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7: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劳动力转移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农业劳动力转移资源配置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
由于的实施以及科技的进步,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使莱芜市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尽管自1990年以来,农业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然而其总量规模仍然居高不下,进一步转移的压力有增无减。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将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不仅有利于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以及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深远意义。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使得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减少,从而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而使得人均农业收入增加,而这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农业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村居民的时间资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众所周知,农业劳动力平均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就业不充分,而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民由就业不足转向较为充分的就业,从而增加了农民的非农收入。特别是存在兼业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农户中,非农收入构成其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总量,这是不争的事实。1990年以来,莱芜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从1990年的822元增加到2007年的5912.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率为12.3%。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最显著的特点是,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攀升。在表1中可见: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占66.5%,而非农收入只占到33.5%,为农业收入的一半;2000年,农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到48.4%,非农业收入已经超过农业收入,占到51.6%;2005年,非农收入的比重继续上升,达到52.39%。可以预见,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继续推进,非农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的上升趋势将会持续。非农收入增加对农民纯收入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0—2007年期间,非农收入增长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1%,远高于农业收入41.9%的贡献率。这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决定性因素,转移的数量越多、速度越快,对农民增收地促进作用就越强。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配置效应
1、理论模型说明
农业劳动力转移不仅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而且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结构主义增长理论认为,结构转变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因,产业结构的变化会显著地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劳动力转移效益属于资源再配置或结构转换效益问题,这种部门间资源再配置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劳动力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是以不同部门间的劳动力生产效率不同为前提的,劳动力从效率低的部门向效率高的部门转移势必会提高劳动力的总体效率。因此,在测量具有不同边际生产率的部门之间劳动力转移对增长的作用时,就要比较生产率总增长率与生产率部门增长率的加权平均数,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劳动力再配置效益。那么,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再配置对经济的贡献究竟有多大?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下面使用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测度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配置作用。
社会总产出Y,可以表示为总劳动生产率P与投入劳动力数量L的乘积。用G(X)表示各要素的增长率,则可得:
GY=GL+GP+GLGP(1)
这说明,总产出的增长率可以分解为劳动力增长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以及二者乘积之和。因此可以分别得到考察期内劳动力增长率对产出增长的贡献EL,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产出增长的贡献EP,以及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共同作用不可分解部分对产出增长得贡献ELP。
GP=(I1GP1+I2GP2)+(I1GR1+I2GR2)(2)
式(2)中I1、I2分别为农业与非农业部门在总产出中的比重,GP1、GP2分别代表两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第二项代表了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就业变化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再配置效应,记为A(P)。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以及对总产出增长的贡献分别为:
Eap=A(P)/GP;EaY=A(P)/GP(3)
在具体测算时,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再配置效益为:
A(P)=GP-(I1GP1+I2GP2)(4)
2、实证分析
利用莱芜市1990—2007年的统计数据,采用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出1990年以来劳动力转移对劳动生产率及经济增长的贡献。
从表2中看出,1990—2007年,莱芜市GDP年均增长率10.39%,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增长6.78%,农业和非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年均增长3.69%和5.38%;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19.23%,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1.61%。
分段来看,1995—2000年,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增长,GDP年均增长9.83%,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达到10.89%。在此期间,农业劳动力素质得到一定提高,青年劳动力不愿再从事脏、苦、累的农业生产,开始向城市转移,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18.25%,对GDP增长的贡献约为14.45%。2000—2005年,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对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约为9.13%,对GDP增长的贡献约为12.76%,比上一时期有所下降。但2005—2007年以来,劳动力部门间的再配置效益又有所回升,对GDP增长的贡献上升为15.29%,这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党和政府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直接结果。
总体来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结构效应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这种资源再配置效应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尤其突出。研究农业劳动力转移规律,寻求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显得十分重要。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模式选择
在莱芜市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各区(县)先后创造和总结出以下几种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
1、进入乡镇企业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农民可以在工作之余从事农业生产,就地转移使劳动力的可分性较强,农业和本地兼业之间易于协调,而且农民的转移成本小。缺点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在较低技术含量下增加投资的外延扩张。自1995年以来,乡镇企业由于有机构成提高、资源浪费严重,没有形成较好的规模经济,与城市工业竞争的优势不断减弱,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2、进入城市
这种转移模式的优点是弥补了城市就业的供求缺口。城市建筑、家政、餐饮等脏、险、累的行业,其工资水平和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较低,城市劳动力不愿从事,因而需求与供给缺口相对较大,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好弥补了供求缺口,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的发展。缺点是农民进城与城市待业人员急剧增加之间存在着矛盾,使得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相对减少。另外,农民文化水平较低、转移到城市的成本较大、土地及家庭等因素都使农民转向城市就业受到一定的制约。
3、在农村内部消化吸收
这种转移模式的优点是可以促进农村各要素的重新配置。莱芜市目前有大量的三荒地、荒山等资源,如果将这些资源开发利用,可以吸收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实施农业产业化,将农业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不但可以缓解城乡转移的就业压力,从长远来看,还可以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缺点是,由于目前许多地方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收入水平低,导致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不高。
四、结论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研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规律,寻求促进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分析得出,莱芜市农业剩余劳动力应选择以向城市转移为主、本地兼业转移为辅的转移模式。
【参考文献】
[1]莱芜统计局:莱芜统计年鉴[Z].莱芜:莱芜市统计局.
