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5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城市;行政执法;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 K91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城市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市政、城市规划、工商行政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其目的在于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保障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建立和谐的城市家园。从城市管理的内容来看,它与市民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城市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所以,系统地研究与城市行政执法相关的理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城市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主体地位与职责不明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但是,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城管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被赋予了庞大的行政权力。在2000年和2002年,根据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0]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而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然而,在事实上,城管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很容易成为完全附属于地方政府的工具。
1.2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工作中往往容易让人钻空子。从内部来看,对于城管监督的设计忽视了人的利益,未从“经济人”出发。引人市场经济之后,“经济人”逐利行为难免在城管执法活动中存在,城管执法人员寻租行为的出现自然而然。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没有对于城管执法活动进行完整监督的制度,仅仅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当前所有的监督均未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制定标准,使得执法趋利化,“钓鱼执法”“经济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层出不穷。
从外部来看,外部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外部监督体系的设计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交叉带”和“空白带”两个方面,每个部门表面上严抓严打,但时效性差。在城管执法过程方面的监督仅仅局限于上级法制部门监管,其他部门“无人问津”,有损群众权益。
1.3城市执法工作的理念滞后
城市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模糊,往往将许多不属于自己职能的事件纳人自身范围,尤其当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清查活动时,各地城市执法人员往往四处遍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造成越权执法和不遵守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百姓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而且极易产生冲突,甚至导致暴力抗法现象。
2、公共利益优先的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则是行政执法。所以,理清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也就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治国理念总是建立在既有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传统哲学及其反映的民族精神对于治国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们不需要争“物”的和谐,显然是真正的和谐,因为这种和谐满足了每个人的愿望。权利是用来保障公民利益的,所以当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权利就成为被动的“看客”。国家依据法治原则,赋予公民权利,确保公民在“争”的过程中尊重并遵守规则,即法律。所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分配者,其管理和执法的公正与否对于公民利益直接产生重大的影响。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作为行政管理者或者行政执法者,从管理和服务公众的度来看,道德层面上应该是高尚的“自愿者”,其承担的职位在剥离“权力”的味道之后,就只剩下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因为从党的先进性及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得出,行政管理或执法的承担者必须在道德层面具有高尚性,在思想层面具有先进性,将为公众服务作为终极目标是行政执法者理所当然的选择。所以,明确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目标具有基础上的指导意义,因为行政目标必须服从于法治目标,而法治目标决定了行政目标的指向,即对公众的服务性和行政执法者的高尚性、先进性。与其相应的是,行政执法者的选拔和考评以及公共监督制度对于我国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将具有指导意义。
3、“市民社会”理论与权利本质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就不能带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的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在家庭之中,每个人都受家庭伦理的约束,以“爱”为纽带,置身其中。然而,就像人无法摆脱家庭一样,人同样也无法摆脱社会群体,所以人就同时具备了家庭与社会的二重性。与家庭中的关系不同,人不能奢望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获得在家庭中的“爱”的联系,所以在市民社会中,“人是目的”便成为主要特征。在黑格尔看来,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首先为自己着想,而且其他人则成为实现自己愿望的媒介。但是由于这种思考和行为模式是每个人的特征,所以就具有了普遍性。每个人在满足自己愿望之前总是要满足他人的愿望,从而达到满足自己愿望的目的。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界限经常被混淆。在很多情况下将本应该是法律要求的事项表述为道德诉求,将遵守法律和尊重法律混为一谈,常常使人误解遵守法律是一种道德义务。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的发展在倡导高尚品格的同时,必须铺设坚实的基底规则,或者底线规则,而这个规则的基本原理是:遵守法律,即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每个人来说,遵守法律不是一个道德要求,而是现实的自我利益保护的要求。遵守法律本身并不体现为高尚,而是体现了对自我利益的认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很多事件,都是基于对于守法道德化的误解而产生的。很多执法者不懂执法的根据乃至法律的内在涵义,只知执法,不知违法;同样很多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法为何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会成为暴力事件的旁观者,被冷落到了一边。
结语:城市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理论源头上为其执法搭建制度框架,形成究责机制,使行政执法不再是对于“事件”的事后补救,而是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和谐执法。
参考文献:
[1]王仰文.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的基本特征[J].岭南学刊,2011,04:83-87.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范围。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执法局按照规定的职权负责辖区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受执法局的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区执法局派驻街道、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条*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按照规定的职责配合执法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容、规划、园林、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机关,应当配合执法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五条市、区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由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第七条执法局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
第八条执法局应当建立执法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乱倒污水、随地吐痰、便溺,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规定地点倾倒粪便、乱掏粪便,摊点经营者不能保持周围环境卫生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的,或者饲养狗因管理不善影响环境卫生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等废弃物的;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随意进入废弃物弃置场地捡拾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垃圾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随意弃置垃圾、渣土或者未按照指定地点弃置的,每车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根据需要扣留作业工具。
(七)拒不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擅自停用公厕、擅自设置流动公厕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公厕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设置环卫设施的,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环卫设施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除或者搬迁、占用、损毁公厕的,除责令其限期重建或者恢复使用外,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经批准拆除后应当重建的公厕,未按期建成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五处以罚款。
(五)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以被损坏设施造价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主干道两侧晾晒衣物、在屋顶搭置建筑物或者在主干道两侧的阳台外侧堆放、吊挂物品影响市容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城区运行的机动车辆明显不洁影响市容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随车携带渣土准运证的,每车处以50元罚款。
(四)涂改、伪造准运证的,每证处以200元罚款。
(五)未经核准运输渣土的,每车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建设工程工地四周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施工污水漫溢场外、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七)擅自设置广告牌、横幅、条幅、布幔、灯箱、充气拱门、气球、霓虹灯等各类户外广告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八)擅自设置弃置场地受纳垃圾、渣土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沿途撒漏的,或者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元以下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10000元,并可以根据需要扣留作业工具。
(十)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随意张贴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查处乱贴乱画广告行为,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从事违法行为的有关证据,查证属实的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电信经营企业中止对违法行为人的电话、寻呼服务业务。
第十二条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品,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第十三条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形明显不洁影响市容景观的,执法局责令其所有人限期清洗,逾期不清洗的,由执法局指定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洗,其清洗费用由该所有人或者其管理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执法局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三章城市规划和绿化管理
