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3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要求,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耕地治疗;农田建设;标准;综合整治
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主要就是指通过一定的配套设施,采取科学有效的农田建设举措,集中、连续的形成一套完整的耕地治疗体系,旨在提高耕地的抗灾能力、改善农田经营方式,提高产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田耕作历史悠久、耕作经验丰富,但是对于农田建设的高标准耕作研究尚且不够完善。如何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先进技术和经验制定详细标准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是研究的主要目的。[1]
一、高标准耕地治疗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高标准耕地综合治疗是指在传统农田建设基础上强化建设条件、建设要求等内容,侧重于不同区域的具体农田改进办法。在综合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耕地本身的区域性、适应性,根据土地条件的优良,完善基础设施,综合提高耕地质量。制定出的具体实行办法,要考虑到是否科学可行,要保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基本权益,有针对性、有导向性的开展农田建设、整治。
耕地的保护是从数量到质量的双重保护,农村耕地的基本整治是要保证高产和稳产,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抗灾能力,运用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积极实现耕作方式的创新性改革。耕地综合治疗要保证高标准,对于农田质量要划分等级,按耕地的优、良分布,这是对于耕地区域性整治的质量要求,说明基本的农田建设要努力实现高标准、高要求,落实好土地的灌溉、排水工程等,预防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实现科学化管理和机械化生产,满足规模生产的要求。[2]
二、耕地综合治疗标准下基本农田建设的研究方法
指标考察。研究区域内土地的地形、地貌,结合气候、水文和土壤的基本特征,对耕地的总体生产力水平进行等级划分、评定。首先从构建评价体系着手,考察因素要从土地质量、生态水平双重方面进行,提高质量、稳定数量,保证生态景观良好。总体来说,高标准建设农田,一方面要考虑到耕地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是否能长久可持续的发展,这是高标准要求下农田基本建设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综合判定。在农田内部指标核查中,考虑到农田基本自然特征的差异性,主要考察方面要从耕地的土壤湿度、土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和整体土地质地入手,测定PH值。这些因素对于基本的农田建设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根据研究指标得出结论后,可有根据当地生产特点实施土地生产、保护机制。保证灌溉率、做好排水工作、完善道路的通达度,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活动,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进一步为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保障。除此以外,主导农田高标准建设的因素还包括当地的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化程度和人口规模等。指标的综合判定一定要遵循全面性和独立性。[3]
三、基本农田建设研究结果分析
耕地的自然生产水平主要是由自然质量条件决定的,耕地自然质量等级可以按照评价值进行划分,等级靠前的耕地质量水平较高、自然条件优越,耕作没有太大的限制因素,应当作为农田建设的有限选择区;水平较低一级的耕地该是自然条件一般,主要会受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因素影响,可能还会有轻微的土壤盐渍化。这种等级的耕地一般灌溉设施较差,应该是建设高标准农田体系中重点建设的潜力地块。这些可以通过增加土地平整度、改善基础生产实施实现土地的改良和升级,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的质量条件。最后,末端评价等级的耕地属于总体水平较次,自然条件没有什么优越性,改造难度系数较大,同时各项整治工程实施较难,不适宜建设。[4]
土地的总体质量评价应当综合各要素分析,作出科学计算、判断,同时还要结合农田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作出评价结果,将建设区域划分为重点建设地块和建设潜力性地块。耕地区域建设要控制在风险范围内就还要为一般建设区预留建设地块,保证耕地综合利用和保护。
建设农田保护机制还要优化耕地的基本自然条件,提升总体质量,凸显地块优势。需要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结合土地特点,完善基本工程实施。对于稳定性一般、自然质量水平较高的土地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处理好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耕地建设中,要提高土地产能就要可持续利用。例如,山区地块,地形起伏较大,不利于主要农作物的耕作,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地区自然条件还是属于较优越,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保护机制;对于平原地区的耕地,地形平坦,灌溉便利,水文、土质条件都十分适用于生产活动,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把耕地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5]
结语:
当前社会经济要求下,要实现农业的大发展、大进步,在关于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方面一定要做足调研、做好研究,在农田建设方面积极创新,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好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工作。在研究数据方面要选取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土地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总体评价科学评判等级,作出合理的分析、验证。对于土地的限制性因素要做好控制,对于其优势要充分利用,提高耕地总体生产力水平。重点研究土地的综合情况,多元化推动土地建设工作,始终尊重民心民愿,以长久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使基本的农田建设实现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高要求。
参考文献:
[1]朱传民,郝晋珉,陈丽,双文元,刘平辉.基于耕地综合质量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J].农业工程学报,2015,08:233-242.
