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综合素质评价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何通过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是我们正在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教育部2014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其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一是要依据省、市和国家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或有关方案,基于我校的办学目标和课程设置,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体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的;二是要依据评价理论和具体目标的性质,突出重点,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做到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三是内容的评价标准要多元,应包括内差异标准、相对标准和绝对标准
二、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要依据评价方案和评价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的“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来进行探索性实施。
关于形成性评价,学校要创建每个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把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的、有代表性的测量结果 (如考试成绩等)和非测量结果 (如学生的创作作品、活动记录等)以及评价结果(教师和家长评语、等级表示的评价结论)及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对于重要的、典型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提供高校招生使用),应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学校要开发专门的电子评价系统以便捷、交互的方式动态呈现形成性评价信息,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学会选择与承担,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电子评价系统,家长和学校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进而家校协作,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学生发现自我,规划人生,实现自我。
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高中三年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终结性评价结果的获得,先由评价系统生成“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电子版,再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确认并生成纸质的报告册,学校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听取学生与家长的意见,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终结性评价结果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提供参考,为高等院校选择更适合的学生提供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评价”“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扎实、有效地实施,学校还要建立或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建立一套专业、负责、有序的管理机制,不断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策略。
今年是我县实施与新课程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的第二年,为了做好*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基[*]5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提供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义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审核认定。
组长:高江洪
副组长:傅伟徐正跃潘泉清
成员:朱鸿飞方育荷方志明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都应建立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各初中每个毕业班要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评价原则
1、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第”两种呈现方式。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武义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各校对E等第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请参照附件《金华市*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确定学生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第的学生情况,送交县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县招生办。
百姓的疑虑合情合理,他们担心没有分数硬杠子的素质评价能够操作吗?在某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下,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可靠吗?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可行,更要可信,这是百姓关切的关键所在。但从政策层面通盘设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时,我们应该更进一步,不仅要使综合素质评价可行、可信,更应可用!
可信与可用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若我们的眼光只盯着如何使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却忽视了满足高校招生录取时对评价结果的方便使用性,就必然会导致真实可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形同虚设,反过来会导致往后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草率走过场,真实可信性将变得荡然无存。反之,若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足以真实可信,高校及其他使用单位不敢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用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成为摆设,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唯分数论仍将越位主宰着莘莘学子的求学梦。
因此笔者认为,凭借《意见》的东风,我们在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细则时,应紧紧围绕可行、可信、可用这三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可行――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
《意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为5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要将这些抽象的素质变成可操作的、具体的、能考查的指标,只能采用表现性评价法,也就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行为习惯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即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描述,用参加活动的时间表明,用活动效果的优劣证实。
对思想品德的评价最引人注目,争议也是最大的。《意见》认为通过考察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的次数、持续时间等表现能够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但也有不少人对表现性评价法心存疑虑:认为虽然不少学生都能够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能够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但不同学生的动机是不同的,不排除有些学生是为了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好结果去装几次、秀几下,这与雷锋精神相违背,甚至可能养成学生的功利主义思想。
笔者以为,这种担忧是完全多余的,教育的本质就是根据一定社会需要进行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就是要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发展、生长以及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教育就是要向下一代传递民族的传统文化,激浊扬清,嫉恶好善,引导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弘扬学生的上进心表现而不必担心掺杂其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否则我们就主动失去了教育引导的主阵地。
连思想品德这样抽象的素质都可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来评价,其他如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当然可用水平等第、体育达标、所获荣誉、特长项目、活动表现等等来描述。因此,虽然采分点的覆盖面不是很广泛,但客观评判的操作性仍是可行的。
此外,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助于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性的提高。教育部统一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都将有助于记录简易、查询方便,统计快捷,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大幅度提高。
二、可信――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
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意见》从写实记录、整理筛选、公示审核到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细致可循的要求。
当然,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光靠制度的建立不足以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还需要一系列约束和举措来为综合素质评价保驾护航。结合浙江省近几年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几项举措能够最大限度地基本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可信。
(一)写实记录
每一项记录都有据可查,都有相关事实材料为依据,不需要学校或教师人为的主观评价,即所有漂亮的形容词一概不必出现。
(二)民主评定
学校结合各项目特点,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民主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这种公开民主评议的方法约束了班主任和教师的权限,使评定处于阳光下,一定程度上狙击了社会不正之风对学校的侵蚀。
(三)公示审核
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必须先由学生确认,然后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再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诚信追责
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弄虚作假者的一道紧箍咒,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已在浙江省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中使用。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每项都有责任人签名一栏,这是一枚沉甸甸的个人信用图章,记录将长期保存并能够让高校招生官、教育行政部门查询,终身追究制度确实是对者的斯摩克斯利剑。
(五)申诉复议
申诉与复议制度也是一道保险。《意见》要求畅通举报渠道,我们要建立检查制度和申诉与复议制度,无论家长或学生申诉综合素质评价的哪个环节,对有争议的结果,相关的责任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重新进行审核确认。
当然,一系列制度和举措虽可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保驾护航,但一些系统性的评价误差只能通过政策引导或高校招生官的经验来判断。例如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及成长环境的不同会导致学生群体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差异,这就需要招生官根据经验作出某些认定、取舍甚至修正。这种差异是常态的,相对稳定的,也是真实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而否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推出。
三、可用――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性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其实在2006年的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就已经实行了,但为何一直没有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呢?
