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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安全的认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对生产安全的认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对生产安全的认识

篇1

关键词:电力安全生产;必要性;对策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随着我国电力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往较为繁琐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渐向着更为简单和高效的方向发展,而随着现场管理工作量的减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却越发的复杂和细化。近年来由于各种高新设备的引入和使用,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和实施,不断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水平。

1.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随着城市的扩建、规划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电力供应越发广泛,社会对电力供应的需求量正逐年猛增。倘若电力供应出现中断、不足或是不稳定,将直接影响人们的日常、用电工业工厂的生产、金融市场的操作、公共交通的运作等,甚至可能造成各种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因此,电力的生产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秩序、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电力生产安全,可促进电力企业良性循环,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用电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及意义。

1.1满足社会需求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电力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稳定用电环境的前提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人们生活的需要。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不仅可以满足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需要,同时对电力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及作用。

1.2电力企业经济发展所需

电力安全生产,不仅是电力企业根本所在,同时还是电力企业经济发展、市场竞争的基础。电力生产安全还关系到电力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是企业形象的一种体现。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根本目标在于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是电力企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生产力的保证、生产关系的保护。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运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发展进程中的不变目标,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是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2.当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常见问题

2.1对安全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

尽管电力企业在电力生产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岗位职责也都有了相应的要求,但在电力企业生产施工现场,由于某些部门或某些人没有将安全生产的意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对工器具的管理不到位

在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作业面广,地上地下施工项目比较多,在管道铺设,高空架设等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对工器具的使用由于存在不规范或管理不规范,常常造成工作人员因工器具安全引起的事故。对工器具的管理没有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或管理不到位,比如维修记录,使用记录,报废管理等流于形式,对于超期的工器具继续使用引起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因此,对工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2.3在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重视不够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按照自己的习惯来操作,有些操作是违法操作规程或违法劳动纪律的,如在临时性拉电的时候,未能按照相应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等工作,私自按自己的习惯来直接操作,凭经验或习惯造成的安全隐患应该受到电力企业高度重视。

2.4对电力生产基层工作管理不到位

安全是企业的命脉,安全不是小事。由于电力企业生产环节比较分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由于抓大放小思想的影响,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力度重视不够,常常为了赶工期或者进度而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造成安全管理滞后;有些管理者碍于情面,对基层工作人员的违反安全的行为监管不到位,如安全帽佩戴问题,必要的人身防护工具等,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重点原因,对基层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应该提高警惕。

2.5对电力企业安全规章执行不到位

安全是贯穿电力企业生产的始终的,每一台设备,每一个岗位,每一处现场都有相应的安全规章来框定在实际生产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浮于形式,敷衍塞责现象屡禁不止。比如在某个岗位不允许抽烟,但却有人明知故犯,事故的引发有时是因一时的侥幸而酿成大错。有些人员对安全规范缺乏必要的认识,为了图省事,或者为了赶进度,思想麻痹,却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事故.

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3.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已经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等栖息相关,涉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要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首先要从企业领导到基层班组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3.2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突出抓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二是要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按照“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四是要加强监督考核,完善约束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安全监督管理要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监督职责要到位、基础工作要到位,同时要强化“四种意识”,即:服务意识、从严意识、协调意识、创新意识。完善安监职能和人员配备,加强农电安全产监督管理。坚持从基础抓起,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好现场的监督管理。

3.3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安全生产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坚持行政第一负责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将线路、设备划分区域,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部门、班组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真正使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新格局。二是做好生产事故学习教育工作,事故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3.4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因此,企业也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培训教育除了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企业还要更多地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且要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从而适应电力生产建设的需要。

3.5抓好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与设备的缺陷有关。一是以缺陷管理为中心来加强设备管理,着重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二是合理安排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3.6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一是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给其他个人使用。二是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等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4.结语

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之时,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标准、高要求,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适应或超前发展,并及时让电力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的探讨及应用,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电网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张蕊.提高安全意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J].安全与健康,2006,(03) .

