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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下新农村建设的创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09-25 11:01:34

经济法下新农村建设的创新路径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以经济法为关键工具,研究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并分析农村经济特点及建设现状。研究认为,经济法创新思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但仍面临农村管理模式、信息管理和农民素养等问题。因此,建议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改善法律监管环境、优化农村经济发展条件,并培育高质量的农业发展管理团队,以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经济法;新农村建设;城乡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农村发展进入新时代,新农村建设成为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旨在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多元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农村社会进步。然而,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经济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具和理论体系,发挥着关键的作用。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实现个体的需求和愿望提供基本条件和属性。其目标是协调各个社会主体的经济利益,以追求整体社会经济利益为最高准则。在中国,经济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1]。新农村建设旨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工农业发展的均衡。这一战略计划进一步推动农业的稳定发展,将组织的经济利益置于核心位置,同时兼顾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以确保长期的发展和稳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造福更多民众。从这一角度来看,经济法的内涵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高度契合,彼此相辅相成。

1当前农村经济特点以及新农村建设现状

1.1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存在着一些独有的特点。首先,传统的农村发展模式中,文化和自然经济体系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农村经济活动主要依赖自然资源和传统生产方式,农村经济市场的竞争秩序和流动自由受到限制。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导致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相对封闭,农民之间的交易主要依赖个人关系和信任,而非市场机制。这使得农村经济资源无法充分流动和配置,影响了农产品的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2]。此外,农村的交易成本较高,主要受到关系经济的影响,这不利于农村市场的整体发展。农村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网和信任度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农村交易往往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建立和维护关系,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一些中间环节和中介机构可能会滥用信息优势,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使农民处于不利地位。这种高交易成本现象给农村市场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首先,高交易成本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交易,使得农民难以将产品有效地推向市场,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收益和经济增长。其次,高交易成本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买卖双方难以获得准确和充分的信息,从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此外,高交易成本还增加了农民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使他们更加谨慎和保守,难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当前随着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逐渐趋向现代化。首先,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时代的农民更倾向于利用科技和机械手段推动农业创新,从而提升了农村经济的实际科技含量。其次,农村经济的服务体系也日益完善,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农产品的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成为主要趋势,农村经济通过有针对性的市场开拓来实现增长。同时,由于受限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农村经济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采取合作承包和股份制等形式,呈现出较强的个性化特点,从而使农村经济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法的应用对于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至关重要。经济法可以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促进信息的公开透明,打破信息壁垒,提高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

1.2新农村建设现状

随着我国农村发展进入新时代,新农村建设成为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旨在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多元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农村社会进步。然而,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

1.2.1农村管理模式和技术相对落后

在新农村建设中,相比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在管理理念、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3]。这种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村管理模式相对传统、僵化。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传统农业模式,管理模式也相对保守。缺乏现代化、科学化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农村管理往往过于依赖个人经验和习惯性做法,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需求。其次,农村技术水平较低。农村地区的技术投入相对不足,科技创新和应用程度相对较低。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持,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和效率提升。此外,农村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农村地区的管理体系相对分散,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在农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管理职能不明确、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的问题,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和决策执行难度加大。农村管理模式和技术的滞后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它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创新和转型,制约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

1.2.2农业经济信息管理化程度较低

农村地区的农业经济信息管理滞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收益产生了一系列挑战。首先,农村地区的信息获取和传递渠道相对有限。由于交通和通信设施的不完善,农民难以及时获取与农业相关的市场信息、政策信息和技术信息。缺乏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使得农民在农产品销售、资源配置和农业生产决策方面面临困难,导致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不稳定。其次,农村地区的信息管理体系较薄弱。农村层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能力相对不足,缺乏科学的信息管理机制和专业人才支持。农业经济信息的管理化程度低,导致农业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不够精准和及时,农民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供应状况,难以科学决策和调整生产结构。此外,农村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有待改善。由于信息交流渠道的不畅通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农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个体农户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这限制了农村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同,难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模效应的发挥。