高校招生不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目前的社会诚信环境确实无法让人放心高利害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二是我国高校招生只在暑期10多天就录取完毕,若要审查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字资料就无法在那么短时间里完成。在英美国家,录取新生往往需要半年到10个月时间,他们的招生官可以从容审阅、甄别甚至询问、面试。
三是我国高校的录取流程是按分数走的,理论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需要时才从系统中调档查看,显然在分数太强势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成为一种摆设。
四是我国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用信息太少,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难以从中发现令人眼睛一亮的信息。
因此,为了更好地融合高考、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职能,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下决心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和惩罚机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招中起实质性作用的顶层设计,放远目光,立足发展,不要怕可能会出现的暂时局部的造假个案。我们应该树立“谁使用谁监督”的理念,高校或其他单位若要使用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就有责任审核、判断、甄别、追踪。高校可以逐步独立或联合建立每个中学的诚信档案,有权提升某些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的含金量,也有权惩罚个别中学的造假行为,甚至拉黑某些敢肆意舞弊的中学。
其次,我们要根据我国高校招生时间短的国情,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呈现方式,使招生教师能够在很短时间迅速勾勒出学生的个性特征与兴趣爱好。因此,适当按比例划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等第是有道理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高校招生录取时的材料审阅压力;二是能够让高校捕捉到更多的有用信息。有人担心,按比例划分等第就相当于给学生排队,会加重学生负担。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西方国家的高校申请材料中甚至要求学生提供每学期每学科的成绩排名,常常要求学校提供“名次/总人数”这一信息,也不见得因为这样排队而导致学习负担加重。何况我们不是唯文化课分数排队,是按各素质的维度按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等第。浙江省对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评定等第的办法已实行多年,各校均按规定的等第比例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之间的差异由高校自行判断。高中校长们也表示若按比例评定等第,中学就会更认真对待综合素质评价,就不容易导致评定走过场。因为一旦有等第,高校的利用率就会提高,家长和学生就更重视,评定过程的监督就更健全,评定过程就更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改革中小学生评价机制、实施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强调评价的科学性、过程性、自主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要求与方法
1、“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中小学生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初中学生的评价标准执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小学生的评价标准执行《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市、县教育局分别编印了《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供各学校使用。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使用与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主要内容有学生基本情况、学业考试或考查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性评语等,学生人手一册,在此基础上为每位学生组建成长记录档案,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生成长档案的记录与管理。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主要由班主任老师保管,定期整理、展示,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应将评价手册的使用和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建设情况纳入对班主任和教师的考核。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与“全面发展的学生”的产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的方法按评价主体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评价小组评价三种,三种评价在综合评价结果中所占的比重可因年级变化有所调整。学生自评最高不超过30%,互评由本班全体学生或学生代表参与,最高不超过30%,评价小组评价最高不超过70%。初中学生评价可借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完成。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分A、B、C、D四等,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学生各维度评价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在学期末综合评价中,六个维度均合格且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达到良好以上的学生,即授予“全面发展的学生”称号,对在某一维度达到“优秀”标准的学生,可授予“**星”称号。
学期末或学期初,学校应对本学期或上学期“全面发展的学生”和“星级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如召开学生大会或家长会、印制光荣册、在校园广播或校园网上展示等;同时将“全面发展的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普教股,县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展示表彰;初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依据,对连续三年获得“全面发展”称号的学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推荐到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优先录取。
三、工作重点
各学校要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实际,制定完善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方案要体现可操作性、实效性、导向性,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让学生学习有目标,发展有方向;使教师评价有依据;学校引导有层次。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学校要切实转变德育观念,认真探究符合当代青少年实际的德育模式与方法。注重德育活动的开展,做到德育活动序列化、生活化。继续推进感恩教育和“中华诗词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其内涵。让学生在环境熏陶中感受德育,在活动中体验德育,在日常行为中体现德育。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和公民素养的培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落实课程方案结合起来。要把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着重抓好音、体、美、必修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类课程、学校课程的开设,在确保开全课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坚持依法治教,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各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将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规定落到实处;重视学生的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修养和文化艺术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四、组织保障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价制度改革与“全面发展的学生”培养工作,全面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校长、德育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以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当前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
一、星级评价的内容
从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品德修养培养、个性特长展示等方面出发设定如下几颗星,分别是团结星、学习星、守纪律星、礼貌星、劳动星、体育星、卫生星、艺术星。这些星级内容的标准应特别关注学生成长的历程及校内外的综合表现。比如守纪星、礼貌星、团结星、劳动星,不光反映学生校内的表现,更要关注学生在家庭、在社会的表现。学习星、体育星、卫生星、艺术星,不光关注学生已经取得的成绩,更要关注的是学生努力过程及进步程度。这样内容的设定学生的天赋不再是决定性因素,更关注的是学生努力的过程与态度,使每一名学生都具有获得成功的机会,都会体验到面长的快乐,这样将学生在家庭与社会的表现也纳入评价体系之中,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反映就更加这客观。
二、星级评定的元素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的星级评价,评价元素是多元化的,既有传统的教师评价,又融入了学生之间的互评,同时也有家长的参与。最为突出的是,学生本人自我评价。学生本人的自我评价是实现星级评价的最核心元素(星级评价结果不是目地,通过星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才是根本目的)对学生本人对照星级评价内容与标准,结合自己努力的过程与结果,先拥有一个自我评价结果,教师与空长的评价是帮助、指导,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评是交流,共同提高。评价元素的多元化,是学生人生历程中一个成长进步的过程,更是使学生获得帮助、提高的一个平台。
三、星级评价的方法
学生所在的班级是学生完成星级评价的基本单位,每个学生的星级评价过程都是在班主任的精心组织下有计划的完成的,每周利用班会时间,由班主任组织一次评星活动。学生申请评哪颗星,什么时间申请,都由学生自己平决定。当然,班主任老师要引导学生有计划地申请(这里班主任需要付出辛苦,尽可能地展示个人领导艺术和管理理才能),在学期结束后,每名学生设定的八颗星都有申、评机会和过程。
具体操作方法是:每周,由学生个人按照每颗星的评价标准,针对自己一周来的表现,向班级评星委员会(可由班委会代替)自主提出评星申请;班主任引导评星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申星指导,提出申星行动的努力方向;班级评星委员会组织学生申请陈述,学生民主评议;评星委员会代表致总评词,宣布是否批准学生申请。如不能批准应向学生指出今后努方向。对于获得批准的学生,班内应张榜公示,并利用量化评比专栏,起到督促后进警醒先进的作用。
每月校外:由学校级织由班主任负责,向一个月来所通过申、评的学生家长和同伴发放评价信,接受并反馈家长与同伴的意见和建议。如有相反的意见,班主任应主动与家长和同伴交流,明确学生今后进一步的努方向。校内:及时公示一个月内和班所获得批准的学生名单,一是表扬,二是监督。这样就能保证学生的评定更趋于真实合理。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师大附中、贵大附中、省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贵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思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端正育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基础上,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更加注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和过程性,按照“综合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对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
