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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6: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篇1

综合素质评价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何通过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是我们正在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教育部2014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其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一是要依据省、市和国家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或有关方案,基于我校的办学目标和课程设置,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体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的;二是要依据评价理论和具体目标的性质,突出重点,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做到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三是内容的评价标准要多元,应包括内差异标准、相对标准和绝对标准

二、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要依据评价方案和评价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的“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来进行探索性实施。

关于形成性评价,学校要创建每个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把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的、有代表性的测量结果 (如考试成绩等)和非测量结果 (如学生的创作作品、活动记录等)以及评价结果(教师和家长评语、等级表示的评价结论)及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档案袋”,对于重要的、典型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提供高校招生使用),应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学校要开发专门的电子评价系统以便捷、交互的方式动态呈现形成性评价信息,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学会选择与承担,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电子评价系统,家长和学校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进而家校协作,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学生发现自我,规划人生,实现自我。

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高中三年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终结性评价结果的获得,先由评价系统生成“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电子版,再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确认并生成纸质的报告册,学校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听取学生与家长的意见,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终结性评价结果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提供参考,为高等院校选择更适合的学生提供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评价”“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扎实、有效地实施,学校还要建立或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建立一套专业、负责、有序的管理机制,不断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策略。

篇2

今年是我县实施与新课程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的第二年,为了做好*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基[*]5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提供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义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审核认定。

组长:高江洪

副组长:傅伟徐正跃潘泉清

成员:朱鸿飞方育荷方志明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都应建立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各初中每个毕业班要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评价原则

1、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第”两种呈现方式。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武义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各校对E等第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请参照附件《金华市*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确定学生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第的学生情况,送交县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县招生办。

篇3

百姓的疑虑合情合理,他们担心没有分数硬杠子的素质评价能够操作吗?在某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下,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可靠吗?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可行,更要可信,这是百姓关切的关键所在。但从政策层面通盘设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时,我们应该更进一步,不仅要使综合素质评价可行、可信,更应可用!

可信与可用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若我们的眼光只盯着如何使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却忽视了满足高校招生录取时对评价结果的方便使用性,就必然会导致真实可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形同虚设,反过来会导致往后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草率走过场,真实可信性将变得荡然无存。反之,若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足以真实可信,高校及其他使用单位不敢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用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成为摆设,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唯分数论仍将越位主宰着莘莘学子的求学梦。

因此笔者认为,凭借《意见》的东风,我们在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细则时,应紧紧围绕可行、可信、可用这三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可行――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

《意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为5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要将这些抽象的素质变成可操作的、具体的、能考查的指标,只能采用表现性评价法,也就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行为习惯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即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描述,用参加活动的时间表明,用活动效果的优劣证实。

对思想品德的评价最引人注目,争议也是最大的。《意见》认为通过考察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的次数、持续时间等表现能够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但也有不少人对表现性评价法心存疑虑:认为虽然不少学生都能够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能够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但不同学生的动机是不同的,不排除有些学生是为了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好结果去装几次、秀几下,这与雷锋精神相违背,甚至可能养成学生的功利主义思想。

笔者以为,这种担忧是完全多余的,教育的本质就是根据一定社会需要进行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就是要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发展、生长以及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教育就是要向下一代传递民族的传统文化,激浊扬清,嫉恶好善,引导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弘扬学生的上进心表现而不必担心掺杂其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否则我们就主动失去了教育引导的主阵地。

连思想品德这样抽象的素质都可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来评价,其他如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当然可用水平等第、体育达标、所获荣誉、特长项目、活动表现等等来描述。因此,虽然采分点的覆盖面不是很广泛,但客观评判的操作性仍是可行的。

此外,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助于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性的提高。教育部统一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都将有助于记录简易、查询方便,统计快捷,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大幅度提高。

二、可信――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

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意见》从写实记录、整理筛选、公示审核到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细致可循的要求。

当然,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光靠制度的建立不足以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还需要一系列约束和举措来为综合素质评价保驾护航。结合浙江省近几年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几项举措能够最大限度地基本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可信。

