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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的区别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6: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的区别,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收筹划与纳税筹划的区别

篇1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税收筹划出现在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也比较缓慢,虽然目前有关于税收筹划的文章已不少见,但是系统上对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际情况的研究并不充分,这些地方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改进。税收筹划不仅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也要符合税法的立法目的,这是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根本出发点,税收筹划是企业获得合法的纳税利益的唯一途径。其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是税收筹划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企业的所得税是不可以转移的,占企业纳税的比例也较大,因此对企业的纳税影响也是最严重的,但是由于税负的弹性较大,可以筹划的空间大,因此企业所得税成为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优先考虑的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问题

(一)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明确

对于企业来说,纳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从上到下所有人员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按照体制的不同,纳税筹划的组织结构可以划分为以财务部门负责为主体制和以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体制,以财务部门负责为主体制适应于组织结构相对比较简单、筹划事务和权力相对比较集中的集权型企业,以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制度适应于组织结构相对比较复杂,例如企业有下设二级公司或事业部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决策权的集团企业。专门集团纳税筹划部门的成立,可以统一协调集团内部纳税规划,使其更好的为集团战略利益服务。从企业纳税筹划组织结构角度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局限于对个别案例的研究讨论和设计,缺乏相应的纳税筹划部门,因而缺乏全面统筹的对企业纳税筹划进行规划。很多企业实行产品营业部决策的体制,二线公司和产品部门的决策权较大,而企业的财务部门只是具有财务核算和汇总的功能,这样的职能分配导致企业在纳税筹划问题上只重视研究战术忽视战略决策的研究。

(二)纳税筹划流程设计不科学

目前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设计上相对比较分散,主要只是关注个别案例,缺乏从整体性和逻辑性的规划考虑。就纳税筹划作为简单问题设计而言,实质上就是对纳税筹划个别案例“节税”最大化的分析与比较,问题的分析模式也无非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比较结果——修正方法”的直线结构,其中并没有涉及企业战略、企业目标等综合性的问题。纳税筹划是企业重要的决策内容,因而在筹划决策时不单单要考虑“节税效益最大化或者节税成本最小化”的问题,还需要对纳税筹划问题复杂化情况的处理,即使企业克服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新的问题也会接二连三的出现。首先,企业信息在组织传输时候可能会失真;其次执行员工对自我否定的方案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抵触心理,很难选出能够解决问题并执行方案的人选;最后由于复杂问题处于不断变化中,企业无法准确的确定变化中的要素对外部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综合上述情况可知,企业选择最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案只是凭借经验是远远不够的,规范纳税筹划流程的设计可以保证上述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纳税筹划操作性不强

目前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整体较差,缺乏一定的拓展广度和深度,容易受到外界影响。首先企业主要采用改变开票时间和方式来做高存货和低应收款,减少坏账准备等筹划手段的运用;其次企业在结构组成上相对较为偏重于对税收优惠中涉及地域和技术优惠的运用。这种做法不仅容易使与之相关的客户产生反感和抵触的情绪,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和客户沟通障碍,还会因税法变动和税务机关的不信任而使纳税筹划活动的深入开展遭到限制,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筹划的要求。

二、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建议和措施

(一)准确把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

纳税筹划是对纳税行为的合理规划,并不是违法的行为,是一种合理的规划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或多或少很容易在筹划的时候造成违法的漏洞。为了防止这种损害企业利益甚至葬送企业前途的事情发生,企业和其他纳税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理解,同时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发的发展规划。此外还要认真分析企业的经营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综合这些因素来进行纳税筹划,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直接影响。

(二)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

企业要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目的是一样的,都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压力。但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纳税筹划和税法的要求是相同的,纳税筹划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纳税筹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国家法律的功能。偷税漏税是一种违背法律,违背纳税精神的行为。因此二者从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不可以相提并论。然后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纳税筹划存在着很大的误解,这些企业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漏税,有着这样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就会错误地将纳税筹划行为变成偷税漏税。企业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偷税漏税事情的发生,税务机关要对企业进行时时的监管,企业也应该与税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尝试从税务机构的角度去理解国家机关的税务法律、法规,尽量避免自身的纳税筹划行为与税务机构的要求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参考文献:

[1]王娟.浅析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J].经济研究参考,2011(4).

[2].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策略[J].财会通讯(理财版),2011(7).

[3]丛欣荣.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促进税收工作合理健康发展[J].山东电大学报,2011(3).

篇2

【关键词】 税收筹划;风险;前瞻性

税收筹划,亦称税务筹划或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对纳税支出最小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它是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组织、交易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对一个企业来说,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合理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将会认识到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经营、股利分配等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重要手段,开展税收筹划既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又有利于不断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作用。

企业税收筹划在我国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但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就其整体发展而言,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许多人一提起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或避税,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较低等因素阻碍了税收筹划的发展,在税收筹划开展较为成熟的国家里,一般征管方法较科学、手段较先进、处罚力度也较大。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低,违法处罚力度不足,且部分税收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收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加之执法不严,政策缺乏刚性,人为因素的随意性过强,都阻碍了税收筹划发展。

一、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

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并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收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税收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必须将其与“避税”区别开来。在实际操作时,首先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筹划内涵,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使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并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真正享有税收政策的优惠。

二、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首先企业要充分掌握与本企业纳税筹划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相关的业务信息、政府政策导向、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影响该项纳税筹划的其他因素。只有充分掌握了这些相关信息,才能周全地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各类因素对税收筹划方案形成的风险降至最低,从而合理地规避风险。其次由于很多税收筹划都是在税法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相对的税收执法部门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税收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运用会计技术的同时,充分了解当地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税收筹划能得到当地税收机关认可,进而规避风险。同时税收机关也要认真学习,在执行税法时做到口径一致,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将税收人员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及主观性降到最低程度。

三、税收筹划方案要具有综合性和前瞻性

首先税收筹划方案要从整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节约纳税支出,其最终目的是要通过纳税支出的节约实现企业的理财目标,即整体利益最大化。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协调税收与非税收因家,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就成为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核心问题。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时不能只盯在某一时期纳税较少的方案上,要考虑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统筹兼顾,选择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方案。其次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具有前瞻性。对于经济状况发展和税法修正的趋势,要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筹划方案做出调整以防止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筹划方案结果的不理想甚至功亏一篑。

四、加强税收法律制定,规范流程,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

我国应加强税收法律的制定,明确规范企业行为,这样不但有利于我国加强税收管理,同时鼓励了企业广泛开展纳税筹划研究,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可以在一定使企业享受正当的税收筹划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促使企业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从而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6-0144-02

税务会计要以税法为导向,因此,体现税收原则的税收核算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一般都隐含在税法中,它虽然远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那么明确、那么公认,但其刚性、其硬度,却要明显高于财务会计原则。

一、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相对,税务会计是以税法法律制度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是税务与会计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定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

税务会计的任务是双方面的,既要以税法为标准,促使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具体包括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核算纳税人各税种的税款;正确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人税务活动的分析,保证正确执行税法,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是给决策者提供信息。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

