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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3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

篇1

关键词:税收风险 监控管理 系统 效能

一、全面理解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

(一)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的内涵

现代系统论把系统定义为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效能或可以实现某种目标的有机整体。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是以促进纳税遵从,分析识别纳税遵从风险,降低征纳成本,防范和控制税收流失风险为目标,以系统管理科学、运筹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要管理方法的综合性、复合型的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坚持整体管理效能最优化,最大化,系统管理、统筹兼顾,优化组合,良性循环,以实现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管理整体效能的不断提升。

(二)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的主要特征和内容

1、主要特征

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由相对独立的管理要素系统组成。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中处于核心环节,承上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启下是税收风险的应对和控制,

2、主要内容

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是有各个管理要素的子系统组成的,主要包括:第一,分析研究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制定符合税源经济特点和规律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整体规划,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等。第二,税源环境调查,税收风险特征调查与研究、行业及业务类别细分与确认。第三,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构建及优化、样本选择、风险参数测定及优化等。第四,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税收风险程度测度,税收风险等级排序,税收风险分析报告形成及风险任务推送等。第五,税收风险应对控制的信息反馈,税收风险应对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优化与完善,完成阶段性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进入下一个循环系统。

二、提升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效能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1、借鉴国际经验,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税收收入能力研讨会”参会外方专家介绍,税收风险管理实践成功的国家一般都设置专门的税收遵从风险(简称税收风险)分析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工作。借鉴国际经济,利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力契机,在总局、省局和市局分层级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集中开展专业化的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等监控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分析,通过分析识别,把税收遵从风险类型进行分析识别和分类,开展税收遵从行为及风险特征规律的分析和量化研究,通过构建税收遵从风险评估测度模型,开发信息技术管理系统,提出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遵从的解决方案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发挥在税收风险管理指挥中心的战略作用。

2、明确管理职责体系,组建专业化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团队

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综合运用经济学、税收学、会计学、数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税收政策、计算机信息技术、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和管理技术,所以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应逐步建立由行业税收管理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专家及会计师、律师等各种专门人才组成的税收风险分析专业化团队,明确从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计算、样本选取、指标构建、参数设置、算法选择、模型构建、风险处理信息反馈、参数及模型修正等各要素管理职责,采用专门的风险分析监控的技术和方法,把税收风险管理的典型案例、数据模型、专业分析识别算法和技术等应用到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中,提高税收风险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和完善对专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的开发培训、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能级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和激励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化管理人才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信息管税的支撑力度,为有效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涉税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持

1、建立高效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进立法保障机制建设,为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第一,在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和利用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综合采集和利用,尤其是在税收风险指标的构建,风险监控量化模型的研究建立时,应以较真实的高质量涉税信息数据为基础,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税收管理人员实地巡查和风险监控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税源生产经营全过程,调查分析税源经济规律和税收风险的之间的关系特征与规律,获取叫真实的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涉税信息数据。第二,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土、统计部门及国地税之间的第三方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同时积极借鉴国际上税收管理先进国家在涉税信息报告法制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加快《税收征管法》的修改进程,通过税收征管立法,进一步拓宽纳税人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第三方信息如实报告的法律义务,即工商、银行、统计等部门及交易相关方等都要依法承担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交易信息的义务,加大税收立法在涉税信息数据共享、协税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有效突破和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的瓶颈,提高税务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为有效开展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2、以夯实人工业务管理为基础,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依托,促进业务和技术的有效融合,完善税收风险监控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系统

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建设应建立在税源风险调查等基础业务管理充分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尤其是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规划方案设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源风险特征调查,税收风险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优化、风险预警参数及权重标准的科学测定与调整,风险识别算法的优选,风险分析监控模型建立等关键性基础业务要经过专业的深入研究,反复检验、修正优化,形成科学完善的系统的业务管理方案,通过开展地区试点或通过小软件模拟运行,经过可靠性、标准化的检验和修正调整后,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搭建统一的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信息化技术平台,实现业务和技术高度融合,提升税收监控管理系统整体效能。

(三)改进和完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提高税收风险预警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中处于核心重要的地位,为税收风险应对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向,风险分析识别的科学准确,风险应对控制才有实效。

1、构建和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

结合各地区开发的税收风险特征库量化管理技术,进一步从税收经济、税收政策、管理效能等多角度分析研究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生产经营规律、税收政策、税收风险特征及风险易发环节、典型案例经验等因素综合构建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科学测算和确定税收风险阈值、预警参数标准、风险权重系数等,通过相关地区、行业的综合检验和校验,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及有关参数标准。

2、改进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方法,完善风险分析监控模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第一,在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基础上,甄选、采用科学的分析识别算法,结合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手段,按照从宏观到行业再到纳税人的层级关系分层次进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层层深入,深度挖掘,发现和识别真正的税收风险源、风险易发环节和关键的税收风险点。因此应建立至上而下逐级开展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程度测度排序、风险应对任务的推送,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反馈与绩效考评的税收风险分析运行管理机制;以总局、省局到市局开展不同层面的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重点是查找所属区域和行业税收风险;行业风险分析识别的重点是查找行业所属的风险纳税人;微观风险分析识别重点是查找纳税人涉税生产经营的税收风险易发环节及具体的税收风险点,根据风险指标的实际偏差等综合打分、积分,根据风险分值的高低确定纳税人的风险等级,并进行排序和预警提示,进一步提出税收风险应对控制的建议方案逐级推送到相应纳税服务、案头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实施差别化的税收风险应对处理。通过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并逐级反馈绩效,一方面监督考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及应对的绩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调整完善风险分析识别模型及有关参数标准,促进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效能进入螺旋式改进的良性循环运行系统。第二,结合现有涉税信息数据资源,研究适合于不同层面、不同规模和行业类别的风险分析识别算法及相关预警参数,总结特点规律后分类推广应用,提高税收风险监控的专业化水平;综合使用多种分析识别算法,如税收能力估算法和聚类分析法结合使用,反复训练和校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风险监控模型,经实践检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的整体效能。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建立 税收风险 分析识别 体系

税收风险管理包括科学实施风险管理目标规划、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提高税收遵从度,防范和降低税收流失风险。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在税收风险管理中处于重要的核心地位,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科学、准确,风险应对控制才有针对性和具有效率。

所谓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在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的基础上,构建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有效运用税收风险特征库技术,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识别算法及量化管理模型对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判断,寻找税收风险可能发生的区域、行业、纳税人、具体的税收风险发生环节和税收风险点的管理过程,为有效实施税收风险应对、控制提供决策依据和具体指向。

一、建立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层级体系

(一)建立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系统

1、建立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系统,主要分析研究国家或地区税收增长变动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规律。包括构建宏观税收风险分析指标,分析经济增长与相应的税收增长之间的协调一致关系,通过宏观实际的税收增长识别相应的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税收缺口,从宏观层面关注税收风险发生的主要区域、行业、纳税人群体及具体的风险事项等,为宏观税收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微观风险分析识别提供导向和指引。