农业劳动力转移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移劳动力获得的较高收入,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水平,直接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二是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降低了农业劳动力总量的增长速度,甚至直接减少了农业劳动力的总量,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间接地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重要地位
农民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成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生产性收入进一步又可划分成第一产业收入和二、三产业收入(通常所说的非农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是指农民在第一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非农业收入是指农民在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农业转移劳动力所获收入的直接体现。
1•非农业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四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战略,农村劳动力被牢牢地束缚在农业生产之上,因此,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几乎是单一的第一产业收入。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133•6元,其中:生产性纯收入122•9元,占农民纯收入的92%。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13•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3%,非农业纯收入仅有9•4元,所占比重仅为7%。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业劳动力开始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获取单位劳动报酬相对较高的非农业收入,使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日渐丰富,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84元,其中,非农业纯收入202•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5•8%。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第一次超过1/4,开始在农民的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开始,农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开始加速,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纯收入稳中有降,从非农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占纯收入的比重也逐年上升。1997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1/3,达到34•4%。1999年,这一比重进一步提高到了40•7%,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四成,成为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的重要一级。但是,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不同区域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1999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0%,中部地区为27•6%,西部地区为32•9%,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东部地区低22•4和17•1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占生产性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3•1%,中部地区为34•4%,西部地区为35•1%。这说明,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间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存在巨大差异,东部地区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已经超过农业,而中西部地区将近2/3收入的来源依然靠第一产业。
2•非农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达到42•5%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迅速增长,由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1999年的2210元,平均每年增加100•2元,以年均14•3%的速度增长。农民的非农业纯收入由1978年的9•4元提高到1999年的898•6元,平均每年增加42•6元,以年均24•3%的速度增长,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快10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率达到42•5%,1978年的直接贡献率仅有16•8%,而1999年达到了199•5%,非农业纯收入已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3•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劳动力转移,减少了农村新增劳动力在农业就业的数量,甚至绝对减少了在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已达到1545公斤,肉类145公斤,而在1978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年生产粮食的数量仅为1071公斤,肉类的数量为30公斤。人均生产粮食的数量提高了近45%,人均生产肉类的数量是1978年的4•8倍。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减缓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增长幅度持续走低,1997年实际增长4•6%、1998年4•3%、1999年3•8%;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也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1997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为1•1%,1998年下降为0•6%,1999年进一步下降为0•4%。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对农民收入的增长产生了两方面的不利影响:
1•非农业收入增幅下降
进入90年代,在三年“治理整顿”结束以后,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快速增长,1992—1996年间,平均以年均31•4%的速度增长,年均增加92•4元。而从1997年以来,农民非农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回落,1996年增长28•5%,1997年降到15•9%,降低了12•6个百分点,1999年进一步降到12%,1997—1999年间,非农业收入平均每年增加92•6元,基本维持上一阶段的水平。
2•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停滞
1996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64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16•8%,人均生产肉类148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97%,提高了近一倍。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45公斤,比1996年还略有下降,生产的肉类为145公斤,也比1996年有所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加上近年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使得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的情况,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形成了极大制约。因此,笔者认为,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造成已成为农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农业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入新阶段
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其自身的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表现出阶段性的变化:
第一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和占全社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都增加。一般出现在经济发展初期,此时非农产业发展水平非常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小于由于农村人口增加而增加的农村劳动力规模。
第二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下降,但总量仍然增加。一般发生在经济发展初期的末段和经济发展中期的开始阶段,此时工业化进程已开始起步,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转移规模扩大,从而导致农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基数仍然较大,人口自然增长所生成的劳动力依然多于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与第一阶段不同的是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增加的速度大大放缓。