第十五条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搭建亭房、活动房、棚披,以及个人建设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单位建设的单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其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执法局组织,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六条在城市道路及其道路两侧的广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可以并处以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在草坪、花坛、绿地内擅自堆放杂物,挖掘、损毁花木的;
(二)在树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和照明设施的;
(三)在绿地内擅自采花摘果、采收种条、挖采中草药、挖采野生种苗的;
(四)在绿地内擅自围圈树木、设置广告牌的;
(五)擅自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各种管线的;
(六)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公共绿地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
(七)向城市公共绿地扔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
(八)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
前款所列违法行为发生在城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内,以及城市道路以外的,或者涉及古树名木的,仍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第四章市政和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在城市道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
(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三)擅自在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
(四)擅自在桥梁上设置挂浮物的;
(五)向路面排放污水或在路面上进行污损路面的各种作业的;
(六)城市道路施工后不按规定期限清理现场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游艺、演技等活动影响交通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孔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商品展销、福利募捐、义诊义卖、咨询宣传、拍摄影视等活动影响交通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沿街设置柜台,以人行道为营业场所,变相占道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工商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住宅小区从事无照经营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可视情节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执法局在查处无照经营活动时,对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和原材料等,在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取封存、扣押措施。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先行采取封存、扣押措施,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被封存、扣押的经营工具或原材料难以保存或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被执行人拒绝认领的,由执法局依法处理。
第六章执法规定与工作配合
第二十三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统一着装并佩戴执法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定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依法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制,但复制件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书证人签名或盖章。
(三)依法采用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
(四)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或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局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批准,可以对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填写统一格式、加盖执法局公章的处罚决定书,送交被处罚人。其中,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的罚款收据。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在机关,所在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除本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调查、取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在作出对非经营性活动中个人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五)对封存、扣押或者暂扣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列具清单,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盖章。对封存、扣押、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依法作出处理。因保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六)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在其管理权限内对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立案查处的,在作出处罚决定后书面通报有关行政管理机关。
第二十六条执法局查处案件时,发现该案件可能涉及赔偿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
执法局应当通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而不通知的,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执法局承担。
第二十七条市、区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合执法局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对执法局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需要作技术鉴定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作出鉴定
(二)对执法局移送的其管理权限内的违法行为和必要的证据或者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并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报执法局。
(三)发现属执法局管理权限内的违法行为,应当移送执法局,由执法局立案查处。
(四)在接到执法局要求处理赔偿问题的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无正当理由不到现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二十九条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法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
市执法局发现区执法局对违法行为应当查处而没有查处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发现查处有错误的,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直接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过错责任。
市执法局在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区执法局管辖的案件;可以指挥和调动区执法局集中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抄送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政府法制部门。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
(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已有的;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财务管理是为了充分发挥单位资金的功能,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能够规范单位资金的使用,有效避免行为的产生。新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所提出的,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正视在实行新会计制度过程中暴露出问题,寻求解决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者素质不足
财务工作的从业人员是财务管理的主体执行者,其专业素质高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财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不足,缺乏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就很难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这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的最普遍的问题。另外,财务工作者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观念也十分重要。财务工作者的工作态度不严谨,就容易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失误,忽视许多能够反映问题的财务数据;财务工作者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就容易在工作中投机取巧、,甚至于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良
新会计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中的合理部分,又做出了重大创新,在操持相关法规政策一贯性的同时,又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基建数据并入在建工程,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力度,强化了资产的计价管理和入账管理,系统整顿了财务报表体系。但如果在财务管理改革的过程中没有进行自然过渡,就会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失去依据,这也是单位财务管理出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有些单位账本上的会计账目是会计人员私自增添、设置的,还有一部分账目没有正确列举在所属的科目之下。这种行为给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很多不便,加大了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记录进行规范的工作难度。
(三)资金管理不够正规,缺乏财务预算能力
资金管理不够正规,缺乏财务预算能力,预算管控工作存在粗、疏、漏、乱等问题,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其引发原因需要深入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挖掘分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的财政拨款。但是,国家拨款的金额有限,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通过预算管理对国家拨款进行有效使用。而就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来讲,普遍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能力,经常会出现资金使用透明度不足,大量资金流向不够明确,虽然能够编制本单位的资金预算,但是在往往没有进行落实,或者在落实过程中走样,丧失了控制单位资金使用的根本目的。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措施
(一)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
为了确保新会计制度的顺利推行,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的提高也是一项必要的条件。行政事业单位要聘请财务管理的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到单位来进行现场讲解,向广大财务管理的基层员工普及新会计制度,让员工领会新会计制度的内涵和应用要领。同时,还要加大财务管理人员与同行业人员的交流力度,向其他单位借鉴财务管理上的成功经验。为了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行政事业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激励措施,激发财务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热情。除了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上的培训,行政事业单位也要重视对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培养,积极表彰工作态度认真的员工,大力宣传爱岗敬业的代表性事迹。
(二)改变会计记账方式
新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结合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形势所制定的,比旧有的会计制度更加符合未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势。在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首先改变会计记账的方式,弥补以往会计记账方式的缺陷,提高会计记账的规范性、科学性与严谨性。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记账要明确记载单位的资产总值、净产值和负债金额,严格按照会计分录记载,协调各项财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资金管理正规化,提高财务预算能力