篇2

关键词:现场施工 安全生产 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的优劣,尤其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人结合几年来的实践谈谈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肤浅认识。

一、抓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首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除进行必要的正常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营造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首先,要在集团、公司乃至各项目部范围内建立强有力的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党政工团一齐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上下左右共同配合的管理体系。其次,还要大力开展“抓活动”,“开好会”,落实“三个不”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抓活动,就是要抓好每年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全国安全生产月”、 “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以经常性的活动促安全工作的深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三个不”,就是制定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在生产第一线,首先必须仔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其二、作业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其三、在作业中该设专人盯控时必须设专人盯控,随时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规》,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抓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要充分利用时间,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常用的安全知识,吃透《安规》的内容。要设置两道关卡,一是严把新上岗工作人员的《安规》知识关,严格实施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与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严把持证上岗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验证,无证不能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还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抓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超前预防

为做到安全无事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析安全形势,找出防范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检查。检查时要从严从细入手,深挖细查,不留死角,避免走马观花。以“宁听职工骂,不听职工哭”的原则,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于可查可不查的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要做到跟踪整改,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持上挂下联,上至主管领导,下至班组成员,一追到底,决不迁就。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突出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主题。但是,事故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安全工作只要我们做到超前预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象黄河防汛一样“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备”。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积极的预防思想,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四、抓安全生产管理还应注重工作方法

(一)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众所周知,“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一个单位的安全秩序良好,生产就能顺利进行,经济就能不断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事故频繁发生,生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良好的施工环境,给人以安全感、自豪感。试想,没有安全保障的单位,要想加快施工进度是不可能的。只有现场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做到实现进度目标有保障。

(二)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三)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

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两个不可缺少系统,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

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超前预防,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思想隐患更需查治

最近,在翻阅安全管理方面书籍的事故案例时,有一个明显的体会:很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不严、人的技术业务素质不高所造成的,而是由于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有规不依、有章不循、违章蛮干造成的,这充分说明思想上的隐患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更大,更需排查治理。

所谓思想隐患,就是指在人的思想意识里存在不安全趋向,进而导致在生产中不安全行为的出现。对于思想隐患的表现,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侥幸心理作怪。此类隐患主要表现为对灾害事故的发生心存侥幸,在“经常这样干,哪有那么巧”的侥幸心理支配下,明明晓得自己操作行为不规范,却常常以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态度,干起活来马虎、忙起来凑乎、出了事还满不在乎。甚至有个别现场管理人员对这种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姑息迁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侥幸心理的蔓延。

二是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作怪。“安全第一”的口号在标语里、讲话稿里频频出现,但在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一心为完成任务抢时间,对安全喊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让安全制度、措施等成为了应付安全监管的应时盆景。

三是应付将就意识作祟。“领导咋安排就咋干”的认识在少数管理人员脑海中根深蒂固,存在着“上面强调的多了,我就抓紧一阵;上面强调的少了,我就抓松一些”的应付现象,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到位意识,自主管理能力差,得过且过,不在状态;有些员工养成了“差不多了”、“将就干吧”、“下次再改”等不良习惯、缺乏“抓好安全为自己”的自主保安意识。

篇3

[关键词]安全管理;反违章;措施;提升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018-01

加强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是供电企业遵循安全生产工作规律,顺应电网科学发展的新形势的基本要求。供电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好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作用。通过学习落实,加大反违章力度,制定严格的措施铁腕治理违章。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要从基础工作抓起,要分门别类排查隐患,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消除一类”。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做好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作的研究,提高设备诊断和监测水平。

一、充分认识反违章管理的本质

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样如此。要确保反违章管理真正取得成效,真正实现由“反违章”到“无违章”的转变,领导层和管理层是关键。

从目前的情势分析,一些单位之所以违章现象、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其背后无不凸现出领导层和管理层的不作为或者说乱作为,这些都是管理性违章。省公司明确指出,管理性违章,就是领导层和管理层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有关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不严格落实企业规章制度,不强力打击违章违纪。毋庸置疑,管理性违章是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的根源。任何违章,不论是行为性违章还是装置性违章,背后都是管理性违章。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无违章年”活动,就必须突出从源头上根治违章,也就是从严治理管理性违章。一是要对行为性违章或人员责任的事故障碍等进行深入的剖析,弄清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而充分暴露背后的管理性违章。二是要提高管理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稀泥”等责任不清的现象,下级人员管理责任不清就是上级主管领导的失职。三是严格管理性违章的处罚,除对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外,还要加重处罚重复性的管理性违章,并连带处罚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四是要重点整治五类管理性违章,那就是凡不按上级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凡不严厉打击违章违纪、凡不对上级检查和监督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认真实施、凡不按规定生产作业信息、凡不严格把关将没有现场运行规程的新设备投入运行的,均按管理性违章严惩。