第三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都减少。一般在经济发展中期的中段开始出现,与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相对应,农业劳动力以较大的规模和速度转移,从而引发了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的同时减少。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由绝对增加变为绝对减少的点称为“转向点”。“转向点”出现在第三阶段的工业化大规模推进的时候,“转向点”出现以前,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农业劳动力快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当“转向点”出现以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曲线显现为倒“U”形,即起初的速度微缓,继而加快,达到最大速度后又开始减缓。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以不可逆转之势大规模转移。1978—1999年,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18亿人,平均每年转移562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由0•22亿人增加到1•4亿人,平均每年增长9•3%,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由7•1%提高到29•8%,提高了22•7个百分点。在这期间,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经历了1984—1988年、1992—1996年的两个“期”和1989—1991年、1997年至今的两个“低潮期”。1984—1988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5566万人,平均每年转移1113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3•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8•8%迅速提高到21•5%,提高了12•7个百分点。1992—1996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4122万,平均每年824万,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7•9%,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0•7%又迅速提高到28•8%,提高了8•1个百分点。两个转移“”的十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近9700万,1978年以来80%以上的农业劳动力是在这十年实现的。
1989—1991年的第一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29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99万人,转移劳动力总量平均每年仅增长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出现了下降的局面,由21•5%下降到20•7%,下降0•8个百分点。1997年以来的第二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957万人,平均每年319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4%,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8•8%提高到29•8%,仅提高1个百分点。从我国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看,1992年,农业就业劳动力4•38亿人,比1991年同期减少0•07亿人,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绝对减少,“转向点”出现,然后连续多年下降,1997年以后,就业总量开始徘徊。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看,1992年开始加快,1993年达到最高峰,然后连续几年保持较高的转移速度,但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转移速度由1993年的最高峰2•8%,逐步下降到1996年的0•7%,1997年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出现微缓态势,1997年1•1%、1998年为0•6%、1999年降到了0•4%。
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阶段,转移速度放慢主要是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矛盾加剧,社会供求总量失衡,总供给不足,国家采取紧缩政策,压缩基建规模,控制乡镇企业贷款,关、停、并、转了一批经济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进入低潮,从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说,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农业劳动力快速转移过程中一个相对偶然的现象。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转向点”以后。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运行的总体特征已从过去的总供给小于总需求,转变为了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农业生产上了新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局面,大部分工业产品出现过剩,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出现徘徊,导致了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认为,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规律性的体现,说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已进入由速度微缓再到高速转移的新阶段。这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减缓,将对农民收入增长形成制约,使农民收入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速“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是关键。
三、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机遇与挑战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得以实现大规模转移,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农村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赋予了农民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农民有了自由支配自己劳动时间的权利,使农民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收入调整优化自己的劳动配置成为可能,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打下了基础;二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也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三是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崛起。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崛起,创造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强大的拉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得以实现。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进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些矛盾,将是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挑战与机遇。
(一)存在大量可转移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我国农产品供求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农产品的供应基本实现供需平衡,丰年有余。这不仅意味着长期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吃饭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打下了坚实基础,还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可以转移。在我国现有的4•7亿农村劳动力中,已实现转移的劳动力1•4亿,仍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达到3•3亿,据测算,至少还有1亿以上农业劳动力可以转移。
(二)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我国过去长期将城乡经济分割发展,人为地分割了劳动力要素市场,国家对就业的计划与管理只考虑了城市问题,对劳动力要素市场的组织与管理也只存在于城市,而对农村劳动力流动进行的严格限制,使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长期处于了停滞状态。而改革开放以来,在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已经实现转移的农业劳动力中,90%以上是靠自发转移实现的,亲友介绍、家庭成员带领、本村外出人员的示范、自行外出等外出方式各显其能。这种自发转移的模式所带来的“民工潮”问题、城市治安问题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这无疑是加大了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盲目进入城市,给城市带来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使城市重新筑起了农村劳动力进入的“门槛”,加大了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的难度,减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因此,建立有效的、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是“新阶段”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另一个机遇。
(三)“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进入“新阶段”,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已完成基本原始积累过程,再上新台阶将面临许多新的矛盾。第一,城乡工业发展“同构”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主要是乡镇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在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上与城市工业基本一致。在近年我国工业产品供需基本实现平衡的情况下,这种“同构”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也制约了农村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技术落后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是在我国工业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短缺经济造就技术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升级,面临的技术进步矛盾突出;第三,东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矛盾问题,中西部地区非农产业发展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大大落后于东部地区,这种不平衡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成本,不仅制约了东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形成了制约;第四,乡镇企业分散布局的矛盾。在乡镇企业快速推进的时期,“五个轮子一起转”造成了这种分散布局的局面,由于布局分散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削弱了乡镇企业在“新阶段”的竞争力,也不利于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这些矛盾的存在,使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相对不景气,限制了农村非农产业吸纳更多转移劳动力的能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解决“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将会进一步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吸纳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给农业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大的空间。