2、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系统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第一,通过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判断税收遵从发展趋势,进一步分析税收收入的增长变动趋势,分析发现税收遵从变化的早期迹象、原因及变化趋势。如:增值税税收收入和GDP的比较分析,如果GDP增长速度比增值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更快,可能意味着税收遵从缺口在扩大,税收流失风险在增加;如果两者是同方向、同幅度变化趋势,则反映税收遵从发展趋势是良性互动的。第二,从宏观上对税收纳税能力和实际征收进行比较,测算征收率,分析识别征收率不足的地区及行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挖掘税收征管潜力,提高征收率,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如:在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产业链中,通过对所有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量和库存进行汇总,测算销售量,结合市场价格,与各成品油零售企业的销售额进行对比,可以识别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足额申报纳税,那些地区、那些纳税人没有足额申报纳税,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税收流失漏洞,防范税收流失风险。第三,建立税收制度和政策的风险分析识别系统,可以发现现有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会带来哪些税收流失的风险漏洞,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新的税收立法或规章制度的执行将会产生哪些政策性税收遵从风险等,那些需要进一步配套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哪些需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等。

(二)建立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系统

1、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处于宏观和微观两者之间的中观层面,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开展和实施。

2、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系统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发现的税收风险较大的行业,通过行业税负、税收贡献率、行业税收弹性系数等税收风险指标,进一步分析研究行业税收增长变动与行业经济发展之间的规律,寻找税收与经济之间缺口较大的风险企业,查找企业的具体税收风险源、风险点的分析识别过程,在税收风险识别体系中负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是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有机结合与过渡。

(三)建立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系统

1、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以纳税人为对象,以主要税种为研究内容,以反映税收经济关系规律为核心。

2、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在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基础上开展和实施。根据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找到的税收与经济之间缺口较大的风险企业,进一步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涉税风险的调查了解,构建微观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及数据挖掘等智能工具,推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与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收入进行对比,测算具体的税收申报差异,对纳税人税收遵从风险的进一步深入分析识别,查找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源、风险发生的环节及具体的税收风险点,进而总结和提炼微观税收风险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和提高纳税人的申报质量,提高税收遵从,降低税收流失风险。

二、建立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组织保障体系

(一)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

应该在总局、省局和市局分层级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集中开展专业化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发挥税收风险管理指挥中心的战略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税收收入能力研讨会”参会外方专家介绍,税收风险管理实践成功的国家一般都设置专门的遵从风险分析机构,实行集中统一分析,开展专业化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的纳税遵从估算项目(TCMP ,The 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 )和国民调查项目(NRP,National Research Program)等。

(二)明确管理职责体系,选聘专门的税收风险分析人才

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一个系统工程,综合应用经济学、税收学、会计学、数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税收经济模型、税收政策、信息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和技术,所以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应逐步建立由行业税收管理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专家、国际税收管理专家以及会计师、律师等各种专门人才组成的税收风险分析专业化团队,明确从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计算、样本选取、指标构建、参数设置、算法选择、模型构建、风险处理信息反馈、参数及模型修正等方面管理职责,采用专门的风险分析识别技术和方法,把典型案例、数据模型、专业分析识别算法和技术等应用到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中,开展专业化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和完善对专门税收风险分析岗位人员的开发培训、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能级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和激励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化税收风险分析人才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税收风险分析识别运行体系

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涉及不同管理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应该按照从宏观到行业再到微观纳税人的思路建立至上而下逐级开展、层层深入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发现和识别真正的税收风险源,风险易发地区、行业、纳税人及具体环节,找到关键的税收风险点,经风险测度评价、工作任务推送至相应的税收风险应对部门;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反馈及绩效考核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监控运行管理体系。

(一)自上而下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运行系统

1、总局、省局、市局风险分析监控机构开展不同层面的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重点是查找税收风险发生的区域和行业。

2、通过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查找所属行业的风险纳税人的具体数量、结构及分布状况。

3、通过微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查找风险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税收风险易发环节及具体的税收风险点,根据税收风险指标的实际偏差等综合打分、积分,根据风险分值的高低排序确定纳税人的风险等级,进而提出风险应对控制策略的建议方案逐级推送到风险评估、稽查等部门,指导实施差别化的税收风险应对处理、控制和排查。

(二)自下而上的逐级分析识别、应对处理、改进完善的运行系统

自下而上法逐级分析识别、应对处理、绩效考评 改进完善的运行体系

1、自下而上逐级分析识别运行系统,是基层风险应对部门的管理人员根据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分析识别后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逐级开展案头审核分析识别、应对处理、绩效反馈、改进完善等一系列管理过程。

2、基层风险应对管理人员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案头审核分析识别,根据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税收申报数据和税收专项调查、检查等数据以及其他政府、专业机构采集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等有关方法及有关参数,测算纳税人申报期一定生产经营条件下潜在纳税能力,进而推算纳税人的税收收入能力,再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收入与推算的税收收入对比,估算税收差异,采取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税务稽查等方式审核调查或检查,并进行相应税收差异调整及处罚的税收执法过程,促进纳税人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3、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并逐级反馈绩效,开展绩效考核;一方面监督考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及应对的绩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调整完善有关风险分析识别模型及有关参数,促进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质效进入螺旋式改进的良性循环运行系统。

参考文献:

[1]胡云松.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税务研究2006,(12):69-71

篇3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在保持市、县(市、区)两级国税局内部各部门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运行架构等方面机制,形成风险管理“一体化”体系,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一)确定总体运行架构。将“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推动”确定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以“集中分析、统一下达、分类应对、跟踪评价”闭环管理作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架构。构建“上级分析下达—基层应对反馈—上级再分析、有问题再下达—基层再应对再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二)建立分析应对机制。发挥市局数据、技术和人力等比较优势,以“专职+兼职”形式组建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加大专题风险分析力度,实施数据分层级、分部门、分环节的分析利用,持续提升数据分析利用的税收贡献率。同时,按照纳税人规模、风险等级,对跨县(市、区)中、小税源和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由市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对市级以下重点税源,由县(市、区)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建立“各有侧重、分级负责、分类应对”的两级税收风险应对机制。

(三)建立评查协作机制。针对会稽查能评估的专业人员较少的现状,建立评估、稽查集约机制,使评估与稽查形成人员共享、情况共享、结果共享的格局,不断提升评估稽查集约化程度。积极打造专业评估团队,形成以行业税源管理为基础、专业化分类管理办法为指导、评估模型为核心、主动应对为手段、团队作战为保障的纳税评估机制。

(四)建立控管互动机制。针对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或者薄弱环节,按环节、类别、部门、层级提出强化管理建议,通过风险管控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管理工作的不同强化要为风险管控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五)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以风险分析、应对纳税、调整账务处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评估约谈技巧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基层,组织开展风险管理能力培训,突出实务操作。市局开展行业涉税风险指标指南编辑与应用成果竟赛活动,激发干部业务学习活力,全年计划举办3期培训100余人,为每个县(市、区)局培养6至8名税收风险管理骨干人才,通过切实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基层税务干部风险应对能力。

(六)建立监督考评机制。抓源头,定期数据质量报告,及时清理垃圾数据、修正错误数据、补录完善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抓过程,以数据分析监控报告为抓手,通过上期、本期、预期三期数据综合比较,加强风险流程管控;抓结果,对风险推送任务统一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主管局长把关,对较大金额的评估案件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公开合议,从组织管理上加以规范。同时,将评估业绩、评估卷宗、评估案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能手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评估人员在全局范围内树立典型,作为评估榜样进行表彰奖励,试行纳税评估重大案件个案奖励办法。

二、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强化风险管理流程中的6大节点,筑牢税收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实施控管互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定风险规划。市局通过规划对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进程作出系统安排,进行指导、约束与规范,明确一年内集中开展的风险分析次数原则上不多于4次,并要求县(市、区)局开展分析的次数、时间等要与市局相吻合,自上而下实现了“一体化”。

