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5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国有经济功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调整方向;功能定位;国有经济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快速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国有经济能不能和谐稳定发展比较关键。但是国有经济能否实现其真正目标,主要取决自身的社会功能。但是从国有经济现实需求来看,目前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存在偏差,和市场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矛盾。因此,探讨国有经济功能定位以及调整方向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有经济功能定位探析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形势下,必须要对国有经济功能进行整体定位,合理调整国资布局、管理体制以及经营模式等,进而发挥国有经济最大作用。
1.明确思路,对现行的国有经济模式、目标以及布局进行调整
要确定其功能定位,首先要明确思路,只有正确的思路指引下才能够增强国用经济作用。
(1)明确经营目标,确保利益最优;事实上政府是整体利益代表与国有经济所有人,因此必须先调整自身行为,站在有机增殖立场调整国有经济发展与布局。为了实现保值增殖的目标,对土地要实现开发强度或者货币最优化思路,着眼整体利益有机增值。
(2)对国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确保国资的整体发展;按照常理政府确实不应该干涉企业经营,但是作为出资者必须要不断加强国企总体发展方向。目前许多国有资产的经营机构都属于行业与系统组建,整体实力不强,其资产固化现象比较普遍,阻碍着国有资产跨部门、系统流动与重组。因此必须要借鉴现代化管理经营模式,推动国有资产的证化及资本化,减弱这些机构行政特征,提升国有资产的经营能力,实现价值最大化,确保各种经营机构重组。
(3)对国资布局进行优化,体现国有资产活力与带动力。如今全国各地国资产业部门众多,而且分布在各个行业之间,但是相比之下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方面,国资相对比较少一些,大多数国企都是新增、相近的投资领域。因此就需要优化国资布局,降低国企在一般性竞争中的战线,朝着公益性、基础性以及现代服务、新型战略性的产业转型。
2.加强管理体制调整,逐渐实现统一管理
对于国有经济而言,必须要以利益最优化作为其价值取向,因此就要在目前管理机制上进行调整,从分散管理过度到集中统一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必须要追求目标最优,实现经济效率与效益最大化,这样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国有经济如果要实现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就必须要放弃分散管理、让权让利来促进企业的经济性,通过现代化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竞争。但是站在整体利益角度来看,国有经济目标最优不能够和国企利益最优形成同向合理,单纯依靠企业做大做强,是根本不能够实现国有经济的根本目标。所以,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实现统一管理上的整合,是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国有经济功能调整方向
虽然对国有经济进行了功能定位,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变化是复杂的,这就需要根据市场变化现状对国有经济功能进行调整。
1.从理论角度再认识国有经济定位;事实上固有经济应该属于政府职能之延伸,要对市场的失灵进行弥补,在以后发展中要进一步国有经济承担的社会职能及政治职能,让其回归到本位上。同时国有经济要首当其冲延伸到其他民营企业不愿涉入的行业领域,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民族稳定的行业。对于那些不需要国有经济来控制行业,要多给民营经济留够空间。
2.多角度再分析国有企业功能;事实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国有企业主要功能上存在“二重企业论”与“特殊企业论”这两种观点。这就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属于特殊企业,具备了社会效益最优化,为社会稳定及经济稳定做贡献,还要实现利润最大化,进入市场竞争,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
3.通过实践再完善国有企业的管理;虽然上面两种观点的立论基础存在差异,但是也是国有企业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反思。从国有企业的职能现状来看,目前存在任务不明、职能不清现象,也没有真正明确国有及私营企业间的界限,导致国有企业目标与职能更为模糊,有一些企业还走入极端,将利润作为了国企主要目标,将利润作为了衡量国企经营好坏主要的指标,而轻视了国企职能与社会效益,各种因素影响到国企功能定位,因此必须要在实践中总结问题,进一步完善国企的治理结构以及管理薪酬体制,不同类型、功能的国企要实行分类管理与考核。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只有明确了国有经济功能定位,才能够健全与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这就需要减弱国企控制功能,削弱法律和政策对国企在获取生产要素、市场准入等各个方面的优势,让国企真正回归到市场之中。同时还要强化国企的社会职能,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则,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确定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的调整方向,这样才能够健全现代化市场体系,才能够真正实现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海航: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三十年的理论与实践[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1).
[2]李荣融: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J].求是, 2007 (16).
[3]雷星晖:刘万才.从功能变迁看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J].经济体制改革, 2007 (2).
(一)企业国际化经营理论
有关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定义,国内外学者给出了形式不同但本质类似的解释。美国学者斯蒂范?罗博克在其著作《国际经营和多国企业》中指出:国际经营是企业超越国境线的经营行为,其交易内容不仅包括商品、服务、资本、人力资源等,还包括技术转让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美国约翰?费耶维舍教授在《国际经营管理》中指出:企业国际经营最基本的特征是经营活动涉及两个或更多的国家。美国理查德?罗宾逊教授在《国际化经营》中指出:企业的国际经营通常发生在一个以上的国家内,且要对社会或个人产生影响。国内学者张庚淼认为,相对于国内经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各种资源配置的经营活动。对比以上几种定义,可以明确的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本质是企业超越国境线在不同国家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环境理论
投资环境是指在投资活动过程中,投资主体所处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通常情况下投资环境与国际经营中投资主体所在国家的各类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关油气投资环境,国内学者穆献中将其定义为“围绕所在国家油气资源投资主体存在、变化发展并足以影响或者制约油气产业投资活动及结果的一切外部条件的总和”。这其中包括与油气投资与经营相关的资源、政治、经济、基础设施、社会等一系列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素。投资环境具有:划定性、指示性、动态性、系统性、不确定性和可改造性。
二、中国石油公司海外油气业务经营形势分析
(一)中国石油公司海外油气业务经营现状
中国石油集团的海外业务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探索发展阶段(1993―1996年)
海外投资经营之初,中石油定位于“国际化经营的初学者和参与者”,依靠自身在勘探开发技术方面的优势,从小项目做起,熟悉国际油气合作的惯例,培养人才,积累经验。在此阶段,中石油先后获得了秘鲁塔拉拉油田、加拿大南普斯库比油田和庄海勒油田、巴布亚新几内亚PPL168区块等项目。
2.基础发展阶段(1997―2002年)
自 1997 年,中石油确立了“争当作业者”的发展战略,在项目获取上,按照大中小项目并举、上中下游并行的作法,实现了海外业务的稳健发展。在此阶段,中石油获得的项目包括苏丹1/2/4项目、哈萨克斯坦阿克纠滨项目、阿塞拜疆 K&K 项目、委内瑞拉陆湖项目、印尼加邦区块等,并建成了苏丹原油外输管道、苏丹喀土穆炼厂、苏丹聚丙烯项目等中下游项目。
3.快速发展阶段(2003―2008年)