切实治理管理性违章,对各级领导层和管理层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无管理性违章是衡量领导层和管理层工作作风、工作执行能力的“试金石”。领导层和管理层的工作抓实了,抓到位了,管理性违章杜绝了,安全生产无违章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二、加强反违章管理的措施

1.提高安全意识

要从关爱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现实出发,不断引导和教育职工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树立“安全是节约、安全是效益”的理念,强化职工对“严抓严管”和“无违章”理念的认同。逐层签订“反习惯性违章”三方共同约定承诺书。同时,结合公司与电网建设重点工程,深化细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护三级网络的作用。通过举办 “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及“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凝聚各方力量,共筑安全生产“防火墙”,让“大安全”理念和实践更富有群众性特征,真正做到把安全管理与劳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的健康和安全。持续对一线班组员工继续加强安全知识和安规的培训学习,反思学习系统内安全事故通报,提高安全意识。坚定开展“反违章”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将“反违章”工作开展到底,让“习惯行违章”彻底低头。

2.做好整改落实

各生产单位从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等方面,深刻分析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落实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重点的对存在“违章行为”的突出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归类,作为重点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按照整改“违章行为”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安排,排出整改落实进度表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定期通报,接受监督,促“反违章”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安全管控

在安全管理、控制过程中,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作用,严格执行“两票”,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促使安全监督和安全教育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和考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将安全监督从查纠作业一线人员违章行为转变到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到岗尽责和体系作用发挥上来,通过监督、检查使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以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程序来消除一线员工工作随意性大的不良工作习惯。通过现场违章行为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并进行透彻分析,找准违章行为产生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发生。

4.严肃监督考核

把管理性违章的查处作为打击违章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对不严厉打击违章违纪、不严格现场把关的行为按管理性违章进行严厉处罚。要以铁的纪律、铁的处理、铁的面孔,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局面长治久安;要通过从严处罚这一“抓手”,让员工对违章有切肤之痛,并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各个作业现场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安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安全监查人员全方位稽查,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良好的反违章工作氛围。

篇4

护理安全是指在护理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范围外的心理、生理上的损害或死亡。近年来,临床上护理差错事件逐渐增多,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护理人员的安全知识仍比较缺乏,对实习护生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导致频频出现护理差错事件,引起护患纠纷[1]。本文探讨护生安全行为与护理带教老师的护理安全认知水平的联系,现作以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于近一年期间在我院心脏外科实习护生以及带教老师,其中带教老师24名,实习生100名,带教老师的年龄20-48岁,平均(33.76± 5.24 )岁,其中0-5年护龄6名,6-15年护龄15名,16-20以上护龄3名,中专学历2名,专科学历6名,本科学历16名,护士7名,护师13名,主管护师3名,副主任护师1名。实习护生中中专学历47名,大专学历38名,本科学历15名,护生年龄18-25岁,平均年龄(21.6±1.3)岁。

1.2方法

制作问卷调查观察带教老师与实习护生对护理安全的认知现状,现场填调查表,共发放问卷125分,收回125份,收回率100%。调查的项目包括:带教老师的年龄、职称、学历、护龄,实习生的学历。评估标准:优秀:不低于90分;良好:80-90分;一般:60-79分或低于60分[2]。根据带教老师护理安全认知评估结果,将评估为优的带教老师所带学生作为A组,评估为一般的带教老师所带学生作为C组,评估结果为良的带教老师所带学生作为B组,另外制作量表观察三组实习护生护理安全行为调查表,主要内容有:压疮预防、跌倒及坠床的应急处理、换药前对液体的核对、是否规范洗手。

