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5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筑工程企业税收筹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实现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实现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能够使其实施合理的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集团式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这是因为基于集团组织模式下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平衡子公司税负,实现各子公司的税后筹划,进而将集团内部的收益进行有效的协调,从而降低集团本身的税负,在实现有效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满足集团整体上对资金的需求。
(二)实现合理的收入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关系到了其应缴纳的税额,进而就影响到了企业利润额,最终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产生影响。在当前施工企业中,其收入的计算可依据工程施工的进度和其完工量来确定,而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一般情况下所需要的工期都很长,因此,在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从自身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工程结算收入进行合理的确认,进而通过确认时间段的延长,使自身能够获得纳税合理延迟期间的无息资金,从而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真正的实现税收筹划的意义。
(三)实现合理的会计科目设置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其财务工作中无法避免出现很多缺少使用明细支撑的费用,这就给所得税汇算带来了障碍,从而就制约了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作用。如果在企业的会计科目中,没有实现对自身所得税科目的详细设置,这样就会导致会计报表中的各项列支费用无法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支出,进而使所得税税前扣除部分减少,这就直接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负担。而避免以上情况发生的方法为: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自身要在合理安排资金的同时尽最大程度减少资金的支出;另一方面,需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要实现对会计科目明细的合理设置,从而将企业自身的各项费用支出等情况记录详细且周全,在实现对各项费用有效调整的基础上,就能够实现合法避税,进而就降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税负。
二、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合理税收筹划类型的途径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实现合理税收筹划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对成本的有效管控,降低企业税负压力,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基于税法的相应规定,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将企业各项损失与成本费用最大化的列支出来,进而在降低自身利润的基础上,合法的降低自身所承担的税负。而要想实现以上这一点,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强化限额控制,以避免因超出限额而影响到税收筹划作用的发挥。与此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实现有效税收筹划的另一有效方式为合理采用存货计价方法,比如:当出现通货膨胀现象时,施工企业需要采用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这样就能够通过销售成本的增加来实现对所得税税额的降低,实现降低赋税压力的目的;如果出现通货紧缩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后出的方法来实现降低赋税的目的,从而帮助企业更好的规避市场风险,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承包方方式上实现合理税收筹划的途径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承包方式的选择上通常为半包或者全包,半包方式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只承包工程但不承包建筑材料,全包就是既包工程也包施工材料。但是,当前的税收法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纳税的相关规定是:无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选择全包还是半包,都要按照全包的方式进行缴税。也就是说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自身的营业额进行全额缴税,但是,相较半包的方式而言,选择全包的承包方式会给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带来更大的盈利空间。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应最大程度的向业主争取建设项目的全包,从而才能在合法的范围内实现赋税的有效降低,进而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在选择全包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要想通过全包来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需要实现对施工的有效管理,包括工程施工的进度、工期、施工材料等,从而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工期的基础上,实现施工材料的有效管理,进而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方面实现有效税收筹划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都是以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对建设项目的承包的,但是,当前的经济合同存在着很对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利的内容,进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税负。针对这一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对经济合同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筹划,这对于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来说也是实现合理税收筹划的有效方法之一。因此,这就要求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将能够影响到企业税负的各项条款找出,抓住要点进行有效的对比分析,从而避免因合同的不合理所带来的税收问题,实现对企业税收的全面的筹划,进而降低税负,强化对成本的控制,以实现利益目标,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比如:在经济合同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重对承包方式的分析、对于材料费用与施工费用的具体规定等,这些都关系到了工程的成本投入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三、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涉税风险点;防范策略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此为背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切实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在保证税收筹划合理性及合法性的前提下,降低税负,提高自身的利润水平。在实践中,建筑行业还存在着许多涉税风险点,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制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保障自身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将税收筹划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和意义
