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4:2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绿色资产证券化案例,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摘要】备案制实施以来,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转迅猛,而其中很多产品采取了双SPV的结构。本文对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出现的几类双SPV结构产品的优势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双SPV 结构设计
自2014年底备案制实施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快速发展,特别是2015和2016年,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长迅猛,基础资产类型日益丰富,各类“首单”产品不断涌现,市场存量规模突破万亿,流动性明显提升,不良资产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绿色资产证券化、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等领域实现重要突破。资产证券化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基础资产的日益丰富、交易结构的日益复杂,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双SPV结构的产品。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双SPV结构进行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一、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双SPV结构介绍
在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当中,设立SPV的目的在于实现所谓的“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简单来说就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与原本拥有基础资产的发起人完全隔离开。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采取的双SPV结构主要是为了应对美国法规和税收上的规定而设计的,目的是实现“破产隔离”和“税收中性”。
二、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双SPV结构
和美国市场不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出现的双SPV案例大多是由于当前金融制度和法律因素的限制。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双SPV结构产品大多采用“信托+专项计划”或”私募基金+专项计划”的形式,下面就对这两类产品分别介绍。
(一)信托受益权类双SPV结构
(1)信托型双SPV的优势。法律层面的考虑:收益权目前还没有明确法律定义。“收益权”,或者“资产收益权”一词只在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文件或者最高院司法解释上有出现,但均未对“收益权”或者“资产收益权”的内涵与外延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信托+专项计划”的双SPV结构,将收益权质押信托贷款后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把未来不确定的收益权转成债权,满足特定化的要求,同时法律上方便转让。
项目执行上的考虑:特别对于有多个借款人的情况。以星美影院项目为例,如果以23家影城的电影票收入为基础资产,则23家影院都变成特定原始权益人,尽调要求会高很多,增加很大的工作量,但统一发放信托贷款,23家影院都变成借款人,信息披露要求减少。
技术上的考虑:对多个借款人的现金流归集(如“海印股份项目”)或对现金流平滑重组等。
(2)案例介绍。我们以“星美国际影院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其基础资产为华宝信托所设立的华宝星美国际影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规模共计13.5亿元,主要用于向星美23家院线及分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还款来源为23家借款人因进行电影放映经营而对购票人所取得的票房收入。
本产品交易结构分为两层,在第一层结构中,原始权益人通过信托向星美23家院线发放信托贷款,从而拥有信托受益权,之后将信托受益权转让至SPV;在第二层结构中,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通过过桥资金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可以解决基础资产特定化、真实出售、现金流估算等问题。
(二)私募基金类双SPV结构
(1)私募基金类双SPV的优势:是能借助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广泛投资范围,直接收购非标基础资产,而券商集合计划由于受到监管,投资标的有限制;方便处置物业,直接转让基金份额即可;为后续公募REITs推出后直接上市做时福ü内公募REITs大概率会先以契约型基金形式出现)。
(2)案例介绍。我们以“恒泰浩睿-海航浦发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该项目总规模25亿元,计划管理人为恒泰证券,基础资产为契约型私募基金份额,而私募基金份额收益则来自于其基金资产中写字楼的租金收益和未来资产增值收益。具体安排上,先由管理人发起设立恒泰浩睿海航计划后,再由该专项计划收购并实缴“恒泰浩睿-海航浦发大厦私募投资基金”之全部基金份额。
用专项计划+基金载体的双SPV形式,主要为了达到股权收购和债权投资的目的,这样能够实现对标的资产的间接持有和最终控制。一来是通过双层架构实现资产和信用增信主体的风险、法律上的隔离;二来是为投资者的本息偿付和超额收益来源搭建顺畅的实现通道;三是为了给以后可能的REITs公募留出操作空间。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双SPV结构的作用略有不同,共同点都是为了更妥善的实现“破产隔离”,并且有效解决基础资产转让困难与现金流难以估计的问题。每个金融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交易结构才能成就符合各方需求的优秀产品。
不能忽视的问题是,通过建立双SPV的方式也会带来融资成本增加的问题,例如在“信托+专项计划”的交易安排下,本身信托层面融资成本较高,再加之证券公司和各中介的服务费,势必进一步提升证券化融资成本。所以,在具体项目实践中,各参与机构还需进步一步权衡。
参考文献:
相较于美国10万亿美元存量、2万亿美元年发行量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国的ABS市场显然才刚刚起步。而在资产证券化的大浪潮中,券商们正以承销商和计划管理人的身份积极参与其中。 荀慧/文
近年来,各种金融创新产品被人们熟知,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凭借盘活存量资产、转移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的特点,正在国内市场高速发展,并已逐渐成为创新型融资渠道的主流。
早在2005年,中国就已经开始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探索,但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CDO(担保债务凭证)成为了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的导火索,国内ABS产品的发行曾一度被叫停。随着2012年政策的放松以及试点的恢复,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才得以重启。2014年,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迎来了井喷,当年的发行量较前一年增长了10倍, 2015年再度同比增长79%。
2016年,市场整体延续了高速增长,共计发行499只ABS产品,较2015年增长62%,发行金额达8630.16亿元,同比增长42%。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尽管整体增长有所放缓,但企业类ABS的大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正式重启以及基础资产种类的层出不穷,都成为促进2016年ABS行业增长的主要推手。
企业类ABS迅猛发展
国内首单信托型ABN面市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基本为三类:由证监会监管的企业类ABS,由银监会监管的信贷类ABS以及由交易商协会监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
其中,企业类ABS产品在2016年迎来了暴增,共发行385只,几乎是2015年的两倍,金额达4587.44亿元,较2015年增长134%,占比甚至超过了往年持续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信贷类ABS产品,占总发行金额的53.16%。相形之下,不论是发行数量还是金额,2016年信贷类产品都较上年有所下降,全年共发行107只产品,比2015年少了1只,而金额也减少了5.22%,仅为3888.15亿元,占比更是由67.3%减少为45.1%。而起步最晚、基数最小的ABN增长最为迅速,同比增长342%,全年共发行7只产品,发行金额为154.57亿元(图1)。
企业类ABS 的“一路狂飙”,不仅仅是因为国家政策的促进,也有 “资产荒”大环境的影响,更有企业本身发行动力的推动。
众所周知,企业发行企业债有一定的额度,许多2015年集中发行公司债的企业已将额度用完,况且在人民币贬值以及脱欧的背景下,海外融资也不现实。而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仍是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两种,一些手握优质资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于受公司自身资质不达标的影响仍难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于是ABS这一创新型金融工具,凭借其不增加杠杆、减低企业负债率以及降低融资成本的特性,又因为能够助推经济结构的调整及实体经济发展的优势,成功激发了企业的发行热情并逐步成为企业融资的新宠。
相形之下,信贷类资产证券化市场却意外低迷,这其中的原因可能在于以下几点。第一,在实体经济处于下行压力较大、整个市场处于“资产荒”、企业贷款动力不足和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符合银行收益率和风险率目标的优质资产越来越少,因此银行对于需将已握有的此类资产打包出售的业务明显动力不足。第二,之前银行因为存贷比的要求,可能会将信贷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作为调控比例的手段,然而随着2015年下半年存贷比的取消,银行在这方面的需求也消失了。第三,2015年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发展迅猛,但在2016年“资产荒”的新形势下,相应监管及配套措施并未随之同步完善,这也可能是阻碍信贷类ABS快速增长的一个因素。
不过,由于2014年11月银监会推出的信贷ABS备案制以及2015年4月央行推行的信贷ABS注册制,信贷类ABS产品的发行在2015年实现井喷。所以2016年市场的低迷也可能只是信贷类ABS趋于平稳发展的一个体现。
在企业类ABS和信贷类ABS的此消彼长之间,国内首单信托型ABN、由平安信托发起的“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面市,同时亦是ABN产品及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首次公募发行,具有实现企业资产出表及破产隔离的功能,为今后信托型ABN的发行树立了典范。自该产品发行以来,前几年一直不温不火的ABN产品也渐渐受到市场的青睐,2016年发行的7只ABN中,仅有1只为非信托型ABN。
在此之前,我国市场ABN的发行规模一直处于低位。由于此前发行不要求成立特殊目的载体(SPV),故无法真正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与风险隔离,这与Y产证券化的核心要求也有所背离,从而一定程度上抑制了ABN的发展。
2016年12月12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了《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 正式引入SPV,并重点对ABN的资产类型、交易结构、风险隔离、信息披露、参与各方权利义务、投资人保护机制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规范。相信这一系列举措和创新,将对未来ABN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2017年ABN可望迎来发行大爆发。
基础资产种类创新井喷
不良贷款ABS有望扩容
2016年企业类ABS的各细分类目,绝大多数都有很大幅度的上涨,比如租赁租金、应收账款、信托受益权、小额贷款、保理融资债权、REITs等资产支持证券,年内发行额都翻了一倍多,增量大的甚至有4、5倍。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信托受益权和小额贷款分割了大部分原为基础设施收费的市场份额。这是因为,信托公司纷纷加入发行信托受益权ABS的浪潮,小额贷款ABS则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涨势迅猛(图2)。
另一边,信贷类ABS总额的表现虽不尽如人意,但其主要是受占比最高的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CLO)发行减少的影响,年内仅发行40只产品,金额则连上年的一半都不及,同比下降了55.52%。除此之外,汽车贷款(Auto-loan ABS)、个人住房抵押贷款(RMBS)、消费类贷款ABS产品均有较大增幅。
整体而言,2016年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业内首单也频频出现。例如,首单互联网保理业务ABS、首单抵押型类REITs、首单绿色ABS、首单医疗行业应收账款ABS、首单公寓行业ABS、首单双SPV教育类ABS以及首单“双资产服务机构”消费金融ABS等。而基础资产种类在逐步拓展和完善,交易结构也得到了不断的创新和探索。
至于未来ABS创新的发展关注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或成重点。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并且随后在2017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中国证监会债券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有关企业召开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座谈会,标志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正式启动。PPP项目ABS之所以能得到国家的大力推崇,一方面是因为它能够盘活固定资产、增加PPP项目的流动性、给予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当中的机会; 另一方面,“ABS+PPP”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推手。尽管2017年初期刚刚开放首批PPP项目证券化的资格,离大规模发展还有一段距离,但各券商已然跃跃欲试,争取能在新一波“PPP+ABS”的浪潮中抢占先机。
而2017年最值得关注的焦点便是不良资产证券化。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下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连年攀升。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5%,较2015年一季度末的1.39%,上升了0.36个百分点,增长速度之快使得不良资产的多元化处置刻不容缓。
交易商协会《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公告仅1个月后,中行和招行同时公布了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中誉一期”和“和萃一期”的发行文件,发行金额分别为3.01亿元和2.33亿元,这意味着一度暂停的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式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不仅能够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效率,还能盘活银行的金融资产以及分散金融体系风险,是对商业银行非常有益的金融创新。
除了基础资产类型的创新,由于不良资产本身具有资产池风险更大、现金流更不稳定等特殊性,在产品结构上也增添了不同类型的外部流动性,并且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充分利用现金储备账户,设计了资产处置顾问,甚至采用了有权机构、持有人大会的机构。自重启以来,2016年共发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14只,金额156亿元。尽管这距离首批试点规模500亿元仍有差距,但若是新的一年里加大试点范围,让更多的银行能够参与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将会迅速抢占市场份额,成为信贷类ABS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ABS成券商新业务增长点
“黑马”德邦证券成功逆袭
2016年参与承销ABS项目的券商和券商资管等金融机构共有56家,而2015年有60家,竞争愈发激烈。为了在该领域脱颖而出,成功挤入承销商前十,各大券商正在ABS各领域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基础资产和产品结构,培养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根据Wind提供的数据统计,2016年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仍然稳坐行业第一梯队,分别承销46只和45只ABS,金额为874亿元和846亿元,相较2015年,均有小幅增长。二者不仅与第三名差距较大,且新发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仅有一只没有这两家承销商的参与,可见国内ABS市场对招商和中信的充分肯定与信任。
然而,与往年信贷类产品占据大部分市场不同,2016年企业类产品意外超越了信贷类,这也就意味着那些在信贷类ABS产品上并不具备优势的券商,如今有机会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最典型的代表即是2016年承销额第三、2015年发行金额仅10亿元的德邦证券。
在蚂蚁金服宣布收购德邦证券后,德邦证券便作为计划管理人与主承销商参与到花呗和借呗系列ABS项目中,2016年总计承销了35只产品、608亿元,其中仅有5只产品、不到15亿元是来自花呗和借呗系列以外的项目。由此,德邦证券一跃成为2016年企业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额第一的券商,可见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庞大。
德邦证券在小额贷款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优势,2016年8月挂牌总额为300亿元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德邦花呗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登陆上交所,这既是上交所首单储架模式发行产品,也是国内市场规模最大的储架发行产品。之后德邦C券又在上交所获得了借呗消费贷ABS的无异议函,共计有600亿元的储架发行额度。截至2016年底,花呗和借呗共发行的30期产品,几乎已将额度全部用完。凭借如此庞大额度支撑的项目,德邦证券虽然起步晚,但早已比绝大多数的券商更有发行小额贷款和应收账款一类的项目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5年以19单、总计239亿元的成绩名列市场企业ABS发行第一的恒泰证券,2016年并未进入排行榜。据了解,此前担任恒泰证券副总裁、主要分管ABS等创新金融业务的邓浩,已转去2016年新挂牌的新券商华菁证券,分管固定收益业务。
另一方面,从发行产品的基础资产种类来看,招商和中信几乎囊括了信贷类ABS和企业类ABS的所有类目,并且信贷类产品占比更高,在2016年发行的107只信贷类ABS中,招商和中信参与的项目共有60只,已经超出总项目数的一半,而剩下的信贷类ABS市场份额再分摊到其余承销商手中,已是少之又少。甚至承销额前十中的德邦证券和国金证券,当年也仅参与承销了企业类ABS。
由于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在信贷类ABS产品上拥有绝对的优势,在过去的市场行情中可谓是“得信贷类产品者的天下”,因而基本奠定了二者在资产证券化行业里承销商两大龙头的地位。在企业类ABS超越信贷类占据了大部分市场的情势下,会不会有其他券商借此迎头赶上,跃居市场发行额第一?答案是,发行额并不代表一切,完成项目的领域涉及之广、技术含量之高、质量之优,才更能显现出券商的综合实力。
那么,资产证券化能否成为券商接下来的业务增长点呢?就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来看,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但也仅仅是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并不会很快成为券商的主要业务。
原因有三。第一,资产证券化毕竟才刚刚在国内市场复苏,即便这两年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目前仍处在初期的探索阶段,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发行规模仍然很小,所以想要成为主流业务还需要一段时间发展;第二,目前券商对于承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收费仍是按照发行其他普通债券的标准,但其实ABS项目由于涉及包括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贷款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远比普通债券更复杂的交易结构,其承销难度明显也是要大于普通债券的,所以收入与付出不对等,券商的积极性并没有很高涨;第三,由于ABS在中国处于发展初期,因此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交易结构的设计还不够标准化,这些都会成为资产证券化行业蓬勃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尽管如此,目前资产证券化市场不仅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市场需求的增加,还有发行机构本身动力以及投资者信息的增强,这一“香饽饽”必会引来各券商的争抢。如何利用自身的设计和承销能力以及实战经验在众多承销商中脱颖而出,将成为未来券商发力的重点之一。
首单违约乍现
查漏补缺方能迎来“黄金时代”
尽管增势喜人,但2016年8月国内首单ABS违约事件,“大成西黄河大桥通行费收入收益权专项计划”的优先A档“14益优02”到期未兑付公告,给包括发行方、投资方以及监管层在内的资产证券化各方参与机构都“敲了一记警钟”。
这是一只在2014年成功发行的基础设施收费ABS,以每年3月到12月的通行费作为资产池。由于该类资产的付款人和金额都存在不确定性,其资产池先天就有风险巨大且集中的缺陷,而产品的结构设计也未能在增信措施上很好地防范这一风险,从而使得一旦资产池出现现金流大幅下降的情况,该项目偿付便会发生严重问题,最终导致违约。
首单ABS违约事件无疑暴露了国内ABS市场存在的问题。
首先,未谨慎筛选基础资产。国内市场刚起步,需要探索和尝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基础资产本身的风险就很大,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风险。此次违约事件中的资产池,是大城西黄河大桥每月的通行费收入,如此单一又没有固定付款人和金额的资产池,风险不仅大且高度集中,但若是将其与其他的收费权合并,当一组收费权现金流出现问题时,其他的收费权也能相对补足一部分,从而分散风险。
其次,增信措施仍不够完善。即使资产池风险集中,一般来说也可以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超额抵押设置、保证金和现金储备账户、差额支付承诺、回购承诺和流动性支持等内部及外部多种信用增级措施来实现风险分散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然而在我国,交易结构的复杂化似乎更像是为了迎合监管要求、规避监管限制,或者是以获得更高信用评级为目的,并没有真正地从投资者利益出发。
最后,则是项目参与方对于资产池现金流的监管问题。此次违约的专项计划报告显示,自2015年三季度开始,过桥费就再没有足额归集缴付过,而直到2016年二季度违约,期间从计划管理人到评级公司再到投资者都是集体不作为。若是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各参与方都能保持对项目情况的实时跟踪调查分析,出现问题立即披露并协商解决,出现违约的概率将会大大降低。
除了违约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因为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ABS行业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
第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当前的信息披露仍不够规范统一,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投资者的培育工作,也间接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
第二,缺乏活跃的二级市场。目前国内的ABS很少在二级市场流通,大多数会被投资者持有到期,这既不利于资金流动性的增加和ABS的推广普及,更不利于风险的分散。例如,信贷类ABS常常被同业互持而不在二级市场交易流转。这种情况下,信贷资产的风险仍然存在于银行同业之间,并没有得到分散。
第三,缺乏成熟的定价及评级体系。现有的信用评级制度相对落后单一,合理的定价体系更是缺乏,这也会阻碍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四,监管政策仍需进一步改善。针对信息披露机制、定价体系、评级制度、基础资产、风险隔离机制等的制度需要相关规定并加以完善,从而对市场的各个参与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范。
资产证券化案例篇
招商银行和萃2016年第三期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和萃三期)
发起机构:招商银行
基础资产类型:不良贷款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背景信息:
2016年国务院重启了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就银行方面来说,在经济下行压力大、信用风险高发导致不良资产率节节攀升的形势下,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试点,不仅能够缓解金融体系风险、拓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以及丰富金融市场投资品种,还能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以及盘活银行的金融资产,无疑是“江湖救急的一招妙计”。
自5月试点推行至2016年底的7个月内,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经发行14只共计156亿元的产品,不论是发行效率还是发行数额都在行业内属较高水平,可见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6年和萃系列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共计发行四期产品,基础资产分别为不良信用卡贷款、不良小微贷款、不良对公贷款以及不良小微贷款,在国内率先现了对主要不良资产类别的全面覆盖,且四期产品都是由招商证券牵头主承销商协助发行。
“和萃三期”为国内首只以对公贷款不良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ABS。此产品由招商银行发起并委托华润信托发行,且由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完成,于2016年9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发行,发行总额6.43亿元。其中,优先档发行占比62.21%,评级AAA,票面利率3.29%,全场认购倍率2.83;次级档发行占比37.79%,无评级,采用溢价发行,全场认购倍率1.95。
项目亮点:
首先,此次基础资产质量优良。尽管是不良资产,但单笔金额较小,分散性较好,其中抵押担保贷款的占比为73.77%,相对较高。多数借款人分布于东部沿海地区,具有良好的司法和经济环境,抵押物交易市场也较为活跃,且抵押物本身也多为折现能力较强的房产和土地。这些条件都有利于提高资产池的回收比率并提升现金流预测的可靠性。
此外,该项目在交易结构上有多处创新设计。通过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和外部流动性支持的差额补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性风险;设置贷款机构的超额收益分成机制,能够有效地激励贷款机构尽职履责意愿;而“贷款服务机构-资产服务顾问”监督约束机制更是能够对贷款服务机构的清收职责进行约束和监督,从而提高资产池的回收水平,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除“和萃三期”是首单不良对公贷款ABS外,“和萃二期”也是首单不良小微贷款ABS,和萃系列在多项基础资产类型和交易结构方面的创新突破,为国内市场树立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标杆。