1.3观察项目

观察带教老师与护生对护理安全的认知情况,以及三组护生的护理安全行为对比分析。

1.4数据处理方法

采用SPASS15.0软件处理及分析数据,以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以P

2. 结果

2.1带教老师与护生对护理安全的认知现状

带教老师的职称、学历水平与护理安全认知评估优秀比例呈正相关,差异具有统计意义(P

注:*:与B组、C组比较,P

3. 结论

篇5

原告:钟宝强等住娄子巷164号19户住户。

被告: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名公司)。

南京市娄子巷164号六层商住楼,底层为商业用房,层高4.2米,建筑面积362.04平方米,产权属被告盛名公司所有。二至六层为居住房,由原告钟宝强等19户居住使用,产权部分属原告房产公司所有,部分由住户按房改政策购买。1998年3月,被告将底层部分的填充墙拆除,地面部分下挖至0.9?1.2米深,准备增建夹层,由此引起与原告方的纠纷。同年6月,被告委托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下称安鉴处)就其在娄子巷164号底层增设夹层进行鉴定,结论为:夹层施工对主体未造成明显的结构性损坏,目前不影响居住和使用安全,但夹层设计、施工中存在问题,建议被告采取有关整改措施。此后,被告按照安鉴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同年9月,被告又委托安鉴处对其增设夹层方案进行鉴定,结论为:现经持证设计单位出具的正规施工图,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设施工期间被告应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同年11月,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抗震办经审核同意被告在娄子巷164号底层加一夹层;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消防科经审核,同意被告按所报图纸进行施工。1999年1月,原告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被告大规模地拆改主体结构,房屋装修加大荷载,造成楼上住房墙体严重开裂,屋面、墙面渗水,水箱受损、水管漏水,既严重影响了楼上住户的居住安全,也严重侵犯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恢复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拆除夹层,将下挖的部分恢复原状,并对受损的给排水系统及主体结构的基础框架柱采取补救加固措施。

被告盛名公司答辩称:娄子巷164号底层房屋产权属我公司所有。我公司根据使用需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经南京市建委、规划局审核批准,安鉴处亦作出鉴定认可,我公司是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属合法行为。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期间,被告领取了南京市规划局颁发的准予在娄子巷164号室内加一层夹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案法院委托安鉴处对原告钟宝强等19户的住房损坏情况进行鉴定,结论为:原告钟宝强等户住房出现的问题,并非被告底层增建夹层造成的;建议被告对底层公共部分大平台楼梯间的墙体裂缝部位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粉刷,对地梁露筋部位做好保护层。

「审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属同幢异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共同维护大楼的安全。被告进行整改,其设计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所作。原告主张二至六层房屋受到损坏是被告增建夹层所致,被告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与自己的行为无关,原告没有提出反证,对原告的主张,不予支持。但被告应按批准的施工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由有关监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在诉讼中,被告自愿补偿原告钟宝强等19户每户1000元,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及有关部门的规章,该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盛名公司对南京市娄子巷164号底层公共部位大平台楼梯间墙体裂缝部位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粉刷,对地梁露筋部位做好保护层,疏通下水管道。由原告房产公司和被告盛名公司共同委托监理部门负责现场监理,监理费用由被告盛名公司负担。

二、被告盛名公司给付原告钟宝强等19户每户1000元补偿费。

原告钟宝强等19户不服原审判决,以原起诉理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由盛名公司恢复房屋原状。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娄子巷164号六层商住楼由盛名公司、房产公司及钟宝强等户区分所有。盛名公司、房产公司及钟宝强等人既对各自的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又对共用部分按其专有部分的比例享有共有权。各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有权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及损害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一区分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的使用,应当经过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盛名公司未经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开发利用属共用部分的地下空间,侵害了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故钟宝强等19户以盛名公司侵犯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由,要求盛名公司将下挖的部分恢复原状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盛名公司改造专有部分,拆除全部填充墙,增建夹层,致建筑物的结构发生改变,违反了正常使用的原则,故钟宝强等要求盛名公司拆除夹层的上诉理由亦成立,应予支持。原审判决盛名公司对娄子巷164号底层公共部位大平台楼梯间墙体裂缝部位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粉刷,对地梁露筋部位做好保护层,疏通下水管道正确;但以盛名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房产公司、钟宝强等19户的房屋损坏与盛名公司增建夹层的行为无关为由,对房产公司、钟宝强等户的主张不予支持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该院于2000年7月21日判决如下:

一、维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第二项。

三、被告盛名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拆除南京市娄子巷164号底层房屋的夹层,将下挖的部分恢复原状,由原告房产公司、钟宝强等19人及被告盛名公司共同委托监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监理,监理费用由被告盛名公司负担。

「评析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多人共同拥有一幢建筑物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区分所有人因房屋而发生的纠纷,靠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邻关系规定已不能解决。为此,二审法院在二审审理中引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理论。

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对同一幢建筑物,各所有人对其在构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同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的一种所有状况。这种所有构成建筑物所有权的复合关系。由于权利的客体是一个集合体,故这是一个较一物一权关系复杂得多的法律关系。区分所有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时,不但要面对他和房屋之间的“所有关系”,还要顾及他和邻居(其他区分所有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其权利的行使必将受到全体区分所有权利人“共有关系”的限制,不像单一所有权关系那样可以任意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