2.遵循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规。

3.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4.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

5.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

6.会计要素不同。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

7.程序不同。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一会计账簿一会计报表”的顺序。税务会计没有规范化的要求。

三、建立相对独立税务会计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增强财务会计核算灵活性,会计核算会计的,税务核算税务的,两个适当分离,财务会计随着企业改革发挥会计自,在准则基础上选择自己灵活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制度越来越灵活,企业根据自己需要灵活制定会计制度去核算,政府不用进行过多干涉,这样财会人员为企业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决策信息。什么叫有用?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决策信息。

2.有利于夯实税务工作基础,保证税法严肃性和税收筹资与调控职能完满实现。漏洞更少,这样对夯实税收基础是有利的。

3.有利于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达到合理节税目的。税务会计核算很准确,不出差错,免得受罚,税法里面有规定纳税人很多权利,有很多优惠政策,也有很多不可选择的条款,税务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状况进行灵活选择,协助企业进行决策,不多交税,不少交税,达到筹划效应。

4.有利于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税务会计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学科,它也有它的会计目的,会计基础、会计原则、核算方法、核算程序等等,进行系统研究,从理论到实践,有利于建立一个独立的、有理论、有实践税务会计的学科,从理论上来指导我们的会计核算。

四、当前中国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够。一些企业简单地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税收筹划方式单一。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两大领域。众多筹划者意识到,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企业的税基缩小,或者避免高税率,或者得到直接的税额减免;也意识到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滞延纳税时间,可以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节税”的收益。

五、税务会计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1.准确把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纳税筹划是对纳税行为的合理规划,并不是违法的行为,是一种合理的规划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或多或少很容易在筹划的时候造成违法的漏洞。为了防止这种损害企业利益甚至葬送企业前途的事情发生,企业和其他纳税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理解,同时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此外还要认真分析企业的经营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综合这些因素来进行纳税筹划,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直接影响。

2.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企业要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目的是一样的,都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压力。但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纳税筹划和税法的要求是相同的,纳税筹划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纳税筹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国家法律的功能。偷税漏税是一种违背法律、违背纳税精神的行为。因此二者从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不可以相提并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纳税筹划存在着很大的误解,这些企业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漏税,有着这样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就会错误地将纳税筹划行为变成偷税漏税。企业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偷税漏税事情的发生,税务机关要对企业进行时时的监管,企业也应该与税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尝试从税务机构的角度去理解国家机关的税务法律、法规,尽量避免自身的纳税筹划行为与税务机构的要求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3.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节税金额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比如,某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必然要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予缴纳任何税款,只要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就可以了,但这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这位个体户的税收负担虽然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方案自然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换取税收负担的降低明显是不可取的。所以,笔者认为,真正的税收筹划是为了让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谋求缺斤少两。

篇4

关键词:税收筹划 问题 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精细化程度的提高,税收工作已经成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纽带。税收工作贯穿了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设立、筹资、投资、运营、合并、分立、清算等各个阶段以及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也必然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务工作中,对税收筹划的理解、管理理念和实务操作还存在一些误区,甚至部分企业由于没有把握税收筹划的本质,造成企业偷税漏税。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一、税收筹划概念及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符合政策导向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其最优税收支出方案,以达到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行为。事实上, 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合理、准确计税纳税,能够提高企业的资金运营效益、节约税收成本开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二)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

1、合法性

税收筹划所有的活动都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且通过税收筹划,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整个经济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国家通过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也可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这是一个对企业和国家都有益处的活动,他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差别。

2、时效性

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时效,过了某个时间段具体某一项筹划措施就不再适用税收筹划需要,比如国家的政策进行调整,企业所处的具体经济环境变化等,这都要求了税收筹划要处于一个动态变化过程。

3、预测性

纳税筹划要求筹划人对企业未来的前瞻性,预测经济、政策等的发展方向有一个整体掌控性,这样筹划措施才会朝着科学的方向发展。

4、整体性

税收筹划是整个企业的事情,它所要给企业带来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包括赋税、发展环境等各方面。

二、我国税收筹划存在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淡薄

1、税务机关纳税筹划意识不到位

税务执法机关对企业纳税筹划不理解,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影响了企业纳税筹划的积极性。

2、企业缺乏纳税筹划意识

纳税筹划意识的缺乏是企业纳税筹划开展的最大障碍,由于企业的思想意识还受计划经济时代实物经济的影响,不能通过正当税收措施争取企业利益,使本应可以减少的企业税务负担未能得到减轻,损失了企业应得的利益。

3、纳税筹划人员认识偏差

纳税筹划是企业正当经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违法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这两者却被错误地联系在一起,影响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制约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诉求,影响了企业权益的实现。

(二)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不深入

目前的研究成果大多数停留于对企业税收筹划概念、特征等问题的探讨上和争论上,对税收筹划的研究深度不够;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比较系统的专著比较少。正是由于税收筹划理论研究的薄弱制约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三)税法的建设相对滞后

与国外的税法建设相比,我国的税务法律建设方面仍存在很大的不足,比如日本,很注重税收管理的社会化充分利用金融交通等社会力量建立协税保税措施,还有“税制调查会”“租税协会”等民间组织,在税法的制定与修改上发表自己的意见,确保税法制定的民主化。新加坡一向以严厉而著称,从银行到公司注册局、移民局到警察局都能和税务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税务法规。

(四)税收筹划的管理措施不到位

从税收筹划的管理上来看,我国现阶段税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税收筹划有时是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或伪造证明资料、拉关系贿赂税务人员等,所有这些税收筹划实质上是披着税收筹划的外衣偷税。同时,税务部门执法不严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的非法税务筹划。据国内有的学者估算,我国每年税收流失2500~3000亿元之间,在每年的税收流失中, 有相当一部分是借税收筹划之名,行避税、偷税之实。

(五)税务制度发展滞后

税收筹划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需要税务的大力支持,因为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活动,一般的筹划活动企业可以自己完成,但是相对复杂的税收筹划活动需要税务机构进行,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质量还可以节约经营成本。

(六)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重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实施,纳税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范畴,我国企业数量大,但是各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千差万别,有的企业有较完备的财务体系,这样比较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开展,但有的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电算化水平不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纳税筹划的实施。

三、完善我国税务筹划的对策

(一)增强税收筹划意识

合理开展税务筹划,要求税务机构和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关系到企业短期利润的实现,还关系到企业在未来经营活动中的财务安排,对企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所以企业应重视税务筹划活动。同时,也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机关人员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努力抵制违法行为。

(二)明确税收筹划和逃税的法律区别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骗税和抗税的概念作了规定,《征管法》分别对这三种违法活动作了处罚规定。简单的说,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在西方国家一般称“逃税”,在我国称“偷税”、“抗税”、或“漏税”;采用合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称为“避税”。但是,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二者之间的法律界限进行明确的界定。这是造成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清的一个很重要原因,也制约着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三)加强税收筹划理论的研究