在集团公司“多元化战略、技术领先战略、低成本战略“的指导下,海外业务快速发展,至2008年,中石油海外业务遍布全球29个国家、75个油气合作项目,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链。海外原油作业产量6220万吨,权益产量 3055 万吨;天然气作业产量67.3亿立方米,权益产量46.5亿立方米。在此阶段,中石油海外业务进入乍得、毛里塔尼亚、尼日尔、阿尔及利亚、厄瓜多尔、叙利亚等国家,业务布局上基本建成了中亚、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战略合作区。
4.规模发展阶段(2009年后)
规模发展阶段,中石油海外业务定位是“成为国家石油公司和国际石油公司的优选合作伙伴”。在此阶段,集团公司中标伊拉克鲁迈拉、哈法亚和伊朗北阿扎干、南帕斯项目,收购哈萨克斯坦曼格什套石油公司和加拿大阿萨巴斯卡油砂公司麦肯河和道沃油砂资产60%权益,委内瑞拉胡宁4重油项目,实现了五大油气合作区的优化,基本完成了全球战略布局。
三、中国石油公司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策略建议
(一)国家层面
从政府、政党、民间多个层面入手,借政府外交、政党外交和民间外交之力,进一步加强与资源国之间正常稳定的外交关系,不把政府或者国家之间的关系变成简单的你买我卖的私人关系,而是致力于建立制度性的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二)企业层面
中国石油企业肩负着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社会责任。随着中国原油与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国有石油企业纷纷走出国门,通过收购油气资产和并购油气公司等方式实施“国际化”战略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国际石油巨头和西方大石油公司相比,中国石油公司海外资产比例仍偏低,资产结构较为单一、资产效益仍偏低。面对国际油气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中国石油公司应借助国家总体实力的提升和相关政策激励的契机,继续坚持“国际化”战略,继续选择合适的并购目标,深化海外油气合作,不断提高资源获取能力;牢牢把握“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的,不断优化资产组合,提升公司价值与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 呼吸功能衰竭; 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 血液灌流
【Abstract】 Objective:To evaluate the effect of continuous venous venous venous blood filtration(CVVH) combined with hemoperfusion(HP) in the treatment of acute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poisoning(AOPP) with respiratory failure.Method:34 cases of AOPP with respiratory failure,who were treated in emergency department of our hospital from June 2013 to June 2015,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e control group (17 cases) and the observation group (17 cases).Based on conventional treatment and mechanical ventilation,the control group was treated with HP,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treated with HP combined with CVVH.The treatment effects of the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Result:The dosage of atropine,mechanical ventilation time,coma to waking time,ChE activity recovery time and ICU stay time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P
【Key words】 Acute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poisoning; Respiratory failure; Continuous venous venous blood filtration; Blood perfusion
First-author’s address:Pingxiang People’s Hospital,Pingxiang 337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6.32.032
有机磷农药(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s,OPs)是我应用最广、用量最大的农业杀虫剂[1],种类繁多,如敌敌畏、乐果、对硫磷等,药效高、易分解,而当这些农药短时大量进入人体后会造成以神经系统损伤为主的一系列伤害,即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cute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poisoning,AOPP)[2]。AOPP是急诊科常见的危重症之一,具有病情重、进展迅速、致残率及死亡率高等特点,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及生活质量[3]。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AOPP的抢救成功率得到明显提高,但仍有10%左右的死亡率[4]。临床资料显示,AOPP发生后,约有80%的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呼吸功能衰竭,而呼吸功能衰竭是造成AOPP死亡的主要原因,其致死率可达45%以上[5]。因此,积极治疗呼吸衰竭是提高AOPP抢救成功率的关键[6]。本研究将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联合血液灌流(HP)用于AOPP合并呼吸功能衰竭的临床治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参考文献
[1]赵曙光,解新良.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救治进展[J].中华全科医学,2011,9(9):1448-1450.
[2] Zhang J W,Lv G Y.The significance of the measurement of serum xanthine oxidase and oxidation markers in patients with acute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poisoning[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edical Research,2010,38(2):458-465.
[3]范小勇.丁酰胆碱酯酶活性评估院前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病情及预后的应用研究[J].重庆医学,2014,43(30):4028-4029.
[4]熊俊.血液灌流对急性重度有机磷中毒的疗效观察[J].临床急诊杂志,2014,15(10):638-639.
[5]胡智,杜凯音,李勇,等.呼吸机辅助通气救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呼吸衰竭23例[J].人民军医,2015,58(3):324.
[6]胡安.生命支持下改良洗胃术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呼吸衰竭研究[J].重庆医学,2014,43(27):3622-3624.
[7]赵姣云.联合血液灌流及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合并呼吸功能衰竭的应用效果[J].中国现代医生,2016,54(12):75-77.
[8]樊考林,杨建东,曾卫华,等.白介素10对有机磷农药中毒大鼠脏器保护作用的研究[J].江西医药,2013,48(4):338-339.
[9]陶贤洲,王佐.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致呼吸衰竭的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医学, 2014,35(9):1273-1275.
[10]胡兴洲,金辉纯,徐素萍,等.血液灌流联合机械通气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疗效观察[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3, 3(1):75-77.
[11]叶淳娟.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合并呼吸功能衰竭的急诊抢救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25(19):581-582.
[12]关伟.血液灌流联合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治疗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42例临床分析[J].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2,38(3):500.
[13]余祖鹄,徐方林,李峰.B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治疗难治性心力衰竭的观察[J].江西医药,2009,44(8):776-778.
