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尊敬的各位:
安排,我受县委托,向考核组各位汇报我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一年来,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的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主管下,以和“”思想为,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为的法治环境、法治××建设、社会稳定等了。现将我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
(一),机制,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年,最为关键之年。为普法依法治理任务,我县在总结“五五”普法中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全县已以“党委、人大监督、实施、政协支持、各协作、全社会”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1、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增补县直10多个为县普法依法治理。,理清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工作早安排、早部署。
2、为我县“五五”普法规划,法治××建设。6月22日至26日,县司法局、普法办主要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组,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和调研。13个乡镇、县直各工作“五五”普法情况、“五五”普法工作在乡镇村、组的情况,农村普法“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情况督查、调研。调研组对我县近四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肯定,并在实施中的问题了分析,对下步工作了要求。
(二)“五五”普法示范点工作制度。
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思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县司法局绐终把“五五”普法示范点工作一项任务来抓紧抓好。抽派普法骨干,示范点,人员变动的,充实组织机构,普法联络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工作有人管。示范点的不同职能,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并理清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办事。健全示范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强化文档管理,收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痕迹资料,妥善管理,规范归档。
(三)内容、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全县各级各主题有持色、有创新、有性地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主题,,性强。县妇联在“3.8”维权周了“弘扬法治宣传,××”、“壮乡妇女学法律”为主题宣传活动;县工商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等我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关注食品安全、共创××”为主题宣传活动;县国税局在“税收宣传月”期间了“情系民生,关注税收”为主题宣传活动;县司法局、普法办了“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题宣传活动;县禁毒委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了“依法禁毒,”为主题宣传活动等等。内容、多样。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展板、图片、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热线、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宣传了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读本、土地法、森林法、禁毒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50余部法律法规。
截止为止,全县共有23余个()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2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6次,出板报、橱窗120期,悬挂横幅45条,广播、电视宣传860次,发放《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9.2万本,向学校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3.2万册,向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法律援助12件,宣传法律法规10余个,受教育达18万余人(次),了的。
(四)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以“青少年学生为切入点,干部、公务员为核心,农民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点”的普法思想,推行普法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1、抓好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依法决策。
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的重中之重,的法治意识、法制化管理直接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县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定、定内容干部学法经常化,要求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推行以“干部干部、干部带动家庭”良性式链条的公务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等把干部、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干部培训中安排法制培训内容,了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四是全县行政执法板报、专栏、政治学习,培训等,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如县公安、法院等,不同,了执法、司法岗位和综合岗位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和技能培训工作,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
2、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向在校学生赠送法律手册。在学生中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各学校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了中小学生的学法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4万余人(次)。推行以“学校(学生)触及家庭(家长)、家庭(家长)连接社会”良性互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多种措施,有性法制宣传教育。不同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载体,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中小学生不同特点,班团活动法制讲座等多种寓教于乐的,了以禁毒、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为内容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活动。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紧紧“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题,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以3月“法制宣传月”为契机,县司法局、县普法依法治理办组织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进企业”活动,以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宣传关于和宏观调控,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投资开发、就业保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法规,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能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的法治环境和。
4、农民法制宣传教育。2009年5月14日在全县组织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组织“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有性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对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婚姻纠纷等问题逐一实地调解,邀请当地、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家庭户,对《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的法律法规教育,让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省州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的要求,措施抓好,到为止,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三部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相结合,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法律五进”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公民文明行为、依法办事和彰显美德的意识,推进“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新闻出版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1、广泛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宣传,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提高文化执法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3、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老年人优待规定》、《县老年人优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和普及,让敬老爱老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4、搞好“学三法”与全面加强文化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学习的结合。以“六五”普法工作为依据,按照“法治”有关普法工作要求,把“学三法”活动与文化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文化新闻出版工作问题的能力。积极做好与文化新闻出版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普及性宣传,不断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守法的自觉性。
5、搞好“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与“三服务一争创”主题实践活动的结合。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岗位职能,努力培养“想事、做事、做成事”的优秀品格,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个人品德教育,严格践行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成立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普法联络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深入发动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1月上旬)