(二)开展风险分析。充分发挥市局各成员部门的能动性和“大数据”优势,按部门职责确定税收风险分析指标和向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风险分析结果,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和风险指向的准确性。

(三)整合风险任务。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依据各部门确定的风险分析指标及分析结果,按“户”进行归集和下达风险任务,有效杜绝“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象。

(四)实施风险应对。对市局下达的税收风险任务,注重发挥县(市、区)局作用,由其组成专业团队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实施多税种、链条式、联动型风险应对。对情况复杂、应对难度大的风险任务,直接提升风险应对层级,最大限度消除无效应对行为。

(五)依法处置风险。风险应对人员在风险任务应对结束后,应分户提交风险应对报告,各成员部门共同审核,严把“质量关”。对已确认的涉税问题,交由主管国税机关依法处理。

(六)风控总结评价。市局对风险应对情况实施抽查复核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各成员部门反馈风险应对成效。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税收风险从事后解决处理向事前、事中预警防控转变。

三、加大信息管税力度,提升数据利用质效。

以信息手段为支撑,对不同税种的各管理环节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税收风险识别、应对,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一)全面应用已形成的综合风险分析指标、专题风险分析指标、评估模型,为推进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整合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和工商部门等多渠道获取的数据,有针对性地选定股权转让、滞留票、成品油抵扣、政府采购、两税比对、房产网签、医保刷卡、税务窗口与邮政代开发票等风险指标,集中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风险纳税人,统一下发风险任务及明细数据,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做到风险定位准确,应对高质有力。

(三)根据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级别,分别采取属地、交叉、差别、分级“四种方式”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项措施”进行风险应对。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掌握的税收风险信息和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发起专项风险任务进行风险应对。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促进管理要素融合。

大力促进业务、技术、人力、数据等税收管理要素的充分融合,各成员部门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减少管理上的不同步、不统筹、不共享现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协调难度,形成“要素有机统一、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各方协同推进”四位合一的税收风险综合管理体系。

(一)明晰职责划分。在纵向上各有侧重,市局侧重于发挥风险管理职能,在整合省局下达风险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风险任务,并集合优势力量对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应对;县(市、区)局侧重于发挥风险应对职能,调配骨干力量进行风险应对,及时反馈应对情况和结果。在横向上统分结合,将市局内部各成员部门划分为“组织协调、分析应对、支持保障”三大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功能系列,采取“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统分结合”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县(市、区)局也成立若干风险应对小组,专职负责税收风险应对。

(二)强化人力整合。面对人员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现实,各单位因地制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的风险分析、应对团队,凝聚管理合力,最大限度释放各级各类骨干人员的正能量。

(三)强化数据整合。全面整合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等内、外部各类涉税数据,定期与工商部门交换股权变更登记信息;搭建“科学合理、标准统一、数据完整、安全高效”的数据仓库,为风险分析应对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任务整合。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以质量换数量”理念,按照“量能配比、兼顾效率、质量优先”原则,科学合理下达风险任务数量。同时,为便于基层开展风险应对,按指标制定风险应对指南,明确应对靶向,提高精准程度。

五、突出重点行业、项目风险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风险管理任务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总局、省局规定的当年税收专项检查行业和项目,考虑本地重点税源结构特点,考虑征管难点、弱点、以票控税盲点,考虑系统纳税申报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异常突出项目等因素,做到有的放矢,扩大成果,堵漏增收。拟定下列行业和项目为全年重点。

(一)水泥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二)汽车经销商及其维修、装饰、装璜企业。

(三)食品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四)大卖场、超市及其场内租赁、承包等经营者。

篇4

一、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

1.债权债务关系的相似性。德国学者阿尔巴特·翰瑟尔(又译为海扎尔)在1919年德国税法通则制定后提出,主张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依据税收法律之规定,而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公法上债权债务关系[6]。其实,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与一般债权的顺序问题,也就说明该法承认税收是一种债权。税收作为“法定之债”,征纳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有依法征税的权力,负有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强调对纳税人服务意识[6];纳税人作为债务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若其不按时履行义务,需向国家等债权人支付滞纳金,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会带来国家税收流失的风险。这实质上同商业银行和贷款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此外,同商业银行要求贷款客户提供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一样,事实上税务机关也可以依法要求纳税人为应纳税收设定债权担保,只不过应用不如银行普遍而已。

2.信息不对称和信用基础的相似性。不管是税收流失风险还是贷款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征纳或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客户/交易对手或纳税主体作为信息优势方,可能采取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害债权方的行为,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债权方需要尽可能地收集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在谈判和交易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产生信息获取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交易成本。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加强客户识别和贷后管理;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管税”;同时,要充分利用征信等社会信用环境,增加纳税人或客户的失信成本。

3.纳税遵从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的相似性。银行信用风险和纳税遵从风险都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足额纳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称违约风险。税收风险与银行风险类似,理论上也可以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应税规模敞口(或违约时风险暴露EAD)、时间期限(M)等维度来量化。比如违约概率(PD)可由纳税人或客户的静态特征指标、动态财务税收指标、历史信用行为记录等要素进一步加以度量和预测。违约损失率(LGD)指一旦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特定债权的抵押、担保措施的有效性、清偿优先性、金融账户信息的可获得性和有效性、与执法环境、清收费用和债权保全的回收能力有关。对于银行贷款违约时风险暴露(EAD)包括贷款本金余额和应收利息,较为容易确定;而应税规模敞口仅指应缴税额,除了税率比较确定外,税源相当于贷款本金,事先税务机关并不知道,只能根据纳税人销售、资产、利润、水电消耗、行业统计信息、历史月交税金等间接预测,加之复杂的税前扣除事项和减免优惠税收事项,使得税源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与银行风险管理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4.税收执法风险和银行操作风险的相似性。从风险成因来看,税收执法风险与银行操作风险类似,都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风险来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比如人员风险包括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渎职侵权或不作为;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虚收、预收、滥收、混税种、混入库级次、空转、引税、卖税、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等,与有税不收现象共存[7];培训不足等等。流程和程序风险体现在登记、征收、结算、稽查等环节越位缺位、控制不足或控制过度。外部事件和环境影响包括地方政府干扰、外部欺诈等;税收法律不完善、级次差、权威性不够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随着税务系统大集中、电子税务业务的发展而带来的IT风险。

5.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相似性。我国税收管理和银行经营管理的风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1979年“拨改贷”[8]和1983年国营企业“利改税”[9,10]的启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而逐渐显现的;之前计划经济时期本质上是排斥风险的,是一种确定性经济,基本不存在风险管理问题。

随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设立3家政策性银行而开始银行商业化转型和分税制改革,2003年开始的国有银行上市和新一轮税制改革,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差异化,客户(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税源管理(或金融服务)范围日益扩大,新的金融产品或税种税制结构调整不断出现,业务日益全球化,信息科技的广泛运用,信用环境和法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干扰等,使得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成为商业银行和税务机关共同的内在要求。

另外,在个人业务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脱媒,零售业务和中小企业信贷等银行业务占比逐渐增大,很多银行开始了向零售银行的转型;针对零售业务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等零售风险管理工具获得大量应用,并获得良好应用效果。对于税收业务,以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是世界税制变迁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一般都高达40%以上)。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税收收入的7%,因此,从长远看,如何借鉴商业银行零售评分卡风险管理经验,切实解决“人少户多”、有限的征管资源与纳税人(尤其是个人、个体户、中小企业等)数量不断增加、税源税基不断扩大这一日益突出的矛盾,对加强税收征管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