华驭第五期
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华驭五期)
发起机构: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基础资产类型:汽车贷款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汇丰银行、工商银行
背景信息:
中国市场是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全球业务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之一,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中国市场的存量合同已经超过77.5万单,相比上年同期增长了将近23%。随着大众汽车在中国业务的持续增长,其融资需求也不断攀升,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就自然加快了脚步。自2014年和2015年“华驭一期”和“华驭二期”分别在国内市场发行,2016年共发行三期产品,其中“华驭五期”为大众汽车金融在全世界开展的“Driver”系列汽车贷款证券化产品在中国发行规模最大的一期。
2016年也是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蓬勃发展的一年。贷款买车的普及以及投资者认可程度的提升,发行总额较2015年增长了74%。而华驭系列产品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不仅是因为它与众不同的交易结构设计,更主要的是其与国际的接轨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国际投资者,为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其他参与者提供了示范性的标杆。
“华驭五期”是由中信证券担任主承销商,以汽车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产品,其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与国内外市场认可度,于2016年11月2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获得了海内外投资者的积极认购,规模约40亿元。其中包括优先A级证券35亿元,占比87.5%;优先B级1.5亿元,占比3.75%;次级3.3亿元,占比8.25%,以及超额抵押0.2亿元,占比0.5%。
项目亮点:
第一,相较国内其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华驭五期”所属的华驭系列ABS在自身交易结构上就具有很大的创新性,包括超额抵押担保的设置、“红池黑池”转换机制、现金流的非完全顺序支付、由评级触发的贷款服务机构预付机制、现金储备账户和月度储备账户的设置和折后本息余额机制等。这一系列的设计都是大众金融在全球范围内采用的“Driver”系列高度标准化的证券化结构,一定程度上缓释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高了融资效率。
第二,“华驭五期”是华驭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系列首单循环结构产品,首次引入了持续购买机制,成功将“Driver”系列的循环结构引入中国,实现了设计结构上的完全接轨。尽管持续购买结构以及发起机构筛选资产的标准和能力会使得未来的资产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超额担保目标水平的设置、提前摊还时间等触发机制以及引入折价购买持续购买标的资产的机制等,都能为证券的偿付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和保障。
德邦花呗第十四期
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蚂蚁小贷
基础资产类型:小额贷款
计划管理人、承销商:德邦证券
背景信息:
2016年“双11”总交易额再一次打破纪录,达到了1207亿元。作为其金融支撑力量的蚂蚁金服功不可没,全天完成支付10.5亿笔,其中余额宝占比11%,花呗占比20%。如果说余额宝让理财走进每个人的生活,那么花呗则是将贷款消费带入寻常百姓家。从以前的贷款买房,到后来的贷款买车,再到现在的贷款买日常消费品,民众的消费理念和习惯正在慢慢转变,而这正是新金融服务给社会带来的改变。
2016年2月开始被蚂蚁小贷接手的花呗消费贷款业务,作为一个新兴金融服务产品,用户通过花呗完成的每一笔支付,其实都相当于蚂蚁小贷公司的一次信用贷款。而一个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净资本2.3倍的小贷公司,想要实现10.5亿笔消费贷款,寻求各种融资渠道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种途径就是资产证券化。2016年8月蚂蚁花呗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项目于上交所挂牌,总额为30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20期。截至当年底,德邦证券已协助蚂蚁小贷成功发行了十四期德邦花呗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消费金融问题频发,年底监管开始收紧,互联网金融消费贷款类的ABS发行一度受阻。而德邦花呗第十四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正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成功发行,可见蚂蚁小贷旗下的花呗系列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具有独道之处。此产品由德邦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发行总额为25亿元,其中AAA评级的先A1级占比80.7%,AA-评级的优先A2级占比7%,次级占比12.3%。
项目亮点:
首先,由于花呗用户的还款期较短,想要发行期限一两年以上的产品,需要使用循环购买机制来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这种设计也给资产池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该产品为循环购买机制设置了折价购买机制,最低折现率为 9.00%,使得资产池的加权平均收益率远大于相关费率和优先级以及次级证券的收益率之和,以及超额利差和现金流超额覆盖的设计都可以对优先级的证券形成一定的信用支持。而此次计划设置的资金管理、加速清偿、收益分配环节等,也有助于提高优先级证券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其次,阿里的大数据风控系统有助于筛选出合适的资产,从而组成集中度较低、信用风险低的资产池。众所周知,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信用审核和业务流程上较为格式化和固定化,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用户群体本身存在分散且贷款金额小的特征,如果采用传统金融机构依靠人工来进行风控和信用管理模式,很容易出现风险和信用把控不准确从而导致后期不良资产的形成。而阿里的大数据风控使得其消费金融业务的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可见大数据风控的作用及重要性。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
信托资产支持票据(远东一期ABN)
发起机构:远东国际租赁
基础资产类型:融资租赁债权
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渤海银行
背景信息:
资产支持票据(ABN)自2012年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推出,当年信贷类和企业类ABS也正式重启。5年过去了,信贷类和企业类市场取得了巨大的发展,2016年发行规模突破了8000亿元。反观ABN市场,2012-2015年共发行24只产品,规模229.2亿元,尽管2016年表现优异,发行7只产品,规模达154亿元,但与ABS数千亿的规模相差仍甚远。
ABN未能有大发展,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不能真正实现破产隔离和负债出表等条件的限制,而这一问题可以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来解决。信托型ABN就在传统型ABN的基础上引入了SPV,使得产品更受投资者的青睐,也吸引更多的银行和企业参与进来。尤其是2016年12月12日交易商协会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中对于基础资产类型的进一步明确、引入SPV、商业银行的主角地位、40%额度限制的突破等一系列举措,结合信托型ABN的模式,都促使未来ABN千亿市场的发行规模成为可能。
“远东一期ABN”作为银行间市场首单信托型ABN,是信托公司作为主要发起机构的一次重要尝试,其由远东国际租赁作为发起机构,平安信托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国开行作为主承销商,注册发行金额为20.68亿元,其中优先A级占比84.9%,评级为AAA级,优先B级占比9.06%,评级为AA级,次级占比5.96%。作为市场发行的第一例信托型ABN,其有望成为主流模式,引领整个行业。
第一,引入特殊目的信托作为发行载体,创新了传统ABN的交易结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破产隔离和负债出表。传统型ABN没有设立该类载体,就难以实现资产出表,并且其信用评级也会受到发起机构本身的信用影响,从而很难增信到AAA级的最高信用评级。而如今信托型ABN成功引入SPV,实现风险隔离,优质资产本身的优势得以发挥,再通过一定的增信措施,就更容易获得较高评级。“远东一期ABN”无外部增信,仅靠资产池的内部增信,其优先A级证券就获得了AAA评级。
2016年,率领公司投行业务团队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加强战略布局,坚持专业化、矩阵式的管理架构,承做了步长制药IPO、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中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首旅酒店重大资产重组、武汉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三峡集团绿色公司债等一批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项目。应对客户下沉趋势,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设立综合IBS组、区域投行分部等加强新兴行业、区域客户覆盖与增量项目的开拓,保持投行业务市场领先地位。2016年,中信投行股权业务保持同业第一,债券和并购业务继续保持市场优势,巩固了投行业务的领先地位。此外,加强直投推荐业务开展,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投资银行与证券业务服务,并进一步推动与提升境内外团队合作及业务协同,中信投行海外市场业务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郑俊,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从事投资银行工作16年,曾任华泰联合并购部负责人、投行业务线负责人。在其担任投行业务线负责人期间,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交易数量三年稳居市场第一,交易规模亦逐步提升,2016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项目交易金额达到1968亿元,达到公司历史最高水平;公司股权融资业务排名提升,股权承销金额由2014年的第八名跃升至2016年的第二名,2016年由华泰联合证券保荐及主承销的华安证券IPO项目成为2016年融资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IPO,位列2016年A股IPO融资规模第三位。
近年来先后主持完成了顺丰速运、分众传媒、美年大健康、恺英网络、千方科技等借壳上市项目,以及宋城演艺、蓝色光标、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历次的产业并购项目,并带领团队围绕客户的产业战略、资本战略进行持续开发,为客户提供全业务链、全产品线的投行服务,成为多家上市公司长期的核心投行服务提供商。
在蓝色光说牟⒐喊咐中完成了A股首单财务顾问为并购交易提供融资服务,拓宽了券商在并购业务中的收益来源,提升了券商在并购交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美年大健康借壳上市的案例中实现了美年大健康借壳上市的同时对慈铭体检进行并购整合,并在交易中提供并购过桥融资,推进交易快速完成。
在海外优质资产私有化回归中,其所带领的投行团队已经完成了包括药明康德、迈瑞、奇虎360、如家酒店、芯城半导体(ISSI)等私有化项目。
在过往的从业过程中还曾主持、参与了大龙地产借壳ST宁窖、浙商地产借壳ST亚华、中弘地产借壳ST科苑、华夏幸福借壳ST国祥、瑞茂通借壳ST九发、南京钛白借壳ST吉药、中国重汽整体上市、广汽集团吸并广汽长丰等并购重组项目,多年的实战积累了大量的案例经验和市场资源,并曾于2009年被评选为“中国区最佳并购项目主办人”。
近几年来,作为投行业务线负责人,积极推动投行组织架构的优化调整,以行业聚焦、服务综合为目标,设立了TMT、大消费、大健康、能源环保等行业组,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各行业组在所属行业领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完成了多单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项目,建立良好的口碑。
2013年开始筹建跨境并购业务团队,目前该团队已初具规模,近年来完成了南京新百收购英国老牌连锁百货公司House of Fraser、奥特佳收购空调国际、西王食品收购北美健康食品巨头Kerr、苏交科收购全美最大环境检测公司TestAmerica等多项跨境并购交易,在新一轮的国内优质公司海外并购布局的浪潮中将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新三板业务团队、成长企业投融资团队的建设,以及目标优化、策略优化、贯穿行业线和产品线的机制使得整个投行部门的服务能够更好地覆盖企业全成长周期,在各个阶段寻找机会、创造价值。
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状
(一)金融市场1.股票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设立的在运行、监察、代码和指数方面均独立于主板的板块,其服务对象明确为中小企业。深交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4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共273家,总市值9689.47亿元,其中流通市值4050.96亿元,平均市盈率32.90,总发行股本616.53亿元,流通股本276.68亿元。虽然此版较主板的上市条件有所放松,但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等条件仍使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另外,创业板的上市,使更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得以通过这个渠道上市融资获得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2.债券市场目前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比重非常小,还不到10%,远低于日美等国30%-50%的现实情况。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金融改革方向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这体现在信用债市场上,主要是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继续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券市场容量。3.场外市场上市之旅令中小企业望而生畏,相比之下在新三板挂牌就要快多了。据了解,从改制算起,企业要进入主板或中小板需两到三年,而进入股份转让系统只需半年左右。这为大量不符合进入主板、中小板或不愿长时间等待的中小企业打开进入资本市场的另一扇门。
(二)其他融资渠道1.民间融资由于直接融资渠道缺乏,并且部分中小企业不具备从银行获得贷款条件,加之民间资金充裕、投放时效性强,民间融资与银行贷款成为其主要的两大资金来源,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等地,资金有近八成来自民间融资。2008年11月,人民银行起草并提交了《放贷人条例》,但随着吴英案的爆发,民间借贷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同时吴英案也折射出民间借贷立法滞后。2.专项基金早在1999年6月,国家开始发起服务此类企业的专项基金,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设立,投入形式多样:资本金投入、直接拨款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支持科技型创新项目。但实际获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数量屈指可数。3.创业投资机构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可用于贷款的抵押物存在不确定性等特点,所以很难获得银行大规模的贷款,另外加之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初期通常属于保密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致使一般性的金融资本很难投入进去。所以,创业投资应运而生,创业投资市场在2010年恢复了迅猛增长势头,加快了创投本土化推进进程,创业板市场的作用在逐步显现。
二、国内中小银行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中小银行首先要明确战略发展方向,调整业务结构发展特色的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金融产品,丰富服务内涵否则无法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上谋求生存和发展。中小银行应把注重拓展中小企业客户,明确战略方向将业务重心转向中小企业融资,适合银行特点的创新路径和目标作为首要选择。具体创新路径如下:
(一)创新专业化模式行业专业化方面的创新,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誉为“中小企业的信贷工厂”已有了先期的成功尝试,北京银行主要针对三大行业:高新技术、文化产业、新能源行业开展专业化融资。另外,光大银行在“低碳”行业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也创出品牌“光合动力”。中小银行在行业专业化的创新路径方面,首先要立足客户行业需求差异的专业化。其次,针对不同目标细分行业客户分别组成多个专营机构,长期动态跟踪研究、深入挖掘各个目标细分行业客户的需求。最后,由专职行业客户市场经理牵头组织针对相应行业客户的定制化金融服务,并不断优化改进。中小银行在行业专业化创新方面,以“深度行业专业化”的价值为主张,需逐步形成细分行业专业化品牌,以使这种价值成为难以模仿和超越的核心竞争优势。1.科技型企业细分品牌探索客户服务的专业化细分带来市场竞争力,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进一步细分是中小银行在科技型客户全体争夺中的另一手段。北京银行自2009年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化出来后,2010年仍率先加强对此类型企业的进一步细分,逐步开始关注科技型企业中的中小软件企业,并与中小软件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总额达1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给其成员单位,充分支持软件类企业在京的发展。北京银行是业内首家提出软件服务类品牌的银行,与北京的中小软件协会在拓展多样化融资模式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并建立软件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为此类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从根本上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并为自身银行发展创立了具有特色的融资优质品牌效应。2.低碳金融服务助力绿色发展世界气候变化异常,灾害性天气频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际社会都在倡导低碳环保概念,中国人口众多作为金砖国家,也需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承担起社会责任。其中,光大银行在业内首创针对“低碳”行业的融资品牌“光合动力”,摸索出三类低碳融资模式领跑于行业发展,金融服务领域覆盖面广,涉及钢铁、电力、建筑和森林等等,2010年贷款余额接近40亿元,发展非常迅速。3.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新突破北京银行作为最早涉足文化产业的金融机构,在全国首家推出了独具特色的“创意贷”文化金融品牌,并形成自身特点:业务向行业纵深方向发展;管理向特色精细化方向发展;品牌在异地分行成功复制开拓市场。
(二)创新产品1.个人经营性贷款产品创新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公司主体来申请贷款,其大部分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资信不健全、缺乏抵押物很少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业务,所以这些企业也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且针对中小企业主的贷款通常是零售业务的个贷,但按照传统法人资格直接贷款的门槛较高,并且中小企业主又贷不到所需要的资金量,此块空白需要银行产品创新来弥补。银行设计出针对中小企业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产品,以个人名义用于自身企业经营或生产的业务对使用用途加以限定,其中比较典型的创新产品案例如民生银行的“商贷通”和北京银行的“短贷宝”。这类产品设计灵便,可通过标准房产作为抵押物;共同担保:房产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房产抵押+非关系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非关联企业担保;应收账款质押;3-10个自然人联保;2个自然人互保等多种形式来获得资金。另外,资金使用及还款灵活,可做到贷款资金循环使用。此块业务具有庞大的市场潜力,中小银行应尽快把握机会设计出针对中小企业主的创新产品。2.银典合作创新产品中小企业主在遇到急需资金周转甚至走投无路时不得不通过典当行快速获得资金,但是典当行的特点是不能进行深入的融资仅仅通过判断典当实物的价值,不能深入的给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增值服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绝当品的出现通常是因为企业没有进一步资金运营而产生的并非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问题,而银行有其资金优势如能联合合作继续为企业提供资金,将能盘活企业发展减少绝当的产生,同时银行自身也拓宽了业务范围为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做出贡献。此类产品需要解决银行、典当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当于典当行为企业实行担保,银行认可典当行的担保放款给企业。对此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还为中小银行和典当行扩大了市场份额,实现三赢的局面。3.银租合作创新产品因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放款的标的物和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等因素存在较大差异,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进行资金融资,由于融资租赁标的物是实物,银行信贷资金如能通过监管账户,在银行监控下完全依据购买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分期或一次性的形式),租金直接打入融资租赁公司在银行指定账户,一般不会出现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保障了资金运用和回收的安全。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展租赁债权保理、账户监管、代售代付、租赁财产的信托计划发行、委托租赁项目资金投放等等,都可以为中小银行的手续费收入做贡献。例如,融资租赁保理产品,银行将不能提供贷款的企业介绍给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保理业务间接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这种业务模式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让应收账款发挥了作用盘活了企业的现金流,同时降低了企业应收风险,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拓展新业务奠定了资金基础。4.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我国中小银行来说是发展的突破点、业务的增长点、资金的来源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存款准备金率高、银行资本充足率低,如能通过信贷资产的证券化改善财务报表转移到表外是中小银行不错的选择,同时也能降低金融风险,增加货币的流动性,提高中小银行的盈利能力。如今,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创新加大等背景下,此产品可作为一种混合融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与银行资本不足之间的矛盾,同时还能分散风险、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充分盘活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打开企业、银行、投资者三赢的局面。起步阶段,可考虑一是选择质量较好、收益比较稳定的贷款;二是在实施证券化时要简单明晰可控风险,同时让投资者能够快速识别风险,避免产品设计复杂难懂引起误解投诉。5.发挥民间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民间资本如何利用是当下的热点话题,缓解民间资金的供需矛盾,发展和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对于处在发展阶段的中国民间金融市场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调动、激活民间闲散资金,补充不太活跃的金融市场,同时也能够间接起到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2012年4月初,国家推进温州金融改革试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可见发展民间资本的创新产品在政策层面上得到认可,此时中小银行应提前做好创新准备。
那么你有屋顶吗?他们想用屋顶帮你赚钱。不管你是工商业企业主还是家庭居民。就在几天前,平台公测版正式。这也是国内首个光伏资源撮合交易平台。
免费,赚钱,全民?或许在你看来,这实在是难以置信――分分钟传销即视感――你看,会现场,所有人统一T-shirt,Boss们频频站台“叫卖”,不时引得台下捧腹。
开个玩笑。很显然,事实绝非如此。
他们自诩光伏领域的“搜房网”,势要打造一个将光伏电站项目与互联网、投融资、保险风险、用电终端用户等各环节相结合的网络平台。
“往浅的说,是我们几个合伙人观察到了商机,做这个平台能挣到钱;往深里说,是我们发现了光伏电站行业的各种不成熟,各种痛点,各种劣币驱逐良币。我们觉得生态型平台的出现,可以大大促进光伏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就做了。”全民光伏联合创始人欧文凯解释。
牵绊的痛点是什么呢?在公司董事兼COO刘杨看来,一是优质的屋顶资源,二是融资问题。而PV Plus成立的初衷就是要提供一个线上线下信息平台,将优质的屋顶资源和投资商对接起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现状。
最重要的,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无论你是工商业企业主还是居民。
互联网思维嘛,特点就是免费。如果你是业主,他们会免费帮你做这些:
免费提供技术勘查和评估,从技术和经济层面看是否合适安装光伏;
免费提供光伏电站设计方案服务,业主可以拿着方案招标安装服务商或投资商;
免费为业主对接优质可靠安装服务商;
免费为不愿意自己投资但想出租或享受优惠电价的业主对接优质可靠投资商。
当然,我知道,大家更感兴趣的是如何赚钱。
我们用具体案例来说。
以上海地区1MW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例,占用屋顶面积1.5万平方米。白天(8:00-16:00)工业10KV用电加权平均电价为0.93元/kwh,自发自用比例70%(光伏电力70%自用,30%余电上网),年满发小时数为1150小时。
你有三种合作模式可选:
模式一:屋顶企业自投自建,独享光伏项目收益;
模式二,第三方投资公司投资建设,屋顶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购买优惠绿色电力,节省电费支出;
模式三,第三方投资公司投资建设,屋顶企业通过出租屋顶面积获得租金收入。
当然,如果你没有屋顶资源,但知道哪位熟人有合适的屋顶资源,可以通过全民光伏平台进行推荐,自己也就成为了中介,赚取中介费。
很多人说互联网平台是一个烧钱的行业,尤其在前期基本是亏钱的状态,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从“先驱”沦为“先烈”。那么对于全民光伏这样一个平台呢?他们怎么赚钱?