按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利用展板、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宣传活动。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办公室,做到点面结合,力求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迎接县“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联络和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有专人负责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局活动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建立“协调有序、信息通畅”的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杜丽娥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1.积极开展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学习贯彻十精神,充分利用法制学校、法治文化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在全镇广泛开展党的十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2.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及时抓好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镇公民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
3.突出宣传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转型升级突破年”部署要求,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罡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突出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已发表达利益诉求,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5.突出宣传服务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二、围绕创新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的创新型
6.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学法主要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实施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备案、通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带动全镇各行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多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对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不断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过程中的引路人作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组织策划水平,广泛组织开展聘请法制小记者、开辟法治小园地、评选学法小公民、模拟法庭等“四小”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工作的趣味性、新颖性、实效性。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围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法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对单亲家庭子女、后进生、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的法律服务帮教档案,组织法制副校长、“五老”人员等开展“一对一”沟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力实施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计划,深入开展“心系发展,法牵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
9.大力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学法教育。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确保全镇每一个村有一套普法教育工作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支普法骨干队伍、每户一本法制教育读本的“四个一”目标实现。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测试,村两委干部每年组织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适时举办村居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加快覆盖全镇法制辅导站、村(居)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的组织网络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月”活动,借庙会、集市组织法制咨询、法律宣讲,在“3.15”、“12.4”等活动日做好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工地,进车间,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突出对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婚姻法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
三、围绕“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倡导和鼓励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家书屋、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游园,因地制宜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
11.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深化法治文化“六个一”活动,组织各村(居)广泛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故事宣讲、文艺巡演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12.加强法治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一支素质较强的法制新闻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
四、紧扣“六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3.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提升实效方面不断创新创优,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的鼓励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企共建等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
按照新区工(管)委关于印发《新区综合交通安全宣传方案》的部署要求,为将全区各方力量广泛发动起来,积极引导群众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激发全区广大群众内生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引导公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全区交通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和能力,增加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理念,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交通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全力创造2020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大提示”宣传活动。一是积极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餐饮酒店、娱乐酒吧、夜宵摊点、红白喜事等场所以及村组各户,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发放提示卡,做好酒驾醉驾的危害宣传和代驾服务提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酒驾醉驾风险。二是以“传统+数字”新型宣传模式为抓手,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村寨、进企业及工地、进学校、进机关、进公共场所、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以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违法变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危害性为重点进行宣讲,以案释法,深刻剖析摩托车、电动车、面包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面包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每月要走进辖区工地、村寨、企业、社区等场所开展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面包车驾驶人的宣传活动2次以上。三是通过走进外卖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违法骑手参加社会实践体验,组织民警与外卖骑手进行互动式宣传体验等方式,强化辖区外卖企业骑手这一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升辖区外卖骑手的交通安全意识,每月要对外卖骑手进行宣传警示教育1次以上。四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采取“公安+宣传+媒体”模式,依托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时曝光各类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有效利用“传统+新兴媒介、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深入辖区公路沿线各村、农贸市集等地,以农村客货车、三轮车、面包车、小型私家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警示为主线,制作一批宣传标语横幅和印制交通安全宣传册、宣传画等宣传品,进行广泛悬挂和发放,通过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进行提示宣传,达到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目的。五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曝光一批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起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和警示教育的效果。
