采取倒查。三要开展问责行动。开展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制订《甘溪小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四要把控问题导向,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对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讲,及时主动向上级反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篇4

关键词:市场利率;存贷款利率;联动性分析

文章编号:1003-4625(2015)06-0006-05 中图分类号:F832.2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7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后来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货币政策经历了从紧缩到宽松再到稳健的转变。存贷款利率变动方面,央行共进行了18次利率调整。2007年初到2007年底1年内连续6次加息,从2008年9月到12月底,连续5次降息,其中比较特殊的是9月15日,只下调贷款基准利率;11月27日降息幅度达到108个基点。从2010年10月后,我国又进入一个加息周期,分别于2010年10月、12月、2011年的2月、4月以及7月分别加息0.25个百分点,1年定存利率从2.25%上升至3.50%。2012年6月、7月以及2014年的11月和2015年2月底,分别进行了4次降息,1年期定存基准利率降至2.50%,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放开至1.2倍后再放开至1.3倍。

目前,部分文献开展了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的实证分析。如陈军泽、杨柳勇(2000),王雅丽、刘洋(2010),吴波(2013),郑烨(2014)等。上述论文主要研究存贷款利率调整对市场利率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主要考察市场利率(如国债利率和Shibor利率等)与存贷款基准利率变动之间的双向关系。主要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是运用经验分析和事件分析的方法,考察存款利率变动对市场利率的影响;二是本文创新性引入3个月和6个月的国库定存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变量,以及引入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作为贷款利率的变量,实证分析市场利率变动对存贷款利率的影响。

二、存款利率变动对市场利率的影响

由于1年期Shibor利率受到央行货币政策的影Ⅱ向最大,而其他市场利率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制约,不能充分体现存贷款利率调整对其影响,再加上Shibor利率的基准性地位,因此我们选取1年期Shi-bor利率(以下记为Shiborly)作为市场利率的代表,研究存贷款利率变动对其影响。

(一)经验分析

我们发现Shiborly利率受1年存贷款利率调整的牵引不断变化,加息周期中,Shiborly利率始终在1年定存利率上方运行,降息周期中,第一轮降息周期Shiborly又出现低于1年定存利率运行的情形。原因是加息周期时由于定存利率提高,市场资金面趋紧导致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上升,进而引起商业银行预期市场利率将进一步提高,因而给出更高的Shibor利率报价;降息周期时,商业银行的报价表现则相反;在货币政策稳定的时期,Shibor利率又表现出价格黏性的一面。Shibor利率已能较好反映央行的货币政策意图。

(二)事件分析

我们将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日或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作为“政策事件日”。把政策事件日定义为第“0”天。每一次利率调整我们选用了包含事件发生日在内的19个交易日的日数据为样本区间,其中最初的10个交易日(-13天至-4天)作为“估计窗口”,随后的8个交易日(-3天至+5天)为“事件窗口”。前3个交易日为该事件的事前检验期,后5个交易日作为该事件事后检验期。我们计算估计窗[-13,-4]内的Shiborly的利率10日均值,将其视为事件窗口内Shiborly利率的正常值(假如在事件不发生的情况下,Shibor在事件窗内的值)。于是,用实际观察值与该均值的差异即可衡量事件引起的Shiborly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

政策事件日

(1)存款利率调整当日Shiborly利率的变动。

通过表1可见,第一轮6次加息日,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7.39bp,第二轮5次加息日,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21.80bp,相对加息的幅度为21.80/25=87.2%。第二轮加息日Shibor波动情况较大的主要原因是Shibor利率经过3年多运行后,对加息的敏感度加大,较2007年刚刚推出时,更能反映市场的资金紧张情形与利率预期。第一轮4次降息日,其中前两次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均值为-9.21个基点,相对降息幅度为9.21/27=34.11%;后两次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较大,相对降息的幅度分别为95.09%与135.5%,主要原因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采用非常规货币政策,降息幅度大、银行信贷猛增造成市场流动性充裕。第二轮4次降息日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均值为-7.59个基点,相对降息幅度为7.59/25=30.36%。

(2)事件前、后的Shiborly利率的变动。

加息事件对Shiborly利率的影响是逐步体现出来的。具体来看,事件前,除了第8次、第9次加息前,Shibor异常变动值较大外,其余加息事前Shiorly利率反应均不太敏感。这表明Shiborly利率对利率调整事件做出提前的反应并不充分,市场部分报价行可能“预期”到了某个加息事件的产生,但是大部分报价行并未预期到加息事件的来临,该信息并不能够在银行间市场传导开。事件后,Shiborly利率变动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随时间推移逐步上涨。到加息事件公布后一周,Shiborly利率较加息当日上涨7.28bp(第一轮均值)、6.74bp(第二轮均值)。此外,我们对比两轮加息,我们发现第二轮加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要高于第一轮加息,其原因可能是Shibor利率发现越来越成熟,更能反映中央银行的调控意图。

降息事件对Shiborly利率的影响也是逐步体现出来的。前2次降息事件与第5-7次的降息事件,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9.74bp,相对降息的幅度约为37.46%,最大变动值为-11.24个基点,最小变动值为-7.18个基点。说明了上述5次降息事件中,Shiborly利率的变动与加息引起的反应类似,事前变动较小,事后逐步下降,但下降幅度并未超过27个基点。第3次大幅降息108个基点,Shibor利率在事件前即已开始反应,整个事件窗内Shibor的异常变动超出利率调整幅度。对于第4次降息事件,我们发现大部分报价行都预期到了降息事件的来临,Shiborly利率事件前即已做出反应,大幅下降。此外,对比两轮降息,我们发现即使扣除2008年11月的Shiborly大幅下降的影响,第二轮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仍要低于第一轮加息,其原因可能是受到网络金融和存款利率上限调整至1.3倍的影响,第二轮降息并没有带来银行吸储成本的明显降低,反映到Shiborly上的变动因此也较低。

三、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影响

(一)市场利率对存款利率的影响

国库现金定存利率是在市场化招标的条件下所形成的存款定存利率,部分体现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期限主要分为3月期与6月期。我们选取同期限市场上的主导利率:公开市场的Shibor3m,国债3月、6月期限利率以及3月、6月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基准利率作为研究对象。考察3月期限国库现金定存利率、6月期限国库现金定存利率与它们的关系。当市场资金面趋紧时,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存贷比等指标考核,通常通过两种途径吸收大额存款,即协议存款与国库现金招标。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关系,大额协议存款与国库现金招标成为商业银行争夺存款资源的主战场,使得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高,受市场利率影响程度大。由于协议存款数据的可得性较难,本文通过研究市场利率对国库现金利率的影响来探寻利率市场化后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

(1)3月期国库定存利率。2007年至2014年期间,3月期限的国库现金定存共进行了34期的市场招标,其间中标利率最大值为2013年12月10日的6.30%,最小值为2009年1月21日的0.36%,波动幅度大于市场同期限市场利率走势。2009年初至2010年8月期间,3月定存基准利率保持在1.71%水平,但是国库现金3月期定存利率从0.36%上涨至4.10%,其利率走势与法定的3月定存基准利率相关性小;从3月期短融利率以及3月Shibor利率的走势图来看,当市场利率处于历史低位时,国库定存利率也同样处于历史低位,当市场利率攀升时,其上升幅度会更大,其中与其相关程度最大的是3月期Shibor利率。探其原因是国库现金定存招标只能在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而当银行间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间市场资金面开始趋紧,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为了争夺存款资源,降低存贷比指标,纷纷加大投标利率,使得国库现金定存中标利率走高;当货币市场利率下降时,银行间市场资金面趋于宽松,商业银行流动性充裕,使得其国库现金的存款需求下降,中标利率自然走低。然而,债券市场上由于短期限债券投资者多以持有到期为主,且投资者除了商业银行外,还包括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就使得其利率走势的影响因素更多,故两者相关性低于货币市场。

(2)6月期国库定存利率。2007年以来,6月期限的国库现金定存共进行了35期的市场招标,其间中标利率最大值为2012年2月和3月的两次招标,达到6.80%,最小值为2009年3月25日1.20%。从6月期央票利率、1年期国债利率以及6月Shibor利率的走势图来看,与6月期国库定存利率相关程度高的依然是6月期Shibor利率,进一步说明了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对6月期国库定存的影响大于债券市场的影响。与6月定存利率相比,国库现金6月期定存利率波动幅度明显较大;国库现金6月期定存利率共有9次超过同期的6个月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其中2010年末至2011年10月出现5次中标利率高于6月期限贷款利率的情况,另外4次分别为2012年2月23日、2012年3月22日、2013年6月20日和2014年4月14日。最高息差为2013年6月20日的90个基点,反映出在资金面、指标考核等压力下,商业银行不惜成本地吸收存款,因而出现存款利率高于贷款利率这一倒挂现象。

(二)市场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影响

我们利用贷款利率上浮占比(sfzb)、贷款平均加权利率(jqpj)研究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影响。选取回购市场7天利率、3月期Shibor作为货币市场短期与中期利率代表,选取1年期国债利率与5年期国债利率作为债券市场利率代表。由于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季度数据,为了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对以上所选取的利率按季度取平均值。

(1)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贷款利率上浮比例的关系。简单的相关系数分析表明,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87,说明随着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下降,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占比也随之下降。反之,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2009年1季度上升以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占比也随之提高。探其原因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周期是中央银行收紧货币政策的时期,贷款加权利率随之上升,由于商业银行可贷资金不断受限,使得贷款资源的争夺越发激烈,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的支持下得到提高。

(2)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关系。以jqpj为因变量,分别对货币市场利率代表(ir7d、Shibor3m)和债券市场利率代表(cbly、cb5y)作回归分析。

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IR7d和Shibor3m呈现强烈的正向相关关系。当货币市场资金紧张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资金成本上升,需要更高的贷款利率弥补成本的上升,因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提升,反之则相反。例如2009年6月时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达到最低点4.76%,同期的货币市场7天回购季度平均利率也处于历史最低点,仅为0.9534%;而在2011年第一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涨到6.91%时,7天回购季度平均利率也创下3年多来的最高水平3.62%。I司样的现象我们也可以从Shibor-3m季度平均利率的走势得到。总之,当货币市场的回购利率、拆借利率攀升时,商业银行通过货币市场进行流动性管理的成本升高,间接推动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的提升及贷款议价能力的提升。同样可看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1年期和5年期的国债利率也有正向相关关系,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是债券与信贷,通常情况下当国债收益率上升时,商业银行会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

篇5

中国互联网管理模式的调整与“治理”趋势

我国的互联网管理属于典型的重规制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起到了管制作用。但是我国的网民规模大、素质良莠不齐,使得互联网环境呈现出比较复杂、混乱的局面,政府的力量始终有限,政策的滞后也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新形式,需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来应对。从我国的现状出发,虽然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那种以行业自律为主的轻规制模式,但可以在现有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做一些渐进式的微调,从权威管理走向共同治理。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应当追求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力求动员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多元互动的综合治理模式。

一方面,政府要对社会可以解决的问题逐步放权,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治理;另一方面,政府对于社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配置充分资源予以解决。在向共同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政府还应该建立符合产业特性的互联网治理机制以及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晰各参与管理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鼓励市场竞争,大力推进互联网信誉体系建设,加强国际合作等。让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参与到互联网管理中来,这与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治理”理念不谋而合。面对互联网上逐渐凸显的各种问题,我国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治理”理念,其含义是“最低限度的国家干预、企业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社会控制体制以及自组织网络”。