为了改善资金管理不够正规,财务预算能力缺失的问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关注重点项目的预算,以点带面;完善预算编制考核评比,以考促效;加大预算编制执行力度,以定促管;进一步促进资金管理的正规化,明确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加大单位资金使用的透明程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单位的专项资金与日常开支区分开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还要将单位资金的使用状况与财务预算进行对比,分析资金使用状况与财务预算方案出现差异的原因,评估资金使用价值的高低,规范单位资金的使用。
三、结束语
为了适应我国未来的发展形势,我国财政部制定了新的会计制度,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改变。在这种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要正视财务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对会计记账方式进行调整,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促进资金管理的正规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姜娅.行政事业单位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的财务管理工作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
【关键词】 市政路 施工 基础性构建 质量控制 管理方式
众所周知,我国的人口基数庞大,人员数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再加上我国幅员辽阔,公路建设势必会成为国家基础工程项目的重点内容,市政路作为公路施工的核心工程,其建设质量受到的关注度更高。其良好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的运输情况,而且关乎着我国人民的出行生活,与每一个人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逐步加快,道路交通施工数量也在逐年增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工程建设单位就将眼光集中在了经济利益的获得上,忽略了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方式的重要意义,再加上市政路施工基础性建设的复杂性,其质量管理水平更加落后。只有加强质量控制,完善管理环节,才能做好市政路的基础性构建工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 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现状
现如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迅猛发展,工程施工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市政路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方式的实施是为了做好基础性建设,保证道路规格的重要手段。在材料不断革新,技术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人们对市政路工程在具体建设中的质量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与其他工程相比,市政路施工的工程作业面更为狭窄,施工现场基本无法做到全封闭状态,行人难以控制,在施工作业中还会出现水、电、供暖、通信等各种管道,使原本就狭小的范围变得更为拥堵,工程道路施工的难度也进一步被加大。与此同时,市政路施工对工期的要求更加严格,施工方必须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其作业面也更为复杂,在具体建造中经常会受到各种管道的阻拦。一旦没有明确工程管道的具体用途,造成盲目施工,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工程中断。在这种施工难度大、工程质量要求又较高的情况下,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质量控制与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据调查统计,我国为扩大道路交通运输规模,提升社会整体的建设水平,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就从未间断过,各施工单位也在完善相应的基础项目,加强管理水平。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管理思想的影响,就使得很多施工单位仍为粗放型管理模式,在工程建设中忽略了基础性构建的重要意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市政路的建设质量,不利于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行。在新技术和管理方式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做好对其的基础性构建,完善质量控制和管理就成为了施工方急需解决的难题。
2 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进行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有助于完善市政路工程的基础建设。市政路施工涉及到的内容众多,其基础性构建工程既包括道路材料的选取、施工方案的计划,也包括施工工艺、混凝土构建等等。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加强管理力度,能够做好基础性构建工程,打好建设基础。
第二,有助于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市政路工程施工建设对工期的要求极为严格,一旦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细小的差错,很容易引起延期现象。加强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的避免工程差错,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从而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第三,有助于提高市政路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是把好工程建设,完善项目质量的中间环节。通过质量的控制与管理的深入,能够帮助工程施工方及时了解工程动态,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修,从而做好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3 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涉及到的复杂内容、管理现状以及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为了确保其平稳运行,提升道路建设的质量,各施工单位一定要在道路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与管理,避免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切实提升工程质量。
3.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施工准备时期是市政路工程建设的基础,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项目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有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实现施工基础性构建的发展和完善。具体来说,施工准备阶段的具体工作如下:
首先,做好相关文件的检查工作。文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其今后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施工方想要做好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就要切实完善相关文件的检查工作。保证施工方具有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图纸、文件审核意见等等。
其次,对与市政路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即,做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的检查工作,确保勘察设计部门具有施工许可,并对单位资质和监管水平进行年度考核,对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年检,保证其具有专业水准。
3.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在于工程过程的控制,项目在具体建设中既包括材料选取、保管,也包括技术应用、人员调配、内部管理等等。保证施工过 程的质量有效控制和管理,是市政路施工基础构建得以顺利完成的重点。
第一,健全完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想要做好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亦是如此,要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提高控制水平并明确管理方式。施工方首先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文件内容和具体方针制定科学的施工规范,明确内部具体的管理细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具体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守。接下来,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作业,把好基础性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做好数据记录、数据分析工作,促进每道工序的完善建立,并在具体操作中设立单独的试验室,加强内部监管。
第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为了搞好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要严格把好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控制与管理关,确保其取得了合法资质,并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工程。与此同时,施工建设单位还要严格依照图纸进行作业,不能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方案,把好工程建设材料的选购关,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3.3 市政路工程实体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第一,桩基础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桩基础是市政路施工的重点项目,在对其进行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时候,要做好桩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和检测报告,对其承载力进行试验,查看土方回填分层厚度是否达到了标准。
第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混凝土是市政路施工基础性构建的重要材料,在质量控制和管理中要对桩基础混凝土工程灌注桩混凝土浇注进行查看和验收,对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墩柱混凝土进行查看,某些关键重点部位还需进行现场勘查。
第三,钢结构工程和道路基层工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对于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而言,要对其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进行质量验收,查看其钢箱梁的安装是否合格。对于道路基层工程而言,则需要对路基、道路基层施工质量、厚度、土基回弹模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平整度符合质量标准。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市政路施工项目越来越多,在其施工基础性构建下进行质量控制与管理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它能够提升市政路的建设质量,确保安全通车,实现有效监管。对此,各施工方一定要完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并做好基础性内容的构建工作,从而有效提升公路质量,促进其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韦永昌.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2:63-6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行动,确保应急执法改革横向到广、纵向到深,江山市坚决扛起改革大旗,三个加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筑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立案办理69起,累计处罚金额89.7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执法+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江山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老毛说应急、小惠讲安全、才艺比赛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拉横幅、投放电子屏、发放宣传折单、张贴海报等形势,全面提高民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逐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热度,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
二是“执法+培训”提升人员执法水准。江山市充分结合应急管理体系行政执法特性,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执法检点难点的教育培训,结合本市执法实际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解读培训,全面增强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准。