(二)充分发挥“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创新“平安小喇叭”带动大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广播“大喇叭”国家应急广播工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细化农村地区宣传站(室)和广播宣传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每天播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天气信息、即时路况、出行提示,通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特别是在节假日、农村赶集日、民俗日、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教育群众出行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不乘坐超员客车、不无证驾驶等,提醒驾驶人文明参与交通。二是针对农村群众处于农闲季节和农村赶集、婚丧嫁娶以及学生往返学校等集中出行频繁、风险高的情况,通过手持“平安小喇叭”24小时不间断喊话的方式,持续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高风险车辆的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严查超速超员、违法载人、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突出路面执法、劝导阵地“大教育”宣传。一是充分借助与群众接触面广的优势,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对于轻微交通违法在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并通过手机或集中播放等形式,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宣传片后进行放行,让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和教育驾驶人遵守法规,把好自己的方向盘,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紧盯集市日、学生往返学校、冰雪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把进山、出村、出镇关口管控。要深入行政村对所有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教育,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广大农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三是结合辖区易引发事故的出行特点,重点讲解农村常见的摩托无牌无证、面包车非法载人、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警示农村群众要遵守交通规则,倡导大家“开文明车、走文明路、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的好风尚。同时,要抽调人员成立劝导小分队,切实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提示警示和“跟场”监管制度,提前提醒告诫严禁酒后驾车、违法载人。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为加强代表培训学习,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代表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工作实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近期乡镇人大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对我镇近期人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将利用代表活动室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载体,把代表学习培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抓好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代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同时,组织代表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综合素质。注重培训学习的多样性、针对代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高低、工作岗位多种多样的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做到既集中授课,又现场观摩和外出参观等形式,学习先进典型,增强履职能力。
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按“五有”要求抓好活动室建设。代表活动室是我们人大代表学习研讨的平台,履行职责的平台,参政议政的平台。依托这个载体,着力开展好各项代表活动,使代表活动室真正成为我们人大的宣传阵地、学习阵地、工作阵地。各村(社区)务必在8月10日前完成代表活动室建设工作。二是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根据县人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今年下半年镇人大将组织部分代表对我镇民生工程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旧房屋改造等项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各代表小组要充分利用活动室这个载体,深入选区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请进来听民声,走出去看民意,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活动时间
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三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13日,在魅力*网等媒体和利用黑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农村集市日等,到农村进行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防灾减灾知识得到普及,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煤炭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演讲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邀请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举行消防等相关应急演练等。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参加单位:区科技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
3、进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广泛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4、进乡村活动。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乡)街道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地质灾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各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2日,在人民广场开展街头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部门: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区红十字会、*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乡)街道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的宣传作用,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因为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大多数农牧民将农机买回家后,通常都是忙于使用,而忽略了对于农机的保障,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无法保证农机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且使用者对于事故的预见性也不足,一旦出现农机故障,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2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对策
2.1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仔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组织安排关于农机安全教育的会议。相关部门必须对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与部门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好上级部门对于农机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且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相关使用人员身上。
2.2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
完善农机登记制度及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抓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及时地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接受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向社会上公开农机管理工作的责任、流程、收费标准、相关依据等。要严抓农机的登记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审查农机所有者提交的相关凭证,将责任落实到主办人。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并且将培训结果与农机挂牌相挂钩。
2.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要严格执行标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针对某些在公路上行驶的农机,必须积极鼓励其粘贴反光标识,并向其宣传反光标识对于农机在夜晚使用的安全性,对于不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检验。在重点道路上设置检验关口,对于部分农机出现的无证无牌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及酒后驾驶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杜绝越权执法及不作为的情况[6]。
2.4加大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最前沿的工作,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土地流转等新方针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成为了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一、现状与问题
经过二十余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保障农民居住权利、加强耕地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农村宅基地本身性质以及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也不断显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表现得比较突出。加快对宅基地管理的改革创新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与热议的重点,当前有些地区探索实施的一些改革模式也招致评论与争议。归纳起来,当前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建房布局散、乱,用地贪大求全。目前,农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些地方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加上农村村民居住历史就较为分散,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民建房选址比较困难,现实当中往往出现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随意现象,造成“满眼新屋却不见新村”。由于农民大多属单门独院选址建房,加上在宅基地供应上现行的是集体所有、农民无偿获得和无偿使用的制度,造成农村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让农民有多占地、占好地的冲动,在占用土地上贪大求全,除修建房屋外,还要修建畜舍、厕所等附属设施,加上房屋四周堆占破坏影响的土地,占地面积往往会突破各地规定的标准。另外,农民图进出方便,各家各户还要独修建道路,这样占用的土地面积就更大了。
