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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养老保险相关论文,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养老保险相关论文

篇1

关键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一、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由现收现付制逐步向部分积累制过渡,但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与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金面临严重的流动性困难,地方财政不得不用养老保险金的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加7%的企业缴费)和税收收入来弥补目前养老保险金的资金缺口,这就造成“统账结合”的改革模式中个人账户的普遍空账。即使如此,养老保险金筹集仍是入不敷出,中央财政不得不进行拨款予以解决,以保持地方财政和社会的稳定。

(二)养老保险固态化,劳动力市场分割。

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个人账户的普遍虚账和空账,养老保险覆盖面窄造成了养老保险的固态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国有企业统包的养老保险体制,职工的工作变动,其养老保险会由新的企业承担,职工个人不因工作的变动而蒙受损失,养老保险不构成劳动力流动的障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所有制逐渐实现了多元化,要求劳动力市场化以实现要素的合理配置。而非国有经济、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制尚未建立,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不能随受保障主体的流动而流动,养老保险呈现固态化特征,造成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的下岗分流人员不愿到非国有经济部门工作。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养老保险金清偿能力不足。

过去我国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包,职工个人账户没有养老金的积累,而国务院文件所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一种“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体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具有流动性。对过去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欠账就造成政府资产负债表上的隐性直接负债,构成政府规模巨大的转制成本,目前关于这一成本的统计缺乏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各种测算结果之间差距很大。

(二)企业统筹和社会统筹占养老保险金的比重低,财政负担沉重。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主要方式是财政筹集、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各占1/3,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不足部分由财政弥补的筹资方式。但目前因企业养老保险金遵缴率低(约90%),企业筹集只占全部养老金的20%-25%,养老保险金欠缴严重,

(三)人口老龄化和赡养率提高。

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将面临劳动力供给进一步增加和退休人口进一步增长的双重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就业问题将使政府不能够采取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减小养老保险金支付规模。

(四)养老保险体制存在漏洞。

这是指非国有经济尚未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政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收效甚微。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职工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但对非国有经济而言,政府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部成本,养老保险金只能靠企业和职工个人来积累。在这种条件下,非国有经济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成本远远高于通过奖金或红利的方式对职工进行补偿所带来的成本,其建立养老保险体制的动机严重弱化,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混乱,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很低。我国养老金体制改革实行的是属地所有、属地负责的原则,即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各地方政府,这就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分散化和低效率,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很低甚至为负值,而且养老保险金挤占挪用现象比较普遍。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建议

(一)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

养老保险改革所带来的规模巨大的转制成本,作为政府的负债必须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中以相应的政府资产或资金收入予以平衡。国家应制定一个中长期财政计划,在若干年内逐步消化和吸收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否则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赡养率的提高,财政隐性负债将会急剧增加,威胁未来的财政稳固和财政的可持续性。根据国际上养老保险改革的成功经验,支付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有三条主要的融资渠道:国有资产转移、征收新的税收、发行特别国债等。

1.国有资产的转移。国有资产转移所获得的资金数量是国有资产的规模和质量、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和资本市场的吸收能力的函数。对于我国而言,完全依赖国有资产转移来满足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是不恰当的政策选择。(1)国有资产转移收入受到国有资产的规模和质量的限制。(2)受到资本市场吸收能力的限制。虽然我国目前居民储蓄存款超过6万亿元,但如果发生大规模的资金(下转第38页)(上接第36页)转移,一些中小银行,甚至是四大国有银行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是清偿能力的危机,改革的政策取向和力度都受到很大的局限。(3)更为重要的是受到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限制。要实现国有资产在转移的过程中不缩水和不引起股市震荡,必须具有发达和完善的资本市场。对于我国而言,要在短期内完善资本市场是不现实的。

2.在继续实行财政收入增量3%转入养老保险基金政策的同时,开征新税种或提高某些税收的税率。政府可以运用政府的强制力增加新的税收以平衡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但这些税收不应成为政府对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的未来承诺,不应与纳税人的未来利益挂钩,而只是用于对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消化和吸收,否则政府的隐性直接负债将会剧增,而缺乏必要的资金来源。在税种的选择上要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主要选择具有累进性特征的税种。

3.发行特别国债。发行长期的特别国债是政府支付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又一条可行的筹资渠道。智利的经验表明,通过制定恰当的政策,特别国债相当大部分(40%)由养老保险基金持有,既可以使养老保险转制平稳过渡,减小震荡,使转制的成本最小化,又可以从体制上改变政府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效率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问题。

(二)有效抑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使养老保险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养老保险需求是无限的,而资金筹集的水平是有限的,是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就业率、赡养率的函数。养老保险水平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其最低应高于职工退休后生存的需要,最高应低于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养老保险水平高于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将对劳动效率产生抑制作用。目前体现劳动力边际收益的最佳指标是人均收入水平,而不是工资水平,所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应与人均收入挂钩,确定一个合理的替代率,而不是目前所实行的与工资挂钩的政策。同时,要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

(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市场化、规范化。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流动性困难和清偿能力不足,一方面是资金的筹集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管理的问题。

1.分别成立中央级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级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不可避免涉及地方间利益转移,为了体现各地方利益,应同时成立中央级和地方级养老保险基金,把中央企业的国有股转移收入以及中央级税收收入转移到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各地方所有企业转移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大部分(如90%)转入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小部分转入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以增强中央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能力。

2.专业公司的选择上应给予外国公司或共同基金以国民待遇。国外的共同基金或保险公司有着专业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运作和风险分散,有利于减小财政对基金最低收益率担保所带来的财政或有负债规模。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服务领域开放进程将会加快。在这种条件下,与其被动地等待外国公司的进入,不如主动地制定政策,允许其进入国内市场,降低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

3.基金细分。养老保险基金的巨大规模使其足以对资本市场产生严重的冲击,可以采取基金细分的原则把养老保险基金分成若干个小规模基金,每个专业公司或共同基金只被允许经营其中一支,经营的分散化机制可以减轻市场的投机压力,又能有效地降低财政所承担的风险。

篇2

2、开题报告正文:字体:宋体 字号:小四

3、参考文献格式:字体:楷体 GB_2312 字号:小四

4、参考文献要求:

(1) 参考文献应列出30篇以上,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不含一般性教材。

(2) 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中文参考文献在前,英文参考文献在后),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

(3)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

5、参考文献示例:

①连续出版物(期刊)

[序号] 作者,《文章题目》,《刊物名称》,出版年份,期号,起止页码

如:[1]陈晓、 江东,《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19, 第8期,第22-23页(以下类同)

②专著

[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

[序号] 作者,《论文题目》,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④学位论文

[序号]作者,《论文题目》,【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⑤专利文献

[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 日期

⑥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⑦报纸文章

[序号]作者,《文章名称》,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⑧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目》,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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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需要加强的几个问题

一、立题依据

1.1研究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加快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投入规模持续增长,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2理论依据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正常稳定运行,对基金运营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的阶段,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风险,严重威胁着基金的安全。本论文通过结合当今我国社会现状分析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此提出相应的看法及对策。论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1.3立题意义

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制度运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的研究来进一步的加强理论的学习,并学以致用的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既可以丰富理论知识,又可以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做点研究,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研究内容及方案

(一)研究内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现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却存在着各种问题,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实际执行不合规、管理尚不规范、基金积累缺口等问题逐渐显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已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因此,加强基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保值增值,对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保证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现养老保险基金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分析,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对策。