(二)坚持正确激励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改革,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人才观。
(三)坚持学段有机衔接原则。立足学生的阶段发展与长远发展,坚持初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引导学校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建立科学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五)坚持分步逐年推进原则。在现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改革任务
(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符合贵阳市教育实际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规范加分项目,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部分身份类加分。
(三)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评价及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方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研制《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技能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实施办法》《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坚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综合实践活动其它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
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根据不同学科情况可以细分等级层次。
3.考试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和升学考试的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真实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察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能力。命题要多用开放式、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提高命题质量。
4.结果运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有效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社会、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的重要手段。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六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初中学校分年级制定评价细则和评价方法,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评价结果在配额生录取时以分数呈现。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统招生、配额生以及学校自主招生(含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全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配额生分配、公民办学校网上招录进行全市统筹。
从2021年起,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6个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有条件统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筹。
落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调整现行配额生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从2022年起,普通高中招生调减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配额生比例。调整配额生录取办法,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配额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20%计入总分参加校内或单元排位。
2.坚持阳光招生
继续深化我市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改革,规范和完善网上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申报自主招生名额。学校应根据其办学特色明确1-2项特色项目,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不得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的特长生。
(五)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市本级确定的加分项目(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二级运动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教育局的统筹组织下,各区(市、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县两级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基础,建立市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招生管理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编制下达并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适度调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五)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贵阳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特殊群体子女升学服务工作力度。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力度。结合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筑升学办法。
主持人:现在,很多地区不再以学习成绩作为升学择校的唯一标准,而将“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考核的范畴之内,这是一种教育观念上的进步。但是,由于“综合素质”的评定并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那么,将这样一个容易掺杂进人为因素的评定标准与决定学生命运的招生制度挂起钩来,是否合适?“综合素质”如何评判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以上问题是很多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天,请同学们一起畅所欲言,谈谈你们对将“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考核的评定范围的看法,说说你们的建议。
施玉玲:“综合素质”到底是什么?按照我的理解,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就是制定“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的基本依据。
李小波:我觉得早就该将“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考核的范畴之内了。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是福州的一名学生,中考成绩达到了普通高中的标准,但是因为“综合素质”仅仅是合格,而不被当地任何一所高中录取。这件事情发生后,在很多中学生和家长中引起反响,他们纷纷表示再也不能只把眼光盯在学习成绩上了。
马涛:对李小波说的这条新闻,我有另外的看法: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既然这位同学的学习成绩达到了高中录取线,那么,他就应该享有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我觉得素质教育的初衷并不是要淘汰谁,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取得更好的成绩。
于小燕:那位中学生失去上普通高中的机会的确是可惜,但我认为,不能因此就去批判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前的综合素质教育为什么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无法改变“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模式?就是因为素质教育没有和招生制度挂钩,无法真正产生威慑力,以致素质教育永远都是一种形式主义。
王子涵:思想品德书上写着,我们中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没有完全定性,很多思想领域的问题都处于“再发展”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就把我们的思想品德定性为“不合格”是不公平的,就像被判了刑一样,我们会觉得永远都抬不起头。就说前面的那名中学生吧,有谁能想象此次“落榜”,对他的心理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呢?
主持人:大家的辩论很精彩也很激烈,几位同学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有一点是有共性的,就是要想让素质教育真正普及,就必须要有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来真正制约“应试教育”。接下来,我想请同学们就“综合素质考核”在具体的实施中将会遇到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杨子:爸爸曾经告诉我说,“综合素质评价”其实就是说说而已,你不用害怕,根本就不会动真的。开始我还不相信,后来看报纸上说广州市推行中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已经有段时间了,但至今并没有发生一例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而影响升学的现象,我才相信了我爸的说法。如果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都是优良,那干脆就不用评了。
彭志刚:我觉得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考核标准,是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的。思想道德又不是一个具体有形的东西可以触摸,没有行动表现根本无法给出相应的评价。老师说,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有50多个指标可供参考,但比如关心家乡建设、遵守公共秩序、关心环保等,并不是一天两天、一年半年就能表现出来的!
金健昆:现在的学校和老师就是追求升学率,对了,还有家长,也只知道天天问:“考试了吗?多少分?”为了升学率或者是在一些利益的驱使下,老师在对学生做出评价的时候,就很难站在公平的角度上,由此将产生不良的后果。因此,设置“综合素质考核”比不设置的后果更严重。
信依霞:我相信大多数老师还是能做到公正公平的,只是在具体操作上,会存在某些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可在一些老师和家长的眼里,除了“A”外都等于“有问题”。事关升学大事,你说哪个老师在写评定结果的时候不是慎之又慎呢?谁的学生谁不爱呢?而这个时候情感的天平往往会发生倾斜,使“综合素质考核”形同虚设。
王茹然:听说综合素质的主要评价者是学生本人、同学、教师与家长。我觉得这个评价根本不可行。就说学生本人和家长吧,谁能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做出公正的评价呢?再说同学,大家都是未成年人,相互间无法避免会产生摩擦和不快,如果因此而只关注对方的缺点和不足,同学间的相互评价就会变成互相“挑错”和“指责”。这样一个由未成年人做出的不一定公正的评判,很有可能会决定另一个未成年人的升学大事。将综合素质考核纳入升学评定的范畴,是不是有些太不慎重了呢?