2、违法占地现象多,查处屡陷困局。由于受各种观念影响和条件限制以及现实需求与土地法规政策约束之间的矛盾,农民想建、能建的地方难批,能批的地方又建不了或不想建,只能铤而走险;有的相互攀比,一户多基,少批多占;有的私自转让宅基地和买卖房屋;还有的就是能批、能建的地方,农民不等批准“先斩后奏”。这些都导致农村违法建房案件易发多发。在农民建房违法案件查处当中,法律规定只能补办手续或,而农民违法所建的房屋按照规定能补办手续的仅为少数,大部分要。但真正要拆除农民用大半辈子乃至一辈子心血盖起来的房屋,现实情况中是很难行得通的。正因为违法建房难以拆除到位,违法者形成有恃无恐的心理,造成违法建房恶性循环。
3、流转遭遇瓶劲,改革势在必行。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集中,一些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人,希望能将因各种原因长期空置的房屋给予变现处置。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如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城镇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农民希望跨地区、跨城乡购买宅基地,这些年出现的“小产权”房就是鲜例。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但由于利益等方面的驱使,这些年农村宅基地私自转让和房屋买卖时有发生,自发形成农村宅基地非法流转的隐形市场。加快集体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已迫在眉睫。
二、原因剖析
困扰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机制体制方面的原因。
1、现行法规政策欠完善,操作性不强。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只限于土地法律法规的个别条文和相关政策性文件,数量少,效力层次低。与立法较为完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相比,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并且操作性不强。如对农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必须予以拆除的规定,在字面上看是极为严肃的,但从多年的执法实践来看,在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中,此规定执行难度很大,可操作性不强且难以执行到位,导致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得不到有效制止。
2、规划管理滞后,农村陋习影响深远。长期以来,在规划管理上普遍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思想,对农村规划投入很少,大多数乡镇村庄没有规划,导致农村住宅建设无章可循,杂乱无序。总体上来看,农村宅基地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确定一个数字规划,与实际差距较大,没有落实到具体村庄和地块的点面上,村庄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普遍缺乏。近些年来,少数经济条件好的乡镇虽然搞了规划,但大都不够成熟,有的规划不是十分科学合理,只注重新房整齐划一,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外,农民建房受农村一些陋习的影响十分深远,如农民在修建房屋时,就坐向、看风水、讲龙脉相当盛行,选宅基地不是先请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察看,而是先请“风水”先生,“风水”好了就行,哪怕法律禁止也要强行修建,特别是“风水”好的地段甚至出现抢建现象。
3、执法过于疲软,监管存在缺位越位。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对土地管理的重视程度一度上升,监管政策也相继出台,但在土地执法上,还一直处于“软肋”状态,主要表现在土地强制执行力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能向违法主体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作为一种约束性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未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一些必要的强制执行方面的权力。土地问责过松过软。对农民违法建房大都采取罚款方式变通了结其违法行为,真正拆除违法建筑物、追究法律责任的寥寥可数。在监管问责上,失之过宽,究之过软,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在基层干部职工心中,对农民建房管理“因公违法”、“法不责众”的心理普遍存在。有些地方土地问责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比较突出。在日常监管方面,存在缺位越位的现象,如有些国土资源部门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放松甚至“放纵”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有些乡镇政府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对农村土地管理重视不够,履责不到位;有些村干部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权、越位审批;另外,涉土管理的相关部门在政策衔接和工作步调上也不是很协调有序。
三、工作建议
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必须对当前宅基地本身的性质、功能以及环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要从完善法律法规、机制体制入手,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宅基地管理方式。
1、健全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要借《土地管理法》修改之机,加快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国家可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要配套建立完善的违法处理、管理收费、失职问责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措施,使农村宅基地 的使用和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另外,对现有关于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要进行修改完善,特别要注重其可操作性,增强法规政策的执行力。
2、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严格按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布局、改善居住条件、保护耕地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适合农村宅基地发展的村庄建设规划,合理地规划村庄、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创造农民集中成片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平台。要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用地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用地标准,把农村宅基地[文秘站:]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的耕地面积挂钩,对宅基地实行总量控制。
3、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要加强乡、村、组三级的审核作用,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全程参与农村宅基地从申请到确权登记的整个过程,真正做到“三到场”。要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认真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坚决贯彻各地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标准。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对农村村民需要申请宅基地和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要在其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初始、变更登记工作,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建设,推行电子档案管理信息化,充分发挥地籍档案在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镇民主法制建设,根据__*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是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__*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政法领导)__*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各个部门、单位紧密的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依法行驶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村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1、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条例、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法律法规。同时要将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2、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步骤
全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4日至21日):宣传发动。认真召开有关部门和各村干部工作会议,各单位、村组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同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6日):组织实施。围绕这次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21日):搞好总结上报工作。以各村、各单位搞好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上报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归总写书面材料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五、活动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本着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全镇干部深入村组,利用法制分校、学习室等宣传阵地举办村、组干部、党员法制培训班。利用赶集的机会,组织干部上街摆摊设点,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寄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2、加强青少年
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要求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学校为师生上两堂法制课和作法制报告一次,并由学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送法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家共学法”活动。