一、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工资处理问题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受到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被解除处分后,其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经核实确属被错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处分期内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处分期间计算为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和被开除公职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不适合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工资处理问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职务工资;受到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除不得晋升职务工资外,还要降低职务工资档次。其中:
受降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如暂时没有明确职务,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销前的职务,降低两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重新明确了职务的,管理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原职务工资两个档次后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档次,例如:某管理人员原为处长或副处长(同为三级职员),重新任命为副处长或科长后,其职务工资档次按降低两档后的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四级职员的职务工资档次,其中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如:某专业技术人员原为工程师,重新聘任为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其职务工资档次按降低两档后的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助理工程师的职务工资档次,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受到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解除处分后,其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核实确属被错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处分期内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处分期间计算为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和被开除公职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因非行政纪律处分原因被降职后,按新任职务领取工资。降一级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降两级及两级以上职务的,逐次就近就低套入下一级职务工资档次,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
在事业单位中既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中涉及职务和职务工资时,原则上以行政领导职务为主,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经纪委研究,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及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清查及整改情况;
2.对“”隐形变异的9类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 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4.巡视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督查考核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督查考核组成员
行政执行专业:行政执行专业隶属于刑事执行系,该专业培养具有专科(高职)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基本素养,能够胜任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来源:文章屋网 )
作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了解本专业的特色、要求及就业方向,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提高自己专业能力。
1.1专业特色
笔者认为,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必须与整个学校其它专业学科和谐发展,且需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而形成本专业的特色。所以,在建设学科的时候,需在牢牢把握突出科学技术背景、突出工具类知识、突出工作和就业能力、突出面向具体就业岗位的思想,使学生在掌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掌握各种现代管理学科知识、思想、方法和技能。从而实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知识与能力并重的专业特色。
1.2专业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学业有成后,可以从事的行业虽然涉及面较广,但总得来说,主要是流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外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的行政相关岗位的工作。所以,在专业要求上,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2.专业能力培养的方法
对于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政策敏锐、信息获取与分析、公共事件的调研与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方面要求比较高,因此,在大学学习阶段,就应该注重和有意识的培养这方面的能力。
2.1专业知识的学习
这是学习行政管理专业,提高专业能力最基本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是本专业学生专业思考、专业行事的第一步。必须对专业知识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知识有一个基础性的了解,对专业涉及到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必须掌握。清楚行政管理专业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清楚行政管理专业与相关专业的联系,如与政治学的关系,与经济学的关系,与管理学的关系,与社会学的关系以及与法学的关系等。
2.2专业思维的培养
专业思维的形成基础虽然取决于自身活动的科学定位,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专业思维往往发挥指导和衡量的作用。所以,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需要努力将知识转嫁成指导自己思考与实践的思维模式,形成专业性思维。
2.3专业方法的培养
方法是思维的具体外在表现。对于行政管理这门实践性要求比较高的专业来说,专业方法的合理运用,往往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成效。在学习的过程中,常会发现很多同学对理论知识基本掌握了,但在应用起来却不知如何运用。这主要就是专业方法没有掌握的问题。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应该注意培养运用专业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如:理论联系实际法、案例分析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量研究法待。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地方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1-0039-03
【Abstract】We should renovate the traditional pattern of theory-oriented policy to practice-oriented policy on the cultivation of students majoring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to meet the needs on compound and practical talents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modern construction in the transition of the society. The local colleges should concentrate on the practice in the renovation of teaching contents, the cultivation of their abilities, be guided by the career as well as form the pattern of students cultivation with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by optimizing their teaching contents and improving methodology,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achers and so on.
【Key words】The major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The pattern of talent cultivation Local colleges
西方国家100年间行政学的发展从公共行政逐步向公共管理的范式发生重大转变,这种研究范式的转变意味着公共行政正寻求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增强综合国力、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新的途径和模式,正在寻求与市场力量、社会力量有效结合,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体制与结构。在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是在管理学门类以及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置过程中,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学科之中,更名后才设立的专业。这不仅是在学科归属上发生了变化,更重要的是意味着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时期,正在推进的行政体制改革和大部制改革,促使行政管理学科在中国的发展日渐成为“显学”。对此,加强转型期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课题,厘清未来发展思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更加适应变化发展的社会需求,建构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强能力、高素质、厚学问为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培养出同时拥有行政管理知识和实际行政能力的专业人才,对于地方高校办好行政管理专业,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学校的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30年代,行政管理学作为一种理论被引进中国,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专业开始发展。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它于20世纪50年代终止,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恢复和发展起来。1984年,我国才恢复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全国开设行政管理专业的学校达到几百所,并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当前,各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逐渐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教学、科研体系,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行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了一批中高级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取得了一批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发展历史短暂、地方高校办学经验不足、师资力量有限、传统教学模式和观念深入等因素影响,导致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不成熟,概括起来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教学观念传统滞后
当前地方高校大多数教师的教学观念仍然一层不变,停留于传统的层面上。在教学上,有的教师采取“满堂灌”、“填鸭式”的方式,认为讲什么,怎么讲,都由自己做主,而学生只需记住自己的任务是认真听讲以牢记于心,不必对课上所讲的内容有所思考和质疑,这就使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也使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不高,间接导致理论学习效果不显著。同时,教师只注重常规内容的训练,教学内容仍以概论性、介绍性、原理性知识为主,不涉及其他方面,例如沟通、写作、统计、办公自动化、餐桌礼仪、交谊舞等能力。即使明知有些技能对学生未来得发展有用处,也未将其提上日程,究其原因,就是培养这些技能违背传统的教学模式。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传统的教学观念已经落伍,为了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达到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就必须进行创新和改革。
2.课程设置不合理
地方高校在设置课程内容时,出现了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应用性课程的问题,安排的政治学、管理学等基本原理类课程比例高达50%以上,而英文口语、办公操作、公文写作、语言表达与口才等应用性课程比重只有20%。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不强,以至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所需要掌握的能力没有得到着重培养,根据市场需求和就业前景来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应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同时,高校在安排各类课程的课时时,存在课程时间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学校安排了大量的时间进行理论知识的教授,而学生实习的课程时间安排的极少。据统计,现有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92%以上的时间在学校里学理论,即使有实习,也只是打打杂,没有实际有效的行政管理行为。[1]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需要实践才能学以致用的学科,没有得到实践检验的理论便是空谈,学生也就无法展开行政管理行为,以成长为复合型的人才。