(二)论文提纲

1.前言

1.1研究背景

1.2理论依据

1.3立题意义

2.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

2.2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

2.2.1征缴难度大

2.2.2基金扩面步履艰难

2.2.3缴费基数偏低

2.2.4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

2.3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负担系数提高

2.4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差

2.5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

3.完善我国养老基金管理的建议

3.1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

3.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基金供给

3.2.1加强基金征缴工作

3.2.2强化征管体系、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

3.2.3拓宽融资渠道

3.3改革退休制度、降低当期支付规模

3.3.1应当杜绝提前退休

3.3.2要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3.4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增进基金安全,促进保值增值

3.4.1养老基金的管理

3.4.2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

结论

后记

参考文献

(三)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

已具备的条件:

1 、师从名家便于交流与学习;

2、自身学习专业知识有所感悟;

3、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有所总结。

未具备的条件:缺少文字的记载;

解决方案:进一步查找,向名家与老师请教,然后得出结论进行文字总结。

(四)参考文献

[1]彭华彰。社会保障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9

[2]张慧群。加强社保基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江南论坛,2019

[3]吴宏洛。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制约性因素。当代经济研究, 2019

[4]李珍,孙永勇,张昭华。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选。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5]肖汉平。“谨慎人”规则在中国养老金投资监管中适应性研究。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报,2019

[6]詹伟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

[7]宋晓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研究形势。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5.

[8]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9.

[9]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19.

[10]李绍光。养老金制度与资本市场。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9.

[11]张秋霞,蒋建华。保险基金审计。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9.

三、进度安排

2019.06.01--2019.06.15,登陆平台申请毕业论文(设计)

2019.06.22--2019.07.21,选定论文题目,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019.07.28--2019.08.27,收集资料,提交初稿

2019.09.03--2019.09.17,经过修改,提交二稿

2019.09.24--2019.10.23,整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交正式打印稿

篇3

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09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启动,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研究内容集中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等方面,其特点在于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联系农村社会保障的进程,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进人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由城镇向农村稳步推进,以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已经形成,但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得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遇到了城镇不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而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2000 - 2009年是国内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仅就论文方面来看,根据中国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内共发表社会保障相关论文共12195篇,其中涉及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为1240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10. 2%;而涉及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有463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3. 8%,农村社会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的37.3 %。特别是2007 - 2009年,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理论研究更加深人,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所取得的成果更加丰硕。据统计,这一时期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约有212篇,约占养老保障论文总量的45. 8%,反映了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方针指引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理论研究进人了新的阶段。

一、关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对我国农村老龄化趋势以及养老保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的基础上,邓大松等指出,农村地区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家庭户数总数比例为22. 02%,分别比城市和镇同比高出4. 69和5. 7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一人户、二人户的比重,农村地区均高于城镇地区。其他学者基本上也持相同的看法,李琼指出,2000年我国人口第五次普查结果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为8. 33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7. 36%,民族地区农村占7. 56%,到2030年,6. 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占17. 39%,民族地区将占18. 1%,可见民族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仅高于城镇,而且高于其他农村地区。邓大松等认为,农村高龄老人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家庭成员、亲属的照顾,而且越是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人们的老年生活保障越是依靠家庭。穆光宗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城市,养老方式顺序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三者的比例是:1:0.7:0.3(以社会养老为1);而农村的顺序则是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者比例为14. 6: 6. 6: 1(以社会养老为1)。可见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依靠传统养老模式度过自己的晚年。当前的问题是,这种非正式的农村养老制度正受到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其保障功能在逐渐衰减,已经不能单独承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养老压力相对城镇将更加突出,如不未雨绸缪,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一部分学者们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关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关于从1992年1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至1999年7月国务院暂停执行这一方案期间7年多的情况,学者们总体认为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彭希哲、宋韬综合国内学者的各种分析后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表现在:(1)农村社会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制度上的不稳定性;(3)是资金保值增值困难;(4)保障水平过低;二是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表现在:(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2)机构管理费用人不敷出;(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阵的混乱局面。

    当前我国农村是否具备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看法迥异,刘卫国认为,我国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理由是:第一,我国整体经济已进人快速发展时期,已具备进行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与手段;第二,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人逐渐提高,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第三,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基本具备;第四,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需要。而何文炯等人则认为,国外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转向成熟期的过渡阶段,从经济指标看大体有:(1)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巧%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 %以下;(2)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率降至50%以下,且处于老龄人口高峰期;(3)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按照这些指标来衡量中国农村所处的阶段,总体上差距是比较大的,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差距会更大,全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经济条件尚不具备。认为中国目前尚不具备普遍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

三、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

    由于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是否成熟存有分歧,因此在养老模式的选择问题上学者们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第一种意见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实施分类处置,何文炯认为,就全国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应当有进有退,发达地区应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应暂缓推行。他提出,暂缓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欠发达地区宜在积极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人的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家庭养老;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是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四是发挥商业保险和储蓄的养老保障功能。杨志玲在对云南丽江纳西族聚居地区调查后发现,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不仅长期以来受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民族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表现出与城镇、汉族家庭养老模式不同的特点:一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受少数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影响较大,具有强烈的尊老、敬老的民族意识;二是农村家庭养老方式比较稳固;三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四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由于家庭养老形式难以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因此,以家庭养老为主,发展农村社区养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少数民族农村养老形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种意见是建立“三结合”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杨翠迎认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出路在于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而且重点在于解决养老资金来源的问题。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需要发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三种主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方能解决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需要。

    第三种意见是“实物换保障”,卢海元指出,“实物换保障”是指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方式将其拥有的农产品、土地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现实可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如年轻农民可实行“产品换保障”;老年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则实行“土地换保障”,等等,他强调,与一般建立养老保险的方案不同的是,实物换保障是一个能同时解决养老和发展问题的方案,而这正是该方案的最大特点,也是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新模式。

    各位学者还分别就上述三种模式下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方式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关于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

    国内学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柴瑞娟、罗新铭认为,政府职能社会化已成为当代政府职能发挥的一个显著的趋势,这种从单一权力行政向公共服务行政的转变决定了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是当今政府的职责所在,而稳定健全的社会秩序和一套合理的制度框架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公共物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就必然参与其构建和管理。尤其是当今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巫需国家出面支撑,政府之责义不容辞。

    石秀和等认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职责具体体现为:(1)政策设计: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行提供有效实施手段;(2)组织引导: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件的进程;(3)财政责任: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4)管理监督:使农村社会保障纳人规范化轨道。马雁军、孙亚忠则进一步指出,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政府职责边界。政府尽管在农村基本养老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履行责任并非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都一成不变。政府责任具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动态性特征、区域性特征和层次性特征。这三个特征客观上要求政府责任在不同时间和地域其侧重点和功能有所区分并相机抉择,从而保证政府主导原则在当前实践中的有效贯彻。

    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决策水平与施政能力,江治强等提出,优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共决策,首先应树立公正决策的理念,要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科学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共享的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指导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其次应重新审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形势,包括分析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社会保障形式的影响,客观估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保障功能,农业的市场风险对政府社会保障的制度需求,对农村宗族及社区保障作用作深刻的研究,理顺政府制度性保障与农村非制度性保障的关系,准确定位政府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职责、职能。再次应注重公共决策与农民认同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政府现代运行机制以及培育农村社会非政府组织发挥其反映诉求的作用,把农民的呼声和认同更好地融人政府公共决策当中。孙文基指出,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时,在处理其中最重要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这一问题上,政府才是投人的主体,而不是主要由农民承担。在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以政府为主体与我国各地现阶段的财政是否相符、是否会构成很大的财政压力的问题上,他认为,只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篇4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险,动态递进式模式