对税收筹划的内涵进行分析,主要是企业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施经营活动前制定出科学的纳税方案,从整体层面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税收筹划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税负最低、企业价值最大化、税后利润最大化等,不能单纯地将其看作是税负减轻。1.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施工人员有着很强的流动性,要想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对应的税收筹划项目也比较多。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借助精细化管理,可以适应建筑施工和建筑主体的发展变化,有效缩减企业的纳税项目,降低企业税负。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府部门为了能够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推出了营改增政策,这带动了建筑行业纳税项目及纳税金额的变动[1]。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项目包括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不同税收的适用范围不同,纳税对象不同,纳税内容各异,纳税时间和纳税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这也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地对所有的纳税项目进行筹划。2.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意义首先,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税收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点多、面广的特点,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且具备多样性,加上人员变动较大,成本核算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税收筹划工作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筹划,其本身是一种合法行为,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对税收风险的有效控制。其次,税收筹划能够推动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核心目的,是降低自身税负,实现效益的最大化[2]。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巨大,因为建筑工程项目包含的环节众多,无论是规划设计还是物资采购,还是施工建设,都需要实施相应的计税处理,而建筑项目本身十分复杂,存在很多特殊需求,例如转包、分包、劳务分配等,使得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依托科学的税收筹划,确保纳税的规范性,从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最后,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实现税收筹划工作的系统性,必须在实施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做好相关事项的预处理,以此来实现事前筹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推动经济业务处理流程的规范化及合法化,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措施
1.及时转变税收筹划观念当前,有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中存在忽视税收筹划工作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观念和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将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逃税,不敢触碰[3]。实际上,税收筹划具备合法、合规的特点,在税收筹划中实施的所有工作,都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能够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及手段,实现合法避税,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效益。基于此,要想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必须及时转变自身的认识,树立起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保证企业在经营中能够有更多的流动资金,以资金为支撑,体现出自身在业务拓展和项目承包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本身采用的是集团制,在赋予子分公司独立运营管理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单独设置税收筹划岗位,做好税务筹划工作。2.优化施工合同签订建筑施工企业在对施工合同进行签订时,需要确保合同的内容可以涵盖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各方面的业务,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和交流,确定的设计价位应该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税率,加强对于采购、施工等较高税率业务的价格管控,以此从整体层面降低税负[4]。3.加强税务成本管控对于加强税务成本管控,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应该合理地选择材料供应商。材料供应商包含了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供应商身份可以提供不同的材料价格及票据。建筑施工企业在对材料供应商进行选择时,应该从现金流量、利润情况、税务影响等多个方面,做好综合考量,并以此为基础搭建起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筛选出税率低且净利率较高的供应商。二是应该做好施工设备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中,需要使用到各种各样的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塔吊、挖掘机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购买或者租赁设备,看哪一种方式的资金压力更小,税负更低。三是应该重视劳务成本选取。建筑项目的施工需要大量的人力支持,很多施工企业会选择外包或者劳务派遣的方式,甚至会聘用临时工,通过工资单的方式纳入成本中[5],但是,这样无法实现有效抵扣,会导致企业人力成本的增大。对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解决看临时工问题,获取能够用于抵扣的劳务成本发票。在对劳务公司进行选择时,同样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不具备劳务资质的纳税个体,从企业的角度,需要关注其是否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看报价是否合理,以此为依据,完成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4.完善税收管理体系为了完善税收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做到:一是切实做好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出科学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税收筹划能力,确定税收筹划目标方案,实现对于税务风险的有效防控。二是应该建立项目采购管理系统,从系统中查询税务信息,获取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这样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税收筹划,实现经营效率的提高。三是应该构建相应的税务风险控制系统[6]。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税收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应建立起风险预警系统,定期输入纳税信息,对税收风险进行预测,做好不合理纳税情况的分析和预防,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实施效果。
三、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风险点及防范策略分析
1.涉税风险点(1)业务承接环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对自身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拓展时,存在着盲目性的问题,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提高,缺乏对税务情况的深入了解,也没有对承包经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不了解各种类型税种的税负情况,这样很容易影响其对于税务政策的选择,导致在业务承接阶段,出现相应的涉税风险。(2)合同签订环节合同能够为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利益提供保障,对于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性质比较特殊,在合同签订环节,会涉及许多方面的专业条款,这也使得合同签订环节同样容易出现税收风险。具体来讲,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现象,没有对纳税人身份、业务性质、发票类型等进行明确,很容易引发税收风险问题;另一方面,税制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7],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工作越发重视,要求企业必须做到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的“三流一致”,而很多施工企业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在合同签订中并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增大了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3)会计核算环节会计核算是税收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直接影响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在实践中,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处于偏远地区,不具备开具发票的条件,而发票又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凭据,在缺失发票的情况下,会出现会计核算原始单据违规的情况。