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在改革释放的空间中建设
简政放权,释放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大量时间和精力,新的工作机制被创造出来,镇江教育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教育行政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实行自主管理后,镇江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从各种会议、评比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情力深入一线基层,转变作风、创新实践。如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简政放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出了“干部进校服务日”和“教师社区服务日”制度,即每个机关干部每周抽出1天时间深入定点联系学校,每个学校每月派出一定数量教师深入对口社区,交流沟通、共谋发展。对各项创建活动的检查评估,一改过去专家组大张旗鼓检查、学校轰轰烈烈迎检为随机性的“飞行检查”和网络进程评估,受到了基层的欢迎。
校长精力聚焦主业,学校发展走上快车道。比如,“校长组阁制”的实施,充分发挥了校长的改革创新精神,使校长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了学校质量提升和文化建设上,师生员工的责任心、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以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为例,2012年之前,全市中小学校,每所学校建立的学生社团都是个位数,种类也比较单一,学生参与率不足一半。2013年起,师生开展学生社团的热情大大提高。目前,全市中小学学生社团已达5121个,覆盖率100%,小学生参与率达92%,初、高中学生参与率也分别达到88%和78%。
明确权力边界,行风评议高度满意。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教师、家长、社区的权力边界,系统内外、学校内外关系日趋和谐。以老大难的行风评议为例,过去排名靠后,这两年排名上升到全市第二,并连续两年成为市十佳单位,连续两年在镇江“网民节”上先后被评为“最应民意的政府部门”和“网络问政典范单位”。2015年3月、4月,镇江市教育局两次应邀走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讲台,向来自全国的学员介绍教育简政放权改革经验。5月6日,来自全国的中小学校长代表和镇江中小学校管理者400多人会聚镇江,就“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开展专题研讨。
对于这些改革成果,我们有三方面的深切体会:
改革的前提在于领导者的改革担当。现在一有事情,大家就感觉教育有问题,而教育的问题在哪里?最根本的还是教育改革不到位,而理想的改革环境从来都是改革者主动作为争取来的。
改革的本质在于对规律的把握与自觉遵循。以简政放权改革为突破,先赋权于校,再还权于师生,继而让权于民,遵循的是认识深化的规律,走的是管办评分离又配套的路子。没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实践,改革很可能变成虎头蛇尾。
改革的核心在于激发所有“利益相关者”。要真正唤醒、点燃所有主体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自觉意识。走向自觉、合力推动,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
在解决问题中推进改革
简政放权,建设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能靠一日之功。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
观念问题。一些干部和校长不想改、不相信改。一些同志认为学校最根本的任务还是质量,而改革未必就能立竿见影提高高考升学率;少数同志还习惯于老套路工作,不检查了就手足无措;一些校长“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存在。
治理能力问题。一些校长、干部不敢改、不会改。有了权,校长不敢用、不会用。比如骨干教师交流权,一些校长还愿意上交给局里,这样不得罪人。
改革的配套性、体系化问题。教育改革越深入,就越得突破教育系统自身。如何激发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到教育改革中来,成为影响改革进退的重要制约因素。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维度深入推动新格局的构建与实践创新:
宏观上,进一步增强改革配套的力度,努力推动方方面面支持、参与改革,不求“齐步走”,但求“一同走”;找准改革的共识点、突破点,加大改革专项经费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科学设计,鼓励改、鼓励试,但反对盲目干、跟风走,一定要有科学的设计与风险的评估。
中观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要进一步明确放权清单,适时启动校长职级制,进一步转变服务职能,进一步推动学校章程和规划建设;就学校的“办”而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积极构建现代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努力突出一个核心――学校自主办学,两个引领――章程引领、规划引领;就社会的“评”而言,要在不断强化教育督导功能基础上,积极构建以“教育评议会”为主体的社会评价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价。
微观上,要围绕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努力突出三个建设:校长治理能力、教师议事会和学生自管会建设。
现代教育治理新格局逐渐明晰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我们对如何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新格局,有了更加明确的愿景和目标:
从宏观层面来说,新格局的“新”,新在对教育内外主体、各种关系的重构上。具体说,就是要调动好内力与外力这两大动力,处理好政校、校师、师生、校家、校社5对关系,实现局长、社会、家长、校长、教师、学生6大解放。
从中观层面来说,新格局的“新”,新在教育系统内部“管办评”分离机制的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管也是办,评也是管,绝对的管办评分离在当前既做不到,也不现实,管办评分离更多的是基于共同教育发展目标的分工合作。
具体而言,要体现法治性、协同性、可操作性三个特性。我们推进管办评分离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突出学校办的“核心”地位,要在依章程、按规划办学的基础上,加快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实现政府支持办,校长领衔办,师生主体办,教育行政部门促进办;进一步突出政府管的本质“服务”,要切实改变过去的错位、越位现象,根本上靠章程管,过程上靠规划管,载体上靠现代技术管,手段上靠政策、督导、平台等杠杆管;进一步突出社会评的“引领”作用,以学校评议会制度建设为龙头,实现学校自评,家长、社会评的多元统一。办是核心、管是服务、评是引领,三者互动,推动管办评既分又合,共同推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维稳大格局; 社会管理创新; 科学发展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省近些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今后我省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还必须依赖于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此,积极谋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探寻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力求以全新的“维稳大格局”理念和完善的“大维稳”工作理论体系,推动河北“大维稳”工作深层次和全方位大发展,不仅是河北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新河北社会管理的有效之举,这对于破解影响和制约河北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实现河北的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在河北稳定和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加快河北经济和文化强省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建设和谐河北的必然选择。当前我省既处于难得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又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违法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复杂的特殊时期,维护稳定工作领域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准确把握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和谐、不统一因素,找准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不断滋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力求在发展过程中达到新的维稳动态平衡,必然成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的重大责任,也是理论工作者不断探索和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二)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活力。当前,我省正处于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社会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积极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不仅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我省当前的一项重要使命和历史任务。