(四)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这一转移模式直接导致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滞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了20个百分点,而城市人口的比重只上升了不到12个百分点,两者间相差8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的状况。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模式造成的,在我国转移的劳动力中,接近50%的是在本乡(镇)内就业,2/3左右在本县内就业。农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农村第三产业没能随农村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而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延缓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同时,也使转移劳动力面临第二次转移的局面,即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这将极大地增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本。如果能够使农村城市化进程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同步,将会可以减少农村人口7500万人,按现有农村人口中劳动力的比例计算,可以多转移农业劳动力3800万人。
(五)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很大空间目前,全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平均为29•8%,其中东部地区为37•9%、中部地区为25•8%、西部地区为22•5%。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4个和7•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东部地区12•1和15•4个百分点。分省来看,“东部十省”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分别为:北京57•0%、天津51•9%、河北38•2%、辽宁31•5%、上海64•9%、江苏44•5%、浙江48•6%、福建35•8%、山东31•6%、广东42•5%,“西部开发十二省”分别为:内蒙15•4%、广西22•9%、重庆28•9%、四川28•0%、贵州17•4%、云南13•4%、9•0%、陕西23•9%、甘肃25•0%、青海16•9%、宁夏20•5%、新疆10•4%。东部非农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比西部最低的高出55•9个百分点,“西部开发十二省”中只有重庆、四川的非农化水平比较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省(区)差距巨大。如果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水平提高到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中部地区可以再增加转移劳动力600万人,西部地区可再增加转移劳动力900万人。因此,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将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四、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核心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
(一)完善劳动要素市场,使农业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
首先,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看,仅有农村产业结构的转换,而没有人口结构的转换,是不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我国的现代化。不仅如此,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所产生的特殊矛盾,还会成为我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障碍。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并清醒地认识和估计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其次,不能把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看作只是农民的事、农村的事,要把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当中,把城市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对我国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由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调度劳动力在市场中的合理流动。
(二)积极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第一,可以考虑农副产品加工业及部分城市工业的配套企业适当向农村扩散,城市工业向资金、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城乡工业发展“同构”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农副产品加工升值,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的增产不增收问题。第二,要加快东部地区农村工业的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东部地区利用已经形成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发展高技术产业,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从而在全国形成中西部农村、东部农村与城市工业产业结构“梯度递进”的合理布局。第三,推动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随着乡镇企业原始积累的基本完成,乡镇企业面临着发展升级,技术改造的重要性日益明显,然而,技术改造不等于就是一味追求资本密集型技术,而放弃劳动密集型技术。如果不重视劳动密集型技术,就等于放弃了乡镇企业在农村的劳动力资源的优势,也背离了乡镇企业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历史使命。第四,开创西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新局面。利用西部地区自然矿产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便宜、市场潜力大等优势,结合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发展与“西部开发”战略要求相适应的农村非农产业。
关键词: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
作者简介:侍晓雅(1979-),女,新疆昌吉人,昌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品牌。
中图分类号:F32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1.3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1-94-04
由于地理位置、历史发展、耕地限制等因素,喀什地区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效安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利于特区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地区社会政治的稳定。如何把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成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一、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及转移情况
(一)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
由于地理与自然环境的因素,喀什地区现有土地已经不能满足过多劳动力的生产需要,加之二、三产业的发展缓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效安置。据统计,截止2010年末喀什地区总人口为397.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7.6万人,农村人口300.34万人,贫困人口136万人,农村劳动力90.6万人,富余劳动力57.5万人。“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劳务输出正是喀什人求“变”的真实写照。针对这一情况喀什地委、行署切实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导产业,大力开拓劳务市场,不断优化外出就业结构布局,广开劳务就业渠道,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开阔了农民视野,为地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
表1 喀什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和劳务输出收入情况
(2003-2010)
近年来,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喀什地区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口。劳务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贫穷落后面貌的改变,更主要的是人们思想观念、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表1表明,从2003年至今,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转移人数、劳务创收收入、人均劳务输出收入、人均劳务输出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自2007年开始劳务创收在地区农民的收入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到2010年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创收比重超过了地区农民人均收入的1/4,劳务收入在农民的整个收入构成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劳务输出在减缓贫困方面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农民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喀什经济大发展之际,庞大的劳务输出大军必将成为喀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生力军。