1.2.3业务知识和市场风险意识薄弱
在农村地区,业务知识和市场风险意识薄弱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对农民的经营能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构成了挑战。首先,农民在农业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相对欠缺。由于教育水平、信息获取渠道等方面的限制,许多农民缺乏必要的农业生产、市场营销和管理方面的知识。他们对农业技术、现代农业管理模式以及市场需求等方面了解有限,缺乏科学的决策能力和经营策略。其次,农民对市场风险的意识相对较弱。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农民面临着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多种风险。然而,许多农民缺乏对市场风险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缺乏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这导致他们在农产品定价、销售渠道选择和生产规划等方面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经营结果不稳定。此外,缺乏合适的培训和指导机制也是业务知识和市场风险意识薄弱的原因之一。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指导资源,农民往往难以接触到更新的业务知识和市场信息。缺乏相关的培训和指导,限制了农民在农业经营和市场化经营方面的能力提升,也阻碍了他们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的提高。因此,提升业务知识和市场风险意识对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1.2.4农民政治和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目前大部分地区农民在政治和法律方面的素养普遍较低。首先,农民对于国家政治制度和政策的了解不足。由于教育水平和信息渠道的限制,很多农民对于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了解不深,缺乏对国家政治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解。这限制了他们有效参与政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也影响了他们合法权益的维护。其次,农民对法律法规和法治意识的缺乏。农民对于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对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认同程度较低。他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容易产生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农村地区普遍缺乏相关的政治和法律教育资源,农民往往难以接受到系统的政治和法律知识培训。这限制了农民在政治参与和法律意识方面的能力提升,也制约了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

2经济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

2.1为实现新农村建设提供核心法律保障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经济法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为实现新农村战略提供了核心的法律保障[4]。首先,经济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土地保护和利用的法律基础。土地是农村的重要生产要素,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石。经济法中的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等关键问题,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了农民在土地经营上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其次,经济法规范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体经济等方面的产权关系调整。经济法中的合同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了产权的确权、交易和保护等问题,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最后,经济法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了市场准入和竞争秩序的法律框架。农村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全面协调新农村建设金融财政体系

新农村建设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合理的财政体系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协调新农村建设的金融财政体系。一是经济法规范了农村金融体系的运作和管理。农村金融体系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经济法中的金融法律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运作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经济法规范了农村财政收支管理。新农村建设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而经济法中的财政法律规定了财政预算、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方面的管理原则和制度安排。这些法律规定保证了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持。三是经济法规范了农村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调节农村经济发展的手段之一。经济法中的税收法律规定了农村税收的征收范围、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要求,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3以经济法为视角新农村建设的创新路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新农村建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以经济法为视角,探索创新路径,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指引。

3.1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的市场信息收集机制,包括与农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供求信息、市场趋势等。可以通过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来收集市场信息,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吸纳各方参与者共享信息[5]。同时,整合各类市场信息资源,包括来自农产品市场、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信息,以及政策法规、市场调研等相关信息。通过整合和加工这些信息,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满足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需求。建立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农民和相关农业主体发布市场信息,包括价格行情、市场需求、产品质量标准等。可以通过农村广播电视、互联网平台、手机APP等渠道发布市场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及时更新。要针对农民的市场信息素养和运用能力进行培训和指导。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示范推广等形式,提升农民对市场信息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调整生产经营策略。

3.2改善法律市场监管环境

加强对农村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特别是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保护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支持力度,提升其监管能力和效能。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查和监督管理。通过建立登记注册制度、资质认定制度等,筛选出具备一定经营实力和信誉度的市场参与者,提高市场的竞争和效率。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和制度约束,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价格垄断、虚假宣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监测和打击。同时,推动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合同履约和交易争议的调解和裁决,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3.3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是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这包括改善道路交通、水电供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是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融资需求。同时,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引入科技手段,拓展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定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服务范围和责任[6]。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服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和农业经营者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4培育高质量的农业发展管理团队

培养农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提高农业发展管理水平的关键[7]。通过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使农业管理人员熟悉农业法律法规,掌握法律运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能够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合法合规地开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管理团队的职业化机制,加强对农业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评价。通过设立专业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吸引和留住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发展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农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机制,确保农业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农业政策时,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市场的需求,遵循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农业管理咨询和培训体系,为农业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培训服务。通过组织培训班、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农业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交流,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业管理团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农业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通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农业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激励优秀的管理人员,从而推动农业发展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结语

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法与农村社会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经济法的创新思想为促进和保障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需要政府在经济法框架内进行宏观调控,以逐步完善我国的农业经济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将农业和农村作为发展的重点。通过完善和实施农业经济法,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通过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法律市场监管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以及培育高质量的农业发展管理团队,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增进农民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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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昊丽.探究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征[J].湖北农机化,2020(10):30-31.

[3]徐世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3):13-16,20.

[4]李茜.基于经济法视角的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权益保护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8):2.

[5]卫柳波.“互联网+农业”视角下洛阳市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D].河南洛阳:河南科技大学,2016.[6]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周飞.数字化视角下农村金融市场结构重塑与优化[J].西南金融,2023(1):16.

[7]张春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策略探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经济管理,2023(2):3.

作者:安垒 单位:贵州警察学院