 

一、引言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安徽省老龄办、省社会保障研究会2006年组织的一项安徽省“空巢老人”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预测,到201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76.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3.1%。到202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77.5万人,老年系数为16.6%左右。据预测,安徽省人口老龄化高峰将于2030年到来,并将持续20余年。至2030年前后,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2.9%,老年人口将达到1669.1万人,而在60岁以上人口中农村居民占70%,可见安徽省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农村居民养老问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保证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一环也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未建立,伴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迁往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经济论文,外出人员以农村青壮年为主,留下的都是老年人,使得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和发展速度都已经超过了城市。在农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除部分土地收入和来自家庭的赡养外,没有固定的养老收入,且青壮年子女大多外出务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都要比城镇老年人高,这直接导致农村养老需求加大,仅靠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目前,我省各地区农村经济、自然、 人文地理等条件有很大程度上的差异性,各地区农村居民对于养老保障有着不同的层次的需求,这决定了在我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符合现实情况,而建立符合地区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才是可行的政策选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在对这一问题研究上,大多数学者对中国的养老区域划分习惯沿用的依然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地理区域划分标准或“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区域划分标准,不仅针对性不强,更不利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及区域间养老工作的协调。因此,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一方面我省各类地区可以先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另一方面各地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参保覆盖率的最优变化路径、期望寿命的变化,采用非均衡的推进模式对所有农村居民进行渐次的、动态递进式的全覆盖。

二、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

1. 研究方法

根据人口老龄化相关理论设计出一系列相关的统计指标和统计变量,采取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方法分析各变量之间的变化关系及其对目标变量的影响程度。本文首先列出各地区与农村养老相关的变量,且把这些变量看作彼此之间是有机联系的;其次,运用因子分析法筛选出公因子,在对因子进行旋转解释其意义后计算出各公因子的得分,以此说明各地区的养老特征并进行相关分析;最后,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按各个地域单元相对于主因子得分进行聚类分析,结合具体的地域空间结构,对安徽省农村进行养老区域的划分。

2. 指标体系

为了更好地根据地域性的不平衡来把握我省动态递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路径与和进程,必须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考虑不同地区的数据真实性、可得性以及代表性的基础上上,本文选择了17个指标经济论文,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这些指标作为农村养老区域划分依据。

表1 2008年安徽省农村保险情况

 

变量

变量字母表示

单位

第一产业生产总值

X1

亿元

人均生产总值

X2

元/人

财政收入

X3

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X4

万元

农林牧渔的总产值

X5

万元

农林牧渔建设项目投资

X6

万元

农村人均现金支出

X7

农民人均纯收入

X8

耕地面积

X9

公顷

乡村从业人员

X10

家庭户规模

X11

人/户

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

X12

%

老年抚养比

X13

%

外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X14

%

征用土地面积

X15

平方公里

受灾面积

X16

千公顷

农村低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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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审计理念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一、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理念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并体现了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于城市的情况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而当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就要正视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过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只注重资金的审计。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必须拓展审计目标,丰富审计内容,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必须从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审计转变。只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不能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监督和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有意义。因而,从宏观上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把监督检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效果当作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研究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促进作用,是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应有的理念。

二、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主要内容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情况。主要审计地方政府是否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筹集渠道等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相关制度比较健全,而资金筹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处在创建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因而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效果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够正确把握,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执行失误等情况。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以及县(区)财政都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在审计中就要检查财政资金的落实情况。(2)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并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这项指标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3)保障对象对新农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估。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问题:(1)资金按时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每年参保对象缴纳的资金是否划入个人账户。(2)资金足额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是否足额,有没有欠账现象。(3)养老金银行发放情况。这项检查,主要了解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越高,资金的发放就越及时准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金准确核算情况。主要检查管理机构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督。(2)基层管理机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是否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按照规定设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是否具备,业务培训是否进行。(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单靠工作人员手工操作和管理,难以统一和规范。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新农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因此,检查中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进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网络化培训。

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手段与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具体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此外还包括审计调查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中,应注重审计手段与方法的创新。

1强化结合性审计。发挥整体协作效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民政、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要与这些部门相应的审计工作有所结合。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与各部门的审计结合还存在脱节。单靠社保审计一个部门,无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做全面。只有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社保审计工作才能达到一定的审计覆盖面和资金量,取得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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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基金 保值增值 会计核算

一、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必要性

养老金即社会保险基金,也称退休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企业缴费进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积累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养老金覆盖人数快速上升。数据显示,1998年养老金水平人均是410多元,覆盖职工人数1.1亿人。截至2009年底,我国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6.6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国家全部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以及农村逐步实行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据《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8年末,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有业内人士预计,仅个人账户做实一项就可能使得未来20年养老金的规模达到30多万亿元。与此同时,各种数据显示,作为百姓的“养命钱”,养老金存在巨大的缺口,部分地区个人账户甚至是空账运行,当期征缴的保费基本用于当期退休金的发放,一些地方甚至收不抵支。而目前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是,截止2010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将近2万亿,虽然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万亿,但是并没有落实到对应的个人账户。

“目前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手段明显滞后,使其未来远远不能提供预期的保障水平,尤其是在高通胀时期,眼睁睁看着账户上的资金贬值。”陈良表示。据介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规定目前结余的养老金主要是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不能用于投资。“由于很多年没有发行特别国债,因此,养老金也买不到收益率合适的国债。此外,在银行存款中,有近80%到90%的养老金都是短期存款,不仅存款利率比较低,增值幅度很小,而且如果和物价相比还是在贬值,这个损失也不小。”陈良进一步分析指出。显然,如何使“养命钱”保值增值已经变得日益紧迫。

有业内专家表示,国际经验和企业年金的管理实践,为整个社保基金投资探索了一条道路。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范勇宏表示,养老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如何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是养老金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养老基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最近三年来我国企业年金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市场化的运作管理模式是成功的。

显然,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途径,但同时如何控制好养老金的投资风险也不容忽视。

二、对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发展建议

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各方面条件的成熟会推动我国的企业养老金会计继续向前发展。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尽管企业养老金会计会不断向国际标准趋同,但始终只能立足于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之上,企业对养老金的会计核算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前面所作分析,对我国未来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的框架有如下建议。

(一)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企业只负责缴纳社会统筹部分。这实质上简化了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因为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从经济实质上来说属于既定受益型的养老金计划,而个人账户是完全积累制的,属于既定缴费计划,当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时,企业缴纳的部分只能按照既定缴费计划进行会计核算。因为取消了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将采取既定受益计划型的养老金计划。既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包括服务成本、利息费用、前期服务成本等等,它的核算需要一系列的精算假设。基于相同的精算假设,可以计算出企业承担的养老金给付义务,也就是企业的养老金负债。由于我国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保机构统一治理,因此养老金资产计量的数据可由社保机构提供。