“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定义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治理不是控制,而是协调、合作与自律,虽然在治理理念中,国家仍然发挥主要作用,但这一概念也超越了国家权力中心论,强调必须和其他管理主体合作,形成多元主体的互动机制。治理中的权力运行包括上下互动、合作和协商等,其方式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自律、教育。因此治理方式弥补了政府规制那样的树状或金字塔形的自上而下管理方式的缺陷,互联网具有开放的网状结构,需要多元主体形成一个具有多重责任体系的自主网络来治理。

在我国,新的共同治理模式正在形成:政府的立法执法工作逐步加强;互联网服务企业和行业协会正在成为互联网治理的关键环节,在屏蔽不良信息、引导舆论、制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量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涌现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民也开始发挥积极作用,进行社会监督、管理论坛、举报不良信息、提高媒介素养等,各管理主体初步形成了我国的互联网共同治理体系。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待完善之处

行业自律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方式,是采用轻规制模式的发达国家治理互联网的主要手段,我国互联网共同治理方式的实施主要体现在行业自律机制的完善方面。行业自律给予业界更多的灵活性来应对迅速发展变化的网络环境,强调各管理主体的自觉性,其主要含义有:自我约束、自我保护以及自发举报不良信息。互联网用户和业界都是行业自律的主体,他们有两种任务:一方面,代表本行业的整体权益,向政府争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另一方面,不断推动本行业实施自律,迫使违法、违规者改正错误。我国的互联网行业自律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了具有自律规范、自律组织、自律技术和热线等元素的比较成体系的自律机制。

然而由于媒体行业自律规范本身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道德行为准则,自律组织也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征,互联网自律措施的执行并不十分容易。我国的行业自律机制相比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萌芽阶段,存在的问题也更多,比如:

组织体系角色冲突。行业自律组织应属于具有“公共责任和监督机制”的非营利组织,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这些组织受政府控制比较多,实质上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准政府组织,其自身具有官方性质和民间性质并存的二重性特征,产生了明显的“角色冲突”,无法真正实现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参与和分权合作。

各组织沟通不畅,各自为政。目前国家、地方层面的网络媒体行业自律组织之间没有直接的业务上的衔接关系,而且在地方自律组织中受到的处罚也没有可以继续上诉到全国性自律组织的正常渠道,组织间各自运行,导致各类自律行为的重复操作。

规范体系适用性差。虽然我国近年来各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规范比较多,看似包罗万象,但没有一个系统的、有延续性的框架。规范出台程序简单,缺乏足够的讨论研究,数量多而滥,新旧规范之间内容雷同、相互交织,这导致每一则规范的分量下降,难以深入人心。

责任模糊、机制欠缺。现有的行业自律规范未能精准地界定各类自律主体的不同责任,并且大多缺少《实施细则》之类的操作性规定以及处罚机构和处罚细则等。全面而长远的预防机制并未建立起来,行业自我主导型的平行监控、自我管理机制仍然缺失,缺乏社会公众力量的“横向联网”式参与。

篇6

关键词:政治联系 融资效率

一、引言

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宏观环境受到危机的冲击持续动荡,我国的经济也受到很大的影响,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不确定因素也不断影响我国市场上的资金流向,在我国的特殊制度背景下,政府的行政权力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随着我国公司治理逐渐的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型,不仅具有天然政府联系的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会受到政府的影响,民营企业也希望能够通过积极努力的建立政府联系来寻求保护和扶持。特别是在企业融资资源紧缺的时候,行政权力对资源分配的影响对企业融资产生的作用就更为重要,而政府联系作为企业在融资方面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的一种特殊手段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面对由此便利而取得的融资,企业能否使在刀刃上,能否有效地利用来产生价值,这将对完善我国经济转型期时期,资源配置和完善市场体制提供一些方向。纵观国内外,目前学术界对融资效率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阶段,至今仍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国外对融资效率的研究比较少,而国内学者对于企业融资效率的研究也是没有一个共同认知的模式,大都围绕着企业融资效率的定义及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

二、西方国家政治联系与企业的融资效率研究综述

( 一 )政治联系的界定以及刻画 国外较多使用Faccio(2006)的定义。Roberts(1990)把与参议员Henry Jacson存在的利益关系视为政治联系。Bertrand、Kramarz、Schoar和Thesma(2004)认为CEO从精英学校毕业并且曾经或正在政治部门服务就存在政治联系。Faccio(2006)对政治联系的定义是,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是国会议员、部长、州或地区的首领或者和高层政治人物有着“密切关系”。Goldman、Rocholl和So(2006)和Claessens、Feijen 和Laeven(2008)提到的政治联系则是公司通过选举捐款而形成的与当选者之间的关系。Ferguson和Voth(2008)将企业主管或董事会成员与执政党之间的密切关系视为政治联系。在目前国外关于公司政治联系的研究中,通常不区分公司政治联系的方式:Faccio (2002)对42个国家进行研究,以公司高管的政治背景来界定企业的政治联系,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总经理是否为国会成员或者政治官员作为衡量企业高管的政治背景或者政治关系的变量,之后在其2006年的研究中认为高管担任“议员、部长”和“与政治有密切联系”是同等的。Goldman,Rocholl,So(2006)以S&P500通过手动收集了样本,并依据它们与不同党派之间政治联系进行了分类。

( 二 )政治联系对融资的影响 目前各国研究都表明政治联系对公司融资存在普遍的影响。Backman(1999)描述了印尼总统苏哈托的儿子是如何在其父亲的介入下为其公司轻松获得债务融资的。Friedman(2002)对捷克、匈牙利和波兰的研究表明,银行对具有政治背景的企业往往存在金融软约束,这种软约束不仅表现在事前的签约,还体现在事中的监督与控制以及事后的契约执行。Petersen和 Rajan(1994)对小规模企业研究发现,尽管银行对小规模企业融资有种种限制与约束,但具有政治背景的企业,会具有更密切的银企关系,从而大大提高小规模企业获得贷款的成功率。虽然研究不断深入,但近几年很多研究政治联系对融资的影响都集中在债权融资方面,特别是以长期贷款作为重点:Khwaja and Mian(2005)以巴基斯坦90000多家企业的长期银行贷款数据为样本,来研究这个不发达国家中,公司高管的政治背景对银行长期贷款的影响。研究中政治关系涵义是以“公司的董事是否参加过政权或政治竞选”作为是否具有政治背景的标准的,主要是考察银行贷款作为一种“寻租”提供的政治行为,检测其对企业的影响性质、程度和引起的经济成本。Wiwattankantang,Kali和Charumilind(2003)认为导致1999年至2002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预算软约束的存在,使得与银行或金融机构有联系的企业将更容易得到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长期贷款,而这些与银行或金融机构有联系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也与政治有关联。Porta,Silanes和Zamarripa(2003)对莫斯科市企业“关系借贷”的情况进行研究,发现有政治联系的贷款额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20%以上,而且借款条件要比在正常的贷款情形下更加优惠。而且通过政治联系得到的贷款更容易违约,并且违约发生时呆账收回的几率通常小很多。Faccio(2002)用实证的方法对多种企业,多个国家更大的样本量研究证明了有政治背景的公司会享有更多的融资机会、更低的税收和更可观的市场占有率。特别是从制度的方面进行研究,得出了腐败猖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薄弱、政治干预较强、民主程度较差的国家,政企联系对公司融资机会作用显现得更加突出。Faccio,Masulis、Meeonnell(2006)进一步对1997年至2002年35个国家450家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和非政治联系的配对企业进行了实证检验后发现,有政治联系的企业比对照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它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也更有机会获得由本国政治引荐的贷款援助。

( 三 )国外对融资效率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融资效率的研究比较少,几乎不存在企业融资效率概念。西方国家财产组织的分散化、社会化、市场化和产权制度的私人特征使得企业融资可能天然具有效率。因此,他们对融资效率的研究基本上都集中于研究市场整体的配置效率。很多研究都转向了研究政治联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三、我国政治联系与企业的融资效率研究综述

( 一 )政治联系的界定以及刻画 我国关于政治联系的研究则大多使用Fan、Wong和Zhang(2007)的定义,他们将CEO现在或曾经在政治机关(中央政治或者地方政治)或军队任职视为一种政治联系。陈冬华(2003)以董事会成员中有政治背景的董事比例作为企业政治联系的有效替代。肖建彬(2005)认为,政治联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基于特定利益要求而形成的、以政治强制力量和权利分配为特征的社会关系。吴文峰等(2008 )认为民营企业高管具有政治背景一般是政治工作人员“下海经商”形成的,比如政治官员到下属企业任职、政治官员自主创业或到民营企业“高级打工”等。此类政治联系的高管本身是政治官员,他们自主、被指派或被邀请到民营公司任职。第二类是民营公司高管进人人大或政协,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本文称之为“代表委员类政治联系”。邓建平和曾勇(2009 )认为高管“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资格”和“具有曾(现)在政治工作背景”是同等的,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制度背景,政治联系的方式要更为多层次和复杂化,我国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公司高管现在或曾经担任政治官员,即“政治官员类政治联系”。罗党论和唐清泉(2009)。这些作为民营经济代表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的身份是民营企业家,自身有迫切地参与人大或政协的愿望。因此,“政治官员类政治联系”和“代表委员类政治联系”这两类政治联系的高管身份和动机有明显不同,所起的作用可能也存在差异。李维安,邱艾超(2010)认为在中国不能单纯以是否存在政治联系进行研究,应该基于不同治理层级的特性构建政治联系指数,他们的研究改变了以往对政治联系的虚拟变量的单一刻画,构建了政治联系指数(PC指数),这对注重关系背景的中国来讲是一种更合理的刻画,考虑了形式上的复杂性以及关联的强弱性。

( 二 )政治联系对融资的影响 我国的许多学者在这个方面的研究同国际上类似,主要都集中在研究债权融资的方面,很多集中在描述债券融资的特征,如长期借款比例、债务期限结构。孙铮、刘凤委、李增强(2005)发现,由于“政治关系”可以降低贷款人对借款人事后违约的预期成本,因此该关系会对企业的债务期限结构产生影响。实证分析表明,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市场化程度越高,政治关系更薄弱,长期借款占总借款的比重越低。余明桂、潘红波(2008)从制度影响的角度对政治关系是否有利于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进行研究,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治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贷款效应越显著。但是数据均基于2005年以前,且对政治联系的研究仅限于有无。袁淳、荆新、廖冠民(2010)从信用贷款视角研究我国国有公司是否以及缘何具有信贷优惠。以2003年至200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检验样本进行研究,发现国有公司的信用贷款比例显著高于民营公司,特别是若公司的高管具有在政治部门任职的经历时,两者的差异更小;但是文章的重心主要集中在我国国有公司的信贷优惠方面,研究政治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干预,可以作为本文的一个佐证。