(一)写实记录

每一项记录都有据可查,都有相关事实材料为依据,不需要学校或教师人为的主观评价,即所有漂亮的形容词一概不必出现。

(二)民主评定

学校结合各项目特点,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民主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这种公开民主评议的方法约束了班主任和教师的权限,使评定处于阳光下,一定程度上狙击了社会不正之风对学校的侵蚀。

(三)公示审核

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必须先由学生确认,然后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再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诚信追责

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弄虚作假者的一道紧箍咒,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已在浙江省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中使用。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每项都有责任人签名一栏,这是一枚沉甸甸的个人信用图章,记录将长期保存并能够让高校招生官、教育行政部门查询,终身追究制度确实是对者的斯摩克斯利剑。

(五)申诉复议

申诉与复议制度也是一道保险。《意见》要求畅通举报渠道,我们要建立检查制度和申诉与复议制度,无论家长或学生申诉综合素质评价的哪个环节,对有争议的结果,相关的责任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重新进行审核确认。

当然,一系列制度和举措虽可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保驾护航,但一些系统性的评价误差只能通过政策引导或高校招生官的经验来判断。例如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及成长环境的不同会导致学生群体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差异,这就需要招生官根据经验作出某些认定、取舍甚至修正。这种差异是常态的,相对稳定的,也是真实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而否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推出。

三、可用――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性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其实在2006年的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就已经实行了,但为何一直没有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呢?

高校招生不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目前的社会诚信环境确实无法让人放心高利害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二是我国高校招生只在暑期10多天就录取完毕,若要审查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字资料就无法在那么短时间里完成。在英美国家,录取新生往往需要半年到10个月时间,他们的招生官可以从容审阅、甄别甚至询问、面试。

三是我国高校的录取流程是按分数走的,理论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需要时才从系统中调档查看,显然在分数太强势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成为一种摆设。

四是我国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用信息太少,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难以从中发现令人眼睛一亮的信息。

因此,为了更好地融合高考、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职能,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下决心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和惩罚机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招中起实质性作用的顶层设计,放远目光,立足发展,不要怕可能会出现的暂时局部的造假个案。我们应该树立“谁使用谁监督”的理念,高校或其他单位若要使用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就有责任审核、判断、甄别、追踪。高校可以逐步独立或联合建立每个中学的诚信档案,有权提升某些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的含金量,也有权惩罚个别中学的造假行为,甚至拉黑某些敢肆意舞弊的中学。

其次,我们要根据我国高校招生时间短的国情,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呈现方式,使招生教师能够在很短时间迅速勾勒出学生的个性特征与兴趣爱好。因此,适当按比例划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等第是有道理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高校招生录取时的材料审阅压力;二是能够让高校捕捉到更多的有用信息。有人担心,按比例划分等第就相当于给学生排队,会加重学生负担。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西方国家的高校申请材料中甚至要求学生提供每学期每学科的成绩排名,常常要求学校提供“名次/总人数”这一信息,也不见得因为这样排队而导致学习负担加重。何况我们不是唯文化课分数排队,是按各素质的维度按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等第。浙江省对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评定等第的办法已实行多年,各校均按规定的等第比例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之间的差异由高校自行判断。高中校长们也表示若按比例评定等第,中学就会更认真对待综合素质评价,就不容易导致评定走过场。因为一旦有等第,高校的利用率就会提高,家长和学生就更重视,评定过程的监督就更健全,评定过程就更规范。

篇4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改革中小学生评价机制、实施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强调评价的科学性、过程性、自主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要求与方法

1、“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中小学生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初中学生的评价标准执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小学生的评价标准执行《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市、县教育局分别编印了《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供各学校使用。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使用与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主要内容有学生基本情况、学业考试或考查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性评语等,学生人手一册,在此基础上为每位学生组建成长记录档案,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生成长档案的记录与管理。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主要由班主任老师保管,定期整理、展示,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应将评价手册的使用和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建设情况纳入对班主任和教师的考核。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与“全面发展的学生”的产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的方法按评价主体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评价小组评价三种,三种评价在综合评价结果中所占的比重可因年级变化有所调整。学生自评最高不超过30%,互评由本班全体学生或学生代表参与,最高不超过30%,评价小组评价最高不超过70%。初中学生评价可借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完成。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分A、B、C、D四等,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学生各维度评价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在学期末综合评价中,六个维度均合格且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达到良好以上的学生,即授予“全面发展的学生”称号,对在某一维度达到“优秀”标准的学生,可授予“**星”称号。