二、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喀什地区的劳务输出已逐步成为喀什地区破解“三农”问题、加快小康社会进程的一项支柱产业。随着劳务输出的不断扩大,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低
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底,缺乏劳动技能,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以及一些陈规陋习的制约较深,思想观念以及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其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低。
据统计,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构成为,小学文化水平占43%,初中文化水平占49%,高中文化水平占7%,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占1%,表明该地区剩余劳动力仍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
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且不具备专业技能,使得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十分狭小,尤其是当地农村少数民族女青年因传统思想的禁锢很少到外地务工。
2.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率低。
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非农业生产部门的组织形式、科学技术水平、生产管理形式和经营方式,相应地要求较高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劳动力与之相匹配,文化素质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与之匹配,而只能与农村传统农业和传统手工业相适应。非农部门的企业对低素质劳动力的培训成本高,使企业对低素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需求呈下降趋势;文化素质低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学习能力低,掌握、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十分有限,进一步降低了转移率。
3.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岗位层次低。
调查发现,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从事服务业和小商贸,分别占55.72%和24.38%,散工、零工占13.93%。进城的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从事的是商业、餐饮业等劳动密集、体能消耗大的初级服务性行业,这与他们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技能培训密切相关。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工作以服务业为主,这是显著区别于汉族农民工的。根据职业技术进行分类,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从事非技术类工作,占74.63%,技术类工作仅占25.37%。可见,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从事的工作稳定性差,技术含量较低,这也反映了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力资本普遍较低的状况。
4.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收入低。
维吾尔族农民工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工作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与汉族农民工相比,维吾尔族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低,尤其是低收入水平群体所占比例过高。此外,维吾尔族农民工日均劳动时间10.5个小时,劳动时间明显长于城镇职工。而日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的维吾尔族农民工约占总体的4成,有16.66%的维吾尔族农民工日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日工作超过14小时的占4.44%。由于文化素质低,汉语语言不通,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维吾尔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各种权利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这与汉族农民工状况基本一致。调查中发现,有超过25%的维吾尔族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环境差或非常差,尤其是1.55%的维吾尔族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环境非常差。
5.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巩固率低。
近年来,喀什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逐年增长。通过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回流”情况也较为突出。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都未在务工地定居,劳动力转移主要是典型的“候鸟型”转移。缘于文化、习俗等因素及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使得外出务工的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率比较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的欠缺
培训的资源比较欠缺,培训的方法有待创新。目前开展农民转移培训主要还是依托教育系统现有的职业技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完全针对农民的培训基地较少。农民的素质普遍还较低,水平差异较大,这也给培训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随着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逐步提高。短期的、体力型劳动力会逐渐被长期的、具备一定技能和高附加值的劳动力所取代。面对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综合素质低、劳动力转移多属短期性、技术含量低等普遍问题,培训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培训经费短缺、硬件设施落后、师资力量缺乏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三)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自身因素
1.语言障碍。
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汉语交际能力较差,去外地打工会遇到汉语交际障碍,而目前技能培训的双语教育时间短,效果也不明显。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进入城市后往往因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使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民俗障碍。
少数民族劳动力、文化传统、生活习惯、语言等与转移地并不相同。为了克服这些障碍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在地域上一般呈点状分布,目前的空间组织形式主要依靠“三缘”关系形成固定的打工群体,来解决其打工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这就不可避免的制约着劳动力转移的地点和行业的选择。伊斯兰教有许多教规和与之联系的生活习俗,最核心的是清真饮食。政府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这方面已宣传多年,所以这些用工企业都很注意为新疆务工人员提供清真食堂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由新疆派出维族厨师,厨师的食宿和工资由企业支付。
3.思想束缚。
喀什地区农村人口中少数民族居多,少数民族农牧民占农牧民人口总数的92%以上,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不少人认为“外出务工挣钱丢面子”,宁愿呆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受穷,也不愿走出家门、外出务工挣钱。农村少数民族妇女更是被“妇女不出远门”、“女人的智慧抵不上男人的智慧”等陈规陋习所制约,加上农村乡村道路建设落后,生态环境恶劣闭塞,历史上形成了少数民族妇女基本不出门的旧习,宁愿在家闲着受穷,也不愿出来劳动致富。
(四)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场不健全。
目前,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主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转移、政府主导下的劳务经纪人组织转移、农民自主转移三大模式。政府主导下的劳务经纪人组织转移模式是现阶段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模式,但这一单一模式很难满足当地少数民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缺乏合理优化配置。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缺乏规范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多呈现出自发转移的无序状态,组织化程度非常低。他们通常是通过投亲靠友等自发方式,而不根据劳动力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而转移,也不依据劳动力资源的要素禀赋优势而转移。虽然,近年来政府也参与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但是转移的方式仍然是以自发转移为主,政府统一组织仍然占少数。由于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以及信息的匮乏,使得这种自发转移的方式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冲动性,而这种盲目性和冲动性使得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花费不必要的就业成本。