:除了王茹然刚才说的学生本人、同学和家长外,另一个评判者就是老师了。但是,作为成年人的老师,往往会用“传统”的眼光看待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在老师眼里,我们这些富有创新精神和充满叛逆个性的孩子都成了“另类”的“坏小孩”。要知道,成年人“标准化”的眼光,并不一定能反映我们的真实情况啊!
主持人:刚才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都很尖锐,足以见得将“综合素质”纳入招生考核范畴的改革举措在广大中学生和家长中的反响是相当巨大的。与原来单一的以分数为标准的录取方式相比,“综合素质考核”的纳入是一种进步。但其在具体操作和实行中仍存在着很多困难,特别是如何才能真实有效地考核出学生真实的“综合素质”,如何监管素质考评中出现的不公正客观的现象等,都让广大中学生及其老师、家长甚为担忧。那么,同学们有没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来,以供教育制度的制定部门参考呢?
程旭东:无论怎么说,“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改革尝试,是值得肯定的,关键在于如何执行。我觉得学校的任务不一定光是去考核,也可以引导学生们去提高素质,比如可以组织同学们去社区和福利院等地方献爱心,按照出勤率和表现有针对性地打分……我觉得考核不是目的,真正把同学们的思想等综合素质提高才是根本。
高小传:我注意到山东省教育厅的一个要求: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结果等,将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我觉得这个提法非常好,能够杜绝为了综合素质考核而在艺术水平等级考试中作假的事情发生。而对于因为“综合素质”考核而容易引发的另一些“腐败”现象,作为教育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使素质教育考核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宁国海:一方面,“思想道德”很容易被掺杂进人为因素,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另一方面,我们对应试教育已经是深恶痛绝。所以我有个建议,就是把考试分数和综合素质的评分放在一起,取其平均值来决定录取与否,这样似乎比单一的凭借哪一个指标作为标准更具有客观性和准确性。
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目标,以改变考试分数相加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唯一规范的激进模式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毕业评价机制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依据《 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基本精神,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 省中小学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指导。
二、改革原则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 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
2评价工作体系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监督指导。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初中制定各项保证制度,如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评价方法与程序
以教育局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另文下发)为依据由班级评价小组评定。以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为评价主体。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
4评价结果
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严格掌握等级规范,评价结果以等级表达。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共四级。对D等级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对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召开听证会。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学生本人在 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表示为主。对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学生,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久远规划,认真着手开展好评价工作,加强在校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档案管理,为今后的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效果以等第形式演讲。划分为四个等第,即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毕业生视为不合格,发给初中肄业证书。
(三)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2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效果以分数呈现。
一张试卷,一个分数定终身,多年来,中国学生的命运就这样被决定。教育部在一些地方低调试行的中考改革,据了解,今年,我国这项改革实验将从去年的17个实验区拓展到500多个实验区,除、上海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实验区,中考改革全面推广。按计划,到2007年,将有20多个省全面实行新中考。不少学者认为,此次中考改革力度之大,可以说是50年来前所未有的。
这一次,又是谁来决定学生们的命运?“几十年下来只按分数选拔学生,一张试卷就定了一个学生的命运,标准太简单。”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一位负责人说。
福建省决定今年在23个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实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福建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这意味着2005年福建省中考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教育部这项改革的核心环节是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应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在今年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凸显2005年中考三大变化:
一是统考学科部分实行等级制。1、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由地方(设区市)统一组织;2、地方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语、数、外成绩近期仍按原始分记载,其余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允许在九年级重考,成绩只记C、D两级,其余学科安排在九年级结束时进行。3、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列入学科考试内容。
二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1、评定内容含公民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爱好与特长和综合实践活动等七方面。2、评定方法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3、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表达。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
三是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1、达标普通高中应从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保送生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平时成绩,必要时可加试。2、达标高中校新生投档,应该在学生综合素质合格以上,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前提下,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教育厅的《指导意见》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方法趋向多样化,评价主体趋向多元化,改革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
背景:教学逼着考试改
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从2001年开始新课程改革,从科目设置、教材内容到教学方式都与其他地方不同,新课程把素质教育作为中心。
“新课程改革决定了中考要改革。” 教育厅的负责人这样论及二者的关系。新课程强调在课程学习中培养素质,注重创造性、动手能力,要有挑战性、探索性,开发出学生发自内心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位负责人从三个层面来阐释新课程的变化:第一是门类、课时、内容、教材的新变化;第二是教学、学习、评价方式、管理方式的新变化;第三是通过课改,发自内心地尊重每一个学生,并由学校向社会传播一种“民主、开放、科学、平等、对话、协商”的文化氛围。
学习课程变了,如果考试不改,理念和大纲不变,那么按新课程学习的学生就会吃亏。这样,中考已是非改不可,不然老师就没办法教。在课改过程中,的确有些家长抵制,把孩子转学到其他非课改地区。教育厅意识到,如果不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在考试“指挥棒”的作用下,新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成效只会付之东流。新的中考及招生方式将成为通行模式。
高中有了招生自
在本次中考改革中,教育厅《指导意见》为高中留出了相当大的招生自主空间。改革后,常规的招生录取有两项依据,一、是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一个等级通常有二三十分的差距,二、是主观性较强的综合素质评价,也都分为4个等级。等级的区分度相比分数而言大为模糊,有众多的学生处于同一个等级。
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录取其中哪名学生,都是没问题的,这是高中的招生自所在。当然高中要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界线的模糊带来录取的难度,也无疑加大了风险和争议。
中考改革还开辟了“绿色通道”:优秀生保送,占优质高中招生总人数的5%;除此之外,招生录取仍保留着一条“灰色通道”,即择校。取消择校生并不在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之内。各地区的政策都没有涉及择校生,择校仍然按各地教育局的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原则进行。
教育权力面临再分配
中考改革实质上是一次权力的再分配,出题权、判分权和录取权皆重新划分,将形成新的权力格局。权力下放,就意味着有些权力被剥夺。教育行政部门退出一些领域,减少行政色彩。如果说来自地方行政部门的阻力还在意料之中的话,那么高中学校校长们的态度则让人吃惊。有部分高中学校校长明确表示不愿享有高中招生自,视之为烫手山芋。一位校长苦笑着告诉笔者,“这自,我敢要吗?当官的递条子的不说,招生标准不一,界限模糊,难保不会引起争议。”
录取大权如何防止权力寻租?