在刘杨看来,如果一个模式靠“烧钱”才能运营,就不能称之为商业模式,PV Plus不会靠“烧钱”生存下去。
他们认为分布式光伏是未来能源利用的方向,PV Plus的服务是业界所需要的。
4月5日,瑞银和莫尼塔等机构均消息称,预计我国3月份部分宏观经济数据将温和回升,一季度GDP增速或为6.6%-6.8%之间,经济增速或已触底,二季度将止跌企稳。
这说明,此前的一系列稳增长措施正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房地产去库存等扭转了投资需求下滑的趋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继续推进,激发经济增长活力。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国各家银行机构3月底以来陆续的年报却显示,诸多银行净利润增速由几年前的两位数跌至了1%以内,几家国有大行更是明确表示“力争2016年净利润增速为正”。以银行业为主要代表的我国金融行业,系统性改革的迫切性日渐加大。
推动供给侧改革,不能忽视金融体制改革的至关重要性。当前,国际金融正可能由风险积聚转入风险暴露期――2013年年中以来,世界经济与货币政策走势分化背景下的全球金融动荡加剧,或已揭开了国际金融风险暴露的序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血液。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和完善金融组织、市场、产品、调控、治理等方面的供给。如果金融供给侧改革不能到位,血管不能疏通,那么整个供给侧改革就难以落到实处。
为什么要强调金融改革
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金融供给侧改革本身就是要解决资本如何高效配置的问题,其中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是两个最重要的资金价格机制的改革。而劳动、土地等要素的投入,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等,也离不开金融解决方案。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强调“脱虚向实”,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而这并非简单的货币刺激。
2015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做出两个基本判断,即全球金融风险与危机前相比不是在降低而是在积聚,同时风险从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转移、从银行体系向影子银行转移、从偿付风险向流动性风险转移。并且,2015年世界经济又录得了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增速,2016年仍有继续下行之势。
此背景下,经济与金融的背离扩大,国际金融有可能由风险积聚转入风险暴露期――2013年年中以来,世界经济与货币政策走势分化背景下的全球金融动荡加剧,或已揭开了国际金融风险暴露的序幕。
从国内看,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三期叠加”之一,就有“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由于前期稳增长的工作过分依靠总需求管理,依赖货币刺激,延缓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而继续依靠投资拉动,推高了全社会杠杆率,加剧了当前产能过剩压力和通货紧缩威胁。甚至因为金融交易的暴利,进一步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产生挤出效应。
同时,大量的流动性在各个金融市场间窜来窜去,形成金融体系内部循环的“空转”,导致了缺乏实体经济支持的资产价格暴涨暴跌。近年来发生的“钱荒”、“债市风暴”和“股市异动”等,殷鉴不远,亦是全球金融风险暴露的缩影。
因此,金融体制改革应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
金融改革落在五大方面
“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未来五年我国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同时勾勒出未来五年我国增加和完善金融组织、市场、产品、调控、治理等方面供给的蓝图。
第一,丰富金融机构体系。
虽然我国金融机构类型和数量不少,但金融服务总体是不够的,尤其针对农村和小微企业的基层金融服务不足。同时,我国还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在商业性和公益性业务之间还存在金融服务的需求。
包括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等等。
同时,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加强海外网点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提高国内金融市场对境外机构开放水平。
第二,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一方面银行体系大量流动性用不出去,另一方面市场上却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症结之一在于,国内金融市场体系结构较为单一,过度依靠低风险偏好的、顺周期的银行体系配置金融资源,难以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
包括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打击市场操纵和内部交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等。
第三,加强金融创新功能。
国家强调“供给侧改革”而不是“供给侧管理”,就是要通过简政、减税,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是简单依靠政府产业政策指导、金融信贷政策扶持。通过加快金融创新,促进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是支持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造血机制。
包括要创新科技金融,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探索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创新绿色金融,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评级等手段鼓励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推动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立绿色产业基金。
第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主要是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维护金融平稳有序运行。
包括要完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调控框架和传导机制,构建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推动货币政策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进人民币资本走出去,逐步建立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制度,等等。
第五,改进金融治理体系。
2016年初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的股市异动充分反映了我国股市不成熟――不成熟的交易者、不完备的交易制度、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不适应的监管体制等。这也是“十三五”规划提出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背景。
然而,周小川行长在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辅导读本中提出“完善金融治理”,是一个比金融监管更加宏大的概念,还包含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标准及规则制定等,是国家现代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包括,要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等等。
金融改革须处理好七组关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血液。可以说,如果金融供给侧改革不能到位,血管不能疏通,那么整个供给侧改革就难以落到实处。其中,须处理好以下七组关系:
其一,调整结构与稳定增长的关系。
不应该把扩大总需求与加快供给侧改革对立起来,二者本身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都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五大重点工作中,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会减少总需求,但降成本(如减税)、补短板却可能增加总需求。
过去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投资、外需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必须下大力气调整经济结构。如果依赖货币刺激,有可能是饮鸩止渴,将影响供给侧结构调整的压力和动力。但另一方面,强调供给侧改革,仍然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环境。
其二,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关系。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本身并无绝对的好坏之分,只是在中国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导致了对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金融风险过于集中。
金融结构过于单一,还制约了货币政策效果。因为股票、债券市场较为成熟,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才可以通过低利率推动股市、债市上涨,形成财富效应,刺激投资和消费。而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流动性过于宽松,一方面造成股市、债市暴涨暴跌,甚至危及金融稳定;另一方面依靠银行信贷加杠杆,又造成了非金融部门财务上的不可持续。
为此,尽管经历了近年来的债市风暴、股市异动,仍要保持发展资本市场的定力,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但也要考虑路径依赖的现实,正视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特征,现阶段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如探索完善投贷联动、债转股、资产证券化以及银行事业部模式。
其三,金融稳定与支持发展的关系。
在经济下行周期,由于经济效益下滑,银行资产质量有可能恶化,这时候银行减少信贷投放本在情理之中。然而,金融与实体经济、特别与工业是利益共同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实体经济是“皮”,金融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所以,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过程中,银行仍需要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服务好实体经济和工业增效升级,这是壮大和发展金融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和重要内容。
其四,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的关系。
减少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之类的创新性企业“市场在中国,上市在海外”的缺憾,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便捷性等,不能仅仅依靠传统金融服务,还要依靠金融产品、技术和制度创新,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
这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减少事前审批,消除影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体制机制障碍。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兴的金融服务形式(如“互联网+金融”),监管者要透过表象看穿其金融本质,对其进行适时、适度的监管,而不能坐视金融脱媒,任其野蛮生长,以致尾大不掉,酿成新的金融风险、社会问题。其中,e租宝、泛亚贵金属交易所等,就是前车之鉴。
其五,扩大开放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加强金融供给侧改革,还要进一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但另一方面,又要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完善宏微观审慎措施,在扩大开放过程中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包括防范极端情况下的境外金融攻击与制裁。特别是要做好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危机、货币危机的案例分析,梳理出货币攻击的方式、渠道和演变路径,在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的基础上做好应对预案,防患未然。
当前应对资本集中流出压力,就是我国加快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一次练兵好机会。正如上次亚洲金融危机,借打击进口骗购外汇之机,在经常项目可兑换规则下,我国完善了进口购付汇真实性审核机制。
其六,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的关系。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不论在市场建设、组织建设,还是在完善调控、加强监管等方面,都需要充分借鉴和汲取国际经验,遵循和遵守国际标准。
但更为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为什么所谓的国际经验和惯例在当地能够成功,引进到中国时,需要哪些宏观或微观基础设施的培育和配套,以防止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特别是在对外金融开放问题上,要做好充分的理论和措施准备,避免颠覆性的失误。
其七,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
通常认为,财政政策是结构性政策,货币政策是总量性政策,因而财政政策在结构调整中应发挥更大作用。然而,从供给角度讲,如果将货币政策扩展为金融政策,生产或者服务部门区分公益性部门、政策性业务和盈利性部门、商业性业务,则结论大相径庭。
对于前者,应该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财政政策比金融政策更有效;对于后者,则更应该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金融政策比财政政策更有效。在当前市场情绪悲观之时,政府介入,发挥公共部门资金的杠杆和示范作用,有助于打破预期自我强化、自我实现的恶性循环。
VC/PE之难:退出
清科研究数据显示,第一季度仅有2只针对亚洲市场(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5亿美元资金,创下2006年以来单季最低募资水平。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的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美国40家风险基金仅融资43亿美元,为2003年第三季度以来的最低点。
如此看来,不仅仅是中小企业融资难,VC/PE融资也面临困难。一段时间内,产业链上形成的一个死结清晰可见,世界各地的重要股市实际上几乎丧失了融资功能。今年的 IPO一开局便跌入深谷,1月全球IPO总量仅为9100万美元,这一数字仅仅是去年同期水平的1%,创下了近10年以来的最差。另据清科研究披露,2009年第一季度共发生4起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案例,其中,以IPO方式退出的交易共有3起,有1起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交易发生。
就当下情况来看,摆在众多投资人面前紧迫的焦点话题似乎不是VC/PE如何为中小企业输血,而是VC/PE的投资如何退出。
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IPO、柜台交易、产权交易、并购市场、资产证券化和内部市场等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为VC/PE提供了健全的退出渠道。而目前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尚在构建,包括并购与重组、产权市场、新三板、借壳、OTC、股权市场、定向增发、换股等,各种方式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里,试图展露出不同的个性并获得发展的空间。笼统地说,处于退出主导地位的IPO只有零星的退出,大部队均在等待状态中,但一旦开闸也是暴堵;并购重组作为退出的另一条重要渠道,表现得相对活跃;而其他退出渠道毕竟还在起步摸索阶段。
IPO和OTC:等待
在国内A股市场上,大盘在反弹还是反转的争论中,上证指数跃上2600点,深沪股指一再创下近七个多月以来的收市新高;国务院总理表示,一季度中国经济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比预料的要好,表明一些行业和企业生产正在逐步恢复;而美国方面,美国总统奥巴马称,有迹象显示美国的经济已展现曙光。
大势趋暖,但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境外市场,短期内大量企业实现IPO是否可能?
据报道,现在有165家企业向纳斯达克OMX提出了申请,一般而言,一个企业从提出申请到最后成功上市都要花3-9个月的时间。虽然很多人相信,重启IPO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短期看来,全球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依然不乐观,“今年第二季度的情况还是很糟糕,金融危机最差的时间还没有过去”,纳斯达克OMX集团总裁 Magnus Bocker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他预计IPO市场会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才会出现增长。
中国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经过十年筹备的创业板终于启航。创业板IPO办法的出台,只是2009年创投IPO退出道路上“破冰回暖”信号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同样,OTC市场目前的状况虽然与IPO并不相同,但与IPO相同的是“等待”。
并购与重组:活跃
并购与重组作为资本退出的重要手段,在IPO不畅、经济形势低迷的背景下,显得越来越重要。
结构性调整是整个经济结构、每个行业甚至企业都在面临的事情,作为PE,一个主要的业务就是通过并购和重组来调节失衡,帮助那些需要借用外部力量进行调整和扩张的企业实现发展,从而也为自己创造机会;另一个原因来自于历史,经验证明,每一次价格低谷时都是并购良机,而众多并购整合的台前幕后又无不闪现着PE的身影。
有的投资人还提出这样的建议,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创业者,应该把思路调整到以并购与重组作为主要的退出渠道上,从一开始就把这一点作为行业的中心思想。
其他退出渠道:起步
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创投的退出似已成为创投产业链上的头等大事。投资人在尝试和摸索很多渠道的通畅性与便捷性,但我们目前能看到的成功只是建立在个别案例的基础上,成为主流趋势尚待时日。
产权市场
各个产权市场正在极力游说PE进入。产权市场的优势包括,公开挂牌转让、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对接、交易品种的多样性、庞大的企业信息库、撮合等。但同时也存在问题,如产权市场可供PE选择的项目太少,其中民营项目数量和质量都有限;PE多投资于优质企业,而产权市场上多数企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另外,从产权市场退出能获得几倍的收益,是否把产权市场作为退出渠道,这可能也是PE难以言说的顾虑。
股权交易所
2008年年底,作为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被准许从事“两高两非”公司股权和私募基金份额交易的天津股权交易所正式开业。其清晰的定位,为“两高两非”公司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流动和转让以及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提供规范、有效的场所。其优势也比较明显,门槛低、开放性高;多层次、多板块的组织结构;可容纳大量各类企业和私募基金产品;中小企业和投资者成为市场主体;可用低成本参与市场等。
股交所与产交所是有一定的错位的,产权交易所主要针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转移,以大宗全额转让为主,股交所主要做PE、VC行业;产权交易所无论是挂牌、还是交易,都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而股交所提供投融资交易信息并不需要任何政府部门的审核;股交所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这是跟产权交易所最大的不同,目标客户与新三板有重合之处。
新三板
定位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拥有成本低、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便捷、将成为转板的绿色通道等优势的“新三板”,进入2009年后,扩容速度显著加快;今年2月,“新三板”迎来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扩容;有消息称“新三板”试点范围即将扩大,各高新区纷纷加快了申请成为“新三板”试点的步伐。
借壳
随着近期借壳并购基金的成立,有分析认为此风将兴起,因为PE实现借壳上市后,其持有的股份在解禁后可以很快实现流通,进而为退出提供了条件。
自1995年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至今的16年间,除却1998至2002年担任深圳市副市长,其余的12年,庄心一从事的一直都是证券监管工作。接近证监会的人士称,庄心一爽朗健谈、踏实严谨,却行事低调。作为证监会分管上市公司和券商监管工作的副主席,他所主管的工作有条不紊,但他的名字却很少见诸媒体。
2004年前后的中国股市风雨飘摇,证券行业资金缺口巨大,挪用客户资产、坐庄等违规问题普遍,全行业几近崩盘。证监会及时启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对行业“刮骨疗伤”。艰难的三年“券商综合治理”,以及紧随其后的行业“分类监管”,不仅没有再让一家券商出现过财务危机或重大违法违规,还推动了一批券商以不同方式做大做优做强。
“在危机中要给希望,在发展中要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庄心一说。“市场向前进,监管往后退”,是他的一个核心思路。在他看来,监管边界设定的原则,是伴随着市场发育发展,凡是市场主体能够自主负责的,市场开始显效的地方,行政监管就要相应收缩、适时淡出。
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蓄势
《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7月,您在“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首次提到了针对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分道审核制度”。请问这种审核“分道制”的内涵和具体做法是什么?对并购重组工作有什么意义?