三、喀什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政府应加大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努力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清理和纠正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关规定和做法,不断完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保障措施。二是要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情况和转移情况,广泛培育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有组织、开放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转移的服务体系,以及面向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一条龙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三是要继续扶持引导农村劳务服务中介组织的发育,促使就业服务覆盖城乡,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今后劳动力输出的主要任务都将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完成,政府要给予宏观管理和引导,完善劳动法规、劳动市场法规及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保障。四是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务输出组织机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及时了解外地劳务需求信息,适时组织劳务输出,规范外出务工各项手续办理和证件发放工作,减少农民外出的盲目性,努力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五是要搞好与输入地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服务和管理,认真解决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剩余劳动者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学校建设。
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的劳务技术培训工作, 提高转移劳动力素质。全疆各级政府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积极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 组织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农广校、成人职业学校和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引导培训、技能培训和定向培训。通过各级各地的培训机构完成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技术和文化培训, 提高他们的文化修养和技术水平, 增强他们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从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水平, 促进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出农村。
2.加大对劳务输出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以进城务工为目标,围绕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实际需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技术、单个岗位需要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使农业富余劳动力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以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根据企业岗位技能需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使农业富余劳动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稳定就业能力。以提升职业资格为目标,围绕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农业富余劳动力获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提高技能水平。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和岗位技能的需要,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对招用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各类职业院校要积极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扩大学制教育招生规模,使新成长农业劳动力掌握职业技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协作,形成职业培训合力。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向乡镇延伸,围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实际需要和技能提升培训实际需求,主动承担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
(三)加强素质教育、普及汉语水平
1.不断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加强义务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
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多少和转移后的收入与文化程度的高低都存在着较高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加强农村教育,首先应加大科教投入力度。政府应减轻农村子女受教育的负担,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使所有的农村青年都能获得普遍受教育的机会,能够使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进而有助于其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其次,改革农村基础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剩余劳动力的实践能力,为农村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力。
2.加强双语教学,进行双语培训。
提倡学汉话。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汉语强化培训,尽量使语言不成为我们交流和沟通的障碍。大力开展就业常用汉语言培训。以提高就业语言交流能力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以村为单位,利用农村小学、党员电教室兴办夜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日常用语和就业岗位常用汉语培训,提高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汉语水平,提高就业语言交流能力。
(四)完善劳动力市场
1.加强、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
完善劳动力市场,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首先,建立多层次,多功能,多种形式的劳动力市场。比如初级劳动力市场、中级劳动力市场以及高级劳动力市场,让市场成为配置现存的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手段。但在此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应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同劳动力市场有机连成一体,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盲目流动,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的有序性。其次,应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法规和制度。
2.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
一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地政府不得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就业农民的承包地,要为那些在城里就业尚未稳定的农民工留下一块“活命田”,让他们进退有路,心中不慌。二是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建立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可通过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周活动,以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四是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使农民工能有尊严地工作,通过进城务工,获得幸福。
总之,解决好“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是全党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全民和全社会共同担负的责任,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将会得到不断解决。
参考文献:
[1] 蔡传柏.低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难转移的原因[J].致富时代,2011,(09).
[2] 申亚丽.关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思考[J].时代报告,2011,(08).
[3] 毕赛赛.基于二元经济理论浅析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1,(04).
[4]唐环. 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社会背景及转移方式[J]. 天府新论,2011,(05).
[5] 王艳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分析研究[J].林区教学,2011,(08).
[6] 王娟.浅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教育[J].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2011,(02).
[7] 林丽娟.浅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和就业问题[J].企业家天地,2011,(06).
[8] 刘琼、张可云.全球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J].中国市场,2011,(29).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制约因素
1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学理论
最早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研究的是阿瑟·刘易斯。20世纪50年代,他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分为以城市为主的现代工业部门和以农村为主的传统部门两部分,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要远远低于工业部门的。要实现农村的工业化和农业的现代化,就要由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达到城乡同一。首先就要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他认为,在那些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劳动力是如此丰裕,以致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为负的国家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在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很小,为零或负的情况下,农村出现劳动力剩余。如附图,横轴OL代表劳动力,纵轴OW代表工资,D代表的是劳动的边际产品。在保证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工业部门可以从农业部门吸收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当吸收劳动力至Ln时,农村中已无剩余劳动力,工业部门要再吸收,只有付出更高的工资。同时农村中由于剩余劳动力的转出,开始向机械化迈进,从而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最终实现农村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