[摘要] 目的 探讨腹腔镜微创远端胃癌D2根治术治疗老年胃癌的效果及其对免疫功能、低氧诱导因子-1α(HIF-1α)和结肠癌转移相关基因1(MACC1)表达的影响。 方法 选取2009年2月~2013年8月于四川省崇州市人民医院诊治的78例老年胃癌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腹腔镜微创远端胃癌D2根治术组(微创组)和开腹远端胃癌D2根治术组(传统组),每组各39例,比较两组患者的近远期疗效、并发症情况、治疗前后免疫功能、HIF-1α和MACC1表达水平。 结果 微创组患者术中出血量少于传统组,胃肠道功能恢复时间短于传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传统组(P < 0.05);两组患者手术时间和淋巴结清扫数目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两组患者平均生存时间、1年生存率、2年生存率和局部复发与转移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两组患者治疗后IgM、IgG、CD4+和CD4+/CD8+水平较治疗前升高,CD8+、HIF-1α和MACC1水平较治疗前降低,且微创组上述指标的改善程度明显优于传统组(P < 0.05);两组患者治疗前后IgA和CD3+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 腹腔镜微创远端胃癌D2根治术可显著提高老年胃癌患者的近期临床疗效,改善患者免疫功能,抑制肿瘤相关基因HIF-1α和MACC1的表达。
[关键词] 腹腔镜;胃癌;免疫功能;低氧诱导因子-1α;结肠癌转移相关基因1
[中图分类号] R73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6)03(b)-0021-04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efficacy of laparoscopic minimally invasive distal D2 gastrectomy in the treatment of elderly gastric cancer and its influnce on the expression of immune function, hypoxia inducible factor-1α (HIF-1α) and metastasis-associated in colon cancer 1 (MACC1). Methods 78 cases of elderly patients with gastric cancer from February 2009 to August 2013 in People′s Hospital of Chongzhou City, Sichuan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research objects and divided into laparoscopic minimally invasive distal D2 radical resection group (minimally invasive group) and D2 radical resection group (traditional group) by using the random number table method, each group had 39 cases. The short- term and long-term clinical efficacy, complications, the immune function and the levels of HIF-1α and MACC1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 were compared between two groups. Results The intraoperative bleeding volume of minimally invasive group was less than that of traditional group, gastrointestinal function recovery time of minimally invasive group was shorter than that of traditional group, incidence rate of adverse reaction in minimally invasive group was lower than that in traditional group (P < 0.05).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on the operation time and the number of lymph node dissection between two groups (P > 0.05). The average survival time, 1 year survival rate, 2 year survival rate and local recurrence rate between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 with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P > 0.05). After treatment, the levels of IgM, IgG, CD4+ and CD4+/CD8+ in two groups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ose before treatment, the levels of CD8+, HIF-1α and MACC1 in two groups were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ose before treatment, the improvement of these indicators of minimally invasive group were better than those in traditional group (P < 0.05).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on the levels of IgA and CD3+ in two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 (P > 0.05). Conclusion Laparoscopic minimally invasive distal D2 gastrectomy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short-term clinical efficacy of elderly patients with gastric cancer, improve the immune function and inhibit the expression of tumor related genes HIF-1α and MACC1.
一、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目标,就是要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途径的选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要体现整体性原则。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以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导性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不是不要国有经济,而是要去其枝叶,壮其主干;不是削减国有资本的绝对量,而是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此外,国有经济还承担着一些体现制度特征和国家利益的特定功能,这包括: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在那些关系国家竞争力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等。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有利于上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和特定功能的实现。
三、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
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实力,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和象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因而在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要坚持规模化原则,要有利于国有经济规模水平的提高。
四、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的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方面的实物化,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这既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其资产能否顺利地流动。因此,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要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的新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是多方面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对其进行调整,不能仅着眼于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状态,而应在这一过程中,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的领域。因此,对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整,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使增量国有资产的进入,不是对不合理的存量布局进一步强化,而是一开始就依托新的机制,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一、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目标,就是要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途径的选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要体现整体性原则。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以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导性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不是不要国有经济,而是要去其枝叶,壮其主干;不是削减国有资本的绝对量,而是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此外,国有经济还承担着一些体现制度特征和国家利益的特定功能,这包括: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在那些关系国家竞争力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等。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有利于上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和特定功能的实现。
三、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
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实力,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和象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因而在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要坚持规模化原则,要有利于国有经济规模水平的提高。
四、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的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方面的实物化,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这既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其资产能否顺利地流动。因此,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要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的新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是多方面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对其进行调整,不能仅着眼于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状态,而应在这一过程中,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的领域。因此,对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整,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使增量国有资产的进入,不是对不合理的存量布局进一步强化,而是一开始就依托新的机制,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所有企业都存在这种矛盾。对国有经济而言,解决这种矛盾,主要是要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创新。
4.机制性矛盾