庄心一:“分道制”是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分不同通道进行审核,简单说,就是对并购重组申请按设定的公开标准自动分类,区别对待,有条件地简化审核程序,减少审批事项。
我们设想的分类标准针对的主体,将分别是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水平、产业政策以及交易类型。一旦出现并购重组法定审核事项,即可根据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记录、行业自律组织对财务顾问的专业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公布的产业政策等客观可辨的既有元素,综合生成分类结果,同时把项目的审核分为豁免、快速、常规和审慎四类,自动“对号入座”,区别对待。
举个例子,在“分道制”实行之后,对豁免类项目,也就是“好公司”与“好中介”做的“好项目”,它的一些审核事项将被豁免掉,不用审了。豁免不掉的,就走绿色通道,证监会方面不再预审,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对那些“差”的公司、中介或项目,审核时就审慎对待。
说到意义,我想最直接的就是要简化审批、提高效率;第二个,说直白一点,就是要奖优限劣,鼓励“好公司找好中介,一起做好项目”。我们相信,这种制度的示范效应将有利于激励更多的上市企业更加诚信、公开、透明,也能鼓励中介机构更加尽职,提升业务水平,把好项目质量关。
这首先要求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公平准确,监管档案与诚信记录也要跟得上。因为,一旦这些内容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重组效率,大家就更要较真了,你得经得起检验。其次,大量的监管信息中哪些是最能反映上市公司规范性与诚信度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如何搜寻集成归类,都需妥善解决。与以往一样,这项制度设计过程实际也是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过程,用我的话说,叫“充分搜集相关元素,寻求最大公约数”,叫“沙盘推演、模拟攻击、极端情况假设”,要通过反复分析论证,使出台的规则尽可能达到“想得透、说得清、站得住、行得通、可持续、少后患”。以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这样做,局限性会克服一些,失误或折腾会少一些。
两年多的方案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还丰富了我们自己对“分道制”作用的认识,它的准备和实施必然要带动财务顾问资格管理、持续督导制度的落实,带动证监会提高日常监管质量。“分道制”将随着与其相关的配套项目、基础工作逐项出台实施或准备到位而启动并逐步推开。考虑到相关各方情况的差异,此项制度也可能先从具备条件的地方做起,进度服从质量,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扩大。
《财经国家周刊》:这种制度设想是怎么产生的?感觉这个制度和券商“分类监管”制度异曲同工,都是划定标准,用差异化政策对待。
庄心一:“分道制”的思路框架其实是2009年4月在上海与一批证券公司专题研究后就基本形成了,初衷是想在现行并购重组审核制度下找一个突破口,解决困扰大家已久的审核效率不高和部分重组项目质量不高、诚信不足的情况交织并存的难题。同时还想在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作些新的探索。
大家赞成搞“分道制”,确实与券商“分类监管”的经验有关。2004年证券行业风险爆发,证券公司的信用几近丧失,坊间甚至还有“防火防盗防券商”的说法。行业内部也很悲观。怎么办?!病要治,日子也得过,资本市场的运行又离不开证券公司,再说一百多家券商病情也不一样,有轻有重,还有基本健康的。当时证监会就委托证券业协会搞了一套公开标准,实施“创新类券商”、“规范类券商”的专业评价,由此将一批相对好的、比较好的筛选出来,实施相对宽松的监管,并使其恢复了应有的市场信誉,在全行业清理整顿期间获得了经营优势。这套东西一推开,业内真当回事,主动整改、努力达标的积极性上来了,我们也腾出手来去抓那些风险大的券商,在当时确实管了用。综合治理后期,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实施了全行业的分类监管制度。目前看效用是明显的。
但是,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毕竟不同,比如像证券公司那样每年用监管标准定个“A、B、C、D”,这恐怕对上市公司就未必适宜,很可能会影响各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所带来的副作用非同小可!
《财经国家周刊》:您刚谈到“分道制”的制度设计已经快三年了,但到目前都还在研究之中 。我们想了解一下,在这个制度设计过程中主要的困难有哪些?
庄心一:其实对券商“分类监管”的思路,早在2000年业界就有人提过。2002年我到证券业协会工作后,就此与业内人士、监管部门有过深入探讨,达成了基本共识。但你们看到真正实施已是2007年了。
而这个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涉及面更广泛,复杂性更多一些,其中国家产业政策相对好办些,有公布的产业目录和行业振兴计划,但限制类产业通过兼并重组实施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也是受鼓励的,必须考虑到,不能疏忽。
中介机构的资质水平怎么评价,谁来评价;如何观察并购重组项目的质量,又如何将项目质量与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准、履职尽责状况联系起来;如何将中介机构的合规守信情况引入到评价标准中,等等,要做到真实客观、合理公正,既让大家对结果认同服气,又减少行政色彩防止变相审批,是需要花点功夫的。
上市公司的分类是当其涉及并购重组审批事项时根据以往监管记录即时形成。前面说了,这对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较高要求,还要求相应建立一套依托日常监管的信息分类集成,自动生成不同结果的完整体系,包括交易所的、辖区监管局的、稽查部门的,都得覆盖到,还要考虑这个集合点设在哪个环节最合适。这方面工作量挺大的。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制度设计都应论证充分,准备周密,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在前面,有备而动总比仓促上阵要有利。
“负向清单”鼓励券商创新
《财经国家周刊》:从2002年进入证券业协会主持工作,从三年综合治理到转入常规监管,近10年的经历一定让您对这个行业有很深的理解。但我们也从业内听到一些反映,认为目前仍需进一步放松管制,您是怎么看的?
庄心一:从我个人经历看确实与证券行业有缘分。上世纪90年代我曾在信托公司工作,当时信托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证券业务,后来又去交易所工作,与证券业的工作关系更加紧密。长期以来,业界的想法意见,我一直愿意倾听,能够听到,也能够听懂。内心深处始终为这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而欣慰,为它的困难与不足而不安。
说到管制问题,首先要厘清管制与监管的关系。我个人认为,区别在于管制针对的主要是空间问题,监管针对的主要是行为问题。由此推理,需要在各个阶段都给行业自我管理、自主发展提供相对足够的空间,同时又对市场约束、自律管理失效的区域,特别是引发外部性风险、社会性矛盾的环节,从行为约束入手,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形象点说,要给行业提供面积宽敞的“毛坯房”,至于内部格局、设计装修和日常卫生就不用代劳了,由他自己定,自己办。但“承重结构”你不能破坏,“水电系统”不能打断,半夜三更不能“卡拉OK”,脏物异味不能弄到楼道,对这些行为就要有外部约束。
这个问题,监管部门也是在实践中逐步认识,逐步去解决的。记得在综合治理后期,一批新的监管规则陆续制定或修订,期间我们在讨论如何促进证券公司实现“差异化”发展这个问题时,开始意识到“同质化”监管问题不解决,“同质化”经营状况就很难改变!从那时起明确了监管要“设底线、留空间”的思路,有意识地给证券公司留出自我管理、自主经营、探索创新的制度空间,不再强求一致,并下决心主动推进阳光审核,简化审批程序,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等改革措施。当然,这个底线、空间也是随着行业、市场的变化而变的,最近我们将此调整为“定准底线,放大空间”,就是根据行业实际,监管与此动态互动的结果。我认为,这是今后我们在证券公司监管活动中应长期坚持的做法。
《财经国家周刊》:您刚才谈到给行业留够探索创新的空间,那么在鼓励券商创新方面,证监会的监管思路是什么?
庄心一:自主创新是国家战略,证券公司创新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保持行业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共同作用,就证监会工作而言,首先是要牢牢树立市场化创新意识,除了要在全局性基础制度改革创新中充分听取、吸收市场意见,发挥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外,还必须要尊重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权利,鼓励支持和保护各类自主创新活动;其次是要引导行业在创新中把握好风险控制这道闸,提高创新的成功率和可持续性,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考虑在先,防范为本,提供适当可行的解决办法;再次要做些协调组织,对市场创新中单个主体推不动、做不了而又绕不开的障碍和困难,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支持。
针对证券公司的创新,证监会在这些年的实践中作了一些探索。2004年了“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只要市场有需求,公司有能力,法律不禁止,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证券公司都可以研究提出有操作性的创新方案,经行业协会组织业内外专家论证认同后均可进行试点。这是我国证券业内第一次将“负向清单”理念引入有效力的监管规则中。此后,券商集合理财、资产证券化产品、直投业务、现金管理产品、约定购回式交易、境外证券业务都是顺着这条道走过来的。所以这些年来,证监会相对主动了,对业界创新呼吁,我们有了积极回应机制。对于有创新业绩的公司,还在年度分类评价中得到加分鼓励。由此也引导全行业将创新意愿与自身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既务虚提建议,也务实“做作业”。
从综合治理前后的变化看,大家认为我国证券业发展显著,进步喜人。近些年,大家时常感叹,过去股市一低迷,券商就惶惶不安,危机重重,每轮都得倒一批,2007年以后全行业稳健意识、风控能力不断增强,规范状况和财务基础持续改善,这类担忧总算不再伴随这个行业了。这是事实。
但是从中介机构服务功能看,大家认为我国证券业不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需要,不适应实体经济、各类客户的多样化、精细化服务需求。目前,这个行业的进取性、创造力总体较弱,激情活力总体不足。这也是事实。
当下,行业改革创新发展又处在一个重要历史阶段。作为监管部门绝不能满足于以往,更不能停留在今天。我们要认真反思剖析监管工作的不适应、不适当、不适合之处,从自身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做起,在新形势下为行业抓住机遇、发奋进取、科学发展做得更多点,更实点,更准点,更好点。
具体讲几点,鼓励行业创新要体现在包容探索失误上;体现在以积极开放的心态热情对待行业各类新点子、新想法,包括各种埋怨牢骚上;体现在引导鼓励业界将想法深化、细化,转化成有可操作性的办法上;体现在实事求是地把握促进创新与控制风险间的均衡关系,务实合理地设定风险管理的适当尺度上。这些是监管部门要做的“作业”。
目前,我们要求券商在推出涉及客户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前,必须让证监会知道并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内。对此,部分业内人士有些不同看法。我与他们探讨中说过,暂且摁下国际国内经验教训和众多案例不提,仅就你的创新能不能让我们听明白这一点,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任何新产品都必须得让客户知道是怎么回事,假定监管部门听不懂,恐怕绝大多数投资人理解起来也有不少困难。
《财经国家周刊》:您前面提到券商创新试点先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也可能先从具备条件的地方做起。我们发现除了分类监管、扶优限劣之外,您还喜欢用“试点”。这方面的心得能否跟我们分享一下?
庄心一:其实这是一个常理。对新事物大家认知有限,经验尚无,且认识也不一定统一,先试点,探探路,搞成了,总结几条有针对性的办法,心中有数了再放开。遇到问题了,试点中纠错解决,给后面提供点“疫苗”,即使搞砸了,损失也控制在小范围内,不致于惊天动地,难以收拾。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就是这样走过来的,这是一条重要经验。
也有不少教训。当年搞国债期货,短短几年内热火朝天,结果1995年一个“327”事件(“327”是一个国债产品),投资人损失重大且不说,市场也给毁了,至今还没能恢复。还有早先的券商委托理财业务,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大家都搞起来了,结果是“全军覆没”,不但客户损失惨重,还成了2004年证券公司危机爆发的一个主要风险源。
“齐步走”本身也是个问题,好比有一群人,体质不同,老少不一,兴趣各异,怎么能“一二一,齐步走”呢?再则,“齐步走”不又走到同质化经营上了吗?所以,我一直认为应该分步走。试点先行,逐步扩大,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然后再转为常规业务。这个办法,我看行!