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由企业缴纳给社保机构统一治理,从而该部分的既定受益养老金计划有别于国际标准中的定义,未来定额给付养老金的风险并不是由企业单独承担,而是由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承担。因此,在处理这部分养老金资产和负债时,采取非资本化的观点。企业将社会保障机构视为一个外在的独立经济实体,社保机构的资产和企业的养老金负债并不在企业会计表中反映。企业的义务在于向社保机构提存与当期养老金成本相等数额的资金,只有当提存资金与养老金成本不一致时,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在表附注中揭示企业养老金给付义务和养老金资产价值的信息。企业还应该在会计表附注中对既定受益养老金计划的有关信息做出必要的披露。具体说明企业的养老金计划,说明养老金成本的具体构成项目及其金额,养老基金提存的状况以及主要的精算假设等等。

(二)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为既定缴费计划,实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为基本形式的基金积累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因此,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的养老金会计核算相对较为简单,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并确认为养老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关于养老保险费用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已经体现了上述养老金会计核算方法,但没有对企业年金的信息披露做出相应要求。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告时,还需要在财务会计告附注中披露:企业年金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该计划涉及的职工和期间、资金筹集的方式等;当期企业年金费用数,企业年金计划的基金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企业高级治理人员提取的企业年金费用总额。

我国目前的企业养老金会计核算与这种新框架下的核算方式还有一定距离,除了需要克服前面提到的障碍因素以外,还要注重这种养老金计划的转变不能是一蹴而就的,而应该分阶段进行。首先只是在极少数有条件的企业中试行;再根据专业人员素质提高和企业年金发展的状况,逐步扩大采用新的养老金计划及其会计核算方法的企业范围;最后达到条件成熟,大多数企业都能够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分别核算,且采取不同类型养老金计划下的核算方法,从而完善我国的企业养老金会计。

(三)建设高素质的会计师和精算师队伍

必须首先清除欧阻碍其发展的因素。中小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要依靠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中介机构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合适的企业年金计划,而要使中小企业年金市场能够吸引基金治理机构的注重力则需要政府监管机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还需要依托国家现有的教育资源,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其知识储备,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导致形成高素质的会计师和精算师队伍。

参考文献:

[1]候新霞.企业养老金会计及其相关问题探讨.学位论文,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季晓东.职业养老金计划相关会计问题探讨.四川会计,2001;8

[3]金旭光.养老金会计的中外比较研究.学位论文: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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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  政府责任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2006年2月23日公布了一份《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并且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2001年到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一阶段我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另外2006年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在新闻会上说,我国老龄化问题形势非常严峻,其中一点特别引人关注,就是农村老龄化程度要比城镇高出1.24个百分点。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1.534亿,按60%以上老人居住在农村的比例计算,农村老人的数量至少在9200万,而绝对数量应该在1亿左右。如何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会议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人为: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年领取人是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9年11月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部分省区市进行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 

2010年的政府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截止到2010年3月底,全国新农保参保人数共计4685.3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共计1569.55万人。 

二、政府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1.准公共产品的属性 

从现代养老保险的运行实践来看,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作用均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公共养老保险,则是由政府推行的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在产品属性上属于准公共物品,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基本手段,故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责任是责无旁贷的,这种制度由政府承担立法、筹资、管理、提供财政支持等责任。 

2.马斯格雷夫和雷托斯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根据该理论可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支出不断增长,其中财政用于科教文卫及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比重将逐步上升;经济建设的投资将逐步下降。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经济的日益成熟,公共财政的不断规范,财政中的建设资金将逐步减少。这样在现行税收规模下,就可以节省出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身上,为他们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三、政府主要责任的体现 

1.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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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制度性断裂,这种制度性断裂影响到了收入分配效应及公平性。本文使用参保率、待遇给付水平、替代率、随经济增长率等政策传导工具,探讨养老保险“多轨制”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表明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养老金待遇水平,亦或是养老保险替代率,都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大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新农保。

关键词:

养老保险;收入分配效应;公平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以效率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使得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存在巨大不平衡性。中国已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社会保障的功能定位应该从维护社会安定和补救国民生计的工具转为调节收入分配与促进制度公平。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其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和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发展(何文炯,201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建立,与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伴随,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之后的改革与发展中也一直呈现出城乡二元结构,存在明显的制度性断裂(王思斌,2009),并延续至今。中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严重,据“单位”而划、依“身份”而设,条块林立、人群分割,具体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之前,国内外学者大都估算了养老保险制度内人群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而缺乏对包括制度外人群的全体国民的宏观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以及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即养老保险“多轨制”(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收入分配效应的分析。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仅从制度内部本身的角度研究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制度内外以及制度间的比较分析作更深入的探讨。因此,本文基于不同群体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结构模式的差异,根据参保率、待遇给付水平、替代率、随经济增长率等政策传导工具,探讨养老保险“多轨制”的收入分配效应。

二、比较对象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严重,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杨燕绥,2012),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制,即不同工作单位的职工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形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退休双轨制”;二是户籍制,即城镇户籍人员与农村户籍人员参与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依单位不同可参与上述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2011年起也可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当然,有不少地方还专门为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实际上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非仅仅是所谓的“双轨制”那么简单,而是“多轨制”,且每种制度的制度模式并不相同,各群体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不同,从而不同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有所差异。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11年才开始进行试点,相关数据不足,因此,以下着重比较分析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的收入分配效应。

三、不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比较分析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筹资模式上属于部分积累制,资金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缴费;机关事业单位既未实行社会统筹,也未建立个人账户,而仍实行的是福利性质的退休养老制度,个人并不用缴费,其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与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挂钩,属于现收现付制;新农保实行完全积累制,个人缴费完全进入其个人账户进行积累,且地方政府根据其缴费档次的不同给予相应水平的财政补贴,这部分也纳入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之上,为了体现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及再分配功能,中央政府还给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给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是决定其收入分配调节效应的基石,一般而言,覆盖面越广,调节效应越好,制度公平性越强;反之,收入分配调节效应越差,制度公平性越弱。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近几年增长非常缓慢,基本维持在2100万人左右,这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早已成型,参保人群比较稳定,且覆盖率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呈现出明显的逐年上涨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也从侧面反映了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职工未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扩面工作还将任重道远;新农保参保人数大幅增加,远远高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源于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同时也说明了新农保制度受到了很多农民的欢迎,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说明了目前覆盖率还相当有限,有较大的上升空间。由此可见,现行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从大到小依次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换言之,由于“身份”不同导致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差异,且进入制度覆盖范围的时间存在先后,这实际上造成了不公平,形成了不同人群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起点不公。

四、不同群体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比较分析

在2000-2004年5年期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9481元增加至2004年的14374元,年均增幅高达11.7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虽然也呈上升趋势,但仅从2000年的6531元增加至2004年的8030元,年均增幅仅为5.38%。因此,在这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到2004年高达1.79倍。为了抑制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大幅上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8727元上升至2013年21281元,年增幅高达11.78%,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15043元上升至2013年28493元,年增幅为8.31%,尽管低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增幅,但两者的养老金差额依然呈逐渐拉大趋势,从2005年的6316元上升至2013年的7212元,不过这种差距拉大的幅度较之前明显放缓了,2000-2004年间两者差距的年均增幅为25.03%,而2005-2013年间两者差距的年均增幅仅为1.67%。可见,国务院通过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的连续上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有效减缓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拉大的幅度,从而使两者的年均养老金比值从2004年的1.79下降至2013年的1.34。尽管如此,但并没有完全实现养老金待遇调整的目标,即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而且,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也可能会大幅度提高,从而致使养老金差距再次被拉大,形成新的不公。因此,仅仅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入手无法从根本上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亟需改革优化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实际上,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平衡性不仅仅体现在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更表现为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在中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得不到重视,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这也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从2009年开始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然而,新农保的保障水平远不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水平,就更不能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比了。2013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为新农保水平的36.8倍,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基本相当。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差异源于城乡参保者的缴费差异,但这仅是部分事实。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量补贴远远高于新农保,从而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这些情况都反映出中国养老保险不仅未能给高风险的农村居民提供应有的保障,反而拉大了他们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形成了逆向再分配。