目前我国在关于税务筹划理论方面的研究严重不足,如果有相关的理论作为依据,企业的税务筹划就有了指导。因此,国家应在理论或政策方面做好税收筹划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收筹划机制,可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及理论,以弥补我国理论研究的不足,也可通过纳税人、税务征管机构、机构等多方面进行相互交流,相互探讨来完善税收筹划理论。

(四)税务征管应加强执法人员素质的建设

税务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好坏,所以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利于提高企业税收筹划质量,减少税务筹划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具体做法为:

1、加强在职人员对税务相关知识的学习

由于当前我国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发展过程中,很多税务执法人员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滞后,所以,不断的更新知识对于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具有很大的改善作用。

2、加强新的税务人才培养

国家要注重培养有专业税务知识的、代表较高纳税筹划能力的人才。加强注册税务师考试推广工作,吸收更多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来充实注册税务师队伍。

(五)大力发展我国税务事业,提高税务水平

1、完善税收的征管,强化依法管理

税务涉及税务机关,人,纳税人三者关系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是不可能完成实现的。

2、优化税务体制,激发需求

目前在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体系下,优化税种,科学设置理论原则使之更具有操作性。

3、明确市场主体,拓宽市场,提高行业水准

要政企分开,政府不能以自己的意志进行干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体制,促使经营者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完善注册税务师考试办法,培养更多的税务从业人员。

4、优化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

在相关税收筹划机构的管理上要完善制度,制定出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方案,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筹划人为操控的现状。在这一点上可以多借鉴国外的税收筹划管理经验,美国发达的纳税机制就是由纳税人、税务人和税务机关、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结果。

(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

税收筹划是一个长远的概念,企业财务人员要想高质量的完成企业的税务筹划,没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注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有利于企业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对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建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使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具有真实性,从而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展开和筹划的科学性。

(3)财务人员自身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通过参加国家举行的各种考试来来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经常与有经验的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学习。

综观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虽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税收筹划也将随之走向成熟和完善,将会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 (第3版)[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

[2]庄粉荣.纳税筹划实战经典百例[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年

篇5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率 税基 应纳税额

一、纳税筹划(TaxPlanning)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灵活利用税法对不同纳税方式、不同税率、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部署到经营理财,等一系列涉税因素进行税务规划,使企业减少税负增加收益的财务管理活动。

1.纳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化,而非单纯的减少应纳税款,具体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节税效应,即在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税金支出相对最小,节税效应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而且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运作现金的水平,是考量纳税筹划成功与否的最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优化效应,一是在当税金支出额一定的情况下税金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使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息使用税金;二是税收零风险,即企业接受税务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三是通过对税务的规划,使企业各个部门更多的参与协调配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

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税金也是纳税人的一项负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纳税人是有权利选择对自身有利的纳税模式的,即进行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活动事先进行恰当安排从而减轻或延缓税负缴纳的过程。与钻营偷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偷税是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由于不知道或者不熟悉税法的有关规定,或者是由于工作中粗心大意和财务制度不健全而无意识地不缴税或少缴税。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是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行为而后者是违法行为。

三、纳税筹划的方式

纳税筹划的方式众多,通常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在此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中国国内常用的纳税筹划的方式。纳税筹划从涉税的不同因素考虑,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1.筹划税基式减免

税基是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一般情况下,税基与应纳税额是正相关的(实行滑准税率计税时例外),即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越小,应纳税额越小。筹划税基式减免的方法,就是筹划纳税人应税项目,使税基缩小从而达到缩减或延缓应纳税额目的的方法,企业对税基的筹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税基递延实现,这是指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递延实现,如对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成本费用,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账,以及尽可能地缩短成本的摊销期限等方法等。税基递延在一般情况下也就可递延纳税,这就等于取得了无息贷款,利用了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税基递延还等于降低了实际应纳税额。

(2)税基均衡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纳税期之间均衡实现,在有免征额或税前扣除定额(主要是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免征额和各地依据税法确定的扣除定额)、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可实现免征额或者税前扣除的最大化;在有起征点且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有时可以实现起征点的最大化。

(3)税基即期实现,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可以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但是,与税基递延实现和均衡实现相比较,税基即期实现有时也会造成税收利益的减少。

(4)税基最小化, 税基总量合法减少,减少纳税或者避免多纳税。这是所得税、营业税筹划常用的方法。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在进行金融投资时,当国债利率高于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税后实际利率时,应当购买国债,取得纳税利益。

2.筹划税率式减免

筹划税率式减免是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一个核心要素,也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税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呈正方向变化。鉴于此,税率式筹划的方法一般有:

(1)筹划同一税种(主要是流转税)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的不同税率政策,分析其差距的原因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以此来寻求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例如,我国的增值税有17%的基本税率,还有13%的低税率;营业税有3%, 5%,20%三档比例税率。对这些比例税率进行筹划,可以从中寻求最佳税负点。

(2)筹划名称不同但性质相近的税种之间税率的差距,寻求最佳税负点。如企业在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如未分别核算就要合并征收增值税,而我国税法中增值税的征收率与营业税的税率就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3.筹划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税额式筹划常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全部免征或减半免征相联系,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纳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如我国税法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但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纳税政策深层次的加工能力,纳税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纳税筹划可能沦为偷税漏税。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将会更加强烈,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企业的自发行为。

参考文献:

[1]费锦:纳税筹划的绩效评估.经济师,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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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事项的事先合理安排和筹划,以达到税负最低或税收利益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为目的的经济行为。该定义包含三个含义: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逃税、避税的基本标志。2、计划性。计划性又称筹划性,在经济活动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时间应该是涉税义务发生之前的决策酝酿环节,而不是涉税义务发生履行环节;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方案需要调整的是具体涉税行为,而不是具体涉税行为发生以后更改合同和发票。3、目的性。目的性是指纳税人要取得税收收益和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实施纳税筹划对企业、国家、社会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其次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最后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知道,纳税筹划行为并不是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纳税筹划与其有本质的区别。

二、会计核算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一)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企业的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大体上有以下三种类型:现销方式、代销方式、预收货款方式。代销方式又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在视同买断方式中,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无论卖出与否、获利与否均与委托方无关。这种销售方式与现销方式没有区别,委托方应在当期确认有关销售收入。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中,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预收货款方式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付货物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企业应特别关注临近年终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这类业务最容易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筹划。

(二)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进行纳税筹划

1.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应收款项也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et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会计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而税法则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仅限于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也就是说,税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较会计规定多出一个应收票据的金额,少了一个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不同计提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的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具体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而税法中只规定了一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且其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因此企业在采用备抵法计提环坏账准备时,应尽量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样的坏账准备金才能在税前抵扣,从而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利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发出存货的成本。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用任意一种计价方法。不同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总额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应交纳所得税款的多少也会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予以说明。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会计年度的末期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的状况做出正确判断,按照以上的原则选择下一年度对企业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四)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则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存在差异,这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税负的大小。在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前移。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后移,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纳时间后移,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先,应估计折旧年限。税法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一定规定,但是其规定的年限是有一定弹性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从而使企业前期折旧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其次,应估计净残值。我国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残值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在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有利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效应的抵消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五)资产摊销法纳税筹划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下,其每期分摊的成本费用额不同,对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影响也不同。