同时,部分财务人员缺乏税收意识,在实施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这样很容易影响税收筹划的效果,导致企业税收负担的增大。另外,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税收力度进一步增大,带动了会计核算内容的拓展,也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会计核算结果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同样容易引发税收风险问题。2.风险防范策略(1)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想要实现对于涉税风险点的有效规避,需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管理层应该树立起科学的纳税观念[8],做到主动依法纳税,充分认识到涉税风险点规避的重要性,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管理目标,为税收筹划和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确保其能够顺利实施;二是应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基层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做好税收筹划重要性以及涉税风险点的宣传,使得企业员工能够形成对税收风险类型及成因的准确认知,开展全过程风险防控工作,降低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2)完善风险规避措施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风险点的规避涉及的管理内容较多,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风险规避措施进行完善。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对所有的税务环节进行管理,完善税收风险规避管理制度,对制度内容进行细化,积极学习行业内先进企业的经验,在加强税收风险规避防控事后管理的同时,也应该将风险防控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和问题[9],并对问题进行解决。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对税收风险评估及规避流程进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从自身的发展情况着眼,做好税收调研,对涉税风险点进行分析,制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办法,做好核心税种税收风险的防控工作。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监督机制,对各个岗位在税收管理中的责任进行明确,配合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参与风险防控的积极性。(3)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对照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就税收征管对象和税率进行明确,以此为基础,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应该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集中管理,提高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营造出良好的管理环境和氛围,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此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与业务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劳务队伍及材料供应商的选择,确保合作对象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4)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税制改革的变化,对税收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明确,推动税收筹划目标的顺利实现。营改增实施后,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而增值税可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其本身的特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高度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情况,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依托,规避税收筹划中存在的涉税风险点[10],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水平。(5)防控发票开具风险增值税的税收征管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形式,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企业应该构建起完善的发票审批流程,确保发票的开具是在实际经济业务中实现,避免出现虚开发票的情况。在审批环节,可以由项目经办人员发起,经项目主管以及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相继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正式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开具,杜绝任何违规违法行为[11]。
四、结语
关键词:建筑设计公司;母子公司;税收;筹划策略
前言
我国税收筹划相对于国外诸多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且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经济发展中,诸多企业均不能够自主经营决策并获取经济利益,当时更不具备良好的税收筹划条件与能力。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引起了企业的重视,大部分企业均希望能够从税收筹划中更加有效避税,增加企业的经济利润。截至目前为止,我国的税收筹划发展时间仍旧比较短,缺少比较完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因而我国必须要在此方面作出更进一步的探索。本文针对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的税收筹划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令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以此获得良好发展。
一、企业集团与税收筹划概述
(一)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主要是指将资本作为最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作为主体,制定集团章程并将其作为共同行为规范,该情况下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企业或者机构所共同形成的一种具有规模性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但是企业集团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时,其内部的各个成员均需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且具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与经营权。同时,企业集团的各个成员之间能够进行参股或者交叉换股,从而产生一定资本纽带用于低于收购兼并风险以及外来竞争。另外,企业集团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一个核心的企业或者个人以绝对控股或者较多控股的方式进行掌控,但是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在掌控力度方面存在差异之处。
(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亦被称为“合理避税”,我国有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应该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提供过对法人或者自然人这一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投资行为、战略模式等理财涉税事项进行实现的安排与规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降低纳税风险等目标的谋划活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基本上会通过选择低税负方案以及滞延纳税时间两种方式。必须要明确的内容在于,税收筹划与逃税、漏税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性,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和明确的目的性,要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业务类型及现行税制
(一)建筑设计母子公司业务类型
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属于企业集团,基本上应该具备建筑工程甲级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城市规划乙级专项资质等,且要能够为客户提供建筑工程中包括规划、设计、建筑、景观、咨询等诸多方面的服务内容,且要能够根据设计方案、客户需求等提供施工图与施工配合的设计服务与阶段等。就A建筑设计母子公司而言,在上述业务类型以外,随着近年来城市综合体设计细分市场的出现,其逐渐开始重视向酒店、办公、商业等综合体开发领域发展,目前在建筑、机电、结构等领域均培养了一定人才,发展前景良好。
(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现行税制