庄心一简历
1955年4月出生,汉族,上海人,经济学博士。
年前证监会突击《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目前正在排队的800多家IPO企业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递交自查报告,证监会将在自查报告审核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于业绩下滑企业的劝退意味较浓。本次财务报告专项自查针对的所有报告覆盖期项目,即3月31日前申报的所有企业。
将检查机构底稿
“《通知》要求首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保荐代表人表示,虽然法律法规对于中介机构有了上述明确规定,但是通过《通知》的形式进一步强调了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连带责任。
此次检查将包括保荐机构底稿。“虽然按照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的底稿必须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券商机构也会为迎合客户的需求,对于部分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该保荐代表人指出,“底稿是反映一家中介机构是否细致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的最直接证据,与结论性的材料相比,底稿更明确地反映了中介机构做了多少工作。”举例来说,就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来看,如果上市公司声称有20家供应商,底稿内将明确地包括这20家供应商提供的盖章等函证,以明确地反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 (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从2012年4月“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起,到5月的14号公告、10月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4号、12月的专项财务检查通知,强调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意味越来越浓。
有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1月8日的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会议的核心内容即为提高信息披露水平。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保荐机构应对企业审核承担责任,并表示:“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更严重责任。”
据悉,证监会将成立不少于15个小组,100多人,进行重点抽查。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姚刚于会议上强硬表态,对“没把握的项目,就撤回去;3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
财务审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为主,对报告期全部财务状况自查,于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到5月,为复核阶段,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预审员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最后一个阶段为现场检查,证监会将选取20-50家进行。
数个项目已立案
证监会及下属各部门将动员全系统的力量参与进来,进行此次专项检查。
姚刚在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党委对这次检查工作也非常重视,发行部、创业板部、稽查局、两交易所、六证监局(即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深圳证监局)都要抽调人员来进行这项工作,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提前介入;我们现在已经有几个项目立案了,陆续结案后,有几家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况。”
上述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证监会此次对待财务审查违规的机构态度十分强硬,将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双重手段进行惩处。
据悉,收到警示函的机构,将影响其评级,相应会增多其投保基金的缴纳,也影响其新业务资格的审批。行政处罚则是指本轮检查工作后,还出现问题,将按照法律规定上限的一倍到五倍来进行处罚。
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也于会上表态,新股发行的监管越来越严,除了新股信息披露提前以外,监管机构对欺诈零容忍的态度也已明确。
“此前会计师事务所重审计数量而轻审计质量、重报表数据之间的会计关系而轻非财务数据;重财务报表而轻招股说明书;财报都对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了美化修饰。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相关部门对风险把控的缺失,证监会此番倾力加强财务审查,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所应承担的责任势必要加强。”一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如此评价。
2012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104家,其中上半年业绩下降的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
对此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2012年的一系列措施推出以来,发行部一直在处理一批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案例,大多数问题出在财务信息上。我们准备处理的案例中,有的项目存在下滑迹象的,审核部门曾经提示过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做风险披露。”
同时,刘春旭表示证监会的监管工作也要相应调整思路,对如实披露信息的、且不存在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核准发行。已有业绩下滑仍过会的企业案例会考虑出台些专项信息披露指引。并强调十七条“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都应披露,鼓励要从投资者角度考虑充分披露信息,披露数据到最近一季度。
据悉,1月8日上午深交所已针对医药行业、餐饮行业了专项指引。由于中介机构和企业需要细化相关的材料,这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逼迫上市企业自己放慢审核节奏。
国信保荐22家居首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从2012年的IPO市场成绩来看,除中信证券由2011首发12家增至2012年的15家,表现逆势增长以外,其余各家券商成绩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国信证券保荐22家虽已称雄,但比之2011年31家的数据,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下跌;平安证券因灵魂人物薛荣年离开前后引发激烈人事动荡,累计41名平安保代出走,对2012年业绩影响甚重,保荐数量大幅缩水,由2011年的34家变成14家;除此以外,申万保荐3家仅1家过会,被否率最高。
而在众多被否和终止审核的案例中,多为关联交易导致的独立性欠缺、持续盈利能力欠佳以及存内控风险,成为频频提及的被否原因。
一大型券商的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事实上, IPO堰塞湖对券商而言不失为推动其转型的一个新机遇。事实上,除了A股市场的IPO业务,券商投行还可在企业挂牌转让、再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海外上市、并购重组和‘转板’等过程中提供服务,这些都可以也将成为券商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2年市场低迷,佣金率和换手率双双下滑,导致券商全行业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2013年股票与债券承销业务虽有所好转,但难以成为券商业绩的驱动力。因此,创新业务给券商业绩贡献了多元化的驱动力,部分业务管制的放松可在短期内转化为券商的盈利能力,看好传统业务稳定增长、并具有创新特色的大中型券商。
赴港上市门槛降,新三板试点扩容
新股泄洪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由于市场连续萎靡不振,A股IPO发审工作2012年明显放缓,排队企业数量积聚,首发企业数量却骤减。
证监会网站1月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包括初审中、落实反馈意见中、已通过发审会在内的IPO排队企业已增至882家,“堰塞湖”压力进一步增加。其中,计划在上交所登陆的企业有176家,深交所365家。另外,共计341家公司欲闯关创业板。过会待发企业的企业还有89家。
自2010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多家公司业绩不符合上市要求被迫撤回材料。据证监会公布的IPO审查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67家IPO撤回。其中由于创业板对业绩增长有明确规定,所以该板块也成为“重灾区”。根据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创业板有44家企业终止审查。2012年下半年,部分企业甚至主动“召回”申请资料。
自2012年8月以来,IPO审核两次断档,十一假期过后曾短暂开启,11月2日浙江世宝上市之后,IPO市场一直关闭。新股IPO已暂停数月,新一轮改革推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相关研讨班上强调:“要研究有效措施,通过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多管齐下疏导“堰塞湖”
有消息人士称,目前证监会计划降低H股IPO的财务门槛,希望通过此举将部分排队的A股IPO分流到香港等国际市场上市,此举被市场理解为意在缓解目前越来越大的A股IPO排队压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最近正在和包括四大在内的一些上市中介机构接触,希望能扩大H股发行通道,把一些正在排队的企业送到香港上市,以缓解当前的A股IPO排队压力。”该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的具体做法是通过降低当前H股IPO财务准入条件,以让更多的企业满足赴港上市要求。
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业界认为,证监会降低境外上市门槛,可能有为A股IPO分压的用意。
据悉,此前赴港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直接向香港联交所发审委员会提交申请,通过聆讯,即可进行IPO。但此种上市多为红筹公司,而非“红筹架构”企业则需在赴港聆讯前先得到内地证监会的批准,此类多被称为H股上市。据了解,目前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需满足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和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等要求。
“监管层已经有文件表示要降低H股发行的标准。”上述人士称。
另有券商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证监会此前已经对部分项目进行窗口指导,降低企业境外上市的难度,目前转战香港IPO市场的难度确实要低一些。
对于降低发行门槛分流A股IPO企业,银泰证券投资顾问路巍认为,“这是一举多赢。一方面解决了更多内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减轻了内地IPO市场的重压;另一方面,将使投资者对A股更有信心,继续推动整体上涨。”
新三板将添分流功能
事实上,2012年“跌跌不休”的A股市场和久堵不疏的“堰塞湖”都是“新三板”欣欣向荣的主要推手。截至2012年12月31日,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达到200家。来自深交所的信息显示,2012年共有105家公司挂牌“新三板”,占比超过半数,一年挂牌的公司比之前5年的累计数量还多。同时,目前还未进入试点的国家高新区也在积极争取2013年“新三板”试点扩容,南京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张玉玺预计:“2013年全国‘两会’前后,或将有10-20家国家高新区入围‘新三板’试点。”
更多的人正在寄望“新三板挂牌”分流IPO。
但同时也有人质疑IPO待审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将受到新三板试点的限制,因目前的新三板只限于中关村、天津、上海、武汉四个科技园区,另一方面,待审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也缺少吸引力,待审企业之所以要争上A股市场,一是为了最大化融资,二是给公司原有股东创造高价套现机会。但在新三板挂牌解决不了这两方面的需求。
目前多数拟上市企业对分流“新三板”的态度似乎并不积极。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原因就在于“新三板”的融资能力与中小板、创业板、主板还不能相提并论,更为关键的是从场外市场进入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仍未建立。尽管“新三板”挂牌成本低,但拟IPO企业多数还是愿意排队等候上市。
有券商投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新三板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分析人士预期,“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有望分流部分IPO压力。而为化解IPO“堰塞湖”压力,监管层处理思路正逐渐明晰:向“新三板”、债市分流;开展对800多家排队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执法,严惩业绩包装等。
“如果在‘新三板’和场内市场间设置绿色通道,从审核到发行给予挂牌企业便利的话,‘新三板’的吸引力将非常强。”宏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新三板”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尹百宽表示,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存量发行以及公众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将大幅提升。
然而,另一方面,IPO“堰塞湖”却不失为一个让市场主体各方冷静的好的存在。至少从目前看来,IPO“堰塞湖”已经让一些烂尾项目现形,对上市企业队伍起到一个“洗涤”的作用,让一些业绩包装造假的公司现出原形。
IPO打假应常态化
本报记者 方广
A股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向来不佳,上市前就进行申报材料的造假已成公开的秘密,结果上市“圈完钱”后就出现业绩大幅下滑,更别说年年季季分红。这一痼疾摆在那里那么多年,各方却就是拿它没辙。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诸多问题,也慢慢从少见多怪至多见少怪,最后就见怪不怪了。当对一种现象已经麻木或某种意识状态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就会把它当作一种自然而然。所以,对再差的公司,投资者照样申购,二级市场上照样买,照样炒。
管理层也不是没有整治过,但最终结果要么是收效甚微,要么就是无疾而终。这一次的动静似乎“雷声”比较大,但最终落下的雨点能有多少呢?
此次检查的背景是在IPO队伍“爆棚”的背景下出现的。目前已过会及在审的申请IPO企业接近900家,按一年240个交易日及一个交易日进行一宗IPO计算,需要近四年的时间才能完全消化,这还没考虑在此期间后续新增的IPO申请。这一严重的“IPO堵塞”情况让人犯愁,如何消化当然就成了管理层最急迫的任务。
所以,IPO打假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自我清洁机制,不如说是由通道拥堵倒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分流是选择之一,但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得重新熟悉新的市场的制度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撰写,这些都是新增成本,过去付出的成本中有部分也必将成为沉没成本。而从募资效果来看,其它市场(香港市场、新三板)和其它方式(发债融资)显然没有正规A股市场有吸引力。香港市场的发行市盈率和A股完全没法比,而且在法律和会计方面也会存在一些差异,人员及信息交流方面的沟通成本也较内地高。而要申请上市的公司放弃IPO而改为发债,更是一厢情愿,这不仅意味着过去的付出完全成为沉没成本,还意味着要负担新的成本。
部分公司在劫难逃
相比之下,直接从排队队伍中切去一部分会更直接也更有效。而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中存在的最常见的问题,经过对数千家上市公司的审核,管理层早已驾轻就熟,了然于胸。以前未对其“动真格”,是因为时机未到,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是这个市场的核心载体,它作为轴心联结了IPO过程中所有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是其它各主体的利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而现在的情形则是,IPO队伍过长,已经影响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进程,事态到了必须牺牲一部分作为代价来保证大局的时候,这时就不难理解管理层为何会痛下决心动真格,而一旦动真格,自然也就是轻而易举之事。所以,在此次行动中,注定有一些公司会成为被清除对象而在劫难逃。
成立仅仅一年多,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便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截至2015年6月底,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存款余额820亿元,贷款余额406亿元,管理资产余额达到1404亿元。
2015年10月初,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总裁罗峥在接受《汽车商业评论》采访时表示,汽车供应链金融是平安银行的传统优势业务之一,市场份额持续领先银行同业。
从2007年起,平安银行推出了“汽车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1+N”的银企合作模式和线上化的集中操作平台,服务产业链的上下游客户。
此后,通过集团综合金融优势、产融结合思路和物联网金融技术,使得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又得到了质的提升,在供应链融资和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取得了不错的市场口碑。
迄今为止,平安银行已先后为全国74家车厂、8000多家经销商提供了数千亿规模的金融支持,并在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物联网金融应用等创新领域走在市场前列。
同时,平安产险的车险业务、平安好车的汽车电商和二手车业务等也在引领潮流。在汽车产业链和消费者的金融服务上,平安集团通过全面的产品线和强大的专业优势,树立了较好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
“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继承发扬了集团优势业务的基础,我们秉承‘专业化、集约化、综合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理念,以综合金融优势升级汽车产业链金融,力求打造业内最优的汽车产融服务方案。”罗峥说。
2014年,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牵头,联合多家在各自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交通产业链服务商建立了“交通融智联盟”,以整合多方资源,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方案和商业模式支持。
10月26日,在由《汽车商业评论》联合平安银行、建元资本、上海汽车金融港在沪主办的“2015安亭国际汽车金融论坛”上,平安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将举行“金橙.交通金融俱乐部”的成立和授牌仪式。
论坛召开前夕,罗峥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以下是《汽车商业评论》对他的采访节录。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汽车商业评论》:目前,交通金融事业部在汽车生产领域的业务和销售及后市场业务的占比各是多少?
罗峥:目前,我们在汽车的“生产一销售”领域,即“车厂一经销商”环节的业务占比较高,与全国70多家主机厂都开展了“1+N”的供应链金融深度合作,规模约占到汽车业务的80%左右。
后市场业务目前的占比还较小,主要是和后市场很多企业轻资产、不规范等因素有关。但我们正在利用投贷联动、互联网金融等方式与优秀企业开展合作。
能否举一些有关交通金融事业部通过金融创新而完成的项目或案例?
我举两个例子,一是物联网技术在库存融资监管模式的应用:邵平行长在业界率先提出了“物联网金融”的理念,交金部也在积极践行这方面的产品创新。
我们联合业内领先的物联网企业,引入了物联网传感设备和智能监管系统,并与长久集团等合作推进了汽车监管的智能改造升级,实现了对动产存货的识别、定位、跟踪、监控等系统化、智能化管理,使客户、监管方和银行均可以从时间、空间两个维度全面感知和监督汽车存续的状态和发生的变化,有效解决了汽车监管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这种“智能监管库存融资”模式,大大节约了监管成本,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
二是针对零部件行业的“发票贷”模式:我们基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主机厂之间稳定的供货关系,将税务信息化技术引入到汽车零部件行业中,通过“橙E网”平台为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融资服务。
这一创新有效解决了零部件生产商规模小、无抓手、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体现了平安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应用上的领先地位。
对经销商与新能源的支持
《汽车商业评论》:随着汽车市场的放缓甚至低迷,一些经销商企业间出现了兼并重组,在这类事件中平安银行是否有参与?或者是否会直接进行收购相关的企业来扩充自己的业务链?
罗峥:由于经济下行、2009年后国内市场需求提前释放、厂家整体对2015年目标预估过高、限购限行政策等四期原因叠加,汽车销售短期处于下行周期,经销商行业兼并重组、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将是必然趋势。
作为长期耕耘汽车行业的金融专营机构,我们对经销商行业的发展趋势保持高度关注。我们也会考虑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产业并购基金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优化整合。对于业内优秀的新兴企业,我们可能考虑以产融结合的方式合作,共同分享资源做大做强。
平安银行在新能源车的销售和使用领域是否参与?例如就充电桩建设而言,金融模式会是怎样的?
我们与多家新能源车企有过洽谈和交流,今年5月还在深圳与多家新能源车企业举办了“平安银行新能源汽车论坛”。我们主要考虑从国家对于新能源车的政策入手,通过掌握新能源车企的政府订单,锁定财政补贴款作为部分还款来源。
同时,也可以结合融资租赁的方式对新能源大巴“以租代售”,与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随着新能源汽车终端需求量的增加,我们也会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优质的企业采取股债联动的方式进行支持。
不能用旧思维应对新常态
《汽车商业评论》:在汽车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目前要提高汽车金融的渗透力您认为还存在哪些阻碍?
罗峥:我觉得主要是管理思路和经营方式要转变,2014年到现在,汽车行业经历了一个比较难受的阶段,上半年乘用车销售同比增长只有4.8%,轿车销量更是出现了15%的负增长;经销商企业也经受了持续的考验,去年只有30%的经销商盈利,今年更不容乐观,连续3个季度的库存预警系数亮了红灯,多个城市的4S店出现了退网和倒闭。
当然,因为我们对行业的准确预判、对经销商严格的分类管理、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的引进,没有出现大的风险,甚至业务量也保持了稳定。但对于全行业来讲,整个融资环境是遇到了困难。
我觉得,企业的困境和融资困难,很大程度是因为企业在用旧思维应对新常态,大家还是基于过往卖方市场、强势渠道、垄断地位的思维,车厂继续在提高销售预期、扩大产能、对经销商进行压库,自身的创新和研发能力反而没有质的提升;部分经销商也因为资金挪用、民间借贷、管理不规范遇到了困难。
当前汽车行业的困局发于市场、显于经营、滞于资金流,要在新常态下“破局”,形成良性循环,需要企业与银行共同努力,产融协作赢得未来。我们觉得,在过冬时期,企业应当回归主业、合理管理目标、爱护渠道抱团取暖,这样银行也就自然会加大对行业的支持。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信息对称有待加强。目前汽车流通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对金融机构而言行业风险上升。在这种环境下,如果金融机构对经销商个体的经营情况没有较全面的掌握,就很难持续在行业上行阶段给予融资支持力度。目前经销商数据体系不完善,在技术上较难与金融机构的系统对接,金融机构不易及时、精准地掌握经销商的经营数据,在风险识别和监控上形成了_一定困难。
二、经销商素质和规范性需要提高。部分经销商在库存融资过程中没有很好地遵守车辆监管程序,出现了部分私移私售、二网盗卖的现象,给银行授信造成了很大隐患;部分经销商在缺乏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加大杠杆、盲目扩张,甚至挪用资金经营地产、收藏、民间借贷等高风险行业,这也造成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威胁金融安全。我们建议,经销商应该练好内功、坚守主业、提高自身客户黏度和服务水平,银行也会继续对这样的经销商企业进行支持。
三、产业链思维需要转变,不能用旧思维应对行业的新常态。“黄金十年”中汽车行业的思路总体是“大干快上抢市场”,所以大都是粗放经营、追求上量和扩张。如果市场始终保持高增长,车厂压给经销商的库存最终都能消化、4S店的现金流始终能够维持,那么也没有问题;但是现在销量一旦降下来,供给端的扩张模式就难以维持了,这就直接反映到经销商短期的生存压力上。
因此,车厂需要根据市场稳健地确定销售目标,不宜再用简单压库的方式实现数字上的销售,对于经销商需要加大现金返利力度、延长免息期、改变考核方式;经销商需要稳健经营、坚守主业、逐步创新、提高售后收入占比。这样,在过冬期抱团取暖、形成良性循环,银行自然会更放心地加大行业支持力度、提高渗透率。
联盟与金融俱乐部
《汽车商业评论》:去年4月成立了平安银行交通行业融智联盟,请介绍一下这一联盟目前的发展情况。
罗峥:自联盟成立后,交通金融事业部坚持联盟发展思路,持续深化与现有联盟方的合作,共同探索、实践创新合作模式,开辟出多个创新合作领域。
例如,交金部与联盟方感知集团与长久集团共同合作,在汽车经销商库存融资领域推出智能监管模式;即将与联盟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合汽车经销商评级体系,等等。
此外,交金部不断充实融智联盟成员,重点开拓融资租赁企业(含金融租赁企业)作为联盟方,为交通行业客户持续赋能。
今年,融智联盟正式升级成为平安金橙俱乐部下属的“金橙・交通金融俱乐部”,继续发挥其促进交通生态圈融资、融智的作用。
在今年的安亭国际汽车金融论坛上,平安银行将成立“金橙・交通金融俱乐部”,能否介绍一下这个俱乐部的功能及未来如何开展运作?