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也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出了解释,他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决定因素是城乡经济结构差异以及转移者对转移成本和效益的权衡,其动力是城乡预期收入水平的差异和城市就业的概率。托达罗模式涵盖了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来源于转移者对比较收益与成本的合理经济考虑,这种考虑还包括心理因素;第二,预期的而非现实的城乡工资差异使人们作出移入城市的决策,这种预期的差异主要包括两个因素,工资水平和就业概率。而就业概率的大小又由城市失业率的高低和城市新创造就业机会的多少来决定;第三,农村劳动力获得城市工作机会的概率和城市的失业率成反比;第四,人口流动率超过城市工作机会的增长率,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合理的。在城乡预期工资差异很大的条件下,情况必然如此。
2长期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因素
(1)农业发展落后和农村劳动生产率不高。目前我国的农村尚处在规模家庭经营方式下,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水平不高,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技术水平的劳动力,长期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基本上是老弱妇幼者,这种低素质的农业劳动力难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同时也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
(2)乡镇企业吸收能力逐渐减弱。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城乡分割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初是向乡镇企业转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乡镇企业过于分散,地区布局不合理,乡镇企业的聚集效应减弱,导致就业容量减少。另外,乡镇企业由于资金增密,生产方式逐步转向内涵式生产,因而对简单农业劳动力的吸引力越来越少。
(3)城市吸收能力减弱,城镇化水平不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引起城市职工下岗数量增加,城里就业压力日益增加。同时,我国城镇化的水平比较低,也无法吸收过多的劳动力。从世界各国发展历史看,工业化、现代化进程都伴随大量人口转移,而在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差距水平很大。2001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37%,与同等GDP水平的国家比要低许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和发达国家的70%~80%。这都加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难度。
(4)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加大了农民向城镇迁移的成本,从而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现存的户籍制度,给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带来诸多的不便,比如他们无法取得同城镇市民同等的竞争能力和平等的待遇,没有相配套的医疗保障措施,子女上学受到歧视性规定等。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人为因素,比如长期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有些行业明文规定不招农民工,甚至有的城市要求农民工进城后需缴纳暂住费、管理费、岗前培训费等等,这些都加大了农民工进城的成本,使许多农民工对进城打工望而却步。
(5)农村劳动力自身文化素质低也制约了其向城市的转移。我国农村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0%,文盲半文盲占5.6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6.64%。在农业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只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这些劳动力因为无文化无知识无技术,导致无法从事高技能、高工资的工作,只能从事一些依靠体力的,甚至是无保障的工作。因此劳动者素质低已成为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又一个“瓶颈”。
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及对策思考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一个国家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的必由之路,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要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因此我国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1)要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实现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基础,政府应积极创造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观环境与政策,积极干预和支持为农民提供现代化经营所必须的各种产前产后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农用土地流转机制,还要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拓展农业内的就业空间。在农业现代化技术类型和路线的选择上,着重培育发展资源和劳动密集型农业为主,坚持走高就业低成本的农业现代化的技术路线,避免过早地走上资本替代劳力的道路。再次,要因地制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
(2)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仍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当前应调整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逐步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既能充分发挥乡镇企业优势,促进乡镇企业新一轮的增长,又能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重点,积极发展,从而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渠道。
(3)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者能够平等竞争、自由选择、自由流动。加快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保障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合法权益。完善省、市、县垂直的职业介绍组织机构,并与省际间、国际间的服务网络相联通,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以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机构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媒介作用;尽快建立有关城镇劳动供求信息的预测、预报体系;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服务,从而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盲目流动。
(4)加强农村教育和劳动力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受农民自身人力资本素质和适应力的制约。一般来说,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市场意识较强,能够通过多渠道收集社会信息,了解职业的岗位需求,自觉地接受各种职业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教育,具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而当前我国农民平均接受教育水平较低,这使得他们进城后无法参与高收入岗位的竞争。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方面出资,构建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普及农村儿童的义务教育,实行大规模的各种职业培训,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5)加快体制创新的步伐,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的制度性前提。尽快改造传统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实现户籍管理上的城乡统一,实行城乡一致的劳动用工制度;缩小农村劳动力和城市劳动力在用工成本上的差距,改革土地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代替目前土地和农业对兼业农民的保险机制等。只有在制度上废除造成我国城乡分离的基础,使农民真正获得国民待遇,才能从根本上为农民进城创造出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最终完成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6)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提供可靠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积极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
(7)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工商、劳动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进城入镇的优惠政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放活土地使用权。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不得在规定承担的有关税费外,向外出务工的农民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从源头上堵塞各种乱收费渠道,从根本上减轻进城镇务工农民的负担。