(三)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我省当前推进社会建设,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 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为我省维稳大格局内容的丰富和完善,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治保障。以十精神为指导,我省积极构建并不断丰富完善“大维稳”格局,努力实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动态平衡。就必须跳出“就管理论管理、就维稳论维稳”的思维定势,要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以宏观的视野、战略的思维、科学的指导,创新的思路来重新思考和规划维稳工作,构建一个从源头上、根本上、全局上解决问题的“大维稳”格局,不断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当前我省社会矛盾随社会变迁表现出的新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类社会矛盾,而且随着各种社会变迁因素的影响,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一)因土地征迁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伴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必然涉及到土地征迁。近些年来,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一直成为影响我省稳定的重要因素,包括拆迁政策不一、拆迁安置异议、工程施工影响、征地补偿分配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这此矛盾纠纷因各方利益诉求和其他种种原因,许多没能得到及时解决而搁置下来,加上新的征迁矛盾和问题不断产生,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致使征地拆迁矛盾呈明显增多趋势。
(二)以激化甚至诉诸冲突的方式解决矛盾成为一些人的矛盾选择方式。调查中发现,我省在很多地方社会矛盾的互动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有些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将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或是通过其他渠道能解决的问题,往往采取激化、尖锐、甚至恶性冲突的方式,如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拦截公务车辆;将生活不能自理者遗弃在接待场所;堵塞、阻断公路、铁路交通等种种激化的社会矛盾互动方式,非常影响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氛围。
(三)民众空前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虽然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面广泛、种类齐全,但是,从社会矛盾形成部位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形成多集中在与基础民生或民众切身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的部位。以往我省的社会矛盾多为浅层次的问题,多表现为普通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而近年来,则明显地表现为改善环境生态、维持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准以及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甚至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物业管理纠纷等,呈现出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下,我省社会矛盾的一些明显特征。
(四)社会的多样化致使矛盾解决复杂化。转型期我省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波及范围大,影响人员多,社会影响广,涉及的主体利益差别甚至超过很多人的心理承受度,形成稳定共识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是往往关系到某一群体或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的范围和人员较为广泛。一件偶发的社会矛盾事件,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出现“交叉感染”,引发多起社会矛盾事件。伴随着突发性和未可预期性大为增加,使得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增加了矛盾解决的难度。
三、我省构建维稳大格局的路径选择及完善对策
(一)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开拓社会维稳新思路。在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构建维稳新格局上,应强调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强化“人本、法治、服务”的观念;强调在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由传统“一元”治理向现代社会“多元”治理转变;实现由治标管理向源头治理、治本管理、系统管理思想转变;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共同治理方式和方法,以多头并进、群策群力、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全新理念,实现我省社会矛盾的根本治理和有效遏制。
(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维稳合力。通过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联防联动、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维稳运行工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维稳办、办、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大调解领导协调等多个维稳部门协同配合,多种调处方式多管齐下的维稳新格局,督促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高协调运作能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合力,提升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基层维稳工作,夯实基层维稳基础。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省应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导向,坚持做到领导精力上倾注基层,人力配置上充实基层,财力物力上保障基层,政策待遇上优先基层,确保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工作人员留在基层,矛盾纠纷尽力化解在基层。从人、地、物、事、组织等基层管理要素入手,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
(四)依法疏通群众诉求渠道,科学调处社会矛盾。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各利益阶层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已成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主动提供多种利益诉求表达和沟通渠道,让各种意见能够在合法、合理的平台上畅所欲言,充分表达,并及时疏通、逐步调解。对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的疏导和调处要讲究策略、依法进行,充分运用诉调对接、调访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和司法调解对接等形式,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理结”和“利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特别是对于一些较复杂、较难预测的矛盾纠纷,组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的疏导和舒缓作用,特别是注意调解疏导后的随访工作,以免再次受到不良情绪的诱导和影响。