“金橙・交通金融俱乐部”作为“平安金橙俱乐部”下的重要板块,将为金融机构和交通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一个资源集中的交流合作平台。
金橙俱乐部遵循“交流、发展、合作、共赢”的宗旨,致力于开展组织与组织问的活动交流和思维碰撞,共同寻找新市场环境下的合作机会,是一个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私募等金融机构以及交通、地产、物流、农业等行业企业在内的互惠合作平台。
投资银行是从西方引入的一个概念,狭义的理解指专门服务于资本市场, 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咨询、风险投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类似于集我国券商、信托公司、私募风投、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为一体的一个综合复合体,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而存在的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如世界知名的高盛、摩根士丹利、汇丰、瑞银等投资银行。
而我国商业银行投行是在我国分业经营监管环境中派生出来的一类银行业务板块,并非是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其是依赖于商业银行的资源和渠道,从事着区别于传统信贷业务又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紧密联系的各种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广义理解来说,包括商业银行自身领域的资金直投、资产管理、债券承销、并购融资、财务顾问以及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的银信、银基、银证、银租、银资、银保等各类表内外创新业务都可以归类为商业银行投行业务范畴。
二、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的必要性
首先,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过去我国企业的投融资结构单一、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实体经济过分依赖银行融资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商业银行传统的金融产品已无法满足企业在初创、发展、并购、上市各过程中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必须开展投行业务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的综合服务方案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其次,我国的金融创新推动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各类金融机构产品的相互竞争对商业银行业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必须进行战略转型,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来扩大产品和服务的覆盖范围,打造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来应对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趋势。
最后,在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具有的优势:客户、资金和信用。商业银行依赖庞大的客户资源、强大的资金后盾及市场中最值得信赖的信用,可以较其他金融机构更容易做大、做强投行业务。而该几个优势在传统信贷业务中发挥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随着存贷利差的逐步压缩,商业银行意识到必须通过投行业务为支点,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才能更有效地放大客户、资金、信用方面的优势以获得超额收益。
总而言之,在“新常态”经济形式下,商业银行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必须实施从传统信贷业务向全能型经营模式转变,大力发展投行业务以扩大生存空间、增强客户忠诚度,提升商业银行收益。
三、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投行业务缺乏战略部署,产品结构、业务种类单一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对投行产品的构建、投行业务的营运及风控模式等都缺乏全面清晰的认识,并没有长期的战略部署和业务规划,往往都是为满足客户需求在传统信贷之外派生出来一些融资产品,最终又仅是服务存、贷款业务,并没有对投行业务进行战略部署实行专业化管理,从而没有形成有竞争力的、相对完整的产品线,不能使之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国内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和监管,这使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受到限制,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品种局限在企业债券承销、理财顾问、银团贷款等领域,而对企业资本运作、并购重组、创新金融衍生品等投行核心业务涉及较少。
(二)内、外部认知度低,投行业务意识薄弱
就内部而言,投融投资创新业务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银行各大业务版块中仍扮演着配角,商业银行现阶段业务重点仍是传统信贷业务。大部分商业银行对投行业务的定位不清晰,很多只是将投行业务作为利息转化中收的一种手段,还有甚多只是利用投行业务来规避政策、实施监管套利,并没有挖掘投行业务的内在价值;从外部来看,虽然客户对财务咨询、资产管理、投融资顾问等业务需求不断增加,但由于投行业务起步较晚、成功案例有限,尤其如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客户认知度低,对投行产品的信任度不高。许多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投行服务和产品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不能得到目标客户的认可或大范围的推广。
(三)传统的风险思维制约着投行发展,业务流程不顺
商业银行传统的风险思维更强调安全性、审慎性,“万无一失、不留死角”是商业银风控思路的关键和核心。而投行业务则更强调依靠专业技术和手段,对大概率事件进行研判而做出决策,同时运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以获取超额回报。两种经营风险的思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就决定了两种风险文化和态度的碰撞和冲突。而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仍然用传统的风控手段和思维来评价投行业务,导致了银行内部创新部门和中后台部门之间产生严重的分歧和冲突,进一步致投使行业务的审查、审批流程不顺,阻碍着投行业务的良性发展;此外,投行业务产品交易结构复杂多样,专业度高,涉及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往往难以精准识别,而国内商业银行受限于客观技术条件和人才条件,普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识别方法和风控工具,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技术较落后,这样又加剧着投行创新与传统风控之间的矛盾。
(四)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不高,监管滞后
虽然近些年国内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及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但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我国金融市场还呈现出很多短板,例如金融工具不够丰富、产品流动性差、信息透明度低、行政干预较大等,这些都是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的表现。因此国内商业银行投行也不能按照完全市场化、完全价值投资的导向来发展,只能按既定的“规则”在摸索中成长,在发展中促进市场完善,表现出一种“过渡”的特性;此外,现阶段我国分业监管理念往往造成了多头监管态势,例如各部门以各自的认知角度和立场推行了各种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法规往往重点不同、前后不一甚至相互矛盾,让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投行开展业务时无所适从或者不知所依。
(五)投行专业人才缺失,人力制度不健全
投行业务涉及知识领域广,专业要求高,业务涉及的信息量庞大且更新快,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必须要配备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受制于客观环境,从事投行业务的人员大多是从银行内部选聘出来,经过简单的培训即上岗,这些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训练,从业人员专业基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这些投行从业人员带着商业银行传统思路经营投行势必导致创新能力弱,缺乏系统的投行思维和战略眼光;此外,商业银行对投行业务部门团队的组织架构搭建、人才队伍培养、考核机制的等尚未形成一套科学、健全的模式,这些因素都是制约投行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发展。总之,人才的缺失和人力制度的不健全,投行业务发展必然只能停留在表面。
四、发展发展投行业务的一些建议
(一)转变投行定位、树立投行战略
要实现商业银行“新常态”下的业务转型,首先要一改将投行业务服务传统业务发展的定位思想。综合经营是未来商业银行适应金融混业的必由之路,商业银行存、贷、票业务已逐步显露出竞争乏力、无法支撑商业银行持续盈利需求的态势。随着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革,各家商业银行谁能在投行业务领域快速占领市场,谁就具备了未来金融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这也势必会成为未来商业银行竞争的关键领域。因此管理层需高度重视投行业务发展,调整投行业务定位,加大对投行业务的资源配置,制定长期投行业务发展战略,充分挖掘投行业务的潜力,利用银行的资金、客户、机构、品牌等优势全方位支撑投行业务发展,将投行业务打造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核心业务,以投行业务拉动对其他公业务发展,与传统信贷品种逐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局面,发掘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优化投行业务环境、打造联动协作机制
投行不像传统信贷业务那样,有标准的业务结构、风控方式和制式合同,每一笔投行业务都不具有可复制性,需根据业务自身特点“量身定做”。可以说投行业务的专业技术占三分,协调解决问题占七分,因此投行业务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联动作业尤为重要。要做到这点,商业银行应首先在制度和文化方面要建立良好的业务协调机制,为投行业务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尤其是审批、风险、法规、金融市场、会计运营、财务等部门要与投行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发挥各自所长,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其次,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应充分重视部门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发挥总行管理层的统筹协调和推动作用。管理层应从全行整体发展和综合效益角度出发,促进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有效整合各部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核心竞争力;最后,对一些诸如资本市场等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投行项目,应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快速联动作业小组,并建立一套绿色业务通道,小组成员部门之间围绕项目充分沟通信息,快速响应,平行作业,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业务审查、审批效率,强化对客户需求的反应力。
(三)转变风险思维,重树风控体系,提高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要发展投行业务,建立与投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控机制是投行化改革的重中之重。首先,商业银行必须要转变传统的风险管控思想,充分理解和认识投行业务风险,要逐步树立既要敢于承担风险又要善于管控风险的风险理念,创立新型的适应银行综合化经营的风险文化。不解决这个我问题投行业务就没有成长的土壤,又会回到信贷业务的老路上来;其次,商业银行须建立一套具有一定风险容忍度的风险管理体系,允许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相应的风险溢价,给予投行业务一定范围的灵活度并充分发挥和运用投行创新工具和手段规避、分散风险,增加盈利空间;再次,可逐步安排一些从事投行前台的专业人员加入风险管控队伍,鼓励其充分参与市场调查和同业交流,及时掌握市场热点和产品,加强中后台对金融市场业务的理解,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最后,可持续稳健的投行业务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风险识别方法和风险管控工具,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目前建议可借鉴发达国家的金融风险识别和管控技术,并在实践中逐步修正以适应自身的发展。
(四)加大创新力度,防范创新风险
“以变应变”是投行业务的特质,只有持续的创新才能打破目前商业银行投行产品单一的局限,商业银行投行要善于创新、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首先,创新意味着要敢于打破传统的业务运营模式、风控模式、机构设置、人力管理模式的制约,建立适合投行业务发展的新架构和新制度;其次,在保障投行业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推行以点带面的形式,鼓励总行投行部或分支机构业务创新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并在个别分支机构试点,待取得一定成效后建立规范性产品制度在全行范围内推广;最后,总行范围内可建立一支投行创新基金,激励创新并对有效成果予以奖励。同时还可以从投行业务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建立投行创新风险金,规避投行创新而带来的经营风险,对投行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覆盖,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缓释。
(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
投行业务属于智力密集型产业,技术专、水平高、品行端的人才是发展投行业务的保障,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应从投行战略发展眼光来选聘和储备人才。首先,要打破旧的选人用人的思路,不局限于本单位、本地区的选聘范围,摒弃原来“有背景,有客户资源,能拉来存款能疏通关系”的选人思维,选聘投行从业人员应当从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具有积极探索市场的兴趣,具备发掘客户需求的洞察力以及具有较强统筹协调能力的人才为出发点。投行业务无界限,人才选聘也应该无界限,对财务管理、投资分析、法律方面的人才可考虑引进有国外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其次,科学的机构设置和合理的授权是这些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用武之地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建立“事业部制”的投行专营部门,对某些业务和产品赋予投行部相对独立决策权,便与其及时把握市场机遇,迅速决策业务;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当在原有薪酬文化的基础上,创新促进投行业务发展的薪酬体系,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管。设计出合理的差别性薪酬对从事投行人才的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付出进行补偿,保持员工的斗志和积极性,鼓励其责任承担和业务创新。
五、结语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虽已有十几年,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发展还较为滞后,国内商业银行投行业务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但在社会经济快速转型的态势下,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已然成为大势所趋,要下好投行业务这盘棋,商业银行需要尽快转变经营和风险观念,打造良好的投行发展环境,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创新投行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领域,上世纪以来,美日欧等国家加大光伏产业推进力度,2000~2008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均增长50%,2008年后特别是2012年以来,全球光伏产业进入调整期。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主要特点有:
首先,发达国家加强光伏产业规划和政策支持。美国自1974年起陆续颁布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法令,1997年起实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2010年奥巴马政府对绿色能源制造业提供23亿美元税收优惠,发放给132家企业的183个绿色能源制造项目。日本1993年制定“新阳光计划”,2003年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法;2006年颁布“新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到2030年的能源结构规划。德国1990年、1998年分别提出“千屋顶计划”、“十万屋顶计划”,2004年《新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推动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瑞士、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芬兰等国也纷纷制定光伏产业发展计划,并投入巨资开展技术开发,加速产业化进程。
其次,全球光伏市场波动和竞争加剧。由于各国光伏产能迅速扩张导致供过于求,以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等影响,2008年后光伏市场产品价格逐步下滑,太阳能组件制造企业普遍亏损。在此背景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2011年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发动“双反调查”,2012年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2013年6月,欧盟基于“双反调查”,对中国光伏企业执行11.8%的临时税率,近期中欧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出口数量等承诺协议;印度也对来自中国、美国等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再次,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面临困境。我国光伏产业2004年后快速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粗放发展到技术提升、结构优化发展,2007年至今光伏电池产量居世界首位,产能占全球60%,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输出地。我国光伏产业的最大挑战在于“两头在外”:多晶硅材料约50%从国外进口,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主要依靠进口;光伏电池产品90%出口国外,其中60%出口欧盟。受美国“双反”影响,我国对美光伏产品出口下降八成,欧盟市场对国内光伏企业影响更大。在国外市场低迷及国内市场未启动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半数以上电池组件企业停产,2012年以来制造环节全线亏损,企业普遍融资困难。当务之急是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国内市场。
分析光伏产业发展前景,据欧洲光伏工业协会EPIA预测,太阳能光伏发电在21世纪将成为能源供应主体,预计2030年、2040年占世界总电力供应比重将分别达到10%、20%以上,21世纪末占比将达到60%以上。根据各国光伏发电技术路线和装机容量规划,美日欧2020年装机量将是2010年的4倍左右,2030年装机量将是2020年的6倍左右。同时,随着节能要求及环境约束收紧,火力发电成本将呈上升趋势;而光伏组件出货量每翻一番平均售价下降约20%,能源转换率可望提升至30%以上,光伏发电设备成本尚有30%的下降空间。预计全球光伏市场过剩产能经整合重组将重拾升势,可再生能源将逐渐发挥对传统能源的替代作用。
上海发展光伏产业具有技术研发、服务集成、金融资源等优势,但人力、土地和商务运行成本较高,我们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发展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高端环节,走出一条适合上海特点的光伏产业发展之路。2009年《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链集聚态势。其中电池组件领域集聚了晶澳、中电、神舟、超日等企业,生产装备领域有理想能源、空间电源所、汉虹、森松等企业,集成服务领域主要有航天机电太阳能科技公司,检测认证平台领域有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微系统所等。目前上海晶硅电池及组件产能超过4.5GW,在薄膜电池及装备领域形成技术研发领先团队,全市光伏应用规模达到30MW以上。
受国内外市场因素等影响,2012年以来本市太阳能企业产值、利润等大幅下降,部分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停工停产等风险。上海航天机电等克服不利因素,坚持加强研发、优化管理、提升产业链价值,今年上半年航天机电出售光伏电站150MW,实现收益3.4亿元,位居国内光伏企业第一位。其具体做法和发展优势有:
一是,全产业链布局全球发展。航天机电2007年来大规模投资发展光伏产业,形成了从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EPC总承包、电站运营到装备研发等垂直一体化的光伏产业链;建成上海、内蒙、江苏三大产业基地,具备4500吨多晶硅、500MW电池片、500MW电池组件的产能。承担了上海世博会太阳能应用总体规划研究及永久性场馆太阳能应用设计,建设了世博中心兆瓦级光伏电站、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问天阁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国家级“光明过程”等项目,参与上海虹桥枢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同时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与美、德、意、韩等国光伏运营商成立合资公司,提高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海外业务竞争力。
二是,上海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做精做强企业。积极打造产业链核心技术研发平台,依托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投入1亿多元,加强硅材料、BIPV组件、聚光电池、薄膜电池、硅电池、PECVD等产品的技术研发,拥有相关专利超过30项。正在加快双面胶带电池组件、标准成本组件、抗PID组件等新产品的研发;探索应用3D打印技术提高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应用离子注入技术提高装备生产水平;将在连云港电池组件制造厂应用自动化焊接机器人,预期生产线可扩大40%产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三是,上海以集成服务为主的赢利模式。当前光伏制造环节普遍亏损,产业链利润向电站建设运营环节转移,其中电站项目授权开发、EPC建设、电站项目开发商环节毛利率分别为3%~5%、7%和10%~15%。航天机电正从光伏制造商向电站运营商转型,以电站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拓展综合集成业务,已累计建设国内外600多座光伏电站。2011~2012年,航天机电在光伏系统集成市场排名全球第15位、国内第6位,预计2013年将进入全球光伏系统集成市场前10位。
此外,上海具备多样化融资支持路径。随着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困境,银行收紧对光伏企业贷款,电站项目融资困难,光伏企业IPO受阻,VC/PE投资案例大幅下降。航天机电具有强大的金融支撑服务能力,由航天集团提供财务支持,搭建海内外融资平台;已申请使用国家开发银行44亿元授信额度,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约40亿元;与上实集团加强战略合作,组建合资公司收购运作国内外电站项目;探索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等。
根据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格局及上海产业链整体情况,上海必须在把握技术升级规律、成本结构、产业链细分和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确立融入世界、服务全国、发展自身的定位。坚持核心高端引领,发挥核心技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集成配套服务等优势,形成在全国的产业龙头地位和引领作用;坚持引进开发并举,把握发展空间、载体和资源,一手抓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一手谋市场可持续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建立行业联盟,加强国内外合作,提升产业链优势,努力打造上海光伏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形成3~5家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光伏产业链核心装备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保持国内领先,进一步提升光伏总集成总承包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推动能源结构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上海要研究制定城市能源发展路线图。2010年5月国际能源署(IEA)太阳能光伏路线图报告,描述了光伏技术发展现状及到2050年的发展前景。国内相关机构和省市也开展了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分阶段明确光伏技术发展路线、产业格局及政策措施等。上海在资源能源缺乏、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更需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规划制定包括太阳能光伏在内的能源发展路线图,明确新能源替代的总体部署、领域空间、阶段步骤、载体主体和资金支持政策等,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与此同时,上海还需要加强核心技术和高端装备研发。根据未来技术升级发展路线,加强超前谋划和技术装备研发。如在卷对卷薄膜太阳能电池领域,空间电源所已建成柔性薄膜电池卷对卷中试生产线;在多层非晶硅-微晶硅领域,理想能源开发的PECVD和LPCVD设备性能达到国外一流进口设备水平,而售价仅为进口设备一半。下一步,上海将依托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及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支持N型晶硅电池、异质结、离子注入等新一代光伏技术发展,加强产业链配套,扩大首台套应用;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从生产技术到产业技术的跨越,推动技术产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
此外,上海要鼓励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用。据测算,微网分布式新能源储能系统可使楼宇每年节电30%~40%。下一步,上海将围绕建设低碳、节能城市,推动大型电站、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建设,依托基地园区挂牌建设分布式发电示范区;在世博最佳实践区、新兴产业馆、工博馆等,组织推进一批太阳能光伏示范应用项目;探索建设新能源充电站,实现能耗自我平衡和余电并网,发展城市BIPV产业。
48.58%投资者首选金融领域,部分投资者更看好未来三年中小媒体的发展。
2、全球市场
截至2017年末,全球区块链创业公司超过1600家,获得融资的公司分布在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间,融资总额近20亿美元。
3、中国市场
截至2018年4月末,中国市场上在营区块链企业超过320家,北上广地区超过占据73.07%,共获得融资89.14亿元,其中2018年前4月共获得融资63.06亿元,占融资总额的70.74%;融资数量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达到30.53%;超过六成的交易仍布局种子轮/天使轮。
4、投资机构
截至2017年末,141家IVC和119家CVC参与区块链投资交易,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9.24%、121.78%。
2017年起,数十支市场化母基金和引导基金宣告成立。
2018年新设区块链母基金和引导基金的数量及频率明显加快。
1区块链产业图谱
1.1架构设计
从架构设计上来说,区块链可以简单的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设施层、技术扩展层和垂直应用层,它们相互独立但又不可分割。三大层次中,根据应用方向和场景不同,又可以细化出数十个细分领域。
图1-1:区块链层次架构及代表产业
基础设施层主要包括基础协议和硬件设备。基础协议是区块链技术的基础,它维护着网络节点,构建网络环境、搭建交易通道以及制定节点的奖励规则。区块链相关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比特币矿机设备等。
技术扩展层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数字货币方向,主要指各类虚拟货币平台,用户通过这类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第二类是扩展应用开发,衔接垂直应用,可以为某个特定的内容生产商提供定制服务,这将是区块链技术重要的发展方向,例如智能合约。
垂直应用层的产品是可以真正直接使用的产品,但大规模在行业内使用的产品目前几乎是空白。数字货币钱包是当前垂直应用层最简单、最典型的代表。