五、不同群体养老金替代率比较分析

养老金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后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给付水平与其在职时工资收入的比值,是比较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则可维持退休前生活水平;在60%-70%之间,则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若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唐小飞,2010)。由于个体养老金替代率有所差异,所以这里研究的为平均替代率,即退休劳动者人均基本养老金与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比值。在2000-2013年期间,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69.69%下降为2013年的43.02%,而且从2004年以后就一直位于50%以下,也就是说,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较退休前有大幅度的下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虽然也呈下降趋势,但是远远高于企业职工,且一直维持在55%以上,足以维持其基本的生活水平。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虽然都在下降,两者之间的差距有所收窄,但即便如此,2013年仍相差近13个百分点。此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期间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且其工资收入显著高于企业职工。换言之,工资收入越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仅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且其养老金替代率远远高于工资收入相对较低,且需要个人缴费的企业职工,这明显有违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属性,反而造成了养老保险的逆向收入分配。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所以这里只能测算其2010和2013年的替代率。即便是农民以最高的缴费档次(每年缴纳500元)进行参保,其2013年的养老金替代率也仅仅为29.92%,与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还有14多个百分点的差距。更何况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偏低,所以基本都按最低的缴费档次(每年缴纳100元)进行参保,这样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水平差距就更大了。可见,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间的公平性严重缺失。此外,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2001-2013年期间,我国养老金支出水平年均增长率普遍低于其工资收入与GDP年均增长率,尤其是农村居民。可见,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退休人员尤其是农村老人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其发展带来的成果。总而言之,养老保险制度并非仅仅呈现出人们通常所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二元”局面,而更应该是加上新农保的“三元”局面,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养老金待遇水平,亦或是养老保险替代率,都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大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新农保。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在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当然我们不可否认,这样的制度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步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行列,其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职能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不同群体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并使其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使全体社会全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应在缩小城镇内部群体养老金待遇差距的同时,反而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因此,当前不仅需要上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更需要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则亟需改革优化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

六、政策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政策思路

在现阶段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全面发挥养老保险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必须明确指导思想,理清思路。第一,要用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理念指导建设中国养老保险制。消除群体歧视,将群体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相关利益主体充分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过程;要求养老保险待遇与经济增长相挂钩。第二,明确养老保险目标定位:一是免除所有国民老年后顾之忧,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追求并维持社会公平(许志涛,2004)。

(二)对策建议

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推动不同人群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与衔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发展,防止制度分割带来的起点不公。建议加快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现全国统一的筹资模式、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加强不同制度资源的整合,平衡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当务之急需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取消各种“小金库”,实现其收入阳光化、透明化,使其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逐渐实现工作年限相同、职称等级相近的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水平保持基本一致(郑功成,2011)。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在全国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养老保险关系易转移的制度平台、资金平台和技术平台,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分别转入,通过地方养老金调节差异,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发展。

作者:蔡璨 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何文炯.“十二五”社会保障主题:增强公平性和科学性[M].社会保障研究,2011

2.王思斌.断裂与弥合:社会转型与保障制度建设[J].中国行政管理,2009(9)

3.杨燕绥.中国养老金结构亟待变革[J].中国改革,2012(4)

4.许志涛.养老保险对初次分配的调节机制探析[J].中国劳动,2013(9)

5.唐小飞.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问题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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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对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到来,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只有当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

    自1986年以来,我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一个以企业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现收现付制走向了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体制。但是,目前的新旧制度转轨遇到了人口老龄化、企业缴费负担过重、巨额历史债务以及政府财政支持力弱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年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亚洲平均为6. 8%,我国为8. 9%。我国已进人老龄化时期,到2026年这一比例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政府制定了过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和替代率,造成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负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人寿保险发展的空间。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职工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但对非国有经济而言,政府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部成本,养老保险金只能靠企业和职工个人来积累。

二、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一)人口老龄化的要求。

    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人口正在走向老龄化。从世界各国的综合比较看,由于我国是在人口出生高峰之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老龄化速度超过西方国家的同期水平。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以下特征:未来老龄人口的规模庞大;未来人口的老龄化速度较快;人口老龄化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二)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说:“实行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自1978年开始,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逐步确立了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政策的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保险费供款率过高,企业负担过重。(2)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小,实施范围较窄。(3)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在财务上面临不可持续的前景。

三、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措施

    (一)扩大公民参与,完善决策程序。

    1.建立公民的利益表达机制。纵观西方一些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知,各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决策在形成过程中都受到来自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表达的影响。工人阶级通过工会或行业协会组织表达养老保障需求;中产阶级、雇主、政府官僚阶层、社会活动家都通过正式合法的渠道表达各自的意愿,这些需求与意愿极大的影响了养老保障政策目标的设定、政策规划的设计、评估与选择。

    2.扩大公民参与养老保障政策的制定。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涉及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要保证政策制定反映民众的需求与利益,使政策制定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在养老保障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就应该扩大公民参与,改进决策机制。最初的政策设计可能不尽完美,关键在于建立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使相关的主体都能有表达自己养老意愿的合法机制。同时,建立传导迅速的反馈机制,将政策实施中的种种问题反馈给决策层,而不是只到出现了累积性的爆发才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二)社会保障建设巫须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变。

    1.由经济建设财政向公共服务财政转变。经济建设财政和公共财政都是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运作模式。二者区别在于前者以经济建设为己任,而后者则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任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成熟,应弱化财政的经济建设功能,而应把财政资金的大部分投向市场失灵领域,如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只有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中心任务之一的公共财政,才能切实回应公民的社会需求,真正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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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对劳动力需求的扩张,大量年轻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加快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其中,农村的养老问题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国外相对完善的制度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本文将对发达国家经验进行阐述,并通过对养老保障相关因素的计量分析,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1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国际经验

    1, 1欧盟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例)

    欧盟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德国为代表的成员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是从农业特点出发制定的。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租或者出卖土地获得收人,为自我养老奠定了基础;同时政府实行统购农产品政策,保障农民的收人水平。欧盟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良好的覆盖农业人口并强制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几个特点:农村保障项目相当全面,覆盖面宽,享受均等化保险待遇;农村保障标准高,津贴丰厚,养老保险基金得到财政及公共保险部门支持;农村保障管理好,具有较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

    1, 2日本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日本按照公平性原则和多层次原则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它采用的是双层结构年金制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层次是基础养老保险,又称国民年金,这是一项与收人无关的养老保险制度,面向全体国民,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收人保障,具有强制性。第二层次采用基金制,强调自愿原则,政府给予税制上的优惠政策。这是日本政府向不满足于基础保险的较富裕的农户提供的一种保险方式。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灵活和公平,遵循三条规律:一是国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具有主体地位,不存在身份和地位上歧视。二是职业化养老保障计划中,农民又被当作特殊群体,政府和企业对其养老保险给予特殊照顾。三是农民以自雇人方式自愿加人养老保障计划中,不盲目将务工农纳人城镇养老保障体系。