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是要依托中国国情和改革中的实践经验,变城乡对立为统筹城乡发展,避免走西方国家的城市化老路。“一体化”的“化”,就要“化”掉传统小农经济的落后生产方式,“化”掉农民固守农业生产的单一就业途径,“化”掉城乡之间在收入和消费上的差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经典作家曾反复强调,未来社会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将消失,农业工业结合和城乡的融合将最终成为现实。因此,可以说,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是经典作家所预言的历史趋势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是对改造小农社会、建设现代农村经济社会道路的全面创新。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发展较快地区农村变革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集中起来就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创办工商企业,发展非农产业,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同农村经济变革融合在一起,使农村生产力水平得以大幅提高,自身的积累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在改造小农生产和自然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使工业化、城镇化同促进农村全面发展融合在一起,从根本上逐渐消除城乡间的界限。
围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明确地把实现“一体化”作为处理未来城乡关系的根本要求和追求目标,作为现实中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真正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农村和农民为主要变革的领域与主体,在解放农村生产力、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中寻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动力源泉,避免传统城市化模式中农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和农村不断被边缘化的现象;就是要把农村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农村和城镇共同发展格局;就是要构建农村变革和城市化进程相互依存的关系,使一部分农民在依托农村而较少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迈进,逐步经历由“离土不离乡”向部分“离土离乡”和完全“离土离乡”的过渡,使传统的城乡矛盾在国家控制下逐步得到化解,避免大批失地、无业、无资农民盲目涌向城市;就是要正确把握城镇建设、中小城市发展与大城市之间的关系,既要强化大城市对周边区域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又要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形成中小城市和城镇对大城市的支撑,避免城市空间和功能上的不合理以及小城镇建设中的不科学现象。
围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本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形成与这一战略目标相衔接的完善的措施和对策。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用城镇化理念统领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必须瞄准城镇化目标,加强同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在战略指导思想上,要以化解城乡矛盾为重点,使农村的发展不断靠近城镇化目标,用“城”的定位引导和把握好同“乡”的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社会治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化全方位的创新。为此,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合作共治、法治保障是完善科学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的新特征。在社会治理新语境背景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目标发展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格局目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概念的提出给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赋予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政治意义。社会治理意味着公众参与体系需要更快地完善,对现实中的公众参与渠道和路径提出了旺盛的需求,对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迫切的期待。在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公众参与既是一种重要的维度,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中主要的环节,也是目前最为薄弱和最需要加强的环节,因此成为一个需要格外关心的风险点和创新点。
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有:一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缺乏制度规范。社会现实中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很难获得充分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实践环节仍然缺乏实效性。二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性不足。表现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不畅通;公众参与程序不规范,不明确;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公众参与代表的意见对决策过程的影响缺乏刚性制约,结果不透明。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公众主体意识能力不足。一方面,多数公民对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权力和义务缺乏了解,同时对哪些渠道可以参与、哪些渠道不能参与也缺乏认识。另一方面,许多公民对政府的信息缺乏了解渠道或对了解渠道认识不足。此外,现有的经济条件限制了公众参与能力的培养。四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公民参与社会组织的程度有限,导致了制度化不足。五是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非制度化参与。群众往往会采取群体的“非制度性参与”,甚至选择更为激烈的诉求方式。如“厦门 PX 事件”,就是通过市民“集体散步”表达抗议的方式,迫使政府改变了在厦门岛内建化工厂的决策。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不是无组织、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参与。必要的制度通道和社会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的必备条件。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主要途径有:一是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二是培育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能力。三是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水平。
责编/马静 美编/于珊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
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形成合力。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需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纪委、农办、民政、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力量,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协商。统筹决策,确保这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特别是在场所建设、功能确定、规划设置等方面,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不能各自为政,各搞一套。镇(街道)层面需要哪个部门指导和帮助的,相关部门不能推诿,要拿出具体举措,帮助镇(街道)解决难题。