1.2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
中国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领域涉及金融、信息安全、供应链、公共服务以及物联网五大方向,可以落实到数十个具体应用场景,贯穿挖矿、货币交易、基础设施、平台技术、相关服务、行业应用多产业层次,区块链产业链基本形成。
图1-2:区块链应用落地五大领域
1.2.1金融领域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能够将各类金融资产转化为链上的数字资产进行管理和交易,例如跨境支付、证券交易等,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能最大程度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可信任程度;但另一方面,作为新技术,区块链技术在系统稳定性、应用安全性、业务模式等方面尚未成熟,金融业务场景的应用和普及可能会受到时效性、工作量等因素的影响。
表1-1:金融领域应用案例
1.2.2物联网领域
在去中心化的物联网愿景中,区块链技术作为媒介,可以让物联网上的每个设备独立运行,整个网络产生的信息可以利用区块链的货币特性与智能合约进行保障。
(1)安全性。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可以确保在特定条件触发的时候将信息发送给恰当的对象,同时利用中心化服务器收集和存储数据的物联网架构可以把信息写入固定的账本,保证事实的安全性和唯一性,例如可以应用区块链数据在物联网通信中执行商业条款。
(2)可信性。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账簿,各区块既相互联系又有各自独立的工作能力,保证链上信息不会被随意篡改。基于此,分布式账本可以为物联网提供信任、所有权记录、透明性、通信支持,并且可以为所有物联网交易添加时间戳,实现防伪溯源。
(3)效益性。因为区块链技术可以直接实现点对点交易,省略了中间其他中介机构或人员的劳务支出,可以有效减少由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实现效益最大化。
表1-2:物联网领域应用案例
1.2.3公共服务领域
传统的公共服务依赖于有限的数据维度,获得的信息可能不够全面且有一定的滞后性。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使链上的数字化证明可信度极高,在产权、公证以及公益等领域都可以以此建立全新的认证机制,改善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水平。例如公益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如捐赠项目、募集明细、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等,均可以存放于区块链上,在满足项目参与者隐私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地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公众和社会监督。
表1-3: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案例
1.2.4供应链领域
由于数据在交易各方之间公开透明,从而在整个供应链条上形成一个完整且流畅的信息流,这可确保参与各方及时发现供应链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整体效率。区块链技术可以避免供应链纠纷。所具有的数据不可篡改和时间戳的存在性证明的特质能很好地运用于解决供应链体系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纠纷,实现轻松举证与追责。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产品防伪。数据不可篡改与交易可追溯两大特性相结合,可根除供应链内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假冒伪劣问题。
表1-4:供应链领域应用案例
1.2.5信息安全领域
去中心化的方式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路径,确保了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同时保证了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伪造。基于区块链的技术将从根本上改变信息传播路径的安全问题。
表1-5:信息安全领域应用案例
2区块链投资赛道分析
图2-1:2015-2017获投企业行业分布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区块链技术三层架构中的垂直应用层是众多投资人布局的集中点,而基础设施层投资力度相对较弱。2015-2017年间全球发生的459笔投资交易中,投向金融、企业服务和文化娱乐三个方向的投资人数最多,特别是金融领域投资数量相当于其他行业的总和。其中复杂度低但周转频率高的项目更加受到投资人的青睐,例如支付转账、证券发行过户交易、标准化资金清算结算等。细分领域方面,相较于2017年之前,投资人最大的变化在于更看好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中小媒体在未来三年的发展前景。
2.1金融板块
图2-2:2015-2017金融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223笔投资金融领域的交易大致可分为8个方向。其中虚拟货币的渗透率名列榜首,比重达到了52.47%。一直以来虚拟货币都是区块链技术最大也是最具知名度的应用市场,国内外专注于虚拟货币的机构和企业比比皆是,相关投资者数量正在迅速增加。根据AppBi的中美App Store中区块链App报告显示,中美两国应用市场上和区块链相关的App共2993款,其中中国930款,美国2063款;从涉及区块链的不同业务模式来看,主要涉及虚拟数字钱包、区块链资讯、虚拟数字货币行情服务等三个方面,虚拟货币及其生态相关仍然具备相当广阔的辐射范围。
此外,在虚拟货币的细分领域中,货币交易所和矿机日渐趋于成熟。国际市场上,韩国虚拟货币交易所Bitplus为提供安全迅速的交易服务,开设线下虚拟货币交易所;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BITPOINT马来西亚站2018年5月上线;微软正在计划从数字黄金,智能合约以及小额支付三个方向入场。国内企业在虚拟货币方面也不遑多让,特别是在矿机的生产和维护链条上,目前世界排名前三的数字货币矿机生产商分别为比特大陆、嘉楠耘智和亿邦科技,其中嘉楠耘智已于2018年5月向香港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投中研究院认为此举将引发矿机托管的进一步火热。但不可避免的是,挖矿有其自有的模式瓶颈和资源上限,相关业务能否做到可持续性发展仍然是个疑问。
2.3企业服务板块
图2-3:2015-2017企业服务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随着大众对区块链技术接受度的提高和研发步伐的加快,区块链技术在企业服务方向上的应用越来越多样化。从2015年到2017年之间,数据、信息安全、财税、法律等企业服务投融资交易逐渐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区块链+人才经济”的模式逐渐走入投资人的视野,在企业服务中的占比已经达到3.15%。人才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作用举重若轻,然而随着需求的增加,招聘行业同样存在过度竞争、不实内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区块链+人才经济的模式能够创建甲乙双方同时维护的平台,让每一个参与的用户都享有公平的数据所有权,打通招聘市场壁垒,提高人才与岗位的精准适配率。同时随着人才信任体系的建立,全球人力资本流动在数据、信任和支付体系上成为可能。
2.3文化娱乐板块
图2-4:2015-2017文化娱乐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文化娱乐版块中,约有42.86%的交易布局在区块链媒体,特别是2017年末开始大规模爆发;进入2018年以来同样有十数家内容自媒体获得金额不菲的资金支持:3月1日,深链财经宣布获得来自梅花天使、PreAngle等八家基金的1000万元天使投资;3月2日,巴比特宣布完成由普华资本和泛城资本联合领投1亿元A轮融资;3月6日,区块链门户网站火星财经宣布获得A轮融资,融资后估值达到1.5亿元;5月22日区块链媒体“起风财经”宣布完成千万级天使轮融资,本轮投资方之一首建投作为一家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表明国家队资本首次入场投资区块链媒体。投中研究院认为,区块链媒体的崛起首先来自于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媒体作为信息的传递者,能够及时迅速的为相关利益方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市场信息的流动性,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构建畅通的沟通桥梁。其次,区块链媒体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媒体资源的权威性。优质的、客观的媒体资源可以反作用于区块链企业,为其业务发展提供高可信度的背书。
3全球区块链投融资发展现状及趋势
3.1企业年均增速超过50%,美欧资本优势明显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区块链企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球共有超过1600家区块链创业公司先后设立,较2012年不足200家的情况增长了十余倍,年均增长率达51.6%。其中增速的峰值出现在2013年,达到158.96%,后续增速有所回落,但企业数量一直保持正向增长。
图3-1:2012-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增长情况
从地域分布来看,区块链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追捧,但仍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大部分企业集中在美国、欧洲及亚洲少数国家和地区。目前获投创业公司主要分布在全球45个国家,多集中在欧美和亚洲等国家,前十位的国家企业总量占比83.08%,其中美国优势领先,欧洲国家紧随其后,美欧资本优势凸显。
图3-2:全球区块链企业地域分布
3.2融资规模持续上升,2018年交易量将爆发
在企业融资规模方面,近六年来一直保持持续性的增长,融资总额近2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56.66%。与融资频次变动趋势相符,融资规模涨幅的峰值同样出现在2013-2014年间,高达316.09%。同时随着融资频次呈现下降趋势,企业的单笔融资金额也在不断扩大。
在企业融资频次方面,近六年来呈现波动上涨的态势。2012-2017年全球区块链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695起,单个年度的融资频次从2012年的7件上升到2017年的168件,其中在2013-2014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并最终达到近几年的峰值,但在随后的两年中渐渐冷静下来,直至2016-2017年间随着区块链概念热度的提升又再次涌现出大量投资机会,企业融资频次持续上涨。
图3-3:全球区块链企业融资规模及频次
投中研究院认为,2013-2014年度区块链领域投融资活动的剧烈波动与比特币的快速增值有一定关系。作为区块链领域最为人熟知的比特币,其价值动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区块链领域投融资趋势。2013年比特币被法律承认为一种金钱货币的形式这一事实使其价格一路走高,甚至超过了黄金,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趋之若骛,带动了整个区块链VC/PE行业的兴盛。
3.3融资轮次逐步后移,持续经营仍是难题
在投资轮次方面,机构投向的阶段逐渐后移,从初创期延伸至成长期和成熟期。2012-2017年,种子轮和天使轮仍然是投资机构最青睐的投资阶段,但该阶段的比例已由100%降至约50%。投资轮次后移意味着投资机构的目光不仅仅聚焦于区块链项目的创新性,也在逐渐关注区块链产业聚集。然而区块链企业获得后轮融资的比例要远低于其他相类似的新兴技术企业。2CB Insights数据显示,2013-2014年间,共有103家区块链企业获得种子轮或天使轮融资,但仅有29%左右的企业获得次轮融资,至D轮时仅剩一家企业硕果仅存。“易创立,难存续”成为区块链企业的特征。
图3-4:2012-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融资轮次分布
4中国区块链投融资发展现状及趋势
4.1企业数量连续六年正向增长,地域分布东强西弱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市场在营的区块链企业已超过320家,且在2012-2017年度连续六年保持增长。增长量最多的年份分别出现在2014年和2017年,原因在于2013年起比特币市场行情火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入人们的视野,一大片“币族”区块链创业公司顺势成立;而在经过2016年“区块链技术元年”的洗礼后,2017年区块链的概念更加成熟且再次被炒热,初创企业数量更是直线攀升。新增企业仍以北京上海两地为主,但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地区特别是杭州市新设企业的增速飞速提升,正在逐渐缩小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之间的差距。
图4-1:2012-2017中国区块链新设企业增量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共有168家区块链企业获得融资,地域分布上呈现出东强西弱的发展态势。东部地区中仍以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居多,三地合计占比超过70%。东部地区的强盛依赖于政策导向和创业氛围的构筑: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行业资源丰富,政策扶持力度大,吸引了更多的创业者入驻,使得北京区块链企业数遥遥领先,占比达到40.38%;上海则作为金融中心,市场前景较其他城市更为广阔,紧随其后约占19.87%;广东省和浙江省区得益于浓厚的创新氛围和开放性思维,块链产业融资情况也有着良好的表现,分别位列第三、第四位。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企业的创立,东部成熟地区的竞争将会趋于饱和,企业未来应用市场的开发也将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扩张。目前陕西、河南、四川、重庆等地已经有少数企业获投,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
图4-2:中国区块链企业地域分布
4.2融资总额爆发式增长,单笔融资额逐渐扩大
2013-2017年,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总额和融资频次呈现同步发展的趋势,除2015年有所下滑外,总体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状态。从融资规模来看,2013年融资总额仅有1.74亿元,至2017年已经攀升至13.5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50.81%。从融资事件数量来看,2013-2017年总体也发生了剧烈的增加,从19件激增到72件,年均增长率30.53%。投中研究院认为,2015年融资情况的回落可能源于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监管之争,后期行业监管的渐渐成形从侧面进一步推动了区块链行业的蓬勃发展。
图4-3: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规模及频次分布
进入2018年以来,随着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的落地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清晰,融资情况产生了惊人的增长。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4月,本年度区块链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06件,涉及金额超过63.06亿元,无论是融资规模或融资频次都远远超过之前年度。其中最大单笔融资来自于中国平安旗下金融管理门户金融壹账通,获得了由SBI投资(思佰益)和IDG资本的6.5亿美元。从单笔投资额的分布来看,千万元级别的投资额仍是当前市场的主流方式,约占市场总量的38.68%,但值得注意的是,10.38%的区块链企业已经能够获得亿元以上的融资,开始进入有序的发展阶段。
图4-4:中国区块链企业2018年融资额度分布
4.3融资轮次后移,初创期投资仍占半壁江山
图4-5:2013-2018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轮次分布
在融资轮次方面,中国区块链企业近年来的融资轮次也在逐步后移,与国际趋势趋同。但种子轮及天使轮的占比仍然保持在60%以上,获得D轮以上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生存难同样是中国区块链企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随着区块链日益受到重视与关注,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国内区块链的相关领域研究、标准化制定以及产业化发展,力促区块链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4月底,国内共有浙江、江苏、贵州、福建、广东、山东、江西、内蒙古、重庆等多个地区就区块链了指导意见,多个省份甚至将区块链列入本省“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
5投资机构类型分析
活跃在区块链市场的投资者中,除了最普遍的IVC,各大型集团CVC也带着自己的产业优势强势入场,不断进行试点和布局。另一方面,带有引导社会资本作用的母基金、产业基金与专项基金等也加速设立,凭借政策优势引导区块链产业有序发展。
5.1 IVC仍是主流投资者,CVC抢滩布局
据CB Insights和公开数据透露,自2012年至2017年末,区块链领域中活跃的传统风险投资机构(IVC)总量从6家增长至141家,年均增长率高达69.24%,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4-2016年间活跃机构数量增速放缓甚至稍有回落,但随即又在2017年超过140家,增速高于2013-2014年间。据投中CVSource数据显示,2016年新设立活跃机构约占活跃机构总数量的13.04%,2017年该比例上升至17.80%,投资机构对区块链领域的机会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但是作为技术驱动型行业,目前区块链底层技术仍然处于探索阶段,距发展成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块链大型应用的开发与落地,短期内难以达到一定规模。由此,头部VC/PE机构对待区块链投资保持有高度的理性,在项目的选择上相对保守,而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专注于投向区块链行业的众多新兴机构则表现出了更高的活跃度,投资频率也相对较快。
表5-1: IVC机构代表性投资案例(按融资总额排列)
总体而言,投资于区块链的CVC与IVC在近六年的变动趋势趋同,呈现出曲折上升的状态,其中传统的IVC数量相较于CVC有着绝对优势,这可能源于IVC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调度经验更为丰富,以及CVC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地区的发展还相对滞后,但二者之间的差距近年来也在不断缩小。CVC综合了传统大型企业的研发中心和IVC的优势,未来可能与IVC等传统机构平分秋色。
图5-1:全球区块链行业活跃CVC与IVC变化趋势
CVC的崛起令人耳目一新。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12年区块链领域活跃CVC数量仅有1家,截至2017年年末已升至119家,其中2014-2015年是CVC的高速发展期,增速高达394.44%,这一现象极大程度上源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研究和探索是一项长期战略性投入,BAT等互联网巨头及CVC能够利用企业的技术场景优势,赋能区块链生态,在继续加速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的同时,为更多合作伙伴输出区块链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合作共赢。但区块链技术的日益突出使得更多的利益相关者纷纷到场,CVC的战略布局更应该侧重区块链技术的杀手级应用开发及落地。
图5-2:国际大型企业CVC区块链领域布局
图5-3:国内大型企业区块链领域布局
5.2母基金及专项基金纷纷成立
此外随着区块链热度不断上升,市场化母基金及引导基金的设立速度也随之加快。自2017年4月起,浙江、江苏、贵州、江西、广东、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已有数十支市场化母基金或引导基金宣告正式成立,2018年新设区块链母基金和引导基金的数量及频率与往年相比有明显提升,市场化机构和国有资产蓄势待发;特别是区块链投资专项基金也纷纷亮相,为精准投资区块链技术助力。
表5-2:2017-2018新设母基金及专项基金一览
与单一基金相比,母基金的分散布局更具备平滑风险的优势,大体量、多渠道的配置方式也更加容易整合行业内基金、项目和相关的服务机构,降低项目的准入门槛,形成完整的投资生态圈,加速资本的流通。除市场化机构外,国有资本的加速入场也为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助力。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权威性能够为区块链企业吸引人才提供支持和背书,缓解区块链行业人才短缺的窘境;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流通及使用过程中的制度性和规范性能够有效的影响区块链企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使区块链行业在资本和人才的双重推动下实现高效、正规、有序发展。
6区块链产业发展趋势预测
6.1产业发展驱动因素
6.1.1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是驱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首要原因。区块链作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近年来已成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许多国家政府研究讨论的热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题为“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的初步思考”的报告中认为引入CBDC(央行数字货币)有助于中央银行更有效地履行其金融职责,这种创新可以更有力地利用中央银行网络作为防范私营虚拟货币创新的手段,此外跨境支付可以从区块链技术中受益。
美国对区块链的发展持积极支持态度。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2017年7月首次发放清算和结算数字货币衍生品合约的牌照,总部位于纽约的比特币交易平台LedgerX获准为与加密货币市场挂钩的期权和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
在日本,区块链的合法化进程速度及政策支持程度领先全球。2016年3月,日本内阁通过投票,将比特币和数字货币均视为数字等价货币。同年4月,日本将比特币作为一种付款方式并将其合法化。2017年7月起,日本日本新版消费税正式生效,从交易所买入比特币所需要的8%的消费税正式取消。
尽管我国尚未正式出台国家层面的区块链技术应用相关的监管法规,但各地政府已经出台有关区块链的政策指导意见及通知文件以支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实际应用场景结合,并防范数字货币及ICO风险。截至2018年5月,国务院共出台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等4个涉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政策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3个区块链相关政策文件;北京颁布了4个涉及区块链技术政策文件,数量居全国首位;广东省深圳和广州分别出台3个、1个相关文件;上海涉及区块链的政策文件数量为2个。
图6-1:我国部分区域区块链相关政策文件数量
(1)国务院
国务院自2017年来发文推动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利用开源代码开发个性化软件,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促进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人际交往成本和风险。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人工智能、区块链、能源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基因工程、数字创意等交叉融合领域,构建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网络。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10月颁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并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区块链等领域创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规划,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也将推动组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推进区块链等领域标准研制纳入《2018年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
(3)北京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自2016年便将推动中关村区块链联盟设立作为2016年度绩效任务,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支付清算、数字货币、财富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发展与应用,同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机构在《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要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也出台管理办法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并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上海
上海从2017年开始加大了对区块链的关注,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率先行动,跟踪服务庙行区块链孵化基地建设和淞南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建设,依托专业团队和市场力量,推动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成为宝山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群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企业投入动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发展模式。2017年4月,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技术专业委员会了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区块链自律规则,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应用区块链技术探索业务创新,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全方位关注区块链技术的设备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密钥安全,及身份认证机制、权限管理系统等。
(5)广州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对区块链产业实行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和活动补贴。这是目前国内对区块链产业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奖励措施。
(6)深圳
深圳市重视对区块链产业的政策奖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中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应用环境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9年扶持计划给予资助。按投资计算,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于2016年11月颁布的《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此外,深圳市人民政府也在《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中设立金融科技(Fintech)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表6-1:我国区块链政策文件一览
6.1.2经济因素
资金是驱动块链技术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因素之一,各类投资机构是区块链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风险投资机构是区块链领域内的主要投资力量,此外以高盛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区块链投资领域也占据重要地位。大型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是最主要的区块链技术投资方,超过50家公司从2014年起就开始对该领域进行投资布局。自2014年6月以来,花旗等美国10家最大的银行中有9家参与了六个区块链公司的融资活动,这些资金总共达2.67亿美元。在对区块链技术公司进行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中,谷歌和高盛是当前全球投资区块链公司最活跃的两家机构投资者。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是全世界第二大企业投资者,仅次于投资了包括银行财团发起的研究新区块链应用的公司R3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Kraken在内的日本金融巨头软银。
2015年以前,主要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与比特币相关的企业中,比如矿机芯片、交易平台、支付汇款、钱包服务等相关企业。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在了区块链技术研发及行业应用上,推动了包括交易后清结算、智能合约、供应链、物联网、医疗、身份认证、数据存证、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发展。
根据CB Insights的全球比特币和区块链公司投资交易分析报告,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全球ICO项目累计融资总额已经超过20亿美元。2016年1月-2017年10月有超过250个区块链团队完成ICO融资。全球范围内总ICO交易和投资比传统股票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增长都更为迅速。对可用资本的需求促成了区块链企业放弃传统的股权融资方式,改用ICO的方式筹集资金,而这反过来带动了对加密货币的需求。