即国有经济所特有的运营机制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在运营机制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国家是所有者,国有经济无论采取何种制度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其运营都要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发生联系,因而如何提高国家或政府的效率、合理确定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国有经济在运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二是国有经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国家,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拥有,因而如何提高国有经济运营效果与相关主体的利益关切度就成为国有经济运营机制的一个关键。国有经济的这些特点,要求在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在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部门机构以及国有企业中,建立既适合国有经济有效运营、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运营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但是,在国有经济的运营实践中,这种机制往往是待完善的,从而产生出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对所有的经济类型、所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一般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对所有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则具有普遍性。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通过探索和创新,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
5.功能性矛盾
即由国有经济本身所特有的功能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决定了一些国有企业不能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生产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往往要服从于有关的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经营行为也往往要符合一定的公益准则。从一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偏离利润目标往往与市场机制发生矛盾。这种矛盾主要存在于承担国有经济特殊功能的国有企业,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特殊的政策,达到国有企业的利润目标和社会目标、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四、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新世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是中心环节,其基本点应是进一步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所有企业都存在这种矛盾。对国有经济而言,解决这种矛盾,主要是要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创新。
4.机制性矛盾
即国有经济所特有的运营机制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在运营机制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国家是所有者,国有经济无论采取何种制度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其运营都要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发生联系,因而如何提高国家或政府的效率、合理确定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国有经济在运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二是国有经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国家,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拥有,因而如何提高国有经济运营效果与相关主体的利益关切度就成为国有经济运营机制的一个关键。国有经济的这些特点,要求在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在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部门机构以及国有企业中,建立既适合国有经济有效运营、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运营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但是,在国有经济的运营实践中,这种机制往往是待完善的,从而产生出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对所有的经济类型、所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一般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对所有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则具有普遍性。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通过探索和创新,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
5.功能性矛盾
即由国有经济本身所特有的功能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决定了一些国有企业不能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生产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往往要服从于有关的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经营行为也往往要符合一定的公益准则。从一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偏离利润目标往往与市场机制发生矛盾。这种矛盾主要存在于承担国有经济特殊功能的国有企业,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特殊的政策,达到国有企业的利润目标和社会目标、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四、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新世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是中心环节,其基本点应是进一步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一、国有经济及国有经济控制力概念
普遍认为现代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这些职能:维持经济稳定和增长、实现物价平稳和充分就业、推进收入公平分配。为了实现这些经济职能,政府被赋予一些控制经济的权力和实施这些权力的条件。控制在这里的含义是完全技术性的。它是指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政府根据其效用函数,确定政策目标,即经济系统要达到的状态变量。通过改变控制变量的值来改变经济系统的状态,从而实现其政策目标。因而,控制力就是指政府通过改变控制变量来改变状态变量,从而达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实际逼近程度。当政府采用一些政策使某些目标很快很好的实现时,可以将之定义为控制力大,反之则小。
研究国有经济控制力问题,必须从国有经济的概念谈起。一般认为,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按目前的统计分类,应当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企业中的国有成份。
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概念,首先是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报告指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据此认为,“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指国有经济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民经济中方向性的、具有产业主导地位的行业和领域,通过控制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引导的调节能力,通过控制国防、战略性物资生产部门、高科技领域等部门,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通过控制社会公共部门,保证社会稳定的保障能力的总和,着重体现为国有经济控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程度,具体体现在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调节能力和保障能力。
二、影响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主要问题
我国国有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国有经济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为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权稳定服务,这就决定了我国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分布范围和比重要高于其他国家。
1、国有经济布局合理性问题。国有经济布局合理与否,决定国有资本能否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我国国有经济的分布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尤其是国有资本仍大量分散于自身并不具备明显优势的一般竞争行业和中小型企业,使有限的国有资本不能被有效集中使用,严重削弱国有经济的素质和竞争力。同时,行业中的“过度拥挤”,不利于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并最终影响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发挥。除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外,国有资本还广泛分布于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工业和一般业。据统计,我国608个工业小类中,国有企业涉足604类占99.3%,大中型国有企业涉足533类占87.7%。就是一些竞争性的加工工业和一般竞争行业,国有经济的比重仍然偏高,如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3个门类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均超过50%;冶金工业国有化程度超过60%,汽车工业国有化程度超过70%。
2、国有控制企业的经营绩效问题。国有控制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主体,担负着许多的社会功能,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像其他经济类型企业那样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国有经济广泛存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有大量的国有控制企业存在。在这些行业,国有控制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参与竞争,它们在行业内的地位和控制力与其经营绩效密切相关。即使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有控制企业的运营也要讲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果国有控制企业因经营无方导致长期巨额亏损或者政策性亏损超出了它产生的社会效益,再谈控制力也就失去意义。国有企业经济效率相对较低,整体素质差,竞争力弱。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资产的比例为66.8%,但其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所占比例仅分别为43.7%和45.5%,净资产收益率只有6.63%,远低于其他所有制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8.71%,不仅远低于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而且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比重大、利润高的六个行业(石油、烟草、钢铁、交通设备、电子和通讯、发电),除烟草外,非国有企业总资产贡献率都显著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高近2个百分点。
3、国家控制经济的手段和方式变化。国家对经济实行控制的手段和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直接控制只是其中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用法律(法规)手段等间接方式来调控经济将会被越来越多地采用。这样,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要求将会相应降低。因此,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对国有经济的发展及其控制力的变化有着很大的影响。
三、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有效途径