1、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快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2、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此时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分期摊销或五五摊销。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从而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发挥。

3、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和正常纳税年度摊销最大的分摊方法。

(六)合理预缴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是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是企业的实际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准确地计算出来。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预缴所得税时预缴多少的具体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也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因此企业经营者可以在这里进行税收筹划,预缴时在合理范围内少预缴,待年终汇算清缴才补缴少缴的税款,这样企业就可以获取一笔无息借款。

当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国家税法的不断改进及会计政策的修订,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空间及角度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只要不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可以尽最大努力去筹划,以减少税收负担,延缓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丰富壮大国家的税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的实施,使企业面临新的税收环境。如何在新环境下进行合适的税收筹划,以达到降低税负,合理避税,已成为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税收筹划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合法,在这个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保持相对的灵活性,随时根据税法的变动制定调整筹划方案,保证合理避税和降低税负,以增加企业的价值。

三、结论

纳税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减少企业的税收,有利于企业达到价值最大化。在企业税收契约中承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允许进行某些会计政策选择,以及能够利用会计资料作为计税依据,那么,在税收契约的执行过程中,理性的企业(纳税人)都会具有强烈的意识,即充分利用其与征税方的会计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对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税务筹划,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会计核算方法选择中就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与策略。

参考文献:

[1]师萍,郭杰.科技税收优惠与纳税筹划.2009.

[2]盖地.企业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2008.

[3]雷建.企业避税最佳设计方案.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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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理财;财务管理目标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079-02

一、在我国企业运用税收筹划所存在的问题

(一)对税收筹划涵义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我国,许多人一提起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或避税,而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违法行为,而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规避国家税收,钻税法的空子,是与税收立法背道而驰的。税收筹划既有别于企业的偷税行为,又由于它所具有的合理性,也有别于我们日常广泛接触的企业避税行为。

(二)税收筹划忽略了筹划成本及整体效益

成本与收益是一个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任何一项有利可图的决策, 其背后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成本,税收筹划也不例外税收筹划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其可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纳税人选择和实施筹划方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咨询费、筹建费、培训费等。

(三)对税收筹划风险认识不足

从当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看,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都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其实,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筹资中税收筹划

筹资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筹资对企业经营理财业绩的影响,主要是借助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的。因此,在筹资活动中企业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企业的内部积累是由企业的税后利润形成的,积累速度慢,不能适应企业规模的扩大,而且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资金的使用者与所有者合二为一,税收难以分摊和抵消,税负最重。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其借款成本主要是利息负担,虽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但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不是很大。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个人筹资的操作余地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此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的角度来看,这种筹资方式最好,但借款方式属于间接融资,存在着中间商,因此中间商的盈利特征不可避免地使借款的筹资成本加大了。

发行债券和股票属于向社会直接融资,避开了中间利息的支出,由于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可以在作为财务费用,即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税前冲减利润,减少所得税税基;而股息的分配应在企业完税以后进行,股利的支付没有费用冲减的问题,这相对增加了纳税成本。

(二)投资中税收筹划

1.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投资结构对投资效益的影响,充分了解各类地区、行业及不同用途、性质项目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的选择具有优惠待遇的地区、行业、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当然,从分散风险的角度出发,企业不可能,也不应该把资金的全部投资于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或全部用于某种用途、某类投资项目。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投资结构优化组合的问题。而不同的投资结构必然形成不同的应税收益,不同的应税收益构成又最终影响企业的纳税负担。

2.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在项目投资的过程中,税收是影响项目规模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项目是投资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有关税收的问题。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企业所得税等诸多税种。在课税条件下,由于按照会计收益计算的应交税额与应交税款实现支付的刚性约束的客观存在,使企业规模最大化在纳税目标的约束下,并非是最优的。因此投资者在确定投资规模时,必须要考虑企业的税负水平制约。避免因规模最大化导致税前的账面收益极大化,由此发生的纳税现金需求超过企业现金的供给,给企业带来诸如声誉受损等不利的影响。

(三)生产经营中税收筹划

1.企业购货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非常重视其产销规模和结构,而对采购行为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在企业采购规模与结构的筹划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理确定采购固定资产的比例。企业采购的大宗货物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采购规模不仅对企业的生产有极大影响,而且还对企业的税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企业所得税税基减少的重大因素。

(2)购货规模与结构的水平。由于产销规模与结构制约着企业的采购规模与结构。企业不能够花钱购进利用率低下甚至闲置的产品,存货管理的要求便是以最少的资本控制最大的资产。

2.内部核算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税收的影响。折旧方法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由于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权,也就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但税收筹划区别于其他节税方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具有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意图的前提下进行。因此,企业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个别计价法是企业在核算存货时比较特殊的一种方法。尽管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的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加权平均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核算方法,只需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而不用考虑存货的具体流转情况。从加强存货管理的角度来讲,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便于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存货的实际情况,从而无法采取相应措施。

先进先出法的假设前提条件与企业库存管理实务中广泛采用的先进先出法的实际情况是完全一致的。因此,采用这种方法对存货进行核算能更为准确的反映出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有利于库存管理人员掌握存货的实时动态,从而更好的对存货进行管理。

(3)费用的计提与分摊方式的选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争取尽可能多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及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二是合理地选择费用分摊地方式,如大额地股票,债券发行费用,广告费用等都会对当期的利润产生影响,企业应考虑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情况具体选择。三是充分利用会计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地稳健原则,对企业地当期利润进行筹划,使企业在一定地时期内的税负最轻,如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地部分应及时列入费用。四是对已发生的费用要及时核销入账,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的方式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等。

3.销售的筹划

销售方式不同,往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也就存在税收待遇差别的问题。在运用时销售方式的筹划应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结合起来,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在销售方式的筹划过程中,应遵循下列一些基本的原则:一是收款与发票同步进行。即在取得采购方理解的基础上,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这样可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二是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以防止垫付税款;三是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四是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三、解决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一)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

(二)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首先,企业要充分掌握与本企业纳税筹划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相关的业务信息、政府政策导向、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影响该项纳税筹划的其他因素。其次,由于很多税收筹划都是在税法的边界运作,税收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 这就要求税收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运用会计技术的同时,充分了解当地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税收筹划能得到当地税收机关认可,进而规避风险。

(三)税收筹划方案要具有综合性和前瞻性

税收筹划方案要从整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节约纳税支出,但是其最终目的是要通过纳税支出的节约实现企业的理财目标, 即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 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协调税收与非税收因素,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就成为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核心问题。

(四)税收筹划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

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研究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查方能.纳税筹划[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4.