[2]钱凤魁,王秋兵,李娜.基于耕地质量与立地条件综合评价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J].农业工程学报,2015,18:225-232.
[3]钱凤魁,张琳琳,边振兴,牛朋,贾璐,王秋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耕地质量与立地条件评价研究[J].土壤通报,2015,05:1049-1055.
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25个粮食主产省份率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自2009年7月份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很好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该找出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它不仅是土地、劳力资源等“硬件”的建设,也是科学技术等“软件”的集成。不仅是一项田间工程,即对水、路、渠、林的改造和配套,更是实施土地平整、土壤结构改良的一项田面工程,是一个系统完整地提升耕地持续生产能力的综合性措施。同时也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少数农民对农业综合开发认识不足,群众筹资投劳难以落实。土地治理项目名义上农民是实施主体,实际上是以县级开发部门或乡镇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由于实施主体和利益主体不一致,农民分散耕种和外出打工劳力多,难以组织其投工投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和绩效。
2.投资标准偏低
目前项目开发中农田配套设施投资标准偏低,不能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执行的标准是中低产农田改造标准,不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按现行投资标准改造后的项目区,往往会形成所谓的“核心区”和“辐射区”之分。造成辐射区水利工程严重配套不足,形成“断头路”、“断头渠”现象,项目区群众受益不均。
3.耕地难调,质量退化
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耕地难以调整。按照“统筹规划、集体资金、连片开发”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打破原有农田划块,重新调准农田分配,往往有些农民不愿接受。另外,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中,对新增耕地质量要求有所忽视。且大部分采用机械方式开垦,土壤原有结构被打乱,土壤养分含量低。另一方面,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为追求较高的生产效益,进行掠夺式耕作,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绿肥等有机肥料,使得耕地质量大幅下降。
4.资金短缺,投入不足
由于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投入资金有限,农民投入难、地方财政资金紧张,近几年,国家农发办规定的亩投资标准难与国家农发办2004年出台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相对应。由于亩投资标准相差较大,虽然我国许多项目区采取了集中资金、整合投入等措施,但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规模仍然不大,速度依然很慢。
5.规划设计不合理,注重硬件,忽视软件
在建设标准农田中,农业综合开发较普遍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等有形实体工程建设,从规划设计到实施,均精心布置,工程做得精、细、实、优。与田间工程相比,土壤改良、科技等软件措施略显不足,没有真正达到综合配套的要求。科技措施等无形投入的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只能算是高标准基础设施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没有真正体现高标准农田的目标。有的地方设计未从实际出发,存在着路渠建成后“进水渠不进水,排水渠不排水”的现象。
6.建设有力,运营乏力
在现行的农村分散经营体制下,大部分村镇经济基础薄弱,许多建好的工程由于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发展不可持续。一些项目工程在建设当期当年,无论工程的内在质量还是外在形象,都可算得上是精品优质工程,一旦后续管护工作跟不上,工程破损扩大,高标准就会转化为低标准。一些通过土地整理建成的标准农田,也由于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整理好的耕地质量下降,甚至出现抛荒现象。因此,有效管护,持续运营,长久发挥效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树立“高”的理念,不可与中低产田改造的模式相等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借鉴意义。但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能与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画等号,用中低产田改造的思路来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模式、机制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实践、探索和总结,通过建立实验示范区来加以验证。既要充分利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搭建的平台;又要深刻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毕竟与中低产田改造目标不一,一定要有新理念、新思路,绝不是增加点投入就能解决问题的。
3.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5.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6.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7.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参考文献:
[1] 张钢军, 张恩禄,侯宇.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J].农业经济, 2010,(3).
[2]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土地治理项目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3).
[3]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问题与对策[J].浙江国土资源,2007,(2).
[4] 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 示范工程项目正式启动,进展顺利开局良好[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
[5] 湖南省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新一轮的粮食增长点——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调查与思考[EB/OL].攸州网,2009-09-29.