国有经济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是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质量,保持国有经济适度的控制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是积极稳妥地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保持必要的数量和比重。改善和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需要保持必要数量的国有经济。没有一定的数量和比重,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就无从谈起。国有经济这种必要的数量和比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保持必要的规模和比重;二是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国有经济应继续处于支配地位;三是在不同地区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有所差别,但应保持一定的规模。为此,一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中的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加快发展主业,增强竞争力,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三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加大国家对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支持力度,通过市场机制淘汰效率低、失去竞争力的企业。
关键词:国有经济;效率与公平;效率悖论;完善体制;垄断
中图分类号:F12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9-0133-04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国有经济效率与公平问题的争议交锋激烈。效率方面的争议,集中在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是否较低,其利润增长是否主要来源于垄断,是否存在政府的特殊保护从而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公平方面的争议。集中在国内贫富差距扩大的状况,主要是缘予国有企业改制、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还是缘于国有垄断高福利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并且对上述两方面问题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一般来说,坚持国有企业低效率观点的学者,更倾向于否定贫富差距扩大是由于国企改制、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所致,而更支持应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降低国有经济比重、扩大非公有经济进入领域。提高国民经济总体效率,反之亦然,认真分析上述争议,既有利于深化对国企改革的认识,也有利于为国有经济下一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决策参考。
一、国有经济整体上存在非效率性
纵观近10年来关于国有经济效率的研究,早期的研究以及利用国有经济早期数据(2005年之前)的研究大多从某个方面论证了国有经济低效率。这些研究主要通过数值列表或计量经济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企的技术效率低于非国有企业;(2)国企的资本配置效率低于非国有企业;(3)国企改制后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对就业也有积极作用;(4)国企存在政府保护与预算软约束问题,其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垄断。然而最近的研究则出现了风向转换。尽管一些研究仍然支持国有经济低效论,但其中的一个突出变化在于持相反观点的研究成果明显增多,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企综合效率与非国企至少不存在显著差异,国有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正效应;(2)国有经济社会效率绝对占优,过去国企财务绩效不佳主要是由于其承担的社会成本较高;(3)目前,国企发展的环境体制均已发生变化,已不存在政府的特殊保护与预算软约束问题,大多数国企处于竞争性行业,其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效率提高,不要片面强调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见表1)。
上述争议双方实证分析结论迥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所选取数据的时间段不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国企改革早期阶段,国有企业相对非国有企业总体效率较差的事实。而近年来,随着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竞争性市场体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其效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另外,就时代背景而言,转轨初期的国企改革,新自由主义理论影响较深,早期研究更多地论证国有经济非效率性,而近期随着中国模式的崛起,尤其是我国政府及国企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方面的良好表现,使得理论界开始重新审视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
分析结论迥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所选取的指标不同。指标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从而存在所谓的“效率悖论”。不过,与原先世界银行界定的“从微观财务角度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全要素生产率来看是有效率的;从微观竞争和经济比重的变化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宏观经济影响来看是有效率的:从生存竞争指标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宏观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来看却是有效率的”这一“效率悖论”不同,当前国有企业的“效率悖论”具体表现为下述内容:全要素生产率、技术进步率较高,而技术效率、规模效率较低;工业增加值率较高,而总资产贡献率较低;劳动生产率较高,而资产增加值率较低(见表2)。而实证分析已经表明。国企在宏观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方面可能存在非效率,并且现阶段国企对宏观经济影响的效率性其实是不明确的。
下面进一步分析国企的“效率悖论”。国企效率较高的指标主要包括全要素生产率、技术进步率、工业增加值率和劳动生产率。先看劳动生产率,其值: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由于国有企业减人增效、收缩战线。加之人均资本远高于民营经济,不难理解国有经济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原因。由于全要素生产率可进一步分解为技术进步(如新技术或新产品)、技术效率(如管理效率提高或生产经验积累)及规模效率,而国有经济技术效率、规模效率较低,所以实际上全要素生产率较高的根源可归结为技术进步率较高。国有经济技术进步率较高的原因,在于金融支持等因素使其拥有相对充裕的资金大规模引进先进技术,以及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倾斜等因素(见表3),而目前金融体制已成为制约私营企业创新的普遍障碍。工业增加值率=(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工业总产值×100%,目前,国有经济以改善技术为主的大规模投资提高了技术进步率。进而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产出,并且国有经济集中的领域需求约束相对较小,从而导致工业增加值率较高。
关键词:所有制制度 创新 可持续发展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还存在国有经济低速低效运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究其原因,是僵化的国企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企业办社会、国有资本剥离、大量冗员分流等无法得到及时、迅速地解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改革一定要把握原则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是要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起来,投入到真正需要国有经济进入和加强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国有经济管理方式必须从国家管理国有企业转变到经营国有资本,大量竞争性领域交与非国有经济来投资、经营和发展。
1.1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第一,要把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同所有制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有重大社会效益的,如基础设施、国防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及支柱产业的重大骨干企业,国有经济要坚决控制。其他都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予以积极推动。国有独资企业,也要面向市场、适应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竞争土体。尽管竞争性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从传统计划经济承接下来国有经济面面俱到的配置格局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应该退出的没有退出,应该重点发展的也没有得到重点支持。
第二,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大力发展股份制,通过国家控股和参股影响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加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要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管理、资金实力强,有市场,信誉高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有条件的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支持和引导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要以推进国有投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
1.2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
建立多个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有效运用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公司作为法人以竞价投标方式竞争国有资本经营权,并独立承担风险。一旦获得权,就可以直接投资持股,取得利润,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为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加强政府对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管,建立充分、客观公正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要利用会计师、证券分析师、资产评估师对公司投资决策、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作出负责任的评价与判断,据此对公司职工实行奖励和惩罚。
1.3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整体效应
第一,继续“抓大”。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其在资本营运、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国有经济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推动国有资本向三个方向集中。即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以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
第二,继续“放小”。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步伐。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社会化水平。要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2 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2.1明确界定产权,建立集体企业产权制度
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准确界定产权。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准确合理地界定产权,是建立科学产权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二是科学评估资产。资产评估是集体资产增值和保值的基本保证。为了科学地评估资产,要坚持准确、科学和合理评估原则,如实反映资产客观情况,既维护所有者权益,又不损害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及其权益;正确处理单项资产评估与总体资产评估的关系;正确处理有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关系。三是搞活产权流通。企业产权转让渠道畅通,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产利润率,实现企业内部产权转让和外部转让。四是改革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的行政管理与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要分开;集体资产出资者所有权与集体企业法人财产权要分开;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产权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明晰、产权转让灵活、资产结构优化的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五是加快集体资产管理立法。六是完善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实现形式。根据目前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现状,以采用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较为适宜。