篇8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影响;优化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全面深化改革,企业之间面临着越发激烈的竞争。在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背景下,企业要想增强自身财务管理水平,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虽然有多种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但是税收筹划是发挥更为重要作用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使企业资源实现合理分配,企业有必要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来加以应用,从而达到管制财务管理的目的。所谓的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科学的财务管理方式,以降低税负为目的,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筹划安排,选择有利于节税的生产经营方案,以此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的,并为国家发展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一、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主要影响

总体来说,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是对企业财务规划带来的影响。加强企业纳税筹划效果,降低企业缴纳税款,要求企业合理规划企业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间的关系,做好财务规划,特别是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发展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和纳税筹划目标加以规划,确保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到企业周转与投资方面,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企业所需缴纳的税款,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其次是对企业财务工作范围带来的影响。因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需要对相关对象的税负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管理,这将有助于企业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相关财务状况。另外,因为纳税筹划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要想如期达到纳税筹划效果,企业就必须在财务管理方面深度融合自身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最后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内容与职能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纳税筹划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活动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比如在筹资方面,企业需要合理选择并优化融资方式,从而确保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在投资方面,企业需要在明确投资方案之后就同时做好纳税筹划,特别是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税收效应。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税收筹划重视度不足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着的一个问题是仅限于对自身经营业务的管理,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业务上,而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并不够重视,长此以往,将使得企业缺乏发展动力,员工工作缺乏积极性,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同时对于税收筹划方面也没有加大重视力度,认为这应该是财务工作者的工作,全权交给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作为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不甚关心,甚至还有一些企业管理者暗示财务管理人员偷税漏税,这是限制我国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因此,增强对税收的认识,注重企业税收筹划,是我国企业现阶段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

2.税收筹划制度不够完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相关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对此,应采用国家法律法规来监督企业税收筹划。由于我国当前的税收筹划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对企业来说,就容易导致相关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在一定情况下,假如监督工作不到位,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也将对企业效益造成较大影响。

3.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不足一个企业能否更好的发展对专业性人才是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同时专业性人才选拔对于企业的发展也具有深远的影响。企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其财务管理岗位应该选择具有较强专业性的人才,同时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财务管理设备,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为提高财务人员理论知识的实践性,实施多样化的培训工作,并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以此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以及积极性。

三、加强税收筹划,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完善企业成本的税收筹划工作税务负担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期望减轻的,为了减轻税务负担,企业应该事先做好相关方面的税收筹划工作,物资的购买,人员的雇佣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为了尽可能降低企业的开工成本,其应该提前做好开工成本的税收筹划工作,尽量选择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以及劳务机构。

2.加强各经营步骤的税收筹划为了使企业承担较少的税务,企业应该在经营的各个步骤努力做好税收筹划。在采购环节上,企业应该尽量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如果选择的供货商存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便,采购人员应该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尽量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材料;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比一般纳税人所上缴的税款少,但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某一数值时,即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二者的税负相等,一旦抵扣率超过这个比率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会小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如果房地产企业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例较高时,应积极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降低企业的税负;尽量做到提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延迟销售发票的开具,这样可以延缓缴税的时间。

3.增强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工作有着其专业性,所以要求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有关工作者,也应具备较高的税收专业知识素养与专业能力,让他们可以适应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同时可以促进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更好的发展,从而实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增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工作水平。一方面,企业在招聘税收筹划工作人员时,应注重招聘者的个人专业素养与能力,同时进行适度考核,以此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人员;另一方面,企业应定期对内部税收筹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让他们对税务法律具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对工作人员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税收筹划水平,从而为税收筹划工作可以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并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能更好的进行。该项改革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工作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的要求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处理、报表项目的陈列也都变得复杂化,所以企业应该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让他们了解和掌握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并定期对企业的财税人员进行考察,检验他们学习的成果。

4.按照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当地政府与企业自身税收筹划方案在深入钻研本地税收法规政策基础上,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尽管企业不需要设立专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小组,但是也需要在财务部门开展定期的税收筹划工作研讨会议,由企业管理层领头,深入研究当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企业发展现状,做好下一步的税收工作安排,同时拟定相关的税收筹划方案,按照实际情况来做好有关的税收财务支出工作,并且着重前提,所有的税收筹划行为都必须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是不相同的,二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以此确保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的。

5.财务管理密切联系税收筹划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应准确认识二者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有助于进行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科学的税收筹划可以加强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二者呈相辅相成且相互依托的关系。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要深入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长期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必须将税收筹划提到企业财务管理日常工作的日程上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同时将培养人才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路径,进一步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及时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为企业税收筹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6.构建政企合作机制企业应和当地税务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构建政企对话交流机制、大型问题协商机制、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涉税问题归口收集解决机制等相关机制,避免出现税收风险和税收筹划风险。由于纳税筹划活动的重要价值逐渐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体现出来,因此加强重视纳税筹划风险,因为企业只要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势必就存在纳税筹划风险。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必须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针对风险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享受税收政策优惠,避免出现税收政策风险,为纳税筹划顺利进行做到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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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 财务管理 应用

一、纳税筹划的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所谓纳税筹划是一项财务管理活动,它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及筹资活动的合理规划,实现少交、迟交甚至免交税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

合法性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首要特点。它是指企业或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展开。正因如此,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不当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筹划是对税法以及税收政策的合理和有效运用,它是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合法行为。

2、目标性

税收筹划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一般而言,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可以表述为通过妥善安排经营活动最小化收入、最大化费用,从而降低计税基数,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3、筹划性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种管理职能,它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事先的规划、设计以及安排来实现其职能。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应税行为往往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发生,针对不同的纳税主体,有不同的税收政策法规,这就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前提。

4、综合性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税收筹划方案是通过多种不同的方案加以比较和分析而产生的。在确定筹划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不同方面的收入和支出,考虑纳税筹划的收益和成本。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利用计量基础进行纳税筹划

会计的核算的基础主要有两个:权责发生制和收复实现制。可以利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主要解决的方法即妥善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对六大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与核算内容、以及涉税事项上存着差异。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纳税筹划的难度。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而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税法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在企业实务工作中,会计核算通常以收益是否应当确认和费用是否应当承担为基础,分别进行了应收、应付、待摊以及预提等方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考虑加大本期费用权责发生,减少本期收入的权责发生,以便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降低税基。另外,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还应当考虑递延资产和递延负责的应用。

(二)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主要是通过一定的筹资手段,遴选相异的筹资渠道,并选取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从而实现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税后利润的目的。一般而言,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同业间拆借;企业内部融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租赁等。不同的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也很大的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利用默写筹资渠道来降低税负。

比如税法对负债的处理,明确规定企业应严格区分负债的法定义务以及推定义务。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通常不允许将负债本身直接在税前扣除,但是因为负债而产生的费用,比如利息费用,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对于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所发生的了借款费用一般可在税前扣除。

(三)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的资产的分类、扣除方法和处置几个方面相关的税务处理方法进行规定:根据税务处理的不同,大致可将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因为企业和税法对其折旧方法有不同的规定,对于其减值准备的处理方式也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能。一般而言,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多计提折旧会降低当期的税前利润,从而减少计税基数,最终减轻企业税负。

(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为了给不同的行业提供发展机遇,国家对不同的产业制定了产业政策,并对科学技术发展提出了要求。比如,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税法允许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因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发生的费用。