[关键词]郑州市 耕地资源利用 对策 建议
[中图分类号]S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7-0060-01
一、耕地资源合理配置与种植业结构调整
依据耕地地力评价结果,按照郑州市政府制定的城郊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发展目标,参照全市土壤类型、自然生态条件、耕作制度和传统耕作习惯,在分析耕地、人口及效益的基础上,在保证粮食产量不断增加的前提下,提出郑州市农业结构的调整规划。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依据郑州都市区“一主三区四卫”的空间结构,郑州市现代农业空间的战略格局可概括为“一圈双轴汇聚高端,高效特色两区协同、一带一廊主题联通”。一圈即主城新区都市农业圈,以特色杂果种植与园艺设施农业为主,发展旅游休闲农业。两区即平原高效现代农业区,重点发展粮食作物种植与种业产业、特色杂粮种植产业、果蔬花卉产业。山区丘陵特色农业区以丘陵、沟域为主,适合种植杂粮、杂果,适宜发展畜牧养殖与杂粮杂果种植相结合的循环农业种养模式。一带指沿黄生态休闲农业带,拥有黄河滩区与百里亡B岭特色地理与自然禀赋,适宜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产业,精品果蔬和设施食用菌种植产业,黄河鲤鱼养殖产业。一廊指南水北调干渠生态景观农业廊道,包括贯穿我市南北的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的农业区域,优先发展以花卉、苗木、林果为主的生态绿色农业以及由此延伸的休闲观光农业、创意体验农业、高新科技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从郑州市农业发展现状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律来看,未来十年,农业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依靠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传统的农林牧渔产业。传统的农林牧渔产业结构将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以谷物生产为主的传统种植业将在依靠科技和土地质量提升来提高土地生产率,在保证综合产出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腾出耕地和水资源让位于附加值更高的蔬菜、花卉、籽种等产业的发展。畜牧业和渔业的发展更多地将通过内部挖潜,转变发展方式,合理布局,向规模化、专业化的现代健康养殖发展,以确保生产能力与效益的提升。二是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全面突破优势产业和潜力产业。包括蔬菜产业、花卉产业、籽种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这些产业目前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利好条件和政策环境,发展潜力巨大。三是围绕现代城市发展拓展农业的新领域。包括休闲农业、生态产业、农业物流产业和农业总部经济,将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
二、大量推广科学施肥
肥料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科学合理地施用肥料是提高作物产量的重要环节。为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肥料效应,提高经济效益,应按照作物需肥规律施肥,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不断培肥地力。但又必须考虑影响施肥的各个因素,如土壤条件,各种作物需肥规律,肥料性质等,并结合相关的农业技术措施进行科学施肥。
1.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扩大实施“沃土工程”实施规模,在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开展耕地质量定向培育,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为重点,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施专用肥和生物肥,不断改善粮田地力状况,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在农田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保障灌溉用水的地区重点推广秸秆快速粉碎还田腐熟技术;在西部丘陵山区没有条件直接秸秆还田的区域重点推广秸秆薄膜覆盖堆肥、生物快速腐熟堆肥技术。
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测土配方施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技术,是国家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按照“增加产量、提高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围绕测土、试验、示范、制定配方、企业参与、施肥指导等环节开展一系列的工作。为建立健全施肥指标体系,指导农民合理施肥,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耕地质量管理
郑州市耕地资源有限,要获得更多的产量和更高的经济效益,只有必须依靠耕地资源的增产潜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要提高耕地质量,依法进行耕地质量管理。
1.依法对耕地质量进行管理
要根据“国家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河南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严禁破坏耕地和损害耕地质量的行为发生,建立耕地质量保护奖惩制度,完善各业用地的复耕制度,确保耕地质量安全及农业生产基础的稳定。
2.改善耕作质量
农户分散经营和小型农机具的施用,使耕地犁底层上移,耕层变浅,使耕地土壤对水肥的保蓄能力下降,植物根系发展受到限制,影响作物产量的提高。要倡导农户联片的耕作方式便于大型拖拉机的使用,改变犁具加深耕作层,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增加土壤矿质养分的转化利用能力,提高耕地基础肥力,保证耕地质量的良性循环。
3.扩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规模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和农产品的质量要求日渐提高。要强化防止灌溉用水及重金属垃圾对土壤的污染。严禁化肥和有害农药的超标准施用,避免残留物对土壤的污染和塑料制品对土壤的侵害,而影响植物根系的发展。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扩大完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使产品和食品生产有可靠的保证,用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志伟,许嗥,崔邢涛,河北省耕地可持续利用对策[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03).