3、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认真开展好“__端午节龙舟赛”及__*镇第二届“人口杯”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利用__*等形式宣传法制、法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影、墙报、挂图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一、设立管理机构,专项专人管理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管理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办发号)文件要求,“职能移交后,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相应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大队拟呈报增设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中队(简称低管中队)。低管中队设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
与车管所合署办公,实行专项管理。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督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研究指导全县低管工作;监督执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注册登记、年检检测及驾驶办证考试等业务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交通法规,教育驾驶人遵章守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中队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片区内的低管工作,各乡镇(区)、村也要明确乡、村负责人专抓或兼抓这项工作。
二、严格依法依规,实行规范服务
农用车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后,将按照国家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范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定期报废和转移过户等业务,按规定申领考取驾驶证和使用驾驶证,所有业务归口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杜绝一切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
(一)车辆注册登记,应有产品合格证、购车发票、本人身份证缴纳车购税,办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且所有凭证合法、规范,与事实相符(低速载货汽车的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米,高度不超过2.5米,总质量不超过4.5千克)。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时间为登记日期的前90日以内,不得超期年检。年检时须车况良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有效,检测合格才能发放
检验合格标志。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达到报废年限后应按照国家规定予以报废,不得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除报废。
(四)买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必须办理交易手续,或经公证机关公证,30日内到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
(五)申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证,年龄应满18周岁,身体条件合格,经驾校正规培训,由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取(原农机部门核发的J、L证的换领工作按省农机局、省交警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管理职能移交问题的通知》(公交号文件精神办理)。
三、健全防控机制,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交通安全。
针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安全技术性能较差,分布面散,多在山区农村道路运行等特点,根据《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定位高于摩托车低于货运汽车和客运车辆管理,从安全防控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上把它定位在客运车辆的同等位置进行严管,并实行“社会化”管理。
(一)建立以乡镇(区)、村为主体,各交警中队为片区管理的安全防控网络,责任包保到路段、到车辆、到驾驶人,并纳入政府综治考核内容。
(二)县交通安全委员会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乡镇(区)应建立一名副职为组长,有村级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管理小组。县、乡、村分级建立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台帐,乡镇(区)建立区域内的管理台帐,各村应有车辆、驾驶人登记簿,片区公安交警中队建立辖区内的管理分台帐,交警大队低管中队建立总帐。
(三)农村行政村的车辆、驾驶人、路段包保到村(组)干部,并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车辆、驾驶人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宣传教育落实到位。
6月3日6时50分,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晋*的重型大货车,行驶到*省*县至*城区省道*处违法越过公路中心黄虚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车牌号为晋*的*客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晋*重型大货车驾驶员严重违法驾驶,晋*的依维柯客车核载17人,实载24人,严重超员。二是有关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货车违法超车、客车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驾驶员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等不安全行为,保证安全运营。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15号)要求,加大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动态巡逻频率和密度,依法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布置,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成立了*县交通局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6月14日,我局组织县运政所、地方段行政执法人员,到中心花园设置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台。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运政所深入各乡镇及人员较集中的车站、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形成反恐和治理隐患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此次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光碟10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最关心的问题200余人,出动宣传车25台次,宣传人员60人次。
三、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运政所为认真吸取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局,全面分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确定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检查了客运站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源头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对客运站履行报班、查验、放行、三品查堵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动态监管,上路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证件、人员资质情况;三是检查二类维修企业,清理维修档案的建立健全、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用电、防火进行检查。整个“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到辖区内各客货运、维修业检查6次,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巩固。
地方段按照年初与各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随时管理抽查、层层地落实、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地方段对管养的农村公路共进行专项安全检查8次,出动检查车67车次,检查人员335人次,设置规范警示标志134块,绘制警示图片8幅;设置险情标志81处(用花杆、土堆、石堆),绘制险情标志图片81幅。
四、加大工作力度,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布置,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成立了××县交通局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6月14日,我局组织县运政所、地方段行政执法人员,到中心花园设置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台。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运政所深入各乡镇及人员较集中的车站、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形成反恐和治理隐患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此次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光碟10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最关心的问题200余人,出动宣传车25台次,宣传人员60人次。
三、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运政所为认真吸取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局,全面分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确定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检查了客运站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源头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对客运站履行报班、查验、放行、三品查堵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动态监管,上路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证件、人员资质情况;三是检查二类维修企业,清理维修档案的建立健全、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用电、防火进行检查。整个“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到辖区内各客货运、维修业检查6次,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巩固。
地方段按照年初与各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随时管理抽查、层层地落实、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地方段对管养的农村公路共进行专项安全检查8次,出动检查车67车次,检查人员335人次,设置规范警示标志134块,绘制警示图片8幅;设置险情标志81处(用花杆、土堆、石堆),绘制险情标志图片81幅。
四、加大工作力度,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