(五)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即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选择不同的筹资渠道,选择不同的还本付息方法,使企业达到最大的获利水平和减少税负的方法。企业的筹资渠道一般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企业间拆借;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租赁等形式。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企业所得税法》对负债的处理:一般而言负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因为负债而产生的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允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而产生的合理借款费用在税前扣除。对于非金融企业于生产及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可以扣除。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当企业的借款利息费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情况下允许税前列支,但是企业的股息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企业筹资方式包括很多种,比如企业可以通过自身资本积累、申请银行贷款、通过企业之间借款、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如果企业所面临的各种筹资方式具有均等的获利机会,那么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来筹集企业所需资金。与之相应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抵减税收支出。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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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及解决社会就业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但在我国当前的纳税环境下,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对纳税筹划有足够的重视,对纳税筹划的实际操作并不了解,再加上我国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存在不稳定性,因此中小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风险。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其大致的评定标准有以下三种:企业的雇佣人数、企业产值或营业额、企业资产总额。

(二)纳税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综合财务、税务专业知识,合法运用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多缴纳税款、重复缴纳税款,从而有效降低税收成本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三)纳税筹划的意义

对企业而言,纳税筹划可以让企业对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率的选择,通过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减少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让企业规避风险,因为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范围内操作,不会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提前安排,降低生产销售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纳税筹划有利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企业在税法的允许范围进行纳税筹划,符合国家制定税法的意图,是一种积极的经济现象。另外,进行纳税筹划不但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维持财政收支的均衡。由于国家通过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企业积极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经济原则,资源会向效率高的经济项目流动,促进了落后地区和产业的资源合理配置,创造出更多税源,因此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此外,纳税筹划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充分发挥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财富的良性流动,有利于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三、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处理上的可操作性

会计处理方法的适当选择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多样的手段。中小企业可以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例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等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的营业成本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可以将营业成本在合理的区间内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账上利润以实现纳税筹划。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如果想减少本期的利润以减少所得税额,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缩短固定资产的回收期,从而使企业本期的利润得以减少,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二)内部控制的可实现性

企业内部控制和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且它们都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在减少纳税负担的同时,也在规避违反税法的风险,而企业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极大的降低舞弊犯错的可能性,减少了违反税法的可能性。因此完善的内部控制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平台。

(三)税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21世纪以来,国家逐步实现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11年,我国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方案。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制改革如火如荼,我国的税收制度发展迅速,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而积极的环境,也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

(四)大量中介机构的存在提供了外部条件

相较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存在着在人员数量少和人才素质偏低的弱点,那么在纳税筹划上可能没有合适的人才或者能力来进行完善的纳税筹划。但在当前的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这些,都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外部条件。

四、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虽然建设脚步加快但并不完善,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政策也可能随时改变,由于政策的时效性改变可能会引发风险。

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很多,容易出现对政策条文规定模糊不清的状况,这样中小企业作为纳税方与政府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对条文的理解出现差异,也会引发风险。

(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再加上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可能导致税收筹划活动出现风险。

财务管理方面引起的风险: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财务工作,公司很可能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管理者的很多经营决策很可能是不科学的,没有经过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分析。

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他们对员工的管理往往还是以人管人而不是以制度管人,徇私舞弊现象严重,职权分工不明确,会出现会计核算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内部审计制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的业务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这些都会给纳税筹划带来风险。另外,会计人员觉得自己的责任是搞好记账和会计报表的工作,纳税或多或少由税务机关决定,至于多少纳税成本和相关的决策是老板自己的事,与会计人员无关,而老板的想法是税收事务应该由会计部门管,因此造成了企业税收筹划无人管理。

(三)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造成的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在中国起步较晚,人们对此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所以有一些误解:一是税收筹划是企业内部事务,与税务机关无关,因此没有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都是为了减少税收,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三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国家税收收入。

(四)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引起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直接目标是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少交税,这一点很容易认识到,但中小企业者往往忽视了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即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说到底,纳税筹划可以理解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果中小企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纳税筹划而纳税筹划,甚至因为过于追求少交税而干扰到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利益,最终导致企业出现更大的亏损风险,那么这种纳税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五)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引起风险

与偷税避税相比,纳税筹划在理论上是合法的,但是在现实中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但我国各地税务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因此,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也可能导致纳税筹划风险。税务机关可能认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就是不合法的恶意避税,这种风险也应该考虑。

五、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风险规避措施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者为了规避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当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明确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的区别,并了解纳税筹划的常见措施。政府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合理纳税筹划的普及力度,以推动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的实行。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纳税筹划存在的各种风险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利益,中小企业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防范于未然,将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低。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可能随时改变,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防止纳税筹划活动依据的法律条文过时而导致的损失。

(三)明确纳税筹划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应当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局限在当下的少交税,否则可能得不偿失。此外,纳税筹划应当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而不能仅仅局限在某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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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新税法;运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税收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关系日益紧密,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企业迫切希望进行科学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目的。于是,如何运用税收筹划,为企业创造价值逐渐成为企业关注的新焦点。要想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在了解熟悉相关税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税法上的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对企业有利的规定,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日常生产营运活动以及其他理财活动,达到节税或避免税收损失的一系列行为。大的方面来说,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对企业的整体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按筹划所涉及的具体活动环节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投资活动税务筹划、生产运营活动的税务筹划、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等。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法规也在不断修订完善,尤其是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对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

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企业特殊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合法性。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进行,以不违背法律为界限,不能超越法律的规范,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国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行为。第二,前瞻性。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第三,目的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通过选择低税负或者滞延纳税时间而取得税收利益。第四,普遍性。由于各税种在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减免税及纳税期限等方面的规定一般都存在一定差别。这给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同时也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普遍性。

税收筹划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方式,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增加后续税源。因此,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

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虽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大部分企业都意识到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开始关注税收筹划,但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具体纳税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认识不够,税收筹划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往往未能真正认识税收筹划的实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仅仅是为了少缴税,不仅如此,不少企业还将税收筹划等同于偷漏税款,甚至是采用诸如偷税、漏税、抗税等财务违规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所以税收筹划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存在很多偏差和误区,使得纳税筹划的功效大大减弱。

(二)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

目前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更关注于短期甚至仅仅只是当期的节税效果,考虑的仅仅是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甚至只是初步的规避额外税负,常常为了眼前的税负降低而游离于违法与偷税的边缘;缺少全盘考虑的长期纳税筹划,未顾及到企业的长远利益,更谈不上通过呼吁、引导等方式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等高级的税收筹划。

(三)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由企业的纳税人员、财务人员甚至只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来负责,由于知识水平有限,知识更新较慢,业务素质较差,无法满足税收筹划工作人员所需具备的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多方面的能力要求。由于缺乏能够胜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即使有心进行税收筹划,恐怕也难以落到实处,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缺乏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忽视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而这些不确定因素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就带来不利的后果。特别是当税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补充时,政策不定期的变动将对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尤其是长期性的税收筹划带来巨大风险。加上企业自身并未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未对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往往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整