3.人才培养模式单一
地方高校在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模式上,多数采取理论教学模式,其中案例教学在理论教学中的比例较低,而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更是脱节。单一的理论教学无法满足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同时也增加了课堂学习的乏味性,使学生无法轻易地掌握内涵丰富的行政管理理论。案例教学的运用则可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抽象的概念化为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理解知识、消化知识,是一个模拟的实践环节。而实践教学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实践教学的质量渐呈滑坡之势,有的高校虽然安排了社会实践,但疏于管理,结果流于形式,以致质量没有得到保障,使学生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地锻炼。实践教学的滞后无疑是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巨大缺失,忽略以及不重视实践教学的做法,致使很多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大多只会纸上谈兵,等到真正踏上工作岗位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4.师资队伍建设薄弱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行政管理专业主要开设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课程,绝大多数地方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师从学校毕业后,就投身于教育事业之中,他们主要从事于这些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因而毫无实践经验,缺乏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深刻体会,也就无法在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上得到质的突破。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对师资队伍要求较为严格,需要多种领域的专业教师,而地方高校由于内外的多种原因达不到师资力量雄厚的要求,因此一些学科师资薄弱,甚至没有专业教师,只能让从事史学、哲学的老师给学生上行政管理课,这些教师本身并不懂这些理论知识,只能照本宣科,因此,学生和教师都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
1.教学理论体系创新
传统的教学理论体系已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市场需要,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理论体系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首先,行政管理专业学生要完整地掌握基本原理、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如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学生要系统地接受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学习社交礼仪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掌握发展知识、发展思维、发展创造能力所需要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及必要的实际操作能力,懂得一定的社交准则,形成良好的素养。同时,地方高校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大量增加公共管理的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课程及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塑造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定位的新形象。
2.注重能力素质培养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多倾向于在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任职,而这些党政部门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是具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这就需要在专业设置上,一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政治辨别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组织协调力和了解分析管理实践中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所学原理提出新的对策和思路的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学生的社交礼仪。同时,为了达到党政部门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相关要求,高校在理论教学环节设置上要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扎实度,在教会懂得必要知识的同时要教会他们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技能,提高全方面的素质;在教学实践环节要注重安排学生的专业实习等实践环节的锻炼,培养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懂得行政人员在处理行政事务时的基本思路,能够运用行政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行为,单独处理一定的具体行政管理事务。
3.拓展实践教学环节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必须通过一系列高质量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来训练,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培养。因此,在抓好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加强实践教学。首先,要普及虚拟实践教学。鼓励教师对学生展开案例教学环节,让学生主动思考、发现并解决问题,使其能够身临其境,置身于一个近似于实践的环境中。其次,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依托所在地区优势并积极拓展实习基地网络,以院属各单位为基础,以事业单位为核心,并拓展到党政机关、公检法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的实习基地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跨区域、跨行业的行政管理专业实习基地网络。同时,要加强学校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双方切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合作,如开展学术交流与座谈;派遣学校老师为实习单位职员进行人力资源培训,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与项目申报等各种形式的联络。且可将实习时间提前到第五或第六学期,学生有问题可以回到学校再行研究解决,使学生实习时真正得到切实有效的锻炼,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4.合理构建师资队伍
教师是大学的灵魂,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再合理的培养模式也无法实行和取得成效。[2]针对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改善。第一,分批派遣教师去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了解它们的实际运作情况、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对人才的需求条件,并对有关的公共管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带领学生进行参观和学习。第二,积极主动聘请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行政管理专业的兼职教师,让他们将自身实践中的所得所想再结合理论传递给学生,以弥补教师队伍实践经验的不足,为教师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提升整个师资队伍的实际战斗力。此外,根据地方高校的自身状况,结合全校的师资力量,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建设有利于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师资队伍。针对各高校的薄弱学科,一方面,可以选送本校优秀的老师去深造学习,待其学成归来,就可以变薄弱学科为优势学科了;另一方面,可以高薪引进这些学科方面的权威教师,使行政管理专业各个学科达到平衡。
三、优化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的思考
高等学校的类型和层次不同,其承担的人才培养的任务也不同,社会期望值及服务目标的取向自然不同。依据当前地方高校的实际情况,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的目标应定位在既区别于研究型大学的学术型人才,又区别于高职高专的技能型人才,而着重培养以有较深厚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为基础,更具备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能够胜任县、市或以下政府机关公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于区位经济发展的人才。
1.要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具备高素质的行政能力应用型人才为导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主要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地方高校一般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其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是为区域范围内经济与社会环境变革培养应用型或实用型人才。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特色就是培养具备行政管理业务能力与素质,能适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或从事行政管理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因此,地方高校必须认真研究本地方、本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特点,根据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针对性的培养能够解决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高校重视人才培养的市场调查与预测,准确把握地方发展与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培养具备高素质的行政能力应用型人才为导向,开展专业方向的调整与优化。这就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完整地掌握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发展知识、发展思维、发展创造能力所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要具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3]通过四年的专业训练,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科学知识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因此,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不仅应具备政治辨别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组织协调力和了解分析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并运用所学原理提出新的对策和思路的实际工作能力,还要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要合理调整理论课程教学体系,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合理调整理论课程教学体系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掌握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还要接受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以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熟悉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熟练运用行政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行为,能够单独处理一定的具体行政管理事务。这就要求学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中应以学生为本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将课程体系模块化。如设置①公共管理模块:开设地方政府管理学、市政学、领导学、西方行政学说史、中外政治思想史,国家公务员制度、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非政府组织管理等课程,培养学生的服务公众的意识与能力;②企业行政管理模块:开设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运营管理、企业文化与形象设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薪酬管理、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人才测评与招聘、劳动经济学等课程,培养学生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与能力。选修课设置应突出专业方向,如设置专业基本技能模块、沟通与交往能力子模块、写作能力子模块、基本行政技能子模块等,为培养综合性的复合型人才打下基础。