一.导论
新制度代替旧制度需要经历一个时间段,这就是诺斯等人所称的制度变迁的时滞(戴维斯和诺斯,1971)。中国金融制度变迁作为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转型的一部分,其与经济体制其他组成部分相比的超长时滞,已经影响到了经济转型的整体绩效。
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戈德史密斯(1969)和麦金农(1973)等人采用实证方法,证明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存在紧密联系。肖(1973)从分析金融中介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角度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金融深化”的概念。King和Levine(1993a,b,c)分析了80个国家1960-1989年的经济数据。他们发现在经济和金融之间存在的高度相关性。同时发现证据证明金融发展水平是未来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指示器。Levine(1997)从金融体系降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证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国内学者谈儒勇(2000)、武剑(2000)、韩廷春(2002)、周立(2003)等也从实证角度验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密切关系。
尽管中国与西方国家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密切关系方面存在一致性,但是中国的金融制度却与与西方国家以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市场化金融制度有很大不同。“二重结构”下的国家金融控制,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所有制歧视,至今仍然是中国正式金融制度的两大基本特征(张杰 1998)。中国金融制度的所有制歧视,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和消费品交换领域的正式制度,不仅限制了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影响了整体经济绩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非正式金融规模的扩大(Allen,Qian和Qian,2000)。脱离了国家监管的非正式金融活动,尽管为民营经济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但其完全自由的市场化运作,也增加了国家金融体系的风险(钟伟、巴曙松等,2004)。
张杰(1998)、林波(2000)在诺斯(1981)的国家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中国金融制度变迁中的国家模型与效用函数,他们都将能否实现国家效用最大化作为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转轨时期,即得利益集团与新生力量之间对市场规则制定权的竞争,已经影响到了国家的决策(比如近期国家对某些过热行业违规民营企业的查处,以及新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出台,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国家决策正在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国家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决策行为,使之能更好地协调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现有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加入利益集团理论,能够更好地解释中国金融制度的变迁进程,以及为加速中国金融制度的变迁提出对策。
二、中国经济民营化与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性
非国有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增长成为中国经济近年来最大的亮点。但是,由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性,使得非国有经济获得的金融支持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协调。由此派生出了非正式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正式金融体系中的金融资源浪费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1)已经使用赣州地区的经验性数据,分析了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性给非国有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一部分进一步采用全国的数据对此进行全面分析。
(一)中国经济民营化与正式金融体系的所有制歧视
1.中国经济的民营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放宽非国有经济可进入领域,鼓励非国有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03年我国非国有经济工业增加值达到21637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的52.7%。如果加上第一、第三产业中的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则非国有经济比重将超过国有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推动力量。图一列出了1985-2002年间,非国有经济在我国工业部门中的地位和比重。
正是由于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因此有人提出了中国经济“民营化”的说法(陈雨露等,2004)。我们认为,尽管从结构上看,国有经济仍然掌握着国民经济的核心部门,不过从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的比重来看,现在提出中国经济具有民营化趋势并不为过。今年1-7月,全国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16亿元,其中非国有部门完成投资11406亿元,占42.1%。实际上,非国有部门强劲的投资增长,已经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图二展示了1985-2002年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长情况。
图二描述了1985年以来非国有经济投资总量及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变化情况。自1993年前后起,非国有经济开始迅速增长,并在2002年达到了总投资的56.6%,超过了国有部门,成为我国投资增长的第一推动力量。
2.中国的金融抑制和所有制歧视
长期以来,中国金融体系承担着某种财政功能,特别是对国有经济的财政补贴功能(张杰,1998;周立、胡鞍钢,2001)。这一点,在改革后所以尤显重要,主要原因在于国家为了保证改革过程中的体制内稳定,而不得不对国有部门提供持续的补贴(张军,1997)。因此,国家直接控制下的金融体系,将金融资源的绝大部分配置给了国有部门。尽管国有部门的产出效率和产出总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
正式金融体系对于国有经济部门的偏向,构成了中国式的金融抑制。但与赫尔曼等人(1996)提出的金融抑制目标完全不同的是,中国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直接干预,是为了实现社会稳定,而不是培育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加之政府、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由于问题而引发的大量X低效率,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根据周业安(1999)的估算,1992-1997年间,由于金融抑制而形成的贷款损失高达12512.66亿元,总资金漏损达25795.83亿元。两项之和相当于2003年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2.6%。
图三描绘了以国有工业为代表的国有经济总量增长趋势,及同时期国有经济所获得的信贷资金支持。从图中可以看到,1995年以前,国有经济在充足的信贷资金支持下,保持了稳定增长趋势。但从1995年后,国有经济的增长幅度开始放缓,而与此同时国有部门所获得的信贷资金总量却没有同步放缓,而是继续迅速增长。由此反映出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资源非市场化配置和国有部门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国家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是以对非国有经济的所有制歧视为代价完成的。金融体系对非国有经济的歧视表现为限制非国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信贷市场,限制非国有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以保证金融资源对国有部门的集中供给。非国有部门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及其所获得的信贷资金支持的比较,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据统计,金融机构对非国有部门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在1993年达到21%的高点以后,即一路下滑,到2002年这一比例已经降到13.3%的历史低点(图四)。
将图一、二、三综合比较,不难看出我国非国有部门的经济贡献及其所获金融支持之间的巨大差异。而且直至目前,金融体系对于非国有部门的歧视,仍然没有根本性改变。
(二)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与非正式金融安排
1.中国金融制度的滞后性
中国金融体系从原来的人民银行单独行使全国金融职能,发展到现在的以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相分离的多元化银行体系和初具规模的证券市场体系,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且自始至终,国家始终保持着对金融体系的控制。
最初,国家主要通过对人民银行来控制全国的金融资源;1983年前后,经济的强劲增长和金融资源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得国家仅通过人民银行已经不能十分有效地控制全国的金融资源,于是陆续成立或恢复了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这四家银行分别代表国家负责不同领域金融资源的筹集、管理和分配,资源的最终支配者仍然是国家;1994年,国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并提出国有专业银行要向商业银行转化。但这里面的一个隐含的前提是,国有银行的商业化不能妨碍国家对金融资源的直接控制,显然国有银行的商业化目标与国家对金融体系的功能定位存在本质冲突,而这实际上也成为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时至今日,掌握着全国70%金融资源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仍然在进行之中,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国有银行股权多元化方案和具体的改革时间表,但是如果国家不肯放弃对金融资源的直接控制,改革的效果如何仍难以预料。
从证券市场发展进程来看,中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之初的目标就非常明确: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筹集资金。实际上是国家从单纯追求对国有经济的货币性支持转向寻求货币性金融支持和证券性支持并存,以缓解国有银行过度集中的金融风险(张杰1998)。因此,证券市场与银行体系的功能几乎完全一样,即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支持。从图三可以发现,近10年来,国有经济所获得的信贷支持呈快速增长趋势,这一趋势至今仍然没有减弱。而且国家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显然与国有经济的效率无关。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落后于其他经济领域的改革,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也低于其他要素和消费品市场。其核心表现就是前文所述的金融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部门贡献的非对称性,也就是金融体系的所有制歧视;以及由此派生的利率的非市场化决定。
2.中国非正式金融安排
非市场的组织形式常常随着市场的缺失而出现(Arrow,1963)。在缺乏正式金融体系支持的情况下,中国非国有经济若要实现高速经济增长,就必须借助于非正式金融安排。非正式金融安排通常是指在正式金融体系之外发生的,不受监管机关监管的金融交易。实际上,多年来我国各类型经济部门投资的主要部分都来自于内部积累和非正式金融安排(表一)。
从表一可以发现,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贷款在企业融资中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显然,即便对于高利润行业而言,企业在短时间内靠自我积累凑足60-70%的投资资金,也是比较困难的。而且那样会大大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因此企业必须通过自我积累和银行信贷以外的渠道,筹措投资资金。更直接的数据来自于2002年中国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中国私营企业的启动资金中有18.75%来自民间借贷,即非正式的金融安排。农业和商业积累资金占38.41,银行贷款仅占13.85%。