体效果。

三、新税法下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

在新税法颁布实施后,要想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应该针对新税法改革的特点。新税法改革中对纳税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对税率进行了变动、明确了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并且总体上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在熟悉新税法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才能让税收筹划更好地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本文将从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活动、日常运营、筹资活动三个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一)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筹资活动是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对内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本结构,有效筹措资金的一系列活动。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选择最佳的企业整体资本成本以及有效管理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风险。由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可以通过改变资本结构、资本成本和财务风险来影响企业的最终价值,所以说,企业有较大的空间可以进行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企业进行筹资活动税务筹划主要应分析资本结构的变动会对企业业绩和税负产生怎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安排资本结构,才能在节税的同时实现所有者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应该如何管理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风险。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就是通过通常兼顾的方式,采用最佳筹资组合,合理安排财务结构,规避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筹资渠道,不仅会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而且会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企业的筹资活动除了希望能够筹集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外,还应该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而不同方式筹集的资金不仅影响到企业的资本成本,同时还影响到企业税负的高低。具体来说,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通常可以通过从银行取得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以及利用企业的保留盈余等途径取得。其中权益性资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企业的利润应先上缴企业所得税,才可用于股息、股利分配等,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权益性资金不需要企业偿还,所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债权性资金则不同,债权性资金所带来的利息支出在税法上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有抵税的功效,但同时由于债权性资金需要企业进行偿还,所以也给企业带来了财务压力。除了通常意义上的权益融资和债权融资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筹资,它是介于权益融资和债权融资之间,通过将出租物的所有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方式,既可实现融资,又可到达节税和优化财务结构的目的。不同的筹资方式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以及相应的财务风险,也为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同时考虑到风险和收益的相生性,企业在进行筹资活动税务筹划时,应比较进行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评估,权衡利弊得失,才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是企业得以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活动,对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理分摊费用等方式来实现。其中会计政策方式的选择包括但不仅限于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等等。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采用确定的计价方法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耗额进行系统性的分摊。比如将固定资产折旧的损耗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期间费用中。目前税法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使用年限法,加速折旧法,产量法等。由于折旧有着抵税的作用,折旧的多少直接影响成本的多少,利润的高低,及应纳税额等。同样的道理,企业存货计价的方式也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也会对企业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特点,选择最有利的折旧方式和存货计价方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此外,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分摊费用进行纳税筹划。这里的费用主要指的是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由于费用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当营业额一定时,成本增加,利润就会相应地减少,利润减少就使得税基减少,最终导致应税金额的减少,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个时候企业的利润也是减少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不光要考虑到纳税的减少,还要考虑企业的整体效益,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除了企业的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外,企业的投资活动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活动。企业的投资活动包括企业间的合并重组、合营联营等,可能涉及跨区甚至是跨国的投资活动。由于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投资地点、不同的投资核算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税负水平,这也给企业的投资互动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机会。企业投资活动方面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长期投

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或者权益法)进行税务筹划;通过推迟开始获利年度,延长经营期或者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进行税务筹划;通过保留低税率地区企业的税后利润不予分配转增资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通过选择直接投资建厂方式或者通过兼并收购当地企业等方式进行投资来进行纳税筹划,从而达到减轻投资方税负负担的目的。

四、结束语

企业的税收筹划要符合国家的税收要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起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作用,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能够实现税收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的内在价值,更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捷径。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正确地去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高丽萍.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研究[j].财会文摘,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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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作用;企业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26-02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内涵是指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实务所实施的研究和分析、计划和筹划、处理和监控、协调和沟通、预测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行为。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理合法或“非违法”的手段,以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漏税、抗税等税收欺诈行为有着本质区别。税务筹划的有效实施,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纳税筹划是在合法条件下进行的,是以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的比较后作出的纳税优化选择。在税收筹划中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偷税漏税的行为。在纳税人实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要准确分析和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而人为采取所谓弥补措施来推迟或者逃避缴纳义务。

2.节税效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本质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比较时,通常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方案,作为首选方案。而要实现节税效益最大化,还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需要结合多种税种的特点和其他的指标,进行综合的评价。

3.筹划性。筹划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企业实现收益或者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这种客观因素决定了对纳税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再有,根据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一样,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因此,做好税收筹划,必须坚持筹划在先的原则。

4.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的含义就是企业要把纳税筹划放在整体经营中加以考虑,还要在减少多种税收负担的同时重点考虑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有人认为,真正的纳税筹划是要使企业的纳税额降到最低点,认为企业税负越少越好,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工作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因为任何一件事物都有两面性,即风险和利益并存。税负的减少不一定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候反而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比如在一项纳税筹划中,对流转税来说是一样节税,但却会增大所得税的税负,故在这项纳税筹划中,可能导致企业的整体利益的下降。因此真正的纳税筹划,就是进行设计和选择总体收益最大的最优方案。

三、纳税筹划的作用

1.通过税收筹划能减轻税收负担。纳税人对减轻税收负担有着急切的需求,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务负担也就是纳税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企业法人作为一个经济组织,首先需要资金进行生产的投入,经过一段时间的加工生产的过程,形成的成品投入到企业中进行流通,最后成品资金形成货币资金返回企业,是企业实现利润。因此为了保证经济实体的良性循环,企业的运营离不开货币,离不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货币资金的需求贯穿于经济组织的整个生产过程,而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入大于总成本,而是要求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纳税人总收益一定的条件下,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要使得总成本最小化。对于企业而言,成本就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工人工资、津贴、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这些支出属于企业的内在成本,企业通过减少内在成本可以提高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但是,作为国家凭借其权利,依照税法规定强制、无偿征收的税收,是企业外在的成本,这同样也是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数额减少一样可以增加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例如,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企业某年的应纳税额是300万,而通过税收筹划之后,应纳税额变成了200万,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筹划是成功的,因此通过税收筹划是一个减少企业外在成本的一个很好的方式。

2.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少缴纳税款,认为只有能够直接获取税收上好处的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否则就不是成功的筹划。其实不然,税收的筹划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税收筹划获得直接利益,也包括通过税收筹划获得一些间接的经济利益,更加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的扩大,这种状态就是涉税的零风险,因此涉税的零风险应该是纳税筹划追求的目标之一。

企业可通过几种方式来实现涉税零风险。(1)纳税人经过必要的税收筹划,使企业的账目清晰,纳税正确,这样才不至于受到税务机关的经济处罚,实际上相当于获取了一定的经济收益。(2)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够避免发生税务机关认为的“偷税”、“漏税”等情形的出现,这样就能够防止企业的声誉遭受到严重的损失。此外,“偷税”、“漏税”的行为的认定还可能导致税务机关更加严厉的稽查,更加苛刻的纳税申报条件及程序,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纳税申报的时间及经济上的成本。(3)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账目清楚、管理更加有序,从而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涉税零风险。企业的账目不清不仅不利于企业进行企业各项成本的核算,也不利于企业进行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管理上的混乱。再有纳税人账务不清,纳税不正确,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3.通过税收筹划能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经常会举借贷款,因为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发展生产的速度毕竟太慢,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个时候,资金就显得尤为宝贵。而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能尽量延缓税款的缴纳,就会使企业的营运资金相对宽裕,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对那些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再深一层次讲,延迟税款的缴纳,无偿地使用财政资金为自己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不存在财务风险,当然其前提条件是要求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税收筹划。除此之外,由于税收筹划使得企业当期总资金增加,有利于企业扩大举债规模,即企业承担财务风险的能力相对增强了,这也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自生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不应该是少缴纳税款,如果仅仅是少缴纳税款的话,企业完全可以减少自己的经济行为,甚至不进行经营活动,这样就能更少或者不用缴纳税款,但是这却是与企业的经营行为的目的相违背的。如果说企业的纳税这项支出是固定的,那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方法,将税收负担进行自我消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确定每次纳税筹划的净收益。如果净收益很大,则说明该项筹划是值得去做的。