分数不再是惟一的尺子,学校也获得了空前的自,或者说获得了相当大的决定学生命运的权力。经历2004年诸多招生腐败风波后,人们对录取不公的担心,可能更为强烈了。搞综合素质评价,又怎么避免走后门?领导递个条子,校长敢不照办?综合素质评价上有的学校严一点,有的松一点,前者就会“吃亏”。 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会不会出现“学校保护主义”?这样,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最后各学校可能给学生都打A。
分数决定命运固然有诸多弊端,但毕竟大体上是公开和公平的。在分数退居次席之后,主观评价占据了重要位置,而学校也获得了更大的招生权力。如何能保证这种“主观”不致为私欲所用?
为保障招生录取的公平,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和操作方式,课题组正研究之中,即将出台一个统一方案作为23个实验区的建议方案。
考试改革被责难治本
一位母亲说,“作为家长,我们也赞成加强素质教育,让孩子全面发展。但说到中考,我们最关心的莫过于,孩子能否上一个重点高中。”她的话道出了众多家长的心声,福州市仅有8所优质高中,没有家长不想把孩子送入这些高中。
优质资源过于集中,贫富不均,有差异就会有升学压力,都想上好学校。中考改革只是改变选拔的方式,并未触及其高利害、高竞争的根源。这是中考改革公平的致命点。
不去试图解决资源不均的根本问题,采用‘头疼医脚’的办法只能使问题变得更复杂。中考改革,包括高考,无论怎么改,在大环境不变的前提下,最终将是用一种考试代替另一种考试。
不给每一个人平等上学的机会,并从体制上确保这个理念得以实现。而是急于人为弱化考试,结果肯定是腐败盛行,权力和金钱代替客观评价,社会的公正难以实现,弱势群体永无抬头之日。
其它疑问
达标高中招生要求综合素质合格以上,同时要求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符合相应等级,达标高中的门槛是不是更高了?学生的学习负担是不是“加码”了?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平时的学时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健康、艺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学习情况;学生的爱好特长表现等,这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校和教师的工作量?
作为2018年广东划定的中考试点改革城市之一,东莞中考的改革备受家长和社会关注。东莞中考改革究竟怎么考?考什么?何时考?如何录取?昨日,市教育局举行中考改革大家谈活动,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改革相关变化情况。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科长罗桂森透露,莞版中考改革的核心是“两制一改”。包含: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具体表现在九大变化上面。
目前,《东莞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酝酿阶段,预计今年9月正式实施。现在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学生仍执行原来中考方案。
变化1: 考试科目
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3科目
根据设想,莞版中考改革实行“全科开考”。简单点说,就是在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共11科原有考试科目上,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共3个科目。
变化2: 试卷命题
5个科目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东莞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
变化3: 考试方式
新增实践考察等多种考试方式
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
变化4: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分为三个学期
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地理、生物在八年级下学期开考;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在九年级上学期开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开考。
变化5: 中考总分
从780分增加到800分
中考科目有变,总分也有变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
变化6: 等级科目
3个科目只评等级不评分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考试成绩不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变化7: 综合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依据
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等级科目结果不计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但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及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变化8: 录取标准
三个评价体系构成录取标准
从2021年起,东莞中考录取将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变化9: 招生模式
自主招生增加学校和学生的
双向选择机会
中考招生模式上,会分为普通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东莞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焦点关注
焦点1: 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实验考试
现场,很多家长对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怎么考很关注。
罗桂森介绍,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焦点2: 综合素质评价
从五个维度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内容指标体系
在我国,素质教育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很多人在研究文献和日常对话中都经常使用“综合素质”一词。但是,学术界对综合素质的确切内涵及其构成成分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不同的研究者从语义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不同的视角对它提出了见仁见智的看法。从起源上说,“综合素质”是针对教育实践中片面追求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而提出的,它在外延上包括了传统纸笔考试所能够考察的各种知识和能力,但在通常的意义上,则指的是学科测验所不能体现的其他各种素质的总和。综合素质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它是个体道德、情感、意识、智慧、身体等多方面素质的有机结合,由多种复杂的成分构成。
基于对综合素质的理解,很多省、市和地区都构建了在各自辖区范围内使用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但是,这些评价指标体系所包含的维度(出现较多的是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合作沟通、体育与健康、审美情趣、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操作等)和指标差异较大。笔者无意卷入某个维度或某个具体指标是否应该设置以及所占权重大小的争论之中,仅就以下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其一,评价维度与指标选取的差异反映了教育工作者对综合素质的内涵缺乏应有的共识,特别是综合素质与学科素质的关系还没有厘清。有些地(市)在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设计了“体育与健康”、“普通话”、“英语口语交际”等维度或指标,但这些指标基本上属于学科教育目标范畴,可以在相应的学科测验或课程评价中加以测评。把它们从学科测验中分离出来并放在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就使得综合素质与学科素质之间的关系变得混乱且难以区分。综合素质究竟是什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中的综合素质应包括哪些重要成分?它们与学科素质的关系如何?这些都需要加以明确的界定。
其二,有些评价指标可能对中小学教育发挥不良的导向作用。在我国当前高中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中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指挥棒”。原来的高中录取把分数作为唯一的依据,致使初中学生为分数而学,初中教师为分数而教,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令人堪忧;而改革之后的高中录取则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要“多一把衡量的尺子”,从多个维度或侧面评价学生。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本意在于促进学生的多方面发展。但是,如果选取的指标不合适,则可能导致学生庸俗的“全面发展”,甚至会对学生发展产生误导。以“审美与表现”为例:有的地(市)规定在艺术比赛中获奖或参加艺术考级获得某一级别证书的学生,可以在“审美与表现”评价中加分。这无疑会促使(也可以说是迫使)大量学生涌入业余艺校或聘请家庭教师,学习自己未必真正感兴趣的声乐、器乐或美术。
其三,有些评价指标难以客观测评,缺乏可操作性。桑代克曾说:“凡物的存在必有其数量”;麦柯尔则声称:“凡有数量的现象都可以测量”。但这描述的都是理想状态。教育测量通常属于间接测量。就当前的测量与评价技术而言,我们还不能保证能够客观地测评综合素质的所有成分.如果不加区分地将一些难以客观测评的指标纳入指标体系,就必然影响整个评价的质量。例如:有些地(市)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设置了学习动机、意志、个陛、心理健康等指标。但是,这些心理品质的评价难度很大,即便是由专业的心理学工作者实施,在关系到能否毕业、升学的高利害情境下,也很难获得准确(效度好)、可靠(信度高)的评价结果。
应该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尚需要通过广泛的意见征询、深人的专家论证以及民主的决策机制加以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笔者认为:从理想的角度看,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导向性,即所选取的指标要符合新课程的学生培养目标,反映新课程所倡导培养的各种素质或能力,能对正在实施中的课程改革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能够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2)学科共通性,即所选取的指标应该是跨学科而不是某个学科所特有的。如果指标局限在某个学科范围内,那在学科测验中进行评价即可,不必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3)可测评性,即所选择的指标应该有操作性定义,可以进行既准确有效又可靠一致的测评。4)可比性,即收集来的反映某个指标的数据资料,可以在评价对象之间进行比较,能够区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5)可行性,即指标的选取或方案的设计要获得学生、教师、家长等各种利益相关群体的广泛认可,且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证。