此外,跨境支付的增长也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了驱动作用。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跨境支付规模以年均5%速度增长,2016年已达6010亿美元。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减小交易流程中的中介机构作用,降低交易各环节成本。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和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中国2017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36万亿元。区块链技术为支付领域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率优势,随着我国跨境贸易规模的扩大将拥有广阔前景。
6.1.3社会因素
区块链技术向各个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迅速渗透,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已经被全球很多国家提到战略高度,而由全球性的金融机构组成的跨境区块链联盟已积极行动,成为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因素。最具代表性的为R3区块链联盟和超级账本。
(1)R3区块链联盟
R3区块链联盟于2015年9月份成立,目前已经有大约42家国际银行组织加入,成员几乎遍布全球,包括富国银行、美国银行、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银行等。其主要致力于为银行提供探索区块链技术的渠道以及建立区块链概念性产品。R3使用以太坊和微软Azure技术,将11家银行连接至分布式账本。2016年4月,R3CEV与微软正式建立合作关系,研究实验区块链应用,并推出了他们专门为这一目的建立的最新分布式私人账本Corda。
(2)超级账本(hyperledger)
超级账本(hyperledger)是一个技术驱动型组织,由Linux基金会于2015年发起,目的为要成员共同建立并维系一个跨产业的、开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满足来自多个不同行业各种用户案例,并简化业务流程,使区块链技术不仅仅应用于金融领域,同样也转向制造业、银行、保险等行业。超级账本的项目成员中,科技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区块链公司是主流,包括荷兰银行(ABN AMRO)、埃森哲(Accenture)等十几个不同利益体;核心成员中科技公司占据六成以上,将hyperledger打造成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技术驱动型组织。
表6-2:国际代表性区块链联盟组织
除此之外,大型集团更是以联盟形式进军区块链产业,例如Ripple吸引盟友加盟实时支付平台;Barclays和Safello联盟,提供POC机制;Gemalto和Symbiont合作,用区块链提升数字网络安全等。
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至2018年初,中国成立的区块链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联盟近20个。联盟、协会的成立可以为区块链行业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一个专业领域的交流及合作平台,对于中国区块链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发挥极有益的作用。从各联盟的分布地域看,区块链联盟主要覆盖于北、上、深等一线城市,部分较为发达的二级城市也逐渐开始引入,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较少;东部地区发展较中西部明显具有优势,但中西部地区也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
(1)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CBRA)
“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是专业的区块链学术研究平台,研究成和区块链技术的市场应用平台,推动具体应用规则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项目落地与路演,形成区块链研究领域具有高端学术品味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CBRA的参与机构多为金融机构,包括厦门国际金融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万向控股、包商银行、营口银行等。
(2)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China Ledger)
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是由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共同发起的区块链联盟,致力于开发研究分布式总账系统及其衍生技术,其基础代码将用于开源共享。主要有四个目标:聚焦区块链资产端应用,兼顾资金端探索;构建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分布式账本;精选落地场景,开发针对性解决方案;基础代码开源,解决方案在成员间共享。联盟成员涵盖国企和民企,包括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招银前海金融、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大连飞创、通联支付、矩真金融、万向区块链实验室等。
(3)金融区块链联盟(金链盟)
金链盟的目标是在3至5年内研发一条或多条金融区块链,推出多种广受欢迎的区块链终端应用,制定一批高水平联盟标准,申请一批区块链专利技术。目前研究方向包括基于区块链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平台、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区块链云服务、区块链理财产品一二级市场、区块链信用服务、区块链在积分领域的应用、区块链票据应用数字资产登记和转让等12个联盟课题研究计划。金链盟的参与成员多样化,有大型集团如腾讯、华为,也有金融机构如京东金融、招商证券、安信证券,同时还有区块链领域内优质企业。
表6-3:中国代表性区块链联盟
6.1.4技术因素
区块链技术未能大规模引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技术的限制,但在2015年我国区块链技术开始取得飞速突破,2015年后我国区块链相关专利增速超过200%,成为我国专利数量增长最为快速的领域。在IPRdaliy和incoPat创新指数研究中心联合的《2017年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100强》中,中国入榜的企业占比49%,其次为美国占比33%。其中阿里巴巴以总计49件专利排名全球第一;排名第二的美国银行全球专利总量共计44件;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排名第三,拥有33件全球专利总量。在全球排名前100的区块链专利拥有者中,央行系企业总量排名第一。阿里巴巴的区块链专利涵盖了发明、设计和实用领域,并且在区块链合作、区块链创新和应用层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专利技术获得的突破和应用不仅对企业的技术布局有深远影响,也带动了整个区块链产业的发展。
6.2产业发展未来趋势
6.2.1国际安全代币或将异军突起,国内趋向“无币化”
2018年5月22日,美国零售巨头Overstock的区块链子公司tZERO与BOX Digital Markets有限责任公司宣布合作推出业界首个受监管的安全代币交易平台,该平台基于区块链进行证券清算和结算,让公司通过安全的代币筹集资金,为投资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交易方式。作为第一个将区块链资本市场纳入国家市场体系的金融产品,tZERO平台的诞生意味着ICO有机会以合法的身份登上国际舞台,或将带动安全代币融资与传统股权融资方式分庭抗礼。
自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紧急叫停ICO融资以来,以人民币计价的虚拟货币交易量从一度占全球交易量的90%以上下降到不足1%。这预示着我国虚拟货币资产已全面进入严监管时期,国内区块链的发展在逐渐脱离虚拟货币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向“无币化”转变。由于虚拟货币在开发模式和开发数量上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难以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无币”区块链技术在合规性方面具有更高的保障性,故而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投放。在“无币化”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中,最核心的要素是要保证项目本身同时具备产生场景和消费场景,且该场景具有持续输出带有激励性商品或服务的平台能力,即在生态体系内形成一个消费闭环,体现商业应用场景的封闭性和限制性。根据这一特点,具有相对封闭性的联盟链或将成为无币化运作的路径重要路径。Token在一些复杂的应用场景中仍然不可或缺,但完全开放的环境并不能有效的限制货币交易,联盟链“部分去中心化”的特性以及联盟许可的存在实现了特定范围内的相对封闭,为弱化Token的货币属性提供了良好的流通环境。
6.2.2大型集团强势布局,CVC分割市场份额
近年来,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也在高调的向区块链进军,国外如SBI集团、高盛集团,国内有行业巨头BAT、迅雷等皆就区块链技术及其衍生品进行战略布局和市场开发。CVC综合了传统大型企业的研发中心和IVC的优势,未来可能与IVC等传统机构平分秋色。
从企业角度出发,一方面CVC的加入有利于其寻找转型战略布局。区块链作为高技术壁垒行业,再辅以相关政策的一并扶持,相关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细分行业竞争激烈,大量的企业需要不断寻找新的利益增长点并实现转型,生产多元化产品,CVC的加入能凭借其雄厚的产业背景和资源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战略支持和布局。另一方面,与IVC相比,企业与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更能刺激创新。大型企业通过研发中心做创新,传统意义上的IVC通过投资创业企业来进行创新。CVC能够兼顾大型企业在时间和资金量方面的长期支持和IVC对市场、风险、失败率的高度容忍性。从投资者角度出发,CVC的投资存续期限优势更为明显。区块链技术,尤其是底层技术的开发是一个投资期限非常漫长的过程,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VC存续期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时间成本需求。而CVC由于背后依托的是以战略布局为主要目的的大型企业,弱化了对短期盈利的追求,能够在时间上提供长期支持,满足区块链高技术壁垒的时间需求。综合而言,CVC同时集合了IVC的优势点,正在逐步分割传统股权投资的市场份额。
6.2.3金融+信息应用率先爆发,金融科技将成为投资首选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金融数据的规模也不可同日而语,每一笔金融交易的发生都衍生出海量的数据。在大量数据的传输、存储与交换中,参与者对数据的可信度、安全性与匿名的问题表示密切关注。据投中信息旗下数据产品CVSource显示,2015-2017年间投向区块链金融的项目中,有19.73%选择了金融信息化,在金融板块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虚拟货币。金融信息化即传统的金融机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传统服务,区块链技术能很好的解决交易数据的安全性与保障性等问题,成为众多投资人关注的对象,目前落地主要瞄向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数字票据、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及股权交易等金融交易以及智能合约,在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着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区块链金融信息化使得金融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同时也为金融科技企业将新兴技术落实到具体应用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金融科技更加强调科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区块链技术的高壁垒恰巧能同时满足“金融”与“科技”两方面的需求:去中心化、安全的交易模式能够缩短交易链条,有效降低结算与交易成本;智能合约的存在可以无需参与者实地参与就完成交易,减少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发生;区块链实现的信息共享机制能进一步提高信息的传输范围,降低传播时间。这就意味着,摒除了时间和资金成本的影响,在资源匹配和满足用户需求的条件下,金融科技领域中那些体量较小的企业也能参与与大规模企业的公平竞争,进而加速相关技术与产品的落地、应用,并反作用于“金融科技+区块链”,真正的带动金融科技领域的资本注入。
[关键词]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开发性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9)09-0163-03
[作者简介]刘 曲,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员工,博士,研究方向为电力和能源经济;
王茜。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副处长,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银行金融。(江西南昌330009)
一、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背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因此,坚持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我国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巨大差距。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等指标。完成这些约束性指标是我国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但是,根据国务院《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披露的数据来看,从2006年-2008年3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1%,可以看出,我国“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仍落后于时间进度,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节能减排需要大量的技术和资金投入,这需要相应的金融支持。2007年底中国银监会制定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与节能减排有关的授信工作,加强金融创新,积极开发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创新金融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战略规划、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发展着手,防范高耗能、高污染(简称“两高”)带来的各类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全面支持我国的节能减排。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把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作为本机构的重要使命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全面掌握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和标准,通过信贷导向、金融创新等多种方式支持地区和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到支持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产能力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同时注意防范风险。
二、金融机构支持节能减排必要性
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环保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意识,利用金融工具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
1 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是金融机构贯彻国家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来看,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已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社会责任。金融机构改变过去单一地强调对股东负责的理念,开始主动地履行对经济、社会、环境的责任,这是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全球趋势。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务院、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节能降耗减排的工作部署,积极维护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是银行必须履行的社会职责。
2 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是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空间,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节能环保产业成为以国家政策需求和社会需要为拉动力的产业。2008年财政部安排了270亿元专项资金推动节能减排,加上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的148亿元,共计418亿元用于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据预测,2010年我国环保产业收入将达到5000亿元左右。巨大的潜在市场已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和企业。节能减排为商业银行开拓了新的市场、新的业务、新的项目、新的客户,拓宽了金融发展的空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投放信贷,改进和加强对节能减排产业的金融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实现经营安全性和盈利性的重要途径之一。绿色信贷、可持续性融资(sustainable Financing)等概念的提出旨在希望通过金融业有意识的行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促进社会主体注重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节约自然资源,避免严重依赖资源和消耗资源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和谐的可持续性发展机制。这是对传统金融观念的改变和发展。这一理念强调和维护人类社会的长期利益及长远发展,要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协调考虑,减少金融业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负面效应。
3 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是金融机构防范各类风险的需要。国家把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作为突破口,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将会有力地带动信贷结构的调整,因此,在支持节能减排的同时,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是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理性选择。金融机构应该根据本机构的业务特点、风险特征和组织架构,制定各类防范风险的工作方案。据国家统计局测算,火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加工及炼焦等6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加值占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3%左右,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64%左右,能耗占全国工业能耗的70%左右。随着国家政策导向的调整、有关法制的健全和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的加大,不符合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行业和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政策环境。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应保持高度的政策风险意识,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企业的信贷风险予以足够的警惕。当前一些资源型地区经济结构导致两高贷款占比过大,贷款风险集中。另外一些中西部地区受到加快经济发展的压力,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容易引入淘汰产能或污染落后的项目,使得节能减排压力增大。因此,需要严把“两高”行业的信贷闸门,这样有助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符合银行的商业利益。
4 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是金融机构树立社会形象,获得良好声誉的需要。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具有极为丰富的经营管理内涵,将给金融机构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它将全面推进银行业务的战略转型,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国际金融机构推行的赤道原则很好地反映了这一理念。赤道原则是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国际上承诺以特定的社会和环境标准约束考察银行贷款项目的赤道原则,已经运行了5年。
目前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60多家大型跨国银行已经明确采用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上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份额的80%以上。2008年兴业银行正式成为我国首家执行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
三、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方式
金融既能够通过信贷手段为节能减排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又能够发挥杠杆的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可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帮助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国家将会积极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并且鼓励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企业治污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预计政府机构将会通过进一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等方式,支持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开展。金融机构可以运用开发性金融原理,与政府密切合作,建立融资平台,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配合投资重点和方向的调整。这样,既能实现政府的节能减排的目标,又能有效防范项目风险。
2 调整信贷政策,探索支持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通过调整信贷政策,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积极支持节能环保的重大工程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建立起支持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合理降低节能减排融资的准人条件。做好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提供资产证券化、股票、债券和项目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丰富和完善融资产品体系,为节能环保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3 设立投资基金,促进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国际上一些大银行的节能减排投资业务主要是通过设立基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或参与到碳信用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中…。“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有大量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环保改造项目上马,也有大量配套的支持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实施,这给环保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发起和参与基金,通过开展投资业务,促进环保产业的升级,为节能减排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4 积极探索开展排放权交易,运用市场化手段节能减排。国际上活跃的是根据《京都议定书》实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涉及发展中国家的有清洁发展机制(CDM)。目前,国内多家银行分别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CDM项目的开发。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继成立。今后,我国将建立起排放权一级和二级市场,逐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因此,需要认真研究金融机构在交易中的作用空间。
5 加强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国际资金和经验帮助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是个全球问题,因此,国际上不少金融机构在支持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很多的尝试,并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国内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和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政府间贷款和国际银行组织的专项贷款。从2006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IFC)通过提供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展了能效贷款的合作。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分别与法国开发署(AFD)开展节能转贷,支持能源效率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能效贷款主要包括生产型企业的节能技改直接融资模式、能源合同管理(EMC)服务商融资模式““、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模式、设备供应商增产模式和公用事业服务商模式等。
四、开发性金融支持江西节能减排的案例
2008年江西省提出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80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70%,该项目是江西省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工程,项目总投资高达66亿元。对于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省份来说,项目资金筹集、监管和贷款偿还的确具有一定难度。
国家开发银行运用开发性金融原理,以市场路径实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将政府的组织优势与开发性金融融资优势相结合,通过与政府合作,共建信用体系和制度安排,设计了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创新方案。一是通过指定成立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融资平台,由该公司统一向银行贷款融资,统一安排各县(市)建设资金。二是各县(市)政府组建实体公司,承担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职责,其项目、资金管理与财政往来结算约束挂钩。三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按市场规律操作,建成后可整体出让特许经营权。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以奖代补资金。
按照统一投融资主体、统一项目审批、统一融资模式设计、统一考虑资本金和还款资金来源、统一构建信用结构的“五统一”模式开展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融资体系,大大简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效率,锁定了信贷资金风险,加快贷款进度。此外,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行,集合江西省内多家银行,在2008年上半年规模从紧的背景下,通过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短时间内筹措了大量资金,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聚集一起,为江西节能减排提供了金融支持。
开发性金融支持江西省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创了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新模式,为下一步垃圾处理等省级综合建设项目以及中西部地区政府开展节能减排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个案例说明通过运用开发性金融理念指导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通过和政府的密切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创新信贷管理模式,通过金融机构的合作,能够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