6.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目标的相似性。理念转变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先导。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政府重塑运动,逐渐将现在的税务机关改造成同商业银行等企业类似,是以纳税人(客户)为中心、以企业家精神改造后的企业型政府。同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进行风险资本配置,进而确定市场所在、确定目标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类似,税收风险管理对纳税人(客户)分类管理,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测,确定目标纳税人,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到风险高、税款流失可能性较大的地方,以最大限度提高税收遵从。

二、对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启示

基于以上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比较分析,借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成果和经验,对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以下启示。

1.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作为保障。目前,我国税务系统纳税评估部门、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的相关部门正在行使部分风险管理职能;而稽查、专业评估则往往是对风险转化为事实的事后管理。2009年国税总局下发了成立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预示着全国征管状况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税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已初具雏形。组织结构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影响不可低估,为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运行顺畅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须基于风险管理流程建构的需要,建立跨组织单元的工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充分发挥各种信息情报的效用,及时整合组织战略目标,而非单纯为了追求本部门目标的实现,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决策机制。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都设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并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全行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的制定、风险计量工具的提供、分析风险所在区域和部位,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有些领先银行设有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部下设有专职的组合风险管理部门、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二级部门、或者操作风险管理二级部门;国际领先银行则设有负责全行风险压力测试的部门专职处室。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设立专业的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可设立税收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等专职的风险管理处室或二级部;同时,适应税务数据和业务应用大集中发展趋势,风险管理职能适度上收和人员适度集中,资源配置要强调人员专业化和机构扁平化,提高总局、省市局风险管理分析研究和政策制定能力和水平,基层税务更多是事务性处理和标准化风险应对。税收风险管理可从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经验中获得以下启示:一是所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要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否独立将影响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以有效的内部控制框架为基础,覆盖所有的人员、部门、分支机构、业务线路及全部流程,建立立体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强调税收征管等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实现风险关口前移,承担着风险控制的首要和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而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评估和监督、再监督、再评价和责任追究。三是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是全员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组织的有效与否既取决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每一个节点的正常运作,又取决于风险管理部门与征管等各业务部门间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四是纵向上建立风险、审计的垂直管理体系,形成从税收风险管理负责人到省级、直到基层风险经理的一条纵向垂直的、清晰明确的报告路线,风险分析结果及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风险管理负责人直接向总局党委和局长汇报。五是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风险计量工具的创新、开发和推广运用,使风险计量模型建模、监测和模型验证,税收风险分析管理工作专业化、日常化、动态化,注重风险管理经验积累和趋势研究,注重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指标,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六是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类风险的统一管理,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的集中统一制定,各级税务机关执行风险政策的标准化和一致性;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重要复杂事项逐步上收以提高省市局的实体运作能力。七是根据纳税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IT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别设置专业处室支持全面风险管理,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2.高度重视量化管理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支撑地位。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有力支撑。只有掌握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才能把握风险变化的本质和规律,从而更加有效地管理风险。实际上,风险量化方法的采用并不是否定传统信用分析的方法,行业分析、财务分析、企业管理水平分析、生产销售、用电情况、发票使用、抵押担保分析仍然是包括纳税人纳税风险分析在内的各种信用分析的基石。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拥有专职的信用、市场、操作、利率风险计量团队,进行风险计量模型开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类型研发各类差别化、针对性强的评级评分模型,比如,针对一般公司、事业法人、集团客户、房地产、金融机构、项目融资、小企业研制不同的PD评级模型,针对零售客户,研制个贷、信用卡等不同产品的申请评分卡、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等不同的统计计量模型;并负责模型使用效果的动态监测、模型验证和跟踪升级,使得计量模型具有良好的模型稳定性和风险识别效果,实现客户的细分和精细化管理。比如我国某国有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评分卡、信用卡申请评分和行为评分卡模型整合了房贷申请审批政策、信用卡申请审批政策、额度调整申请政策和相应的业务流程,实现了模型、政策、流程三者的有机统一,自动审批率保持在40%~50%之间,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了房贷审批、信用卡审批和额度调整由主要依靠分散的专家经验判断的管理模式向以统计模型为基础的系统自动决策转变。

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建立专职的税收风险计量分析团队,负责税收风险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提炼预警分析、风险计量模型建模、模型日常监测、验证和升级、以及模型的推广运用,探究税收风险规律,有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不同税种、不同纳税人规模、行业区域,设置不同的风险管理团队,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相应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开发,制定差别化的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制度、计量工具和流程,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优化配置相应的征管资源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

3.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实现税收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业务流程系统之外建立一套独立的风险管理系统,而是将对公客户评级、零售评分引擎、风险分类、押品估值等风险计量成果,同政策制度、规则一起,融入银行授信业务流程系统;后台数据仓库决策支持类系统风险计量分析的结果,每日反馈至前台业务流程系统,支持授信审批、限额管理、边际经济资本、产品定价等前台业务的发展,实现前后台互动。同时,建立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的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平行作业机制,风险经理参与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有效衔接,依托信息技术提升风险管控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了业务流程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了风险计量与业务应用的无缝结合。

与此类似,金税三期税收征管核心系统,除了在税收决策支持系统中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同样需要把主要由各级管理层使用的监控决策系统与主要由一线税务机关使用的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需要将税收风险分析结果、税收风险监测识别、模型计量技术融入到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涉税审批、申报征收管理、税源税基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各个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11],工作方式“由自选动作变成了规定动作”,确保正确执法,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化运作、标准化管理和集约化运作,实行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和控制,建立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建立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税收风险控管体系,同时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和征管业务流程效率。

4.借鉴银行贷后管理经验,实现税收征管智能化风险预警及催收管理。“人少户多”是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挑战。比如,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笔数多、单笔金额小的特点决定了在贷后管理中应用技术手段的重要性。国内外领先银行并不停留在仅仅关注事实违约贷款的欠款催收、不良贷款重组等资产保全工作上,更重要的是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模型等细分客户的计量工具,预测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和趋势,针对不同客户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预警策略与预处置流程,在较低的成本开支下保持良好的回收水平,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

借鉴商业银行基于行为评分、催收评分实现高效便捷的风险预警和催收管理的贷后管理经验[12],基于纳税人基本特征信息、纳税行为记录信息等海量涉税信息,尝试如Logistic回归、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多种不同的建模技术,构建和应用纳税行为评分卡、催收评分卡模型,在税收征管流程中高效评分,及时将评分预测出的高风险纳税户列为风险应对重点,尽早发现高风险纳税户,预先采取控制措施,并统一催收策略标准,推动税务员工行为标准化。对于由于遗忘、对新税收政策认识不足而导致的无意不遵从,仅需提醒其纳税即可;而有些欠税风险较高纳税户,需要采取密集的警示型电话催收以及短信、函件、面谈等沟通手段;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实施风险应对。实现纳税风险预警和催收的自动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催收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因为不打扰优质纳税户,也相应地提高了纳税户的满意度。

5.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水平。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一样,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基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业务流程、人事安排和会计系统,并强化法规执行控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内部失误和违规操作,从而防范执法风险。