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服务,其所有的业务基本上均需要根据房地产商以及其他客户所提供的要求进行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并且收取相应的费用。公司所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其中比较主要的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此三类税种的整体纳税金额在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纳税金额中占据绝大部分。
三、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税收筹划策略
(一)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和税收扣除两个方面。减税免税是依照税法规定减去纳税人的部分税收负担或免除纳税人的全部税收负担。税收扣除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其产业政策而在税收或费用方面给予的抵免和税前扣除政策。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并且在税收制度以及征收方面作出了一定调整。但是,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性,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要能够适应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此,我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会基于个别地区与行业一定政策照顾与鼓励,以此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例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不同地区规定高低不等的适用税额。此时,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充分的利用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的降低企业的赋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积极运用转化思想,创造能够与优惠政策相符的经营状况,令企业能够充分的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其次,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需要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实施调整经营决策,以便适应最新的税收优惠。最后,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需要充分的分析并且整合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
(二)利用税制要素进行筹划
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在利用税制要素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依据纳税范围进行税收筹划,该方面若要成功的规避纳税义务则可以避免成为征税对象以及避免成为纳税人,与此同时可以适当的减少应缴纳的税种,明确规避纳税并非代表不纳税,仅可以通过减少税种而减少税负,另外,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适当地进行应纳税种的替换,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第二,依据税基进行税收筹划,该方面首先可以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以直接减少纳税金额,并且可以合理的安排并控制税基实现的时间,由此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第三,依据税率进行税收筹划,此时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需要对比例税率进行筹划,或者对勒紧税率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因设计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有限,驻在外省的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小微企业)可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税,适用3%的增值税率。第四,滞延纳税时间,延期纳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税法、法规或政策规定,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当期应纳税额延期缴纳,以实现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国际税收词汇中对延期纳税作了精辟的阐述:“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延期纳税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延期确认收入。例如发生的应税服务可以采用分期确认收入比直接销售的纳税期迟,可以延期确认收入,继而延期缴纳税款。第二,提前确认成本费用等支出。例如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计入成本和费用;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在先进先出法、平均计价法等之间作出选择来提前确认成本支出。计价方法的不同,可以直接影响当期结转的成本费用,继而影响到当期应税所得额的大小。
(三)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筹划
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坑”等纳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积极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并且要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选择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法。第一,可以利用分摊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分摊方法主要是指企业各个独立组成部分进行摊销,主要的摊销会计事项包括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存货发出计价等。针对不同的会计事项若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则产生的摊销结果必定亦存在不同之处。第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会计估计进行税收筹划,该点需要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诸多活动中会出现一定的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必须要对其进行合理会计估计方能够更加科学且客观的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而后方能够令企业的管理层更加清晰的了解企业发展真实状态,以此作出正确决策,减轻纳税活动与税收负担。
(四)确定合理收款方式筹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先进的企业产生了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我国各个行业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便会根据不同销售方式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但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一定差异性。对于增值税而言,我国规定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情况下,不论所销售的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均需要以收到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相应凭据的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若采用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则必须将发出货物并且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若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或者采取赊销或者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则均必须将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鉴于此,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确定合理的收款方式,通过不同的收款方式有效递延纳税时间,由此能够进行税收筹划。
四、结论