(8)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宣传,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心理和歧视行为。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仍然是弱势群体。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城乡对立”和在体制上存在的城乡分治的深刻影响,城乡居民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隔膜,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在心理上存在着认同歧视和情感歧视,并表现出相当矛盾的双重心态:一方面是接纳的心态,因为农民工是很好的廉价劳动力,可以分担城市居民不愿做,而城市居民又需要的那些累活、脏活和险活;另一方面是拒绝的心态,因为农民工加剧了城市就业市场的竞争,害怕他们抢夺了工作机会,也担心会影响市容和社会治安。这种双重心态实际上是只承认农民工的劳动,不承认农民工的权益,由此而又导致了一系列的歧视行为,如就业歧视、劳动报酬歧视、社会福利歧视、子女就业歧视、执法歧视及日常生活和交往歧视等等。社会对农民工存在的这些心理歧视和行为歧视,严重地阻碍了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宣传,通过事实教育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正确认识,在全社会逐步造就对农民工的尊重氛围,促进农民工向城市居民的转化。
参考文献
1熊启泉.民工荒的成因及现实意义[J].改革,2005(5)
2候风云.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估计及外流规模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导刊,2004(7)
3张佑林.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的拉力与推力因素[J].改革,2005(7)
4王爱民.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J].理论前沿,2004(2)
5杨莎莉,丁福云.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成因分析[J].农村经济,2004(6)
6许永兵,文春玲.农村内部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影响分析[J].农村经济导刊,2004(12)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非农收入;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就是从传统农业国家演变为现代工业国家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民获得转换身份自由、不断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出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不断缩小,工业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这便是经济学中广为认知的配第・克拉克法则。在此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业领域、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现象,也就是农民的非农化过程,即离开土地的农民能够实现充分的非农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天津的经济虽然得到了不断地发展,但农村居民收入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势头也不如城镇强劲。在面对资源、人口、环境等因素不断带来的压力时,使我们不仅要注重提高农业生产率,还要将目光投向非农产业。
一、天津人口分布与结构
截至2008年末,天津市共有户籍人口980.41万,其中非农业户籍人口597.81万人,农业户籍人口382.6万人。市内六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387.25万人,农业户籍人口1.73万人;滨海新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90.26万人,农业户籍人口21.41万人;环城四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50.25万人,农业户籍人口94.24万人;两区三县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62.62万人,农业户籍人口265.22万人。表1为天津市具体的按户口性质分的人口分布情况。(表1)可以发现,天津市的农业人口绝大部分集中于“两区三县”与“环城四区”。2008年“两区三县”农业人口265.22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9.32%;同年,非农人口与农业人口比例为1∶4.24;“环城四区”农业人口94.2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4.63%,非农人口与农业人口比例为1∶1.88。可见,这两部分地区是天津市缩小城乡人口比例工作的重点。
二、天津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2007年底,天津市乡村从业人员共185.36万人,其中从事传统农业的人口为77.05万,非农从业人员108.31万;到2008年末,乡村从业人员增至185.91万,农业从业人口降至76.31万人,比2007年约下降了1个百分点,非农从业人口增至109.60万,比2007年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表2反映的是2007~2008年天津市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组成变化情况。(表2)
从统计数字看,2007年与2008年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平均比例分别为58.43%和58.95%,天津近60%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2008年天津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较高的地区为塘沽区、东丽区和津南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82.83%、84.65%和80.26%;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一般的地区为西青区和北辰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75.70%和77.85%;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较低的地区为汉沽区、武清区、宝坻区和宁河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37.76%、49.72%、47.92%和43.30%。
三、天津农村居民收入变化与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并且在农民收入构成中,来源于非农就业收入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1979~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4.8%,分别比改革开放前30年平均增速高出10.5个百分点。1985年天津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仅为565元,到1995年达到了2,531元,2005年则增加到了7,202元,到2008年这一数字已经增至9,670元。
表3反映了2006~2008年天津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构成的变化情况。(表3)从表3可以发现,在近几年的天津农民收入组成中,传统的来自农业、畜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逐渐减小,而来自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行业的收入比例在不断增加。2006年农业、畜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20.5%,2007年这一比例下降至19.9%,到了2008年这一比例继续下降至18.7%。由此可以发现,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得收入的份额越来越大。2008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了54%,转移性、财产性纯收入占了7%,而家庭经营纯收入则占了39%。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已有近81.3%的收入来源于非农产业,农民非农收入由1985年的360.76元增加到2008年的7,761元。
四、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
1、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目前,天津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仍然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在农忙季节还是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天津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样具有明显的兼业性质。这种兼业性转移最终还是使农民滞留在农村,不但没有缓解对农村土地的承载负担,还不利于天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从而影响着农村居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
2、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天津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范围主要集中于与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来源地较近的地区,如天津各区县的工业园区、天津市区以及北京市和临近的河北省等地区。近年来,天津市大部分区县已形成了以乡镇工业园为骨干的经济发展体系,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部门就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已经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局限性。总体来讲,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城市服务部门(如家政、环卫以及餐饮业等)。由于专业技能的不足和企业用工制度不完善使得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上存在局限性。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多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纯体力劳动或者是高危险性的工作,而工作得到的报酬却并不高。
五、结论
本文分析了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研究发现,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大力推动非农产业的发展,不断创造出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机会,不断降低农业就业的比重和数量。同时,考虑到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水平不足这一社会现实,亟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农村青年的知识技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另外,为提高劳动者的健康及福祉,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安全作业制度等。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天勇.托达罗模型的缺陷及其相反的政策含义[J].经济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