    1.3中等收入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以韩国为例)

    作为中等收人国家,韩国的养老金水平低于日本和欧盟等国平均水平,但是韩国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系统,特点有:一是淡化城乡差别,农村居民在基本福利方面享受一样待遇。二是突出本国传统文化,以“家庭保障”为基础,夫妇优待制度的农村保障体系。三是通过多渠道筹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四是利用国民宗教信仰加强国民对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视。

    可以看出各国的农村保障体系不尽不同,但是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与我国相比,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现在农民与土地养老保障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实行的土地私有制,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即使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仍然可以靠出租或出卖土地获得收人,并且他们个人养老收益与其一生收人正相关,为家庭养老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而在我国,农民主要实行自我经营产销,若遇到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将失去生活保障;年老后,不仅会遇到产销风险,还会遇到道德风险。这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青年劳动力涌人城市,维系家庭发展的传统道德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也变得脆弱。

    第二是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政策制定相应的农民养老计划,即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政府各个时期的农业政策相关。西方国家政府负责管理大部分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通过收人税来平衡预算。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体系非但不健全,也没有反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情况。

    第三农民不仅被平等的当作国民并且被视为特殊保护群体。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时,各发达国家都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摆在和城市养老保险体制同等地位上,且农民被当作特殊群体受到特殊照顾。而在我国农村养老体系的建立明显落后于城镇,农村保障制度明显不如城镇保障制度,这与我国缩小城乡差距的宏观政策目标明显相悖。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计量分析

    对国际经验以及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农村养老保险与三个因素密切相关:农村居民收人状况,养老保险支出额以及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转移性支付。在我国农村这样一种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的保障体系下,农民其自身收人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养老保险支出及政府转移支付也是农村养老保险收人的主要来源。基于上面的分析,建立以下计量模型:

    

    其中,cx为农户人均储蓄额,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与其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差值,sr代表农村人均年收人,是农村居民每年人均纯收人,yl是农村人均养老保险方面支出额,zz为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方面每年人均转移支付额。

    笔者数据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经济调查年鉴相关年份数据,本文采用1990-2005年数据(见表一),采用ois方法对模型估计。

    利用上面数据,运用相关软件对整个模型进行估计,相关系数及指标情况如(表二)

    指标中,解释变量sr和常数项通过显著性检验,对被解释变量有显著影响。拟合系数达到0. 941703,调整后的拟合系数也达到0.927129,e值达到64.61474,模型线形关系显著成立,拟合效果也较好。

计量检验说明,模型整体状况较好,部分指标对被解释变量具有很强解释能力,而部分指标解释能力不强,或被弱化。但是,整个模型是显著的。即:

    为了更好的分析各个因素的影响,下面单独对各因素与农户人均储蓄额度的关系进行计量分析。

    2. 1农村人均年收入与农户人均养老储蓄额

    指标sr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很好的相关关系。通过了显著性检验(t值较大,通过检验)。

    可见两者有着高度的增长一致性,具有正相关关系。换句话说就是,增加农民的收人可以很好的提高其养老储蓄额。

    2. 2农村人均养老储蓄额与人均养老保险支出额分析

    从整个模型技术指标来看,t值仅仅为一0. 836901。说明它对被解释变量解释能力相当有限。但是,单独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分析:

   两者单独分析的结果表明,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各项指标中,yl的t值也达到8.032724,两者总体增长趋势上具有一致性,说明养老保险支出金额对农村人均储蓄额有一定影响。

   2. 3农户每年人均储蓄额与农民每年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关系:

    分析与前面人均养老保险支出金额相类似,不同的是,人均储蓄额度和获得转移支付额度是完全的正相关关系:

    据上面单个变量的分析,不难看出农民自身收入的提高是改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状况的根本性措施。农村养老保险金支出和国家对农村养老基金转移支付虽然对改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状况有着正相关关系,但在整个养老保险模型中对被解释变量解释力不足,说明在我国现阶段,这两个方面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的建议

    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之以土地保障的养老体制。可是这种保障体制有很大的缺陷,单纯靠家庭养老保障,容易受到来自道德规范上的冲击;而土地保障依靠农民收人的提高,然而我国农民收人平均还很低。通过上面对影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几个主要因素的计量分析,笔者对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对农村养老基金的转移支付,加速家庭养老向社会保障体制转变。现阶段我国确实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提供高水平的养老保险水平,但是我们可以提供基本的养老金,覆盖到农村大部分地区,资金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合力通过个人所得税等方式预算平衡,解决农民养老的基本问题;对于有进一步需要的养老需求,可以向日本学习,建立以农民自愿为主的第二层社会保障,这部分费用由农民自愿交付,他们所受的保障水平与其所缴纳的费用相关。

    二是提高农民的收人水平,政府及社会必须为提高农民的收入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一方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享受相同公共服务,清除农民销售产品的地理限制。对于限制农民收人增长的产销风险,笔者建议由有经济实力的大公司与农民结成利益相关的经济体,大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指引农民经营方向;并对农民的经营进行技术投资。农民提供劳动力和供给土地,并在大公司指引下生产。产品由大公司负责销售,利润按照各自的贡献进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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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农村家走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老铃化的冲击,农村养老问题已备受关注。本丈主要在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数据的基拙上,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窝要的养老金倾因紊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当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降制度是完全必要的。然后在此基拙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是相比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而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这样,我们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是否应该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如果建立,我们该如何进一步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这些都值得我们分析。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影响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的相关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来说明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到底该为多少才能满足农民未来养老的需要水平。然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来说明目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当前的必要性,并根据上述分析提出相关建议以及政策。这不仅能够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能够从实践的角度上,来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二、模型的选择以及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5年对湖南省浏阳县的58户农民养老保险的调查结果为基础,对58户养老保险调查样本数据筛选之后,剩下52个(户)样本。wWw.lw881.com以下分析只包括这52户。

(二)变量说明

本文采取调查中的部分因变量和自变量。本文中的因变量为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亦成为农民对现金性养老保险的需求),用pensio。表示。自变量为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分别用num、cult、contr表示。

(三)模型的选择

本文主要用农民个人认为需要的养老金额代表需要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其水平受自变t家庭人数、耕地亩数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额的影响。以下要分析的模型为:

(四)研究方法

本文首先用eviews分析出pension与num,cult,contr存在的相关关系。这主要是为了分析这四个变t存在的相关关系是符合实际,这样有助于下进一步的分析。然后在用最小二乘法得出回归方程.观察其是否通过t检验和f检验,在此结论上再对该方程进行异方差和自相关性的梭验以及消除,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得出结论。最后,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回归分析结果

依据上述数据,通过运用eview。软件,对上述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包括:变量的相关系数分析、回归的方程.t值检验,r2值和dw值。

(一)相关系数分析

经过相关系数分析,我们得出各自变量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农民的家庭人数呈较为明显的负相关关(-0.401144728),负相关是合理的,因为家庭子女多的父辈,会有明显的依赖子女养老的思想,这样他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

2.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的耕地亩数也是负相关关系(-0.333329741)。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我国农村的土地本来就具有养老的功能。土地多,当然养老的功能就强一些,从而对现金性的养老保险的需求就弱一些。