( 三 )政治联系对融资效率的研究 国内在政治联系对融资效率影响方面的研究非常少,但是有许多对融资效率方面的研究都很有启发性。(1)融资效率的内涵。曾康霖(1993被公认为较早研究融资效率的学者之一。他认为融资形式要着眼于融资的效率和成本,并分析了影响融资效率和成本的七个因素但他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之后其他的国内学者则陆续给出了企业融资效率的不同解释。大致分为三种:第一,从融资能力、融资成本、融资风险等方面来定义融资效率。叶望春(1999)在分析金融效率时,将企业融资效率是指企业筹资成本、筹资风险以及筹资的方便程度。高西有(2000)指出企业融资效率主要是指企业融资大小及融资成本高低。方芳、曾辉(2005)认为企业融资效率是指某种融资方式以最高收益―成本比率和最低风险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能力。第二,从成本、收益以及融资对企业的影响等方面来定义融资效率。宋文兵(1997)认为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指的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融资方式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包括两个方面:交易效率和配置效率。前者是指该种融资以最低成本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源的能力。后者是指将稀缺的资本分配给进行最优化生产性使用的投资者,相当于托宾提出的功能效率。肖劲、马亚军(2004),高学哲(2005)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就是能够创造企业价值的融资能力,包括是否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融通到所需要的资金;企业所融通的资金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要从比较的和动态的观点来看待企业融资效率。聂新兰、黄莲琴(2007)对企业融资效率定义为利用融入的金融资源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从成本和收益出发,融资效率包括了交易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第三,从微观与宏观方面来定义企业融资效率。卢福财(2001)他把企业融资效率定义为企业某种融资方式或融资制度在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与功效,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了企业融资效率的分析体系。高有才(2003)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属于经济效率范围,在本质上和经济效率是一致的,但由于企业融资效率并不单纯是一个微观金融行为,也涉及到宏观经济问题。(2)融资效率的研究方法。关于对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方法对企业融资效率评价方法的主要文献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理论分析方法;另一类属于实证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方法理论分析文献基本都从影响因素入手,分析比较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得出各种融资方式融资效率的排序,为企业提供融资方式选择的依据。实证又分为两大类:一类主要针对上述理论分析中的两种不同观点进行论证。很多使用线性回归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朱冰心(2005)用此方法对各种融资方式的综合效率进行评价的同时,还融合线形回归的方法,以净资产收益率为衡量指标,方芳、曾辉(2005)亦运用线形回归的方法得出同样的结论。而肖科、谢婷(2006)运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建立了企业融资效率评价的数学模型,进行单因素比较分析。另一类是运用理论分析中的影响融资的因素,构建评价融资效率的体系,评价某种融资方式或整体融资效率的高低,并在评价过程中针对效率低下寻找解决的途径,主要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和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宋增基、张宗益(2003)根据目前较一致的观点,企业融资效率应包括筹资效率和配置效率,运用线形回归分析法,建立筹资效率与配置效率的检验模型。刘力昌、冯根福等(2004)将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应用到了股权融资效率的评价体系中,但其未对规模报酬效率进行分析,而王颖、钟佩聪(2006)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2004年内在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效率进行了综合评价,并针对规模报酬效率进行了分析。曾江洪、陈迪宇(2008)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债务融资效率进行了评价,而且是从债务融资成本的节约和融入资金的使用两个方面来评价样本中各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并尝试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上述融资效率的理论评价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就目前的研究来看,理论分析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中的模糊综合评价法需要确定各指标的优先权重,而权重的确定,往往很难避免主观性,不同的评价对象指标之间的重要性差异可能导致评价的非公正性,所以导致相同的研究方法得出不同的结论的主要原因。而且通过分析比较融资效率,得出融资方式的最佳排序,思路固然新颖,但是关于这种融资方式的最佳排序,西方理论界早已有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例如西方融资优序论。实证研究方法中的数据包络分析法虽然可以实现定量分析,避免了主观方面的影响,但是对股权融资效率进行评价时,其评价的实际是股权融入资金的有效利用程度,而忽略了融资成本等因素,所以其结论难免有失偏颇。对债务融资效率进行评价时,虽然融资成本等因素都已包含在评价模型中,但是指标及模型过于复杂,分析起来也过于冗杂,以至于其得出的结论比较混乱。李维安、邱艾超(2010)对2003年至2007年的234家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研究发现,政治联系程度对公司业绩具有的“双重”影响,他们主要对两大观点进行实证研究,第一是治理转型,第二是政治联系的收益和风险。发现政治联系程度对企业运转效率(资产利用效率)具有负效应。在一定程度上证实公司层面的政治联系增加民营企业的内部交易成本,从而部分损害企业的运转效率。虽然有涉及到对资产利用率的研究。但文章主要还是在制度层面上研究政治联系的诱因。

四、结论

企业融资效率的定义应从融资定义入手,把与融资相联系的多方面都体现在其中,综合归纳出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是也不可把定义下的太宽泛,从分析融资效率的角度来讲,由微观入手来定义融资效率比较合适。卢福财(2001)指出融资微观效率主要包括企业资金融入效率、企业法人治理效率、企业资金融出效率三个方面。据此本文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可以指在企业不同治理结构模式的基础上,以最低成本和风险为企业融入资金并运用融入资金为企业带来最高收益的能力。在探索中可以考虑建立政治联系的企业样本中联系程度对公司融资效率的不同效应,并利用经济学的基本研究范式来进行推导,建立更加全面的模型,而且政治联系的复杂动机也是可以作为后续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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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3]李维安、邱艾超:《民营企业治理转型、政治联系与公司业绩》,《管理科学》2010年第4期。

[4]余明桂、潘红波:《政治关系、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

[5]吴文锋、吴冲锋、刘晓薇:《中国民营上市公司高管的政治背景与公司价值》,《经济研究》2008年第7期。

[6]孙铮、刘凤委、李增泉:《市场化程度、政治干预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经济研究》2005年第5期。

[7]胡竹枝、李明月:《中小企业融资效率评价》,《华东经济管理》2005年第2期。

[8]卢福财:《企业融资效率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9]宋文兵:《关于融资方式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金融研究》1998年第1期。

[10]夏立军、方轶强:《政治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经济研究》2005年第5期。

[11]曾康霖:《怎样看待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金融研究》1993年第10期。

[12]Faccio,M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6.

[13]AI Khwaja,and A Mian Do Lenders Favor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Rent Provision in an Emerging Financial Marke The QuarterlyJournal of Economics 2005 .

[14]Claessens,S ,Feijen,E ,and Laeven,L Political Connections and Preferential Access to Finance:the Role of Campaign Contribution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8.M Faccio,RW Masulis,JJ Mcconnel Political Connections and Corporate Bailouts Journal of Finance 2006.

篇7

关键词:区域联合采购;工作模式;监督机制

国内外的成功实践证明,地区经济一体化是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区域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亦不断扩大,形成了像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区域。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在经济区域内各省市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发展机制和协同管理模式成为时下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区域内各省市间建立政府联合采购制度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整合本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采购资源、强化各成员省市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的新模式。经济区域内各省市政府间联合采购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消除各地方政府间的行政壁垒,提高政府采购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也将促进整个区域经济圈的资源整合和配套产业发展。

一、建立经济区域内政府间联合采购制度的必要性

政府采购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自1995年始在上海开始试点政府采购,至今已经逐步建立了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也日渐暴露出诸如规模小、范围窄、腐败现象等种种不足。本文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建立较为规范的经济区域内政府联合采购制度是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促进区域内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契机。建立经济区域政府间联合采购制度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

经济区域内各省市政府间联合采购能够有效地整合各地方政府采购的力量,有利于解决经济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机能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低、社会中介机构相对缺乏等问题,充分发挥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采购机构在规范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浪费现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极大地提高区域内地方政府采购的效率。

(二)有利于发挥区域内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

一般而言,成熟的区域经济都是依托某个或者某些中心大城市为中心发展的。较之于区域内的其他地区,中心大城市拥有市场发育健全、物流畅通、信息快捷、供应商多、供应品种齐全、政府采购机构和中介机构多诸多优势。实施区域性联合采购,可以充分发挥中心大城市的优势,以其为核心,整合全区的资源,最大程度弥补区域性内各地方由于地理、经济环境等自身条件的不足而形成的缺陷,这对带动落后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可以实现专家库及供应商资源的共享及管理

实行区域联合后的政府采购可以构建一个统一的专业素质高、行类齐全、调用方便的区域性专家库。在区域市场内集中评标,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形成区域内的政府采购的评标中心。同时区域内共享这一巨大的人才资源,解决了小地方采购缺乏专业人士鉴定、临时高薪聘请专家成本高昂的问题,总体上减小了在聘用专家方面的支出成本。专家资源的集中也便利了对其管理,提高了专家的工作效率。

(四)可以较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6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法律上没有禁止,也没有提倡县级政府成立集中采购机构。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间联合采购的实现,就是利用现有省、市集中采购机构规模大、操作规范、人员力量较强等优势,制订统一、规范的运作程序和方法,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提高整个经济区域政府采购整体竞争力的目的。

二、对构建经济区域内政府间联合采购工作模式的法律建议

地方政府之间的联合采购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些国家成功的经验证明,经济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间联合采购发展前景光明,但是要使这种制度得以成功实施,就必须通过立法活动来构建一套规范有序的联合采购运作模式。

(一)构建区域联合采购供应商库制度

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建立一个统一的并可以得到持续优化的供应商库是成功实现联合采购的基础和保障。依靠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相关省市应当要建立一个地方政府联合采购官方网站,并通过媒体积极的宣传让尽可能多的潜在优秀的供应商前来注册,并通过资格论证筛选出一些相对固定的各行各业的供应商以供地方政府间的联合采购团队招标作选择。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原有的供应商也可以通过资格论证、审查发展成为联合采购的供应商库的成员。此外,还要通过相关政府规章的来逐渐形成供应商库的优化机制,以保障及时剔除不合格的供应商并吸纳更好的潜在供应商,同时也要开发与培育已有的成长性强的供应商。因此,政府联合采购协作组织必须发展一套合适的供应商评价和绩效管理方法来鉴定最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发展强有力的业务关系。

(二)对区域联合采购的工作模式的建议

这里所谈的主要是一种区域政府联合采购的工作模式,且更多地关注到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的联合采购。

借鉴英美等国家的经验,综合考虑国情,我国区域地方政府间联合采购可以选择以集中采购为主,实行综合采购和专业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这种采购模式有利于降低成本、规范程序,减少重复采购、过量采购等浪费现象,争取价格优势和优质服务,从而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同时,它也便于政府规范化管理和严密监控,防止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基于以上考虑,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联合采购可以考虑采用联合定价机制。联合定价机制是被实践所证明比较有效的联合采购模式,这一模式在美国地方政府间实施联合采购时也被广泛使用。一般来说,这种机制的运作程序是这样的:区域内各独立的公共采购机关欲进行集中采购时,各参与单位经过协商后,可由其中一个机构作为代表向众多供应商征求投标。以该机构为核心主导成员的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联采购协调委员会共同确定标准合同单价和商品规格,而其他参加联合采购的政府采购机构基于共同议定的合同价格和规格签订自己的合同。显然,这种联合定价机制不仅大大简化了联合采购的程序,而且便于执行,易于获得合理的谈判价格,并增加谈判筹码,大大降低单位采购成本,而采购要求的标准化又可以进一步节省其中的管理开支。

(三)建立区域内联合采购的协调机构

尽管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实施联合采购所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但由于区域内各地方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各省市之间以及同一省市的不同层级政府之间都有着自己的特殊利益诉求,故而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区域联合采购的协调机构或组织。由于各省市间不存在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所以这种联合采购的工作机制只能是协调性的。一般来说,各地方政府都要组织联合采购协调小组,这些小组又构成一个大的联合采购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不仅要负责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执行,而且要重点负责组织各个政府采购部门开展诸如汇总采购品目和数量、制作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信息等联合集中采购的各项前后期工作。此外,联合采购业务时间与地点的确定,资金支付方式以及采购实现后的后续服务等,都需要这一委员会协调解决。

三、对完善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间联合采购监督机制的法律建议

经济区域内地方政府间联合采购在我国将是一个全新的政府采购模式,由于我国整体的法制环境还不太健全,因此建立起有效的政府联合采购监督机制是地方政府间这种协作模式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障。我们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政府或企业建立联合采购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联合采购监督机制。

(一)构建完备的政府联合采购监督法律体系

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国已经颁布《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另外还有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行政规章,但对于地方政府间的联合采购,我们面临的是法律空白。诚然,这些法律可以为我们进行政府间联合采购提供基本的规则,但政府间联合采购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规范地方政府之间的联合采购的配套法规,为这种新兴的采购模式制定相应的标准采购程序和法律程序。一方面,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大胆借鉴国外的先进的立法、判例与学说,并结合我国现有的国情以及近些年来在采购监督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训,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联合采购监督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也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法规,形成多层次、操作性强、效率高的政府联合采购法律监督体系,使我国的政府联合采购法律监督体系更加完整。