史晋川等(1997)证明,民间金融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Allen、Qian和Qian(2002)也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发现并分析了中国非正式金融体系的存在,他们认为这种基于个人信任的非正式金融安排应该与正式金融体系一道得到发展。Montiel (1993)对一些欠发达国家的研究发现,在这些国家中非正规金融大约占其金融市场总量的33%到75%。在一些国家中,非正规金融已超越商业银行而处于主导地位。非正规金融的规模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金融抑制的程度,随着金融抑制的减弱和消失,非正规金融的规模也会逐步缩小。杜朝运(2001)分析了中国农村的非正式金融安排,他认为非正规金融只能是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必然要被对应于基础制度的正规金融所取代。
非正规金融游离于正式金融体制之外,不受监管机关限制管理,完全依靠个人信誉维系。这种近乎原始的金融活动注定要被现代化的正式金融体系所代替。
至于对应于非国有经济部门的非正式金融安排,实际上是中国金融制度变迁滞后性的另一方面表现,它的规模也会随着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加速而缩小。
三、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利益集团理论解释
(一) 对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已有解释
中国经济改革始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控制着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进程。原因是政府拥有相对于其他利益集团的绝对政治权力优势和资源配置权利优势(杨瑞龙,1993,1998;张宇燕 何帆,1997;)。因此有人认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当然也包括金融制度的改革)取决于政府及其核心领导者的偏好及效用最大化(胡汝银,1992)。金融制度变迁方面,张杰(1998)在金融制度变迁国家决定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诺斯的国家理论为基础的国家效用函数,其核心内容体现了国家追求金融资源支配权的偏好及相对应的约束。林波(2000)进一步扩展了国家效用函数,增加了金融安全和金融资源使用效率等新的内生变量。
对于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由国家主导的观点,很早就有人提出异议。周其仁
(1994)、杨小凯(1998)、张军(1999)、光(1999)、周业安(2000)均依循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传统,将中国改革进程解释为政府对于制定外生规则的逐步退出,和内生规则对于外生规则的决定性地位逐步确立。杜恂诚(2000,2002)从经济史的角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比较了我国近代史上市场自发的金融制度变迁和政府主导下金融制度变迁两种路径,从而展示了自由金融市场在制度变迁方面的优势。段银弟(2003)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对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和方向进行了描述。当然,基于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的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滞后特征,目前中国金融制度的变迁仍然是政府在起决定性作用。但是显然政府已经不是金融制度变迁方向和进程的唯一力量。
陆磊(2000)的研究证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少数国有机构垄断金融市场的格局,成为形成独立利益集团的必要条件。利益集团掌握着足以影响政府决策的资源,并以此寻求自身利益。失去制约和监督的利益集团活动,会对金融市场和消费者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二) 中国金融制度变迁滞后性的利益集团因素
1.中国金融制度结构的耐久性
在张杰(1998)提出的国家直接控制金融资源支持国有经济增长的要求已
逐步放松的情况下,金融制度体系却并没有及时响应和发生积极转变,非国有部门融资困难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金融制度变迁仍明显滞后于与其相联接的投融资制度、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根据诺斯(1990)、青木(2000)等人的观点,整体性制度安排能够经受住环境的变化,而表现出耐久性,最重要的原因是制度按照维持现状的方式根据参与人的政治权力和技能赋值,使现行制度下的即得利益者能够拥有维持现状的资源和能力。此外,制度化和参与人能力发展的反馈机制也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耐久性。中国渐进改革中形成的即得利益集团,具有阻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动机和能力,而这无疑大大减缓中国的改革进程(Sachs 胡永泰 杨小凯,2003)。
2.中国的“政治银行家”集团与“政治企业家”集团
根据奥尔森(1965)和斯蒂格勒(1971)的研究,产业监管制度主要是为特定利益集团服务,而不是为公众服务的。如果利益集团的规模足够小,那么集团就有充分的激励去影响政策制定者,以制定有利于自己的监管制度。正如陆磊(2000)的研究所发现的,中国金融市场由少数金融机构垄断,这些机构完全可以组成独立的利益集团,并采取行动影响政策制定者,使其制定的制度更有利于该集团。
中国的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多重目标,以及其所存在的严重的委托―问题,使其领导者具有“政治银行家”(罗金生,2002)和“政治企业家”特质。
二者的效用函数具有很大相似性,既追求货币收益(与银行和企业效益挂钩的个人收入)也追求非货币收益(权力、政治支持、社会声誉等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银行家所承担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国家对银行自身效益指标要求相对弱化。因此按照上级指令分配金融资源,成为政治银行家的核心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决定了其非货币收益的多少。而在金融资源分配过程中的个人非正规货币收益,也决定了政治银行家的货币收益总量。在青木(2000)的分析框架下,由旧体制长期培养出来的政治银行家,已经习惯于旧金融制度下国有银行的角色定位和个人利益分配结构,其个人知识和技能的发展,也与这种定位和利益分配结构相适应。政治银行家成为旧制度的坚定捍卫者。当政治银行家群体目标一致,掌握了足以影响政策制定者决策的资源,并且规模足够小的时候,就有可能形成政治银行家集团,共同行动以阻碍金融制度向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迁。
作为国有企业领导者的政治企业家,已经习惯了现行金融制度下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长期的无效率金融资源供给。金融制度任何市场化变迁,都会改变有利于国有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置格局。因此政治企业家也有充分动机形成一致行动,影响政治决策。只不过由于政治企业家群体规模较大,难以控制广泛的“搭便车”现象,因此政治企业家不易形成有效率的利益集团。不过,随着国有企业数量的逐步减少和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管理权限的集中,这一群体也开始具备了形成利益集团的必要条件。
政治银行家集团和政治企业家集团目标一致,利益趋同,具备形成一致行动的基本条件。而且这两大集团拥有足够的资源和政治影响力,以继续保持现有的金融制度框架。而以非国有企业为代表的新兴利益集团,其经济和政治实力,都无法与政治银行家集团和政治企业家集团相抗衡。因此,在新金融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往往会对既得利益集团体现出一定的倾向性。这就是我们所揭示的中国金融制度变迁滞后性的利益集团因素。
四、结论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 股份制 【中图分类号】F121.24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视角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老问题,也是新问题。说它是老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得很早,且多年反复提出。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提出了“混合所有的经济”概念:“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由此可见,提出和实行以股份制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已经历时二十多年的老问题。但是多年来人们侧重于关注和讨论的是股份制问题,而不是侧重于关注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因此,没有引起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同见解的争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设一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段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与以前的有关论述相比较,有两处新意:其一是以前讲混合所有制是以股份制为主题,是从股份制引出混合所有制经济。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论述,是把混合所有制作为独立的主题,突出地提了出来。其二是以前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单从或重在从公有制经济的改革着眼的,是将股份制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后又强调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论述是既从搞好国有经济也从搞好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着眼点的。
有个区别于过去的新提法,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说,既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又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三中全会的决定又明确指出:这既“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由于以前讲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着眼于股份制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关系,学界曾讨论和争论过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问题,而没有专门或侧重于讨论与争论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改革的独立的议题突出地提了出来,引发多种不同的观点和声音。有中央作为指导思想的声音;有国有企业高管的声音;有地方政府的声音;有私企高管的声音;有主张“国退民进”搞私有化的声音;有坚持按宪法和中央指导思想办事、反对借机消蚀国有经济的声音……
不能用私有化观点错解混合所有制经济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思路,有人做出与中央指导思想完全相悖的解读和宣传。他们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消蚀国有资本、“去国有化”、“国企民营化”、“国退民进”、“国有资本退出控股状态”,等等。
经济学界用新自由主义观点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代表作之一,是2015年2月27日一位北京大学的教授所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助推产权结构优化》一文,其核心思想就是“国退民进”,国企放弃控股权。该文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要点是大幅降低国有股比重”。“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在绝大多数行业,国家应放弃对企业的绝对控股权”。在竞争性领域可“考虑全面退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流失’,定价过高,民间资本不会有兴趣”。“现阶段的‘国退民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选择”。
这种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解读,是完全背离中央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本意和精神的,也是背离我国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
我国实行以股份制为载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相反。历届中央文件关于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讲得很明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不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搞私有化,而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搞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必须以此为中心,服从于这一中心环节。从历届中央文件有关混合所有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丝毫没有为“国退民进”、消蚀国企留下任何空间。