在教学方法上,要更新教学方式,明确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定位,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运用多样化和现代教学技术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用丰富的事例、案例来阐述并解释理论,将枯燥的理论变得生动形象,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让学生在教师的督促和指导下阅读、讨论、写作。在教学中应以学生为本位,教师给学生以必要的指引,使学生学会学习和思考。
3.要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学生技能培训和锻炼。
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非常密切,理论是实践的指导,实践操作是理论的深化。强调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并非要削弱理论教学,而理论教学也不能挤压实践教学的学习。行政管理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大学实践课程的设置方面,要紧跟市场需求,在各个年级段要通过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暑期实践、毕业实习等各环节,加强学生毕业前走入工作岗位的锻炼,使学生能够尽快适应社会生活。一是认知层实践教学活动,即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通过党政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学习实践,可以增加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现实与现象的认识与判断,增加了解社会需求和激发学习动力;二是开发层实践教学活动,即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进行管理沟通、演讲与口才、社交礼仪等沟通与交往能力的训练,通过基础写作、公文写作、科研论文写作等写作能力的训练,以及开展行政秘书实务、办公自动化、速记、公共关系等基本行政技能训练,提升学生自身的能力;三是生活层实践教学活动,通过专业课程的社会调查、寒暑假的社会实践和各种兼职的锻炼以及毕业实习等,使学生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和了解,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与实践能力。此外,要拓展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实训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社会上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搭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实训平台。[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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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蒋国宏.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南通大学学报,2008(4):52~55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学生职业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是现代院校与社会十分重视的教育专业,它与学生未来的就业岗位以及社会人才需求有着直接的关联。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在未来就业岗位上主要从事于企业、行政单位、秘书等一线岗位,因此在专业教学上,需要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还需着重强化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为学生未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提升学生未来职业的竞争力。
1、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实践内容开展三层阶段教学
三层阶段教学包含了学生从基础逐步走向熟练的过程,通过三层阶段教学,能够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完整的消化每个实践教学环节,逐步的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1.1初级阶段实践教学。初级阶段是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十分陌生的阶段,为了使实践教学能够有效开展,教师可先从最基本和基础实践方式进行教学,可分别从书面模拟实践和情景模拟实践开始。书面模拟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是让学生对照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内容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知识内容进行反复法练习,让学生将基础的理论知识熟悉记录在脑海里,书面模拟训练几乎能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中的许多课程中,尤其是在文秘学习环节和写作环节。情景模拟实践的主要实践内容包括:让学生模拟在工作环节下实施工商行政管理职业的工作内容以及一系列操作,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流程来安排会议接待模拟、客户接待模拟、日常办公模拟等实践训练。
1.2中级阶段实践教学。在经过初级理论实践教学后,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并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此时教师可循环渐进的实施中级阶段实践教学,为学生构建专业的实践环境:(1)构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模拟实践环境。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环境的构建主要从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多个不同的办公区域所组成,模拟实践内容主要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日常活动以及工作内容来进行,使学生能够提早适应未来职场工作环境。(2)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技能实践环境。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技能实践环境需要根据专业所需技能来进行配备,普遍较为常用的有计算机设备、打印机设备、投影设备、通讯端设备等。其中有部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和工商行政管理的业务实践进行结合使用,使学生通过模拟真实环境体验未来职场的工作方式。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技能实践环境的建设主要是培养学生两个领域技能,第一是计算机的操作技能,通过计算机设备能够锻炼学生的基础操作,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是办公设备的运用技能,通过模拟真实职场环境,锻炼学生的办公设备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尽早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设备。(3)交通实践环境。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与其它专业相比有着较大差异,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不仅牵涉范围广,且户外活动时间多,需要学生掌握一定的交通技能。为了使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能够全面展开,必须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训练,训练内容以汽车驾驶为主,训练目的一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全面掌握实践能力,二为让学生未来的出行安全做好基础保障。该实践项目在校园中难以施展,因此院校可考虑与驾驶学校进行合作,让学生能够接受更专业的实践课程。
1.3高级阶段实践教学。在高级阶段中,学生已经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有考虑更深的认识,因此,教师可利用现有资源来开展多个领域的实践教学内容。高级阶段属于学生即将踏上实习路程的重要阶段,此时院校可相应的开展实习实践教学,主要教学内容有:第一,让学生认识岗位实习,并让学生了解未来实习单位的运营机制以及业务范围,第二,重温实践内容,熟悉理论知识,将实践技能进行反复练习。经过实习前的反复练习和重温,能够提高学生的聘用率,使学生在未来职场上不再感到胆怯和生疏。
2.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和各个经营企业有着密切密切关联,而市场与企业制度每天都在不断的变化,在面对这些变化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内容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为了让学生学习到更全面和更符合时展的专业内容,院校可派往多名专业教师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锻炼,使教师通过不断的实践锻炼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从而让学生接受更专业和更广泛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学生在未来就业岗位上的竞争力,院校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开展循环渐进的三层阶段教学,通过初级阶段实践教学、中级阶段实践教学、高级阶段实践教学三个不同阶段教学,让学生得到更全面的实践技能教学,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学生职业竞争力,另外,院校还需注重教师的专业水平,可让教师进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实践锻炼,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使学生接受更全面和专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知识。
作者:李佳佳 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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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内容偏重理论,未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目标之一在于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从教学任务上看,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基础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这一手段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促进学生个体的自我发展。据行政管理的专业特质和发展趋势可知,行政管理专业具有明显的应用性,学生需要参与大量的实践活动才能加强和巩固专业知识,近年来该专业对人才在管理能力和政策分析技术上的要求日益增强,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势必要适应这种发展趋势。然而,分析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现状可以发现,各高校普遍存在重视课堂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重要性的倾向。目前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基本上都笼统地定位于培养党政机关和一般企事业单位需要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人才培养目标明晰度不够且针对性有待增强。在各高校现有的课程体系设置中,实践型、技能型课程所占比重普遍较小;课程内容更新速度缓慢,与社会实际需求严重脱节;教学内容应用性不强,更多的侧重于向学生传授基本知识,而非指导学生掌握专业技能;针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和技术方法培训的时间普遍不足,学生中普遍存在参与社会实习机会少、实际工作能力弱的现象,无论是在职业素养还是在职业技能方面,都难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比较优势,不具备专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故而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遇到较多困扰和挑战,进而会降低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最终甚至会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阻碍。
(二)教学实践环节单一,导致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质量,已成为各高校日益关注的重点。行政管理专业涵盖了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门相关课程,该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沟通交流、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政策分析和人际关系协调等多方面的能力。这就决定了其教学方法必须多样化。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是其重要特色之一,学生不仅要扎实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更要学会如何做人、做事和做学问。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任务不仅是向学生传授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知识,更是要培养学生灵活主动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方式。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实践教学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不是单向的、被动灌输的过程,而应是双向的、主动学习的过程,不仅是学生独立自主认知的过程,更是师生良性互动的过程。要使这个过程充满活力,就要让学生真正发挥主动性,成为实践教学的主人,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着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创新能力。但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方式仍然较为传统,教师往往习惯于在课堂上以书本为中心进行“填鸭式”讲授,学生则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灌输。教学实践活动大多为抽象的理论说教,难以触及核心要务,而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往往难以充分灵活地运用案例分析、课程实验等生动形象的教学方法,即便穿插一些案例讲解,也往往存在与学生的讨论交流环节流于形式等问题。这种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重知识传授而轻能力训练的人才培养方式,导致学生难以真正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之中,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普遍存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较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