(二)加强对政府联合采购中重要对象的监督

这主要包括对采购人、机构、具体操作人员、评标委员会人员以及供应商的监督。对此这些重点对象的监督,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的相关法规、规章已经构建了一个基本的平台,但在实际工作中还要针对政府联合采购的特殊运作机制加强监督力度。首先,各政府采购中心应建立采购人员廉政档案,并制订相应的采购人员规范或行为准则,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评并详细记录在案。其次,与岗位设置和操作流程相关的政策规则要做到透明化、公开化,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再次,定期实行岗位轮换制,减少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如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是监督的首要问题,除了建立大规模、可操作性强的专家评委数据库外,对于入库专家还要进行专业水平、评标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挑选评标委员会人员时要最大比例地安排专家评标人员,使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比例具有科学性、合法性。另外,每个评标人员必须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实行评委的有关回避制度和过错惩处制度,公开采购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以确保评标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三)加强对联合采购中重要环节的监督

为了保证政府联合采购能够合法、公开、有序地进行,还必须注重从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方式的选择、供应商资格的审查、评标管理到中标后供应商交货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预算编制是实施联合采购的首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对政府联合采购的预算编制和评审程序的约束力还不强,相关人员擅自变更合同项目、瞒报少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编制预算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市场调研和科学的立项论证,并依法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政府联合采购报批程序,在提高预算透明度的同时,确保政府联合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招标环节的监督。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主要执行方式是公开招标,但在具体操作上,许多地方政府的采购非常不规范。为了避免相类现象在政府联合采购中发生,必须监督联合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程序和运作规则开展投标活动。首先,各地方政府首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一个比较具体的招投标限额标准和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所有采购项目坚决使用联合招投标管理程序。其次,各级采购单位在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时,必须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招投标相关信息,严格遵守招投标运作规则,确保评标、验收、结算相分离。再如评标的环节。政府间联合采购评标小组的组建,可以借鉴《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对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核外,还要求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达到相应的指标。制订合理的评标量化标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采购机构在评标过程中除了介绍项目要求、内容和招标过程外,不得参与评标。评标过程、评标方法和中标结果必须通过确定的途径公开。同时,建立和完善专家评委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作用,增强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

总之,区域政府联合采购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但其前景光明,必将成为经济区域内政府间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郑元凯.扬起龙头:大城市应有大作为[J].中国国情国力,2006(12).

2、宋丽颖,王满仓.政府采购[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3、王方华,陈宏民.都市圈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M].上海三联书店,2007.

篇8

关键词: 政治关联 过度自信 过度投资 产权性质

[第一作者简介] 胡国柳(1968-),Hu Guo-liu男,湖南邵阳人,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Hainan University)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与公司理财。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社科群楼B-313 570228 0898-66291393

周遂(1989-),Zhou Sui男,湖南邵阳人,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Hainan University),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12-120 570228 13518034550

一 引言

Malmendier 和Tate(2005)[1]的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对投资决策影响的研究,Ben-David,et al.(2007)[2]的关于企业CFO过度自信对企业负债融资和股利政策决策的影响研究,以及Malmendier和Tate(2008)[3]的关于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对企业并购决策影响的研究,表明在现代企业中,管理者不仅较为普遍的存在过度自信心理,并且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企业各项决策特别是投资决策出现异化。对于管理者而言,当其处在极其复杂且不确定的决策状态下,很难对企业内外部环境有一个完全彻底的审视。管理者更多是依据相关行为因素来做出最后的判断,而非是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考量。Cyert和March(1963)[4]认为,既然企业战略的制定存在着较大的行为成分,那么这些决策也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管理者价值观的一种反映。Hambrick和Mason(1984)[5]在将管理者的认知背景及价值观导入企业战略决策理论研究框架中所提出来的高阶理论,为我们对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的诱因研究提供了方向。

由于我国数千年来儒家思想文化的传承以及官本位思想的延续,加之我国经济改革目前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渡的特殊阶段,企业高层管理者有着强烈的建立政治关联的愿望与冲动,从而在寻租活动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获得更多对企业有价值的优势资源,如更易获得在融资市场的便利与通行证(胡旭阳,2006)[6]、政府特别补贴(潘越,2009)[7]以及管制行业的低门槛(罗党论和黄琼,2008)[8]。这些优势资源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会使企业高管将这些“成功”归功于其自身的“关系能力”,从而导致其心理上产生过度自信,从而导致公司相关决策尤其是投资决策的偏误,造成企业非效率投资现象的出现。

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管理者政治关联形式的不同进行了分类,同时对比分析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政治关联程度对过度自信心理的影响,对政治关联所引发的过度自信心理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试图探测政治关联是否是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产生的重要原因,以及在不同产权性质下,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对企业投资造成的影响存在何种差异。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Hambrick和Mason(1984)[5]提出的高阶理论(Upper Echelon Perspective)认为,企业家在决策时所依赖的认知基础及价值观念,与其自身年龄、组织任期,职业背景等存在很高程度上的联系。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因,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普遍地同政府存在着形式各异的关联。对企业尤其是企业管理者而言,一方面,由于存在着政治联系,数千年来儒家文化传承所形成的官本位思想对于管理者的判断思维影响更为显著。官本位思想造成了企业家的决策时更具有政治热情的冲动性,对于企业投资经营不是完全基于理性的经济判断,而是更多的受到政治考量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在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法制建设并未完善的现实情况下,管理者自身的“关系”网建设、特别是与政府的“关系”建设,对于公司管理者及所任职的企业而言,存在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利用自身的政治背景优势,管理者可以借此给公司经营以及自身利益带来更多的所谓“寻租”空间(胡旭阳,2006)[6]。因此,Krueger(1974)[9]认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企业家会耗费相当一部分精力来寻求建立与政府机构以及相应官员的良好关系。一般而言,企业能够通过政治关系的建立来获得远超其投入的收益。Faccio(2006)[10]通过对东南亚等国家上市公司的政治关联度研究发现,尽管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不一定会在业绩上显著强于非政治关联公司,但有政治关联的公司能更易获得借款,也更可能在经济萧条时获得政府援助。胡旭阳(2006)[6]认为,民营企业家凭借政治背景能够更易于跨过金融业壁垒,增强其资本运作能力,有利于企业发展。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11]发现,当公司的总经理或是董事长之类的高管存在政治关联时,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融资量。

过度自信是指人们倾向于认可自己成功的可能性,同时相对忽视了自己可能失败的风险(Langer,1975)[12]。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不同于传统理性经济人假设,人们在做决策以及偏好选择时容易发生系统性偏差。特别是在判断过程中,往往认为其自身能力会显著高于平均的水平,产生过度自信的心理状态(Larwood 和Whittaker,1997)[13]。这种心理状态会导致人们对于因果归因的判断偏差,对于自己成功的预期过高,从而将成功的结果归咎于自身的能力,而将失败的结果归咎于坏的运气,这种自我归因认知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人们的过度自信心理(Miller和Ross,1975)[14]。Hoge(1970)[15]也发现,人们在做决策时的自信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资源及信息量水平,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与信息,能够相应地提升人们的自信程度,从而增加过度自信心理产生的可能性。由此可知晓,当管理者运用其政治关联的背景使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与利益之时,管理者更多的会将这些成功归功于自身的能力,从而产生并强化自身的过度自信心理。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H1:管理者存在政治关联会引发其过度自信心理。

目前我国公司高管的政治关联形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高管曾经在政府或军队任职,可称之为官员型政治联系;一类是曾经担任人大或政协代表,可称之为代表型政治联系(文芳,2011)[16]。而之前的研究表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行为会受到性别,工作经验及教育背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Lundeberg,Fox和Puncochar,1994)[17]。在政府或军队中,下级对上级的决策必须是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这种情况增进了管理者的自以为是的心理。同时,拥有政府部门工作背景的管理者能够更有效的通过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网”获得相应便利资源。而作为代表型政治联系的管理者,尽管各类代表资格的政治身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便利(金融壁垒,融资便利等方面(胡旭阳,2006;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6,11]。但相比那些具有政府官员背景的管理者而言,他们实际上对于政府内部运作规则,以及处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等方面都逊色不少,因而管理者及其公司从政府获得的便利资源也相对较少(卢峰,2004)[18]。这样也影响了他们对于“关系能力”的自我归因认知程度,从而影响了过度自信心理的形成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H2:具有官员型政治联系的管理者比代表型政治联系的管理者更易于产生过度自信心理。

刘建成(2003)[19]研究表明,现实情况中国有企业高管并未受到法律法规严格的制约和监督。同时,由于国有企业高管一般都是国家直接任命或聘用,政府官员转职为企业高管的事例较为普遍。在企业决策尤其是投资决策时,管理者的思考方式同民营企业管理者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同非国有企业相比,一方面国有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经营上的优势,国有企业在面临着行业及市场准入门槛时都能获得更多的优惠空间。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更容易从国家获得资金的补贴(卢峰,2004)[18],商业银行等融资机构也更愿意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在此情况下,国有企业高管能够掌控的自由现金流更加充裕。同时对于国有企业高管而言,他们更多的重视其在政治上的“功绩”而非企业实际经营的业绩。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高管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更多的是追求规模等社会因素而非投资回报率等业绩因素,从而容易造成投资过度的情况发生。而对于民营企业,由于企业管理者普遍具有丰富的市场经营经验,加之管理者凭借自身的政治关联背景,能够在投资时获得更多的融资方面的便利,从而获得银行在借款上的支持(罗党论等,2008)[8]。这将有利于扩大民营企业的投资渠道,降低自身在同政府关系协调上的成本,增强投资信心,有效提高投资效率,缓解企业的投资不足情况。由此本文提出如下两个假设:

H3: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管理者的政治关联所引发的过度自信更可能加剧企业的过度投资程度。

H4:对非国有企业而言,管理者的政治关联所引发的过度自信心理更能够缓解企业的投资不足。

三 研究数据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选择

本文研究的样本来自2006-2010年间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上市公司,在样本公司中剔除了金融类、ST、PT类公司,同时考虑到本文需要使用到盈利预测数据以及公司高管个人政治关联的数据,还剔除了未能对准确报告盈利预测变动的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个人信息不完整的公司。另外本文还剔除了相关财务数据缺失以及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司,最终得到1635个样本观测值。有关盈利预测数据及其他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公司高管政治关联及其他背景相关数据来自手工收集。同时,对于投资模型的相关变量在1%和99%分位数处做了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定义

1.管理者过度自信指标的定义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整理,对过度自信指标的度量方式主要是:(1)CEO持股及行权情况(Malmendier和Tate,2005;郝颖等,2005)[1,20];(2)企业盈利预测偏误(姜付秀等,2009)[21];(3)CEO的薪酬比例(hayward和Hambrick,1997)[22];(4)企业并购频率(Doukas和Petmezas,2006)[23];(5)对CEO的前景预测调查样本(Ben-David et al,2007)[24];(6)其他指标,如企业景气指数(余明桂等,2006)[25]。从样本数据选择可操作性以及逻辑性出发,本文选取企业盈利预测偏误作为过度自信的衡量指标,认为当企业本年度净利润实际增长率低于预测的净利润增长率的情况下,企业高管存在过度自信心理。