3.户主感觉需要的养老金数额与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呈较为微弱的正相关关系(0.069191067)。这也是合理的,因为,农民自己参保缴纳了费用,就说明他们相信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今后能够获得他满意的养老金水平。这也就说他们把本来可以用做其它用途的钱用来缴纳了保险费,结果当然是希望能够多获得养老金。

(二)回归方程的结果分析以及启示

在上述相关关系符合实际的前提下,我们得出的回归方程为(括号内为t值):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t值、r2值和dw值都比较小,表明存在正相关性,也通过white检验也看出了该方程也存在异方差性,因此要消除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根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t值都已显著获得通过,r2=0.9999表明方程拟合优度也很好。其次,p=0.899215>0.05也可以看出来该方程已经通过了white检验,不存在异方差性。同时,调整后的模型中的dw值为1.681071,n=52,k=3,查表得dl=1.421,du=1.674,du<dw=1.68107<4-du,说明模型中已不存在正相关性。再进行偏相关系数检验,说明也不存在高阶自相关性。根据调整后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调整后的回归方程为:

从调整后的方程可以看出来,t值和r2都很显著,说明分析结果显著。方程中显示农民个人认为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与自己的家庭人数和耕地亩数呈现较强的负相关性,而与养老保险缴费额呈现较为微弱的相关性,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农民的家庭人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养老金额就会减少47.08614%;农民的耕地亩数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需要的现金性养老金额就会减少26.28537%;农民养老保险缴费额每增加1%,他认为自己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仅会增加0.229176%,

上述分析明显表明大部分农村的父辈仍然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自己的子女和家里拥有的耕地来养老,而只有小部分的农民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来为自己的未来养老谋出路。这些观念对目前农村养老保障在农村进一步的实施与推广都是不利的,而且相对于目前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和国家出台的政策而言,对于大部分持有这种观念的农民是不利的。因为,近20年来在农村陆续出现一些不利于养老的社会因素,如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人城市,将造成其人口结构的崎形变化,并冲击着青年一代的家庭观念。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些都将直接冲击农村“土地和家庭”相结合的养老结构,致使部分农民缺乏养老保障。

因此,这些现实背景都表明,上述分析的大部分农民具有的传统的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观念已经不可命了,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符合实际的。同时也进一步的向广大农民暗示着:“通过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来实现养老是为自己未来养老谋划的另一条良好的出路”。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必要的。

四、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现阶段农民养老向题单靠传统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式保障模式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让农民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增加农民收人,提高其参保能力

目前,大部分农民没有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主要原因就是缺钱。因此,国家应加大力度支持和发展农村事业,提高农民收人。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收人。只有农民收人提高了,才谈得上来让农民了解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进而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所以,在实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同时,也要注意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既让农民收人提高,又能使让农民认识和了解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而使他们加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

(二)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宜传力度,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

鉴于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处于改革和试点之中,各试点单位的制度、措施大相径庭,缺乏标准和规范,大部分农民对自己的养老计划缺乏长远规划,甚至都持有靠“家庭和土地养老”的传统观念,因此,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可度低、参保率低。而且目前农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富余的钱和不了解政策,这也是现阶段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进一步广泛深人宜传关于对农村养老保障政策,让更多农民了解参保后能享受的待遇,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对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在保险费的缴纳上给予相应补贴,完善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使广大农民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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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基本思路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在酝酿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不应与企业部分的制度相互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调研,改革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初步的框架思路,已经逐渐清晰起来。目前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而不是“另起炉灶”,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等一些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社会保险学自商业保险而升华为自身遵从的一项原则,按照此原则,任何投保人要想获得养老保险权益,即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就是先投保、且投保达到一定长度的时限,这就是养老保险历来遵循的权益与义务相对等原则的内涵。所以,要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投保的义务。而且,一般说,二者成正相关,即投保期越长,投保费越多,可享受的权益越多。WWW.133229.COm如果公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数额没有联系,那么公民就不会参加缴费,即使参保缴费,也会尽量少交保险费,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就缺乏应有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仅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而且涉及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问题。

2、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原则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里面的一个特殊领域,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制度性工具。然而,单纯的公平并不现实,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其本身就是要以效率和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基础为依托的。公平如果不能促进效率,甚至在某些层面牵制了效率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这种公平也是难以为人所接受的。公平如果不将经济发展的效果考虑在内,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不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要在制度建立之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的改进、调整并作出选择,摆正两个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发展目标,力求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3、兼顾统一性和差别性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而机关养老金却仍然受工龄、退休前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参照于企业,还有一部分参照于机关单位。一些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千方百计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是在即将退休之际跳入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厚退休金。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多不会进入比自己退休待遇差的企业。这种单向流动人员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尤其制度间具有巨大的待遇差,难以为全国统一的人才大市场提供支持和保障。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是整个社会的核心。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汇集了整个社会的栋梁和精英,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他们的保障待遇要普遍高于企业一般职工。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相互衔接又要相互区别。这就是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统一,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有区别,即在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在替代率方面,职业年金的替代率要高于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兼顾财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且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大致持平、互相衔接。要本着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适当积累的原则,统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既要有利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也要有利于职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流动。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立法目标

1、逐步建立起公平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是三套制度同时存在,制度间的兼容性差,不同对象享受的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又不利于不同制度间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我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筹集、管理和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运营以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2、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门立法

从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看,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即使是某一方面颁布了行政条例,也多因注重于局部而忽视了全局的协调和统一,内容上也有些地方不甚周全。因此,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之初,我们就应作出系统的计划,使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尽量从开始就迈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正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并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向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可能孤立与其他保障制度进行,必须立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统筹设计需要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出发来进行。

1、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人事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充分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主、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辅、以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为重要补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同时要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充分的考虑进来,适时公布改革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消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攀比心理。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统筹发放上的一致,努力缩小彼此间的差距,差距部分可通过单位及个人支付部分来体现和解决。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相约束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和职工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2、处理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和省、市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规定很不系统,也缺乏可操作性。按现有政策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很多,影响到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事业单位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改为企业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计发,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办法执行。目前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解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问题,可分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一方面要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切实维护转制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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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意愿;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长期的、面向未来的发展政策。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从整体上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他们的参与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尤其是作为以个人缴费为主的一种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回答的是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制度需求问题,弄清他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意向如何。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农民到底愿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他们愿意且能够选择什么水平的养老保险,以及这种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展开实证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河北省25个县f市)173家农户346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09年7~8月份进行,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346份,回收率达96.1%。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愿、农民对养老保险水平的选择等方面的信息。

样本的统计特征如下:

性别比例:男性218人,占63%,女性128人,占37%;年龄比例:30岁以下92人,占26.6%,30-45岁118人,占34.1%,45~60岁104人,占30%,60岁以上32人,占9.3%;文化程度:不识字16人,占4.6%,小学84人,占24.3%,初中l88人,占54.3%,高中/职高54人,占15.6%,大专以上4人,占1.2%;家庭纯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69_3%,2-5万元占25.1%,5万元以上占5.6%。调研流程及方法:

本文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为分析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开放型访谈等方法得出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及参与意愿;将所得的调查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处理后,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农民参加保险意愿与保险水平选择两个层面,探讨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在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民规避老年风险的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并力图分析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三、调查数据分析