为了促使我国市场经济获得更加健康且快速的发展,我国正在积极开展税收制度改革,此时为广大企业的财税管理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基础,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避税,在作出正确决策的情况下能够减轻纳税负担,尽可能的增加资金需求量以支持企业的运行与发展。就建筑设计母子公司而言,其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能够明确自身母子公司的业务范畴以及现有的税种和现行的税制。在此基础上,建筑设计母子公司要能够积极且充分的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制要素、会计政策以及确定合理收款方式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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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近年来,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如何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成为广大财务管理人员共同思考的问题。税费作为企业资金流出的一部分,对企业的现金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的税收筹划也随之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目前,施工企业的税费主要以营业税的就地缴纳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为主,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的缴纳为辅。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施工企业在各项税费的缴纳和筹划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
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必须熟知税法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市场预测等也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能胜任税收筹划工作。而现阶段施工企业普遍缺乏既精通税法,又了解相关知识的人才。
(二)税收筹划存在认识误区
在施工企业,许多人不了解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巨大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采取一切手段少缴税、不缴税,甚至偷税、漏税。没有真正理解税收筹划是在遵循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税收负担,取得正当合法的税收利益的一种活动。
(三)对税收筹划中的风险重视不够
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因征纳双方对税收法规认识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得税收筹划具有风险性。如不考虑这些风险因素,将会因错误的税收筹划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施工企业具体税收筹划
(一)营业税税收筹划方法
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暂行条例与以前条例在许多方面发生的明显变化。根据新条例,施工企业在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努力加强材料管控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缴纳的是营业税,而企业为施工生产而采购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均为增值税税目。施工企业作为增值税流转最后一个环节,成为事实上的负税人,其采购的材料、设备、配件均无抵扣项目。所以,在企业的日常施工管理中,材料的节超成为降低税负的关键。企业应努力降低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和设备采购。
一个工程项目材料将占据总成本60%-70%的份额,对于规格相同或相似的材料,应避免货出多门,与不同的材料供应商采购相同材料往往导致企业的计税依据混乱,税负居高不下。企业应坚持阳光采购和大宗材料招标,与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建立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的价格,节约原材料采购费用,降低计税依据,从而给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2.合理选择施工场地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的通知: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因此,施工企业生产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的工厂、车间应尽可能的设在施工现场,以适用于税率较低的营业税(建筑业3%),而避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风险。
3.巧妙利用营业差额纳税
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旧条例中关于建安企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也废止了“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从事跨地区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以及企业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新法条的执行,意味着施工企业与无论是否实行分包,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不再具有法定扣缴义务。旧《营业税暂行条例》扣缴义务人规定的执行,使得施工企业和所属劳务队伍的营业税以施工企业缴纳为主。劳务队伍和分包队伍凭施工企业税票,为施工企业开具劳务或分包发票。按照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施工企业法定扣缴义务人资格取消后,劳务队伍和分包队伍的发票以其自主缴纳为主,若施工企业仍然代劳务队伍和分包队伍缴纳税款,则劳务队伍和分包队伍不能凭借施工企业税票开具发票。
4.重视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不同合同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选择税率教低的合同方式,比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如果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当承包有关安装工程业务时,无论是否参与施工都应按照“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果施工企业只是单纯地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与建设方没有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按5%缴纳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公司设立地点
利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从生产经营之日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在西部及民族自治地区投资设立子公司,进行主要经营业务的转移,一方面可以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同时也可以享受到较低的税率优惠。
2.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
3.恰当地设立子(分)公司
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单位汇总纳税。因此,企业在设立业务部门时,可以适时选择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立的办事机构或分公司可汇总纳税,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纳税。据此,对于企业新设立的业务部门,由于刚开始运作时,一般亏损较多,因此组织形式以分公司为宜,以实现总分机构盈亏互抵,实现节税。对于目前亏损的子公司,可以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从而起到降低集团税负的作用。
4.做好子公司之间的合并、分立
除考虑企业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外,从税收角度,对集团成员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等并购重组,可以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由于各成员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收入的确认时间及方法、资产的计税基础、费用的扣除标准、应税所得的实现过程、缴纳税款方式都存在差异,因此,按照有利于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的目标对各成员企业进行并购整合,能大大减少集团整体税负,降低税收风险,实现企业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结束语: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变化很快,各种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和税收筹划人员要不断更新税法知识,时刻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实时了解国家的税收动态,从全局的角度把握好企业的税收筹划。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往往意味着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对国家税收政策意图的准确把握。企业在具体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其方法和思路并不应局限于本文阐述,还应以系统的观点来精心安排,妥善筹划,为企业实现预期利润及目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而努力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税法(Ⅰ)中国税务出版社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建设企业;税收筹划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于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为工程建设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作为工程建设企业,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税收环境的调整,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分析“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自身发展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合理的方式来采取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措施,有效降低工程建设企业的税负率,以促进工程建设企业的更好发展。