二评价主体
改变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让学生、同伴和家长等多主体参与到评价中,使评价成为多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商的活动,已成为当前教育评价主体选择的重要发展趋势。很多地区实施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都十分重视多主体参与,要求不仅有教师或教师小组的评价,而且要有学生同伴互评或学生自我评价。但是,这些主体的评价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尚待深人的分析和讨论。
在多主体评价中,受到质疑最多的当属学生自我评价。应当说,在日常教与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对自身素质、自己所从事的活动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自我评价和反思,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分析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使之从自身经验中发现更多有意义的东西,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发展。但在关涉毕业与升学大事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往往很难做到客观评价,这不仅仅是由于学生自我评价能力有限,更深层的原因是学生身处的文化环境。即便学生能够客观评价自我,在主观上也想这么做,但他们的家长或教师也可能提供“必要的发表”,让学生在自评中给自己“贴金”。这种现象在某些已实施中考改革的地区日益突出:学生的自我评价意见通常文辞优美,充斥溢美之辞,给人以一种“雾里看花”“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感觉。
学生同伴互评也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彼此十分了解,而且由多个学生对同一个学生进行评价,可以有效地减少评价误差。‘翻但是,反对同伴互评的意见也很尖锐。首先,学生在同伴互评中能否保持客观公正值得怀疑。同伴互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同事评价很类似:当评价结果与某种高利害决策联系起来时,个体可能会知觉到某种利益的冲突,即给予别人高分可能会减少自己的机会,因而很多人会依据世俗惯例进行评价。其次,每个学生对评价标准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缺乏相应的培训和发表,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最后,在高利害评价中采用同伴互评,可能会出现学生互相讨好、互相猜忌或互相贬抑等现象,使学生的人际关系出现微妙的变化,使学生变得虚伪。
较之学生自我评价和同伴互评,由教师或教师小组来评价其所教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似乎更为合理,但它同样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有些教师同时任教多个班级,所教学生数量较多,尽管教师工作认真负责,但对学生的了解却很有限,因而在评定时,教师往往较多地依据印象和学科测验成绩进行评价。有些教师反映,每个教师对综合素质的各个维度和指标理解差异较大,因而难以保证评价的信度和效度。还有的教师坦率承认自己在评价过程中无法克服首因效应、近因效应、晕轮效应和人情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当校长或其他强势人物干涉评价时更是如此。教师实际上也是升学竞争的参与者——学生毕业与升学的结果与其奖金、职称评定以及声誉等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这种角色上的冲突,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无论是学生自评或是互评,以及教师或教师集体评价,都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不能寄望于改进学生自评或互评,较为可行的途径是从改变制度和文化人手,尤其是改变以学生分数或升学率来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做法,使教师能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和立场,在广泛收集有关学生综合表现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较客观的评判;或者借鉴国内外高校招生制度,直接组织高中学校教师参考初中毕业生提供的某些关键资料以及自己通过面试等手段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法
如前文所述,综合素质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它由许多复杂的成分构成,其评价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可以肯定地说,传统的纸笔考试由于难以评价学生在真实世界中的表达能力、批判性思考能力、合作与沟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影响个体终身发展的重要能力,无法评价新课程所倡导的习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因而已不能满足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此,必须在纸笔考试之外寻找一些其他替代性的评价方法。
目前,各地(市)采用较多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是主观评定法,也就是由某一评价主体(如学生同伴或教师)根据评价对象的平时表现及提交的有关资料,在若干个维度和指标上进行量化评分。这种方法实施起来较简便,但难以获得理想的效度、评分者一致性信度和重评信度。有些地方参考国外大学招生过程中的综合素质评价经验,尝试或建议尝试使用推荐信(1etters0frecommendation)、成长记录袋评价(portfolioassess-ment)和面试(interview)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可以为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一些新的思路,但需注意的是每一种评价方法都有其优势和局限性。只有合理使用,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荐信是国外大学招生中较为常用的一种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推荐信通常由高中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士撰写。推荐者要用具体(不能空洞且要用事例支持观点)、有说服力(必要时进行量化和比较)的语言,介绍学生在日常学习、课外活动、社会交往、个人特点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预测学生在所选择领域的发展前景。这些信息有助于招生人员更加全面地了解候选高中生。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美国,推荐信为大学所提供信息的参考价值也很有限。G·西斯坎德(G.Siskind)曾分析了19所大学33名学生的推荐信。这些推荐信一共包含958个评价观点。G·西斯坎德将这些观点分为4类:1)积极评价;2)认为自己不太了解被评价者;3)认为被评价者存在因年龄或经验不足而导致的某方面问题;4)认为被评价者存在与年龄或经验无关的某方面问题。结果发现:推荐信中87%的评价观点属于积极评价;属于第四类的评价观点仅有6%,且主要来自少数几封推荐信。在我国,由于受教师评价制度、诚信文化以及教师撰写推荐信的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采用教师撰写推荐信的方式来评价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其内容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恐怕更加难以保证。成长记录袋评价,又称档案袋评价,是一种质性评价方式。它既可以用于形成性评价,又可以在高利害的终结性评价中使用。服务于毕业或升学的成长记录袋可以将初中毕业生的有关作品(如研究性学习报告)、证据(如社区服务记录)以及其他资料收集起来,用于反映他们的综合素质状况以及付出的努力、取得的进步和获得的成就,供高中学校在招生时参考。不过,如何克服成长记录袋评价中的评分主观性,如何保证成长记录袋所收集的东西具有真实性,如何将成长记录袋评价与招生联系起来,如何使相关利益群体(如家长)认可这种评价方式等,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深入、细致的研究。从国外在大规模、高利害评价中使用成长记录袋的经验来看,我们需要谨慎、稳妥地进行有关改革,经过试点研究后再考虑在较大范围内推广使用。
面试在员工选拔实践中十分常用,在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招生中也可以采用。面试使招生单位或部门有机会直接与候选人接触,对候选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操作表现能力及仪表、态度等综合素质做出评判,能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避免录取高分低能的学生,为综合素质高而考分较低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但是,这种方法工作量大,实施起来较困难。去年国内有大学通过以面试为主的方式选拔新生,但受到了较多的质疑和批评。能否保证面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如何克服面试中的主观性和偏见,面试能否有效地选拔优秀学生,已成为广大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不难发现,所有的评价方法都有利有弊。使用得科学合理,能够促进学生的发展,有助于高中学校选拔新生;如果使用不当,则不仅耗费资源,还可能妨碍学生的发展乃至教育事业的进步。笔者建议:在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中,首先要选择和使用科学的方法,确保各种评价方法的实效性、效度、信度、公平以及区分度等指标合乎测量学要求。其次,不要把从国外借鉴来的新方法简单地“拿来”使用,要对我国的国情和新方法的使用条件有足够的认识,要在区域性实验和培训的基础上谨慎地选用。最后,综合素质的构成成分多而复杂,使用任何一种单一的方法都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和有效。在实践中,要把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以防止“一叶障目”或“以偏概全”。