怎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讨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首先要明确两个问题:其一是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简单地说,是要将其作为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以增强和扩大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扩大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和目的:既是为了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竞争力,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也是为了扩大私人资本发展的领域,让私资更多进军国有经济,更好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其二是怎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要以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为前提。同志在2014年8月18日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占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以此为指导。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以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互相融合,应是双向混合,而非单向混合。现在一讲混改,就只是单向混改,即私人资本参股国有经济,而不讲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参股私资经济。似乎一讲公资参股私资,就敏感为“国进民退”,侵蚀私企。其实,多年前我在南方参观一家经营得很好的私营医药企业,就是国资参股、私资控股的企业,而且国资占大头,但分散在多家国企。私资占比高,因而私资控股称私营企业。一般把私营经济与私有经济划等号,其实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参股的私营经济,无论由私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都会放大了私资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是利用公有资本发展和壮大私资自己。不言而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允许和鼓励更多的私人资本参股国有经济。其实,以股份制为载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在我国实行多年了。2012年,我国已有2494家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达23万亿元。其中既有国有资本,也有私人资本参股或控股。现在是要进一步打开国有经济大门,让私资进入。
第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问题是由谁掌握和怎样掌握控股权。有的学者和私企高管要求私人资本参股国有经济时,取得控股权。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前面已经说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既不是让私资侵蚀国资,也不是让国资侵蚀私资,而是要“国进民进”,共同发展。如果私资进入国企,让国资放弃控股权,转由私资控股,那就蜕变为私营经济了。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载体的股份制的性质,学界曾争鸣许久。党的十五大报告从经济理论上澄清了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经济主体作用。”同理,如果私人资本控股,就是扩大私资的支配范围,增强私营经济主体作用,就具有明显的私有性。由此可见,要求私资参股国有经济时一律取得控股权,实际上是要让私资消蚀国资,搞“国退民进”。这背离中央的指导精神,也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是不可取的。
第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私人资本应有其取得控股权的范围。如果公有资本参股私企,私人资本自然要取得绝对或相对控股权。如果私资参股国企,整体上,国企要“保值增值”。所谓“保值”,就是对存量资本要保持其原价值,不能流失。不是也不应把国企已做好的大蛋糕切一块送给私资。除非有的国企既无关国计民生,又经营不善,需要引进私资,会同意由私资控股。另外,国有经济既要保值,又要增值。增值,就是要扩大资本、做大蛋糕。在扩大投资或进行新投资中,可按照投资项目的性质和国资私资投入的大小,由国资控股或由私资控股。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要急于定任务、赶时间、显“政绩”。要先吃透中央文件指导思想和改革精神。要重视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规范操作。要防止新一轮的国有资产流失。今年6月5日,同志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上指出: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开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要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面,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这一指导思想,应在混改中遵从,特别在私资参股垄断行业国企过程中,要去除随意性与盲目性,要按同志的讲话办事。
【注释】
【关键词】国有资本 混合所有制 资本优化
最开始在1993年,中央政府就已经提出要建立“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政策在2003年被提出。不能否认,在持续改革中,国有企业在效率的提升和治理结构的改变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直接融资市场被大力发展,特别是经过2005~2008年的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多领域在开展混合所有制。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因
第一,国有资本在整个经济领域的比重依旧较大,可是经营效率较低却一直存在。
《财富》公布的2013年世界500强的家数创下95家新高,总收入比2012年有所增加,但平均利润率却由2012年5.4%下滑到3.9%,平均利润率达到10%以上的企业仅有12家,更有11家500强企业出现了亏损。从此可以看出国有资本即使有较高的比重,可是近些年效率没有明显改善甚至出现恶化。不能提升这部分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率,那么,国家经济结构的可持续性经济增长和顺利转型将面临严峻考验。
第二,长期以来认为国有资本必须占据绝对控股的关键领域如石油石化、电信、铁路、金融、军工等行业,往往具有垄断或半垄断性质,竞争不充分导致其对国民经济运转和国民福利的负作用越来越大。大型央企作为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其享受的政策资源非常丰厚,但其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
第三,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平衡的现象,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的比例还需改善。通过对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程度研究,现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户数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7%;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主营业务收入的62%都已进入上市公众公司。光从数据分析,混合所有制似乎是有了不小的进展。也有其他研究提出,目前央企的总资产为30万亿,但市场竞争的企业资产仅有5万亿元是真正由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实现。因此这一比例的混合所有制难以撼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地位。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第一,国有经济规模要做到适度。主要应该构建国有经济协同发展、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比重适宜、经营性国有经济与非经营性的经济框架。同时,需要寻找临界点,为我国未来十年的国有经济发展提供方向,通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指标对国有经济比重进行规范研究。
第二,有企业改革深化的同时竞争力增强。由国有营利性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应注重该企业的改革深化情况,对民营经济的拉动起正向作用,也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指出方向。按照不同行业的垄断程度以及外部性的差异对非营利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分行业设计,坚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加强国有资本在医疗与社会保障等准公益性行业的配置效率。推动营利性国有企业资产的资本化建设,将资本充实于医疗和教育、社会保障基金等领域,成功实现公共事业服务所提出的均等化。
三、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因素分析
(一)财政收支水平
在财政收入充裕、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国有企业会减弱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动力。但是,如果公共支出急剧增长、财政缺口较大,就会加快经营性国企退出。
(二)国有企业的效率
1.营利性国有企业效率。为了摆脱经营困境与提高效率,国企已经改革了30多年,追求盈利的国有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盈利性国有企业有较高利润,那么缴纳的税收收入和上缴利润多,对财政收入贡献就大,政府对国有企业退出某一行业就没了动力。
2.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效率。评价非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效率,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是首要,而科学的“保值增值”观,提供充足的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使经济增长和得到更多社会福利。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策略
(一)制定反垄断法
目前,由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主导推出的混合所有制项目,并没有引起民营资本太大的投资热情,其重要因素是这一混合项目改革的层次较低,央企并没有全面开放如石油业务的勘探开发、炼油、运输及下游业务等,在相关业务领域国有企业仍牢牢把持着垄断的特许经营权,而由国有企业自身来打破这种垄断,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政府制定,高层级的立法,并成立相应的立法机构,剥离大型垄断央企的政府职能,并允许其他社会资本平等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二)建立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平台
建立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平台,真正从资产管理者转变为“资本所有者”。国有经济深入调整的路径是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行业,并投入到养老保险、战略性新兴行业与先进制造业等行业,这就需要一个国有资本平台的流动平台和运营机制,在动态调整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资源的配置功能。缺少这一资本运作平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期望达到优化产业结构和国有资本布局就无法顺畅地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混合和所有制改革相应的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体制
目前国资委监管内容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目标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重点仍在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上。但从深化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角度看,国资委的出资人角色,和行政监督职责边界模糊,“管资产”的任务,使其将监管重心放在了国有企业资金运用、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甚至日常经营事务的审批上,如此微观化、精细化的管理导致国资部门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宏观上的战略思考,并过多地涉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制约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
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重心将转向:第一,动态调整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国有资本的规模和比例,即承担国有资本在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的均衡配置;第二,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国有资本的增值工作,将由投资公司的专业化人才承担;第三,国有资本在非经营性领域的优化配置。
综上所述,推进混合和所有制改革,使国有资本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从而达到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均衡发展,这是未来国有经济战略研究和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庄序莹.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演进与策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