学期末或学期初,学校应对本学期或上学期“全面发展的学生”和“星级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如召开学生大会或家长会、印制光荣册、在校园广播或校园网上展示等;同时将“全面发展的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普教股,县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展示表彰;初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依据,对连续三年获得“全面发展”称号的学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推荐到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优先录取。

三、工作重点

各学校要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实际,制定完善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方案要体现可操作性、实效性、导向性,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让学生学习有目标,发展有方向;使教师评价有依据;学校引导有层次。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学校要切实转变德育观念,认真探究符合当代青少年实际的德育模式与方法。注重德育活动的开展,做到德育活动序列化、生活化。继续推进感恩教育和“中华诗词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其内涵。让学生在环境熏陶中感受德育,在活动中体验德育,在日常行为中体现德育。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和公民素养的培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落实课程方案结合起来。要把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着重抓好音、体、美、必修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类课程、学校课程的开设,在确保开全课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坚持依法治教,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与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各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将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规定落到实处;重视学生的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修养和文化艺术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

四、组织保障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价制度改革与“全面发展的学生”培养工作,全面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校长、德育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以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当前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

篇5

一、星级评价的内容

从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品德修养培养、个性特长展示等方面出发设定如下几颗星,分别是团结星、学习星、守纪律星、礼貌星、劳动星、体育星、卫生星、艺术星。这些星级内容的标准应特别关注学生成长的历程及校内外的综合表现。比如守纪星、礼貌星、团结星、劳动星,不光反映学生校内的表现,更要关注学生在家庭、在社会的表现。学习星、体育星、卫生星、艺术星,不光关注学生已经取得的成绩,更要关注的是学生努力过程及进步程度。这样内容的设定学生的天赋不再是决定性因素,更关注的是学生努力的过程与态度,使每一名学生都具有获得成功的机会,都会体验到面长的快乐,这样将学生在家庭与社会的表现也纳入评价体系之中,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反映就更加这客观。

二、星级评定的元素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的星级评价,评价元素是多元化的,既有传统的教师评价,又融入了学生之间的互评,同时也有家长的参与。最为突出的是,学生本人自我评价。学生本人的自我评价是实现星级评价的最核心元素(星级评价结果不是目地,通过星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才是根本目的)对学生本人对照星级评价内容与标准,结合自己努力的过程与结果,先拥有一个自我评价结果,教师与空长的评价是帮助、指导,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评是交流,共同提高。评价元素的多元化,是学生人生历程中一个成长进步的过程,更是使学生获得帮助、提高的一个平台。

三、星级评价的方法

学生所在的班级是学生完成星级评价的基本单位,每个学生的星级评价过程都是在班主任的精心组织下有计划的完成的,每周利用班会时间,由班主任组织一次评星活动。学生申请评哪颗星,什么时间申请,都由学生自己平决定。当然,班主任老师要引导学生有计划地申请(这里班主任需要付出辛苦,尽可能地展示个人领导艺术和管理理才能),在学期结束后,每名学生设定的八颗星都有申、评机会和过程。

具体操作方法是:每周,由学生个人按照每颗星的评价标准,针对自己一周来的表现,向班级评星委员会(可由班委会代替)自主提出评星申请;班主任引导评星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申星指导,提出申星行动的努力方向;班级评星委员会组织学生申请陈述,学生民主评议;评星委员会代表致总评词,宣布是否批准学生申请。如不能批准应向学生指出今后努方向。对于获得批准的学生,班内应张榜公示,并利用量化评比专栏,起到督促后进警醒先进的作用。

每月校外:由学校级织由班主任负责,向一个月来所通过申、评的学生家长和同伴发放评价信,接受并反馈家长与同伴的意见和建议。如有相反的意见,班主任应主动与家长和同伴交流,明确学生今后进一步的努方向。校内:及时公示一个月内和班所获得批准的学生名单,一是表扬,二是监督。这样就能保证学生的评定更趋于真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