四评价结果的表达与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表达形式是量化的等级还是传统的综合评语,这也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毕业而言,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必须达到某个共同认可的最低标准,因而采用传统的综合评定方式即可;而就升学而言,招生人员需要比较不同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因而需要以量化的形式表达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该说,量化等级和综合评语这两种表达方式各有利弊。在目前公正、诚信、和谐等主题备受百姓关注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实验区都采用了等级加综合评语的折衷方式,这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如何使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是初中生毕业与升学制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已经实施新一轮中考改革的地区,通常要求学生在综合素质达到某个规定的等级后方能毕业。但在升学方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的方式却大不相同。它们大致可以区分为4种情况:第一种是“硬挂钩”,就是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视同一门考试科目的成绩,将之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加后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第二种是“部分挂钩”,即规定各科考试总分在某一区间内的学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第三种是“分层挂钩”,具体做法是规定报考不同性质(普高或职高)和水平(是否是示范高中)高中学校的学生要在综合素质方面达到不同的等级标准;第四种是“不挂钩”,即学生的综合素质只要达到毕业标准就可以不加任何区分地参加高中录取。
关键词: 教育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 价值取向 育人导向
目前,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已经走过了近10年历程,充分体现了我国新课程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对建立健全科学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2006年,教育部在全国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中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此后全国各地各中小学校都积极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与实践,同时制定了一些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2006年,福建省出台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规定高中生在校3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受制于国家的整体考试评价制度,特别是高校招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要求不统一,甚至部分高校录取新生时根本不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并未真正把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必备条件。基础教育学校在小升初、初升高等升学招生办法中针对综合素质评定设定了一定的等级要求,但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内涵认识不清,实行的评价指标过于原则、抽象、模糊,多数评价流于形式,甚至不少学校只为了顺利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任务,从而失去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发展应有的指引价值和激励功能,评价效果很不理想;有的学生或教师则认为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不透明,结果不公平,是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不少中小学校致力于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竞赛荣誉以提升本校影响力和知名度,往往忽视甚至无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还有整体社会环境给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许多人对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过程缺乏明确了解,不理解评价的真实意义。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分析
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影响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体现了目前素质教育的重要要求,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
1.在发展中评价。
坚持发展性评价是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根本原则,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由于中小学生具有青少年学龄段特有的个性、认知、情感、需求等学情特征,我们应注重坚持基于发展的视角通过科学评价以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成长与进步。
例如,在评价目标上,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紧扣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密切结合中小学生学业和素质发展的实际情况,把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的着力点置于为了终身学习需要,为了学生未来发展需要;在评价功能上,必须在全面把握学生学习现状、个性特征、发展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发挥素质评价的诊断功能,明确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指明发展方向,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在评价过程上,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突出强调收集、储存、处理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过程性,注重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学生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分析而形成学习、变化、发展的动态认识,并利用过程性综合表现开展分析评价,对学生提出激励性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在评价对象上,应特别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性,考虑学业成绩,更重视他们身体特质、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等各方面的差异性,尤其应细致把握学生个体的发展潜力和优势特长,为提出个性化、针对性的评价建议做好准备。
2.在激励中评价。
综合素质激励性评价注重在评价过程中更多融入富有情趣和情感的因素,坚持以鼓励和赞扬的方式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激发积极思维和创新意识,并在结合个体差异性的分层评估中,激发学生个性特质发展。
首先,教师既要积极表扬、肯定优点,又要适当批评、指出不足、明确方向。只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才能促使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激励评价者激发学习兴趣和潜能。为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公示和结果认定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尤其是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评价活动中应做好综合评价的把控监督。其次,以评促学是实施激励性评价的目的。通过评价,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这并不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而是注重通过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开展的激励性评估活动,发挥其具有的改进与激励功能,促进学生真实体验到获取肯定的感受,并明确自己的问题或不足,理解教师的殷切期待,学会虚心接受,真正反思继续努力方向。最后,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每一名学生,尊重个体差异,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学生个体有鲜明的差异性,利用有针对性的差异性评价有利于使他们获得不同层次的肯定和支持,唤起奋发进取的勇气。
3.坚持多元化评价。
一、中小学在综合评价学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新课改以来,中小学都非常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学校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大多数教师认为,大凡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综评”结果也一定好。这根本不是“综评”的本来意义,这对于优秀者的成长很不利,久而久之,容易使其养成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性格。
而且他们认为学习好的学生即便犯错误也是偶然,是可以原谅的,这种迁就学习优秀者的表现,无疑是一种固有的教育思想偏见。可见,在教师眼中,只要学习成绩好,其他的都无所谓。学校基本上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近视眼的学生逐渐增多,缺少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懂得感恩,与父母对着干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这些行为让父母感到很无奈。
综上所述,学校必须认真思考与积极改进。不断探索有效、可操作、符合学校实情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
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措施
1.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年末教师岗位责任制当中。首先要成立一个评价小组,小组成员要精心选拔,要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成员可由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组成,校长负总责起监督作用。
2.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必须转变观念,在重视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认真开展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而不要把此项工作当成一种负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3.坚持科学选才。注重人才评价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满足学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提高选拔水平,促进科学