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控制,第一,税收征管系统可直接通过流程控制、岗位权限设置等进行风险控制,实现岗位不相容管理,以权力制衡为前提,以明晰岗责和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痕迹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关键风险点控制为保障,发挥系统的“刚性”作用,机控和人控相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控机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每一个岗位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最大程度地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整体联动和有效制衡,实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第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可考虑借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经验,实施内部控制与自评估、KRI关键风险指标、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等四大工具。其中,风险控制与自评估工具从人员、岗位、环节、流程出发,可做到风险的系统梳理和主动识别,估算各风险点潜在风险损失状况,将风险自评估嵌入到业务部门的日常风险管理流程中。关键风险指标监控工具实现对整个组织各类关键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控制系统,对主要业务的风险点进行识别、预警和监测,以便及时风险应对。对税收登记征收、减免缓抵退税审批、稽查、违章处罚等关键风险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控检查。案件及损失数据分析工具实现案件及损失数据的流程化收集及与税收会计数据比对验证,进行税收流失损失数据分析,加强案例分析,发现潜在执法风险规律和特征。第三,加强现场和非现场审计、纪检监察等建设,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第四,通过加强业务持续性管理,提升税务大集中后的IT运营风险等小概率“尾部风险”事件管理能力。

6.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数据基础。风险计量和量化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的核心。而几乎所有的风险计量模型都是依赖统计模型,以大量数据为基础。数据和事实是建立风险计量体系的基础和生命线,数据质量不高,不可能建立准确的模型。给予充分的数据准备,才能基于各类合适的建模技术构造成功的税收风险计量模型,提高建模效率,控制模型风险,提升模型开发和验证的整体水平;模型构建完成之前,需要对其可靠性进行检验,确保模型的稳健性和适应性,确保其能够准确预测未来的税收风险,为税收风险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和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新资本协议实施对国内银行风险计量所依赖的数据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银行为测量违约概率至少要拥有5年历史数据,测量违约损失率要求银行至少拥有7年的内部历史数据。对于税收风险管理而言,涉税数据采集、以及历史数据积累和数据质量,同样是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重大挑战。金税三期工程,按照“信息管税”思路,将建立一体化的风险控管信息平台,完善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强与外部其他政府部门、尤其是银行等金融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涉税数据的整合和集中,为税收风险管理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涉税数据质量,一是倡导以数据指导业务的管理文化和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工作方法,形成以数据为基础的决策、考核和管理机制;明确数据的所有者关系,健全数据质量监测、追踪、定位、改进、控制流程,以关键应用为导向、以数据质量检核报告为依据,加强数据质量监测,将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数据质量控制文化的培育。二是加强税收数据仓库建设,按照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不同维度实现对各类涉税数据的整合,有助于促进纳税户信息的统一视图服务,推进账务、案件、纪检审计等不同损失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实现各类涉税历史数据的积累。三是配套部署元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检核平台,加强企业级元数据建设,支持数据的血缘和影响性分析;实现数据质量的监测、评估和报告,坚持“数据质量从源头抓起”,推动数据质量的持续提升。四是加强涉税数据标准化管理,统一信息编码标准、纳税户/机构/税种等主数据标准的定义和规范。五是拓宽外部信息交换渠道,尤其要加强与银行部门互联,实现纳税户收入监控;加强国地税之间、以及与工商、海关、技术监督、金融、经贸、统计、发改委、工信部、质检、股票交易所、证监会、公安车管、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环境保护、审计、科技管理、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水电煤气公共设施供应、征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方位税源监控。

7.引入压力测试方法和理论,提升宏观税收风险管理水平。随着2009年美联储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对美国19家最大商业银行组织的名为“监管资本评估计划(SCAP)”的压力测试工作的实施,目前,压力测试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而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尤其在金融业开始广泛运用[13]。正常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制不变、税源税基既定条件下的纳税遵从风险,目标是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和正确执法。当前,我国广为采用的基于税收宏观经济计量模型、税收投入产出模型、税收一般可计算均衡(CGE)模型等进行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就是以经济发展趋势正常为前提,而未考虑经济周期变化或各种极端情况的发生情况,或者至少考虑不足。

篇5

一、强化责任,加强国税局岗位风险有效控制

(一)成立机构,提供风险控制组织保障

为适应岗位风险全过程、动态化、常态化、预案化的控制要求,成立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XX县国家税务局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分别由县局领导兼任组长和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征管科为工作牵头科室,全面负责对岗位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统筹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集体研究全局性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工作部署。

“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局长担任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各科室分局分别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员担任小组成员。为保证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根据岗位调整的需要,我局于初分别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二)整章建制,规范风险控制管理程序

为加强税源管理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深化防范岗位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市局《关于深化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和《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管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2014年,我局制定了《XX县国家税务局查考问一体化风险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严格确定了“收集风险信息—网上布控督办—岗位人员自查—季度复审复查—风险通报—严格考核问责”的工作程序。《办法》主要通过“组织领导”、“控制方法和程序”、“防范结果的运用”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形式、考核范围、考核标准及程序、考核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同时,县局成立岗位风险复审复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局相关人员组成,按季对各单位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并形成书面《岗位风险控制复审复查报告》,向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二、标本兼治,构筑风险防范控制堤坝,做实事先准备

(一)营造氛围,增强全员风险管理的意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近年来,我局为了加强风险防范,密切结合国税系统实际情况,从人员意识、案例宣讲、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方面着手,加强风险教育,有效提升全员风险防范、管理和控制意识。

1、深入浅出,多形式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活动

坚持每年年初邀请县纪检部门的廉政教育培训专家,在全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职务风险”主题专题讲座;多次举办风险警示活动,2015年,我局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到XX县看守所参观,听取犯人现身说法,用实际案例触动干部职工心灵;通过“夜校”形式观看了“警示录”和“警示录”。另外,广泛发动全体人员,通过专题展座谈会、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兴起全员识风险、全员避风险的良好风气。

2、普及常识,组织编写《岗位风险防控手册》

我局组织专业人员,结合系统实际,认真编写了《岗位风险防控手册》一书。此手册主要分为“税务机关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部分内容。在“税务机关风险”篇中,主要围绕历年来发生在系统内部的违法案件,详细地阐述了“”、“渎职罪”等犯罪种类,对犯罪成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逐一提出了防范对策。在“企业风险”篇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从企业的角度明确了风险所在,对今后风险管理与控制起到了一定的指导意义。

3、征集素材,建立廉政教育基地

突出风险管理宣教的直观性、形象性和警示性,创新教育载体。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格言和系统内渎职犯罪案例征集活动,在各个基层单位征集格言条,案例个。共制作格言警示12条,案例展板14个,全部放置和装饰于教育基地,供本系统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观。2015年6月,我县孝直分局廉政教育基地被县纪委评为全县廉政教育示范点。我局组织全员分5批次到进行了参观学习,有效提升了同志们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全员查找,大力开展风险点梳查活动

风险点查找是认识岗位风险的第一步,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了全员岗位风险自查活动,先后梳理岗位123个,查找风险点217个,通过多种多样的风险点查找,使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透视环节,通过案例查找。针对以前年度风险点查找上存在的不够准确、不够到位的情况,将引起岗位风险的一些税务案例和典型进行解剖,逐一列出案件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防范措施,作为全员风险查找教材。同时,制作风险查找模板,分环节、分节点,按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所涉规章制度等标准,提出风险查找基本需求,指导全员查找岗位风险点。

二是反省重点,横向结合查找。在个人自查定位自身风险基础上,业务相关岗位和部门之间互查共同风险点。如税务登记设立执法项目,既涉及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岗,也涉及税源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岗,两个部门的两个岗位共同查找在录入信息、资料审核以及实地核实等环节的各个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岗位。