[2]乔庆伟,许庆福,王增茹,孟艳丽.济宁市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J].山东国土资源2005(11).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实现我国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之一。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作为来自国土资源系统的委员,十分关注耕地保护工作。他表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于遏制耕地锐减势头、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不动摇
近年来,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部分省份难以在本行政区内实现占补平衡。二是新增耕地质量越来越低。各地新开垦的耕地质量普遍不高,占优补劣现象比较严重。三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地方采取非常规手段补充耕地,带来了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生态隐患。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一些人开始质疑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杨维刚认为,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在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决不能轻言放弃。关键是要积极顺应形势发展,围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对为什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杨维刚有自己看法。一是粮食安全这根弦不容松懈。我国人多地少,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粮食连年增产,但粮食进口也在同比例增长。有数据显示,将我国进口的粮、油等农产品综合起来算,相当于每年在海外占用了7亿亩左右的播种面积。要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不能把饭碗端在别人手里。二是耕地后备资源的现实潜力不容忽视。通过近十多年的大规模开发,大部分土地资源已得到开发,但在新疆伊犁河谷、黑龙江松嫩平原等地,还有大量优质后备资源,耕地开发仍有较大空间。此外,我国现有耕地也有很大的扩容提质空间――据统计,通过土地整治可实现3%~10%的新增耕地率。对占耕地比例2/3以上的中低产田进行提质改造,将大幅提高粮食综合产能,也相当于增加了大量有效耕地面积。三是占补平衡制度的硬性约束能力不容低估。占补平衡制度将耕地补充与建设用地审批相挂钩,实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形成了控制建设占用、促进节约集约、稳定耕地数量的倒逼机制。过去15年的实践表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了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有力遏制了耕地面积快速减少态势,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在耕地保护方面,目前还没有比占补平衡更好的替代方案和制度设计。
顺势而动推进制度改革
杨维刚表示,要坚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就必须要顺势而动推进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一是要坚决贯彻中央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要积极应对“四化”同步发展对耕地保护提出的新挑战。顺应“四化”发展所带来的人口迁徙以及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生产方式的调整变化,构建耕地保护新模式尤其是耕地占补平衡新模式,是当前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要充分考虑科技进步对耕地建设与管护带来的新影响。一方面,现代农业技术的进步改变了农业生产方式,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既提高了耕地单产,使得更少耕地能承载更多人口,也对耕地布局、结构和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必须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另一方面,遥感、航测、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极大提高了耕地调查、监测、统计等管理工作效率,使得新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模式成为可能。四是要认真总结工作实践,为创新占补平衡制度积累新经验。
杨维刚建议,要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将现有的耕地开垦费调整为占用耕地补偿费,并大幅提高征缴标准。国家统一制定具体标准,并根据建设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的不同等级,探索建立占用耕地补偿费阶梯费率制度,形成“不占或少占耕地、能占劣地不占好地”的倒逼机制。在省(市、区)域内不能实现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缺口部分的占用耕地补偿费应上缴中央,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占用耕地补偿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分成部分)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筹平衡。要完善土地整治制度,建立新增耕地储备制度,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渠道。新增耕地来源应从以开发为主过渡到以整理、复垦为主。取消当前占补平衡制度中对补充耕地项目的资金、地类等不合理限制。不论新增耕地的资金来源、原始地类、获得方式,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即可纳入新增耕地储备库。只有耕地质量等级达到中等地以上的,才能用于占补平衡。
“要改革占补平衡实施方式,变项目平衡为总量平衡,变数量平衡为数量、质量双平衡。”杨维刚建议,要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为目标,把提升耕地质量放在首位,坚持统筹规划、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不再实行项目对应的占一补一制度,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县域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总量管理。只要符合相应质量要求的新增耕地量多于年度耕地减少量的,即可视为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对建设占用的耕地以及新补充的耕地,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双重评价,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对占补平衡考核制度杨维刚也表示出了特别关注。他建议,建立完善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年度为周期,以耕地数量增减、质量升降情况为主要内容,以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和现场核查为主要手段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体系。结合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地理国情监测等重大工程,加快完善现有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耕地数量变动、耕地质量变化的跟踪监测与统计。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其作为占用耕地补偿费和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生态用地或成新内涵
如何统筹好“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关系,既不因耕地开发而影响或破坏现有生态系统,又通过保护耕地来提升现有生态系统建设水平,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城乡统筹 人地挂钩 土地整治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0-157-02
1 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创新城乡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以现代产业园区和美好乡村建设为载体,通过创新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实施人地挂钩政策,推进全市城乡之间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构建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各类土地得到有效利用、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化、农民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土地管理新格局,为皖北后发地区跨越发展探索新路。
通过人地挂钩搭建城乡土地一体化配置的新平台,促进城乡空间的优化重构,奠定统筹城乡发展的空间基础。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及美好乡村建设完全合拍,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恰逢其时。
2 人地挂钩政策的内涵
人地挂钩是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挂钩”,把“地随人走”作为人地挂钩政策的核心内容,遵循人口迁移规律和现代城镇发展规律,以现代城镇体系聚集人口增量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现代城镇体系聚集人口增量(以前两个年度城镇化率之差,即城镇化增长率)与人口总量的乘积,扣除上级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后,作为开展人地挂钩的年度规模控制指标。通过优化土地空间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园区就业、农村环境改善。
3 研究区人地挂钩潜力测算
3.1 宿州市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
3.1.1 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空闲土地多,利用效率低
宿州市农村居民点面临布局分散、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的局面。农村居民点是以低层、单户房为主,楼房很少,居民点建筑物密度与建筑容积率低。另外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的一些生产性用地,如庭院用地,存在土地利用不充分和闲置问题。
3.1.2 农村居民宅基地超标多,农民集约用地观念淡薄