一、“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运作模式无法满足“营改增”的政策需求在我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对总包商的资质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这间接导致很多无法达到建筑工程项目总包方的承包人常常采取挂靠的形式开展工程项目,当前这种运作模式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用非常广泛,但是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实施与发展,这种挂靠的运作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增值税的相关管理标准与规范,在进行增值税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名义承包商需要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还要名义承包商开具出与其显影的增值税发票。在挂靠这一运作模式过程中,名义承包商基本上不参与到具体的工程施工当中,也没有办法有效地监督控制材料采购和工作人员工作等,但是名义承包商业要承包提供虚假开发票的风险。(二)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压力成倍增。加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建设企业纳税人的纳税压力在日益的增加,因为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一般纳税人只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营业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一般纳税人则需要支付百分之十一的增值税,除非是一般纳税人开展了清包工程、老旧工程以及甲供工程,且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备案,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百分之三支付相应的增值税。从明面上看,按照增值税的百分之三支付税款好像与之前所缴的百分之三的营业税没有区别,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价内税的营业税调整为了价外税的增值税,其可以促使建设企业大约占比35%的备案项目的实际税负率实现逐步下降,还有65%左右的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受到政策方面的很大影响,这一部分纳税人的税率增长了接近8%,从而导致建设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的利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二、“营改增”背景下加强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相关策略
(一)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国家最新税收政策。为了能够有效避免工程建设企业发生涉税风险,建设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需要与税务部门主动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快速掌握国家的最先增值税的税务变动情况,通过税务部门的专业解读,能够清楚地知道增值税的发票应该怎么开具,并且能够快速的辨别出增值税的真伪情况,让工程建设企业的全体人员意识到学习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是一大重点,从而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对涉税风险的危害认识,能够有效避开相关的税务风险。此外,作为工程建设企业的财会人员,要结合建设企业的经营现状全方面的分析和掌握企业的涉税状况,明确的划分工程建设的情况,弄清楚哪些建设项目属于老项目工程建设,哪些工程项目建设属于新项目,进而能够对不同资质的纳税人的实际纳税情况进行明确,最终采用综合性的方法进行对比分析,选择可行的税收筹划策略。(二)强化对财务核算的管理。对于财务核算而言,所涉及到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采集相关数据、整合和探究数据以及对各项明确进行核算等,作为工程建设企业在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的时候,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机制,不断优化财务核算方法,以此确保财务核算结果能有效满足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同时采用先进的财务核算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企业税务处理水平。在对财务进行核算当中,财务核算内容包括许多个二级科目,以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抵扣税额以及简单容易的征收增值税等,在应交增值税中还要对进项、销项以及减免税额科目进行设定。为了确保工程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在实际的财务核算过程中还要不断优化财务处理标准和流程,从而对施工过程中采购需要的成本进行核算和结算,还要立即做好进项税抵扣工作。工程建设企业还需要做好各项票据的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个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都有相关的凭证,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的质量,以免因为财务核算问题为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三)不断优化企业管理模式。在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企业管理模式的时候,一要优化发票管理。在对“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纳税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此时建设企业要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合理的筹划和编制纳税情况,以此最大限度的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对这一发票的合理使用,合理有效地抵扣相关税额,可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在开展工作时,建设企业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有效地开展相关的学习与培训,以此为工程建设企业的优化管理工作提供帮助。此外,建设企业在实际的经营与发展当中要加强细节优化与管理,比如在对所需要的材料进行购进时,要通过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来获取转向发票,减少企业的相关税务。(四)科学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需要承担的税务负担正在不断的增强,这对工程建设企业未来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但是这一变动也给工程建设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条件。因此,在“营改增”的发展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需要做好相关的数据采集工作,并且需要反复查证和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工作过程中,工程建设企业需要与实际的发展情况相结合,在有效地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每一个方面的税收筹划进行细化,从而为工程建设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利润,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企业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五)引入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促使工程建设企业所面临着业务内容、税收筹划等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要是只是依靠人力资本对税收进行筹划,会消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所取得的效果也不佳。因此,在信息化的背景下,需要将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系统引进到工程建设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通过这一手段的实施,不仅能够实现发票的电子化管理,同时还能提高增值税发票传递的效率。另一方面,对于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系统的应用,帮助工程建设企业实现对相关价格的网格化管理,通过将合作商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规模的合作商,通过比较不同规模下合作商的供货价格、相关的增值税发票情况以及信用等基本信息,来选择出最佳的合作商,以便帮助工程建设企业找到最优的价格管理效果,在很大程度节约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提升工程建设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