2.管理者政治关联指标的定义

对于政治关联指标的衡量,过去的文献大多仅仅是简单的判定企业的高管如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否是前任的政府官员、人大或政协代表(Li等,2008;潘红波等,2008)[26,11]。而这种判定一方面没有考虑到担任政府官员和人大政协代表这两种政治关联形式对于高管个人的认知判断能力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没有考虑到不同政治层级的经历对于个人经历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在借鉴梁莱歆和冯延超(2010)[27]以及文芳(2011)[16]对于政治关联指标的度量方式,本文对于管理者政治关联的度量分为官员型政治关联(Political-gy)和代表型政治关联(Political-db)。其中,官员型政治关联按照公司高管所工作的单位行政级别划分为省部级、地市级、县级及县级以下,相应的分别赋值4、3、2、1。同时考虑到管理者曾担任的领导岗位的不同,将其划分为正职、副职及工作人员,相应赋值为3、2、1。最终将两项指标相乘即为相应的官员型政治关联的变量值。代表型政治关联则按照其所担任的人大或政协代表层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相应的赋值为4、3、2、1。同时考虑到其是否在相应的人大或政协机构担任相关职务,分别赋值为2、1。将这两项指标相乘即为相应的代表型政治关联的变量值。

3.投资效率

本文借鉴Richardson(2006)[28]的预期投资模型来估计公司的投资效率,通过模型〖 Caie〗_t = β_0+β_1 Grow_(t-1)+β_2 Caie_(t-1)+β_3 Debt_(t-1)+β_4 Cash_(t-1)+β_5 Return_(t-1)+β_6 LnAge_(t-1)+∑_(t=2006)^2010?〖Year+∑_(t=2006)^2010?〖Industry+〗 γ_t 〗

其中Caie为因变量,本文定义为企业投资支出同期初资产比。本回归模型的拟合值即为期望投资规模(exinvest)。通过对计算出来的残差项进行分组,我们从大到小排序分为四组,其中最大值为投资过度组(inv_dum=1),最小值为投资不足组(inv_dum=-1)。这两组即是我们研究所要考虑的非效率投资样本。

4.控制变量

本文对于相关可能会影响管理者视野判断能力的相关因素,如年龄,学历以及是否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等指标进行了控制。同时对于可能影响企业投资规模的相关因素也同样进行了控制。相关变量详情见表1。

(三)模型的建立

1.管理者政治关联同管理者过度自信的模型

本文对于假说1和假说2的检验,构建如下的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logit(〖Over-con〗_t )=γ+δ_1 〖(Political-gy)〗_t+δ_2 (〖Political-db)〗_t+Controls_t+ε_t

由于过度自信变量为二元哑变量,采取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政治关联对于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的影响。考虑到政治关联是过度自信心理产生的重要因素,预期政治关联指标与过度自信显著正相关。同时,由于考虑到对于具有官员型政治关联的公司高管更易于产生过度自信心理,预期δ_1>δ_2>0。

2.基于产权性质下,政治关联,过度自信与非效率投资的检验模型

本文对于假说3和假说4的检验,构建如下的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Caie_t=μ_0+μ_1 〖(Political)〗_(t-1)+μ_2^abs 〖(〖inv_dum〗_(t-1) )*(Own-dum)*(Over-con)〗_(t-1)+μ_3 〖inv_dum〗_(t-1)+Controls_(t-1)+σ_(t-1)

预期μ_1>0,表明管理者的政治关联背景会引起企业投资规模的扩大。同时,当企业过度投资时(〖inv_dum〗_(t-1)=1),对国有企业(Own-dum=1)而言,预期μ_2>0,而对非国有企业(Own-dum=-1),预期μ_2

四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提供了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我们发现,我国官员型政治关联也是显著存在的,但根据平均数3.4701和中位数6来看,高级别官员从政府转向企业的并不多,这说明在我国,手握重权的官员被派往企业任职或是下海经商情况并不普遍。但代表型政治关联的数据显示,我国的上市企业高管很热衷于花费精力去获得更高层次的人大或政协代表职务。对他们而言,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其社会交往网络,同时也可获得所谓的“政治护身符”。

(二)政治关联同过度自信相关性检验结果与分析

表3是本文对政治关联与过度自信的回归模型所得出的结果。其中,LogitA是单独考察官员型政治关联同管理者过度自信的相关性影响;LogitB是单独考察代表型政治关联同管理者过度自信的相关性影响;LogitC是考察官员型政治关联同代表型政治关联共同对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影响。结果表明,无论是官员型政治关联还是代表型政治关联,都将显著地影响到过度自信心理的形成,logitA和LogitB中政治关联同管理者过度自信的相关性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在同时考虑两种政治关联形式对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LogitC中,结果也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管理者的政治关联背景带来的所谓“关系能力”的提升,将较大程度上影响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的形成。同时,通过对比两种政治关联形式同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的相关性水平,我们发现,相比较那些仅仅是担任人大或政协代表的管理者而言,那些具有从政经历等政治关联的背景,特别是曾经担任政府官员领导的经历的管理者,由于自身具有从政经验以及熟悉政府各方面运作规则,在其担任企业高管之时,更容易同政府建立良好关系,获得来自政府对企业更多的扶持便利。在自我归因心态的影响下,更能促进了其过度自信的心态形成。实证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3个Logit回归中,官员型政治关联对于过度自信的相关性影响水平都显著高于代表型政治关联对过度自信的相关性影响水平,这一结果也支持了本文的假设二。

(三)基于产权性质下,管理者过度自信与非效率投资的检验结果与分析

无效投资的估计方法与结果

通过借鉴Richardson(2006)的研究,我们通过计算预期投资模型的估计残差项,以此作为衡量企业无效投资的指标。表4是对于无效投资变量的回归结果报告,表5是对无效投资额估计值的描述性统计。

回归结果与分析

表6和表7的回归结果分别报告了基于不同的产权性质,在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这两种非效率投资发生情况下,管理者的政治关联背景,以及由于政治关联背景引起的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对于投资效率的影响作用。从表6和表7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管理者的政治关联背景同投资规模(Caie)都呈现了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对此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政治关联背景给企业带来了更多投资的便利环境,增强了管理者的信心,从而促使企业更有动机与条件进行更多的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具有了政治关联背景,企业管理者在考虑到投资决策时更注重政治考量因素,从而造成无效投资的发生。同时,我们从表6的分样本检验情况可以发现,在企业过度投资的情况下,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会显著的加剧企业过度投资规模,同时,相较于非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来说,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所产生的过度自信心理对于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更大(0.0516

五 结论

相较于不具有政治关联背景的管理者而言,具有政治关联背景的管理者所能获得的资源更多,在投资时面临的相关门槛约束也越小,从而更容易引发其过度自信心理,同时在政治目标与利益的驱使下,扩大企业投资规模,从而影响到企业投资的有效性。实证结果表明,政治关联背景对于过度自信心理确实有促进作用,同时,有过政府工作经验等的管理者比担任人大代表等的管理者更容易产生过度自信心理。研究结果还表明,政治关联背景所引发的过度自信心理对于企业投资呈正向促进的作用。

本文的启示与建议在于,证明了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治关联背景是诱发管理者过度自信心理,从而影响企业投资效率的重要因素。解释了为何在企业通过管理者政治关联背景获得经营便利资源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公司绩效低下的问题。尽管在目前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不完善的条件下,政治关联能够缓解一部分由于制度约束所造成对企业经营上的困境。但政治关联背景使公司及公司管理者更易受到政府干预以及管理者政治需求的影响,盲目扩张企业投资,导致企业投资效率低下,降低企业绩效。同时政治关联导致企业管理者更为注重“关系能力”建设,而忽视了对于企业长远的核心能力的研发,不利于企业在建设愈发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取得长久的发展。文章意义在于,在未来的政企关系改革中,政府以及企业管理者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应当对政治关联采取更为全面理性的认识,从而建立起可供企业健康发展的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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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关键词]绿色供应链;主成分分析法;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1)03-0099-05

[收稿日期] 2011-02-15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63014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09HQ00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2008H05);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2010G0020814)。

一、引言

绿色供应链的概念是由密歇根州立大学制造研究协会(MRC)于1996年首次提出的,它是从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出发,对产品从原材料购买、生产、消费,直到废物回收再利用的整个供应链进行生态设计,通过链中各个企业内部部门和各个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使整条供应链在环境管理方面协调统一,达到系统环境最优化。绿色供应链的思想一经提出,很快就成为各国学术研究的热点。

关于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实施绩效的研究,Richard[1]指出在绿色供应链中的供应商评价、精益供应链及在供应链内建立合作战略等有利于改进整个链条的活动与环境相容的程度;Lippman[2]认为有效地实施环境意识供应链的关键因素包括:最高领导层的参与、多功能团队的集成、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合作创新等;Green[3]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认为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及合作方式是推动、激励与强迫各企业实现其活动与环境相容的关键性因素;Jeremy Hall[4]通过对英国与日本的食品零售商和英国航空工业的案例研究后发现:整个供应商的行业领导者在供应链渠道中占有主导力量有利于绿色供应链的运营。

国内的相关研究是近几年才兴起的,虽然目前制造企业也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但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来实施这战略。蒋洪伟、韩文秀[5]详细介绍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武春友、朱庆华[6]指出,绿色供应链管理是企业有效的环境管理方法,采购员和供应链经理在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中担任关键角色。通过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开发以及购货程序的改进,他们对企业建立和维持竞争优势起着重要作用;马祖军[7]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的体系结构及集成特性并探讨了绿色供应链研究和实施的主要内容;李向东等[8]研究提出,通过供应链上战略伙伴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以及利益共享,企业可做到在经济利益及环保效益的双赢。朱庆华、耿勇[9]基于创新扩散理论对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进行聚类分析;方炜等[10]建立了成功实施绿色供应链的关键因素概念模型,提炼出了影响绿色供应链实施的12项关键因素。以上学者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发展,但最后都指出绿色供应链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新战略模式,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我国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情况,确定影响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主要因素,以山东省部分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有关调研数据为例,运用主成分分析法为制造企业对实施绿色供应链的绩效进行评价,为我国制造企业提升绩效,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研究设计

为了研究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实施绩效中相关因素的影响度,我们开发了一份问卷。本文的研究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步骤:(1)问卷开发,具体包括选择问卷的问题,设计调研问卷,咨询学术界和企业界的专家修改问卷;(2)数据搜集与整理;(3)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分析制造企业在实施绿色供应链过程中对诸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

本课题的企业评判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一共发出130份问卷,返回问卷101分,有效问卷87份(有效返回率为86.1%)。样本中的制造企业只是针对山东省内的制造企业,重要集中在济南高新区、工业园,烟台工业区、青岛高新区以及淄博、潍坊、兖州等地。行业分布为:电器制造(5家,占5.7%)、热电(4家,占4.6%)、机械制造(12家,占13.8%)、化工(7家,占8%)、电子电气(11家,占12.6%)、钢铁(3家,占3.4%)、纺织(8家,占9.2%)、食品加工(12家,占13.8%)、造纸(6家,占6.9%)、建材加工(9家,占10.3%)、其它(10家,占11.5%)。这些行业中有传统的污染行业,也有中国入世以后日益受到环保压力的行业。企业规模按员工总数分为4类,超过5000人(20家,占23.9%)、3000~5000人之间(34家,占39%)、1000~3000人之间(18家,占21%)、1000人以下(14家,占16.1%)。

调查问卷通过两种方式发放:(1)去济南高新区、工业园,烟台工业区、青岛高新区等地的制造企业实地发放,去各大企业现场调查参观;(2)向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的MBA培训班学员发放问卷(学员大都是山东省内企业的中高层领导)。在每次问卷调查前,都简要介绍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有关内容、以及评价方法的原则,以确保问卷的有效性。

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选择每个企业的中高层领导。对象一般是本领域中既有实际工作经验又有较深理论修养的专家,他们能够有助于开展企业的环境实践,并且他们的环境意识能促进企业积极的环境实践。

三、评价模型及计算

我们评价的目的是要衡量各指标对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影响程度。首先构造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绩效评价模型。