三是集中初审,纵向反馈查找。全局按业务流程汇总评查岗位风险,组织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包括12个单位和146个岗位在内的《岗位职责说明书》集中初审,按照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环节的节点分布,整理汇总同岗不同风险点,梳理不同岗位共同风险点,逐一确定各岗位的风险点,提出评价意见。将评价意见反馈各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对照检查后再反馈修改意见。

(三)甄别信息,提升风险识别分析层次

1、千方百计,完善风险识别。由于风险往往处于潜在和深层状态,掌握正确的风险识别方法非常重要。为此,我局完善了三种风险识别方法:一是附表分析识别法,利用增值税申报附表监控税负率、利润率、冲减收入、存货奇大,货币资金、应收应付等异常风险点;二是物流偏差识别法,结合实地巡查,掌握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占比和主要原料的投入产出比,测算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于申报销售情况的差异,查找风险点;三是外部信息比对识别法,通过外部信息比对系统、投资部门、社会传言等信息,梳理有价值的风险点。

2、利用微机,全方位做好涉税分析。充分调动信息化手段,从海量的数据中,挖掘出风险点。一是开展信息采集,我局采集了636户企业的生产要素信息1280条、申报信息7632条、附表信息2544条、发票信息11448条,建立了县级数据仓库;二是确定风险分析项目,结合数据分析指标确定了税负率、成本利润里、物流偏差、电费与收入弹性、存货异常等18类风险指标;三是建立风险输出模型,将风险分析的内容、指标、方法固化,借助数据库的命令,并按月输出。四是将“疑点信息库”作为发现疑点和风险的渠道之一。疑点信息库是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子模块,是税收执法督察决策支持平台的前期项目。疑点信息库的推行对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规范税收执法具有重要意义。疑点项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多方面业务的13个疑点项。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疑点信息库防范风险的治本功能。

三、由内及外,风险防控全面覆盖,落实事中内容

(一)强化布控巡查,风险防控全面覆盖

风险布控,是国税局岗位风险控制中的最为重要的良策之一。为此,我们从税收征收管理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税务机关监控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入手,进行企业风险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内容分行业特点、信用等级、纳税遵从度等进行税收风险点梳理。在两个试点企业中,共采集信息5类71条,确定风险点3大类8个。

1、全面采集风险信息,及时组织布控

布控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完成以下“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本单位的预警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等,筛选发现的问题指标,和日管、税收执法督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科学的分析,设计出合理的风险布控点;二是结合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信息,建立起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配合机制,集中收集风险信息以及反馈建议;三是结合风险信息的情况,提升布控人员的风险意识,并对现场布控人员的布控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提升风险识别以及布控的针对性;四是结合本单位的布控一体化应用平台,即“岗位风险控制模块”的流程控制,积极开展县局、分局“两级风险布控”,实现上下联动、联防联控。2014年以来,我局累计在一体化应用平台发起县局层面的风险布控26条,分局层面的风险布控5条,内容涉及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发票管理、公文处理等多个岗位,涉及工作人员275人次。

2、认真解除风险布控,确保布控质量

对于本单位来说,确保布控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对于处在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说,结合所收到的布控通知里确定的时间、内容、范围以及布控解除的工作标准后的第一时间就开展调查,贯彻落实布控的反馈工作。其次,发起布控的工作人员结合自己的监督职责,对下属所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要求反馈的信息要有实际的数据,不能够因为一句话或者是表面现象就下定论。再次,相关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责任,致力于强化对布控工作的巡查及其质量的审核,确保所制定的每一项布控措施都能够落到实处,促进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回头看,坚持按季度开展复审复查

深入落实“查考问”管理办法,我局岗位风险复审复查小组坚持于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对稽查局和5个管理分局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复审复查。复审复查的内容主要为上季度岗位风险布控内容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疑点信息,通过复审复查,有效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避免了乱作为和不作为。今年,我局税收执法正确率始终保持100%。

4、开展税收风险疑点信息库的核实工作

——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接市局文件通知后,局领导对疑点库上线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疑点库上线运行和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措施,全力推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疑点信息库上线运行的背景、意义、要求,参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信息库V2.0版用户手册及初始化设置说明等资料,设置调查人员的权限角色,并在模拟环境实施基本操作演练。

——研究疑点,扎实做好税收疑点信息库调查核实工作。根据我局接收的11类指标,逐个研究疑点项设计说明,充分做好案头分析,确保疑点库信息核实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015年,我局共承接市局下发的两次疑点库核实任务,共涉及11个问题的651条记录,经过核实,共发现存在问题记录512条,占总问题总数的78.65%,问题都已及时处理。开展了外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确定了两户企业为试点企业,从风险采集、风险点评估、出具管理建议书三个具体管理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外部风险控管制度建设,力求管理制度化、长效化。

(二)开展风险点评估,分类制定措施

召开专题会议,从税款流失、法律责任、管理责任等方面对试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并告知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风险评估等级,制定分类管理措施,对于低风险点,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提醒企业整改。对中等风险点企业,采取督导自查和特别纳税调整的方式。对高风险点企业,采取纳税评估的方式,处理税收风险。

(三)出具风险管理建议书,提升控管实效

根据风险点等级及时对试点进行布控巡查,做好风险反馈和管理建议。重点针对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阐述企业存在的风险,出具了《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书》,指导企业内部形成规范的涉税机制,从而达到让纳税人重视涉税风险和防范税款流失的双重目的。同时,及时向县局管理科室上报《税收征管服务建议书》,提升控管实效。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外部风险制度控管,两家试点企业共补缴税款171万元。

四、强化事后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奖罚分明,强化内部考核

我局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列入县局季度和年度专项考核,根据季度复审复查情况,按季度组织开展讲评,编发《情况通报》,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创新管理,落实考核指标措施得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加分奖励;反之,给予责任追究,考核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相应追究分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2015年以来,我局已开展复审复查4次,编发岗位风险管理通报4期,考核扣43.8分,扣发奖金6280元,责任追究28人次。

篇6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构改革,推行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委托社会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分类原则。科学地对管理对象、管理内容进行分类,准确划分税源和职责分工,把分级分类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按照风险管理识别排序、处理应对的主线,合理配置征、管、评、查事权,明晰工作职责,提升风险管理效能。

3、制约协同原则。按照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和相互制约的要求,在实施征、管、查三分离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分工,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税源,以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和执法风险。

4、平稳创新原则。充分考虑当前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要求,立足于务实、创新、高效,确定行之有效、积极稳妥的改革方案,实现创新基础上的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及业务推进

为了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小组。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技处。负责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省局、市局、基层单位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负责岗位职责流程的制定、管户调整,并对应修改、迁移大集中系统相关数据;负责对各个工作阶段、推进过程的协调、指导和检查。

主任:

成员:、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小组:

1、机构人事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事调整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人员调整到位。

2、业务推进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进行管户调整、大集中系统数据修改,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业务交接到位。

各辖市(区)局成立相应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建立集中统一的征收服务体系

随着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的完善及社会化办税能力的提高,统筹考虑纳税人区域分布现状和税务机关现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务的征收服务体系。

(二)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为适应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需求,以及税务机关的差异化管理需要,税源管理机构设置以纳税人规模加行业的专业化分类为主,属地分类为辅,建立专业化和属地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机制。

(三)实施风险管理,构建与风险管理流程节点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为满足风险管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监控评价”的流程节点需要,设立市、县两级风险评估专业机构,以指导各税源管理机构的税源监控。