(三)缺乏有效的教学实践平台,学生的综合素质难以有效提升
众所周知,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性、应用性较强。虽然我国高校已经开始注重实践教学,但由于受经费不足和设施匮乏等因素制约,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实践平台建设往往存在许多缺陷。一方面,校内实践教学平台教学硬件和软件设施落后,难以使学生有效地完成实践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校外实践平台亦往往流于形式,不能满足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需要。在各种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最为有效的莫过于实践教学活动,实训平台的搭建是其中的难点。在校内,能有效培养行政管理专业创新能力的实验基地屈指可数,实习内容则显得较为虚泛,最终往往仅以实纲和实习报告评定成绩,实习质量难以保证。在校外,虽然各院校都安排了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环节,但是学生在合作单位里往往仅从事一些基本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而对于实习岗位上所需熟习的操作技术和管理决策方法,则很难在较短时间里实现熟练掌握的目的。具体而言,在许多企业单位看来,由于涉及保密制度和工作的严谨性,行政岗位几乎难以容纳行政管理专业的实习生和见习生;而由于受行政部门精简化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亦不愿意为本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此外,由于部分高校对合作单位的工作性质、制度流程和改革方向没能充分了解和把握,对自身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亦未充分挖掘,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校政合作的实践平台多处于探讨和构建之中。因此,合作单位只能被动接受学生实践实习,参与实践的学生大多仅从事一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很难触及其行政管理事务的核心环节。
(四)师资力量亟待加强,未建立专兼教师结合的师资队伍
据近年来我国各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师资来源统计,其师资构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行政管理及其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普遍缺少行政管理实践经验。随着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该专业课程设置已经不局限于某一类学科的取向,开始注重行政管理学科的复合性和交叉性,突出多学科综合运用的特征,这就加大了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培训的难度。若不能充分掌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特点及课程之间的关联关系,就不能较好地引导学生实际操作,更难以保证实践教学的系统性和课程与实践之间的连贯性。目前,各高校普遍缺乏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兼职聘任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难以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大纲、统筹规划实践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践项目的顺序。一方面,专职教师往往缺少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习惯并擅长于传统的理论教学,在实践教学的核心能力和技能上略显不足,因而难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下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聘请校外有经验的实践教学教师的制度仍未健全完善,亦阻碍了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教师是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的实施主体,如果其知识储备不足,对行政管理工作实践的体会不深,就很难切实做到将抽象、枯燥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带领学生跨越基础知识与高深知识之间的鸿沟,这种状况势必将削弱实践教学的效果,影响行政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质量。
(五)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运作效率有待提升
实践教学需要健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制度作为保障。由于行政管理专业适用面宽,实习领域也较广泛,如果实践教学质量监管、考评管理不够严格,就不能保证健康的教学实践秩序和良好的实践教学质量。当前,我国高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缺乏详细的规章制度保障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少物力和财力支持。部分高校片面认为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成本较低,不需要像理工科一样构建实验室,亦不需要支出校外实践的费用。此种办学观念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今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时代要求;二是未建立起完善的实践教学监管制度。部分高校未能按照行政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并结合自身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制定实践教学活动监管机制,对学生参与见习、实训、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规范管理,导致实践教学形式化,削弱教师教学的热情和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三是实践教学考评制度尚未完善。在成绩考核时,没有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实践教学的效果,一些学生甚至选择上网下载、抄袭或闭门造车等方式来完成实践教学的报告或设计。最终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运作效率,很难达到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目的。
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实践教学意识,健全相关课程体系
高校应认识到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应用性,摒弃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观念,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设置及毕业论文等方面统筹规划实践教学体系。首先应重新分配教学时数,科学地提高实践教学课程所占的比例;其次应建立目标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紧密的应用性课程体系;同时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践教学的研究,补充编写相关教案和资料。实践教学的培养方案应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角度全面考虑,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而确立。一旦确立了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还应根据该专业特色和专业方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性应用技能。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实践课程体系应当体现出开放性的学科特征,不断提高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认可度。总之,高校应明确自身人才培养的方向,结合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制定有鲜明辨识度和比较优势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二)改革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课堂实践环节中,应综合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和课外实践等教学模式。同时,还应注重教师的指导效果。一方面,完善教师对学生的监督引导,通过导师制等方式引导师生共同参与实践活动;另一方面,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邮件、精品课程、网络视频等与学生有效沟通,以便及时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乃至毕业求职至关重要,因此改革和创新必不可少。如,对于教师来说,可以出一些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题目,让学生带着研究课题参加实习,在实习中培养他们运用专业知识收集、甄别资料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来说,可以要求他们在实习期间编写一定数量的行政案例,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又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并为日后进行案例教学提供生动的教学资料。
(三)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实践能力培养平台
应有效利用校内资源,通过建立校内行政管理实习基地等方式,实现实践教学与校内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亦应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方针,与校外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签约,以建立长期实践教学基地,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满足学生社会实习的需要。应依据人才培养目标搭建运作机制,如图1所示的实践能力培养平台,以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这一平台的构建,学生可先了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运作流程,树立行政管理理念和公共服务精神;而后从事实践活动以为将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提高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实践教学离不开一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首先,各高校要制定并完善自身的师资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加强对教师的科学管理、考核和评价,通过相关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身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例如,对深度参与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及时对实践教学成绩卓著、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其次,学校应积极鼓励青年教师通过进修提升自身素质,创造条件让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名校进修学习,以丰富和拓宽自己的知识结构。再次,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习或挂职锻炼,使教师能够充分参与各单位的招聘、培训和考核等管理流程,从而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最后,应不断优化调整现有的师资队伍结构,不拘一格聘用各领域具备一定造诣的行政管理人才来校任教。可以聘请校外理论素养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授定期开展讲座,提高学生的实践意识和创新意识,亦可以聘请企事业单位中实践能力强的专家担任学校的兼职教授,指导学生的实践课程。
(五)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督机制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实践教学 学生职业竞争力
高职高专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的是高级应用型人才,其毕业生主要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等方面工作,必须具备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一线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要想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必须强化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一、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合理安排实践教学,从教学源头上保证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专业人才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文件,其中包含了实践教学培养方案。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课程实践教学和独立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教学分散在相关的专业课程中;独立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认识实训、专业模拟实训、专业综合实训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四个环节,四个环节是基于专业知识、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质结构要求而设置的不同的实践教学环节,各自在实践教学中完成不同的任务。