(1)构建评价的层次结构。

在借鉴国内外学者所提出的绿色供应链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内涵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以及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专家意见,对绿色供应链的实施情况,我们开发了15个问题,包括5个方面,即原材料采购、企业内部管理、废旧品回收、企业声誉、废弃物的处理。同时按照系统、全面、可操作性等原则对影响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成效的各因素进行归类及层次分析,并咨询专家意见将企业“绿色度”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三层,即目标层、准则层以及指标层,建立了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度评价指标体系。

(2)确定指标层的具体数值

在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中,及包含定量指标又包含定性指标;

对定量指标,通过去企业调研,确定具体数值;

对定性指标首先要定量化。定量化方法为:去企业调研,通过调查问卷的方法,请企业专家打分,将定性指标对目标层的重要程度转化为具体分值。在调查问卷中,分值为十分制,分值意义为:2分表示能力很小;4分表示能力比较小;6分表示能力一般;8分表示能力比较大;10分表示能力很大。要求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在0~10分中任意给分。

(3)指标数值的规格化

为了消除指标之间单位不同以及指标方向不同对计算结果的影响,需要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和正向化处理,下面给出了指标无量纲化和正向化处理的方法,即指标的规格化:

在确定指标后,首先分析指标的类型。一般指标有两类,一类是正向指标,此类指标越大越优;另一类是逆向指标,此类指标越小越优。指标的规格化,方法如下:

(4)计算指标层指标对目标层的影响度。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来评价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实施绩效。主成分分析法是一种实用的多元统计方法,这种方法的独到之处在于,能够消除指标样本之间的相关关系,在保持样本主要信息量的前提下,提取少量有代表性的主要指标。同时,在分析过程中得到主要指标的合理权重,用主成分作为决策分析的综合指标值。由于主成分分析法具有上述特点,为了确定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对总目标的影响程度,确保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在此评价模型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指标层各个指标构成的相关矩阵的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和贡献率。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山东省制造企业对这些指标的重视度为:企业内部管理的绿色度>原料采购的绿色度>废旧品回收的绿色度>企业声誉的绿色度>废弃物处理的绿色度。这说明:

1.企业最重视企业内部管理的环保程度,其重视程度为36.71%,这是因为有效实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为员工创造一个舒适卫生的生产环境,能更好地吸引人才,提高管理效率。

2.企业对原料采购的环保程度比较重视,其重视度为27.87%。这说明企业对选择供应商及与供应商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合作也比较关注。

3.企业对废旧品回收的重视度为21.55%,表明山东省企业在废料废物的回收和闲置资产的利用上已经有所行动。说明目前大多数山东企业现在已经开始把环保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去了,而且,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也发现只有将环境改善活动集成到企业战略计划与日常运营中(Sarkis J.,2003)[11],才是根本解决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措施。

4.企业对自身声誉的绿色度的重视程度较低,为9.42%。这说明很多企业对自身声誉带来收益的认识不够,很多企业只重视改进管理方法、更新生产设备等能提高生产效率的显形资产,而不重视声誉这种隐形资产。没有认识到绿色供应链管理会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是一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企业声誉的有效途径,没有从战略高度来看待绿色供应链管理。

5.大多数企业对企业自身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的重视程度极低,仅为4.45%。这表明企业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无视自身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较低。虽然国家也制定了很多环保法规,但是企业还是不重视自身对环境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绿色供应链的紧迫性。并且很多企业在执行环保法规中投机倒把,排放超标“三废”,造成环境污染。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追求效益最大化是很多企业经营的目标,而要减少自身企业对环境的影响需要花费很大的资金,这是很多企业不能接受的。而且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很多企业抱着“搭便车”心理,对自身对环境的影响置于管理决策之外。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以上研究结果标明:目前,山东省制造企业在绿色供应链实施方面的努力程度不均衡,企业比较重视与经济效益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在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方面则重视程度不够。究其原因,首先,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比较淡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其次,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较轻且缺乏有效的监督。第三,绿色供应链实施成本较高。无论从产品设计,还是原材料选购、生产工艺、流程再造,其成本将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对于市场化时间短、资本积累少的企业将是很大的考验。

但是,面对国际上越来越严重的“绿色贸易壁垒”和国内日益严峻的环境资源状况,我国各级政府及企业必须要有危机意识,加速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进程,促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当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培养企业和公众的危机意识,为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在强调企业承担绿色责任的同时,也要注重消费者责任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公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和绿色消费责任意识,推动全社会的“绿色消费”,使那些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产品失去生存空间。

2.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目前,我国的环境标准总体偏低,留给企业不履行环境责任的空间较大。应尽快提高我国的环境标准,完善环境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破坏环境的成本。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进行修改,细化环境保护要求,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环境标志的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法补充相关“绿色”内容等。此外,还要研究和掌握国际环境标志发展态势,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设计政府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供应链

政府的有力支持将有助于企业绿色供应链的有效实施,因为具有强制性权力的政府能够迫使各方合作,从而倾向有利于社会公益的策略选择。政府可以制定一些导向性政策。如选择供应链的主导企业,树立为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领导企业,鼓励其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在宣传的同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更重要的,政府还必须建立有效的绿色激励机制,主要通过经济杠杆来激励来引导绿色供应链管理主体的行为,使其在经营活动中向绿色化方向发展,如(1)给绿色供应链的实施企业提供税收优惠;(2)支持绿色信贷;(3)加强绿色政府采购;(4)提供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的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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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供应链通常被认为是企业间进行知识转移的重要通路。基于网络嵌入性和社会资本的研究视角,大多数学者认为紧密的伙伴关系是提升供应链知识转移效率的有效手段(Malhotra & Gosain, 2007;吴冰、刘仲英,2009)。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好的协同能力或创新能力,投入大量资源致力于建立供应链联盟来提高知识转移效率,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深入分析这些相关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着两点不足:

    一是忽视了供应链知识的特性。供应链知识是在供应链实践得到的一系列数据、规则、程序和操作的集合。从功能匹配来看,供应链存在协同性和创新性两种知识,其中,协同性知识包括结构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整理性知识,它们所涵盖的大多是供应链运作过程中的一些显性信息,这些知识多呈现出程序性和规范性特征;而创新性知识主要与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相关,包括各种新的设计思想、新的产品方案、新的工艺条件、新的技术参数等,它们则多呈现异质性和互补性特点。相关研究表明,企业间强关系容易造成组织间同质化倾向,有利于程序性和规范性知识的转移,但不利于异质性和互补性知识的转移。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供应链知识而言,关系强度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二是忽视了个体知识整合能力的差异。供应链知识转移是一个外部化到内生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联盟关系只提供了外部知识资源和转移平台,这些外部知识能否真正地内化为自身所需要的知识,还依赖于企业的知识整合能力,整合能力的差异必然会影响到联盟之间的知识转移效率。

    那么,关系强度、知识整合能力和供应链的知识转移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影响关系?在知识转移过程中,企业如何根据供应链知识特性来布局联盟关系呢?鉴于这些,本研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探讨这三者之间的影响关系,以此寻求如何提升供应链知识转移效率的实质效果,为企业进行供应链长期规划与策略布局提供必要的依据。研究共分四个步骤:(1)相关文献和研究假设;(2)实证分析;(3)研究结论与启示。

    2 相关文献与研究假设

    2.1 关系强度与协同性知识和创新性知识转移

    关系强度是指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亲密程度。从社会资本结构角度来看,关系强度刻画了供应链联盟的联结模式,展现了供应链网络和社会联系等结构性要素特征。由于网络结构和网络联系强度影响合作伙伴获取知识和参与活动的方式,进而影响着企业间知识转移效率。但就关系强度与知识转移之间的关系,目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强调弱关系对知识转移的积极作用,这种观点主要基于知识源的角度。Lancaster认为弱联结可以传递新鲜或异质性信息和知识,而强联结则容易造成信息通路上的重叠和浪费。Levin的研究证明了弱联结对知识转移的有效性,他认为弱联结是接触新信息、获取新知识的有效路径。Rhee的研究表明,网络中的弱联结使得参与成员具有广泛的多样性,从而不被固定的角色所限制,更容易进行探索式学习。而强关系虽有利于促进利用式学习,但其学习内容更多是显性知识;同时,强联结从结构上来说是不自由的,使得企业往往只能遵守既定的规则加以充分利用,而不利于脱离常规尝试新鲜知识,不利于在技术创新合作中创造性知识的吸收。一个由弱联结组成的网络关系结构有利于获取信息,因为弱联结所联系的是两个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个体,它们通常拥有异质的信息源。从而,对于合作技术创新企业间所需的知识,应该采用弱的关系结构。另一种观点,是强调强联结对知识转移的积极作用,这种观点主要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联盟战略和学习文化的趋同性以及提升知识的吸收能力等不同视角来说明强联结对知识转移绩效的显著影响(Grant, 1996; Taylor & Stoltenberg, 1999; Okamuro, 2007)。基于上述文献,本研究认为:

    H1:关系强度高比关系强度低更有利于供应链协同性知识转移;

    H2:关系强度低比关系强度高更有利于供应链创新性知识转移。

    2.2 关系强度与知识整合能力

    知识整合(Knowledge Integration)通常被认为是“以知识组织方法为指导,以数据整合、信息整合为基础,以知识组织体系为支撑,组织资源知识结构中概念及概念关系的一种整合方式”,它通常包括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在供应链联盟中,强联结对知识整合能力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强联结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情感性承诺基础上,可以克服在知识外部整合过程中的敌对与封闭,对降低外部整合成本是非常有帮助的(Clark & Iansiti, 1994);其次,紧密的伙伴关系可以使双方共同进行知识规划活动,并达成共识,促进技术信息标准化和保持流程的一致性,从而有利于知识整合过程中系统化能力的提升(Hansen, 1998);第三,强联结容易使伙伴之间对相互文化、价值和信念的认同感较强,有利于组织成员的彼此沟通、相互适应和协调,可以促进知识整合过程中社会化能力的提升(Tsai & Ghoshal, 1998);第四,积极的行为性承诺、稳健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可以减少相互间的目标冲突,对于伙伴成员应对市场风险、提高知识应用一致性极为有利的(Simonin, 1999);最后,强联结关系的存在会给成员企业带来一定的外部压力,这种压力在一定条件下能转化为内部动力,促使企业对知识内部整合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伙伴关系的发展。根据这些观点,可以假设:

    H3:关系强度能正向影响供应链外部知识整合能力。

    H4:关系强度能正向影响供应链内部知识整合能力。

    2.3 知识整合能力与知识转移效率

    有关知识整合能力与知识转移效率的结论都是一致的,即良好的整合能力有助于知识转移效率的提升。Boer认为,良好的整合能力能够促进知识在组织之间和组织内部交互传递过程中外部化和内在化效率的提升;Pisano(1994)指出,有效的知识整合能力表现在企业对信息资源或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搜索、识别、筛选、匹配能力,可以极大地提高其价值化效率;谢洪明和吴溯(2008)认为,组织之间的知识转移都要经历选择、吸收、内化和外化等一系列过程,整合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基础作用,它既决定着知识的匹配效率,又决定着知识的吸收效率;Clark和Iansit(1995)指出,知识内部整合通过强化提供必要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来提升竞争优势,外部 整合通过满足客户一致性要求来促进竞争优势的发挥;Von Hippel(1998)研究发现,有些产业超过三分之二的创新可以追溯到用户的建议或想法,而在另外一些产业(如电信终端设备)中,大多数的创新可以追溯到供应商。因此,他认为在用户、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建立良好的知识转移机制可以进行跨企业的“外部创新”,并给成员企业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和核心能力的提高。综合这些观点,可以假设:

    H5:知识内部整合能力与协同性知识转移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H6:知识内部整合能力与创新性知识转移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H7:知识外部整合能力与协同性知识转移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H8:知识外部整合能力与创新性知识转移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根据上述理论和假设,本研究的基本构架如图1。

    

    图1 研究的基本构架图

    (chart 1 the basic framework of research)

    3 实证分析

    3.1 量表设计

    本研究为确保测量工具的效度及信度,在关系强度、知识整合能力及供应链知识转移绩效等概念的操作性定义及衡量方法上,尽可能采用国内外现有文献已使用过的量表,再根据本研究的目的加以修改作为搜集实证资料的工具。在问卷正式定稿与调查之前,先对部分企业采购销售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供应链管理专家进行问卷的预测试,请他们对题项相关性、顺序和语言表达方式、清晰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对问卷作了相应的修改。

    

    

    对知识转移效率的评价主要从信息转移、技术能力提升和财务绩效提升这几个方面。Marshall Fishel认为供应链中的协同性知识转移大多是供应链信息传递,这些信息包括结构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整理性知识;Appleyard(2003)认为创新性知识转移结果是企业解决新问题能力的提升,它包括新的设计思想、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方案。

    

    以上所有问题都以Likert五点尺度量表,1-7分别表示“完全不”-“完全”。

    3.2 资料收集

    本研究的资料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获取,调查样本来源于长三角地区杭州、宁波、上海等地,涉及纺织、生物制药、家电制造等三个行业上下游供应链伙伴企业的关键员工。由于这些行业厂商云集、不同品牌产品替代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为提升竞争力,业者无不希望通过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来提升知识转移效率,以此来强化自己的竞争优势。问卷采用Likert五点尺度量表,各评价指标的相关题项参考了部分专家的意见。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600份,共回收386份,回收率64%,其中有效问卷311份。

    在有效问卷中,纺织行业104份、生物制药行业91份、家电行业116份,就受访者年龄来看,30岁以上的占80.4%,且工龄超过五年占60.11%,无论就工作经历或职务而言,均应对问卷所涉及的议题具有比较好的熟悉度和敏感性;就任职部门来看,采购部门22%、销售部门19%、研发和技术服务部门27%、管理部门21%、其他部门11%;受访者中9%为博士、23%为硕士、大专以上学历占有94.2%,对问卷题项的理解无障碍或困难,填答上可按其知觉进行适当判断。

    3.3 资料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验理论框架中所提出的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本研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运用两阶段法的LISREL分析:第一阶段先针对个变量及其题项进行Cronbach's系数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以了解各变量的信度和效度;第二阶段将多个衡量题项逐步减少,并运用LISREL发展结构模式进行分析,以验证研究中各假设。

    3.3.1 信度分析

    在信度分析中,关系强度、内部整合能力、外部整合能力、协同性知识转移和创新性知识转移中各变量的Cronbach's系数、组合信度和萃取变量分析结果如表1。可以看出,各变量的信度水平、各构面的组合信度均超过Nunnally(1978)所建议可接受的0.7的水平,且萃取变异量均超过0.5的水平,这表示各指标的信度和内部一致性均为可接受。

    

    3.3.2 效度分析

    效度分析包括内容效度和结构效度。在内容效度中,由于各变量的题项内容是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为基础,并经过相关专家的检查修改而成,因此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结构效度包括收敛效度和区别效度分析,其中收敛效度的分析结果见表2;而区别效度则依据Anderson & Gerbing(1988)的建议,研究结果显示,当各变量中的两两构面相关系数限定为1时,其限定模式的卡方值均较未限定模式的卡方值为大,且均达显著的差异水平,故可知各构面间具有区别效度。

    3.3.3 模式适配度分析及假设验证

    有关模式适配度的评估,本研究依据Bagozzi & Yi(1988)的建议,分别从基本适配标准、整体模式适配度和模式内在结构适配度等三方面来加以评价。首先是基本适配标准,本研究在各概念的衡量指标的因素负荷量均达显著水平,且均超过0.5以上,而且衡量误差没有出现负值,整体而言应属可接受范围;其次是整体模式适配度,本研究整体理论模式的绝对适合度衡量指标为,=348.05、d.f.=59、GFI=0.90、RMR=0.015、RMSEA=0.098,其中GFI、RMR、及RMSEA均达可接受范围;第三是内在结构适配度,研究结果显示各变量的信度系数均已超过0.5的可接受水平,且在潜在变项的组合信度与萃取变异量的评价上,关系强度、内部整合能力、外部整合能力、协同性知识转移以及创新性知识转移的组合信度分别为0.81、0.83、0.79、0.74、0.77,萃取变异量而分别为0.78、0.81、0.85、0.82、0.76,均已超过最低的可接受水平,故本模式应具有不错的内在结构适配度。

    3.4 假设检验结果

    研究假设的验证情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假设H1、H2、H3、H5、H6、H7和H8都通过了检验,而H4没有得到检验。具体的模型及其变量关系如图2所示。

    

    表中***表示P<0.001,**表示P<0.01,*表示P<0.05.

    

    图2 整体理论模式中各变量间的关系图

    (chart 2 Relation chart of various Variables in Whole)

    (1)关系强度与供应链知识转移绩效:为0.22(P<0.001)、为-0.14(P<0.05)分别支持了假设1和假设2。研究结果也显示,关系强度对协同性知识转移的直接效果并不大(值比较小),这可能与一些企业所建立的只是形式上的联盟关系有关。姜翰(2009)认为国内许多联盟关系是建立在个人情感和个人利益的基础上。这种形式上的联盟虽然也可以降低知识转移成本,但在信息共享和知识互补等方面却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必然会影响它对协同性知识转移的直接效果。

    (2)关系强 度与知识整合能力:为0.67(P<0.01),支持了假设3;而在假设4中,由于P>0.05,因而没有得到支持。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知识内部整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Knnan和Handfield(1998)认为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整合主要基于内生化需要,外部环境的变化往往只是起着推动作用;二是外部关系对内部整合能力的影响往往通过外部整合传递的(侯光明,2002),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关系强度对它的影响。

    

    

    4 研究结论和启示

    本文以知识整合为中介变量,连接关系强度对供应链知识转移绩效的影响关系,目的在于研究关系强度、知识整合与供应链知识转移之间的影响关系。本文通过文献探讨构建了三者之间的概念逻辑模型,运用实地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1)关系强度对供应链协同性知识转移产生正向影响,而对创新性知识转移则存在负向影响。这说明紧密的伙伴关系并非提升供应链知识转移效率的有效手段,企业需要根据供应链的知识功能匹配来调整关系强度。从功能上看,供应链存在着有效型、反应型和创新型三种。其中,有效型和反应型供应链所匹配的主要是协同性知识,而创新型供应链所匹配的大多是创新性知识。紧密的伙伴关系只对协同性知识转移存在明显的正向效果,而对创新性知识则不存在这种效果,因此企业在供应链规划过程中,需要根据所规划的供应链类型来调整关系强度。如果所规划的供应链属于有效型和反应型,可以通过建立伙伴关系来促进知识转移效率,以此来提升供应链协同效应;如果所规划的属于创新型供应链,则不必一味追求联盟关系,否则,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可能难以得到有效的回报。

    (2)关系强度只对供应链知识外部整合能力存在正向影响,而对知识内部整合能力则不存在正向影响。这说明良好的伙伴关系能有效地促进知识外部整合能力的提升。对于多数企业来说,独立进行知识外部整合非常困难,这主要缘于组织之间的目标冲突、权力限制和协调的差异性,实际上国内大多数企业在供应链整合知识整合过程中也仅仅停留在内部系统化、内部协调化等方面,真正参与外部整合的并不多,大部分供应商、制造商与经销商的知识整合仍然是完全独立、自成闭环结构。由于伙伴之间的协调机制给供应链知识外部整合所需要的各种协调会带来很大的便利,故而通过建立伙伴关系来提升知识外部整合能力不失为一种积极选择。

    (3)内部和外部知识整合能力对供应链协同性知识和创新知识均产生正向影响。这说明加强知识外部整合能力建设是提升供应链协同型知识转移效率的必要手段。目前大多数供应链都属于协同型供应链,其所匹配的知识主要是显性化的结构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整理性知识。在供应链协同性知识转移过程中,联盟关系的存在只是提供了知识源和转移平台,外部知识资源内化为自身的优势,需要知识整合和吸收。离开了有效的整合能力,伙伴关系对协同性知识转移的作用只是有限的。因此对于那些期望运用伙伴关系来提升知识转移效率的企业来说,加强自身外部整合能力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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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俄罗斯联邦;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法;法律规制

【正文】

20世纪后期,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有关实证分析表明,非政府组织已在各国形成一个与政府部门、私营企业部门相并立的“第三部门”,美国学者塞拉蒙甚至把非政府组织的崛起视为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并认为,“‘全球社团革命’对20世纪晚期的意义,也许正如同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世纪晚期的意义一样重大”。[①]

诚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以其广泛的影响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种新生力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弊病。事实上,由于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具有高度的团体性、自治性和组织性,政府对其的控制力量较弱,致使它极容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在少数。众所周知的各种组织、恐怖活动等,就是这种恶果的极端表现形式。

因此我们认为,研究非政府组织,不仅要从政治学、社会学等视角进行探讨,还要从法学的视角进行研究;不仅要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以及单行法的规定来分析,更要从宪法、行政法乃至国际法的层面来探究。本文拟以俄罗斯联邦为例,探讨其联邦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规制,包括:非政府组织登记和活动程序方面的规定,非政府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的规定,非政府组织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等等。应当指出的是,自“非政府组织法”生效以来,俄罗斯联邦明显加强了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研究并分析俄罗斯联邦非政府组织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将为我国在非政府组织问题上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俄罗斯联邦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

(一)俄罗斯联邦的非政府组织立法

非政府组织是“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实施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产物[②]。苏联解体前后乃至格鲁吉亚等国爆发“”以前,俄罗斯联邦境内就存在着数量众多的非政府组织,并以其所代表的利益和作为团体的影响力,影响着俄罗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相适应,1993年底颁布的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第13条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第30条宣布,每个人都享有自由组成社会联合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组成工会组织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③]依据其制定的《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把多党制的宪法原则予以具体化了。例如,其第3条规定,俄罗斯联邦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并且无须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的事先批准,成立社会联合组织。俄罗斯联邦公民也有权在遵守其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加入社会联合组织。第7条指出,社会联合组织的法律组织形式可以是社会组织、社会运动、社会基金会、社会机构、社会自治机关。而其中的社会组织又包括政党、工会、妇女、青年组织等,社会运动包括具有政党性质的社会政治运动。[④]

《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第4条进一步规定,“公民结社权的内容及其基本国家保障,各种社会联合组织的地位及其成立、活动、改组和取缔的程序,均由本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其他单个种类的社会联合组织法予以规定”。“与某些种类的社会联合组织(政党、工会联合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联合组织)成立、活动、改组和取缔相关的特点,可以由依照本法通过的专门法律予以规定。在专门法律通过之前,上述社会联合组织的活动以及专门法律不予以调整的那些社会联合组织的活动,均由本联邦法律予以规定”。

依照《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的上述规定,国家杜马于1995年12月8日通过了《俄罗斯联邦非商业组织法》。[⑤]该法第2条规定,不以追求利润为其活动的基本目的,其成员之间也不分配利润的那些组织为非商业组织。为了达到社会、慈善、文化、教育、科学和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公民健康,发展体育运动,满足公民需求和其他非物质需求的目的,为了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争议和冲突,提供法律帮助,以及为了旨在获得社会福利的其他目的,可以成立非商业组织。

同样,依照《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的上述规定,时任俄罗斯总统职务的普京又于2001年7月11日签署联邦法律第95号令,批准了《政党法》。[⑥]