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实施。4.坚持有序推进。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选拔方式、制度设计、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选才、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将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一并纳入考试范围。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信息技术考试着重考查学生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操作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基本技能,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应充分发挥实验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外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4.考试时间。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按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市中招办确定。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地理、生物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权重比例如下表:
科目卷面分值(满分)权重比例备注语文1201 数学1201 外语1201含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1000.7 历史1000.5 地理1000.5 物理1000.8含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21分化学1000.8生物1000.5体育与健康1000.6 按权重比例折算后,总分为800分。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6.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法。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列出的必做实验为考试内容。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所得的成绩即为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满分为21分)。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
(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基于初中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按上述五个维度进一步细化形成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写实记录指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中收集的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写实记录由学生登陆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录入,班主任审核。记录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由组织实施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记入信息平台。记录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等四部分内容,重点描述学生的基本素养、特长和潜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
3.评价类别和对象。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每学期(共6个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初中阶段全体学生。
4.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录入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评定等级、形成档案等7个操作环节。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评价等级两部分呈现。学期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写实记录、多元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得分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毕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6个学期综合性评语撰写。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撰写、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学校认定。
学期评价等级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得分及在年级排名情况,按比例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毕业评价等级根据学生6个学期的重要观测点得分按15%:15%:15%:15%:20%:20%的权重比例进行计算,得出的分数再按比例生成评价等级。
每所学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获得B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0%,获得D等级的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学生在初中毕业时,除仍有严重违纪并记大过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一是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二是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B、C等级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具体限定条件由各校自定;三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7.市外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在外市就读但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由外市转入本市就读,或市内转学、残疾学生、休复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逐步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录取办法。我市将继续实行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划线录取等综合招生录取政策。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等级科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及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从2021年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健全招生录取机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均须由市教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本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招生标准和办法。相关标准和办法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
1.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将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条件与招生范围等基本要求,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我市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完善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按省的要求,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5.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规范成绩,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等。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6.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招生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的行为。
7.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各初中学校要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我市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五)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时,应注重考察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美育鉴赏能力,避免过度依赖传统的笔试手段,形成新的应试模式,我市将积极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同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依托先进技术手段提供事实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成立东莞市教育局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和组织改革工作的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顾问团队和校长顾问团队。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积极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促进初中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加强督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评估镇(街、园区)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开支。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