(一)当前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及参保意愿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在选择“农村当前的养老方式”中,“子女赡养”的占56%,仍然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靠自己积蓄”的占17.9%,“村集体保障”的占5.8%,“养老保险”的占20_3%。见表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选项中,选择“非常愿意”及“愿意”的占69.5%;选择“无所谓”的占23.7%,在这一选项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总人数(82人)的63.4%(52人),这可能与目前农村年轻人更多考虑的是发展问题而养老危机意识还不强有关;而选择“不愿意”的占6.9%,这部分人中,大多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20人),说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仍停留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上。见表2。

在“影响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因”的调查选项中,29.5%的人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31.8%的人存在从众心理,是由于“周围的人没有参加”,15.6%的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10.4%的人是担心将来领取的保费“不能维持自己养老需要”。见表3。

研究发现,家庭纯收入低仍是被调查农民未参保的主因,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了解、对制度不信任等负面因素影响渐显。有部分人由于“没听说过”、或觉得“不可靠”而没有参保意愿。可见,由于宣传滞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政府信誉对农民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决策有重要影响。在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中,部分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是其不愿参加的原因。这说明,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普遍较低。调查发现,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的养老保险人员和管理机构,存在县乡主管机构衔接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加之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导致农民不愿参保。

(二)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选择

问卷依据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设计了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10个选项。见表4。

问卷显示,选择“连续缴费15年”的有194人,占56%,选择“连续缴费30年”的有152人,占43.9%,说明多数人倾向选择缴费年限较短的方式;选择“月缴费低于40元”的有222人,占64.2%,选择“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的有124人,占35.8%,说明大多数人倾向选择月缴费数额较低的方式。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农民性别对农民的参保情况没有直接影响,男女不存在明显差别。尽管文化程度在参加意愿调查中不显著,但在参保水平选择调查中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在“连续缴费30年”“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这两个叠加选项中,“高中/职高”以上学历为38人,占这两个叠加选项总人数(58人)的65.5%。这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无明显相关,仅有“月缴费60元,连续缴费30年,60岁后每月领取养老金240元”一项选项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所占比例较大,为75%,结合参保意愿选择(在选择“不愿意”参保的人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20人,占“不愿意”参保人群的83.3%)可以看出,这部分人并不看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不可以作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正相关的证据。

一般认为,较高的收人意味着较高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收人较高、有缴费能力的农民也不一定选择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让我们反思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农民解决养老问题中投资策略的首选,或者说,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并不必然是由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的。

四、结论与讨论

(一)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非常迫切

农民急需要这种途径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在完善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有效需求。

(二)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数地方依旧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开展,这使得农民的参与意愿成为这项社会制度推行的首要依据。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文化程度)、家庭特征(人均纯收入)和养老观念上的差异。

(三)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应在倡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采取措施恢复甚至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传统家庭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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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参保意愿;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应对老年化浪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长期的、面向未来的发展政策。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从整体上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等一系列问题。

农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主体,他们的参与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尤其是作为以个人缴费为主的一种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回答的是农民对于养老保障的制度需求问题,弄清他们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意向如何。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下,农民到底愿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他们愿意且能够选择什么水平的养老保险,以及这种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对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展开实证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对河北省25个县f市)173家农户346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愿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于2009年7~8月份进行,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有效问卷346份,回收率达96.1%。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愿、农民对养老保险水平的选择等方面的信息。

样本的统计特征如下:

性别比例:男性218人,占63%,女性128人,占37%;年龄比例:30岁以下92人,占26.6%,30-45岁118人,占34.1%,45~60岁104人,占30%,60岁以上32人,占9.3%;文化程度:不识字16人,占4.6%,小学84人,占24.3%,初中l88人,占54.3%,高中/职高54人,占15.6%,大专以上4人,占1.2%;家庭纯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69_3%,2-5万元占25.1%,5万元以上占5.6%。调研流程及方法:

本文以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为分析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开放型访谈等方法得出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被调查地区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及参与意愿;将所得的调查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处理后,对其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农民参加保险意愿与保险水平选择两个层面,探讨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在家庭保障、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民规避老年风险的主要方式的情况下,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并力图分析他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三、调查数据分析

(一)当前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及参保意愿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在选择“农村当前的养老方式”中,“子女赡养”的占56%,仍然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靠自己积蓄”的占17.9%,“村集体保障”的占5.8%,“养老保险”的占20_3%。见表1。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选项中,选择“非常愿意”及“愿意”的占69.5%;选择“无所谓”的占23.7%,在这一选项中,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总人数(82人)的63.4%(52人),这可能与目前农村年轻人更多考虑的是发展问题而养老危机意识还不强有关;而选择“不愿意”的占6.9%,这部分人中,大多为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20人),说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仍停留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上。见表2。

在“影响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因”的调查选项中,29.5%的人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31.8%的人存在从众心理,是由于“周围的人没有参加”,15.6%的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10.4%的人是担心将来领取的保费“不能维持自己养老需要”。见表3。

研究发现,家庭纯收入低仍是被调查农民未参保的主因,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了解、对制度不信任等负面因素影响渐显。有部分人由于“没听说过”、或觉得“不可靠”而没有参保意愿。可见,由于宣传滞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政府信誉对农民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决策有重要影响。在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调查者中,部分人“担心缴纳的保费被挪用”是其不愿参加的原因。这说明,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普遍较低。调查发现,不少乡镇缺乏专门的养老保险人员和管理机构,存在县乡主管机构衔接较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加之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养老保险管理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导致农民不愿参保。

(二)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选择

问卷依据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设计了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10个选项。见表4。

问卷显示,选择“连续缴费15年”的有194人,占56%,选择“连续缴费30年”的有152人,占43.9%,说明多数人倾向选择缴费年限较短的方式;选择“月缴费低于40元”的有222人,占64.2%,选择“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的有124人,占35.8%,说明大多数人倾向选择月缴费数额较低的方式。

从统计结果看,被调查农民性别对农民的参保情况没有直接影响,男女不存在明显差别。尽管文化程度在参加意愿调查中不显著,但在参保水平选择调查中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在“连续缴费30年”“月缴费等于或高于40元”这两个叠加选项中,“高中/职高”以上学历为38人,占这两个叠加选项总人数(58人)的65.5%。这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统计结果显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无明显相关,仅有“月缴费60元,连续缴费30年,60岁后每月领取养老金240元”一项选项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人所占比例较大,为75%,结合参保意愿选择(在选择“不愿意”参保的人中,家庭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20人,占“不愿意”参保人群的83.3%)可以看出,这部分人并不看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不可以作为家庭纯收入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选择正相关的证据。

一般认为,较高的收人意味着较高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收人较高、有缴费能力的农民也不一定选择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让我们反思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农民解决养老问题中投资策略的首选,或者说,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并不必然是由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导致的。

四、结论与讨论

(一)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制度需求非常迫切

农民急需要这种途径以规避老年风险、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但是,农民在收入水平还较低的情况下,虽然他们愿意参与,但却没有支付能力。因此,在完善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有效需求。

(二)农民养老保险参与意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由于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多数地方依旧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开展,这使得农民的参与意愿成为这项社会制度推行的首要依据。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保障需求水平和缴费能力,兼顾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还要充分考虑到农户的个人特征(文化程度)、家庭特征(人均纯收入)和养老观念上的差异。

(三)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应在倡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采取措施恢复甚至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传统家庭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