除上述三部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组织与活动做出详尽规定外,《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和《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等部门法,《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等单行法律以及《秘密行政区域单位法》等其他法律,也含有对非政府组织进行法律规制的内容。它们构成了俄罗斯联邦的非政府组织立法。

(二)俄罗斯联邦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责任

《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俄罗斯联邦非商业组织法》、《政党法》以及其他的联邦法律文件,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责任做出了下述三个方面的规定:

1、对非政府组织实行分类调整

《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规定,该法“适用于根据公民动议成立的一切社会联合组织”,还“适用于外国非商业、非政府性社会联合组织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成立的结构性分支机构(组织、分部、分社或代表处)的活动”。“但是,宗教组织、商业组织以及由宗教组织、商业组织成立的非商业性联合会(协会)除外。”

《俄罗斯联邦非商业组织法》进一步规定,该法“适用于俄罗斯联邦境内成立的或正式成立的一切非商业组织。但是,本联邦法律和其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该法还规定,它“不适用于消费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的活动,由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范、消费合作社法、其他的法律和法律文件予以调整”。该法的某些条款还“不适用于宗教组织”。

1997年颁布的《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⑦]和2001年颁布的《政党法》,是俄罗斯联邦专门调整慈善组织的组织与活动、政党的组织与活动的联邦法律。

可见,俄罗斯联邦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多用颁布单行法的方式,实行分类调整,从而形成了主要依靠单行法律统一调整,而其他的相关法律予以配合调整的态势。这样既便于对非政府组织进行法律规制,也便于确定其法律责任。

2、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全方位的法律规制

俄罗斯联邦的非政府组织立法,规范了非政府组织成立、运行和取缔的全过程,包括: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和组成,非政府组织登记、成立、改组和(或)取缔的程序,非政府组织的权利和义务,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原则、活动限制及其活动范围,非政府组织的国际联系,国际性社会联合组织,违反各种非政府组织立法的法律责任,等等。总之,俄罗斯联邦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规制是相当系统、详尽和缜密的。而这些无疑又都是保障非政府组织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地从事活动的必要前提,也是俄罗斯政府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和法律监督的重要依据。

3、对违反非政府组织立法的法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责任,可以《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为例加以说明。该法第五章以专章的形式,用四个条款详细地规定了违反各种社会联合组织立法的法律责任。第39条规定了平等责任原则,即国家及其机关、社会联合组织和每个公民应当对该法及其他单个种类社会联合组织法的遵守情况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第40条规定,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违反该法及其他单个种类的社会联合组织法而给社会联合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第41条规定,社会联合组织在违反俄罗斯联邦立法时,应当依照该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款特别规定了在不享有法人权利的社会联合组织违反俄罗斯联邦立法时责任的承担方式,即由这些社会联合组织领导机关的组成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第42条规定了中止社会联合组织活动的条件、程序以及救济途径。

二、俄罗斯联邦对非政府组织法律规制的新发展

(一)俄罗斯联邦对非政府组织法律规制新发展的成因

1、社会转型时期法律的特点之一是频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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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2月调至公司,在此期间围绕省、州、县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勤奋工作,努力推动分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关于主要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强化市场导向,推动高质量协同发展。2020年,公司运营收入0.7亿元,手机客户8.5万、家宽客户近2万,家宽端口数4.5万个。稳固移动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家庭宽带提速提质提价值。

2、狠抓质量服务,着力打造客户满意企业。要坚持“客户为根、服务为本”,把服务和质量提升作为经营发展的重中之重,狠抓网络质量领先、服务短板改进、客户体验改善等工作。

3、实现创新发展,推动网络技术革命。投资超3960万元,开展脱贫攻坚宽带项目和凉山普服五期工程,新建99个4G基站,对 27个光纤宽带未覆盖的村进行完善。截至目前,实现了全县退出贫困村有线光纤接入率100%,较2015年底提升约49%;全县271个村4G网络覆盖率100%,较2015年底提升约50%,助力实现精准扶贫。

4、狠抓降本增效,打造低成本高效运营优势。要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单位成本的精细管理,促进降本增效。2020年迁改赔偿完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犇马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共计3笔费用,合计收入30余万元。

5、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扶贫攻坚工作。2020分公司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具体防控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要求,与县防疫部门及州公司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扶贫方面,在梧吾乡梧吾村派驻第一书记1名、帮扶人员14名,通过深入贫困一线,精准了解贫困户需求,针对性帮扶建档贫困户123户、涉及贫困人口497人,完成县南坪社区(3号安置点)智慧小区的建设工作,并投入120万元完成县伊乌社区(4号安置点)智慧小区的援建工作。2020年助力贫困人员全部脱贫。

2021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机制。细化管理、量化考核,使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

2、深化人力改革、做好人力匹配工作。培养后备干部,打造人才梯队,实现人才输出,做深做细人力资源工作,以人才优先为主线,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不惟指标为发展,强化客户规模和份额。2021年客户份额、收入份额提升0.5%,宽带新增4000户。集团客户收入增收160万元,集团成员价值拓展率达103%。完成普服七期项目14个,新建普服七期14个,5G基站23个,新建1环网光交区域,光缆200公里。

4、“服务为根、客户为本”,认真抓好各项服务工作,强化服务质量,实现客户满意、行业领先。

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公司发展稳定的大局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把廉洁从政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着重在抓学习、抓组织、抓检查、抓重点上下功夫,营造廉洁清明的政务环境。

一是抓政治学习,思想认识到位。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部员工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学习效果。先后组织学习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关于甘肃公司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刘耀祥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案件通报》、《深陷网络赌博的会计2个月挪用公款50万》《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分析》等警示教育,以案示警。运用正反面事例,特别是近年来发生在移动系统的案例教育员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通过经常性的教育,使干部员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二是抓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到位。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成立了领导组织,落实了各自的责任和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置和落实,完善健全了各项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体系。并分别与各部门责任人、关键岗位签订责任书。节前均开展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检查和反省自己,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从而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

三、关于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到突出位置。

1. 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政策,加强理论修养。在实际工作中,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参加讨论、交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按要求开展“”制度学习,2020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3次。

2.作为党委班子的带头人,既担负着全公司生产任务指标,又要时刻维护良好的自身形象,决不能以身试法。在日常工作中克制欲望,廉洁自律,特别是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自觉做到既不借公司的利益去换取个人的私利,也不拿手中之权乱搞以权谋私,回顾过往工作,以及公司各项对照检查,我没有任何违反省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办理渠道网点,没有向基层搞不正之风,没有违规用车等违反八项规定的事情。

篇13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兴奋;氯硝西泮;利培酮;氯氮平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04-0527-01

中图分类号:R5

文献标识码:A

观察氯硝西泮与利培酮联合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并以氯氮平为对照,报道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为我院2003年内的住院患者,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二版修订本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病程<10年,入组时阳性症状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60分,药物清洗期≥3天,排除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重大躯体疾病者,共100例,随机分成两组。联合组57例,男34例,女23例,平均年龄(29.7±9.0)岁。单用组43例,男22例,女21例,平均年龄(31.8±10.6)岁。两组以上各项与发作次数、分型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1.2方法:联合组利培酮2~6 mg/d,氯硝西泮6 mg/d(分3次服用),氯硝西泮13天后开始减量,28天后停用。单用组氯氮平200~400 mg/d。如合并一般躯体疾病,可对症治疗,疗程6周。

疗程评定以治疗6周末PANSS减分率为依据,减分率≥25%有效,≥50%显效,≥75%治愈,≤25%无效,出现负值为恶化。于入组时,治疗第7、14、21、28、42天各评定1次。以不良反应量表(TESS)评定其不良反应。量表评定一致性较高(P<0.05)。分别在入组时、治疗6周末检查心电图、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1.3统计学处理:将所有数据输入电脑,用SPSS8.0 统计软件作统计分析(包括正态性检验,参数或非参数检验,判断差异有无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PANSS总分及因子分:两组PANSS总分及各因子分改善情况多相仿(P均>0.05)。联合组自治疗第2周末起阴性症状分有显著减少(P<0.01)。其余项目两组均自治疗第1周末起均有显著减少(P均<0.05)。

2.2PANSS减分率:两组间经Mann-Whitney u检验差异无显著性(P>0.05)。联合组治愈48例,显效9例;单用组分别为32、10、1例。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2.3不良反应:两组TESS评分,自治疗第1周起差异即有显著性(Mann-Whitneyu检验,P=0.00)。联合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昏、乏力、急性肌紧张、焦虑、口干、便秘、体重增加等,1例出现共济失调,氯硝西泮减量后消失。单用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昏、嗜睡、乏力、便秘、心慌、体重增加等,7例出现一过性外周血象低于正常,22例出现窦性心动过速。总体安全性评价,出现轻度、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者,联合组分别为23、7、0例,单用组分别为33、8、0例,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0),显示氯氮平不良反应较大。

3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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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培酮;氯氮平;精神分裂症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558-02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由于精神受刺激导致的精神疾病,患病者大脑意识不强,会出现自残、自虐、杀人等危害性倾向,对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都会造成威胁,且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精神分裂症患者数量剧增,已达到精神疾病患者总量的30%左右。利培酮是一种新型的抗精神病药,能够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而氯氮平也能有效缓解阴性症状,但不良反应较多,因此,将利培酮与氯氮平进行联合使用,能够起到更显著的治疗效果,且能够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对精神分裂症的临床治疗具有积极的意义。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随机选取了在2011年3月――2013年6月收治的4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并将其随机分为两组,即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20例患者,其中,观察组的20例患者中,男性12例,女性8例,年龄在28-6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2.1±2.3)岁,病程在1-4年之间,平均病程为(2.2±0.1)年;对照组的20例患者中,男性14例,女性6例,年龄在15-5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0.5±1.7)岁,病程在1-2年之间,平均病程为(1.1±0.3)年。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观察组采用利培酮联合氯氮平治疗,即首先进行0.5-1mg/d的利培酮以及50-100mg/d的氯氮平治疗,然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药物剂量的增加,利培酮加至每天3-5mg,氯氮平加至每天100-200mg,连续服用2个月。对照组采用单纯氯氮平治疗,即开始首先给予25-50mg/d氯氮平治疗,而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剂量增加,增加至每天200-300mg,并连续使用2个月。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1.4 治疗标准 痊愈:经治疗后,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减分率在75%及以上;好转:经治疗后,50%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减分率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1.5软件进行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的20例患者中,痊愈8例,好转6例,进步4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0%;对照组的20例患者中,痊愈2例,好转5例,进步7例,无效6例,总有效率为65%。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观察组20例患者中,嗜睡1例,恶心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且在停药后,2例患者的不良反应均自行消退;对照组20例患者中,嗜睡3例,恶心2例,心动过速3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0%。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 论

氯氮平是一种合成类的苯二氮草药物,能够有效阻滞多巴胺对人脑的危害,且能够抑制人脑内的上行激活系统,具有极强的催眠镇定作用,与此同时也会造成对人脑的不良反应,会导致患者出现嗜睡、窦性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而利培酮是一种新型的精神科药物,属于苯丙异恶唑的衍生物,能够有效缓解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且患者的用药依从性较好,不良反应较少[2]。

本次研究发现,利培酮合并氯氮平能够有效增强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降低不良反应评定量表评分,有效缓解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且副作用较少,更易于管理,利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但利培酮、氯氮平都属于神经疾病药物,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大脑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医生在用药剂量上一定要慎重选择,必须首先对患者进行小剂量的用药试验,然后再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不同剂量的药物治疗,这样能够有效减少临床治疗中不良反应的减少,且不会对大脑、心脏、肝肾等器官造成严重的危害,更有利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

总而言之,利培酮联合氯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非常显著,且不良反应少,治疗安全、可靠,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