5.通过税收筹划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经济主体而言,权利义务是相生相伴的,拥有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而履行义务也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作为企业的纳税人也同样不例外。作为企业这个纳税主体,一方面应该依法纳税,而另一方面就享有了进行税收筹划的权利。也就是说,纳税人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税款的同时,也有权利向不合法的税收说“不”。对于不应该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因为这是纳税人享受的合法权利。

如果说纳税人不进行税收筹划,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任由税务机关根据自身的需要征收税款,那么,无论纳税人进行多么周密的筹划,都无济于事,而且由此引起的损失,纳税人很难或无法进行追偿,这样会无谓地增加企业的税务成本,因而,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必不可少的环节。

参考文献:

[1] 汪华亮,邢铭强,索晓辉.企业税务筹划与案例解析[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

[2] 徐信艳.税收实务与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3] 葛长银.节税筹划案例与实操指南[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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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税收筹划也即节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合法而合理的前提下,通过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经营等事项的安排,使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经济活动,从而实现纳税人利润的最大化。也正由于此,税收筹划在公司中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税收筹划 节税 税收利益

一、税收筹划概述及意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主要通过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经营等事项的安排、选择和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经济活动。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写的《税务实务》一书中明确定义:税收筹划指的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的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的特性与平时我们所说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漏税、避税、节税等手段有严格的区别。在我国的税收筹划是合法而合理地少纳税的运筹,即节税筹划。

从国家方面看,一旦国家出台税收政策,纳税人就会从追求自身的最大财务利益出发,马上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有利于税收法规的推进与实施。

从纳税人方面看,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合法的减少缴纳的税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支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从资源配置方面看,税收筹划使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少决定了资本的流动方向,也事实上调整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因此,税收筹划这个顺应国家经济调控政策的企业节税行为,不但有利于纳税人利润最大化,而且有利于优化资源合理配置。

二、税收筹划实务

税收筹划在国内目前已是个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这里笔者试图对公司税负组成比例较大的部分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的筹划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纳税人类别的税收筹划

在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因为纳税人类别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下,售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的高低将决定公司的竞争优势地位。我们可以通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的计算分析来决定纳税人类别的选择。如下表:

当然,我们认定纳税人类别时,还应结合纳税人认定纳税人类别所要的费用成本,以及纳税人类别不同而造成的销售总量的不同等其他因素综合考虑。

(二)降价销售和折扣销售的综合税收筹划

在市场商品日趋饱和的今天,降价销售成为商家保持市场份额的有利手段,尽管降价销售使公司减少利润,但同时会减少流转税及所得税,还会扩大销量。

我们计算可以知道,降价销售中商家的实际让利远远小于名义让利,降价销售会给公司带来期望的营业额增加,即薄利多销效应,但随着薄利多销效应的逐渐增强,会降低节税效应。公司可以计算分析降价销售产生的税务上的影响进而进行税收筹划。

(三)对公司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筹资管理中财务杠杆的意义很重要,税收筹划可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节税作用。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常常可以得到节减税收的好处。随着负债结构比例的提高,企业纳税额随之减少,投资利润率也自然上升,从而显示出债务筹资的节税功能。

当然,公司负债增多对公司信誉的影响等因素也是需要我们决策考虑的重要方面。

(四)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众所周知,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企业获得较轻的税收负担。因为采用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企业各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至于因为成本忽高忽低而使利润过高会计期间套用过高税率,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影响企业税后收益。

(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折旧方法的选择,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我们应重点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通货膨胀因素、折旧年限因素及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等4个方面的问题。

三、公司税收筹划结论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只有在掌握了国家政策导向,切实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的界定,对纳税人情况和要求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才可以制定一个合法的、符合实际、对公司有利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制.税务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室.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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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实现税务稽查没有问题。

二、纳税筹划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欠、抗、骗税的关键。

2.合理性原则

所谓合理性原则,主要表现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构建的事实要合理。构建合理的事实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符合行为特点,不能构建的事实无法做到;二是不能有异常现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经济法规要求,不能仅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问题。

3.成本效益的原则

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4.事先筹划的原则

开展税收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涉税环节、税种、税收优惠等情况,然后利用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

5.风险防范的原则

税收筹划可能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性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性。

三、具体的筹划方法

(一)企业投资中得纳税筹划

1.投资产业的纳税筹划

(1)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树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税法规定的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和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筹划思路

企业要从事这些受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必须研究行业的具体规定,注意审批程序,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同时,进行投资方案比选,选择利润最大化的方案。

对于现有将高新技术仅作为部门核算的公司,应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

2.投资项目的纳税筹划

(1)主要优惠政策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可以结合节能减排,做好项目筹划。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筹划思路

按优惠目录中选购节能减排设备;对研究开发费用,在会计处理上按规定完整归集,在投资方向上,可以选择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3.企业内部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

(1)税收优惠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在法律地位上不同导致了两种分支机构在税收方面各有利弊,分公司由于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损失可以抵消总公司的所得,从而降低公司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则不享受这种优势。但子公司可以享受法律以及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减免所得税。

(2)筹划思路

要根据分支机构预计盈亏情况和适用税率综合平衡,考虑分支机构发展趋势。一般来说,分支机构在设立初期需要大量投资,盈利较少或亏损,所以一般在设立分支机构时采取分公司模式,待其盈利后转为子公司模式。

(二)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合理选择会计政策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存货计价政策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纳时间后移,企业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按照同样的思路,确定存货的计价政策,以适应物价的涨跌趋势。

(2)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用以合理界定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企业通常设置不同的内部管理机构来加强经营管理。为了便于核算和考核,企业的会计核算往往以部门来确认、计量和反映各项费用,如营销部门的费用计入营销费用、管理机构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生产车间的费用通过生产成本而归集到产成品等。但税法对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明确规定,为此企业在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时,在便于管理的同时应顾及税收方面的考虑。由于费用与成本在结转属性上的区别,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损益,而成本可以结转。所以,按照增加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的思路,对存货中转等业务,可以单独设置部门来管理。

2.做好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

(1)转让定价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以上规定,为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安排,将利润转移到适用低税率的关联企业,比如可以享受低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轻企业集团的税负提供了空间。

(2)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指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①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其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如果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的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筹划思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

①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筹划思路。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集团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集团公司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将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例如发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仍然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偷税。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除了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外,还应当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并通过二者间的合理转换进行纳税筹划。

【案例】A企业计划2008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480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元。试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