宿州市一户多宅、“空心村”及闲置宅基地等问题突出,造成土地资源使用粗放浪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村相继出现建房,由于缺乏严格管理、科学规划和合理引导,农民建房一直处于随意性的自发建设状态,致使农村居民宅基地超标严重,许多新建房户并不退出旧宅,已进城务工经商并购置商品房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大多也还保留农村旧宅,于是就出现双重占地,甚至一户多宅、多重占地的现象,而老宅的弃置不用则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土地资源闲置浪费问题十分突出。
3.1.3 农村建房无序,村容村貌较差
由于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农民建房随意性很大,没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农民在建新房时多选择在村庄交通方便,视野开阔,自然条件优越的地段建房。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性指导,致使新建住房新房零乱无章很难达到美观及质量要求,厕所、牲畜圈等辅助设施常与新建住宅连在一起,而且生活垃圾随处乱弃,没有统一的处置措施和统一的污水排放管道,雨天污水横流,晴天秽气难闻,农村居民点生活环境状况较差。
3.2 潜力测算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测算方法较多,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1)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2)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现场调查统计法;(3)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4)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率法;(5)根据农村人口及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趋势测算规划潜力。
本研究采用第(5)种方法,即根据农村人口及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趋势测算规划潜力。主要基于由住建部规定的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占用面积标准推算得出的人均居民点用地规模标准,测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理论上具备的整治潜力。
以建设部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最高限150m2,利用宿州市现状农村人口数据和预测得出的宿州市未来农村人口规模,计算得出宿州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的潜力,具体计算公式(1):
S= S现状-P规划0 (1)
式中,S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的潜力,S现状为现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P规划为目标期宿州市农村人口规模预测值。
2012年宿州全市总人口为651.66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537.8万人,城镇化率为34.8%,农村人口为350.6456 万人。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全市村庄用地为180.89 万亩,人均村庄占地面积为343.59 m2/人。所有村庄全部进行集中整治后按照人均150 m2计算,需要安置用地78.90万亩,可节余土地101.99万亩,节地率高达56.38%。
4 人地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模式需要坚持的原则
4.1 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落实节约优先战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实现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用地更集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4.2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
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把保障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促进产业园区发展作为立足点,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机制,理顺农民、集体和政府之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促进土地、资金、人口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4.3 坚持依法稳妥,有序推进
坚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始终把握政策走向,制定配套政策和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工作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开展。
5 开展人地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的预期目标
5.1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全面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土地闲置浪费、低效利用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用地布局更合理、粮食安全有保障。到试验期期末,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5.2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同推进
通过优化土地、人口、产业空间发展布局,构建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四级特色鲜明、产城共融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形成产业支撑有力、人口转移有序、资源集约利用、环境保护良好、发展成果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新局面。
5.3 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初步建立
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初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股份化经营稳妥推进,农民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美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实现协调发展。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宅基地管理、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制度体系,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6 开展人地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的建议
6.1 探索资金筹措渠道
由于挂钩项目投入巨大,因此必须建立多方而的融资渠道。一方面,政府可以每年拿出部分国土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资金等及整合涉农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农村环保工程等各项涉农资金用于人地挂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另一方而,也可以出台配套政策以及管理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此项工作当中。
6.2 探索城乡统筹利益共享机制
探索城镇产业园区与乡镇结对共建美好乡村、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径,高标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人口在新型社区集中居住、转移园区就业;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整治,在核销美好乡村建设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节余指标经批准有偿调剂用于结对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指标收益全额返还结对乡镇,专项用于拆旧区复垦、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拆旧补偿与建新补贴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促进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要素优势互补、合理配置,逐步形成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的良性机制。
6.3 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产权清晰、用途管制、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规划用于除商品住房以外的建设;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流转机制,开展转移落户到城镇的居民退出农村宅基地、房屋交易试点等工作。
6.4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通过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进园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实现非农就业,鼓励农民由个体进城务工向家庭式迁居城镇转变,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进城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农民安居乐业。
6.5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以现代农业“两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平台,加快培育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金融、科技等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1] 刘彦随.农村土地整治要让农民受益[N].人民日报,2010-11-12.
[2]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S].
[3] 宋伟,陈百明,陈曦炜.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模型的理论与实证[J].农业工程学报,2008,24(l):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