二、围绕实训构建实践教学“三级平台”
“三级平台”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从理论到实践、循序渐进的走向过程,通过“ 三级平台”的系统训练,可以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1.初级平台--课堂模拟训练平台
初级平台建构在课堂中,教室即具体的工作台,学生与老师就是基本的工作人员,通过师生的互动关系,进行实践性教学。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纸上模拟训练,一是情景模拟训练。
纸上模拟训练就是以书面方式让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技能进行反复练习,使学生将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在脑海中。纸上训练适合于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很多课程,尤其着重文书写作训练和公文处理训练。
情景模拟训练,就是在模拟的工作情景下训练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某些内容、某些工作技能。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应重视会务情景模拟训练、接待工作模拟训练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训练。
2.中级平台--实训室操作实训平台
通过课堂模拟训练,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有了初步的掌握,这时学生可上升至中级平台。中级平台要构建的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实训室包括:
(1)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模拟实训室。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文印室、文书档案管理室等构成,其训练内容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活动。该实训室可以和文秘实训室合二为一,实行资源共享。
(2)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技能实训室。该室用于实训的主要设备有:计算机系统设备、影印制作设备、音响摄制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四个部分。其中有些设备的操控要与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实训室联合起来,如音响摄制设备与会议室结合形成一个工作场所;影印制作设备、计算机系统设备同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文印制作室结合形成一个工作场景等。本实训室重在培养学生两个方面的专业技能: 一是计算机的操控技能,二是常用办公设备的操作技能。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技能实训室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模拟实训室的基础上添加相应设备复合而成。
(3)现代交通驾驶实训室。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阶层,户外活动特别频繁。为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必须对学生进行该项能力训练,其训练种类主要是汽车类。实训目的:一是掌握熟练的操作能力,二是能应急排除简单的故障。该项训练应与证照鉴定联系起来, 由于学校办学条件的限制,又由于此项实训室的投入较大,可因地制宜,与驾驶学校联合办学。
3.高级平台--工商行政管理实训与实习平台
高级平台建构在社会这一大课堂中,可以充分借助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促进实践教学的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实习环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认识实训阶段。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了解实训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实训阶段。一般安排在第四、第五学期。通过本部分的实践,形成相应的职业技能,提升职业竞争力。第三阶段,毕业实习阶段。成功的毕业实习,不仅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也可以通过学生的具体表现,获得用人单位的聘任,达到一毕业即就业的良好效果。
三、建好工商行政管理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是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实训基地建设必须体现高职高专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的特色,体现多种功能,如职业技能培训功能、综合素质培训功能、预就业功能、信息反馈功能等。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建立“合作制”的实训基地。工商行政管理实训基地的建设可以采取以下的形式:
1.校内实训基地:地点为机关各处室、系部办公室,校内专业仿真实训室。其主要模式有: a. 基础性实训,完成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的实训。b. 专业性实训,完成专业系统知识和专业核心能力要求的实训。C. 综合性实训,以课程设计等形式,完成专业综合技术应用、提高专业素质和应用创新能力的实训。d. 模拟性实训,用智能型、数字化设备模拟显示实际的工作环境,进行模拟操作实训。
2.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学生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专业认识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
四、建设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高专与普通高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的重大区别。最理想的高职高专教师应该同时具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和良好的职业技能。我们专业多次派教师到工商机关和企业挂职锻炼,提高老师的实践能力。在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充分整合我系资源,和文秘专业相关的课程由文秘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完成。还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具备教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做兼职教师和开设讲座。
五、通过对学生职业技能鉴定,促进职业技能的训练
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让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在实践教学中,要兼顾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要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过级率,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水平、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目标。在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实践体系中,我们提倡多证多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在取得专科文凭的基础上,还要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书(office模块)、助理行政管理师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员证、秘书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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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专业化,是一个与专业化相对的概念。本文中的专业化指高校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培养计划、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教育教学资源的配置和教学活动的实施,使学生掌握从事相关岗位、职业、领域的工作所需要的特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它强调的是专业之问的差异性和专业特殊性。泛专业化,则是指专业教育的通识性,即弱专业化甚至专业边界具有模糊性,注重人才培养的复合型和综合性。公共管理学科的泛专业化,甚至表现为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专业之问同质化倾向明显、在专业就业岗位有明显的可替代性。
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对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进行了修订,本文就其中公共管理学科的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劳保”)、公共事业管理三个专业的专业介绍进行了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从中可以管窥到三个专业的泛专业化问题。
在培养目标上,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有很大的近似性;在人才类型上,三个专业均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培养要求上,三个专业所培养的基本能力均包括了领导、组织、协调、决策能力,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社会调查与分析能力、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能,则属通识教育能力培养要求;行政管理、劳保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均设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则均设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在核心课程设置上,行政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共8门,其中有6门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交叉或可能交叉,有4门与劳保专业交叉或可能交叉;劳保专业共有10门核心课程,其中3门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交叉或可能交叉。在主要专业实验设计上,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完全相同。综上,三个专业在三个比较项中即已存在边界不清、交叉突出的问题,凸显了泛专业化特征。
二、高校公共管理学科泛专业化之弊
公共管理学科的泛专业化之弊,一是淡化了专业的特殊性,使专业的存在价值贬值。一个专业之所以有别于其它专业,就因为它是以自己特有的专业理论、专业方法、培养目标、能力培养要求以及课程体系为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据的。如果一个专业没有自己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方法,在课程设置上与其它专业相互交叉渗透,在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上与相邻专业小异大同甚至同质化,就会模糊与其它专业的边界,弱化与其它专业之问的差异性,也就是淡化甚至失去了区别于其它专业的特殊性而走向泛专业化,进而降低这个专业存在的价值,使专业的生存与发展陷入困境。
二是降低了人才培养的竞争力,放大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当前,大学生面临着激烈的就业竞争,就业压力持续增大,公共管理学科的大学生,由于其学科性质和专业特点的限制,面临着比理工科学生更大的就业压力,而目前的泛专业化现状则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就业压力,因为泛专业化所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往往通而不专。虽然在目前的就业环境下人才流动频繁,需要就业者具备复合型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但是泛专业化的教育,由于涉猎宽而使学生大多“样样通,样样松”,既难造就合格的复合型人才,也难塑造有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所以,一个泛专业化了的专业,输出的毕业生不具备在本专业领域的专长和优势,在就业市场和就业岗位上呈现出明显的可替代性,也就意味着降低了毕业生应有的竞争力,使其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如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保专业。
三、公共管理学科泛专业化之弊的革除
要革除公共管理学科泛专业化之弊,无疑应走专业化之路,而专业化之路的第一步就是相关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具体而言,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对公共管理学科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操作指导,同时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公共管理学科的具体内容。如对各专业的能力培养要求提出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将领导、协调、组织、决策能力分解为更具体的能力评价指标,使能力培养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对各专业核心课程的规定,应在兼顾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增加专业性强的课程(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比例;同时筛除既不具有通识性又偏于工商管理性质的专业化课程,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筛除既非通识课程又非典型的专业课程,如劳保专业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