深化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一项全新的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步骤,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重要性,消除镇村干部的畏难情绪和基层群众的各种顾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盛秋平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据温州市委“一年搭框架、二年抓深化、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部署,紧扣“三分三改”,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开始永嘉县在桥下镇开展先期试点,同时鼓励其他各镇街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庄先行开展社区建设。至7月底止。全县已有906个村完成了社区规划布局,117个村进入新社区运行阶段,实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的新格局。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镇街规划为龙头,以“转并联”为基本方式,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的设置模式,努力实现由传统的村级组织构架向新社区结构模式转变,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我县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势必对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农村投入,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都离不开村级组织。就我县实际来看,一方面,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村还有906个,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村庄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变成了城中村,有的成为了农村新社区,有的因村民搬迁成了“空壳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组织的传统模式显然与当前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如何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理应成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农村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最基层。农村稳则社会稳。城镇化改革发展在给农村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加快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通过推进村级组织“转并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能够促进社会管理资源整合,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
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是务实基层打牢基础的需要。我县农村社情复杂,特别是农村政治生态比较落后,“三宗势力”(宗教、宗派、宗族)盘根错节,干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虽然我县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村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很多。特别是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竞争异常激烈,这种强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经不分、权力与利益结合所致,包括征地拆迁、项目招标施工、安置房分配、新农村项目分配、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关联度的。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建设。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开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农村资源公平分配,逐步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从而达到进一步打牢农村基层基础的目的。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主要举措
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社区化。要在全县构建起以“镇(街)一社区”两级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使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关键要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抓好服务工作。强化服务,便民惠民,是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一定要把对社区群众的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和作为前提工作来抓。社区服务中心要具有综合服务功能。把相关的服务功能集聚到联村社区平台上来。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让广大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村级组织设置改革以后带来的新变化。在便民服务事项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结合。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好头、担起
责,县审管办全力配合。将全县所有县直部门和功能区、镇(街道)的服务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可以“下放”的项目全部实行下放。各功能区、镇和街道要把目前属于村级组织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须使用村委会印章的事项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区进行办理。
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重点要整合好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资源:一要整合好人员资源。要充分利用镇村干部资源,选好配强联村社区组织带头人。选配坚强有力的联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继续抓好县直机关农村指导员下派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指导帮助联村社区工作。二要整合好资金资源。本着“统筹兼顾、集约高效”的原则,各级各条战线的资金投入都要按规划来办,对各级财政用于中心村、联村组织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进行通盘考虑。在设施建设和项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担、活动共管,避免浪费,预防重复投资。今后对农村集体项目的补助资金,也要进行有机整合,由联村社区进行统筹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彻底改变资金“天女散花”现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充分发挥资金的“浓缩效应”、“放大效应”。三要整合好公共办公资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乡社区现有办公场所的基础上,整合撤并乡、中小学校、卫生院所的原有办公场所,以修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联村社区组织办公服务场所问题。
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本身是一项全新工作,困难多,经验少,再加上每个地方情况千差万剐。因此,在具体推进时,各镇(街道)要按照“方向坚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创新。一要善于学习借鉴。桥下是全市试点镇,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也做了很多探索,试点工作经验是各镇街的学习材料,各镇街也结合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载体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树一批、明年带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创建1个社区示范典型,对每个典型社区都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精心做好培育。争取培育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典型示范创建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县委把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列为《考绩法》的重要内容,把考绩结果作为考察干部工作实绩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功能区、镇(街道)也要将村级组织设置改革纳入村级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关干部的工作责任,积极建立起引导支持各个社区之间良性互动和服务竞争机制,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村级组织设置新格局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设置的“转、并、联”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各地、各部门有没有重视,有没有倾全力去抓,有没有全县上下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设置改革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长牵头负责。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任组长。对这项工作,各功能区、中心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尤其是党(工)委书记更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调配各种资源、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