(四)推进机关实体化,建立与扁平化要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机关职能体系

按照机构设置扁平化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机关实体化进程,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实施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

此外,对稽查局的内设机构设置,认真贯彻《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严格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一)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市局机关设立数据管理处承担专业风险评估职能;成立一个征收税务分局、四个税源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分别承担征收服务、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职能。其中征收税务分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税源管理分局分别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和涉外税务分局编制。

税源管理分局内部统一设置一个综合业务科、一个纳税评估科和若干个税源管理科,分别承担行政业务、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职能,其中综合业务科在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职能实体化”的同时,淡化其业务管理职能,业务处室直接面向税源管理科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分配;税源管理科依“按户设科”原则设置科室,依“按事定岗”原则配置岗职,依“按岗到人”原则调整人员。(附图一)

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职能配置、岗位设置由市局征管科技处明确,人事调整方案由市局人事处制订。

1、数据管理处

具体职能:负责牵头制定涉税数据管理办法;负责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负责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

数据管理处同时承担风险评估实体职能: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缴管理(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承担纳税人申请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的受理和当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和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制度业务科、办税服务科、宣传咨询科和维权服务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制订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制度业务科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调研和纳税人需求调查;负责制订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规范;负责业务指导、督查及考核;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办税服务科负责办税服务厅(点)纳税人各类涉税业务的受理、办理及涉税资料归档管理;负责网上办税厅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负责发票、票证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环节中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点)日常管理。宣传咨询科负责组织实现面向纳税人的日常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负责编印各种税法宣传资料;负责外网信息、栏目维护;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短信平台、12366在线咨询等平台管理。维权服务科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和处理;负责制订“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督查、指导各“纳税人之家”开展活动。负责组织纳税人(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3、第二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内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外的,且年纳税额小于1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个体)、税源管理六科(个体)共八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个体之外京口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京口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三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纯营业税户,税源管理四科负责润州区范围内增值税户、增值税营业税混合户,税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别负责分局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个体及零散税收。

4、第三税务分局(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五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委托代征单位(新区)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源管理二科负责丁卯街道办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科源管理三科负责大港街道办和丁岗、大路、姚桥范围内除一科外的所有纳税人。

5、第四税务分局(重点税源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①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②金融保险企业,③除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之外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分局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三个科室。

6、涉外税务分局(行业管理分局,正科级建制)

管理对象: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

具体职能:承担所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等工作;承担契税的税种监控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四个科室。其中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项目管理,税源管理二科负责建筑安装业企业及其项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处级建制)

管理对象:市区所有纳税人

具体职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除局长室外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审理科、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五个科室。

内设职能:综合管理科负责稽查局的行政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拟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拟定内部有关工作制度;负责上级交办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办督察,负责协调本局各科之间、各辖市(区)稽查局之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省局、市局、本局“三个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常绩效考核,牵头组织税务稽查宣传、稽查服务、稽查工作创新、信息科调研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对口落实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处室布置的工作。业务管理科负责稽查业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辖市稽查业务的统一管理、培训、指导,制定及组织实施本局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负责系统“三个一流”考核及本局绩效考核稽查业务部分的考核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源分析和选案,制定案源管理办法;负责受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承担举报案件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回复、兑奖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负责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制定全市各类税收检查计划、方案、总结,报表汇总、上报;负责案件检查进度跟踪管理,负责涉税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报及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征询稽查信息化业务需求,负责协调稽查信息化工作,负责系统内稽查查帐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纳税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约谈工作;负责与数据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征收分局、税源管理分局联系协调。审理科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审结案件的税务处理,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审理工作文书;负责组织案件复查工作,负责案卷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上报及曝光工作;负责编写行业性检查分析报告及行业性税收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检查执行一科、检查执行二科负责本局检查计划的执行,承担本局涉税举报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相关部门移交案件、下级部门提请检查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税务稽查报告》等有关稽查文书的制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负责所查案件听证、复议、诉讼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对查结案件的稽查建议和案例分析工作;负责对税务稽查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工作,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稽查文书并督促追缴入库,负责执行环节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负责对逾期未执行完毕案件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自查申报审核及组织税费入库、统计工作。

(二)辖市(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

四个辖市(区)局统一设立数据管理科和稽查局;统一使用第一税务分局编制承担征收服务职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二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重点税源管理职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税务分局编制,其他辖市(区)使用第三税务分局编制统一承担城区一般税源管理职能;市从第六税务分局起,其他辖市(区)从第四税务分局起,依次设立农村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附图二)

辖市(区)局纳税服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统一在综合业务股、宣传咨询股、办税服务股范围内设置,其职能分别对应市区第一税务分局综合管理科和制度业务科、宣传咨询科、办税服务科职责;税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根据“按户设股(所)”原则设置,但允许在事务分类的基础上“按事设股(所)”;稽查局内设机构在市局稽查局内设范围内设置,但允许在明确稽查四环节职能的基础上进行归并。

1、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承担开发区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五税务分局,承担云阳镇范围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之外的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第六税务分局至第十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司徒镇、延陵镇,珥陵镇、皇塘镇、导墅镇,陵口镇、吕城镇、访仙镇,后巷镇、埤城镇,新桥镇、界牌镇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地方税源的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2、区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区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城区、谷阳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行政区范围内,高资镇、世业镇行政区范围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辛丰镇、高桥镇、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3、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内的一定规模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含原黄梅镇区域)、华阳镇、茅山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四税务分局至第六税务分局,分别承担下蜀镇、宝华镇和市宝华森林公园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边城镇、白兔镇行政区范围内,后白镇、天王镇、郭庄镇和赤山湖管委会行政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4、市局机构设置

数据管理科,承担市局数据管理处对口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征收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人集中征收与纳税服务职能;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三茅镇行政区范围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第三税务分局至第五税务分局,分别承担新坝镇行政区范围内,三茅镇行政区范围内,经济开发区、镇、镇、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地方税源管理职能;

稽查局,承担全市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职能。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本轮专业化机构改革共分准备动员、组织实施、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事项、时间安排和责任见附表。

篇7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篇8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超级秘书网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篇9

尽管法务会计的发展历史较为短暂,但西方等国家却已经在此领域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在美国的安然破产案审理过程中,每一方当事人都私下聘请了相关的法务会计作为团队一员,协助律师制定诉讼方案。由于在此案、审判过程中有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的介入,使得有关安然是否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是否存在舞弊行为的争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这也最终迫使安然(Enron)公司承认做了假账,安然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其虚报的数字让人瞠目结舌。以此为鉴,越来越多的公司已经开始聘请公司的法务会计为其公司日常运作进行内部控制完善水平进行评估,以期尽早帮助公司查出舞弊行为,避免公司损失的扩大。随着全球经济低糜,实体经济不景气,导致许多公众公司经营出现危机,从而导致大量的财务舞弊案的出现。许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甚至是投资者都要借助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来避免损害的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务会计一方面可以在公司遭遇诉讼案件时为其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即通过会计审计手段,同时运用诉讼技巧设计出最有效的诉讼法案。即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从而尽快结束司法程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投资者查找公司可能进行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资料,也可以在投资者进行诉讼时,协助其代表律师对投资者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提供最佳的诉讼方案建议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获得最多的赔偿。法务会计还可以协助法官进行案件的审理工作,例如,在某些金融类诉讼案件中,许多涉及金融、会计、审计方面的内容都使得法官无能为力,急需法务会计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法官提供帮助进行审判活动。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未来在各国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各国对其人才的需求数量也将大幅度的增加。

(一)法务会计在一定程度制约会计假账的存在

顺应国际潮流,在我国尽快建立完善法务会计的配套制度应属当务之急。在会计领域,从事会计职业必须学会做假账已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这也使得其逐渐成为了世界性的难题,会计假账同时也会产生政治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因其涉及到财务、税收、金融等众多国计民生领域,这一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制约一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甚至会演变成全球的经济危机。日趋严重的会计假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会进一步导致资本市场动荡,进而引发商业贿赂,最终表现为腐败蔓延。而法务会计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这一悲剧的发生。其中的一条基础路径就是培养高质量的法务会计人才输送到社会,而这一使命无可争议地落在了财经院校的肩上。尤其是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义不容辞,应突破传统法学会计单独作战的格局,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对会计假账治理与财务、税收、金融、财政风险防范有所作为。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定位适应了会计法治需要

高校教育的现状是会计学、法学分别被授予完全不相干的学位,其学习的专业课内容也大相径庭。而在实务中,会计师与律师的业务之间几乎没有交集,能够合作的案件也极少,都是各自为战,其效果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律、会计人才由于没有跨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因此根本不具备实务中所要求的既懂法律又知晓会计专业技能的能力,因此根本无法满足会计法治的需要。会计法治所追求的客观独立、防范假账、控制风险的会计契约效果无从实现。而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则有助于实现舞弊防范、加强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企业财产的保护。我国公司企业经常利用会计做假账从而滥用公司资产达到其违法的目的掩饰其违法行为。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借助法务会计的专业技能进行公司行为的监督和防范。为此,应用型财经院校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学生的就业前景,在借鉴和整合会计、法学专业各自的办学经验的同时,融合出法务会计的学科建设精华,将法务会计专业学生培养定位为以会计假账防范、企业财务税收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以处理解决金融经济案件为最终目的的特色复合型会计法律人才培养,减少甚至消除会计假账,实现会计法治使命。

(三)法务会计人才就业市场广阔

一直以来,司法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证被誉为天下第一第二考,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就业率极低,甚至教育部已经不再审批新建本科法学专业,虽然会计专业就业相较于法学要好,但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证在社会找工作也并非易事。一方面是毕业的法学会计专业学生找不到工作而另一方面是企业、金融机构和部分事业、行政单位急需既通识会计专业知识又能处理法律风险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这种对防范会计与法律风险的岗位需求就更加紧迫。不仅仅是上述部门,就连专业分工较强的会计师实务所、律师实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慢慢发现其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已经不是单一实务所可以完成的,需要跨行业跨事务所合作解决,而仅仅是简单的1+1合作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急需通晓会计、法律等多门专业知识的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对实务中所涉及的会计法律和税务的综合性难题进行处理和解决。而这类问题是靠单一专业人才所解决不了的。放眼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比较重要的业务之一就是法务会计业务。例如近几年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就增加了一倍的法务会计人员。再看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绝大部分业务是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验资,这类传统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较弱而对于司法会计鉴定、税务筹划等竞争力较大的鉴定咨询业务的涉猎却比较少,更别说是法务会计业务了。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局势,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经营范围必须进行拓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而能够处理这些新增业务的人才主要来源于需求法务会计,因为其具有会计和管理咨询专业优势,且能够解决法律问题,因此未来在我国法务会计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较优选择,其就业前景尤其乐观。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法务会计的未来就业前景比较乐观。而近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原高职高专学校由于层次较低、竞争力较弱因此更加注重结合本校以前的学科优势和学科品牌来培养应用型人才。这类学校中的应用型财经院校更是以其品牌的会计专业而闻名,如何充分地整合利用这类院校的会计专业优势,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重点面向公司、各种事务所培养能够从事会计假账的防范,有能力就涉及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类案件风险防控问题的处理的综合性会计法学人才。另外从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的角度来看,在高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培养具有法律、审计、财税、会计等复合型知识的人才构想,正符合教育部最新人才培养的精神,即未来将有600多所新转型的本科院校要立足社会需求进行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就是按照实际工作中某一职业的需要来培养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既使得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得以变革,又形成了与国内研究型高校法学教育的平行与补充的关系,有利于优化法学教育布局,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因此,应用型财经类院校开设具备法律、会计等跨学科综合知识的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综合性人才将填补国内空白,同时也将拓宽就业市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现在法律专业就业难的危机,同时提高毕业学生的市场竞争力,最终解决高校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实现教育公平。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

(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设置总体构想

要想真正建立起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机制,创建法务会计专业,国内的高校就必须科学地设置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在科学设置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的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简单地将法学、会计学课程1+1叠加,这样的效果只能是1+1<2。应当以法学、会计学和审计学专业设置的专业基础课为基本构架,将法学实务理论与会计学实践知识相融合,在教育部规定的硬性课程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一般性通识课程的学时数,再将节省出来的课时设置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特色课程,来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汇贯通。因而,除了设置法学基本理论与实务的专业基础课以外,还应开设注册会计师、中级财务会计学、法务会计概论、法务会计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会计欺诈调查、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具有实践性的专业特色课程,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证明理论基础,使法学与会计学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也使得培养出来的“法学+会计学”复合型法学人才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专业方向的特质,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务会计方向的需求。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

1.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及其认证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指要求在各级检察院不包括区级检察院应尽快设置法务会计岗位,以适应新时期人民检察工作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也曾招收司法会计人员,这类人员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但这种考试不同于注册舞弊查核师,缺乏对法务会计需要掌握的专门知识进行考察。如前文所述,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要仅靠司法机关的人员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其特殊的公职人员身份也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其独立性。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全国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如美国的注册舞弊核查师),以保证法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当的综合性技能。其考试科目有待于学者及实务工作者针对法务会计所处理的业务领域和内容进行确定,而笔者只是抛砖引玉设想其考试科目大致应当包括以下几大板块:即财务会计学板块、审计学板块、民商法学板块、三大诉讼法学板块、犯罪心理学板块等。而法务会计人员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即不应当具有公职,主要防止其缺乏独立性,当然其考试和资格认定也不应当隶属于司法机关,这样法务会计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才会时刻以客户的利益为先,在法律和会计准则制约下服务客户。另外,由于我国的法务会计起步较晚,缺乏基本的实务经验,国内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与国外法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引进其先进的理念和实务中积累的法务会计从业经验,共同拓展法务会计业务。同时,我国的立法应当明确法务会计执业的法律责任,对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有关证据收集、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等程序要进行法律规制,并制定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应制定相应的部门法规定法务会计人员违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可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由于法务会计人才要求较高的实务操作能力,因此传统的跨学科理论教育无法解决其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运用能够使学生身临其境,在接触实践项目的同时更好地运用书本知识,并能切身体验这种来自社会实践中的真实项目中需要的法务会计技能,从而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有必要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加入诊所式教育模式,从而达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效果要求。

(1)法务会计的诊所型课程设置方向。在设置法务会计的课程前我们应首先明确法务会计人才的教育理念。笔者认为,法务会计专业诞生于市场需求,因此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属于职业教育而非学历教育,即不能忽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否则还会延续传统法学专业“滞销”的情况。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有必要将诊所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笔者认为应作为必修课进行设置。另外,如在法务会计专业开设诊所实践课,则需变更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作业、试卷及答案的形式与内容,探索新的标准评判学生的学习效果。笔者建议可结合学生的自我评议及相互评议的结果,综合考虑客户的评价,再加上教师的最终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